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筑业施工安全管理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6.02•【字号】渝建管〔2022〕143号•【施行日期】2022.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渝建管〔2022〕143号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提升的部署安排,进一步推动我市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打造干净、清爽、绿色工地,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现就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优化围挡方案,提升工地外观形象结合全市既有在建工程施工围挡使用情况,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及大门标准图集(2020版)》(DJBT50-133)基础上,确定了5种围挡样式,形成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标准图集》(附件)并按以下方式推进施工围挡管理工作。
(一)新开工工程。
自发文之日起,新开工项目施工围挡应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标准图集》中选取样式。
其中,旅游景点、商圈、重要道路两侧工程应选用高大围挡(3.6m或5m高);其他区域采用普通围挡(2.5m高);工期短于3个月的项目,高度可降至2米。
(二)续建工程。
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及大门标准图集(2020版)》(DJBT50-133)设置施工围挡的,且2022年12月31日前完工的工程可不更换围挡样式;其他续建工程施工围挡应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标准图集》中选取样式,按规定设置高度,并于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围挡的更新、更换。
(三)停工烂尾工程项目。
针对停工烂尾工程管理混乱、围挡维护保养断档等问题,各区(县)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停工烂尾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责任单位落实责任,确保工程施工围挡安全稳定、干净、整洁,维护良好的市容市貌。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国消防法》、《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行政区域新建、扩建、改建(含室装修、外立面改造)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当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与技术规,并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实施统一管理,对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临建设施、安全疏散、临时消防设施、作业防火及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进行总体规划,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到实处。
第四条在建工程所用保温、防水、装饰、防火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要求。
在建工程的外脚手架、支模架、操作架、防护架的架体,宜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搭设,并使用阻燃的安全网。
第二章消防安全职责、制度第五条工程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同时,工程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明确一名以上的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一般由项目安全员担任),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订并落实以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或制度:(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三)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四)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管理办法;(五)施工现场动火管理制度;(六)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管理办法;(七)施工现场临时配电及用电管理办法;(八)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九)施工现场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十)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办法。
第三章施工现场平面布局第七条施工现场宜设置2个或2个以上出入口,满足人员疏散、消防车通行的要求。
受施工现场条件限制,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时,应在场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或回车场地。
重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

重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随着重庆市建筑工程的快速发展,施工安全风险的管理变得尤为重要。
建筑工程作为一项高风险的行业,存在着众多的安全隐患和风险因素,如果不加以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将会对工程质量、人员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的影响。
因此,本文将探讨重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以及有效的管理措施。
一、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的重要性1.1 提高工程质量施工安全风险的管理与工程质量密切相关。
一个安全风险管理健全的项目,可以通过严格的施工安全控制和监管,减少事故的发生,避免对工程质量的不利影响。
合理的安全管理措施将能够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符合工程质量要求,最大程度地保障工程质量。
1.2 保障施工人员安全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是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安全和生命安全。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着高空作业、起重作业、爆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如果没有严谨的安全管理措施,将会给施工人员带来巨大的安全风险。
通过科学的安全管理措施,可以有效地减少施工人员的伤亡事故,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1.3 维护社会稳定建筑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
工地事故不仅给建设单位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带来经济损失,也给施工人员及其家属带来心理和经济压力,影响社会的稳定。
通过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及时制止和处理所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行为,可以减少事故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二、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的有效措施2.1 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的基础。
该制度应包括施工安全的操作规程、风险评估和预控管理、安全培训和纪律约束等内容。
制度的执行应落实到每个参与施工的人员,确保施工人员遵循制度规定进行作业。
2.2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是保障施工安全的重要环节。
通过加强现场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同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2.3 引进新技术和装备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装备是降低施工安全风险的重要手段。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是指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
第三条【管理方针、原则】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企业负责,行业管理,政府监察、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主体责任】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自觉接受城乡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
第五条【安全许可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六条【科技兴安】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生产技术、科学管理技术成熟、可靠、有序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第七条【文明施工】提倡文明施工,鼓励创建安全文明工地。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八条【安全总责】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安全负总责。
建设单位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安全生产相关责任,并为前述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创造条件,督促和支持监理单位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第九条【手续办理】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依法办理临时占地、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等设施以及爆破作业等有关批准手续,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承担施工任务。
第十条【管理要求】建设单位不得对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建设单位应当参与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开展监督检查,制定事故应急管理预案,提供人力、物力保障.第十一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按照规定确定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当单列,不得参与浮动竞争。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大型维修等施工活动,以及为上述施工活动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等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以及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建设、施工、监理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自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六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对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标准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标准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标准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上,以保障施工人员安全和施工工作顺利进行为目的,对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管理制定的标准。
1.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目的: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并提高施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原则:以安全为重点,以预防为主导,全面管理施工现场安
全资料。
2.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分类:
按内容分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方案、安全监测报告、安全
检查记录、事故调查报告等;
按形式分为:纸质文件、电子文档等。
3.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管理要求:
(1) 编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方案,明确施工期间可能存在的
安全风险和防控措施,并定期进行更新和修订。
(2) 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要求进行安全监测,记录监测结果,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记录检查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
(4) 对施工现场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编制事故调查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保存和归档:
(1)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保存,确保完整和可查性。
(2) 完成施工后,应对安全资料进行归档,确保资料的长期保存和利用。
以上是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的标准和要求,通过严格遵守和执行这些标准,可以有效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标准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标准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标准一、引言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为了保障工人和施工环境的安全,重庆市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标准。
本文通过对这一主题的探讨,旨在全面分析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标准的深度和广度,并为读者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二、评估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标准1. 管理标准的基础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标准是基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的。
这些法律法规和标准包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文件,这些法规不仅适用于全国范围,还要求各地方根据当地情况进行细化和补充。
重庆市的标准是建立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标准的适用范围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标准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无论是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还是基础设施建设,都需要遵守这一标准。
这一特点使得标准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和操作性,有利于统一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标准和要求。
3. 标准的内容和要求标准涵盖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管理范围、内容、格式、备案要求等方面的规定。
其中包括《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定》、《安全资料的保管与利用》、《安全资料的备案和报送》等内容。
这些规定既包括了基本的管理要求,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资料管理进行了细化和明确。
4. 标准的实施和监督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标准的实施和监督由相关部门负责。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等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资料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
这样的举措有助于将标准真正落实到施工现场,并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三、总结与展望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全市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该标准的深度和广度兼具,在内容和要求方面都做到了全面和细化,有助于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手册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手册随着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确保建筑工地的施工过程安全可靠,重庆市制定了一份全面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手册。
本文将以1200字左右的篇幅,为大家详细介绍这份手册的重要性和内容。
一、背景作为西南地区最重要的城市之一,重庆市的建筑工程数量迅速增加。
然而,一些事故的发生给人们敲响了警钟,特别是由低素质施工团队和不严谨的安全管理所引起的事故。
为了提高施工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重庆市政府决定制定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手册。
二、目标该手册的目标是提供一套系统完备的施工安全管理规范,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它着重强调了安全责任的明确、安全检查与控制的严格以及应急及救援措施的有效性。
通过这些规范,工地负责人和施工方将更加明确自己的责任,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防范和管理施工安全问题。
三、内容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手册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责任分工:手册明确规定了各个施工环节的责任划分,从施工方、监理单位到政府相关部门,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安全责任。
2. 安全检查与控制:手册详细列出了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与控制措施,包括现场安全巡查、设备使用检查、材料质量检验等,以确保工地各个方面的安全性。
3. 安全培训和教育:手册提出了对工地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的重要性,施工单位应确保每位员工都接受过相关安全培训,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4. 应急及救援措施:手册对应急处理与救援措施进行了详细规定,工地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并制定相应的灭火预案,为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提供快速反应的机制。
5. 安全宣传与倡导:手册指出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宣传和倡导的重要性,提倡在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并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以营造全员关注施工安全的氛围。
四、实施与检查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手册规定了手册的实施与检查程序。
在施工阶段,工地负责人应根据手册制定安全管理计划,并将其实施情况按照手册规定报告给相关部门。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施工单位资料)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施工单位资料目录一、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资料 51.1工程概况表 61.2项目部组建文件及人员资格证明 71。
3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81。
4.1安全生产责任书 91.4。
1。
1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书 91.4。
1。
2 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 101。
4。
2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181。
4。
2.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 191.4。
2。
2项目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 201.4。
2。
3项目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 211.4。
2.4项目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 221。
4。
2.5项目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 231.4。
2。
6项目机械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 241。
4。
2.7项目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 251.4。
2。
8项目预算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 261.4.2.9项目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 271。
4.2.10项目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 281.4。
2.11项目门卫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 291.4.2.12项目炊事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 301.4。
2.13项目卫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 311。
5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总表及附件 321。
6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331。
7危险源辨识及评价记录 341.7。
1危险源辨识及评价记录表 371.7。
2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381。
8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方案汇总表 401。
9.1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及回复 411.9。
2 安全检查记录表 451.9。
3安全检查项目指导清单 461.10。
1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计划表 501.10.2安全文明施工费月度使用台账 521。
11。
1 安全防护设备、材料、用品需用计划表 54 1。
11。
2 安全防护材料用品进场验收记录 551.11。
3安全防护材料用品出厂合格证粘贴表 561.11。
4 安全防护用品发放(领用)记录 571.12.1 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 581.12。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协会
重庆市建筑安全文明工地评选(暂行)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减少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93号)、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和《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的有关规定。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庆市建筑安全文明工地(以下简称市安全文明工地)是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工地现场安全管理学习的榜样,对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活动起典型示范和推动作用,市安全总站和市安全协会组织评选,每年分两次全市通报表彰。
第三条市安全文明工地的评选依据为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和《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等标准文件。
第四条申报评选工作采取施工企业自愿,逐级筛选申报原则,在各地建筑安全站评选的的基础上(市管项目直接向市安全总站申报),经市安全总站和市安全协会组织现场检查评选,并经过初审公示后确定。
第五条各地建筑安全站和有关单位要积极指导施工企业项目部严格按标准、规范组织施工,努力培育的市安全文明工地,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二、申报评选范围及条件第六条申报评选市安全文明工地的必须是在我市符合法定建设程序的施工工地,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凡申报的工程项目,其总包及分包企业必须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现场安全员已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2、凡申报的工程必须是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手续、并按《建筑法》规定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的项目;3、主城区和六个区域性中心城市建筑面积在30000㎡以上的房屋建筑项目,或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其他区县建筑面积在20000㎡以上的房屋建筑项目,或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4、在施工全过程中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包括未遂事故),以及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安全文明施工投诉和不稳定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