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
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和单位《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的通知2007-4-6【大中小】发文单位: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长政办发〔2007〕12号发布日期:2007-4-6执行日期:2007-4-6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市教育局等部门和单位制定的《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七年四月六日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一、总则为促进本市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提高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的现代化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是本市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的重要依据。
《标准》规定的各项建设标准是本市举办普通中小学校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标准》有关场所建设及配置设施、设备的具体要求,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和实施意见,并根据经济社会以及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订。
《标准》的实施遵循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分级管理的原则。
本《标准》将标准化学校分为一、二、三级,即市级标准化学校标准(简称一级,下同)、县级标准化学校(简称二级,下同)和乡镇级标准化学校(简称三级,下同);全市各普通中小学校对照《标准》和《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督导评估方案》,在符合相应标准的基础上,努力创建并逐步升级达标;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牵头组织《标准》的实施,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一级标准化学校的认定,各区、县(市)政府根据《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计划,各区、县(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二级、三级标准化学校的认定;各级政府对升级达标的学校应给予奖励。
二、学校选址、规模、规划与设计标准(一)学校选址1、学校选址应当符合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及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以方便学生就近入学且适应城市建设实际需要为原则,合理设置并调整学校布点,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
湖南省中小学标准化实验室建设标准概

湖南省中小学规范化实验室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为贯彻执行《教育部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落实省委省政府教育强省战略,提高我省中小学校教育装备水平,推进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根据省教育厅(湘教发〔2007 ] 3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实验教案和实验室建设工作的意见》制定本规范。
一、实验室建设农村地区中小学校实验室建设达到部颁《装备规范》的基本要求。
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中小学校实验室建设达到部颁《装备规范》“规划建议”的要求。
(一)实验室范围:中学物理、化学、生物科目;小学科学科目。
(二)实验室数量:中学注:①学校规模小于12个班的参照表中4个平行班的数据指标执行;②学校规模大于48个班的,以48个班的数据指标为基准,每增加12个班((4个平行班),理、化、生实验室及其附属用房各增加1 间。
③新建实验楼及整体搬迁的学校在实验室规划上,应充分考虑学校发展规模和新课程规范对实验教案的要求,适当增加实验室间数,留有一定余量。
小学注:①学校规模小于12个班的参照表中2个平行班的数据指标执行。
②学校规模大于48个班的,以48个班的数据指标为基准,每增加12个班(2个平行班),科学教室及其附属用房各增加1间:③新建实验楼及整体搬迁的学校在实验室规划上,应充分考虑学校发展规模和新课程规范对实验教案的要求,适当增加实验室间数,留有一定余量。
(三)实验室面积实验室包括学生使用的实验室、仪器室(含各类标本室)、准备室和实验教师(实验员)办公室等配套设施。
新建、改建、扩建科教楼、实验室,实验室使用面积达到下列规范:中学单位:m2小学单位:m2(四)实验室通用要求1.平面设计要求为:学生第一排实验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2. 5m,边坐的学生与黑板远端的水平视角不小于30度:最后一排实验桌的后沿距后墙不小于1. 2m,与前面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大于11m。
2.中小学实验室演示台均要求供电到位,设有220V的二孔、三孔插座若干。
长沙市地产开发教育配套标准

长沙市地产开发教育配套标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人口的增加,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分配也成为了地产开发中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在长沙市,地产开发商在规划和建设住宅项目时需要考虑教育配套,以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满足他们的教育需求。
本文将介绍长沙市地产开发教育配套的标准和要求。
一、教育配套的概念教育配套是指在房地产项目建设中,开发商需要提供相应的教育资源,包括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等,以满足居民对教育的需求。
在城市中,教育配套标准可以反映一个地区的教育资源水平和发展水平,也可以提高房地产项目的品质和附加值。
二、长沙市地产开发教育配套标准1. 学校规划在规划和设计住宅项目时,开发商需要考虑学校的规划和建设。
根据《教育部教育设施建设工程规划建设标准规范》,每个小区应当规划建设一所小学和一所中学,以满足居民对教育的需求。
同时,开发商还可以考虑建设一些幼儿园和培训机构,以提供更全面的教育资源。
2. 学校面积根据《学校建筑规范》,每个小学应当有足够的教室、办公室、操场和图书馆等设施,以满足学生和教师的学习和教学需求。
同样,每个中学也需要配备相应的教室、实验室、体育场馆等设施。
开发商需要按照规范要求,合理规划和设计学校的面积和功能布局。
3. 师资配备学校的发展离不开优秀的师资队伍。
开发商需要与当地教育部门合作,引进优秀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确保学校的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同时,开发商还可以与学校合作,建立校企合作关系,以促进学校的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
4. 品牌学校除了规划建设普通学校外,开发商还可以考虑引进一些品牌学校,提供更优质的教育资源。
品牌学校通常拥有更好的教学设施和师资力量,可以提高房地产项目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开发商可以与品牌学校合作,共同打造一个高品质的教育配套。
5. 社会教育资源除了学校之外,开发商还可以考虑引入一些社会教育资源,如培训机构、文化活动中心等。
这些资源可以为居民提供更多选择,满足不同需求。
同时,开发商还可以积极组织各种教育活动,促进社区教育的发展和提高居民的教育水平。
长沙市雨花区中小学校设计建设及装饰装修基本要求202009

长沙市雨花区中小学校设计、建设及装饰装修基本要求2020年8月31日一、学校设计和建设基本要求1、中小学校的设计、建设应参照《湖南省中小学校建设指南》(省住建厅、省教育厅2018年5月颁布)执行(下称“指南”),并结合其他相关标准进行优化设计、建设;设计应充分考虑雨花区经济人口发展趋势和政策,适当超前,确保校园设计与建设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2、建设用地指标:生均用地面积和体育活动用地面积应符合《指南》要求,小学生均用地面积不少于18平方米,中学生均用地面积不少于26平方米,每6个班配置一个篮(排)球场。
3、生均建筑面积指标:生均建筑面积应符合《指南》要求,学校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不包含体育馆)小学、初中分别为4.5平方米、5.8平方米以上,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10.2平方米以上。
4、规划设计指标:新建学校容积率不低于1.0。
总平面设计应符合《指南》2.4.2的要求,学校应至少设置2个出入口,车行出入口必须留有7-8辆即停即走车辆停放和行驶的缓冲地带,机动车停车场所按4辆/班设置在地下,并根据《指南》4.4.3的要求按总停车位的20%设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还应设置自行车停车场地。
5、主要用房及技术指标:主要用房应符合《指南》第三章要求,其中音乐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美术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专用教室按每12个班配备1套,不足1套按1套算。
教学楼一楼设置架空层,其他楼栋尽可能扩大架空层面积。
6、主要建筑技术指标:6.1建筑(含装配式)、给水排水、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智能化、园林等应参照《指南》要求进行设计,并满足以下要求:6.1.1装配式建筑的教室隔墙务必计算好荷载(单面或双面加挂黑板和教学一体机等),在施工图设计阶段预留黑板和教学一体机的安装预埋件。
非装配式结构中安装设备(如黑板、一体机、音响等)的隔墙应使用实心砖墙砌筑,或在安装位置设置构造柱,达到荷载使用要求。
湖南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建设标准

《湖南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建设标准》是在《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工作的实施意见》基础上提出来的,分别从环境建设、资源建设、师资建设、课题研究组织管理、工作成效等六个方面提出了我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建设的31项具体指标,其中加“*”号的网络化环境,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校长培训、教学软件和课题研究六项指标为我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建设的必备条件。
《湖南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试验学校建设标准》主要作为我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建设、评价与确认的重要依据,评价得分80分以下或六项必备条件中一项没有达到的中小学校可认定为不合格的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
《湖南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建设标准》解释权在湖南省教育厅电教办,实施过程中知道什么意见或建议请向湖南省教育厅电教办反映。
一、主要指标A环境建设(24分)A1网络化环境*(4分)A2计算机教室*(4分) A3多媒体教室*(3分) A4教学软件制作室(3分) A5电子阅览室(2分) A6闭路电视系统(2分)A7语音实验室(2分)A8常规媒体设备(2分) A9学校管理系统(2分)B资源建设(22分)B1教学软件*(5分)B2安全防范(3分) B3音像教材(3分) B4投影教材(3分)B5软件开发(6分)B6教育教研刊物(2分)C师资建设(14分)C1校长培训*(3分)C2信息技术培训(4分) C3课题研究培训(4分)C4教育理论培训(3分)D课题研究*(14分)D1参与面(4分)D2价值性(6分) D3可行性(4分)E组织管理(8分)E1组织机构(2分)E2工作计划(2分) E3规章制度(2分)E4经费保障(2分)F工作成效(18分)F1课题成果(5分) F2使用率(4分)F3教研教改成绩(4分)F4课堂效果(3分) F5示范作用(2分)二、具体要求•上一篇文章: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系列学习(二)。
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

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建设标准化学校显得尤为重要。
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也应运而生。
那么,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应包括哪些方面呢?首先,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应包括基础设施建设。
学校应具备良好的教学环境,包括宽敞明亮的教室、先进的实验室设备、完善的图书馆和多功能活动场所等。
此外,学校应配备先进的信息技术设备,为教师和学生提供现代化的教学工具和资源。
其次,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还应包括师资队伍建设。
学校应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他们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能够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
此外,学校还应建立健全的教师培训机制,不断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另外,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还应包括课程设置和教学管理。
学校应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设置丰富多彩的课程,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学习机会。
同时,学校还应建立科学的教学管理制度,保障教学质量和教学秩序。
此外,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还应包括学生管理和服务。
学校应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成长指导和服务。
同时,学校还应建立健全的学生管理制度,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最后,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还应包括家校合作和社会资源整合。
学校应积极与家长合作,形成良好的家校共育氛围,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
同时,学校还应充分整合社会资源,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总之,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是学校建设的重要指导,它关乎着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全面发展。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建设,才能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能够高度重视,全面落实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湖南省中小学生均占地面积标准()

附件2:湖南省中小学生均占地面积标准(≥)单位:平方米/生说明:在山区、湖区等特殊地区,学校用地条件确实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基本合格标准可降低10%。
附件3 :湖南省中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标准(≥)单位:平方米/生说明: 1.在山区、湖区等特殊地区,学校办学条件确实受到各方面因素制约的情况下,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基本合格标准可降低10%。
2.寄宿制学校学生生均宿舍建筑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生均食堂建筑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
附件4:湖南省农村寄宿制学校生均用地标准单位:平方米/生注:1、该指标包括20%的寄宿生,当寄宿生超过该比例时,超过部分按6平方米/生增加相应的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的建筑用地及运动场面积。
2、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实习实验场、厂用地、自行车存放(1平方米/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
附件5:湖南省农村寄宿制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标准单位:平方米/生指标按5平方米/生计算。
2、学生宿舍和食堂建筑面积以学校的寄宿生人数确定。
3、用房包括厕所、浴室、开水房、锅炉房、配电间、教工单身宿舍等,其中教工单身宿舍按居住面积8平方米/人标准配置,各校可根据职工实际人数确定。
4、汽车库、单车棚各校视实际情况安排,单车棚按1平方米/辆计。
5、学校规模与列表不一致时,可套用表中相近规模的面积指标。
附件6:初中实验室、功能教室及辅助用房面积和间数每班50人为参考设计的,班额大于48班,每增加12个班,理、化、生用房、附属用房增加一套。
2、新建、扩建、改造的实验室,功能室使用面积为96M2,旧实验室、功能教室的使用面积不少于75M2。
完小科学教室、功能教室、辅助用房面积和间数注:1、“面积与间数”的指标,是以学校的建设规模和班额(平行班2、3、4、5、6、7、8),每班人数45人参考设计的,学校规模每增加2个平行班时,其用房、辅助用房加一套。
2、新建、扩建、改造的实验室、功能教室使用面积为86M2,旧科学教室、功能教室面积不少于68M2。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建议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建议标准序号指标名称指标内容依据1学校规模学校规模设置适当,不存在大班额现象。
1、农村非完全小学为4班,30人/班;农村完全小学为6班、12班、18班、24班,近期45人/班,远期40人/班;城市完全小学为12班、18班、24班、30班,45人/班。
2、农村初级中学为12班、18班、24班,近期50人/班,远期45人/班;城市初级中学为12班、18班、24班、30班,50人/班。
3、九年一贯制学校:18班、27班、36班、45班,小学阶段每班45人、中学阶段每班50人。
《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建标[2008]159号)《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试行)》(建标[2002]102号)《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2校园生均校园面积达到以下标准:农村初中12班、18班、24班分别不低于30㎡、29㎡、25㎡,农村小学4班、6班、12班、18班、24班分别不低于25㎡(非完小)、34㎡、29㎡、23㎡、20㎡;农村寄宿制初中12班、18班、24班分别不低于39㎡、39㎡、34㎡,农村寄宿制小学12班、18班、24班分别不低于39㎡、34㎡、32㎡。
城市学校建议不低于农村标准的80%概算;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议不低于35㎡.3校园规划设计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4校园绿化、美化、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良好5校舍校舍生均建筑面积达到以下标准:农村初中12班、18班、24班分别不低于7.80㎡、7.01㎡、6.66㎡,农村小学4班、6班、12班、18班、24班分别不低于4.52㎡(非完小)、7.85㎡、6.35㎡、5.75㎡、5.66㎡;农村寄宿制初中12班、18班、24班分别不低于14.35㎡、13.31㎡、13.13㎡,农村寄宿制小学12班、18班、24班分别不低于16.75㎡、15.66㎡、15.31㎡。
城市完全小学为12班、18班、24班、30班分别不低于6.8㎡,5.9㎡,5.5㎡,5.2㎡,城市初级中学6实验室实验室及配套用房符合规范要求:24班及以下小学设置1间使用面积不小于80㎡的科学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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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和单位《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的通知2007-4-6 19:11【大中小】【我要纠错】发文单位: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长政办发〔2007〕12号发布日期:2007-4-6执行日期:2007-4-6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市教育局等部门和单位制定的《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七年四月六日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一、总则为促进本市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提高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的现代化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是本市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的重要依据。
《标准》规定的各项建设标准是本市举办普通中小学校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标准》有关场所建设及配置设施、设备的具体要求,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和实施意见,并根据经济社会以及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订。
《标准》的实施遵循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分级管理的原则。
本《标准》将标准化学校分为一、二、三级,即市级标准化学校标准(简称一级,下同)、县级标准化学校(简称二级,下同)和乡镇级标准化学校(简称三级,下同);全市各普通中小学校对照《标准》和《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督导评估方案》,在符合相应标准的基础上,努力创建并逐步升级达标;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牵头组织《标准》的实施,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一级标准化学校的认定,各区、县(市)政府根据《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计划,各区、县(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二级、三级标准化学校的认定;各级政府对升级达标的学校应给予奖励。
二、学校选址、规模、规划与设计标准(一)学校选址1、学校选址应当符合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及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以方便学生就近入学且适应城市建设实际需要为原则,合理设置并调整学校布点,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
市区内历史形成的不合理布局,可与城市改造建设相结合,进行调整。
2、新建学校应首先注重安全因素。
选址不应设在近污染源处、山丘滑坡段、悬崖旁、泥石流地区及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
高压线缆、易燃易爆设施、市政管线和市政道路等不应穿过校园。
3、学校的选址应当避开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气源调压站、高压变配电所、垃圾站及公安看守所等场所。
(二)学校规模1、为保证学校教育质量、管理效率和办学效益,一所学校的规模(班数规模、学生人数规模、用地及建设规模)应控制在一定范围以内。
凡符合本《标准》规定规模的学校为“适宜规模学校”,新建或改建学校应以适宜规模为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2、依据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本市学校原则上小学每班学生不超过45人,初中、高中每班学生不超过50人。
学校的适宜规模如下:(三)校园规划与设计1、校园的总体规划和设计应当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将人工设施、自然环境有机结合起来,符合长沙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具有优秀历史文化重大价值的校园及校舍应依法保护,并合理保持其特色。
山林、绿化带环绕中的学校建设应与自然协调,创建有利于学生观察和体验自然的教育环境,形成校园文化特色。
2、校园规划应功能齐全,布局设计宜按教学、体育运动、生活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以达到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整体协调的效果。
有关建筑用地、体育活动用地及绿化用地等,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校园规划设计应当适应和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以有利于学生和教师学习、工作、交往为原则,确保师生安全为宗旨,最大限度地提供较为宽裕的活动空间。
4、学校设施的规划设计应当考虑学校资源向社会开放的需要,为促进学校与社会资源共享创造条件。
三、学校用地标准(≥,单位:平方米)(一)校园面积:(二)体育用地标准:1、学生体育活动面积标准:小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不低于每生3平方米,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不低于每生4平方米。
2、田径场及球类场地设置标准:学校宜按6个班配置一个篮球场或排球场,篮球场和排球场原则上不在田径场内建设;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可建设游泳池;其它类别体育场地各校结合实际情况建设。
(三)绿化用地中小学绿化覆盖率应不低于35%.(四)关于学校用地标准的说明:1、普通中小学校的用地面积应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城市(镇)经济发展和城市(镇)建设规划的要求确定。
2、如条件允许,在进行学校用地规划时应考虑学校发展预留用地。
3、新区新建一般中小学校不宜低于二级标准;旧城区新建一般中小学校及中小学校扩容、改造时不宜低于三级标准;拓址新建的省、市以上示范性高中不宜低于一级标准。
四、校舍建筑面积标准(一)校舍用房的组成中小学校舍用房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1、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1)完全小学:设置普通教室;自然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2)普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高中: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馆、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2、办公用房中小学校设置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社团办公室及广播室、会议接待室、校史德育展览室、卫生保健等管理用房。
3、生活服务用房中小学应根据办学的实际需要设置教工单身宿舍、教工与学生食堂、开水房、汽车库、配电室、教工与学生厕所等用房;设置学生宿舍、锅炉房、浴室、自行车库等用房。
(二)普通中小学校舍面积指标1、完全小学校舍面积指标(单位:平方米)学校类别一级二级三级学校规模(班数)121824121824121824生均建筑面积10.8.37.9 5.98 5.47 4.8 4.84 4.34 4.02建筑面积合计540067238532322944305184130623433256使用面积合计324040335119193726583110784140619532、普通初中校舍面积指标(单位:平方米)学校类别一级二级三级学校规模(班数)182430182430182430生均建筑面积10.19.89.09.729.49.1 5.8 5.6 5.1建筑面积合计90901176013500873011280136505220 6720 7650使用面积合计5454705681005238676881903132 4032 45903、九年一贯制学校校舍面积指标(单位:平方米)学校类别一级二级三级学校规模(班数)182736182736182736生均建筑面积9.37.98.08.2 6.77.0 5.4 4.8 5.0建筑面积合计77899867133347084868312096466562208640使用面积合计4673592080004250520973572799373251844、普通高中学校校舍面积指标(单位:平方米)学校类别一级二级学校规模(班数)243036243036生均建筑面积10.09028.98.97.8.6.9建筑面积合计120001380017355106801170012420使用面积合计72008280104136408702074525、寄宿制学校宿舍使用面积配置标准小学应≥2.4平方米/生,初中应≥3平方米/生,普通高中≥3.5平方米/生。
(三)关于校舍建设的说明:1、普通中小学校的校舍建设规模应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城市(镇)经济发展和城市(镇)建设规划的要求确定。
2、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坚持先规划设计后建设的原则,且便于分期实施。
3、不同类型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电子阅览室、电子备课室、理化生演示实验室、学生宿舍、锅炉房、浴室。
4、本指标未列完全中学面积指标,完全中学校舍面积指标参照普通高中指标执行。
5、本指标未含自行车存放面积。
自行车存放面积应按平方米/辆计。
6、上表建筑面积以墙厚240毫米计算。
7、小学普通教室:61平方米/间;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学普通教室:67平方米/间;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学理、化、生实验室:96平方米/间。
8、普通中小学三类用房具体面积指标和个数指标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文件另行制定。
五、装备条件标准(一)常规教学仪器各类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按《湖南省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湖南省初中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和《湖南省高中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配齐配足数学、科学(自然)、物理、化学、生物、地理、音乐、美术、体育、劳技等学科的教学仪器设备,保证两平行班能同时进行实验。
其中学生分组实验具体要求如下:学校类别一级二级三级小学一人一组二人一组四人一组初中一人一组二人一组四人一组高中一人一组二人一组(二)实验(专用)室内部设备详见《湖南省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湖南省初中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和《湖南省高中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中各实验(专用)室配置要求,配备数量以一个室为单位制定。
(三)图书资料学校类别项目一类二类三类小学生均图书(册)302520报刊(种)302520工具书、教参(种)1008050初中生均图书(册)302520报刊(种)302520工具书、教参(种)15010080高中生均图书(册)3022报刊(种)4530工具书、教参(种)150120学校图书馆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视听、音像资料、电子读物。
有条件的学校可建数字图书馆。
新书应逐年递增,生均图书年增0.5-2本。
(四)现代教育技术设备1、计算机数量学校类别项目一级二级三级小学人机比10∶112∶115∶1初中人机比8∶110∶112∶12、校园网建设层次:一、二、三级学校分别要达到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第一层次指:学校实现网络到班到室,初步拥有数字化校园的应用系统,满足学生多种网络学习、教师多种网络备课和研究活动,以及学校现代化网络办公的需要,采用宽带接入互联网。
第二层次指:学校建有校园网络,并以专线方式与因特网相联,使校园网络成为学校教育教学的工具。
第三层次指:学校建有能够满足基本要求的多媒体网络教室和配套的基本应用系统,并以某种方式与因特网相联。
六、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上述经费标准为2007年的最低标准,以后年增长速度不低于5%.七、队伍建设基本标准(一)干部队伍建设1、校长的任职条件: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条执行外,乡(镇)完全小学以上的小学校长应有不低于中师毕业的文化程度;普通初中和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应有不低于大专毕业的文化程度;普通高中学校校长应有不低于大学本科毕业的文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