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长沙规划区面积将扩大近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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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绿地系统规划

长沙市绿地系统规划

长沙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2020年末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59 平方米,人均绿地面积46 平方米(含附属绿地),绿地率42%,绿化覆盖率为47%。

”长沙市人民政府昨日对长沙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完成批复,同时还出台了《长沙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凡在规划区范围内有关绿地的一切生产与建设活动,均应遵守规划。

【目标】全国一流生态园林城市据了解,长沙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范围分市域和都市区两个层次,市域范围包括市区(即五个行政区:芙蓉区、天心区、雨花区、开福区、岳麓区),一个县级市(浏阳市)、三个县(长沙县,望城县,宁乡县),总面积11819.5 平方公里,主要确定域内绿地系统总体布局结构和自然保护区范围;都市区范围包括市区,长沙县的星沙镇、暮云镇、黄花镇、梨镇,望城县的高塘岭镇、坪塘镇、丁字镇、雷锋镇、星城镇、含浦镇、黄金乡,总面积1450 平方公里。

规划目标为,把长沙建设成为融山、水、洲、城于一体,特色鲜明,环境优美,可持续发展,全国一流的现代化生态园林城市。

实现“森林进城,园林下乡,城乡绿化一体” 的总体目标,形成“绿地公园化、庭院园林化、乡村生态化”的城市生态格局和以森林为主体、生物多样化、多功能、立体化的绿色生态系统。

【市域】一廊、四带、四区结构《绿地规划》表示,市域绿地系统空间布局结构以中心城区绿地系统为核心,构建“湘浏纵横,沩围含城”市域大绿色空间体系。

利用连云山、九岭山、沩山、大围山和湘江水立山水相间的城市开敞空间体系,形成“一廊、四带、四区”空间结构。

“一廊”:湘江生态廊道,即市域大绿色系统格局中的主轴。

建设沿江绿化生态保护带,中心城区范围内以景观性绿地为主,城区以外区域以生态绿地为主。

“四带”:浏阳河、沩水河、捞刀河、靳江河生态绿化带,结合湘江及大小湖泊、水库等水体形成交织成网的河道风光带,即市域大绿色空间的骨架。

沿河发展生态农业和林业。

“四区”:西部自然生态区、东部自然生态区、北部农业生态区、南部农业生态区。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5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5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5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了实施湖南省长株潭经济一体化战略,提高湖南省的区域竞争力,打造湖南经济发展的火车头,促进长株潭城市群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协调和指导对三市区域城市发展的调控,根据省政府规定的事权范围,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5.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文件)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7.《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8.《湖南省城镇体系规划》(成果送审稿)(2003.6)9.《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送审稿)(1997—2010年)10.《湖南省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发展十五计划》11.《长株潭产业一体化规划》12.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已经国务院批准)株洲市、湘潭市二市城市总体规划(成果送审稿)(2001-2020年)13.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年)14.长沙市城市林业生态圈规划第三条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的工作范围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三市市域,面积约为2.8万平方公里。

第二层次:长株潭三市城市群核心地区(以下简称核心地区),主要包括长沙市新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长沙市城市规划区2893平方公里,湘潭新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湘潭市区和湘潭县域涟水—湘江以北的用地范围)670平方公里和湘潭县易俗河—河口地区(含易俗河镇域、河口镇域、梅林桥镇域)约200平方公里,株洲市新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536.7平方公里(即株洲市辖四区:天元区、芦凇区、荷塘区、石峰区)和株洲县渌口地区(含渌口镇、雷打石镇、南阳桥乡、白关镇)约200平方公里,总面积为4500平方公里左右。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

目录前言 (1)一、总则 (7)二、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8)三、城市性质及规模 (9)四、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 (10)五、城市形象规划 (12)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13)七、生态保护与园林绿地规划 (17)八、综合交通规划 (20)九、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24)十、防灾减灾规划 (26)十一、分区发展与规划控制导则 (27)前言长沙,古称潭州,别名“星城”,素有“楚汉名城”、“屈贾之乡”、“革命圣地”之美誉。

悠悠湘江,巍巍麓山,见证着这座千年古城的变迁。

如今的长沙,是湖南省省会、全国“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中南地区重要的工商业城市和交通枢纽,更是著名的山水洲城、幸福之都。

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沙市先后六次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2003年11月,国务院批复的第六版总体规划——《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简称03版总规),对长沙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近年来,03版总规的实施面临新的形势与背景:一是2007年国家正式批准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要求长沙在城市发展模式转变方面在全国起到示范作用,赋予了长沙新的历史使命;二是2009年国务院通过《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要求中部地区加快发展,成为我国重要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装备制造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对长沙提出了新的发展要求;三是2008年12月国务院正式批准《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和《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要求长沙进一步发挥区域带动能力;四是长沙城市社会经济超常规发展,03版总规提出的2020年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大部分已经在2008年底提前实现,需要对总体规划进行修改使其更好地指导城市的发展;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新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已经实施,要求维护和强化城市总体规划的法律效力。

长沙规划及岳麓区规划发展

长沙规划及岳麓区规划发展

近期重要规划成果与未来重大市政工程
规划成果:

未来重大工程: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 长株潭一体化 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六桥三环城市骨架 省府生态新城 体育新城 新河三角洲 城市亮化工程 背街小巷整治




湘江生态经济带 建设火车新货站 武广客运专线长沙站 劳动路湘江大桥工程 水环境整治工程 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 建设长株潭轻轨 一港一站一枢纽
省府生态新城
生态新城以省政府新址为核心,涵括二环线以南、暮云镇以北、韶山 路以西、湘江以东,总面积约57平方公里。新城区将建设成为一个生态 环境优美、区域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经济实力一流的现代化生态 型城区,成为全省的政治文化中心,区域内正在建设“三馆一中心” (省群众艺术馆、省地质博物馆、省科技馆和省青少年活动中心)。
长株潭一体化
长株潭三市在空间上呈现‚品‛字结构,城市之 间的距离为35公里,就城市群的组合形态看在全 国是独一无二的。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基本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
构筑以区域产业布局为动力,核心区城市功能空间为主体,外围 生态系统为基础,交通运输和环境基础设施系统为支撑,并能够 支持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发展目标实现的空间格局;提 出区域一体化的协调措施与政策建议。
2003年11月,《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年至2020 年)》得到国务院批准,成为今后长沙城市建设和发展 的指导性文件。 批复同意新版规划构筑的‚大长沙‛概念,规划区面 积从90版规划的960平方公里扩大到2893平方公里,将 长沙县、望城县部分区域纳入了规范范围,增加了长株 潭这一空间层次,形成‚一主两次四组团‛的城市布局。 到2020年,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264万人以内, 建设用地控制在253平方公里以内。

2021年长沙县土地整理与开发行业状况和发展前景

2021年长沙县土地整理与开发行业状况和发展前景

2021年长沙县土地整理与开发行业状况和发展前景一、我国土地整理与开发行业状况和发展前景 (2)二、长沙县土地整理与开发行业发展现状和发展前景 (2)一、我国土地整理与开发行业状况和发展前景土地整理与开发是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等确定的目标和用途,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土地,依法实施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土地平整,并进行适当的市政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的行为。

土地整理与开发能够有效解决城市化进程中所面临的土地资源短缺问题,有利于政府合理规划辖区范围的用地指标,宏观调控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对于确定地界权属、改善城市居住环境及维护生态平衡有着重大意义。

土地整理与开发是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城市土地资源的有效整理开发将带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充分发挥城市的经济聚集效益。

随着土地整理与开发行业的不断发展,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各行业对土地需求刚性之间的矛盾,将使土地资源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处于保值增值的状态,所以土地整理与开发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总体来看,土地整理与开发业务是需求稳定、风险较低、收益较高的经营业务,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土地整理与开发行业面临着较好的发展空间和机遇。

二、长沙县土地整理与开发行业发展现状和发展前景根据《长沙县2019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说明书》,2019年度长沙县土地供应总量为642.98公顷,其中商服用地供应规模为88.78公顷、住宅用地供应规模为100.7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供应规模为287.39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规模为157.8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供应规模为8.29公顷。

根据《长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至2020年,长沙县各类建设用地总面积将达到36,365.96公顷,比2005年增加7,610.12公顷,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比重由2005年的14.40%调整到2020年的18.21%。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年修订)》 (2)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年修订)》 (2)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年修订)目录九、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错误!未指定书签。

前言长沙,古称潭州,别名“星城”,素有“楚汉名城”、“屈贾之乡”、“革命圣地”之美誉。

悠悠湘江,巍巍麓山,见证着这座千年古城的变迁。

如今的长沙,是湖南省省会、全国“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中南地区重要的工商业城市和交通枢纽,更是着名的山水洲城、幸福之都。

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沙市先后六次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2003年11月,国务院批复的第六版总体规划——《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简称03版总规),对长沙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近年来,03版总规的实施面临新的形势与背景:一是2007年国家正式批准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要求长沙在城市发展模式转变方面在全国起到示范作用,赋予了长沙新的历史使命;二是2009年国务院通过《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要求中部地区加快发展,成为我国重要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装备制造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对长沙提出了新的发展要求;三是2008年12月国务院正式批准《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和《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要求长沙进一步发挥区域带动能力;四是长沙城市社会经济超常规发展,03版总规提出的2020年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大部分已经在2008年底提前实现,需要对总体规划进行修改使其更好地指导城市的发展;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新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已经实施,要求维护和强化城市总体规划的法律效力。

按照国家有关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的要求,长沙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本次总体规划修改工作:2009年10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提出关于修改《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的请示,经过部际联席会议审查,2010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关于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意见的函》(建规函〔2010〕330号)函复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长沙市开展《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的修改工作;2011年5月-6月,长沙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对总体规划修改方案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社会公示;2011年6月,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1年修改)的议案》;2011年9月,由湖南省住建厅组织召开了专家和省直职能部门审查会,会议通过了总规修改成果;2012年11月,住建部组织召开了总体规划部际联席会,会议原则通过了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成果;2014年4月4日,国务院下发国函[2014]45号,原则同意《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2014年修订)》。

李群与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岳麓区分局土地强制纠纷上诉案

李群与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岳麓区分局土地强制纠纷上诉案

李群与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岳麓区分局土地强制纠纷上诉案【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资源土地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强制【审理法院】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28【案件字号】(2020)湘01行终34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彭杨董强强廖国娟【审理法官】彭杨董强强廖国娟【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李群;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岳麓区分局【当事人】李群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岳麓区分局【当事人-个人】李群【当事人-公司】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岳麓区分局【代理律师/律所】张洋菁湖南湘达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张洋菁湖南湘达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张洋菁【代理律所】湖南湘达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李群【被告】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岳麓区分局【本院观点】岳麓区自资局在征地补偿过程中具体负责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上诉人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岳麓区自资局对上诉人房屋的补偿行为违法,不能达到其证明目的,本院不予采信。

一、关于行政主体的职权问题。

《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1987年1月1日以后兴建的房屋,一律以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依据。

李群提供的2015年汇总表与岳麓区分局提供的2016年汇总表分别形成于案涉实施公告规定的拆迁腾地期限(2015年12月2日-2015年12月12日)前后,因李群未在案涉实施公告确定的拆迁腾地期限内腾出土地,故征拆部门将按期拆迁房屋奖从李群户应得征收费用中扣除并重新制。

【权责关键词】行政强制合法违法拒绝履行(不履行)拖延履行调取证据合法性新证据证据不足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2-09-25 17:56:17李群与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岳麓区分局土地强制纠纷上诉案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0)湘01行终348号上诉人(原审原告)李群,女,汉族,1983年4月28日出生,住长沙市岳麓区。

黄某、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芙蓉区分局资源行政管理:其他(资源)二审行政判决书

黄某、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芙蓉区分局资源行政管理:其他(资源)二审行政判决书

黄某、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芙蓉区分局资源行政管理:其他(资源)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资源土地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命令【审理法院】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05【案件字号】(2020)湘01行终23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杨林华董强强刘青【审理法官】杨林华董强强刘青【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黄某;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芙蓉区分局;黄桂香;解建华【当事人】黄某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芙蓉区分局黄桂香解建华【当事人-个人】黄某黄桂香解建华【当事人-公司】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芙蓉区分局【代理律师/律所】邱家宝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邱家宝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代理律师】邱家宝【代理律所】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芙蓉区分局;黄桂香;解建华【本院观点】该举报事项受理告知书仅能证明银保监会收到了黄某的有关举报材料,对举报事项并未形成调查结论,该证据与本案审理无直接关联,不能达到举证证明目的,本院不予采信。

一、芙蓉区资规局作出被诉《限期腾地决定书》的主体适格。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拒绝履行(不履行)第三人合法性证据确凿证据不足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四、对于上诉人黄某提出“芙蓉区资规局没有职权依据、地、地块性质错误偿标准太低、补偿款未落实到位"的意见,经审查,芙蓉区资规局作为县级人民政府的土地主管部门,有作出限期腾地决定的法定职权。

对于涉案房屋所在地块的性质及补偿标准问题,属于涉案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具体内容,而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合法性已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所确认。

因被征收人不配合领取补偿款项,芙蓉区资规局已将涉案房屋征收补偿款总额2170526.50元储存在征地项目的银行专用账户,银行已出具款项到账单,足以证明补偿款已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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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沙规划区面积将扩大近一倍
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2012年12月11日08:01【评论0条】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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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区包括
市区全部,长沙县全部以及宁乡县玉潭镇、坝塘镇、菁华铺乡、回龙铺镇、夏铎铺镇、历经铺乡、双江口镇、城郊乡、金洲乡、白马桥乡、朱良桥乡和浏阳市永安镇、洞阳镇、北盛镇、蕉溪乡。

本报讯(记者章盛莉)记者昨日从市城乡规划局获悉,《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2年修订)部际联席会近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原则通过了总体规划修改成果,同意修改完善后报国务院批准。

目前,市城乡规划局正在根据会议意见组织编制单位对规划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力争本月向住建部上报修改完善后的成果。

部际联席会议认为长沙总体规划修改成果较上一版规划层次更高、结构更完善、内容更丰富,在修改过程中基础数据扎实,具有很多的亮点,同时,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充分的拓展和创新,符合长沙发展实际。

在此轮总体规划修改中,长沙城市发展空间进一步拓展,规划区范围由03版总体规划的2893平方公里扩大至4960平方公里,规划区包括市区全部,长沙县全部以及宁乡县玉潭镇、坝塘镇、菁华铺乡、回龙铺镇、夏铎铺镇、历经铺乡、双江口镇、城郊乡、金洲乡、白马桥乡、朱良桥乡和浏阳市永安镇、洞阳镇、北盛镇、蕉溪乡。

到2020年,长沙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为629万,城市建设用地规模629平方公里。

在城市空间结构上,修改后的总规提出都市区按照“一主、两次、六组团”的空间结构,合理布局包括地铁在内的基础设施,构筑青山、秀水、绿洲、名城融为一体的都市区空间格局。

“一主”即城市主体,“两次”即岳麓片区和星马片区,“六组团”即暮云组团、金霞组团、坪浦组团、空港组团、黄黎组团、高星组团。

中心城区的城市空间结构为“一轴两带多中心、一主两次五组团”。

本轮总规修改还升级了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整合了历史文化名城资源,并新增了生态控制线规划等内容。

名词解释:
规划区: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此次总规修改中规划区范围由上版总体规划的2893平方公里扩大至4960平方公里。

都市区:是城市建设和重大基础设施的主要集中区。

此次总规修改中都市区总面积由1450平方公里调整为1930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范围按照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界完整的原则确定,包括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区、天心区、雨花区,以及岳麓区、望城区、长沙县的部分街道和乡镇,总面积1147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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