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生态保护项目(县实施意见文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陇西县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

奖励机制政策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全面推进草原保护建设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1〕84号精神及《定西市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重要意义

(一)落实补奖政策是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举措。我县属国扶贫困县,为全省18个干旱贫困县之一,全县拥有天然草原62.86万亩,占全县国土面积的%,其中可利用草原面积57.81万亩。这些草原不仅是全县面积最大的土地类型,而且是阻挡风沙、沙尘、保护人居环境的重要生态屏障。落实补奖政策对于促进草原保护建设,改善草原生态环境,维护全县乃至全省的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落实补奖政策是促进农牧民增收、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草原是畜牧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半农半牧区农牧民收入的重要来源。草食畜牧业是我县重点培育的战略性主导产业。落实补奖政策既可以直接增加农牧民收入,又可以加强饲草基地建设,推进农牧互补,提高草畜业效益,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发展战略,以保护草原生态、促进牧民增收为目的,以落实草原经营管理制度为基础,以强化草原执法监督为保障,以加强草原动态监测和技术推广为支撑,充分发挥牧民的主体作用,全面落实补奖政策,促进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提升草原畜牧业生产水平,增强畜产品生产和供给能力,稳定提高农牧民收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草原牧区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协调发展。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正确处理草原牧区人、畜、草的关系和农牧民生产、生活、生态的关系,既要保护好草原生态,又要通过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草原畜牧业提质增效,促进牧民收入增长,改善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构建草原增绿、牧业增效、牧民增收的共赢局面,实现草原牧区人与自然、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2、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切实做好政策研究、安排部署、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等重要工作,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尊重农牧民意愿,发挥牧民主体作用,明确农牧民权利、义务和责任,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农牧民在政策落实中直接受益。

3、强化基础,健全制度。切实做好基本草原划定、草原规范承包、基础数据核实等各项基础工作,为补奖政策落实创造条件。制定落实补奖政策的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加大落实和执法监督力度,构建补奖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4、封顶保底,注重公平。充分发挥补奖政策的引导促进作用,注重各区域间的合理公平,根据各地草原的面积、经济和生态功能等情况,在与退牧还草饲料粮补助政策合理衔接的基础上,确定符合我县实际的补奖标准。参照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对每户的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资金发放总额度实行封顶保底,既要避免补贴过高“垒大户”,又要防止补贴太低影响农民生产生活。封顶保底的标准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标准执行。

5、明确责任,稳步推进。明确有关部门的责任,分级落实,积极实施,稳步推进。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加强工作指导,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注重政策落实,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三、政策目标和措施

(一)政策目标。通过落实补奖政策,进一步巩固草原保护建设成果,推动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完善草原家庭承包经营,落实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制度,减轻草原放牧压力,遏制草原退化趋势,改善草原生态环境;调整牧草种植结构,扩大优良牧草种植基地建设,为减轻草场压力、发展草业提供物质基础;改良畜牧品种,开展舍饲养殖和异地育肥,转变草原畜牧业生产

方式,提高畜牧业生产水平,拓宽牧民增收渠道,增加农牧民收入,切实做到“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肉、减畜不减收”。

(二)政策措施。

1.实行禁牧补助。对退化严重、不宜放牧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用中央财政下达的禁牧补助资金对实施禁牧的牧户给予补助。5年为1个禁牧补助周期,禁牧期满后,根据草场生态功能恢复情况,继续实施禁牧或者转入草畜平衡管理。根据各地的草原载畜能力、生态贡献、收入构成、草原面积、人口数量等因素,通过测算,我县的禁牧面积为57.81万亩,年补助标准确定为

2.95元/亩。对落实禁牧措施、实行禁牧管护的牧户,在核实造册、张榜公示的基础上,将禁牧补助资金通过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的方式,直接发放到户。

2.实行牧草良种补贴。按照《陇西县落实牧草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全县牧草良种补贴资金以给农户直补和统筹项目管理两种方式实施。对约占65%的种植多年生优质豆科牧草并处在旺长期的种草面积,各乡镇要将面积确认落实到村、户,依据实际种草面积,在核实造册、张榜公示的基础上,通过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的方式,将牧草良种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户。统筹使用部分牧草良种补贴资金,对其余35%的当年生牧草、品种混杂落后及需要更新的苜蓿面积,采取项目管理形式,按照合理布局、调整结构的要求,有计划、分区域、有重点地更新现有留床牧草,推广优良牧草品种,扩大优良牧草种植面积,建设优良牧草生产基地和防灾保畜基地,增强牧草补充供给能力。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农户种植优良牧草,增强饲草料供给能力,并用中央财政下达的牧草良种补贴资金,按每年每亩10元的标准给农户兑现补贴资金。省上统筹部分资金,开展退化牧草地更新、牧草品种换优、优良牧草生产基地建设等项目。项目具体由省上管理、市上审核、县(区)组织实施。具体的实施方案另行编制报批。

3.实行畜牧良种补贴。按照国家对山羊进行良种补贴的规定和《甘肃省畜牧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省上集中统筹使用补贴资金。采取项目管理形式,通过招标采购和养殖户选育调配,引进种公山羊,对山羊进行品种改良。项目具体由省上统一组织实施。各乡镇要加强工作协调和技术服务,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和项目效益的充分发挥。

4.实行绩效考核奖励。中央财政每年安排奖励资金,依据补奖政策落实的绩效考核情况,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乡镇给予资金奖励,由地方政府统筹用于草原生态保护工作。同时我县对各乡镇落实补奖政策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的“双考核”机制,确保补奖政策工作目标和任务措施全面完成。对完成补奖政策落实工作任务的乡镇,安排绩效考核奖励资金;对个别补奖项目任务没有完成的,扣减补励资金;对没有完成补奖政策落实工作任务的,不安排绩效考核奖励资金,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

各乡(镇)既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实施补奖政策的要点和精髓,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深入研究,深刻分析,找准落实补奖政策的主攻方向和着力重点,着力破解执行中的各种难题。

(一)落实补奖政策,核实农户和承包草原是基础。农民是实施补奖机制的主体,享受补奖政策的直接受益者。准确核定农户和草原承包面积是发放禁牧补助、牧草良种补贴的基础。要按照国家财政部和农业部“草原禁牧补助按照已承包到户(联户)的草原面积发放”的要求,各乡(镇)要借鉴林改的成功经验,做好基本草原划定工作,逐户进行统计核查。统计核查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做好相关协调解释工作,避免引起群众不满,造成新的矛盾。农户和草原面积核定及统计数据要在当地公示、村民大会通报、群众认可后确定。

(二)落实补奖政策,抓好统计核查是当务之急。摸清家底,及时开展基础数据统计核查工作是当务之急,掌握准确、详实的基本情况是落实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前提和依据。为全面掌握基本情况,确保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顺利实施。各乡(镇)要迅速组织统计核查工作组,按照“因地制宜、集中连片、科学勘定”的原则,以村、组为基本单元,划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