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五章-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第五章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印花税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适用于定额税率的有()。
A.记载资金的账簿B.权利、许可证照C.产权转移数据D.技术合同2、某货运公司2011年拥有载货汽车10辆,挂车5辆,自重吨位均为20吨;拥有客车5辆。
该公司所在省规定载货汽车单位税额每吨40元,载客汽车单位税额为每辆360元。
该公司2011年应缴纳的车船税为()元。
A.9800B.13800C.2400D.124003、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按照()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A.隐瞒虚报的成交价格加倍B.提供的扣除项目金额加倍C.重置成本价D.房地产评估价格4、天天玩具公司2011年11月开业,领受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土地使用证、专利证各一件;天天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加工承揽合同一份,合同载明由天天公司支付的加工费为50万元。
已知加工承揽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0.5‰,权利许可证照的定额税率为每件5元,则天天公司应纳印花税额为()。
A.260元B.265元C.270元D.2575元5、下列属于契税纳税义务人的有()。
A.土地、房屋抵债的抵债方B.房屋赠与中的受赠方C.房屋赠与中的赠与方D.土地、房屋投资的投资方6、李某2011年3月转让其2007年1月购买的一处住房,取得转让收入50万元,缴纳相关税费5万元,购入时价格30万元。
本次转让中李某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A.0B.3C.4.5D.57、下列各项中,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是()。
A.事业单位转让自用房产B.甲工业企业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对乙房地产公司入股进行投资C.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不动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D.某商场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自行转让原房产8、某油田2011年3月份生产销售原油5万吨,销售人造石油2万吨,销售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2000万立方米。
已知该油田适用的单位税额为8元,油田邻近的石油管理局规定天然气的适用税额为5元/千立方米。
税收法律法规大全

税收法律法规大全税收法律法规大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屠宰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筵席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 ?TOMPDA,逝水年华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1年4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公布,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初级经济法基础-其他税收法律制度(九)

初级经济法基础-其他税收法律制度(九)(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24,分数:60.00)1.根据关税的规定,对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适用的税率为______。
∙ A.最惠国税率∙ B.协定税率∙ C.特惠税率∙ D.暂定税率(分数:2.50)A.B. √C.D.解析:[解析] 本题考核关税的税率。
对原产于与我国签订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按协定税率征税。
2.根据车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机动船舶计税依据的是______。
∙ A.净吨位每吨∙ B.整备质量每吨∙ C.每米∙ D.购置价格(分数:2.50)A. √B.C.D.解析:[解析] 本题考核车船税的计税依据。
机动船舶的计税依据为净吨位每吨。
3.纳税人应当自契税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收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 A.5∙ B.10∙ C.7∙ D.15(分数:2.50)A.B. √C.D.解析:[解析] 本题考核契税的纳税期限。
纳税人应当自契税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收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收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4.印花税的一个加工承揽合同,材料金额30万元,加工费10万元;一个财产保险合同,财产1000万元,保险费1万元。
加工合同印花税税率0.5‰,保险合同印花税税率1‰。
则应缴纳的印花税为______。
∙ A.30×0.5‰+1000×1‰=1.015万元∙ B.10×0.5‰+1000×1‰=10005万元∙ C.30×0.5‰+1×1‰=0.016万元∙ D.10×0.5‰+1×1‰=0.006万元(分数:2.50)A.B.C.D. √解析:[解析] 本题考核印花税的计算。
税收法律制度

②包括:进出口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增值税、消费税、船舶吨税。
(需要记忆)
【多选题】下列属于工商税类的有( )。
A.营业税
B.增值税
C.消费税
D.关税
【答案】ABC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流转税类的有(
A.增值税
B.消费税
C.房产税
【答案】AB
)。 D.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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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三)按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 1.中央税。中央立法、收入划归中央、中央政府征管。 关税,消费税,海关代征增值税与消费税, 铁道部、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与城建税等。
2.地方税。中央统一立法或授权立法、收入划归地方、地方政府征管。 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建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等。
3.中央地方共享税。由中央、地方政府按一定的比例分享税收收入。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证券交易印花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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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四)按计税标准不同分:
1.从价税——价格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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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一、税收: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根据法律法规,无偿取得财政收 入的一种分配方式。
二、作用: 1.组织财政收入。 3.维护国家政权。
2.调控经济运行。 4.保证国家利益。
三、特征: 1.强制性——国家凭借政治权力,通过颁布法律和政令,强制征收。 2.无偿性——国家不付代价,不直接偿还。税收三性的核心。 3.固定性——征税的范围、标准、方法预先规定,有稳定的适用期。
8.纳税期限: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按期、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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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9.纳税地点:机构所在地、经济活动发生地、财产所在地、报关地 。
10.减免税: 概念——少征部分;全部免征。 目的——鼓励和照顾,税收优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练习题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某镇一企业10月份被查补的增值税为45000元、房产税15000元,被加收滞纳金1000元,被处罚款5000元。
该企业应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为()。
(纳税人所在地区为县城、镇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是5%;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比率为3%)A、45000×(5%+3%)B、(45000+1000)×(5%+3%)C、(45000+15000)×(5%+3%)D、(45000+1000+5000)×(5%+3%)2、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纳税人因违反增值税、消费税的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B、纳税人在被查补增值税、消费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城市维护建设税进行补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C、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D、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也要同时退还已经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下列各项中,可以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是()。
A、供电部门占用耕地新建变电站B、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C、市政部门占用耕地新建自来水厂D、国家机关占用耕地新建办公楼4、根据关税法律制度规定,下列不属于进境物品的纳税义务人的是()。
A、个人邮递物品的寄件人B、个人邮递物品的收件人C、携带物品进境的入境人员D、以其他方式入境个人物品的所有人5、某外贸公司进口一批货物,货价100万元,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和运费分别为5万元和7万元。
已知关税税率10%。
则该公司应缴纳的进口关税为()万元。
A、100×10%=10B、(100+5)×10%=10.5C、(100+7)×10%=10.7D、(100+5+7)×10%=11.26、甲乙两单位互换经营性用房,甲换入的房屋价格为490万元,乙换入的房屋价格为600万元,当地契税税率为3%,则对契税的缴纳说法正确的是()。
税收法律制度的概念及意义

税收法律制度的概念及意义2023年,税收法律制度在我国的发展中显得更加重要和必要。
税收法律制度是国家为了行使税收权而制定的法律规则和制度体系,它规定了税收的种类、计算方法、征收程序和纳税人的权利义务等,通过税收法律制度的建设,可以促进税收征管更加规范和有效,保证税收的公平、合法、守信和安全,同时也能够推动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首先,税收法律制度的意义在于保障税收的公正和合法性。
税收是国家的基本财政收入来源,严格的税收制度可以保证税收的公正和平等,使纳税人在征税过程中得到保障和维护。
税收的合法性是税收制度得以进行和执行的基础和保证,只有在法律范围内的征收和使用,才能确保税收体系的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因此,税收法律制度的建设对于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和维护国家税收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其次,税收法律制度的意义在于推动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税收在经济中具有重要的调控作用,在发挥这一作用的同时,也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规范。
税收法律制度的完善可以促进税收制度的改革和优化,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的效能和效率,推动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同时,税收法律制度还能够促进全社会的税收意识提升,提高纳税人的纳税自觉性和贡献意识,激发社会创造力和发展潜力,推动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再次,税收法律制度的意义在于保障国家税收安全。
税收安全是税收制度稳定和税收征管有效的重要保障。
建立健全的税收法律制度,可以防范和惩治各种潜在的违法行为,有效地防范和打击各种税收违法犯罪,提高税收征管的安全性和质量。
同时,税收法律制度的完善也能够加强国家税收监管和管理,确保税收制度的顺利执行和实施,保障国家税收的稳定和可预测性,避免各种税收风险对国家造成的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税收法律制度在2023年的意义越来越重要。
完善税收法律制度不仅是保障税收的公正和合法,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还是保障国家税收安全的必要手段。
在全面建设法治中国的新时代,我们要认真落实税收法律制度建设的各项重点任务,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加强税务征管和监管,提高税收征管的水平和效益,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税务机关未按照规定 办理税收减免、退税、 抵扣等事项,造成纳 税人损失的,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
税务机关未按照规 定进行税务检查, 造成纳税人损失的 ,应当处罚, 造成纳税人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税收征收管理的监督机制
税务机关内部监督:税务机关内部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税收征收管理的发展趋势
信息化: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智能化: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进行税收风险识别和应对 专业化:加强税收征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素质提升 国际化:加强国际税收合作,应对跨国税收问题
税收征收管理面临的挑战和应对策略
挑战:税收征管信息 化程度低,征管效率
低
应对策略:加强税收 征管信息化建设,提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税收征收 管理法律 制度的基 本原则
税收征收 管理法律 制度的主 要内容
税收征收 管理法律 制度的实 施程序
税收征收 管理法律 制度的法 律责任
税收征收 管理法律 制度的监 督机制
税收征收 管理法律 制度的改 革方向
税收征收管理的程序
申报纳税:纳 税人按照规定 期限和程序向 税务机关申报
税收征收管理的原则和目标
原则:依法征税、公平公正、效率优先、服务至上 目标: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降低税收征管成本、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纳税人权益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构成要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主体:国家税务机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客体:税收征收、管理、监督等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内容:税收征收、管理、监督的具体规定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程序:税收征收、管理、监督的程序规定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规定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概述(PPT 118页)

• 六、房产税税收优惠(★★★)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免征房产税 6、纳税人因房屋大修连续停用半年以上,在房屋大修期间
免征房产税
7、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在施 工期间免征房产税。
8、高校后勤实体 9、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自用房产 10、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 11、按政府规定的价格出租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 12、向居民供热并直接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
七、房产税征收管理(★★)
以房产投资取得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 注:房产原值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 施
五、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 = 财产原值×(1 —扣除比例)×1.2% 10% — 30%
2、从租计征 应纳税额 = 租金收入×12%(4%)
例题讨论
某企业有原值为2500万元的房产。2012年1月1日将其中的 30%用于对外投资联营,投资期限为10年,每年收取固定利 率分红50万元,不承担投资风险。已知,当地政府规定的房 产税原值扣除比例为20%。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计 算该企业2012年度房产税的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 2500 × 70% ×(1-20%)×1.2% + 50 ×12%
1、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自房产交付之次月起
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 的商品房
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 建成之次月起
从生产经营之月起 签发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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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考情近三年每年单选题3-5题,多选题2-3题,判断题1-2题,共计10分左右.◆本章涉及13个税种的内容,分别是:其中大纲要求:1.掌握:各税种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目)、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2.熟悉:各税种的税率、税收优惠;3.了解:各税种的概念、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地点、期限。
◆本章重要考点一、关税法律制度(一)纳税人:经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
物品的纳税人是个人。
(二)税率:一般应当按照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三)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1.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
2.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离岸价格+(1+出口税率)(四)税收优惠:分为法定性减免税、政策性减免税和临时性减免税。
了解法定减免。
二、房产税(一)纳税人与征税范围1.纳税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2.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之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使用、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当征收房产税。
3.征税范围:(1)不包括农村。
(2)不包括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二)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1.关于房产原值: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①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②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2.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①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照“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
②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视同出租,按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
3.融资租赁的房屋——以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租赁期内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房产税的税收优惠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4.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关注前三项(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区分之月与之次月三、契税(一)契税的纳税人——权属的承受人(二)契税的征税范围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交换)3.房屋买卖4.赠与5.交换6.特殊情况——视同转移7项,重点是:(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3)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提示1】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债权人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征收契税。
【提示2】土地、房屋权属的典当、继承、分拆(分割)、出租、抵押,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三)契税的计税依据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税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市场价格确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
【特别掌握】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的一方缴纳契税;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4.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以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为计税依据。
(四)契税的税收优惠:见教材四、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一)纳税人与征税范围: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征税范围:见基础班讲义,关注不征收情形:出让国有土地、房地产的出租、对房地产抵押期间、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及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等。
(二)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1.新建项目扣除:(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房地产开发成本:(3)房地产开发费用(4)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只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加计扣除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2.旧房及建筑物的扣除金额(1)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2)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3)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三)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四)减免税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予以免税;超过20%的,应按全部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4.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居民个人转让住房一律免征土地增值税。
(五)清算条件:“应当清算”和“可要求清算”五、城镇土地使用税(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与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土地)(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1.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测定、证书、申报)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定额税率)。
【提示1】每个幅度税额的差距为20倍。
【提示2】经济落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幅度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的一般规定:见教材(四)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关注: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六、车船税法律制度(一)纳税人与征税范围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
1.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2.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二)车船税的计税依据——辆、自重吨位、净吨位1.乘用车、商用客车和摩托车,以“辆”为计税依据。
2.商用货车、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按“整备质量吨位”为计税依据。
3.机动船舶、非机动驳船、拖船,按“净吨位”为计税依据。
(三)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从量定额【注意】挂车、拖船和非机动驳船的应纳税额=净吨位数×适用年税额×50%(减半征收)(四)车船税税收优惠:8项见教材(2012、2011年考)1.免稅:捕捞、养殖渔船;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警用车船;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2.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
(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地点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
2.纳税地点: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3.纳税申报: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
七、印花税(一)印花税的纳税人具体包括: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使用人;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提示1】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即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和鉴定人。
【提示2】签订合同、书立产权转移书据的各方当事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
(二)征税范围1.经济合同类(10类):注意不包括如:技术合同中:不包括一般的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合同,这些合同不贴印花。
2.产权转移书据: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的转移书据。
以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3.营业账簿:分为资金账簿(“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和其他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三)印花税的计税依据——金额、数量1.合同类:以凭证所载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应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经济事项的同一凭证,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算贴花。
2.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3.不记载金额的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房屋产权证、营业执照、专利证)和辅助性账簿(企业的日记账簿、各种明细分类账簿):以件数作为计税依据,每件5元。
(四)印花税税收优惠:见教材(五)缴纳方法——三种1.自行贴花——基本方法。
“三自”纳税(算、买、贴花并注销)。
【提示】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有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足印花。
2.汇贴汇缴。
3.委托代征。
八、资源税法律制度(一)资源税的纳税人: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税范围:7种(1)原油,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提示】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者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3)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5)黑色金属矿原矿;(6)有色金属矿原矿;(7)盐(一是固体盐,包括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二是液体盐)。
(三)资源税的计税依据:1.销售额:原油、天然气2.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其他矿产品(四)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地点:1.时间:关注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纳税地点: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收购地。
九、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一)城市维护建设税:1.纳税人:实际缴纳“三税”的单位和个人。
2.税率:市区:7%;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1%。
3.计税依据: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
【特殊】“三税”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城市维护建设税进行补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三税”要免征或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同时减免;对出口产品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对进口货物不征收城建税。
4.计算: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二)教育费附加概述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3%十、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一)船舶吨税:船舶吨税是对自中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船舶征收的一种税。
采用定额税率。
计税依据为船舶净吨位。
(二)车辆购置税1.纳税人: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的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