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团员发展管理工作的通知【模板】
发展新团员的通知

发展新团员的通知各学院团委:做好团员发展工作,是健全团组织、活动团内工作的需要,也是各级团组织的基本任务和重要职责。
为了做好我校团员发展工作,切实保证新团员的发展质量,壮大团员队伍,提高团组织战斗力,也为了我校各项活动能顺利地开展,同时拥有较强的参与度,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现将新团员发展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发展对象:各学院未入团,但对团组织怀有热情、表现良好、积极要求进步的学生。
二、发展时间:201X年10月15日——201X年11月5日三、发展内容与步骤:1、各学院团委要加强对本学院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开展团的活动,宣传团的知识,充分掌握本学院非团员学生的基本情况,充分掌握本系非团员学生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激发学生的进步热情和入团积极性。
2、要求入团的青年学生,必须向团委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的内容包括本人对团组织的认识,入团动机,本人愿望和努力方向。
3、对于提出申请的学生,由各学院团委干部及时与之谈话,提出希望与要求,将其列入团积极分子。
4、指定两名团员作为入团积极分子的介绍人。
介绍人应经常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并进行教育。
5、加强对入团积极分子的考察。
团支部委员会听取介绍人和团内外群众意见,从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在本岗位上一贯表现和道德品质等方面对他们进行考察,并为已具备团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办理入团手续。
6、学生的入团必须经团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大会必须由整个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出席才能举行。
全体团员对于符合“入团”的学生进行民主评议。
7、团支部大会确定接受学生后,申请人须认真如实地填写《入团志愿书》,介绍人也应该在志愿书上如实地签下自己的意见。
8、支部委员会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写在《入团志愿书》上,最终上报校团委审批。
于10月30日前将《**学院2012-2013学年度团员发展登记表》上交至校团委办公室03232,登记表电子档发送到校团委邮箱[emailprotected]。
学校发展新团员的通知范文_通知_

学校发展新团员的通知范文关于发展新团员的通知各班级、团支部:为了充实学校共青团队伍,及时吸收政治思想好、学习努力刻苦、积极要求上进的青年同学加入团组织,充分调动广大青年积极性,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经校团委研究决定,我校将于20xx年5月发展一批新团员。
现将有关要求及程序通知如下:一、发展要求:(一)年满14周岁,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我校在校学生。
(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班级公共事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学习成绩良好,在校期间无违规记录。
(三)有两名品学兼优的团员愿意介绍其入团。
二、发展程序:(一)各班(团支部)应注重新团员的组织和发展工作,日常通过班级课余时间加强对班级入团积极分子开展学习团章活动,进一步加深对团组织的认识,端正入团动机,树立团员意识。
在此基础上,入团积极分子向团组织递交。
(二)各班(团支部)在日常的培养和考察的基础上,通过班级(支部)决议和班主任同意,于4月25日前确定入团积极分子。
(三)各班(团支部)在4月25日前把入团积极分子名单、申请书上交校团委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四)校团委审核后,4月28日~4月30日将批准入团的名单发于各班(团支部),并举行入团宣誓仪式。
三、相关要求:(一)各班团支部接此通知后,请在学生中进行广泛的宣传,并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做好新团员发展工作,把握好质量关。
(二)各班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发展工作,接到通知后,要组织全班同学认真学习《团章》的有关知识,学习《团支部工作手册》的内容,特别是组织发展程序的相关内容。
*中学团委201*年4月13日。
模板-县团员发展与管理工作阶段性总结

**县团员发展与管理工作阶段性总结**县团员发展与管理工作阶段性总结自团员发展与管理工作全面启动以来,**团县委按照《关于加强全省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意见》(鲁青发〔2014〕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团员发展管理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具体如下:一、主要做法一是制定全年计划,成立领导小组。
召开会议,向基层团组织传达和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基层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做到严格无误,商讨并制定年度发展计划,对整学年的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进行详细的部署和安排;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团员发展与管理的具体工作,责任落实到个人。
二是严格入团程序,统一印制材料。
一方面,召开培训会,对全县中学团委书记就团员发展的七个“规定动作”进行了培训。
另一方面,设计印制团员发展涉及到的“九个表格”及入团申请书,并在培训会上进行下发,规范了全县团员发展的各类纸张材料。
本年度,已下发“九个表格”1000余套,入团申请书26本。
三是定期电话调度,经常自查检查。
每月底对各基层团组织的工作进度进行电话调度,统筹全县的工作进度,了解各基层团组织的发展状况,做到心中有数;每季度,在全县范围内有发展计划的团委开展全面的自查,并穿插安排专人负责,分管领导带队,实地对辖区所有中学进行全面的核查检查,督促和规范各学校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
四是做好梳理总结,及时改错纠偏。
一方面,及时汇总统计各学校已发展的已满13周岁不足14周岁的团员和回收填写不规范的团员证、入团志愿书。
另一方面,在全面自查和实地督查的基础上,梳理各学校团员发展存在的问题,对可以当场解答纠正的当场解答,现场整改;对无法现场整改的,限期整改,并将存在问题较多的学校作为下次实地核查的重点。
二、工作进展情况2014年9月,我县共有26所中学中职申报了2014-2015学年团员发展计划,共申报1375个发展名额。
这一学年,团县委本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上级的有关规定,严格团员发展的七个“规定动作”,共成功发展1087名团员,其中已满13周岁不足14周岁的团员22名,不符合条件、作废的发展名额288个,实际发展团员比例79.05%。
学校团员发展管理制度

学校团员发展管理制度学校团员发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校团员发展工作的管理,明确团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团员的行为,创造良好的团员发展环境,提高团员的发展能力和素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团员的发展管理工作。
第三条团员是指在校学生中加入中国共青团的学生。
第四条团员发展管理是指通过组织建设、培养教育等手段,促进团员成长和发展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团员发展管理工作应当坚持立德树人的要求,注重培养团员的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养团员的信仰意识、责任意识、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第六条学校团委是全校团员发展管理的组织和协调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团员发展管理的方针、政策、制度,并指导各级团组织按规定开展团员发展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学院、团支部等团组织是负责学校团员发展管理工作的基层组织,负责组织和开展团员发展活动,维护团员的合法权益,监督和管理团员行为。
第八条团员发展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团的自主原则,发挥党委在团组织中的领导和统一核心作用,健全团支部在团员发展管理中的责任和职能。
第二章团员发展第九条团员发展是指通过团组织对学生进行持续的引导、培养和教育,使其逐步形成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道德素质和社会担当,成为德才兼备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十条团员发展应当依据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以培养团员的四大素质为基本目标,即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和身心健康。
第十一条团员发展应当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培养团员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促进团员素质全面发展。
第十二条团员发展应当注重团员个体差异,为每一名学生提供个性化发展的机会和条件。
第十三条团员发展的内容包括组织生活、团课教育、思想引领、实践锻炼、业务培训等方面。
第十四条团竞选是团员发展的重要环节,要注重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竞选活动的真实性和公信力。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团员发展管理应当制定相应的制度和规范,确保团员发展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公正性。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16.11.11•【文号】中青办发〔2016〕11号•【施行日期】2016.11.11•【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通知中青办发〔2016〕11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已经共青团中央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共青团中央2016年11月11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团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团员质量,提升团员队伍先进性,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发展团员工作应当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团自愿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三条团的基层组织应当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着力把各方面先进青年吸收进团组织,保持团员队伍朝气蓬勃的青年特点,使共青团真正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
第二章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第四条团组织应当加强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面向青年开展团的各项活动,宣传团的基本知识,努力为青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提高青年对团的认识,激发青年的进步热情,建立起一支数量众多的入团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团组织应当主动了解青年,及时发现那些积极要求进步、各方面表现好的青年,鼓励他们申请入团。
第六条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2015年新团员发展的通知

沿河县第四中学关于做好2015年度新团员发展的通知各年级团总支、各班团支部:发展和接受新团员,是共青团组织建设的一项常规的工作,也是壮大团的队伍,提高团组织战斗力的重要环节。
为了进一步充实我校共青团队伍,充分调动广大青年学生的积极性,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经校团委研究,决定于五·四期间发展一批新团员。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发展要求:1.年龄在14周岁以上的我校在校学生;2.遵守校纪校规,思想上进,认同团的章程;3.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学习态度端正;4.具有团队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5.有两名品学兼优的团员愿意介绍其入团。
二、发展程序:1.申请入团的青年学生,必须向团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用文稿纸撰写入团申请书,各班限额10人)。
2.各班团支部在培养和考察的基础上,对申请人认真审查,经过团支部讨论,并综合班主任意见,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并将名单于4月20日前上报各年级团总支;3.各年级团总支对入团积极分子进一步考察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入团积极分子名单汇总后于4月21日前上报校团委;4.校团委组织入团积极分子团课培训学习(培训时间另行通知);5.校团委将通过考试结业学生名单发放到各年级团总支,团总支发放正式的《入团志愿书》,然后由入团介绍人指导其填写。
《入团志愿书》等材料经团支部委员会检查合格后,再提交年级团支部大会讨论表决(4月28日前);6.各年级团总支及时将团支部大会表决结果报学校团委审批。
团委批准后,申请入团的青年学生正式成为共青团员,从团总支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7.校团委于五·四期间组织新团员进行入团宣誓(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1.各年级团总支接此通知后,在各团支部进行广泛的宣传。
各团支部要对本班团外青年学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鼓励他们向积极团组织靠拢。
2.各年级团总支要深刻认识到这次发展新团员的重要意义,并以此为契机,带动和加强团组织的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团员意识,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关于做好本学期吸收新团员的通知

关于做好本学期吸收新团员的通知
各班团支部:
为了不断充实和壮大我校共青团队伍,及时把思想先进、品德优良、学习刻苦的学生吸收到团组织中来。
根据镇团委文件精神,经学校团总支研究决定,本学期将在我校发展一批新团员。
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入团条件
(1)尊敬老师,团结同学,有正确的人生观,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社会公德。
(2)认真学习,遵守纪律,没有因违纪而受到学校处分,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
(3)积极参加各种形式有意义的活动,对待班级工作认真、负责,平时生活勤俭朴素,关心集体,珍惜荣誉,在班级工作或学习生活中有着突出贡献的。
2、发展名额
(1)七年级各班10名;
(2)八年级各班10名;
(3)九年级各班12名。
3、请各班主任老师根据相关条件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将名单在12月25日前上报校团委。
4、确定新团员名单,举行入团宣誓仪式,完成接收、注册工作。
共青团员是一个光荣的称号,当代中学生都应以共青团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向团组织靠拢,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新时期的共青团员。
希各班主任认真做好此项工作,严格把关,把先进学生介绍到团组织中来。
特此通知
杨水湖学校团总支
2013年12月16日
各班团支部入团积极分子
推荐表
班级团支部书记
序号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1
2
3
4
5
6
7
8
9
10
杨水湖学校团总支
2013年12月16日。
关于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工作的通知一、团员教育评议工作1.组织情况评议各级团组织要按照《中国共青团团员发展管理条例》和《团员教育评议办法》的要求,组织开展团员情况评议。
对团员的政治思想水平、工作能力和思想作风等进行全面评议,评议结果将作为团员发展的重要依据。
2.评议指标分类评议指标分为政治思想水平、组织关怀和社会实践三个方面。
评议指标包括思想政治觉悟、组织纪律性、学习态度、道德品质、社会责任感等内容。
各级团组织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评议指标,确保评议全面、客观、公正。
3.评议程序评议程序分为预备评议、集体评议和个别谈话三个环节。
预备评议是各级团组织根据团员的工作和学习表现,进行初步评议;集体评议是在团委、团支部会议上组织进行的,评议结果将由集体讨论决定;个别谈话是对评议结果较差的团员进行的,目的是引导和帮助团员认识问题、改进问题。
4.评议结果处理评议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级。
评议结果的处理要结合团员的表现和成长潜力,采取激励、培养和警示的方式进行。
对于评议结果较差的团员,要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教育机会,引导他们更好地发展。
二、年度团籍注册工作1.团籍年度注册各级团组织要按照规定的时间,组织团员进行团籍年度注册。
注册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情况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团员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提醒团员重视各级团组织要通过宣传、公示等形式,提醒团员重视团籍注册工作。
加强宣传工作,明确团员注册的重要性和意义,引导团员积极主动参与注册工作。
3.防止虚报信息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对团员注册信息的审核和把关工作,防止虚报信息的发生。
对于虚假注册的情况,要进行严肃处理,保证团籍注册工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4.加强数据统计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对团籍注册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
及时总结并向上级团组织报送注册数据,为相关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以上工作安排,请各级团组织按时落实,并做好相应的统计和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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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山东省委办公室文件
鲁青办〔2015〕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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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团员发展管理工作的
通知
共青团各市委,各大企业、高等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国资委团委:
为进一步推动《关于加强全省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意见》(鲁青发〔2014〕8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贯彻落实,切实规范全省团员发展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政策规定
发展团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基础团务工作,有关规定都是刚性的,不能随意变通或突破。
比如,入团年龄必须年满14周岁、必须递交入团申请书、列为入团积极分子后才能发展为团员、必须严格规范执行《意见》中所列的七个入团程序、必须有两名入团介绍人、必须有支部大会讨论意见和上级团委批准等。
各级团干部要认真学习《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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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作细则》,吃透精神,严格执行。
同时,发展团员是一项非常重要而神圣的工作,对青年的影响深远。
比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等关键信息的涂改,会对团员本人的档案产生不良影响。
比如,要按计划有序发展团员,发展时间不能随意提前或延后;要在教育入团积极分子理解、认同的基础上,严肃认真地填写入团志愿,不能简单照搬照抄。
团省委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梳理汇总了目前比较突出的问题,形成了《团员发展管理问题对照检查表》(见附件),各地要认真按照检查表和《意见》要求,重点查摆、逐一整改。
二、注重思想建团,增强团员意识
在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规范填写入团材料的基础上,全省各级团组织要把思想建团、增强团员意识教育作为团员发展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要结合青少年身心特点设计团课内容,原则上每名入团积极分子在入团前应接受不少于8课时的团课培训,基层团组织负责人特别是中学团委书记,要亲自上团课,切实从源头上抓好思想建团工作。
要抓住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的契机和节点,经常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团日活动,增强团员意识。
要创造性抓好团的组织生活,因地制宜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灵活多样地设计组织生活的内容和形式,提高团员先进性和团组织的凝聚力。
三、提高认识,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团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对团员发展管理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市级团委要发挥对团员发展管理工作的督导把关作用。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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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要履行在团员发展管理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建立基层团委团员发展报告备案制度,督促基层团委按照实际上报发展计划,按时按计划发展团员,对新发展的每名团员进行审核把关。
尤其要利用加盖团员证钢印这一环节,发挥好把关指导作用。
加盖钢印前,收齐并准确核对基层上报的“一表一册一簿”,杜绝县级团委不审核材料就随意盖钢印的情况。
有团员发展任务的基层团组织负责人,特别是中学团委书记是团员发展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对工作负责、对青年负责。
工作中要如实上报发展计划、严格落实团课要求、履行各项入团程序、组织学生认真规范填写入团材料,扎扎实实做好团员发展工作。
四、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意见》实施以来,全省团员发展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仍存在不少问题。
各市、县团委要督导所辖学校团委对团员发展工作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按照《团员发展管理问题对照检查表》内容于3月31日前,逐校、逐人、逐项排查,全面掌握存在的问题,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落实。
自查过程中,团县委的负责人及机关干部要分片对辖区所有学校实地普查一遍,达到每校必到,督查学校团委自查情况,指导做好整改提升工作。
对于各地申请的非学校发展团员计划,团县委要逐一排查,准确了解发展的团员情况,分布的行业领域,全部纳入督查和管理范围。
团市委汇总县(市、区)团委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4月10日前报团省委组织部。
5月中下旬开始,团省委将组建督查组,对各市团员发展管理及自查工作进行检查。
检查结果以适当方式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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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反馈。
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审核把关不严甚至弄虚作假等违规问题,通过削减团员发展指标、约谈市县团委负责人、通报批评等方式严肃处理。
同时,要确保2015年3月起的团员发展工作不再出现所列问题。
五、关于几个普遍性问题的整改意见
1. 关于低龄入团问题。
必须严格执行年满14周岁入团的要求。
自2015年4月1日起,对于仍将不满14周岁的学生发展成为团员的,取消其团员资格,待年满14周岁后再重新履行入团程序。
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期间,将年满13周岁不足14周岁的学生发展为团员的,由县级团委做好登记备案,不取消入团资格,但不得再发生此类情况;将不满13周岁的学生发展为团员的,一律取消团员资格,待年满14周岁后再根据情况重新履行入团程序。
2. 关于不按照批复的计划发展团员问题。
对于2014年下半年未发展团员、推迟到2015年上半年一并发展的,原则上不再使用编号为2014年的入团志愿书,将整学年的发展计划压缩。
今后不得出现编号年限与实际发展时间不符的情况。
3. 关于关键信息填写问题。
对于入团志愿书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等关键信息,填写时务必认真,保证无误。
4. 关于入团志愿书填写不规范问题。
志愿书的每一项必填内容,都应规范填写。
特别是入团志愿不能一个年级或一个班级中的学生大面积雷同,应结合个人的理解和认识,庄重严肃地写出符合个人特点的入团申请。
入团介绍人的确定应科学合理,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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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地作出评价。
支部大会讨论意见、上级团组织意见等情况应实事求是,规范填写。
5. 关于规范填报“一表一册一簿”的问题。
各级团委要如实上报《团员发展计划表》(一表)。
今后,市县团委在审核团员发展计划时,要对照上一学年度的底数,保持数据连贯性。
每发展一批新团员都要及时填写《新发展团员花名册》、《团员发展写实簿》(一册、一簿)。
县级团委加盖钢印前,要首先确认各学校的“一表一册一簿”是否对应统一,合乎逻辑,符合要求。
然后再逐人核实是否符合入团条件,最后加盖钢印,做到计划表、花名册、写实簿与入团志愿书、加盖钢印情况保持一致。
团员发展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团省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531—******** ********
电子邮箱:(******)
附件:团员发展管理问题对照检查表
共青团山东省委办公室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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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团员发展管理问题对照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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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年满14周岁是指截至填写入团志愿书的日期该学生已过14岁生日,其他同理。
2. 是(否)一栏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填是或否(有或无)。
3. 数量及比例是指该类情况数量所占本校新发展团员总数的比例,直接用存在的数量/本校新发展团员总数表示。
4. 个别事项不便用数字表述的,应在备注中说明情况。
5. 除表中所列问题,如有其它问题请在备注栏内说明。
6. 本表以学校为单位填写(其中第10项问题由团县委自查),纸质版统一交至团县委留存备查。
团县委将数据进行
汇总,由团市委集中于4月底前报团省委组织部。
— 8—
共青团山东省委办公室2015年3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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