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维修派工单使用制度

合集下载

派工单管理规定

派工单管理规定

派工单管理规定1.0目的规范家居维修、本体设施维修、公共设施维修的工作流程。

2.0范围适用于各物业服务中心的维修派工管理3.0职责3.1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工单的派发、回收、满意度回访及月度统计上报;3.2工程部负责维修工作量、工程人力资源的合理调度,跟进、考核工单的维修、服务质量与及时完成情况。

3.3维修工按工单要求及时处理。

4.0方法和过程控制4.1居家维修派工单管理4.1.1居家维修派工A、物业服务中心前台人员在接到顾客的维修服务需求时,应及时将维修事项登记于《工作信息记录》上。

B、与现场维修工联系维修,若20分钟内可赶到进行维修,即填写《综合服务派工单》即时上门维修;若20分钟内不能赶到,应及时回复顾客,并另行预约时间维修。

C、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负责受理非工作时间段内的报修。

对于非紧急维修,应填写《工作信息记录》,由早班人员向客户服务中心移交维修事项。

如遇爆水管等紧急维修,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应及时通知工程主管处理。

D、维修工凭《综合服务派工单》20分钟内上门及时维修。

紧急情况10分钟内赶到处理,可由维修人员先行维修,事后补单。

4.1.2居家维修上门服务A、维修工接到《综合服务派工单》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B、到达现场后,应详细了解维修的内容;C、对超过物业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范围的维修项目,应向顾客说明情况,请顾客委托或征求顾客同意,由物业服务中心代为委托专业公司维修,并在《综合服务派工单》上注明情况;D、对有偿维修应根据《服务明码标价公示牌》规定,在事前与顾客确认维修费用,经客户同意后方可进行;价目表内未列明项目,可参照相近维修项目和难易程度与顾客确定维修费;E、物业服务中心原则上不为客户代购维修材料,对需更换的配件或材料,应根据维修或安装的质量要求,告知客户自行购买;对于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材料,应向住户说明情况,如住户坚持使用,须在《综合服务派工单》上注明;F、对客户提供的材料进行验证,如无质量问题方可进行安装使用;G、维修作业完成后,应做到工完场清,并按要求填写好《综合服务派工单》相关维修内容,请客户在《综合服务派工单》上进行验收签字;H、将《综合服务派工单》交回客户服务中心;I、维修工在维修过程中需遵守《上门服务工作规范》。

工程部维修单管理制度

工程部维修单管理制度

工程部维修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工程部维修单的管理流程,提高维修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保障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工程部维修单管理制度》。

第二章维修单的申请与填写1. 维修单的申请流程:当发现设备或设施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时,相关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工程部提交维修申请。

工程部接到申请后,按照优先级确定维修计划,并分配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2. 维修单的填写内容:维修单应包括设备或设施名称、故障现象描述、维修要求、维修人员签名、维修日期等内容。

保证维修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便后续跟踪和查询。

第三章维修单的审批和派工1. 维修单的审批流程:工程部负责人对接收到的维修单进行审核,确认维修内容和优先级,然后将维修单转交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如果维修内容较为复杂或涉及重要设备,需由设备负责人或相关部门领导审批。

2. 维修人员的派工:工程部负责人根据维修单中的要求和优先级,将维修任务分配给具有相关技能和经验的维修人员。

维修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任务,并填写维修单上的相关信息。

第四章维修过程与验收1. 维修过程监督:工程部负责人对维修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维修人员按照要求进行操作,维修过程符合标准和安全规定。

对于需要特殊处理或较长时间的维修工作,需与设备负责人或相关部门保持沟通,及时调整工作计划。

2. 维修结果验收:维修完成后,由设备负责人或相关部门领导对维修结果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维修质量、工作时间、安全措施等。

如发现问题或不符合要求,应及时通知工程部进行修正。

第五章维修记录和统计1. 维修记录的保存:工程部负责对每一份维修单和维修记录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确保信息完整、方便查阅。

维修记录包括维修日期、维修内容、维修人员、维修耗材等。

2. 维修统计分析:工程部定期对维修工作进行统计和分析,评估维修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根据统计结果,不断优化维修流程和提升维修服务水平。

第六章维修单的变更和延期1. 维修单的变更需求:如果在维修过程中发现维修内容有变化或需要调整,需及时通知工程部进行调整。

医院维修派工管理制度

医院维修派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维修派工流程,提高维修工作效率,确保医疗设备正常运行,保障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科室及维修班组对医疗设备、设施、水电等维修项目的派工管理。

三、维修派工流程1. 申报与审批(1)各部门、科室发现设备、设施、水电等存在故障或隐患时,应及时填写《维修派工单》,并经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

(2)科室负责人对《维修派工单》内容进行审核,确认维修项目及维修需求。

(3)科室负责人将《维修派工单》报送至设备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对《维修派工单》进行审核,确认维修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派工与分配(1)设备管理部门根据维修项目的性质、复杂程度、维修人员技能等因素,确定维修人员。

(2)设备管理部门将《维修派工单》及维修人员信息发送至维修班组。

(3)维修班组负责人根据维修人员的工作安排,分配维修任务。

3. 维修与验收(1)维修人员按照维修任务要求,及时进行维修作业。

(2)维修完成后,维修人员填写《维修验收单》,并经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

(3)设备管理部门对维修项目进行验收,确认维修质量。

4. 信息反馈与归档(1)设备管理部门将维修情况反馈至申报科室,并对《维修派工单》进行归档。

(2)科室负责人对维修情况进行跟踪,确保维修效果。

四、维修人员职责1. 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维修技能和专业知识,确保维修质量。

2. 维修人员应按时完成维修任务,提高维修效率。

3. 维修人员应做好维修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4. 维修人员应妥善保管维修工具和备品备件,避免丢失。

五、监督与考核1. 设备管理部门对维修派工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制度执行。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理。

3. 对表现突出的维修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其他相关规定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其他相关规定为准。

维修派工单

维修派工单

维修派工单基本规定:1.事故专员,负责事故车辆的接待、协助定损、成本控制、车间零部件协调、进度控制等。

2.事故专员如需车间、零部件人员提供协助定损,车间及零部件人员应尽量安排。

3.事故专员原则上不外出,顾客如有外出定损、抢修、拖车请求,事故专员需填写外出修理单,车间或零部件业务人员凭外出修理单安排人员。

接待流程:1. 事故车辆进店接待:事故专员按照正常流程接待登记:(里程、车架号、外观、油表以及后备箱内的贵重物品等相关手续)细节要注意尤其是外观内饰玻璃要特别注意。

并且留给客户自己的名片,以便客户联系。

2. 询问客户是否经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是),联系保险公司人员是否可以拆检,保险公司给予答复同意拆检后,打印维修项目为“拆检”的派工单,并确认拆检的时间。

3. 拆检:安排相关人员对事故车进行拆检,事故专员协同拆检班组进行拆检:(1)将拆卸下的配件逐个放好,一一记录以及维修工时;(2)拆检完成后,依次全车检查由外向内、由前至后,再次确认损坏项目。

(3)拟好验损表,联系配件人员认真查看验损表,确认损坏配件的库存情况(如果配件不齐,在验损表上标注、并确认配件到店时间)。

4. 联系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到店定损,完毕后将验损表第一联交与保险公司。

事故专员再次确认验损表上标注的事故车实际更换配件,第三联留于配件部用于备货,给车间发货。

留存第二联,并估算出该车赔付的金额和实际维修的费用。

并通知客户来店签署事故车维修合同。

5. 维修:打印详细派工单,根据备件库存和车间维修量确认准确交车时间;(1)将派工单交予维修技师,开始维修车辆(将派工单统一放置于前风挡左侧)。

(2)在维修过程中出现增减项目以及备件问题,及时和备件,客户,保险公司人员及时沟通处理。

(3)每天都要关注该车维修进度,和配件到货情况,对于大事故车,要做到每2天向客户汇报车辆维修状况。

(4)机电、钣金、喷漆各工种维修完毕后需在派工单对应的维修项目后签字并注明完工时间。

维修工作单管理制度

维修工作单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维修工作流程,提高维修工作效率,确保维修质量,保障公司生产、办公环境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维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维修、设施维修、办公设备维修等。

三、维修工作单的填写与审批1. 维修工作单的填写(1)维修人员接到维修请求后,应立即填写《维修工作单》,内容包括:维修部位、故障现象、维修要求、维修时间、维修人员等信息。

(2)维修工作单应字迹清晰、内容完整,不得涂改。

2. 维修工作单的审批(1)维修人员填写完毕后,将《维修工作单》提交给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

(2)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在接到《维修工作单》后24小时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维修人员。

四、维修工作流程1. 维修人员接到维修请求后,应立即到达现场进行初步检查,确认故障原因。

2. 维修人员根据故障原因,制定维修方案,并填写《维修工作单》。

3. 维修人员将《维修工作单》提交给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

4. 经审批通过后,维修人员开始进行维修工作。

5. 维修工作完成后,维修人员应填写《维修验收单》,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验收。

6. 验收合格后,维修人员将《维修验收单》提交给相关部门负责人备案。

五、维修工作单的管理1. 维修工作单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或损坏。

2. 维修工作单的存档期限为1年,逾期可按公司规定进行销毁。

3. 维修工作单的查阅、借阅、复制等,需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

六、维修工作单的监督与考核1. 公司设立维修工作单监督小组,负责对维修工作单的填写、审批、执行、验收等环节进行监督。

2. 维修工作单监督小组每月对维修工作单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公司对维修工作单的填写、审批、执行、验收等环节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维修人员绩效考核。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修订。

八、维修工作单示例维修工作单维修部位:________________故障现象:________________维修要求:________________维修时间:________________维修人员:________________审批意见:________________验收意见:________________备注:________________。

维修工程派工单

维修工程派工单
维修工程派工单(一式三份:计划助理、客服部、工程质检部负责人)
合同编号:日期:年月日
客户姓名
联系电话
工程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址
施工项目经理
维修项目经理
批准费用
计划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计:天






注:必须详细注明报修项目所在位置(房间)、项目名称、报修工程量,具体维修处理方式及所需工程量。
1、
2、
3、
4、
5、



4、维修完毕,经客户、工程质检部验收合格后,上交《维修回执单》,按公司规定程序办理维修费报批、拨付手续,相关原始票据交财务部。




注:对应维修项目明细具体填列每一项目维修所需材料名称、品牌、规格、数量、价格及各项材料费合计。
人工费:
工、料费合计:
施工队维修
责任
1、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本派工单所列项目进行维修,并认真填写《维修回执单》。
2、对所维修项目,在今后的保修期内承担维修责任。
3、维修质量不合格,未达到公司验收标准的,不予以拨付维修费用,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相应处罚。

派单管理制度(5篇)

派单管理制度(5篇)

派单管理制度派工单管理办法(试行)一、派工单流程1、经营科收到派工单后,先和项目部协商好工期、工时,安排好人员,然后进行信息登记,并正式下单。

2、项目部接到派工单后,应根据手里派工单的缓急,合理安排人员施工。

3、项目部每完成一个派工单,要及时返给经营科,由经营科____生产经营部和相关部门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验收合格,三方签字后办理结算,并做好信息登记。

二、维修工期(一)派工单已明确工期的1、所有维修工程必须在派工单上的工期以前完成。

2、项目维修过程中,项目部对无法按期完成的维修任务要马上提出,由经营科和经营部沟通重新调整工期。

若维修中无困难提出,派工单却没有按期完成,则追究项目部责任。

(二)派工单无明确工期,需要查看具体故障情况再确定工期的1、必须在接单后____小时内派人查看设备故障。

2、接单后,项目部应立即与报修部门沟通,了解故障详细情况,提前判断,根据经验提前准备好配件和工具并派人查看,能当场维修的即可当场维修。

不能马上维修的,作出维修方案并与经营科联系,协商好工期和工时,正式派单。

对查验故障时便立即维修好并验收通过的,不满半天工时的按半天计算,超出半天不满一天的按一天工时计算。

三、派工单工费说明一个维修项目为一个单位核算总工费,每次正式下单前由经营科与项目部协商好工期和工费,再加上验收结果作为最终结算三要素。

验收合格情况下,若按期完成则发全额工费;若延期完成,每拖一天,扣除总工费的____%,直至扣完为止。

若项目验收不合格,则限期整改,直至整改合格。

每整改一次扣发总工费____%。

三、其他事项1、项目部应根据派工单中的维修内容结合日常维修实际情况需要,提前做好维修物料储备,以免因物料短缺延误工期。

仓库管理员要定期向项目部出具《维修用物料库存清单》,以供项目部参考。

2、经营科要根据登记的派工单工期,及时跟进,确保工期。

派单管理制度(2)是指企业或组织对工作任务的派发和管理的规定和流程。

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派单流程:明确谁能派发工作任务,如何派发工作任务,以及派发工作任务的时间和方式等。

工程维修单管理制度

工程维修单管理制度

工程维修单管理制度一、目的制定工程维修单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维修工作流程,确保设备故障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减少因设备故障带来的生产损失,同时提高维修工作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涉及到设备维修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线设备、办公设备、实验室设备等各类固定资产的维修工作。

三、职责划分1. 设备使用部门:负责发现并报告设备故障,填写维修申请单。

2. 维修部门:负责接收维修申请,派遣维修人员,执行维修工作,并记录维修情况。

3.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维修工作的执行情况,审核维修费用,并进行维修记录的归档管理。

四、维修流程1. 故障报告:设备使用部门在发现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填写维修申请单,并详细描述故障现象。

2. 申请审批:维修申请单需经过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至维修部门。

3. 维修派遣:维修部门接到申请单后,根据故障情况派遣合适的维修人员前往现场。

4. 故障诊断与维修:维修人员对故障设备进行诊断,并在确认故障原因后进行维修。

5. 完成确认:维修完成后,由使用部门进行确认,并签署维修完成证明。

6. 费用核算:维修部门根据实际维修情况,提出费用核算报告,交由资产管理部门审核。

7. 记录归档:资产管理部门将维修记录进行整理归档,以备后续查询和统计分析。

五、维修标准1. 快速响应:维修部门应在接到维修申请后的2小时内做出响应,并根据故障紧急程度尽快安排维修。

2. 专业维修: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资格认证,确保维修质量。

3. 透明报价:维修费用应公开透明,不得随意增加额外费用。

4. 服务跟踪:维修完成后,维修部门应对设备进行一定期限的跟踪服务,确保设备稳定运行。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维修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严重者可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如有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维修派工单使用制度
为了方便客户,尽可能为客户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和规范有偿维修工作,加强服务过程控制,确保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楼管部和工程维修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楼管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情况。

第二条《工程维修派工单》一式一联,由楼管部楼管员根据客户的需求填写派工单,派工单由维修人员维修后将现金、收据财务记账联一同上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签字审核后将派工单返回楼管部存档。

第三条《工程维修派工单》楼管部统一管理,根据需要按领用发放规定分发使用。

第四条《工程维修派工单》的主体使用部门为工程维修部,由当班楼官员派单,主要作为户内有偿维修的过程记录、完成凭证和收费凭据。

第二章管理规定
第五条派单人在派单前详细填写《工程维修派工单》的报修任务地点、报修人、联系电话、报修时间、维修内容。

维修人员凭派工单领取维修耗材并上门维修。

附则:派工人员或维修人员了解维修项目及客户是否自购维修材料或需物业代购维修材料。

第六条维修完成后,维修人员认真填写维修内容、处理意见等,并按公司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维修服务费,将收取金额填写在《工程维修派工单》上并签名确认后,请服务对象(业主或住户等)签字认可。

附则:如违反本规定,无服务对象签字认可的扣罚维修人员当月工资20元,无维修人签名确认的扣罚维修人员当月工资10元。

第七条收款收据为城投物业公司四联专用收款收据,由维修人员从财务部门领取(盖财务专用章有效),财务做好领取记录。

维修人员依据收费标准收取维修费用时认真填写收款收据内容必须字迹工整、清晰、大小写无误,注明年月日、交款单位(业主或住户等)、收款方式、收款事由(必须分别注明工时费及耗用材料费各为多少)。

附则:四联收据,如不慎填错可作废(四联必须齐全);一本用完后可换领新的一本;第一联作为存根留存,第二联交于交款单位(业主或住户等),第三联交财务记账,第四联留存维修部记账。

第八条维修人员维修完成后,将填写完整的《工程维修派工单》、维修款及收款收据交于财务部门。

第九条楼管员将当天的有偿服务收费情况登记在《有偿服务收费台帐》上,并定期与相关部门进行核对。

第四章服务对象的权益
第十条本有偿服务采取“自愿”的原则,服务对象(业主或住户等)主要为本小区住户。

第十一条服务对象(业主或住户等)如发现维修人员弄虚作假、吃拿卡要等违规现象可拒绝在派工单上签字并向物业公司反映。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定西市城投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二0一0年十月八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