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违纪处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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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XXXX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一、总则1.为强化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促进学生文明健康发展,保证学校两个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创建和谐校园,特制定《XXXX中学违纪学生处理办法》。

2.中学生违纪行为是指违反学校纪律和制度,妨害学校管理秩序,损害公物,违反社会公德等方面。

3.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以教育为主,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

二、处分的种类和实施1.学校行政处分为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六种。

2.学校行政处分所得的财物和违禁品,依照规定退回原主或者没收。

3.违反校纪造成的损失或伤害,由违纪者的监护人按实际造成损失和伤害程度,负责赔偿损失或医疗费用。

4.一人有两种以上违纪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二人以上共同违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分。

5.违纪情节特别轻微的,主动承认错误及时纠正的,主动检举、揭发他人违纪行为并积极协助德育处查处问题的,可以从轻处理或者免予处分;违纪后拒不承认错误事实、无理纠缠、态度恶劣的,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的,胁迫、诱骗、教唆他人违纪的,有意包庇其他违纪行为的,屡教不改、再次违纪的,九年级学生在毕业前一学期违纪的可从重处分。

6.除学校行政处分外,视其情节轻重,在班级量化管理制度中予以扣除相应的分数。

7.违纪学生是团员的,视其违纪程度给予相应的团内处分。

三、违纪处理程序违纪学生处理由以下四级组成:班级——级部——德育处——校长室。

视违纪行为之情节严重程度,相应由各级部门处理,原则上记过以上处分上报德育处,一般违纪行为在级部范围内处理。

德育处违纪学生处理方式为按制度给予相应处分并扣除级部相应分数。

四、违纪行为和处分(1)有下列违反学习纪律的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可以予以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1.上课、集会、晚自习无故迟到、早退,情节轻微的由班级处理,班主任公开点名批评或口头警告,迟到、早退3次累积为一节旷课,旷课4节以上的可上报德育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旷课24节以上,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

违规违纪处罚条例

违规违纪处罚条例

金碧物业集团违规违纪处罚条例(试行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集团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集团工作的有序进行,规范惩处行为,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物业系统全体员工。

第三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充分善用表扬和批评的基础上,适当运用处罚手段,以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实施、第二章处罚类别第四条惩处类别分为经济处分和行政处分,两者可合并执行。

行政处分档级标准分为:第一档:口头批评;第二档:通报批评;第三档:警告;第四档:降职(调岗);第五档:撤职(待岗);第六档:解除劳动关系(劝退、辞退、开除)。

经济处罚档级标准分为:第一档:当月奖金下浮;第二档:降薪;第三档:支付赔偿金。

第三章处罚处置权限第五条员工凡有违纪事实者,由所在部门将其情况填写《员工违纪处罚单》按相应报批流程审批实施,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附带详细书面报告。

(一)集团本部、直属物业公司和直属客户服务中心1、物业集团本部员工的处罚,统一由行政人事中心报物业集团负责人审批实施。

2、直属客户服务中心员工的处罚,客服中心负责人以下人员由行政人事口报其负责人审批执行,客服中心负责人由集团行政人事中心报物业集团负责人审批执行。

3、直属物业公司员工的处罚,物业公司全体人员由行政人事部门报公司负责人审批执行;物业公司负责人由集团行政人事中心报物业集团负责人审批执行。

(二)外地物业公司客服中心主管及以下人员,由行政人事部门报客服中心负责人审批执行;客服中心主管以上员工、物业公司总助及以下全体人员由行政人事部门报物业公司负责人审批执行;物业公司负责人的处罚事件按相关规定流程审批执行。

第四章处罚内容及标准第六条惩处(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给予口头批评,情况严重者将通报批评并给予20-50元经济处分:1、工作场合喧哗、吵闹、制造事端纠纷,影响办公秩序的;3、在工作时间经常拨打私人电话或闲话长说的;4、工作怠慢、服务欠佳,但未带来不良影响的;5、接听电话不礼貌、不规范的;6、未经允许上班时间因私会客的;7、未经同意,穿着制服外出的;8、粗鲁的言行和玩笑,谈论他人的私事或隐私的;9、员工不注意自身形象,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10、其它诸多工作不适宜的事项。

餐厅管理制度处罚条例

餐厅管理制度处罚条例

餐厅管理制度处罚条例第一条违规违纪行为餐厅员工在工作中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被视为违规违纪行为:1. 违反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工作任务、工作流程等规定;2. 私自带外人进入厨房或者禁止区域;3. 擅自调换或者变更菜单中的菜品价格;4. 盗窃餐厅财物或者客人财物;5. 恶意损坏餐厅各类设备或者财物;6. 不遵守食品安全卫生规定,存在食品安全隐患;7. 员工之间发生恶意争吵、打架等行为;8. 让客人投诉较多,未改进的;9. 违反公司制度规定,违规打折、赊账等;10. 擅自离岗或者擅离职守,严重迟到早退。

第二条处罚方式对于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餐厅将采取以下处罚方式:1. 警告处罚:对于一般的违规行为,首先给予口头警告,若再次发生将给予书面警告;2. 记过处罚:对于轻微违纪行为,给予记过处罚,禁止晋升一年;3. 记大过处罚:对于较严重的违规行为,给予记大过处罚,禁止晋升二年;4. 开除处罚:对于严重的违纪行为或者多次重复的违规行为,将给予开除处罚,永久禁止再次入职。

第三条处罚程序1. 发现违规行为后,由直接上级负责进行初步调查并制作调查报告;2. 调查报告上报至人力资源部门,并进行审核;3. 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处罚决定,并通知当事人;4. 若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诉,董事会进行审理决定。

第四条违规行为处罚期限1. 警告处罚:警告期限为1个月;2. 记过处罚:记过期限为6个月;3. 记大过处罚:记大过期限为1年;4. 开除处罚:永久禁止再次入职;第五条监督及通报餐厅将建立举报通道,鼓励员工监督和举报违规行为。

餐厅将对举报行为保密,并及时处理。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餐厅将进行通报,以警示其他员工。

第六条特殊情况处理对于特殊情况,如因私事原因违规等情况,餐厅将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处理,并保证公平公正。

同时,对于表现优秀,积极改进,且没有过往违规记录的员工,餐厅将予以关注和奖励。

第七条处罚结果纪录餐厅将对处罚结果进行纪录,并纳入员工档案。

中学学生违规处罚条例细则

中学学生违规处罚条例细则

中学学生违规处罚条例细则1. 目的本条例旨在规范中学学生的行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和行为惯。

2. 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所有在中学就读的学生。

3. 违规行为和处罚以下是对中学学生违规行为的具体细则和相应的处罚措施:3.1 作业违规- 违规行为:抄袭、剽窃他人作业、故意迟交作业等。

- 处罚措施:- 第一次违规:口头警告,并要求重新完成作业。

- 第二次违规:书面警告,并扣除一定分数。

- 第三次违规:通报批评,并进行扣分处理。

3.2 校规违反- 违规行为:违反学校制定的校规,如擅自离校、迟到早退、打架斗殴等。

- 处罚措施:- 第一次违规:口头警告,并进行思想教育。

- 第二次违规:书面警告,并追加行为批评。

- 第三次违规:通报批评,并进行适当的纪律处分。

3.3 课堂违纪- 违规行为:打扰课堂秩序、未经允许离开教室、不遵守老师的指示等。

- 处罚措施:- 第一次违规:口头警告,并进行反思。

- 第二次违规:书面警告,并追加行为批评。

- 第三次违规:通报批评,并进行适当的纪律处分。

3.4 违反考试规定- 违规行为:作弊、交流答案、携带禁止物品进入考场等。

- 处罚措施:- 第一次违规:成绩作废。

- 第二次违规:成绩作废,并进行书面警告。

- 第三次违规:成绩作废,并进行严重警告。

3.5 违反道德行为- 违规行为:欺凌同学、恶意诽谤他人、破坏校园财物等。

- 处罚措施:- 第一次违规:书面警告,并进行道德教育。

- 第二次违规:通报批评,并进行行为改正。

- 第三次违规:追加行为批评,并进行纪律处分。

4. 处罚决定的程序- 在对学生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前,应进行充分调查和证据收集。

- 学生有权提出辩解,并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 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学生的表现和态度,做出公正的处罚决定。

5. 信用修复- 学生可以通过良好的行为表现和积极参与社团活动等方式,修复自己的信用。

6. 执行和监督- 学校将确保处罚决定的有效执行,并加强对学生行为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学生违纪处罚条例1、学生应遵守课内外纪律,遵守社会公共秩序。

凡严重(或多次)扰乱课堂纪律、集队,集会纪律(含领饭排队纪律)和社会公共秩序者,给予警告处分,严重者给予记过处分。

2、学生应讲道德、讲卫生。

对污染墙壁、桌椅等公共设施者,责令清除污迹,严重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对损坏公物者,责令其赔偿,严重的,给予记过处分。

对乱丢杂物、踏响饮料盒、乱倒剩饭菜,或把垃圾倒入果皮箱者,责令其清扫环境,教育不改的,给予记过处分。

3、学生违反考勤制度,违反内宿管理制度,违反考试(或测验)规则,按有关规定处分。

每星期迟到3次者给予警告处分,一个月累计10次者给予记过处分(以学校保卫室记录为证);4、学生应发扬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学校管理。

学生应支持和服从学生会干部和总值日生管理,如有不服管理并进行打击报复的,给予警告处分、严重者给予记过处分。

5、学生应听从师长教育,凡污辱、侵害师长职工者,责令其检讨,赔礼道歉与赔偿损失,并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

6。

学生应自尊自爱,不损人利已、不欺骗、不偷窃、不勒索。

凡有偷窃、骗取钱物和敲诈勒索行为者(或买东西不给钱者)除退回赃款赃物外,还应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7、学生应讲文明,讲团结,不骂人,不打架。

凡是动手打人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若打人致伤者,除责令其赔偿医药、护理等费用外还要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作出处分前,应通知其家长来校商谈处分教育事宜。

8、在校学生,禁止私藏攻击性的凶器(水喉铁、两节棍、弹簧刀之类)一经发现,当即没收,并给予警告处分。

严禁用凶器对待同学,凡用凶器伤害他人者,视情节后果轻重给予留校察以上处分;责令赔偿验伤、医治等费用、并通知其家长来校商谈教育处分事宜。

后果严重,触犯刑律者,送公安机关,由政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9、凡在校内外结伙滋事或结伙打架(或自己不出手,请他人打人)为首者及其骨干成员,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在作出处分前,应通知其家长到校商谈教育处分事宜。

其他成员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条例

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条例

青春玻璃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条例为了充分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员工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制定本处罚条例。

第一条员工迟到、早退,每有一次罚款50元。

第二条员工无故旷工,每有一次罚款50元,并扣发当月奖金;第三条严格请假制度,请假三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无请假手续,视同旷工处理。

第四条严格考勤管理,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处罚当事人50元。

第五条员工上岗必须穿工作服及规定的劳保用品,穿戴不全者,罚款20元,由此造成事故,责任自负,并不得享受工伤待遇。

第六条工作中要服从领导指挥,服从工作安排,违者罚款50元。

第七条执行倒班的员工,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岗位,不交班不得离岗,否则处罚交班班长20元,其他人员10元。

第八条工作时间不得干私活或玩手机、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第九条工作时间不得闲谈、起哄、离岗、串岗、脱岗,违者罚款10元。

第十条工作期间不得吵架、斗殴、聚众闹事,违者处罚当事人各100-200元,并扣发当月奖金。

第十一条违反工艺要求或操作规程者,每有一次罚款5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质量事故或责任事故的相应损失。

第十二条未经主管领导批准,员工不得私自停工、停产,否则每停工、停产一小时罚款200元。

第十三条严禁上岗前喝酒、班中喝酒或酒醉上岗,违者罚款30元,若酒后工作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责任人赔偿,如个人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第十四条严禁员工在工作场所吸烟,违者罚款20元。

第十五条严禁员工配戴与生产无关的装饰上岗,违者罚款10元。

第十六条未经批准严禁私带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生产区,违者罚款50元。

第十七条严禁员工携自行车、机动车进入生产区域,违者罚款20元。

第十八条参加各种会议迟到者罚款10元;无故不参加,罚款20元。

第十九条严禁挪用公款,违者按挪用金额多少,按一定比例给予罚款处分,情节严重者将予以开除。

第二十条员工严禁偷盗公司财物,情节轻微者,给予一定金额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予以除名,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条例

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条例

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员工的处罚遵循如下原则1、首办负责制的原则,强化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履行,严格直接责任人不作为行为的惩处。

2、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直接领导干部或直属领导负一定的联带责任。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重罚而少罚,通过警告、通报等措施,旨在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厂规厂纪。

第三条公司任何职级的员工、试用期的员工、及在公司从事劳务活动的其他人员,发生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行为,均依据本条例进行处罚。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第四条人员1、直接责任人:指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人员,没有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因个人行为给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失的人员,也可以是一个班组或部门。

2、直接责任领导:直接责任人向上追溯责任时的第一级领导干部,如员工的班组长、组长的工长、工长的主任等。

3、直属领导:直接责任人向上追溯责任时的第二级领导干部,如员工的工长、组长的主任等。

4、首席负责人:车间或部门的行政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其他管理干部,对车间或部门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行为1、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不按公司作业时间上下班,违反请销假管理规定和劳动管理规定的行为。

具体有:1 迟到:不按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岗或到会的行为。

2 脱岗:值班或工作期间,没有按规定的审批程续,擅自无故离开工作岗位或会场的行为。

3 早退:没有按规定的时间、或当班工作没有完成、或不按规定的审批程续,擅自无故提前离开本工作岗位或会场的行为。

4 串岗:非业务原因,且不经书面允许或批准,到其它岗位或代其它岗位人员作不该作的事情的行为,如私自替岗,代他人考勤,到别的岗位上作与业务无关的事情等。

5 旷工:没有履行请假程序不在工作岗位的、私自让他人替岗的、没有按时销假的、或没有履行审批程序脱岗20 min及以上、迟到30min 及以上、或早退20min及以上的行为。

一中违纪学生处罚条例

一中违纪学生处罚条例

一中违纪学生处罚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下面是一中违纪学生处罚条例的一般规定:1. 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缺勤、迟到、早退;- 携带违禁品进入校园;- 打架斗殴;- 涉及校园欺凌;- 学术不诚实,包括作业抄袭、考试作弊等;- 损坏、破坏校园设施或他人财物;- 不听从班级或学校管理人员指导或命令;- 滋扰他人学习或生活,侵犯他人权益等。

2. 处罚措施:- 通报批评:对轻微违纪的学生,可以进行口头或书面的通报批评,提醒其注意行为规范。

- 记过:对于较严重的违纪行为,学生将被记过,并在学生档案中作为不良记录,长期影响其学校、奖学金申请及其他相关事项。

- 警告处分: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学生将受到警告处分,并在学生档案中作为不良记录,长期影响其学校、奖学金申请及其他相关事项。

- 严重警告处分:对于特别严重的违纪行为,学生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学生档案中作为不良记录,长期影响其学校、奖学金申请及其他相关事项。

- 开除学籍:对于极其严重的违纪行为,学生将会被开除学籍,终止其在该学校的学习。

3. 处罚决定程序:- 学校将会成立专门的处理小组对违纪行为进行调查;- 调查后,违纪学生将会被告知相关证据及违纪情况,并有权进行陈述;- 学校将根据调查结果和学校规章制度,对违纪学生做出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应当经过学校相关负责人签署,并书面通知违纪学生及其家长。

请注意,以上只是一中违纪学生处罚条例一般规定,具体的处罚措施和程序可能因学校、地区以及实际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如有需要,建议咨询学校有关部门或相关法律机构以获取最新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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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准时参加公司、部门召集的各种会议、培训等活动,迟到罚款20元,无故缺席者罚款50元。
第二十一条工作失职,致使所管财物被盗窃、诈骗、流失,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按不同损失程度予以赔偿,或作辞退处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技术文件等需保密的的资料存放、管理不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损失额度给予200~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第一十三条无故不执行工作指令或拖拉执行工作指令,或不服从工作分配、不听指挥、扯皮、推诿、拖拉、消极怠工者,每次视情节罚款50~200元,并且作待岗或辞退处理。
第一十四条酒后上岗,每次罚款50元;当班喝酒,每次罚款100元(业务需要除外)。造成未遂事故扣除当月工资的20%,并予以警告处分。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200~1000元罚款,并作辞退处理,扣除当月的工资及奖金。
第七条在浴室内洗衣物,不关水龙头,浪费水电资源罚款50元。
第八条随意损坏名贵树种或花草、盆景、办公用品等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另罚款50元;对蓄意破坏者,情节严重的,由行政部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九条偷拿夹带、侵占公司财物,均按偷窃论处,除全额退回公司财物外,另罚款200-10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作出开除或辞退的处理。
第一条上班穿着不规范或赤膊上阵等每次罚款20元。
第二条自行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不按指定地点停放,每次罚款50元。
第三条在工作场所吵闹喧哗,妨碍他人工作,每次罚款50元。
第四条不遵守公共卫生,乱扔果壳纸屑、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罚款50元。
第五条踩踏草坪、攀摘花草树木,每次罚款20元。
第六条不按规定开关电灯、空调,浪费电源的,处罚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人各20元/人。
第一十七条私自委托他人代班、换班,当事人双方各罚款50元。
第一十八条上班吵闹、无理取闹者,罚款200-500元;公司内打架的每次罚款500-2000元;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作待岗或劝其辞职,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辞退。
第一十九条公司用车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私自出车,每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处以事故损失的100%~200%赔款。
第一十五条在公司内赌博,罚款100~500元,围观者罚款50元。
第十六条班中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刊、打扑克、下棋、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票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年内第一次扣除当月的基本工资;累计三次给予待岗1个月处罚。
第一十六条配电室、配料室、中控室、车间、库房等区域均是公司的禁烟场所,工作人员不得吸烟,发现一次罚款50元200元。
第二十三条清洁工不按规定清洁的,一次罚款20元。
第二十四条个人领用的公司财物因个人原因损坏的由本人负责修复或购买更换。
三、现场管理与环境卫生
第二十五条车间地面、办公室、仓库等地方积灰、积料、积油、堆放杂物等不整洁,处罚车间或部门100~500元。
第二十六条外来运输车辆将废弃物遗留在厂区内,每次罚对口部门负责人及接洽人各50元。
第二十七条固体废弃物未定点堆放、定期清理,罚部门主管人100元,罚相关责任人50元。
第二十八条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罚相关责任人500~3000元。
四、安全生产
第二十九条生产操作人员设备检修时必须做到“专人监护”,监护不到位罚款100~500元,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处罚监护人200~1000元。
五、补充条款
以上条款未涉及的,但已违反公司行为规范/岗位纪律/环境/安全秩序等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处100~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辞退。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制订部门
后勤部
拟制人
古顺记
部门负责人
曾松
会签/批准:
佛山市铂锋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行为规范与违规
违纪处罚条例
编号
BF-HR-ZD-2017092003
版本
A/0
页码
共5页
公司行为规范与违规违纪处罚条例
为加强员工管理,规范公司纪律处罚政策及管理程序,规范员工行为,创造一种高效、公正、公平的工作环境,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条例。
பைடு நூலகம்一、行为规范
第三十条公司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由于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导致主机设备停产,或造成设备和人身安全事故的,当事人罚款200~1000元,并处劝退或辞退处理。除个人按规定处罚外,车间还应并处损失总额的1~3%罚款。
第三十一条在检修设备时岗位交接班应交接清楚,交接班未交代清楚,而造成未遂事故的处以100~500元罚款;造成事故,作待岗或辞退处理。
第三十九条在易燃易爆场所吸烟或未经批准擅自电焊、气割、动明火,每次罚款50-200元。
第四十条高压柜、变压器、配电箱无警示标志或未关门,机电设备未接地或接零,每项处罚责任人50~200元。
第四十一条新招职工或调换岗位员工,必须经公司批准后录用,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方可上岗。未经公司批准、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擅自安排的上岗的,处罚该部门负责人200元。
第三十五条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违章作业,罚指挥者100~5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待岗或辞退处理。
第三十六条消防器材管理不善,造成丢失、失效、数量不足的,全额赔偿并罚款50元。
第三十七条私自挪用消防器材的处罚责任人50元,部门负责人私自挪用的加倍处罚。
第三十八条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每次处罚责任人50元。
第三十二条进入生产现场必须规范穿戴安全防护用品,违者每次罚款50元。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每人次罚款100元,造成严重事故的,处2~3倍处罚,予以辞退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严禁穿拖鞋及赤膊作业,生产车间女工不得穿高跟鞋,长头发必须盘起,违者每次罚款20元。
第三十四条违章作业、冒险作业或不服从指挥,视情节罚款50~200元。
第一十条本公司员工在社会上犯罪,依法刑事拘留以上处分,公司给予辞退处理。
第一十一条在本公司范围内调戏女同事、传播色情书刊杂志、黄色光碟,造成有损公司形象的,罚款100~300元,发生不良后果的,给辞退处理;触犯刑法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岗位纪律
第一十二条员工在上班时间睡岗、串岗、离岗等现象,每发现一次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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