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马来西亚货物贸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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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加速中国与马来西亚贸易合作的步伐

一带一路加速中国与马来西亚贸易合作的步伐

一带一路加速中国与马来西亚贸易合作的步伐近年来,一带一路倡议在世界范围内迅速推进,为中国与马来西亚之间的贸易合作提供了巨大的机遇与动力。

本文将着重探讨一带一路对中马贸易合作步伐的加速作用及其影响。

一、背景介绍中国是马来西亚最大的贸易伙伴之一,而马来西亚也是中国在东南亚地区重要的贸易合作伙伴。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中马关系迎来了更好的发展机遇。

二、一带一路对中马贸易合作的影响1. 提升贸易规模: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使中国与马来西亚之间的贸易额稳步上升。

根据数据显示,自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马贸易额从2014年的近800亿美元增加到2019年的约1000亿美元,呈现增长态势。

2. 扩大贸易领域:一带一路框架下,双方在贸易领域的合作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商品贸易,还涵盖了服务贸易、投资合作、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领域。

这为中国与马来西亚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合作机会。

3. 优化贸易结构:一带一路倡议的推动,鼓励中马双方在贸易中加强合作,共同推进贸易便利化。

这也促进了贸易结构的优化与调整,使双方贸易关系更加均衡与可持续发展。

4. 加强货币合作: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推动了中马之间的货币合作。

两国央行加强合作,开展本币互换机制,有利于降低贸易成本,促进双方贸易的便利化。

5. 推动区域互联互通: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了推动区域互联互通的目标,这为中马贸易合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例如,中马在互联互通方面的合作项目,如马六甲海峡跨海大桥、泗务火车站改造等,都为双方贸易往来提供了便利。

三、中马贸易合作面临的挑战与建议1. 挑战:尽管一带一路倡议极大促进了中马贸易合作,但仍面临一些挑战,如贸易壁垒、保护主义情绪上升等。

这些都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克服。

2. 建议:为进一步加速中马贸易合作步伐,建议双方加强政策沟通,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双方企业合作能力,拓宽贸易领域;加强人文交流,增进双方了解与信任。

四、结论一带一路倡议为中马贸易合作提供了历史性的机遇。

中国与马来西亚双边贸易发展状况及提升路径

中国与马来西亚双边贸易发展状况及提升路径

中国与马来西亚双边贸易发展状况及提升路径1974年5月31日,中马两国政府宣布正式建交,开启两国关系发展新纪元,马来西亚成为东盟中首个与中国建交的国家。

20__年5月31日,在两国建交30周年之际,两国政府宣布建立“战略合作关系”;20__年10月4日,两国领导人又一致同意将“战略合作关系”提升至“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并签署《中马经贸合作五年规划(20__—20__)》,计划至20__年双边贸易额将达1600亿美元的目标。

20__年11月23日,两国政府再次发表《联合声明》,并签署《关于进一步推进中马经贸投资发展的合作计划》。

一、中马双边贸易合作发展状况(一)贸易总量据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UN Comtrade)资料:20__年,中马双边贸易额为94.25亿美元,其中,中国对马来西亚出口32.21亿美元,自马来西亚进口62.04亿美元。

20__年,双边贸易额首次突破百亿美元大关,达142.70亿美元,飙升51.41%,马来西亚首次成为中国与东盟贸易合作中第一大伙伴。

20__年,中马双边贸易合作因世界经济危机而遭致下挫,下滑幅度为2.98%。

20__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贸区”如期建成,推动中马双边贸易走出世界经济危机阴影,并驶入“快车道”,增长率为42.86%,其中,中国自马来西亚进口增长率高达55.98%。

20__年,中马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确立为双边经贸合作发展注入了“新活力”,再次掀起双边经贸合作新高潮,双边贸易刷新历史最高记录,并首次突破千亿美元大关,达1060.84亿美元,增长率为11.87%。

但近年来,世界经济复苏乏力,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持续普遍下跌。

20__年,中马进出口贸易首次出现了近十余年来的“双降”局面,双边贸易总额为972.91亿美元,其中,中国对马来西亚出口439.91亿美元,同比下降5.10%,自马来西亚进口533.00亿美元,同比下降4.23%,中国对马来西亚贸易逆差93.10亿美元(见表1)。

中国与马来西亚农产品贸易合作发展的特征问题与前景

中国与马来西亚农产品贸易合作发展的特征问题与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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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壁垒:马来西亚对进口农产 品的质量、安全等方面设置了较 高的技术标准,限制了中国农产 品的进入。
反倾销措施:马来西亚对中国部 分农产品采取了反倾销措施,导 致中国农产品在马来西亚市场的 竞争力下降。
农产品价格波动问题
简介:中国与马来西亚农产品贸易合作中存在价格波动问题,影响双方贸易的稳定发展。 原因:价格波动主要由市场供需变化、气候变化、政策调整等因素引起。 影响:价格波动可能导致贸易受损、生产过剩或短缺等问题,影响农民和企业的利益。 解决措施:加强信息共享、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推动多元化贸易等,以降低价格波动对贸易的影响。
长期稳定:中国与马来西亚的农产品贸易合作历史悠久,一直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 作关系。
互补性强:两国在农产品生产上具有很强的互补性,马来西亚的热带农产品与中国 的温带农产品互为补充。
多样化发展:合作领域从传统的棕榈油、橡胶等逐步拓展到水果、蔬菜等更广泛的 领域。
互利共赢:合作不仅促进了双边贸易的发展,也给两国农民和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 的利益。
中国与马来西亚农
伍 产品贸易合作的前

未来合作的方向
深化贸易关系:加强两国在农产 品贸易领域的合作,扩大贸易规 模和范围。
加强技术交流:加强两国在农业 技术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提 高农业科技水平。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Biblioteka 添加标题添加标题推动农业投资:鼓励中国企业在 马来西亚投资农业,提高农业生 产效率和农产品质量。
贸易结构不断优化:随着中国和马来西 亚农产品贸易的发展,贸易结构也在不 断优化,逐渐向更高附加值的产品转移。
贸易方式特点
传统贸易方式:中国与马来西亚通过传统贸易方式进行农产品交易,包括一般贸易、加工贸易等。

马来西亚与中国贸易简介讲解

马来西亚与中国贸易简介讲解

政治制度:君主立宪议会民主制联邦国家;
【国会:最高元首、上议院、下议院】
【内阁:25个部门、31名部长、40名副部长】 官方语言:马来语,通用英语。
货币:马币也称林吉特、令吉 (1美元=3.8令吉) 国徽:中间为盾形徽,上面绘有一弯黄色新月 和一颗14个尖角的黄色星,盾面上的图案和颜 色象征马来西亚的组成及其行政区域。盾面下 部中间的图案为马来西亚的国花──木槿。两侧 红舌马来虎后肢踩着上书写着格言“团结就是 力量”金色饰带。
北与泰国 接壤
东临 南海
东马位于加里曼 丹岛北部,与印 度尼西亚、菲律 宾、文莱相邻
西濒马六 甲海峡
南与新加坡 隔峡相望
地理优越 位于东南亚核心地带,太平洋和印度洋之间,成为进入东盟市场和前往中东的桥梁。 交通发达 巴生港濒临马六甲海峡,东南亚集装箱重要转运中心,西港深水港优势突出;95% 贸易通过海运完成。 8个国际机场,马来西亚是东南亚重要空中枢纽之一; 国内高速公路网,铁路网贯穿半岛南北;
行政区划
13个州(西马的柔佛、吉打、吉兰丹、马六甲、森美兰、彭亨、槟城、霹雳、 玻璃市、雪兰莪、登嘉楼;东马的沙捞越、沙巴); 3个联邦直辖区(首都吉隆坡、兰邦政府行政中心-布城、纳闽);
简介
中文名称:马来西亚联邦 英文名称:Malaysia 简称:大马 首都:吉隆坡
主要城市:马六甲、槟城、新山、 关丹、古晋 主要民族:马来人(61.8%)、华人 (22.6%)、印度人(6.7%) 主要宗教:伊斯兰教(国教)、佛 教、道教、印度教
5.United States 8.1 %
3.Europe Union 10.8 %
1.China 15.2 %
4.Japan 10.3 %
2.Singapore 13.3 %

“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跨国企业在马来西亚经营本土化分析及建议

“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跨国企业在马来西亚经营本土化分析及建议

注:上表只记录 1 亿美元以上的交易。本表中的数据不是全面的;数据来源:《马来西亚工业发展局》《2018 年马来西亚投资业绩报告》。
4.2 中国企业在马来西亚的人力资源 在调查中发现中国企业在进入马来西亚从事商
业活动时,所有的中国企业都存在总部外派工作人员 的情况,尤其企业初始进入马来西亚经营,绝大部分
二是在人力资源管理的本地化过程中,中资企业 的管理模式是以提拔当地管理者管理当地员工。招聘
方式以社会招聘为主、校园招聘为辅为企业补充新鲜 血液。根据中国企业的雇佣条件,中国企业更看重工 作效率、工作技能的熟练度、工作经验、工作纪律,相 比之下社会工作者比应届毕业生更具优势,而且社会 招聘显然更有效。如表 2 所示,中国企业的薪资待遇优 厚,在不同层次和行业均大幅度高于本地企业所支付 的薪资,大部分中国企业会给予员工住房、交通等除 法定福利外的其他补贴,优厚的福利待遇更容易招聘 到优秀的社会工作者以帮助企业完成相关发展战略, 大约 60% 的中国企业也会通过校园招聘来承担就业 责任。
企业经营范围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依法可 以生产和经营的商品具体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如 表 1 所示,在马来西亚的中国企业经营范围涉及不同 的 行 业,主 要 是 农 业、能 源、金 融、金 属、纺 织、房 地 产、科技、交通。总体来说目前共有超过 160 家中国企 业在马来西亚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子公司,按照马来西 亚行业分类,在马来西亚的中国企业主要聚集在制造 业、建筑业和服务业,其中制造业占 18%,建筑业占 43%,服务业占 20%,农业及其他占 19%。
基于企业本土化的基本定义和特点,本文总体采 取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的混合研究方法。 2.2 名词界定
(1)跨国公司。主要是指企业以本国为基地,通过 对外直接投资,在世界各地设立分支机构或子公司, 从事国际化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垄断企业。

国际贸易经典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经典案例分析

案例1 商品质量不符引起的纠纷案我生产企业向马来西亚客户出口汽车配件,品名为YZ-8303R/L,但生产企业提供了YZ-8301R/L,两种型号的产品在外型上非常相似,但却用在不同的车型上,因此客户不能接受,要求我方要调换产品或降低价格。

我方考虑到退货相当麻烦,费用很高,因此只好降低价格15%,了结此案子。

——由温州某外贸企业提供我国某公司A向孟加拉国某公司B出口一批货物,合同价值约为USD20000.00,货物为汽车配件,共有10个型号,其中有四个型号要求根据客户样品制造的。

付款方式为,客户先支付定金1000美金,剩余部分30%和70%分别以L/C和T/T支付(在货物生产完毕通知客户支付)。

客人随即开来信用证,A公司按合同和L/C要求开始生产货物,但发现其中按客人样品要求订做的货物不能完成,由于客人订货的数量比较少,开发该产品十分不合算。

因此打算从其他厂家购进该产品,但遗憾的是,却一直无法找到生产该产品的厂商。

而此时已接近装船期了,其他货物亦相继生产完毕。

A公司只好告诉B公司上述问题。

B公司要求取消所有的货物并退还定金和样品,他的理由是,他要求订做的货物是十分重要的,不能缺少,因A 公司没有按时完成货物,错过他的商业机会。

A公司也感到无可奈何,确实理亏,只好答应客户的要求,承担一切货物积压的损失。

案例分析按CIF贸易术语出口。

卖方按合同的规定装船完毕后取得包括提单在内的全套装运单据。

但是,载货轮船在启航后第二天就触礁沉没,买方闻讯后提出拒收单据,拒付货款。

试问,卖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分析:买方必须收取单据,并支付货款。

因为以CIF术语达成交易,货物风险和费用的划分点在装运港船舷,买方承担越过船舷以后的风险。

CIF贸易术语下交货属象征性交货,卖方凭单据交货,买方凭单据付款。

只要卖方提交的单据齐全且正确,卖方无权拒收拒付。

案例分析某公司按CIF London向英国出口一批季节性较强的货物,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运货船只不得迟于12月2日驶抵目的港。

中国与马来西亚存货会计准则比较

中国与马来西亚存货会计准则比较

中国与马来西亚存货会计准则比较黄兰【摘要】As an important part of assets, inventory constitutes a high proportion of enterprise's assets. The correctness of its recognition and measurement affects the truthfulness and relevance of balance sheet directly. By comparing and analyzing the recognition%存货在企业的资产中占有很大比重,它的确认和计量正确与否直接影响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的真实性和相关性。

通过对中国、马来西亚存货会计准则中存货的确认、存货的计量、存货的信息披露的比较分析,得出两国存货准则的差异。

为促进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成员国间的货物贸易往来,一是在存货确认上,要力求实现中国与东盟会计区域的协调,形成一套各方可接受的准则;二是在存货计量上,要充分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确保相互适应,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三是在存货准则披露的内容上,要充分借鉴国际会计准则,提高财务报告信息质量。

【期刊名称】《广西财经学院学报》【年(卷),期】2011(024)004【总页数】4页(P11-14)【关键词】会计准则;存货确认;存货计量;存货披露【作者】黄兰【作者单位】广西财经学院会计系,广西南宁53000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233一、引言马来西亚是东盟重要的成员国,同时也是中国在东盟地区的最重要的贸易伙伴之一,其货物贸易在中国与东盟各国的经济贸易往来中很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存货作为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的资产中占有很大比重,存货的确认和计量正确与否将直接影响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的真实性和相关性。

本文主要通过对中国、马来西亚《存货会计准则》比较,分析两国关于存货的确认、存货的计量、存货的信息披露等,揭示存货对企业会计信息带来的可能影响,为两国企业之间的经济贸易往来提供相关、可比、有用的会计信息,进而带动整个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成员国之间的货物贸易往来,降低贸易区各国企业的交易成本,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中国与马来西亚出口贸易合同3篇

中国与马来西亚出口贸易合同3篇

中国与马来西亚出口贸易合同3篇篇1中马两国是友好邻邦,长期以来保持着良好的外交关系和合作关系。

作为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经济体,中国一直是马来西亚最大的贸易伙伴之一。

双方在各个领域都有着广泛的合作,特别是在贸易方面,中国与马来西亚之间的出口贸易合同一直是两国经济合作的重要支柱之一。

中国与马来西亚的贸易往来可以追溯到公元15世纪。

古代丝绸之路贯通了中国和马来西亚的通商之路,海上丝绸之路也风行于两国之间。

然而,如今,中国与马来西亚的贸易关系已经不再仅限于丝绸之路,而是涵盖了更多的领域和更多的产品。

双方在农业、制造业、技术和服务业等领域都有着广泛的贸易往来,使得两国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

中国与马来西亚之间的出口贸易合同通常是由两国政府、企业和贸易组织共同协商签订的。

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通常需要就产品规格、质量、数量、价格和交货时间等条款进行详细的谈判和协商。

一旦双方就合同的所有条款达成一致,合同就会正式签订,双方就开始履行各自的义务。

中国与马来西亚之间的出口贸易合同通常涉及到各种各样的产品,包括农产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和建筑材料等。

中国通常会向马来西亚出口大量的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和建筑材料等制成品,而马来西亚则向中国出口大量的橡胶、木材和纺织品等原材料。

双方的产品互补性强,有利于双方实现互利共赢。

中国与马来西亚之间的出口贸易合同不仅有利于两国的经济发展,也为两国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商机和机会。

通过出口贸易合同,中国和马来西亚的企业可以开拓更广阔的市场,实现产品的多元化和国际化。

双方的企业还可以借助出口贸易合同,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拓展业务领域,实现企业的更长远发展。

中国与马来西亚之间的出口贸易合同也有利于加强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增进双方的相互了解和信任。

通过出口贸易合同,中国和马来西亚可以加深双方的经济联系和产业合作,为两国的全面合作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双方还可以通过出口贸易合同,促进双边的投资合作和科技交流,推动双方在更多领域的合作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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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马来西亚货物贸易分析摘要:马来西亚是东盟的重要成员国,同时也是中国在东盟地区的最重要的贸易伙伴之一,中马货物贸易在中国与东盟各国的贸易往来中很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但遗憾的是对于中马货物贸易的研究多年以来却一直鲜有著述。

本文采用国际上常用的贸易模型和贸易分析方法,试图构建中国与马来西亚货物贸易往来关系的一个较为清晰的理论框架,对中马之间的货物贸易做初步的研究和探讨。

关键词:贸易逆差;贸易互补;产业内贸易1中国与马来西亚的货物贸易发展现状自2002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启动以来,中国与马来西亚的双边贸易发展迅速,2004-2007年马来西亚连续4年成为中国在东盟地区的第二大贸易伙伴, 2008年马来西亚超过新加坡跃居中国在东盟地区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双边进出口总额达534.69亿美元,占中国与东盟货物贸易总额的23.14%。

纵观2002-2008年中马经贸的发展,中马经贸存在着以下几个显著特点:1.1占中国与东盟贸易份额较大,双边进出口往来发展迅速。

马来西亚与中国的贸易额约占东盟与中国贸易总额的四分之一,2002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之初,中马双边进出口总额在就达到了142.71亿美元,是同期中国与东盟各国双边贸易总额有突破100亿美元的仅有的两个国家之一(另一个为新加坡,2002年中国与新加坡的双边进出口总额达到了140.18亿美元),中马双边贸易增长率达到了51.4%。

在接下来6年,中马双边贸易增长率约为20%。

2008年马来西亚成为中国在东盟地区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双边进出口总额达534.69亿美元。

1.2中马双边贸易增长率呈波动下降趋势。

2002-2008年中马双边贸易发展可以分为两个周期。

2002-2005年,中马双边进出口增长率从51.4%的峰值,逐步回落到16.9%;2006-2008年略有回升,2007年达到了25.0%,2008年回落至15.2%。

中马双边贸易增长率呈波动下降趋势。

其原因跟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进程有很大关系。

2002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启动,中国与东盟共同实施CEPT条款及其它贸易优惠政策,大大刺激了中马经贸的发展,出现了中马经贸发展历程中的第一个高峰,之后随着刺激效应的消退,中马经贸增长率趋于平缓;2005年7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协议》降税计划开始实施,随之而来2006-2007年出现了中马经贸发展的一个小高潮,2008年有所减退。

1.3中国对马来西亚存在大量贸易逆差。

中马贸易逆差由来已久,从目前可以查到的数据,从1990年到2008年中国连续19年对马来西亚出现贸易逆差。

2002-2008年中国与马来西亚贸易逆差的发展可以分为两个阶段,2002-2004年,中马贸易逆差逐年扩大,从43.21亿美元扩大到100.88亿美元;2004-2008年中马贸易逆差连续五年在100亿美元上下浮动,除了2005年的贸易逆差为94.89亿美元低于100亿美元外,其余四年中国对马来西亚的贸易逆差均超过100亿美元。

这些贸易逆差出现的原因较为复杂,有世界贸易分工和贸易格局的影响,有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中国-东盟自贸区构建的影响,也有人民币的升值、中国产业升级以及能源需求扩大的影响。

在双边进出口绝对额上,中国对马来西亚出口额小于中国自马来西亚进口额,但是从增长率上看,2002-2008年中国对马来西亚的出口增长率均高于中国自马来西亚进口增长率,维持目前的发展势头,中马之间的贸易逆差有望在未来几年逐步缩小。

2中马贸易结合度分析贸易结合度指数(Trade Indensity Index简称TII)又称贸易强度指数,1947年由A.J.Brown提出,后经日本学者小岛清进一步发展和完善而得出的一个经济贸易统计指数,用于分析两国间贸易联系的紧密程度。

公式表达如下:TII = (Xij / Xi)/ (Mj / Mw)其中Xij为i国对j国的出口额,Xi为i国当年的出口总额;Mj为j国当年的进口总额,Mw为当年世界各国贸易的总进口额。

如果TII>1说明两国间的贸易联系较为紧密,如果TII1则说明两国在j产品的贸易上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如果TCI<1则说明两国在j产品的贸易上互补性较弱。

为了研究的方便,根据中国商务部网站的数据我们将H-S贸易商品分类编码中1、2、3、4、8类商品归类为动植物及其制品,将H-S编码中的5、13、15类归为矿物及金属制品,将H-S编码中7、9、10类归类为塑料橡胶及木纸制品,将H-S编码中的16、17、18类归为机电及车船设备,将11、12、20类归为纺织品及杂项,保留H-S编码中的第6类化学制品,剩下的归为其他类。

由于剩下的这些类别的产品较杂且在中国与东盟各国的进出口贸易中只占极小的部分,故不列入研究范围。

根据上表我们得出,中国与马来西亚的贸易产品中互补性最强的是塑料橡胶及木纸制品、机电及车船设备,中马间塑料橡胶及木纸制品的互补性很强,其中天然橡胶是中国急需的进口战略物资,马来西亚是中国天然橡胶的第二大进口来源地,2007和2008年,中国自马来西亚进口的天然橡胶分别达到了12.83亿美元和15.80亿美元;而机电产车船设备是中马双边贸易量最大的产品,2008年机电车船设备贸易占到了中马双边贸易的60%。

接下来是矿物及金属制品,其中贱金属及其制品是马来西亚自中国进口的重要产品,中国是马来西亚贱金属及其制品的第二大进口来源地,2008年马来西亚自中国进口的贱金属及其制品达到了20.39亿美元,占同期中国出口马来西亚产品总额的10.1%。

再接下来依次为动植物及其产品、化学制品和纺织及杂项制品。

4中马贸易比较优势分析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 Index简称RCA指数),由美国经济学家Balassa于1965年提出,用于衡量某国的产品或产业在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大小并揭示该国的资源禀赋结构及其在国际贸易中的比较优势,其公式为:RCAij=(Xij/Xtj)/(Xiw/Xtw )其中RCAij为显性比较优势指数,Xij为j国i产品的出口额,Xtj为j国的总出口额,Xiw为世界i产品的出口额,Xtw为世界的总出口额。

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来,中国对于东盟五国在动植物及其产品、矿物及金属制品、纺织品及杂项、化学制品等产品类别上具有比较优势,其中中国在矿物及金属制品和纺织品及杂项上具有绝对优势,而中国在世界贸易中具有普遍优势的机电类产品与东盟国家相比却不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这跟世界产业分工与东盟国家的产业贸易结构有很大关系。

在世界产业分工中中国与东南亚国家是世界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主要生产地和出口地,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能力都比较强,对外出口贸易结构中机电类产品占据了很大比重,因而中国与东盟国家相比机电类产品并没有显现出明显的比较优势。

马来西亚的机电及车船设备类产品的比较优势较明显,矿物及金属制品、塑料橡胶及木纸制品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排第三,紧次于泰国,由于近年来马来西亚进行了产业结构调整,缩减了橡胶的种植面积,其产量和出口量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导致了整个类别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下降。

马来西亚的化学制品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在六个国家中也排第三,其余类别产品的比较优势较弱。

5中马贸易G-L指数分析产业内贸易是指国与国之间相互进出口同一种产品目录下的产品的贸易。

中国与马来西亚的产业结构和对外贸易结构具有相似性,两国的双边贸易中也存在很多同种产品目录下的产品的贸易,最明显的就是机电产品的产业内贸易。

对于中马两国产业内贸易的研究有利于我们对于中马贸易关系更深入的认识。

G-L指数(Intraindustry Trade Index 简称IITI)也称产业内贸易指数,是G.Grubel和P.J.Lloyd在Balassa研究的基础上于1975年共同提出的一个用于衡量国与国之间产业内贸易水平的指标,其基本公式为:G-L = 1-其中G-L为产业内贸易指数,Xj为某国对贸易伙伴国j产品的出口额,Mj为该国从贸易伙伴国j产品的进口额。

G-L指数的值在0-1之间变化,两国间的行业内贸易越大,G-L指数的值越趋近于1;两国间的行业内贸易越小则G-L指数的值越趋近于0。

当G-L指数的值为0时表示两国之间不存在行业内贸易,当G-L指数的值等于1时表示两国之间的贸易均为行业内贸易。

从上表我们可以看出,在中马贸易产品结构中矿物及金属制品、机电及车船设备、化学制品以及木纸制品呈现出显著的产业内贸易倾向,而动植物及其产品、塑料橡胶及其制品,纺织品及杂项为产业间贸易。

从时间的纵向比较来看,2004-2008年,矿物及金属制品的产业内贸易水平有下降趋势,而机电及车船设备、木纸制品的产业内贸易水平则持续上升,值得注意的是,木纸制品在2005年之前为中马间的产业间贸易产品,从2006年开始转变为中马的产业内贸易产品且其程度进一步上升。

动植物及其产品、化学制品虽为产业间贸易产品,但2004-208年,其G-L值却一直呈上升趋势。

6中马货物贸易往来综述从本章的分析我们看出,中国与马来西亚的贸易联系较为紧密,在贸易产品结构上既有互补也存在竞争。

马来西亚较具比较优势的产品有塑料橡胶及木纸制品、机电及车船设备等并在机电及车船设备、矿物及金属制品等类别产品上与中国存在着显著的产业内贸易倾向。

由于机电及车船设备、矿物及金属制品贸易占到了中马双边贸易的72%,所以中马的贸易往来从整体上更倾向于产业内贸易,而非产业间贸易。

中国与马来西亚的很多贸易特点和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往来具有共性。

中国与东盟在对外贸易上存在着较大的竞争性,这首先源于世界性的产业分工以及中国与东南亚国家所选择的产业发展模式的相似性,自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东南亚国家和中国相继开始发展外向型和劳动密集型的加工制造业,东南亚及中国成为了世界劳动密集型产品加工制造的中心,东南亚各国与中国在劳动密集型产品上具有较强的竞争性。

在互补性上,中国与东盟国家的互补性主要来源于产业结构的互补以及发展水平和市场的互补。

中国经济更多呈现出大陆性经济的特点,中国的机电制造、轻工业、金属制造业以及蔬菜食品加工等都具有较大的优势,而东盟国家更多的具有海洋性经济的特点,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在木材和热带作物上也具有较大优势。

东盟内部各国的发展水平差异较大,这也与我国东、中、西部各地区的发展水平形成互补,同时中国辽阔的市场为东盟国家提供了更多的商机,而东盟各国也为中国产品的出口和中国企业的对外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所以中国应该在提升自身产业和贸易优势的同时积极发展与马来西亚等东盟国家的贸易往来,以实现中国与马来西亚等东盟国家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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