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有关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新庙发…2010‟9号中共新庙镇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各党总支(支部)、团支部:为深入贯彻团中央、省、市、区委党建带团建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切实保证镇团委团建工作取得新成效,着眼紧紧围绕全镇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大胆探索,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团区委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党建抓团建,坚持党建带团建,以基层为重点,以创新为动力,创建为抓手,以提高为目的,完善内部机制,优化外部环境,全面加强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干部建设、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积极构建广泛联系全镇团员青年的新型纽带,努力把我镇团委建设成为群众基础巩固、组织设置合理、运行机制灵活,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能够团结带领全镇团员青年为经济社会发展建功立业的群团组织。
二、目标任务1、围绕党建,切实加强团的思想建设。
思想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首要任务,也是团的建设的首要任务。
在大力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的同时,镇团委、镇属各团支部要在镇党委、各党支部的带动下,在房管部门转轨转制和全面发展房产经济的过程中,切实加强团的思想建设:一精心组织,加强学习,努力用科学发展观构筑镇团员青年强大精神支柱;二全面开展宗旨、政策和法制教育,帮助团员青年树立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三注重与发展房产经济实际相结合,在经济建设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团员青年的热情、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跨世纪宏伟目标和镇党委工作重心上来。
2、围绕党建,全面推进团的组织建设。
团组织建设是党组织建设的重要部分,党建带团建,就要求镇系统各级团组织要在镇党委和各支部的带领下,把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好。
紧紧围绕镇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和争创优秀党支部活动,镇团委要不断吸取党建工作经验,改进组织工作方法、活动方式,坚持和完善团员责任区、团员目标管理、支部书记例会、领导干部联系点、团建工作目标任务管理,团建工作定期检查、考核和通报等组织制度。
团委管理办法

XXXXX团务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团务管理制度,围绕公司临时党支部的中心任务有效推进团的建设工作,努力做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促进公司健康、和谐发展,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团委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二)公司团委全称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XXXXX委员会,受中国共产党XXXXX临时党支部领导,同时受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XXXXX集团委员会领导。
(三)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团委及下属各级团组织。
二、团员(一)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二)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的,应该办理离团手续。
团员加入共产党后,未满二十八周岁的,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的,不再保留团籍。
(三)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1、努力学习党的理论和团的基本知识,掌握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公司改革发展和经济建设工作,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3、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坚决执行团的决议,切实维护国家和公司的利益。
4、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5、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6、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四)团员享有下列权利:1、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2、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4、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呼镇团〔2011〕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社区党委、团委: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
中共呼图壁镇委员会共青团呼图壁镇委员会二0一一年月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呼图壁镇团委始终把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列入共青团各项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方针,以城镇团委和社区团组织为重点,以“五个好”为基本建设标准,按照政治坚定、组织健全、作用明显的总体要求,经过集中整建,全镇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
一、充分认识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在团结教育引导青年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镇党委高度重视党建带团建工作,牢牢把握共青团组织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支持团组织围绕党政大局开展符合青年特点的主题活动,大力选拔和培养团干部,在推进共青团事业及青年工作中取得了新的成绩。
新形势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都对团组织寄予了新的期望,更对党建带团建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当前,全镇党建带团建工作总体是好的,但党建带团建工作还存在诸多与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个别社区党总支对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缺乏长远的规划,未将其纳入党的建设的整体布局,“带”与“建”不协调。
全镇12个社区中,团委书记在编在岗(行政编制)为2人,仅占16.6%;个别社区党总支对团组织管理和指导力度不够,社区团组织建设相对薄弱,凝聚力、影响力下降,个别团员青年游离于团组织之外,长期得不到教育和管理;党建带团建工作受非客观因素影响较多,尚未形成科学有效的考核、管理、评价和激励机制等。
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很好的解决,将会直接影响全镇共青团事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必须从加强和巩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推进党团事业的同步、协调、健康发展。
★关于进一步做好团员发展管理工作的通知【模板】

共青团山东省委办公室文件鲁青办〔2015〕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团员发展管理工作的通知共青团各市委,各大企业、高等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国资委团委:为进一步推动《关于加强全省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意见》(鲁青发〔2014〕8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贯彻落实,切实规范全省团员发展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政策规定发展团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基础团务工作,有关规定都是刚性的,不能随意变通或突破。
比如,入团年龄必须年满14周岁、必须递交入团申请书、列为入团积极分子后才能发展为团员、必须严格规范执行《意见》中所列的七个入团程序、必须有两名入团介绍人、必须有支部大会讨论意见和上级团委批准等。
各级团干部要认真学习《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 1—员工作细则》,吃透精神,严格执行。
同时,发展团员是一项非常重要而神圣的工作,对青年的影响深远。
比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等关键信息的涂改,会对团员本人的档案产生不良影响。
比如,要按计划有序发展团员,发展时间不能随意提前或延后;要在教育入团积极分子理解、认同的基础上,严肃认真地填写入团志愿,不能简单照搬照抄。
团省委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梳理汇总了目前比较突出的问题,形成了《团员发展管理问题对照检查表》(见附件),各地要认真按照检查表和《意见》要求,重点查摆、逐一整改。
二、注重思想建团,增强团员意识在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规范填写入团材料的基础上,全省各级团组织要把思想建团、增强团员意识教育作为团员发展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要结合青少年身心特点设计团课内容,原则上每名入团积极分子在入团前应接受不少于8课时的团课培训,基层团组织负责人特别是中学团委书记,要亲自上团课,切实从源头上抓好思想建团工作。
要抓住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的契机和节点,经常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团日活动,增强团员意识。
要创造性抓好团的组织生活,因地制宜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灵活多样地设计组织生活的内容和形式,提高团员先进性和团组织的凝聚力。
关于团员发展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答疑(之一)

关于团员发展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答疑(之一)一、关于团员发展比例1.高校的团员发展比例如何把握?答:团中央对于中学以外的其它领域中发展团员,没有提出明确的团青比指导比例。
实际工作中,要坚持优化团员队伍结构与从严控制比例相结合,严格按照团员标准发展团员。
2.一些特殊青少年群体,如聋哑学校、智障学校、社会力量办学的高三复习班学校等,团员发展比例如何把握?答:聋哑学校、智障学校等特殊教育学校发展团员可以按照略低于初中、高中团学比的原则发展团员,社会力量办学的高三复习班学校不发展团员。
3.部分地区高一新生入学时,团学比就已超过60%,是否意味着该届学生中不能再发展新团员?答:不是。
“初中毕业班团学比控制在30%以内、高中毕业班团学比控制在60%以内、中职和技校毕业班团学比控制在30%以内”的调控目标,不是在2014年就完成,而是分阶段、分步骤地调整,逐步改善中学团学比过高、先进性不明显的问题,并且该比例可在县域范围内适当平衡,各地可根据学校情况适当调整各学校的团学比指导比例,县域内整体团学比达到指导比例即可。
因此,部分地区目前团学比较高,也不应完全停止发展团员工作,而是应当制定科学的调控方案和合理的年度计划,既适量、有序发展团员,又确保完成团学比调控目标。
同时,高中团学比受初中毕业班团学比、初中团员升学率等因素影响较大,待3年后初中毕业班团学比调控合理后,高中团学比也将随之比较容易控制。
二、关于团员发展计划1.市级团委向团省委上报年度团员发展计划时,是否可以在实际需要发展团员数量的基础上,增报一定数量,留取一部分机动名额?答:不可以。
团省委将根据《新发展团员花名册》查验各市级团委实际发展团员情况,如有实际发展团员数量与之前上报的计划数量出入较大,导致团员发展指标大量浪费者,团省委将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处理,问题严重的会削减该市级团委下一学年团员发展指标。
三、关于入团年龄1.“执行团章规定的入团年龄要求”是指年满14周岁才能申请入团,还是指14周岁之前就可以提出入团申请,经过确定入团积极分子、教育培养考察等程序,正式成为团员时年满14周岁即可?答:按照《团章》规定,正式成为团员时年满14周岁即可。
关于加强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学区、市直学校团委:根据团省委《关于加强全省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意见》(鲁青发〔2014〕8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团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团员,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严把团员入口关。
严格执行团章规定的入团年龄要求,不满14周岁不允许入团(原则上初一、初二年级不入团,初三年级部分入团,参加少先队活动)。
发展团员要突出先进性,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学习中的一贯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把综合素质和模范作用作为发展团员的主要依据,不可将学习成绩作为发展团员的唯一标准。
坚持入团自愿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不搞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二、控制团员发展数量。
突出团员发展的源头和基础地位,到2017年,利用三年的时间将初中毕业班团学比控制在30%以内、高中毕业班团学比控制在60%以内,逐步改善中学团学比过高、先进性不明显的问题。
三、制定团员发展计划。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团员发展计划,计划按学年度(每年9月至次年8月)统计。
每年9月,各学校团组织结合本学校实际,制定本学年(两个学期)团员发展计划(如,2014年9月上报时,团员发展计划的时间跨度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报上级团组织审核,同时报送上一学年《新发展团员花名册》(自2015年9月起上报)。
四、严格团员发展程序。
团员发展工作须认真执行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规定,做到程序完备、手续齐全、档案完整。
递交入团申请、确定入团积极分子、教育培养考察、填写入团志愿书、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委员会批注、入团宣誓等入团程序要严肃规范。
五、加强团员仪式教育。
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通过对新团员进行严肃庄重的教育,帮助加深对团的认识,端正入团动机,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结合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经常性地开展主题团日、重温入团誓词等活动,增强团员对团组织的归属感。
六、规范团务用品管理。
自2014年9月1日起,在全省新发展团员中使用规范、统一的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团省委负责统一印制、统一编号,根据批复的团员发展指标向各市级团委免费发放,由市级团委下发到基层团组织。
高校团工作汇报5篇

高校团工作汇报5篇篇1一、引言在过去的一年中,我校共青团工作在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德育工作为核心,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不断开拓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本报告将对我校团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详细总结,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
二、德育工作德育工作是学校工作的灵魂,我校共青团始终坚持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1. 主题教育活动:以重大节日为契机,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如国庆节庆祝活动、五四青年节文艺汇演等,让学生在活动中感受祖国的强大和民族的自豪。
2. 志愿服务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如校园清洁行动、敬老院服务活动等,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 心理健康辅导: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通过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心理咨询服务等活动,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校园文化活动校园文化活动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共青团通过举办各类文化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1. 文化艺术节:每年举办一次文化艺术节,内容包括文艺汇演、书画展览、诗歌朗诵等,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展示才艺的平台。
2. 科技竞赛:组织各类科技竞赛活动,如机器人比赛、科技创新大赛等,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3. 体育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如校园运动会、篮球比赛等,增强学生的体质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我校共青团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 团干部培养:注重团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工作,通过举办团干部培训班、组织团干部交流活动等方式,提高团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2. 组织机构调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团员需求,适时调整团组织机构,优化团组织设置。
3. 团员管理:加强团员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团员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团员行为,增强团员意识。
关于进一步规范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有关意见

怀青〔2011〕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区)团(工)委,县直各单位团组织、各学校、企业团组织、省直驻怀各单位团组织:发展和接受新团员,是共青团组织建设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不断发展新团员,把经过培养、教育并具备入团条件的青年积极分子及时的吸收到团内来,是更好的实现团的任务的一项主要措施。
团员管理是团的自身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团支部做好团员管理工作,对于增强团员的组织观念,提高团员的光荣感、责任感和发挥模范作用的自觉性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所以规范的发展、管理团员是壮大团的组织,提高团组织战斗力的重要环节,对于增强团员意识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入团条件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因此,青年入团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团章》规定:“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这是青年入团必备的基本条件。
2、要求入团的青年必须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自觉遵守团的纪律、校规、校纪及国家法令,在工作和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要求入团的青年必须以书面形式正式向团组织提出申请。
二、入团程序1、要求入团的青年,要向团的支部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团支部派专人对申请入团青年进行培养考核,考察期半年以上。
3、培养人向申请人所在团支部说明要求入团青年的思想、表现和经历等。
4、支部委员会根据培养人说明的情况,审查合格后,填写入团志愿书,由二名团员(培养人)作介绍人,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5、经团支部审查后,报上级团委审批,然后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办理入团证书。
6、团支部应将新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团员档案,由所在团支部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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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青〔2011〕65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区)团(工)委,县直各单位团组织、各学校、企业团组织、省直驻怀各单位团组织:
发展和接受新团员,是共青团组织建设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不断发展新团员,把经过培养、教育并具备入团条件的青年积极分子及时的吸收到团内来,是更好的实现团的任务的一项主要措施。
团员管理是团的自身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团支部做好团员管理工作,对于增强团员的组织观念,提高团员的光荣感、责任感和发挥模范作用的自觉性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所以规范的发展、管理团员是壮大团的组织,提高团组织战斗力的重要环节,对于增强团员意识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入团条件
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因此,青年
入团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团章》规定:“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这是青年入团必备的基本条件。
2、要求入团的青年必须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自觉遵守团的纪律、校规、校纪及国家法令,在工作和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要求入团的青年必须以书面形式正式向团组织提出申请。
二、入团程序
1、要求入团的青年,要向团的支部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团支部派专人对申请入团青年进行培养考核,考察期半年以上。
3、培养人向申请人所在团支部说明要求入团青年的思想、表现和经历等。
4、支部委员会根据培养人说明的情况,审查合格后,填写入团志愿书,由二名团员(培养人)作介绍人,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5、经团支部审查后,报上级团委审批,然后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办理入团证书。
6、团支部应将新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团员档案,由所在团支部保存。
三、团员管理的内容
团支部是对团员进行管理的基本单位,主要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根据团章要求,结合不同时期团的任务,对团员提出严格的要求和分配一定的工作,并经常进行检查督促。
2、及时接转团员组织关系。
3、严肃慎重地做好团员离团、脱团、退团工作。
4、严格执行团员的奖励和处分制度。
5、认真做好团员登记、统计工作。
6、经常了解外来团员的情况,吸收他们参加团的活动。
7、关心团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四、团费的缴纳
按期交纳团费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一项义务,又是团员支持团的工作的一种表现,同时还是团员和团组织保持经常联系,不断增强组织观念的一种必要形式。
根据《团章》和团内规定,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即被认为是自行脱团。
根据《团章》和《团中央关于团费交纳、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各基层团组织要将收缴的部分团费上交上级团组织。
团费除上缴上级团委外,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团员、团干部教育、培训、奖励,订阅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等团的机关报刊等方面的必要开支。
团费应由团委统一管理。
要建立和健全团费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团员证的管理
1、我县团员所使用的相关团务用品(团员证、入团志愿书、团徽等)必须由各乡镇(区)团委和局属各高中、完中、职业学校、城关地区各初中和民办禹王、育人中学的学校团委到团县委统一领
取,乡镇(区)初级中学由乡镇(区)团委统一购买。
各团委统一领取团务用品要严格按照年初的计划数领取,年初计划的制定要按照一定的团员发展比例(初中团青比为40%—50%,高中、职业中学团青比为70—80%),领取时上报新入团人员花名册纸质和电子档材料。
基层团委每年应发展团员2次,分别在4月份和12月份。
2、团员证与入团志愿书实行编码管理,两者编码一致,每位团员的编码均具有唯一性,编码共11位,其中1—4位为入团年份,5—7位为地区(学校)代码,8—11位为该团员在所属地区(学校)当年新发展团员中的序号。
3、团员证要经团县委统一编码和团员所在基层团委压盖钢印后有效,为证明团员身份的唯一合法证件,团员证应妥善保管,如不慎遗失,应及时补办。
4、对没有团县委统一编码的团员证,团县委不予承认,其团员身份无效,其升学、参军的组织关系转接一律不予办理。
共青团怀远县委员会
201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