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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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一、总则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提升煤矿生产过程中的技术管理水平,确保生产安全、提高煤矿生产效率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技术措施。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生产环节,包括矿井开拓、采煤、矿井运输、通风、瓦斯抽放、防尘、监控系统等相关部门和岗位。

二、技术管理机构1. 设立煤矿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各项技术管理制度。

2. 煤矿技术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骨干人员,并进行培训,提升其技术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技术管理流程与责任1. 技术管理流程(1)技术方案制定:根据矿井特点和生产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方案。

(2)技术指导:落实技术方案,对矿井生产过程进行技术指导和监控。

(3)技术检查与评估:定期对矿井生产过程进行技术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4)技术总结与推广:根据实际情况,总结矿井生产中的经验和教训,并推广到其他矿井。

2. 技术管理责任(1)煤矿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技术管理制度,组织技术培训,进行技术检查与评估,并推广技术成果。

(2)矿长和工程师:负责落实技术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3)生产班组长:负责矿井生产工艺的执行和监督,确保安全生产和效率。

四、技术管理内容1. 矿井规划与设计(1)矿井规划:根据煤矿资源分布情况和开采需求,制定矿井规划方案,确定开拓和采煤的先后顺序。

(2)矿井设计:根据煤矿地质条件和采煤工艺要求,进行矿井设计,并确保设计合理、安全可靠。

2. 采煤技术管理(1)煤层掘进与支护技术:制定煤层掘进和支护技术标准,确保采煤安全和高效率。

(2)煤矸石处理技术:矿井中的煤矸石需要进行处理和利用,制定煤矸石处理技术规范。

(3)瓦斯抽放与管理:制定瓦斯抽放与管理工作流程,确保矿井瓦斯安全排放和处理。

3. 矿井通风技术管理(1)通风系统设计与管理:制定通风系统设计和管理规范,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2)风速与风量监测:建立风速与风量监测机制,对矿井通风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调控。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监督和指导,规范煤矿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操作,提高煤矿生产安全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生产环节中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

第五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该依托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第二章责任与组织第六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确定责任清晰的管理人员,并形成科学的组织体系。

第七条矿长是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主要领导,负责煤矿的技术管理工作,有权进行管理决策。

第八条技术部门应有专门的技术管理团队,负责技术管理工作的具体运行与实施。

技术团队应具备专业的技术背景和管理能力。

第九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三章技术文件管理第十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制定相关的技术文件,包括生产工艺流程、技术标准、技术规程等。

第十一条技术文件应根据具体的生产条件和工艺特点进行制定和修订,确保技术文件的及时性和适用性。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应当进行严格管理,对技术文件的变更和修订应有明确的程序和规定。

第四章技术培训与考核第十三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开展全员的技术培训,并定期进行技术考核。

第十四条技术培训应结合生产实际,针对岗位特点和需要,制定培训计划和内容。

第十五条技术培训应采取多种形式,包括书面教育、现场指导、模拟演练、案例分析等。

第十六条技术考核结果应作为人员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技术设备管理第十七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对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

第十九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加强对新技术和新设备的研究和应用,不断提高生产技术水平。

第六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二十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加强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矿山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矿山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矿山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山生产技术管理,提高矿山生产效率和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矿山生产设施的运行稳定和设备的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矿山企业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包括矿山生产设备的管理、矿山生产工艺流程的管理、生产技术人员的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矿山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和管理程序,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二章生产设备管理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当配备专业的维护人员,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修,及时发现并排除设备故障。

第六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设备管理档案,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维护情况、保养情况等信息,为设备管理提供依据。

第七条矿山企业应当严格执行设备技术规范,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正常使用。

第八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设备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维护和保养技能,确保设备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三章生产工艺流程管理第九条矿山企业应当编制详细的生产工艺流程,并在生产实践中不断完善和调整。

第十条矿山企业应当保证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防止因工艺流程的失误或不当操作导致的生产事故。

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配套的工艺检测体系,对生产工艺流程进行检测和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生产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防止因操作不慎造成的事故。

第四章生产技术人员管理第十三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技术人员的管理制度,界定岗位职责和权限。

第十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对生产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水平,增强其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职业技能评定机制,对生产技术人员的技能水平进行评定和检测。

第十六条矿山企业应当及时总结和传播生产技术人员的经验和技术,保证生产技术的持续进步和提高。

第五章管理制度执行第十七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执行的考核机制,对管理人员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023全新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可修改编辑

2023全新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可修改编辑

2023全新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可修改编辑2023全新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宗旨为了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保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煤矿的生产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煤矿生产工作人员,包括矿长、安全工程师、工人等。

1.3 定义与缩写1.3.1 煤矿:指生产煤炭的采矿单位。

1.3.2 安全工程师:指负责煤矿安全管理及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

第二章煤矿生产环境管理2.1 区域划分2.1.1 将煤矿划分为采矿区、通风区、运输区、仓储区、工程区等多个区域。

2.1.2 各区域的划分应符合安全要求,并进行相关标志设置。

2.2 通风管理2.2.1 煤矿应保持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空气流通畅。

2.2.2 定期进行通风设备的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工作效果良好。

2.3 安全警示标识2.3.1 在煤矿各区域设置适当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禁止通行、危险区域、紧急出口等标识。

2.3.2 安全警示标识应醒目清晰,并经常进行维护和更新。

第三章煤矿设备管理3.1 设备选型3.1.1 煤矿设备的选型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3.1.2 在选型过程中应考虑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2 设备维护3.2.1 煤矿设备应按照规定的维护计划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修。

3.2.2 维护工作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并做好相关记录。

3.3 设备更新3.3.1 煤矿设备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适时更新和更换。

3.3.2 更新设备时应确保新设备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并进行严格的测试和检验。

第四章煤矿安全培训与演练4.1 安全培训4.1.1 煤矿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紧急救援等内容的培训。

4.1.2 培训的内容应根据员工的不同岗位和职责进行分类,并确保培训记录的完整性。

4.2 安全演练4.2.1 煤矿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包括火灾演练、事故应急演练等。

4.2.2 演练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模拟,并进行评估和总结。

矿山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矿山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矿山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矿山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是针对矿山生产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旨在保障矿山生产的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

本制度涵盖矿山生产技术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技术管理组织体系、技术管理人员职责、生产技术管理流程、技术标准与规范、信息管理等内容。

二、技术管理组织体系为了推动矿山生产技术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矿山应建立健全技术管理组织体系。

该组织体系应由生产技术管理部门领导,包括技术管理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工作职责等。

技术管理岗位应根据矿山生产特点和需求进行合理划分,确保每个岗位的职责明确。

三、技术管理人员职责矿山技术管理人员是矿山生产中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的职责是确保矿山生产技术的科学和规范。

技术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指导和监督工人的施工作业,并及时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

技术管理人员还应加强对生产技术的学习和研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四、生产技术管理流程矿山生产技术管理的流程应包括技术管理的前期准备、技术管理的过程控制和技术管理的监督与评估。

前期准备包括技术方案的编制和审批、技术文件的整理和归档等工作;过程控制包括对生产工艺、设备和材料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监督与评估是对生产技术管理的有效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技术标准与规范技术标准和规范是矿山生产技术管理的基础和保障。

矿山应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对矿山生产中的各个环节和关键技术进行精确规定。

技术标准和规范应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吻合,并符合矿山生产的实际情况。

矿山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生产过程的合法、安全和高效。

六、信息管理矿山生产技术管理的信息化是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的关键措施。

矿山应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将矿山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数据、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信息管理还应包括技术文件的管理、技术信息的传递与交流等方面。

信息管理的目标是实现矿山生产过程的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1]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1]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1. 管理目标本制度的目标是规范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可靠,促进煤矿生产的高效运行。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相关人员。

3. 管理标准3.1 人员管理1.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在进入工作岗位前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2.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应具备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经验,能够熟练运用相关技术和工具。

3.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质。

4.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要求。

3.2 设备管理1.煤矿生产所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具备安全可靠的性能。

2.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采购、验收、保养和维修等方面的规定。

3.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3 生产流程管理1.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应建立完善的生产流程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要求。

2.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应确保生产流程的顺利进行,合理安排生产工艺和人员配备。

3.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生产流程进行评估和优化,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

3.4 安全管理1.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和控制。

2.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应监督员工的安全操作,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行为。

4. 考核标准4.1 人员考核1.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的人员考核应包括专业知识、技能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评估。

2.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上级对其工作的评估和考核,以确保其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4.2 设备考核1.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煤矿生产设备进行考核,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和运行状况。

2.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并采取措施预防故障的再次发生。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范文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范文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和效益,维护矿工健康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国内煤矿企业,包括国有煤矿、民营煤矿、合资煤矿等。

第三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透明、安全、环保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持续推动技术创新和提升,保障矿工安全生产权益。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体系,包括技术管理机构和技术人员队伍。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加强技术培训和学习,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和矿工技能素质。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包括技术管理岗位职责、技术管理流程、技术管理考核等。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加强与相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技术专家的合作,开展技术研究和创新,提升煤矿生产技术水平。

第二章技术管理机构第八条煤矿企业应设立专门的技术管理机构,负责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第九条技术管理机构应有明确的职责和权限,承担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十条技术管理机构应根据煤矿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十一条技术管理机构应与煤矿企业其他部门和岗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技术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二条技术管理机构应加强与外部技术机构的合作,及时获取最新的技术信息和研究成果。

第三章技术人员队伍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技术人员队伍,包括初级技术人员、中级技术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

第十四条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技术人员应不断学习和提升,了解最新的煤矿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

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建立技术人员培训体系,提供相关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

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应建立技术人员岗位评价和激励机制,提高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八条技术人员应积极参与技术研究和创新,为煤矿生产技术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四章技术管理制度第十九条煤矿企业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管理制度,包括技术管理岗位职责、技术管理流程和技术管理考核标准。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1.前言煤炭是我国最重要的能源资源,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是煤炭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项管理制度。

本文将重点介绍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2.基本原则2.1 安全第一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的最重要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

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始终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在煤矿作业现场,必须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安全防护,确保生产安全。

2.2 质量优先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的第二个基本原则是质量优先。

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确保生产出来的煤炭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

2.3 高效、环保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的第三个基本原则是高效、环保。

在生产过程中,应当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生产效率,同时尽可能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确保煤炭生产的可持续性发展。

3.生产流程管理3.1 生产计划管理为了保证煤炭生产顺利进行,必须要有完善的生产计划管理。

生产计划应当具体、可操作性强,达到质量、效率、安全、节能等方面的要求。

3.2 生产现场管理再整个煤矿生产过程中,生产现场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必须要做好现场管理,保证生产过程顺利进行。

生产现场管理包括安全检查、设备维护、环保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3.3 生产成本控制在煤炭生产过程中,必须要做好成本控制,确保生产过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实现。

成本控制包括原材料、能源、工资、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4.技术创新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技术创新。

必须要不断推进技术创新,促进煤炭生产过程的进步。

技术创新包括设备升级、工艺流程改进、工作方法创新等方面的内容。

5.安全管理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的核心是安全管理。

必须实现全员参与、靠前管理、自我监督、真抓实干的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制度和防护标准,在全公司范围内落实煤矿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

6.质量管理生产过程中,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两个方面。

要坚持质量建设导向,加强质量管理,推动产品质量的可持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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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正式版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正式版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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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促进原煤生产技术基础建设,实现矿井正规生产、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技术管理是煤矿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原煤公司、矿井都必须根据自身特点,细化生产技术管理要求,组织制定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各级领导必须把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健立健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

第三条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股份公司”)具体负责集团内所有原煤公司的生产技术管理。

生产技术实行分级管理模式:股份公司-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原煤公司(包括托管公司)-生产矿井的监督、管理体制。

湘能公司的生产技术管理实行:股份公司--湘能公司-生产矿井的监督、管理体制。

第四条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原煤公司、煤矿都必须对生产技术业务部门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强化管理,强化监督,强化培训;必须明确各业务部门的生产技术工作职责范围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并严格检查考核;各煤矿必须配备采矿、机电、地质、测量、通风专业技术人员,突出矿井还必须配备防突及瓦斯抽采技术人员。

第五条各单位必须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制定本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及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考核评比办法,以安全质量标准化促进生产技术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第二章工程设计与技术规程审批管理第六条工程设计管理(一)矿井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与施工图设计;矿井改扩建工程设计与安全专篇;矿井技术改造工程设计与安全专篇;“三下”压煤方案设计与初步设计;矿井开拓延深工程方案设计与初步设计。

以上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负责设计。

采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以及其它单项工程设计可由原煤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完成。

(二)矿井改(扩)建、技术改造、开拓延深、采区、工作面设计必须在原有勘探部门提交的矿井资源储量报告基础上,根据矿井储量核实(或储量检测)报告及矿井实践和补勘的地质资料,按工程的不同要求,编制生产地质报告或说明书。

按审批程序审批后,提交设计部门,设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提供的资料组织设计。

(三)新井建设、矿井改(扩)建必须先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预可研报告)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可研报告须报股份公司审查,经批准立项后才可进行初步设计与安全专篇设计。

(四)矿井技术改造必须在核定生产能力和矿井发展规划基础上进行。

重大项目(500万以上)应报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股份公司批准后,才能进行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五)矿井开拓延深工程由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部门研究提出延深设计的主要原则,设计单位根据延深设计的主要原则编制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

(六)工程设计、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按照《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煤矿生产技术审批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工程施工与竣工验收管理(一)新井建设、矿井改扩建、重大(500万元及以上)技术改造项目由股份公司或委托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负责施工监督管理,单位工程完工后,由股份公司或委托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共同验收。

工程合格后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和竣工图纸。

工程全部竣工后由股份公司组织有关单位共同验收,提交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合格要签署交工验收证书。

并及时申请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对矿井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二)水平延深工程、500万元以下的技术改造项目、采区施工由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负责质量监督,工程竣工后由股份公司或委托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共同验收,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和竣工图纸,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第三章回采管理第八条必须坚持采用正规的采煤方法。

采用非壁式采煤方法,其开采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批准。

非壁式采煤方法的回采管理办法由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制定,报股份公司备案。

突出煤层采煤严格按照股份公司《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规范突出煤层采煤方法暂行规定》执行。

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应积极开展科技攻关。

制定淘汰落后采煤方法的整改规划,并认真组织整改规划的实施,限期解决非壁式采煤方法开采的问题。

第九条采区投产前,由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组织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回采工作面投产前,由原煤公司组织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第十条各采煤工作面必须制定回采作业规程,作业现场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的要求,做到通风、行人、运输、排水、防尘、供电、通讯等系统完善、畅通。

第十一条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过含水断层、过老空、工作面收尾等,必须有经原煤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矿区管理局备案,原煤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应组织安全、生产技术部门的人员和矿井相关人员到现场指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直至过程结束为止。

第十二条壁式回采工作面支护必须采用液压支架或单体液压支柱。

其它采煤方法必须积极推广单体液压支柱支护。

使用单体支护的采面必须满足如下要求:(一)各工作面必须配齐足够数量的支柱;所有单体支柱必须定期运到地面检修,对超期服役的单体支柱要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加强维护、检测、维修。

(二)泵站压力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乳化液配比符合规定;(三)液压支柱的初撑力必须达到《煤矿安全规程》及作业规程的要求。

每班应有专人进行检查,作好记录,并纳入工程质量班评估内容;(四)底板松软工作面,支柱必须加装柱鞋;(五)采高在1.8m以上或倾角大于25度的工作面,支柱要采取连锁技术措施;(六)炮采工作面应推广应用毫秒爆破技术,并有防止炮崩损坏支柱活柱的措施;(七)回采工作面应建立设备维护检修制度,责任到人;(八)回采工作面必须保证有两个安全出口,上下出口必须加强支护,两巷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搞好超前支护。

(九)回采工作面必须实行挂线采煤,煤层倾角大于25度的工作面,要有防止煤壁片帮和防止老塘窜矸的安全措施及相应的护地、护顶安全措施。

第四章开拓掘进管理第十三条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至少每半年、原煤公司至少每季组织召开采掘平衡会。

各原煤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矿井水平和采区开拓准备计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采、掘接替计划,报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审查批准。

矿井的水平、采区接替由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局长、总工程师安排落实,原煤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组织实施;工作面接替由原煤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安排落实,矿长、矿总工程师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水平、采区、工作面必须实现正常接替,矿井水平延深工程,必须在上一水平产量递减半年前,新水平设计的第一个工作面必须具备投产条件。

接替新采区,在老采区产量递减三个月前,新采区设计的第一个工作面必须具备投产条件。

新工作面接替,必须在老工作面结束前一个月,具备竣工投产条件。

高瓦斯及突出矿井,还应考虑有足够的瓦斯预抽时间和其它防突措施施工时间,做到“抽、掘、采平衡”。

第十五条矿井应以合理集中生产、提高单产单进、提高效率为目标,把矿井生产环节改造和改革开拓布署、优化巷道布置及采煤方法作为重要的技术工作抓好。

第十六条所有掘进巷道都必须有正规的设计、施工图纸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七条掘进巷道应采用科学先进的生产工艺。

(一)积极应用光爆锚(网)喷技术,锚杆支护巷道要进行锚杆拉力检测。

努力实现岩巷支护锚(网)喷化,煤巷、半煤巷支护金属化,有条件的煤巷、半煤巷推广锚(网)喷支护。

(二)优化设计,优化劳动组合,改进掘进工艺,改善掘进施工环境,组织快速掘进,实行正规循环作业,提高单进水平和工效。

(三)提高掘进机械化作业水平,积极创造条件推广机械化掘进及凿岩台车、机械装矸。

(四)支架巷道必须采用前探梁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五)巷道掘进必须按中腰线施工。

中腰线必须按规定延伸,中腰线距作业点岩巷不得超出5米、半煤巷不得超出3米、煤巷不得超出2米。

(六)所有施工巷道都必须用油漆注明月度起始点标示,标示内容:本年度已施工工程量、上月度工程量、上月度工程质量、验收人姓名。

第十八条各矿井必须建立健全井巷工程质量检查和工程竣工验收制度,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移交使用。

第十九条巷道贯通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防止透水、有害气体超限、通风系统混乱、放炮着火、崩坏设备、贯通伤人、冒顶等。

大型贯通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原煤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条巷道过断层、过老空区、过破碎带、石门揭煤和巷道贯通等,原煤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生产技术部门相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指挥。

第五章机电运输管理第二十一条矿井提升运输必须贯彻“采、掘、运协调发展,系统配套,高效安全,综合治理”的方针。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人车运行、提升绞车、钢丝绳检查、检测管理制度,以及电机车、矿车、轨道、架空线的维护、使用管理办法。

对所有运输设备必须做到检查有要求、运行有制度、安装有标准、技术有规范、管理有办法。

第二十二条新安装和改造的2米及以上绞车,必须经安全生产管理局验收后,方可投入运行。

2米以下提升绞车必须经原煤公司验收后,方可投入运行。

各矿井必须制定主、副井(含暗主、副井)提升绞车、提升装置、提升系统各类保护装置的检查维护制度,司机及包机人员按各自的职责进行巡回检查。

各级机电部门要制定主要提升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制度。

每次检查应有记录可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要有记录并存档。

第二十三条矿井各水平的排水能力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原煤公司机电管理部门每季应组织一次排水系统全面检查,每年一季度由安全生产管理局局长和原煤公司总经理组织进行一次排水、供电、防治水全面检查。

各矿井每年必须至少对水仓进行一次清理,水仓的有效容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每年一季度各矿井必须对供排系统进行一次全负荷运行实验,并提交总结报告,报安全生产管理局备案,对存在的问题应立即整改。

第二十五条每一矿井必须有双回路供电电源,每一回路应能担负整个矿井的全部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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