中国税制增值税
中国税制习题集无答案:增值税01

第三章增值税二、单项选择题1、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属增值税应税行为。
这里的“货物”指()。
A、无形资产B、不动产C、有形动产D、固定资产2、超市销售袋装大米,按照税法规定应缴()。
A、13%的增值税B、5%的营业税C、17%的增值税D、10%的消费税3、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征收。
A、进口地税务机关B、海关C、交货地税务机关D、进口方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4、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是增值税的()。
A、纳税人B、扣缴义务人C、代征人D、担保人5、我国税法规定,对于自产产品用于管理部门,则()。
A、应作销售,计算销项税额B、不作销售,不计算销项税额C、应作销售,不计算销项税额D、不作销售,计算销项税额6、我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计税方法属于()。
A、加法B、直接计算法C、扣额法D、扣税法7、下列项目中应征收增值税的有()。
A、歌厅售饮料的收入B、宾馆订购火车票的手续费C、企业售货中收取的储备费D、医院门诊收入8、混合销售行为是指()。
A、既涉及货物又涉及应税劳务的销售行为B、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的销售行为C、既涉及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货物的销售行为D、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非应税劳务的销售行为9、下列行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是()。
A、经营娱乐业B、文化体育业C、将自产的货物用于投资D、饮食服务业10、增值税纳税人的销售额中的价款费用不包括()。
A、收取的手续费B、收取的包装物租金C、收取的运输装卸费D、收取的销项税额11、下列各项中,应缴纳增值税的是()。
A、交通运输业B、建筑业C、商业D、邮电通信业12、按规定下列行为可以免缴增值税的是()。
A、销售钢材B、销售古旧图书C、销售粮食D、进口货物13、以一个月为一期的增值税纳税人,于期满之日起()日内申报纳税。
A、1B、5C、10D、3014、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增值税纳税人,经()的税务机关批准,其分支机构应纳税款也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分析我国增值税转型改革

分析我国增值税转型改革我国增值税转型是中国税制的重要举措之一,旨在优化税制结构,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增强市场活力。
本文将从增值税的背景、目标、内容和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增值税转型背景。
中国税制自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经历了多个阶段的变革。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模式的不断转变,传统的税制结构已经无法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需要。
增值税作为一种现代化税种,具有广泛适用性和良好的激励效应,成为国际上普遍采用的税种之一、为了适应经济发展趋势和逐步与国际接轨,我国开始了增值税转型。
其次,增值税转型的目标。
我国增值税的目标可以总结为优化税制结构、降低税负、促进消费和推动供给侧结构性。
经过,我国增值税制度逐步由按价完税制转变为按差额完税制,从而减少了税负对企业的影响,增强了市场竞争力。
此外,增值税还通过适当的减税措施和优惠政策,刺激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
与此同时,还致力于进一步完善供给侧结构,加大对服务业、高新技术企业等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
第三,增值税转型的内容。
增值税转型包括增值税率调整、税制与扩大应税范围等方面的内容。
我国增值税自2024年开始启动,先后进行了多轮的增值税率调整,主要是将不同税率的项目进行合并,降低税负。
并且,在2024年进行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服务业纳入到增值税征税范围内,进一步扩大了应税范围。
最后,增值税转型的影响。
增值税转型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一方面,降低税负、优化税收结构,使得企业能够获取更大的发展空间,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另一方面,措施也刺激了消费需求,为经济增长注入了动力。
此外,增值税还促使企业进行结构性调整,推动供给侧结构性,使经济发展更加稳定和可持续。
综上所述,我国增值税转型是我国税制的重要内容,通过优化税制结构、降低税负、促进消费和推动供给侧结构性等方面的措施,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提高了市场竞争力,刺激了消费需求,推动了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中国现行的税收制度及详细说明

中国现行的税收制度及详细说明1.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分为一般税率和小规模纳税人税率。
一般税率为13%,但特定商品和服务可能有不同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税率通常为3%或5%。
2.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对其所得利润缴纳的税款。
企业所得税是一种直接税,适用于企业的所得,包括企业的营业利润、利息、股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转让财产所得等。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根据企业的类型和所在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企业所得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但针对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等,可能享受更低的税率。
3.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根据不同的收入水平分为多个档次,税率逐渐递增,最高税率可达45%。
4.关税关税是指一国海关根据该国法律规定,对通过其关境的进出口货物征收的一种税收。
关税的征税基础是关税完税价格。
海关征税的依据是海关税则(也称关税税则)。
海关税则一般包括两部分:一是海关征收关税的规章、条例和说明;二是关税税率表。
进口商品根据不同的商品种类和国际贸易协定可能有不同的关税税率。
5.财产税财产税是以法人和自然人拥有和归其支配的财产为对象所征收的一类税收。
它以财产为课税对象,向财产的所有者征收。
财产税属于对社会财富的存量征税。
它通常不是课自当年创造的价值,而是课自往年度创造价值的各种积累形式。
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

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增值税和消费税是中国税制中的两种主要税种,它们的法律制度对于国家宏观调控、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法律制度,包括其法律依据、税率、征税范围、纳税人义务和税收管理等方面。
一、增值税法律制度1.法律依据中国的增值税法律依据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2016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和细则,以及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一系列规定和通知。
2.税率中国增值税的税率包括17%、13%、9%和6%,其中17%适用于一般纳税人,13%适用于餐饮业、交通运输业等部分行业,9%适用于小微企业,6%适用于部分生活必需品。
3.征税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货物和应税服务的交易额、进口货物的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价款等。
同时,增值税也规定了一系列免税、减免税、简易征收等政策,比如,文化艺术、教育、医疗等非营利企业可享受免税待遇。
4.纳税人义务中国的增值税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其中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更为重大。
纳税人应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并提供税务机关要求的各类资料、票据等,如实反映纳税情况。
同时,纳税人应将增值税打入国库,并遵守国家税法、税务机关的各项规定。
5.税收管理中国的增值税税收管理主要由税务机关负责。
税务机关应按照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规范纳税人的申报、缴款、清算、退税等纳税行为。
同时,税务机关也应加强对逃税、偷税、骗税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保障税收秩序的正常运行。
二、消费税法律制度1.法律依据中国的消费税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和通知。
2.税率中国的消费税税率依照不同的消费品种类有所区别,比如烟草制品、酒类、汽车、化妆品等各有不同的税率。
同时,消费税也规定了一系列减免税、豁免税等政策,以鼓励节约资源和环保等行为。
3.征税范围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烟草制品、酒类、汽车、化妆品、珠宝首饰、高档手表等消费品。
我国增值税的历史沿革

我国增值税的历史沿革中国增值税是一种消费税,它在商品或服务的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实施。
增值税的历史沿革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当时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经济体,面临着经济改革和现代化的挑战。
为了适应经济转型的需要,中国政府于1984年开始试点增值税制度,并在1985年全面推行。
以下是我国增值税的历史沿革的详细介绍。
1. 增值税试点阶段(1984年)上世纪80年代初,中国政府决定进行经济改革,并将增值税作为试点项目之一。
在此阶段,增值税试点范围仅限于一些特定行业,如机械、化工和轻工业等。
增值税的引入旨在改善原有的营业税制度,解决税负不均衡、漏税和偷税等问题。
2. 加快推进阶段(1985-1993年)1985年,中国政府正式实施增值税制度。
这一决策标志着增值税进入全国范围。
在这一阶段,增值税的税率为17%,税收规模逐渐扩大。
此外,政府还对增值税征收方式和退税制度进行了逐步改革,以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3. 制度完善阶段(1994-2008年)在此期间,中国政府对增值税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和调整。
1994年,政府实施了新的增值税法,将税率分为两档,分别为17%和13%。
这一改革旨在优化税率结构,促进经济发展,同时减轻了一些行业的税收负担。
此后,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增值税的税收规模持续扩大。
为了应对经济的变化和需求,政府在2007年进一步调整了增值税率,将税率分为17%和11%两档。
此举有助于降低产品价格、促进消费和支持内需。
4. 现代化阶段(2009年至今)自2009年以来,中国政府继续对增值税制度进行改革,以推动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
在这一阶段,政府针对特定行业和地区实施了差别化的增值税政策,以促进产业升级和发展。
此外,在2016年,中国政府进一步深化了增值税改革,全面推行增值税“增量扣税”政策。
这一政策调整将按照价值增加额进行征税,并逐渐取消一些特定领域的差别税率,实现增值税制度的统一和简化。
总结起来,我国增值税的历史沿革是一个持续完善和调整的过程。
第二章中国税制增值税144页PPT

• 上述所称“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 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年 货物销售额与非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 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非应税劳务 营业额不到50%。
请您判断
• (1)销售空调的厂商,在销售空调的同时 提供安装——
• A.具有中性税收性质
• B.税负具有转嫁性
• C.在组织财政收入方面具有稳定性和及时 性
• D.征收具有普遍性和连续性
• 【答案】A
三、增值税的优点
• 对经济活动有较强的适应性。 • 有较好的收入弹性。 • 有利于本国商品和劳务公平地参与国际竞争。
• 有内在的自我控制机制。
四、增值税的沿革
1、国外的形成、发展和演变: • 1954年在法国率先实行
• A.某商店为服装厂代销儿童服装 • B.某批发部门将外购的部分饮料用于
职工福利 • C.某企业将外购的水泥用于基建工程 • D.某企业将委托加工收回的摩托车用
于个人消费 • 【答案】AD
• 【例题】某企业(一般纳税人)外购原材料 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 额为15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5500元。 本月该企业用该批原材料的20%向A企业投 资,原材料加价10%后作为不含税的投资 额;月底,企业职工食堂装修领用该批原 材料的10%。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
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上述八种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中,第4项至第8项视同销售货 物行为,在学习过程中要注意比较其相互之间的异同之处:
中国税制计算公式

1、增值税:1、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零税率,小规模:3%。
2、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3、如果近期没有同类货物,组成计税价格:组价=成本+(1+成本利润10%);4、需要组价计税的货物是应税消费品,组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5、免税农业产品:进项税额=免税农产品的购买价格×13%6、运输:进项税额=运输费用×7%;7、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任何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税销售额×3%;二、消费税:1、委托加工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原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应纳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2、进口消费品的纳税人:组成计税价格=(到岸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关税完税价格=进口关税÷关税税率应纳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3、纳税人用于本企业自制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成本×(1+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3、企业所得税:1、比例税率:25%,(未设立机构和场所的20%);小型微利企业20%,高新技术企业15%2、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扣除项目-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5%(或20%)3、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直接捐赠是不可以扣除的。
企业招待费按发生额60%扣除,但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销售收入的15%可以扣除。
4、职工福利费14%、职工工会经费2%、教育经费2%、4、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税税率表50050500—200010252000—5000151255000—200002037520000—4000025137540000—6000030337560000—8000035637580000—100000401037510000045153752、个体工商户5000505000—100001025010000—3000020125030000—5000030425050000356750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的应纳税所得额=每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3、企业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纳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每年收入总额-2000元×12应纳税额=应纳税的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4、劳务报酬:每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不超过20000元的200超过20000~50000元302000超过50000元407000每次收入小于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每次收入大于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每次收入大于20000元,但应纳税所得额小于20000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5、稿酬: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800)×20%每次收入4000以上,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6、特许权:每次收入小于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800)×20%每次收入大于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20%7、财产租赁:每次收入小于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每次收入大于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8、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9、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收入×20%应纳税额=来自上市公司的股息红利×50%×20%应纳税额=储蓄利息×5%10、偶然所得:应纳税额=收入×20%11、其他所得:应纳税额=收入×20%五、资源税:1、资源税税目税额幅度表税目税额幅度单位原油8~30元/吨天然气2~15元/千立方米煤炭0.3~5元/吨其他非金属矿原矿0.5~20元/吨或者千立方米黑色金属矿原矿2~30元/吨有色金属矿原矿0.4~30元/吨盐固体盐10~60元/吨液体盐2~10元/吨应纳税额=税额×课税数量5、房产税:1、房产税的税率:1.2%2、房产余值: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3、房产租金:税率:12%应纳税额=租金收入×税率6、车船税:1、车辆自重尾数在0.5吨以下的,按0.5吨计算;超过0.5吨的,按照1吨计算。
增值税的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增值税的税率是如何规定的增值税是一种按照商品或服务的增值额计算应纳税额的一种税种。
它的税率是由国家税务部门依据相关政策和法规进行规定的。
本文将介绍增值税税率的规定方式以及相关的政策背景,以便更好地理解这一税种的运作机制。
一、增值税税率的分类增值税税率分为一般税率、简易税率和零税率三种。
1. 一般税率:一般税率是指适用于大部分商品和服务的税率,通常根据商品或服务的性质和产销过程中的增值环节来确定。
根据税法规定,我国增值税的一般税率为13%,适用于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
2. 简易税率:简易税率较一般税率低,适用于一些特定行业或者特定商品、服务。
在我国增值税制度中,设立了三个简易税率,分别是3%、5%和6%。
3%的简易税率主要适用于农产品销售、农业生产和小规模纳税人,5%的简易税率主要适用于生活服务业和部分日用消费品,6%的简易税率主要适用于房地产行业。
3. 零税率:零税率是指某些特定的商品或服务可以享受免税或者退税的税率。
我国增值税法规定了一些特定情况下适用零税率的商品或服务,如对出口货物、金银制品销售和农产品等。
二、增值税税率的规定依据增值税税率的规定依据主要来自税法、税务部门发布的规定以及国家经济政策。
1. 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是规定增值税税率的法律依据。
根据该法,税务部门可以根据国家的经济情况和税收政策的需要,对增值税税率进行相应的调整。
2. 税务部门发布的规定:税务部门会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状况和税收政策的需要,发布一些细则、通知和公告来具体规定增值税税率的执行细则。
这些规定通常是根据税法制定的,对特定行业或者特定商品服务的税率进行详细规定,以便更好地适用于实际操作中。
3. 国家经济政策:增值税税率的调整也会受到国家经济政策的影响。
政府会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和调整税收结构的要求,制定相关政策,调整税率以及适用范围,以达到宏观经济调控和产业结构优化的目标。
三、增值税税率的调整机制增值税税率的调整一般需要经过立法程序和税务部门发布规定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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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消费税1.某珠宝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6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购进珠宝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万元,本月货到并验收入库。
(2)生产领用当期购进的80万元珠宝坯,并全部形成珠宝成品(成本100万元)。
(3)销售珠宝成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额为120万元。
(4)领用珠宝成品(成本价为20万元,按同类产品销售价计30万元)用于金银镶嵌首饰。
(5)零售金银镶嵌首饰,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额为20万元;零售钻石饰品,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额为15万元零售;零售铂银镶嵌首饰,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额为10万元。
(6)批发销售金银镶嵌首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额为30万元。
请计算该珠宝厂当月应纳消费税。
答案:(1)购进珠宝坯属于原材料,不属于消费税的范围,既不征消费税,也不存在外购已纳税的抵扣。
(2)生产珠宝成品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在销售时征收。
(3)销售珠宝成品应纳消费税=120万×10%=12万元(4)领用珠宝成品生产属于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金银镶嵌首饰应在领用时征珠宝成品的消费税。
领用珠宝成品的应纳消费税=30万×10%=3万元(5)金银镶嵌首饰和钻石饰品应在零售环节征消费税,零售铂银镶嵌首饰不属于在零售环节征消费税的范围,应按生产销售征生产环节的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20万/(1+17%)] ×5%+[15万/(1+17%)] ×5%=1.4957万元(6)销售金银镶嵌首饰应在零售环节征税,批发环节不征税。
(7)该珠宝厂当月应纳消费税=12万+3万+1.4957万=16.4957万元2.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8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销售A卷烟100箱,每箱售价16800元(不含增值税)。
(2)销售B卷烟200箱,每箱12000元(不含增值税)。
(3)销售C卷烟的价格经常变动,上旬销售75箱,每箱售价5200元;中旬销售60箱,销售价4800元;下旬销售了85箱,销售价5000元。
(4)将20箱A卷烟以每箱5000元的价格销售给某供应商。
(5)用B卷烟28箱抵偿债务。
(6)将10箱C卷烟作为礼品赠送。
(7)期初库存已税烟丝40万元,本期购进已税烟丝60万元,期末库存已税烟丝35万元。
(8)新研制一种低焦油卷烟,提供10大箱用于展览会样品,并分送参观者,这批新产品尚未确定售价,其实际成本为每大箱6000元,成本利润率为10%。
(9)受托加工一批与A同类的卷烟10箱,收到原材料8000元,收取加工费2000元,垫付辅助材料1000元。
请计算该卷烟厂当月应纳、应扣多少消费税。
答案:(1)A卷烟每标准条单价16800/250=67.2元,适用税率45%应纳消费税=100×150+100×16800×45%=771000元(2) B卷烟每标准条单价12000/250=48元,适用税率30%应纳消费税=200×150+200×12000×30%=770000元(3) C卷烟每标准条单价(75×5200+60×4800+85×5000)/(75+60+85)/250=20.05元, 适用税率30%应纳消费税=(75×5200+60×4800+85×5000) ×30%=330900元(4)优惠价销售给某供应商的消费品须按正常售价征税应纳消费税=20×150+20×16800×45%=154200元(5) 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应按同类应税消费品同期最高售价征收消费税(注:本题B类消费品无价格高低差异)。
应纳消费税=28×150+28×12000×30%=105000元(6)无偿赠送应按同类应税消费品同期平均售价视同销售征收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10×150+10×20.05×250×30%=16537.5元(7)外购已税烟丝允许扣除已纳消费税=(40+60-35)×30%=19.5万元(8)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视同销售征消费税,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6000×(1+10%)/(1-45%)=12000元应纳消费税=10×150+10×12000×45%=55500元(9)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按同类应税消费品同期平均售价代收代缴消费税,没有应税消费品同期平均售价的,应按组成计税价格代收代缴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8000+2000+1000)/(1+45%)=20000元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0×150+20000×45%=10500元(注:本题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可能会出现按10箱平均只有2000元的单价,导致适用税率出现问题,最好按A类卷烟的价格计税,则应纳消费税=10×150+10×16800×45%=77100元) (10)该卷烟厂当月应纳消费税=771000+770000+330900+154200+105000+16537.5-195000+55500=2008137.5元3.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6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销售自制粮食白酒36吨,每吨售价4.5万元(不含增值税),全部款项存入银行。
另收取包装物押金(单独核算) 2.4万元(2)销售以外购薯类白酒和自产糠麩白酒勾兑的散装酒5吨,含税单价每吨0.64元,其中外购薯类白酒3吨,价税共计1.47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用于勾兑并销售,货款存入银行。
(3)用自产瓶装粮食白酒10吨,等价换取酿酒所用原材料,货物已发出。
(4)该厂委托另一酒厂为其加工酒精6吨,由委托方提供粮食,发出材料成本1.8万20.05续生产套装礼品白酒20吨,含税单价每吨2.5万元,当月全部销售。
(5)自制粮食白酒春节前馈赠他人3吨,发给本厂职工7吨。
(6)生产销售自制黄洒300吨,取得销售收入450万元,包装物押金5万元。
(7)生产销售自制啤酒160吨,取得销售收入80万元,包装物押金3万元,没收上年1月收取的包装物押金1.34万元。
请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应扣缴多少消费税?答案:(1)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须在收取时计入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36×2000×0.5+36×4.5万×20%+2.4万/(1+17%)×20%=36.41万元(2) 外购薯类白酒的已纳消费税按规定不得扣除。
应纳消费税=5×2000×0.5+5×0.64万/(1+17%)×20%=0.55万元(1)用自产应税消费品等价换取原材料应按同类应税消费品同期最高售价征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10×2000×0.5+10×[36×4.5万+2.4/(1+17%)]/36×20%=10.11万元(注:按规定,在应税消费品换取原材料时应按同类应税消费品同期最高售价征消费税,价格中应包括销售时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本题无价格差异)(4)委托他人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收回后连续生产销售酒类产品不得抵扣购进或委托加工已纳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20×2000×0.5+20×2.5万/(1+17%)×20%=6.27万元(5)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对外赠送和职工福利应视同销售征收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3+7)×2000×0.5+(3+7)×[36×4.5万+2.4/(1+17%)]/36×20%=10.11万元(6) 销售自制黄洒的应纳消费税=300×240=72000元(7) 自制啤酒每吨单价=[80万+3万/(1+17%)]/160=5160.26元,大于3000元,适用每吨250元的单位税额。
应纳消费税=160×250=40000元(8) 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36.41万+0.55万+10.11万+6.27万+10.11万+7.2万+4万=74.65万元4.某摩托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8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销售给特约经销商某型号摩托车60辆,出厂价(不含税,下同)每辆9500元,另收取包装费和售后服务费每辆1000元,全部款项存入银行。
(2)销售给某使用单位同型号摩托车10辆,每辆15800元,并代办托运,请运输单位向使用单位开具了6000元的运输发票转交给使用单位。
(3)将同型号摩托车10辆以出厂价销售给本厂售后服务部使用。
(4)将本厂售后服务部已使用2年的6辆摩托车每辆定价3000元,销售给本厂职工。
(5)购进一批生产原材料,已支付货款和运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为180000元,但尚未到货。
(6)购进一批零部件,已付款并验收入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为40000元。
(7)购买办公用品等20000元,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请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及消费税额。
答案:(1) 另收取包装费和售后服务费属于价外含税收入,应计征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60×9500×10%+60×1000/(1+17%)×10%=62128.21元销项税额=60×9500×17%+60×1000/(1+17%)×17%=105617.95元(2) 运输单位向使用单位开具的运输发票转交给使用单位属于代垫运费。
应纳消费税=10×15800/(1+10%)×10%=13504.27元销项税额=10×15800/(1+10%)×17%=22957.26元(3) 销售给本厂售后服务部使用为自产自用,应征消费税和增值税。
应纳消费税=10×9500×10%=9500元销项税额=10×9500×17%=16150元(4) 已使用过的摩托车出售,售价未超过原价,不征增值税(5) 进项税额=180000元(6) 进项税额=40000元(7) 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不的抵扣。
(8) 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105617.95+22957.26+16150-180000-40000=-75274.79元(9) 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62128.21+13504.27+9500=85132.55元(注:本题三四两项有矛盾,如果三项称销售,则四项不属于本企业的范围;如果四项为本企业,则三项应称移送使用;同时四项自2002年后售价须超过原价才征税,本项未列出原价;另外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符合认证规定未明确)5.某石化煤油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7月份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生产销售90#汽油500吨,每吨售价2900元(不含税,下同);93#汽油700吨,每吨售价3100元;97#汽油1000吨,每吨售价3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