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审批
修建性详细规划实施方案

修建性详细规划实施方案一、规划背景及目标修建性规划是指在建设项目前制定的详细规划,具体规划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等各个环节,并提出合理的实施方案来达到规划目标。
本文旨在对修建性详细规划实施方案进行详细的解析和设计,确保建设项目能够按照规划目标顺利进行。
二、规划内容及原则1.规划内容:对建设项目的土地、基础设施、建筑物等进行详细规划,包括项目的功能布局、建筑设计、环境保护等方面。
2.规划原则: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合理布局项目各项功能,确保项目与周围环境的协调。
三、规划设计1.功能布局设计:根据项目的性质和定位,合理布局项目的各个功能区域,包括办公区、生产区、服务区等。
2.建筑设计:根据功能布局设计,进行建筑物的设计,包括建筑风格、建筑面积、空间布局等。
3.道路交通设计:设计合理的道路系统,确保车辆和行人的交通顺畅,避免交通拥堵。
4.环境保护设计:制定环保措施,包括建筑物的节能设计、噪音治理、废水处理等,确保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四、实施方案1.项目启动:成立项目团队,明确项目目标和任务,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并确定项目的预算和时间进度。
2.土地准备:进行土地勘测和测绘,确保土地的可用性和适宜性。
3.设计方案编制:根据规划设计内容,由专业的设计团队编制详细的设计方案,并进行审核和修改。
4.建设筹备:根据设计方案,进行材料采购、人员招聘等建设准备工作。
5.建设施工: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进行建设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6.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要求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确保项目的环境影响符合规定标准。
7.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系统,确保施工和运营过程中的安全。
8.项目验收:在建设完成后进行项目验收,确保项目符合设计要求和规定标准。
9.运营管理:完成项目验收后,进行后续的运营管理,包括设备维护、人员培训等。
五、实施措施及预期效果1.加强沟通合作:建立项目团队,加强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沟通合作,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修建性详细规划与方案

修建性详细规划与方案第1篇修建性详细规划与方案一、项目背景本项目位于我国某城市中心区域,占地面积约XX平方米。
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及对该区域功能定位的调整,原建筑已无法满足当前发展需求。
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经研究决定对项目地块进行重新规划与建设。
二、规划目标1.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地块价值;2. 完善城市功能,满足居民生活及产业发展需求;3. 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品质;4.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导向及城市规划要求。
三、规划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确保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2. 整体协调原则:充分考虑地块与周边环境的关系,实现空间布局的合理性与美观性;3. 公共利益优先原则:保障公共设施、绿化、交通等公共利益的实现;4. 可持续发展原则: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
四、规划内容1. 用地性质: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地块性质调整为XX用地;2. 用地面积:XX平方米;3. 建筑面积:XX平方米;4. 容积率:XX;5. 建筑密度:XX%;6. 绿地率:XX%;7. 停车位:XX个;8. 建筑高度:XX米;9. 建筑层数:XX层;10. 建筑风格:现代简约风格;11. 公共设施:按照规划要求配置相应的公共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绿化、休闲、教育、医疗、商业等;12. 道路交通:合理规划地块内部及与周边道路的衔接,确保交通便捷、安全。
五、建筑布局1. 地块整体布局:采用“一心、两轴、多组团”的布局结构,实现空间组织的有序性与层次感;2. 建筑布局:根据功能需求,合理划分建筑功能区域,实现各功能区域的相对独立与联系;3. 绿化布局:结合地块特点,采用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化模式,形成优美的景观环境;4. 停车布局:设置地下停车场及地面停车位,满足停车需求,同时兼顾美观与实用性。
六、建筑设计1. 建筑风格:采用现代简约风格,注重建筑造型与色彩搭配,体现时代特色;2. 建筑结构:采用框架结构,提高建筑物的抗震性能和空间利用率;3. 建筑材料:选用绿色、环保、节能的材料,降低能耗,提高建筑物的舒适度;4. 设备设施:配置先进的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空调、电梯、消防、智能化系统等;5. 室内设计:以人为本,注重室内空间布局的合理性、舒适性与美观性。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评审原则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评审原则为提高审批时效,为申请单位提供超前服务,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申请项目在自愿的前提下进行技术评审,评审不属于行政许可。
申请技术评审的,申请单位把申报的相关资料直接报送技术咨询服务中心,评审的建议和评审意见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申请单位。
评审通过后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市局业务会审批,审批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作为行政审批的附件。
一、评审具备的条件㈠评审的依据1、相关部门的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规划条件》;4、《控规图则》;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6、《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㈡具备的图纸1 •近日实际测量定界位置坐标图1张;2•达到设计深度的1:500或1:1000的总平面布置图、绿地景观系统规划图(用于核定绿地率1道路、停车位和市政设施空间布局图(用于核定用地平衡表、配套停车位和配套设施〉项目建筑面积统计表(用于核定建筑面积和基底面积)各1张;3.日照分析图1张或1套;4.雨污分流图1张;5.打印成A4大小的二个不同风格的效果图(包括乌瞰、沿街透视、单体);6.提供建筑平、立、剖图纸1套。
㈢还应提供的其他材料1 •申请评审的申请报告和申请表,申请单位的身份证明材料(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2.现场区域不同角度的照片及周围建筑物照片1套;3.电子文件光盘3份(其中1个光盘内容为设计的总平面布置图、绿地景观系统规划图、道路、停车位和市政设施空间布局图、管线综合及竖向规划图、效果图、建筑平、立、剖图,此光盘上贴上封皮加盖设计单位和申请单位公童; 1个光盘内容为测量队提供的实际测量的位置坐标图,此光盘上贴上封皮加盖测量单位公童;另1个光盘内容为日照分析图、现场区域不同角度的照片及周围建筑物照片X4.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确定后,所有图纸,在原设计单位签字和印童的基础上申请单位加盖印童,规划局留存。
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办事指南

附件 4-1用地审批阶段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协议出让类 用地提供规划条件及修筑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办事指南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2]第 74 号)第三十七 条、第三十八条;2、《城市地下空间开辟利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997]58 号)第十 一条、第十二条;3、《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59 号)第二十八条、第二十 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4、《广州市地下空间开辟利用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1 号)第十一条。
包含项目性质、 建设规模、 选址意向等 情况的说明,各用地单位盖公章原件原件立案申请表申请函121134 5 678 910111213申请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投资批准文件或者投资核准文件或者投资备案登记文件实测广州坐标现状地形图及电子报批文件绘制在1/500 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面规划图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现场照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含附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者规划条件要求提交的资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属于以划拨方式取得政府储备用地1111111111复印件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原件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复印件复印件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A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经营执照》;B、法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①有授权委托时应当提供本项资料,应当明确代理权限;②申请人是法人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有委托代理时应当提供本项①用地面积小于10 公顷的,提供1/500现状地形图,用地面积超过10 公顷的,提供1/2000 现状地形图;②实测现状地形图标绘有拟建项目用地范围和拟选址界点坐标 (广州坐标、西安坐标及拟建设项目用地面积)③实测现状地形图需叠加周边历史用地情况、规划路、规划河涌、地铁、轻轨规划路线、高压线路及名胜古迹等信息反映拟选址范围的界线及拐点坐标、建筑的总平面布局、经济技术指标等彩色、A4 大小,并附有拍摄日期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加说明和规划条件相关条款中要求建设单位在办理用地许可时应提交相应的资料。
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审查事项

《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审查》事项办事指南一、项目信息事项名称: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事项编码:35574319601003690133440100子项名称: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审查二、实施机关广州市增城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三、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正)第四十条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
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省人大公告第90号)第四十一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持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规划条件要求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应当同时提交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3.《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市人大公告第56号)第三十九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涉及确定市政基础设施的规模和位置的,应当征求供水排水、电力、燃气等生产经营企业的意见,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合.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规模和位置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后不得擅自改变;第四十四条建设单位组织编制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经审定后应当公示,不得擅自修改。
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技术规范的要求拟定修改方案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受理后应当采取批前公示、座谈会或者听证会等形式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涉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应当先行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二)涉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修改的,在批准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征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三)经审定的商品房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修改涉及产权人的专有部分或者产权人所在建筑物的共有部分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关产权人的同意;4.《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第三十七条办理建筑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 审定和公布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审批

七、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审批(一)工作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查是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依照项目的选址,结合城市控制性规划的要求对项目规划进行全方位的审查。
批准后的详细规划将是项目工程施工图、环境、环保、市政配套等设计文件的依据。
(二)主管部门:行政许可中心规划局窗口。
(三)工作内容:此项工作应按以下步骤分别进行:1、首先委托详细规划的设计院将规划总平面方案报请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后,再进行详细规划设计。
2、详规成果完成后,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
汇集填报上述表格。
执表格及相关要件到窗口进件。
3、详细规划批准后,委托施工图设计院设计建筑方案,方案应包括建筑效果、总平面、各层平面、立面和剖面等。
建筑方案设计完成后领取《建筑设计方案申报表》。
汇集填报上述表格。
执表格及相关要件到窗口进件。
(四)要件:1、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报(1)出让供地方式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其他供地方式提交《选址意见书》;(2)总平面方案(包括设计说明、现状地形图和规划总平面图等)、规划设计方案(包括规划设计说明、现状地形图和规划图等)、在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前,根据《规划设计方案修改通知书》要求提交规划设计方案;(3)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2、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报(1)市政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属于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须提交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规划设计方案(含规划说明、图纸、电子文件,其中图纸包括:现状及规划方案、规划路网及横断面);(3)图纸比例要求:A、外环线以内:管线综合和路径规划1/500,选线规划1/2000;B、外环线以外:路径规划1/1000或1/2000。
选线规划1—10公里管线工程1/10000,10公里以上长输管线工程1/50000;(4)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3、建筑设计方案申报(1)1/500现势地形图;(2)出让供地方式的建设项目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其他供地方式的建设项目提交选址意见书;(3)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方案的,提交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或总平面方案;(4)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建筑设计方案(含建筑效果、总平面、各层平面、立面、剖面图等);(5)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流程一、立项由建设单位出具立项报告(新征土地建设项目先报政府审批后再报送发改委;自有土地建设项目直接报送发改委,由发改委审核后下发项目批复文件。
二、用地许可1、新征土地建设项目,持发改委批复及政府相关文件(纪要)至国土、规划部门办理土地出让(划拨)手续。
2、持发改委批复及政府机关文件(纪要)、国土证或土地出让、划拨决定书到规划局用地科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三、修建性详细规划1、由规划设计单位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
2、设计方案报规划局用地科组织方案评审,确定详细规划方案并出具评审纪要。
3、同时进行地质勘测、环保评估、水土保持评估、文物探查处置等工作,并出具相应的文本文件。
4、备齐相关文件资料报送规划局用地科,同时报送规划信息中心及园林局绿线办,进行经济技术指标校准和绿地率核准。
5、由规划局用地科进行详规公示后签发正式《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图及用地红线图并出具本项目各单体设计要点。
1、组织建筑设计院进行建筑单体扩大初步设计。
2、扩初设计文本报规划局工程科组织建筑单体方案评审,出具纪要(设计要点)。
非评审项目则出具规划局业务例会纪要。
3、设计院依照设计要点进行施工图设计,出图、审图,并进行施工图备案。
4、将已审施工图及前期相关文件资料报送规划局工程科,领取规划许可申请表,然后进行以下工作:规划局信息中心进行面积复核,出具面积复核表;园林局绿线办划定绿线图,出具绿化设计要点,组织园林设计部门进行绿化方案设计;人防办办理防空工程建设手续(在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上签章);建设局图纸设计科办理设计许可手续(在申请表上签章);消防支队办理初步许可手续(在申请表上签章);气象局防雷办理防雷评估及检测手续;房产局白蚁防治所办理白蚁防治相关手续;城管局办理渣土、破折口等相关手续。
5、将前面所办手续资料报送规划局综合科及管线科,申请进入联办程序,然后到非税缴纳各项费用。
6、手续办结。
申领规划许可证、建筑红线图及其它必备许可资料。
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讲课

与周边市政交通的衔接,如 地铁、公交站等。对集散要 求较高的项目要有充分的集 散空间,必要时进行交通影 响分析。
公建出入
主出入
住宅出入
车库出入
次出入
车库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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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详细划审批的具体内容
修 2、竖向规划: 竖向规划的核
建 心是室外地坪 标高的确定,
性 应根据防洪排 涝、市政管网、
复文中均已增加相应要求: 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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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详规管理目标 ——良好合理的空间环境和宜居的生活环境
修
建 居住组团
性
详
细
规 划
商业公建组团
学校组团
审 批
某住宅小区总平面图示意
宜居的生活 环境——合 理安排各功 能组团
功能分区明 确 使用上既相 互独立又相 对便捷 居住组团内 部空间宜人 景观上也基 本保证了层 次感。
6
修 建 性 详 细 规 划 审 批
式两份); 8).总平面方案图(一式两份); 9). 规划说明书(一式一份); 10).电子磁盘报批文件; 11).越级设计的单位应提交单项规划设计资质许可文件; 12).规划设计条件中要求提交的规划模型或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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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详规业务分类和审批程序
修 建 性 详 细 规 划 审 批
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立案资料
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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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详规审批的具体内容
修 建 性 详 细 规 划 审 批
二、总平面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的审查: 1、总平面规划:
布局合理(比如学校等的主要出入口、静区尽量不临主要道路)、 注意跟外部环境的关系(良心作品是提供良好的城市公共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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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审批
(一)工作目的: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查是规划行政治理部门依照项目的选址,结合都市操纵性规划的要求对项目规划进行全方位的审查。
批准后的详细规划将是项目工程施工图、环境、环保、市政配套等设计文件的依据。
(二)主管部门:
行政许可中心规划局窗口。
(三)工作内容:
此项工作应按以下步骤分不进行:
1、第一托付详细规划的设计院将规划总平面方案报请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后,再进行详细规划设计。
2、详规成果完成后,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
聚拢填报上述表格。
执表格及相关要件到窗口进件。
3、详细规划批准后,托付施工图设计院设计建筑方案,方案应包括建筑成效、总平面、各层平面、立面和剖面等。
建筑方案设计完成后领取《建筑设计方案申报表》。
聚拢填报上述表格。
执表格及相关要件到窗口进件。
(四)要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报
(1)出让供地点式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建设
用地规划许可证》,其他供地点式提交《选址意见书》;
(2)总平面方案(包括设计讲明、现状地势图和规划总平面图等)、规划设计方案(包括规划设计讲明、现状地势图和规划图等)、在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前,依照《规划设计方案修改通知书》要求提交规划设计方案;
(3)申报单位(人)托付代理的,须提交授权托付书。
2、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报
(1)市政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属于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须提交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规划设计方案(含规划讲明、图纸、电子文件,其中图纸包括:现状及规划方案、规划路网及横断面);
(3)图纸比例要求:
A、外环线以内:管线综合和路径规划1/500,选线规划1/2000;
B、外环线以外:路径规划1/1000或1/2000。
选线规划1—10公里管线工程1/10000,10公里以上长输管线工程1/50000;
(4)申报单位(人)托付代理的,须提交授权托付书。
3、建筑设计方案申报
(1)1/500现势地势图;
(2)出让供地点式的建设项目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其他供地点式的建设项目提交选址意见书;
(3)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方案的,提交审定的规划设
计方案或总平面方案;
(4)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建筑设计方案(含建筑成效、总平面、各层平面、立面、剖面图等);
(5)申报单位(人)托付代理的,须提交授权托付书。
(五)时限:
每个申报表在要件齐备后到窗口进件,5个工作日到窗口猎取受理或不受理凭证。
获得受理后10个工作日可领取行政许可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