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物收集与处置管理规定
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一、引言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产生的废弃物数量不断增多,如何规范废弃物的处理和管理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废弃物对人类的生存环境、生活质量和健康都有很大的影响,同时废弃物还给环境带来了严峻的压力。
因此,建立一套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成了我们必须要做出的一项工作。
二、规定内容1.废弃物的分类为了更好地进行废弃物处理和管理,必须对废弃物进行分类。
我国的废弃物可以分为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等多种类别。
每一种废弃物都应该经过细致的分类处理才能达到更好的处理效果。
因此,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规定中,应当明确对不同种类的废弃物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以保证每一种废弃物都得到合理和科学的处理。
2.废弃物的收集废弃物应进行规范的收集,并且要按照分类的要求进行分开收集。
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等应当通过不同的收集方式进行采集。
同时,在废弃物的收集过程中,也需要考虑到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因素,要保证收集的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和人们的健康造成危害。
3.废弃物的运输废弃物的运输是废弃物处置流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在运输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废弃物的性质、种类、危险性等问题,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
同时,为了保证废弃物的安全及保护运输工具,必须对废弃物进行分类和包装,并且保持干燥、无臭和无漏。
4.废弃物的处理废弃物的处理是维护环境卫生不可或缺的一环。
不同种类的废弃物需要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
例如,对于生活垃圾,可以采用生化有机法和城市堆肥法处理,对于医疗垃圾,可以采取高温消毒和物理处理,对于工业垃圾,可以采用危险废物专用处理方法等。
同时,在处理过程中,需要注意防止废弃物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要保证处理厂的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做到“达标排放”。
5.废弃物的利用废弃物的利用即“废为宝”,将其转化为可利用的资源,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
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尝试利用城市垃圾发电、沼气发电等技术,促进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并且减轻环境的负荷。
废弃物处置工作制度

废弃物处置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弃物处置管理,保护环境,防止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废弃物处置工作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第四条国家鼓励、支持废弃物处置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第五条废弃物处置工作实行人民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单位和个人共同负责的管理体制。
二、废弃物产生单位的废弃物处置责任第六条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建立健全废弃物管理制度,明确废弃物处置责任人。
第七条废弃物产生单位应按照分类标准,对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并按照规定要求收集、存放。
第八条废弃物产生单位应按照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对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第九条废弃物产生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将废弃物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废弃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第十条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如实记录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处置时间等,并保存至少三年。
第十一条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定期对废弃物处置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三、废弃物处置单位的废弃物处置责任第十二条废弃物处置单位应依法取得废弃物处置资质,按照资质范围从事废弃物处置活动。
第十三条废弃物处置单位应建立健全废弃物处置设施,保证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废弃物得到安全、环保的处置。
第十四条废弃物处置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对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第十五条废弃物处置单位应与废弃物产生单位签订废弃物处置合同,明确废弃物处置的种类、数量、质量、期限等。
第十六条废弃物处置单位应如实记录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处置时间等,并保存至少三年。
第十七条废弃物处置单位应定期对废弃物处置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四、废弃物处置监管第十八条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废弃物处置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管理废弃物处置的规定和制度

管理废弃物处置的规定和制度1. 引言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置是现代社会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规定和制度来管理废弃物的处置。
本文将介绍管理废弃物处置的一些基本规定和制度。
2. 废弃物分类与处理根据废弃物的性质和特点,可以将其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废弃物和其他废弃物三类。
针对不同类别的废弃物,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 可回收物:包括纸张、塑料、玻璃、金属等可回收材料。
这些废弃物应当进行分类回收,以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 有害废弃物:包括电池、荧光灯管、废油等具有毒性或危险性的废弃物。
这些废弃物应当进行专门的处理,以防止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损害。
- 其他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无法回收或无害化处理的废弃物。
这些废弃物应当进行妥善的集中处理或填埋处理。
3. 废弃物处置的责任与义务废弃物的产生单位有责任和义务进行废弃物的分类、储存和交付。
相关的规定和制度应当明确废弃物处置的责任主体,并规定其相应的义务和要求。
- 产生单位:包括居民家庭、企事业单位等废弃物的产生者。
产生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废弃物分类,储存时要注意防止污染和扩散,按时交付给相应的处置单位。
- 处置单位:包括废弃物处理场所、回收站等废弃物的接收和处理单位。
处置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废弃物的接收、处理和处置,确保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不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4. 废弃物处置的监管与执法为了保证废弃物处置规定和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进行监管和执法工作。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废弃物处置活动的监督,确保规定和制度得到切实执行。
- 监管部门: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对废弃物处置活动进行监管和管理。
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废弃物产生、储存、运输、处理等环节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
- 执法措施:为了对违反废弃物处置规定和制度的行为进行惩罚,应当制定相应的执法措施。
这些措施应当明确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和程序,以及相关部门的执法权限和责任。
固废分类、收集、处理管理制度(5篇)

固废分类、收集、处理管理制度1目的通过制定本制度规范公司固体废弃物安全、环保管理,确保公司固体废弃物得到及时有效、环保、安全、无害化处理。
2适用范围公司内所有生产车间和相关职能部门。
3职责与分工3.1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检查各车间、部门生产过程中废弃物的管理;确定各车间、部门固体废弃物存放地点、分类种类,并对其进行标识和日常分类、存放设施维护、员工培训、记录填写等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危险废弃物的最终处理。
3.2各车间、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并按规定进行登记和定点存放。
4内容与要求4.1固体废弃物的来源4.1.1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废包装物、含危废的废包装物、废棉纱、废手套、过期的废化学品、水处理污泥、天然纤维制品、木制品、设备检修时的废零件、废铁、废罐、废机油、含油废棉纱、废手套。
4.1.2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有:废纸、废硒鼓、废灯管、废电池。
4.1.3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剩饭菜。
4.2本公司废弃物的分类与处置见下表:联系物资回收部门或供货方,进行资源回收再利用,对物资回收部门,需确定其具备物资回收再利用的资格和能力按环境卫生局规定运至指定地点,或施工工程乙方负责处理,生活垃圾按城市关于生活垃圾规定处理设立危险废弃物存放区,张贴警告标识,联系有资格的单位(有危险品处置资质或环保局指定单位)进行处理4.3生产生活中应提倡节能、减污、增效,应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加强各类物资的循环使用。
4.4废弃物的暂存、收集4.4.1各车间、部门需在本单位内明显位置设置相应的固废分类暂存装置,并将产生的废弃物分类存放于标识的容器内或存放区。
一般固废由行政办公室、生技科分别对所管辖的一般固废类别设置一般固废存放处,并设置专人管理。
危险废弃物存放,由环保站设专人管理。
4.4.2各部门若有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则应填写《危险废弃物暂存交接记录》,与环保站管理员办理交接手续。
4.4.3固废分类标识为:生活垃圾、油抹布、废手套、废弃包装物、废铁等。
废弃物收集、储存、处置管理规定

废弃物收集、储存、处置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更有效的控制本公司生产过程中及相关过程中废弃物的产生,防止其污染环境,并对其进行合理回收利用,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二、使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运行过程中废弃物的控制和综合处理。
三、管理办法
1、废弃物的分类:废弃物分为一般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两大类。
1.1一般废弃物
1.1.1可回收一般废弃物:包括废塑料、废纸箱、废纸、废木材、废铁/铝/铜、泔水等;
1.1.2不可回收一般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办公垃圾等。
1.2危险废弃物
1.2.1可回收危险废弃物:包括废油、吨桶等;
1.2.2不可回收危险废弃物:废墨盒、废硒鼓、废灯管、废电池、废笔芯、废乳化液、含油废手套/废口罩/废抹布等。
2、废弃物的收集、储存
2.1各部门产生的废物必须按类别设置收集容器,并定期回收储存到指定分类存放区域(一般固废堆场/危废堆场);
2.2危险废弃物必须按标准清楚标识。
3、废弃物的处置
3.1可回收废弃物由企管部定期联系相关单位回收处理;
3.2不可回收废弃物由企管部定期联系相关资质单位定期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4、各部门应做好节能降耗、防潮、防晒、防锈等工作,避免废品、废料的形成。
5、企管部不定期检查并指导各部门废弃物的收集分类工作。
四、其他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一、总则1.为规范废弃物处置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单位和个人,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居民等。
二、废弃物分类1.废弃物应当按照其性质、来源和危害程度分类,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
2.废弃物主要分为以下几类:•生活垃圾:包括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工业废物:包括固体废物、液体废物和气体废物;•农业废物:包括畜禽粪便、废弃农膜、残茬等。
三、废弃物收集1.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配备相应的废弃物收集设施,设置分类垃圾桶和废品回收箱等。
2.废弃物收集车辆应当按照废弃物分类的要求设置不同的车厢或车斗,严禁混装混运。
3.废弃物收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收集,避免滞留及长期存在。
四、废弃物运输1.废弃物运输车辆应当符合相关的标准要求,采取密闭式运输或采用防护措施,避免废弃物泄漏或扬尘。
2.废弃物应当选择符合要求的处置场所或转运站点,进行运输。
3.废弃物应当选择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
五、废弃物处置1.废弃物处置应当按照相关的标准、规定和法律法规进行,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废弃物处置单位应当配备相应的处置设施,采取符合标准的处理方式。
3.废弃物处置单位应当制订废弃物处置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六、废弃物环境监测1.废弃物处置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对周边环境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废弃物处置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废弃物处置效果监测,记录监测结果并报告相关部门。
七、废弃物责任追究1.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2.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废弃物处置活动的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废弃物处置安全。
八、附则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相关部门所有。
废弃物处置制度 废弃物处置规章制度(优秀15篇)

废弃物处置制度废弃物处置规章制度(优秀15篇)在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
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较大的作用呢?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下面是敬业的小编阿青给大家找到的废弃物处置规章制度(优秀15篇),仅供借鉴,希望对大家有一些参考价值。
废弃物管理制度篇一一、食堂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学校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
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学校垃圾站,由环卫人员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统一回收。
四、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并接受监督检查。
五、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窗口,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处罚。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篇二一、目的1、将生产及办公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管理,努力变废为宝,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2、加强废弃、废旧物料管理、规范利用、使用程序、提高废旧物料的使用率,不断挖掘节能降耗的潜力,为公司构建节能减排、绿色环保型企业添砖加瓦。
二、范围适用于产生废弃物的车间及其它场所。
三、职责1.生产部、生产车间:(1)产生废弃物的车间,将废弃物进行现场分类放置,并负责将可回收工业废物转移到废品仓库集中保管;(2)在转移过程中,要防止废品的滴漏、溢出、散落;(3)转移到废品仓库时,入库单上写明废弃物的名称、数量,仓库管理员要重新核实废弃物名称和数量,并按仓库管理员的要求放置,不可混放、乱放。
公司废弃物处置回收管理规定

公司废弃物处置回收管理规定1、为合理合法处理本公司办公、仓储、生活和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类废弃物的处理。
2、废弃物分类:全公司废弃物主要分为危险废物和普通废弃物。
2.1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灯管、废电池、废墨盒、废硒鼓、废油、废油抹布、废化学品容器等,详见《危险废弃物清单》。
2.2普通废弃物分为可回收利用和不可回收利用两种:可回收利用废弃物包括为废纸、废金属、废塑料、纸箱、废零件等;不可回收利用的有生活垃圾、办公垃圾等。
3、废弃物的来源:3.1办公、生活类废弃物源自生活区、办公室、餐厅、卫生间及其他办公场所。
3.2生产类废弃物有从各生产部门正常生产排放出的废成品、废油墨、废塑料、废油料、废纸、废包装材料、废金属、废化工材料及其包装物等;也有从各非生产部门在基建、安装、设备修造和仓储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废油、废渣、报废原材料等。
4、放置和管理4.1本公司在各工作场所根据产生的废物分类设置不同的垃圾桶或以区域来划分为危险废弃物贮存区(或桶)、可回收废弃物贮存区(或桶)、不可回收废弃物贮存区(或桶),作好分类标识。
4.2不可回收废弃物收集应由行政人事部负责集中,依据与地方环保部门订立的协议,定期外运处理。
4.3对可回收废弃物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与相关方签订回收协议。
定期组织集中外卖。
4.4对危险废弃物的处置应作适当记录,由行政人事部与相关方签订环保协议,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4.5员工用餐中产生的剩余饭菜和泔脚作为生活垃圾按规定处理。
5、异常及紧急处理:若废弃物因存放不当发生泄漏或散失污染环境,或在处理过程中出现违禁紧急情况时应依据《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进行妥善处理。
6、监督和检查:各产出废弃物部门都应负责分门别类整理堆放各类废弃物,防止其蔓延散失,做到确保安全、整齐、清洁;行政人事部应有专人负责每月一次结合“6S”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做好《废弃物堆场检查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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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明确废弃物分类、收集、储存、运送和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管理职责和方法,确保环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持续改进环境绩效。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公司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储存、运送以及处置。
3 职责3.1公司总经理是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领导其稳步向前发展;3.2安全环保科负责监督各类废弃物分类、收集、防护和按时送交活动的管理。
负责每月根据仓库提供的危险废物出入库信息填写《广西工业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统计表》和上报环保局;3.3各车间负责本车间范围内的废弃物分类、收集、存放和送交活动;行政人事科负责办公楼、生活区内的生活废弃物分类、收集、存放和送交活动;3.4安全环保科负责办理所有危险废弃物转移处置环保申报手续工作;3.5财务科负责各类废弃物的储存、计量和定期处置,并按要求填写危险废料转移联单,建立废弃物台账;负责公司废弃物储存站的日常管理;负责废弃物转移处置的收款及废品价格监督。
3.6所有部门和员工必须按规定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按时送到指定的存放地点。
4 管理规定4.1 废弃物的分类收集4.1.1公司的废弃物按能不能回收利用和材料是否相同进行归类收集,各废物产生单位要识别、建立本单位的废弃物分类清单,并对员工进行废弃物分类收集的培训。
4.1.2产生废弃物的单位划定区域并负责本单位废弃物的分类、收集,每天把废弃物运送到各废弃物集中储存站。
严禁以下行为:1) 将危险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或其他废弃物中;2) 将高浓度液态危险废弃物混入废水进行处理;3) 任意倾倒生活垃圾、工业废渣或者其他固体废弃物;4) 装载、运输过程中散落生活、工业废弃物。
4.1.3 废弃物的收集容器需标明收集废物的类别,有相应废弃物的标识。
4.1.4 各生产单位对废物的收集要经常检查,保证废物不得混淆,不得堆满,不溢散在地上,废物收集容器装满必须送交废物集中储存点。
4.1.5 一般工业废物管理4.1.5.1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工业废物包括:设备报废钢铁零件、废电线、黑色金属的角料、有色金属的废料、钢螺帽螺杆、报废产品零部件、废料桶、废轮胎、废塑料、包装木箱、废纸箱纸板等。
4.1.5.2属钢铁、零件类废物、废木箱、纸类收集在同一个容器内,标识为蓝色“可回收垃圾”(见附件1)。
4.1.5.3废塑料:需分PP塑料和ABS塑料,PP塑料包括组装报废的PP废槽体、PP废盖子;ABS塑料包括组装报废的ABS废槽体、ABS废盖子。
4.1.5.4 塑料类包装上应有醒目的不易脱落的标识,注明废料名称(需备注要求分类类别,如塑料-ABS塑料)、数量、日期、责任人/联系电话、废料产生公司部门、运往公司等。
标签纸的背景天蓝色,文字颜色统一用黑色黑体。
标签标识模板(见附件2)。
4.1.5.5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废物包括:果皮、废纸屑、废木屑、废食品袋或盒、灰尘、破拖把、废扫帚等。
此类废物可放到同一个容器内,容器为有盖塑料垃圾桶,标识为黄色“不可回收垃圾”(见附件1)。
4.1.6 工业危险废物的管理4.1.6.1工业危险废物包括: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的废弃物、含油污泥、废油漆桶、废油桶、废电子元件、废硒鼓墨盒、密封胶、石棉隔热废料、沾有废油的抹布和容器、废口罩和手套、带铅膏的废手套、废纱布、废口罩、皂化液、报废化学试剂药品等。
4.1.6.2 此类废物(除含铅危险废物)可放到同一个容器内,容器为有盖塑料垃圾桶,标识为“危险废物”(见附件1)。
产生工业废油的部门应将废油装入指定的油桶并标识为废油名称和“危险废物”。
车间办公危险废物要分类存放在上述危险废物收集桶。
4.1.6.3含铅危险废弃物包括:铅渣、铅尘、铅泥、废极板、含铅污泥、废旧蓄电池、其他含铅废物等含铅量较高的废弃物。
产生含铅废物的生产单位应在附近设置具有明确、合适标识牌的含铅危险废弃物收集容器。
4.1.6.4产生含铅危险废物的单位要及时收集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铅废料,收集的含铅废料倒入专用的收集容器内,贴上含铅危废标签(见附件2),禁止随意倾倒及与其他废物混合收集。
4.1.6.5 公司内部可回收含铅废料、塑料的分类管理的依据需符合集团标准《公司铅类、塑料类废料分类回收管理标准》。
4.1.7 电子产品废物的管理4.1.7.1电子产品废物指信息技术(IT)和通讯产品、办公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机等的废物。
4.1.7.2 公司的电子产品统一交行政人事科回收管理。
原则上要求在采购电子产品时与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签订回收协议。
4.1.8 生活废弃物的管理4.1.8.1生活废弃物包括:废玻璃、废纸、废塑料瓶、废包装物、果皮糖纸、剩余饭菜、茶叶。
4.1.8.2所有生活废弃物要指定收集地点,分类收集,不可混淆。
4.1.8.3行政人事科负责在办公楼、生活区适宜位置设置可回收、不可回收和危险废弃物垃圾桶,办公室废品分类放置到对应标识的垃圾桶,如危险废弃物(萤光灯管、墨盒、电池等)需放入危险废物垃圾桶,由清洁工每日将垃圾运送到各类废弃物集中储存场。
4.1.8.4办公室的废品应每日清运,若发现清运不及时,将考核清洁工及主管部门负责人。
4.1.8.5行政人事科负责在食堂适宜位置设置餐余垃圾桶,用于收集食堂活动产生的废食用油、食材、剩饭菜等,由行政人事科联系有关环卫部门每日清运。
4.1.8.6食堂废弃油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废油处理公司处理,签订处理协议后方可交由对方处理。
若未按要求执行将考核部门负责人。
4.2废弃物的储存4.2.1 公司的废物集中储存区共划分为6个区域:废纸箱纸板储存区、废钢料和设备零配件储存区、不可回收废物储存区、工业危险废物储存区、含铅危险废物储存仓和废旧蓄电池储存仓,区域应设有明显废弃物分类储存标识。
废弃物应分类、整齐地堆放。
4.2.2公司的废物储存场所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防雨防渗漏措施,特别是危险废物,禁止出现废物的液体流出储存场所污染环境的现象。
储存场应远离下水道,并确保废弃物及污水不进入附近的市政雨水管道。
4.2.3仓库需配备有危险废物仓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公司内的各种危险废弃物的分类储存,保存好各种危险废物收交与转移记录。
4.2.4 危险废物仓储管理人员要建立各种危废的管理台账,每次进危废要分类贮存,不得随意混合。
每次做好详细的出入库记录,填写、更新《危险废物管理记录表》和危废标识牌上的日期、批次、数量等信息。
每月3日前将上月《危险废物管理记录表》报安全环保科。
4.2.5危险废弃物由各单位分类收集后每天集中运送到公司各危险废弃物储存点(工业危险废物储存区、含铅危险废物储存仓和废旧蓄电池储存仓),原则上含铅危险废物储存仓每天8:00—10:00接受各车间含铅危废的送交,且仓管员需在场监管,进仓前不得堆放在仓库外地面上,避免出现突发事件造成危废泄漏污染环境。
4.2.6仓管人员按标识的单元分类堆放含铅危废,能够集中扎捆的必须捆扎成束,散状物应装成袋并封口整齐存放,未贴危险废物标签的不得进仓。
4.3 废弃物的处置4.3.1 危险废物由安全环保科联系有处理能力和资质的合法机构进行回收处理,可回收一般固体废弃物由行政人事科安排人员整理,再转卖给有资质的物资回收部门。
4.3.2 不可回收的废弃物由行政人事科联系环卫部门或受委托单位定期运送到垃圾场处理,若清运不及时,清洁工应当马上向上级反馈。
4.3.3财务科负责处置全公司在生产和产品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危险废物,处置时间视现场储存的数量由仓库确定,但不能出现废物堆满储存场所的现象。
所有的危险废物由集团采购部联系有处置危险废物资质的经营公司统一处置,并且要签订危险废物运输、处理处置合同,安全环保科负责监督管理,防止二次环境污染。
4.3.4废弃物处置承包商资格的确认:a)处理危险废弃物的承包商必须具有有效的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弃物经营许可证》,该许可证中规定的经营范围必须覆盖公司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类别。
b)收集固体金属废弃物的承包商必须在市县公安局登记或备案。
c)承包商要按法律法规合同要求分类处置废弃物,避免造成二次环境污染。
4.3.5每年1月起,安全环保科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严格执行国家环保部门发布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由安全环保科提供相关危废转移信息;经批准后,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4.3.6在危险废物转移前,安全环保科必须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书面记录,以证实危险废物的流向。
转移联单要由废物产生单位、运输单位、接受单位三方签字盖章,单据原件交由安全环保科保管,并交一联到本地环保部门备案。
4.3.7各类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原则上要求与供方和经销商签订回收协议,要求供方每次送货时带回上次的包装容器。
4.3.8 任何人不得违反公司规定私自处理废弃物(焚烧、填埋等),一经发现将严加处罚。
4.4预防、应急管理4.4.1公司废物储存站应配置消防器材,现场严禁烟火,消防器具状态保持良好。
4.4.2如有火情发生,首位发现者应立即打电话或口头报告火警,同时利用灭火器灭火。
由应急组织领导确定是否启动火灾紧急预案进行抢救和拨打“119”火警。
4.4.3当发生危险废弃物泄漏时,事故发生部门应采取应急措施,同时上报应急组织领导视泄漏严重性确定是否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救援。
4.5检查频次安全环保科安全环保工程师每周进行不少于一次的不定期检查,检查情况记录在《安全环保检查记录表》中。
4.6奖惩措施4.6.1不按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废物的单位,按《6S管理奖罚条例》进行处罚。
废物出现严重混乱,单位执行不到位的,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次。
4.6.2发现有员工不遵守废物分类、收集规定的,发现一次罚款10元。
5 相关文件《6S管理奖罚条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6 记录危险废物管理记录表固体废物收集储存统计表安全环保检查记录表7 工作分配一览表8 附件附件1 垃圾收集容器标识附件2 废塑料、危险废物标签附件3 固体废弃物收集储存点平面布置图附件4 危险废物管理记录表附件1:垃圾收集容器标识:附件3:附件4受控号:LX.HN.RD4-AH-26 版本/修订状态:A/0 保存期限:3年 No.危险废物管理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