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人员十二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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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项目管理人员纪律制度

NO-3:项目管理人员纪律制度

项目管理人员纪律制度第一条、为防止和纠正项目管理人员的违纪行为,确保项目施工能够按照公司及甲方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确保项目能够规范、有序、健康的运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管理人员违反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对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良影响者,均依照本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三条、处分执行原则1、纪律处分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和清楚的证据。

2、处分的轻重与所犯过失的轻重相符。

3、让管理人员明白必须达到的标准及应该遵守的规定。

4、保持管理人员对纪律处分上诉的权利。

第四条、纪律处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纪律处分:1、伪造或涂改项目的报告、记录、材料发票、收据。

2、按受贿赂和收受他人好处损害公司的利益。

3、未经书面允许,擅取项目资料或其他物品用做其它用途。

4、违犯安全条例或从事任何足以危害安全的行为。

5、未获准许而缺勤或迟到、早退。

6、无故旷工。

7、外借工作证让其他闲杂人员进入到本项目施工场地。

8、故意疏忽或拒绝上级主管人员的合理、合法的命令或分配的工作。

9、拒绝保安人员的合理、合法的命令或检查。

10、未经允许而为其他公司或私人工作。

11、在工作时间内干私活。

12、从事与项目利益相冲突的任何工作。

13、项目经理认为可采取纪律处分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纪律处分的种类1、口头警告:员工初犯或犯小过失,可由其直接主管给予口头非正式警告。

2、书面警告:犯较大过失或屡犯小过而曾遭口头警告者,可由其直接主管执行书面正式警告,此警告可取用“警告”或“严重警告”方式。

3、停职:犯严重过失或屡次犯过失的,可受无薪停职处分。

4、超过五次口头警告,二次书面警告及严重过失者将列入公司黑名单,在没有清除黑名单之前,公司将不做任何提拔和加薪。

第六条执行纪律处分(一)、停职1、停职处分在管理人员犯过失后三天内由项目管理部批文执行,报公司备案。

2、项目管理部通知公司财务部门停发该管理人员工资,待问题处理清楚后再结算。

施工项目管理十二大禁令

施工项目管理十二大禁令

施工项目管理十二大禁令
禁令内容包括:
1.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未按程序审批,需专家论证而未论证,禁止施工。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审批的方案执行。

2.施工过程中禁止违反施工技术文件要求。

3.隐蔽工程、模板支撑体系未经验收并完善签字手续,禁止进入下道工序。

4.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安拆单位资质不符合要求的,禁止安装、拆卸作业;未经检测合格的,禁止使用。

5.主要的安全设施(如:卸料平台,防护棚等)未经验收签字,禁止启用。

6.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7.项目安全策划书未经公司审批,项目未与公司签订“项目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的,禁止开工。

8.项目总包单位未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禁止该分包单位进场施工。

9.作业班组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并完善签字手续,禁止该班组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10.搭设和拆除危险性较大的设施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未落实旁站的责任工程师和安全员,禁止作业。

11.钢筋、水泥没有出厂合格证或未经复验合格且未见试验报告的,禁止使用。

12.混凝土浇筑作业面未落实旁站的责任工程师和质检员,禁止浇筑。

项目部管理人员“十不准”

项目部管理人员“十不准”

项目部管理人员“十不准”
项目部管理人员“十不准”
一、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施工单位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回扣、好处费、感谢费以及娱乐活动等;
二、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工程内幕信息谋取利益,泄露基建机密;
三、不准以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参与工程建设项目;
四、不准私下与相关单位洽谈;
五、不准上班时间上网看视频、打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电脑操作;
六、不准在上班及值班期间酗酒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七、不准与利益相关方串通抬高材料或设备价格;
八、不准不经程序越级办事;
九、不准不经设计部门同意擅自修改图纸;
十、不准不经授权擅自处理工作职权以外问题。

项目管理人员纪律

项目管理人员纪律

项目管理人员制度为确保优质、高速、低耗、安全文明地进行施工生产,制度管人,杜绝野蛮施工,上升到理性施工,文明施工。

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圆满地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特制定以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遵纪守法,对工作认真负责,不无故旷工,不得擅自离岗,有伤、有事必须请假。

2、早上必须按时起床,不准睡懒觉,工作时间不允许打牌。

3、项目人员必须通力合作,互相支持工作,做到“分工不分家”。

4、工长必须熟悉图纸及施工程序,合理精心地组织施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规定,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

认真做好技术交底工作,除进行书面交底外,还应组织各班组召开技术交底会,对施工难点和重点进行讲解。

对班组严厉要求,严格执行“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的准则,对不合格工序督促施工,直到合格为止。

同时对班组的签工等要有详细记录,做到每周一小结,避免误签。

5、质安员负责人工程的质量安全工作,每天必须来回巡视检查,按规范检查工程质量和工地安全工作,杜绝各类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6、测理人员全面负责工程的各项测量任务,确保构筑物的结构、位置、尺寸正确,各项测量工作要严格制度和程序,做到操作规范,观测准确,记录清晰,计算无误。

7、内业应常上工地,对工程的进展情况应详细了解,对资料及签证应及时完成,做到工程竣工资料完备。

8、材料员采购材料必须及时,确保工程的正常施工,对原材料材质标准严格把关。

现场材料管理员应对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应先检验后收料,不合格的材料不准进场,将各类材料按种类、规格、批量分类堆码整齐,做好标识,防止混用和误用。

对进出材料进行详细登记。

9、现场保卫人员应做到“上交下接”,绝不允许无人值班的情况,更不允许值班时间睡觉。

值班保卫应在其范围内来回巡视,防止各类材料的丢失,保证工地的安全。

10、电工应每天对工地输电线路及用电情况进行检查,每半月对机械检查一次,其余时间抽查,对每次机械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对班组人员的违规操作要立即纠正,对有安全隐患的地方要及时处理。

项目部管理人员“十不准”

项目部管理人员“十不准”

项目部管理人员“十不准”
一、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施工单位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回扣、好处费、感谢费以及娱乐活动等;
二、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工程内幕信息谋取利益,泄露基建机密;
三、不准以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参与工程建设项目;
四、不准私下与相关单位洽谈;
五、不准上班时间上网看视频、打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电脑操作;
六、不准在上班及值班期间酗酒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七、不准与利益相关方串通抬高材料或设备价格;
八、不准不经程序越级办事;
九、不准不经设计部门同意擅自修改图纸;
十、不准不经授权擅自处理工作职权以外问题。

项目部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

项目部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

项目部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
1.严禁项目部管理人员在上班时迟到、脱岗、离岗、有事不请假、
嬉戏打闹,违者处以50—200元罚款。

2.严禁项目部管理人员在上班时间内喝酒打牌打架斗殴,借酒闹事
者处以500—800元的罚款,情节恶劣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严禁各部门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我行我素,不服从领导统一管理、
统一安排者,处以300—500元的罚款。

屡教不改,态度恶劣严加惩处或降低工资标准。

4.严禁项目管理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不作为,未履职尽责﹚,
违者处以800—1000的罚款,屡教不改者降低工资待遇或者开除。

5.严禁项目部管理人员与施工班组串通发生利益关系,违者处以
1000—3000元的罚款或扣除当年工资。

6.严禁施工班组在工作中故意刁难、辱骂,殴打项目管理人员或不
听从管理的班组处以5000—8000元的罚款。

7.严禁项目管理人员在工作中与业主,监理发生行为冲突。

违者处
以3000—5000元的罚款。

8.严禁项目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违者处以3000
—5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并立即开除现场。

9.严禁项目管理人员在工作中使用裙带关系做事,不服从项目部统
一管理者,立即开除现场。

10.严禁项目管理人员在大宿舍内,非夫妻关系同居,违者处以500
—800元罚款,造成一切后果经由双方自行承担。

石马立交工区项目部
二0一三年九月一日。

12个工地安全生产十不准工地必备

12个工地安全生产十不准工地必备

12个工地安全生产十不准工地必备在工地上,安全生产是至关重要的。

为了确保工人的安全,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工地上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准的规定。

十不准旨在阻止可能导致伤害和事故的行为,下面将介绍工地上必备的12个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不准疲劳驾驶工人在工作前应确保充足的休息,以避免疲劳驾驶。

疲劳驾驶会极大地增加事故的风险,因此工人应该定期休息并不超时工作。

二、不准违章指挥违章指挥是指未经授权或不按规定的指挥行为,这容易导致工人的混乱和工作的不协调,从而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因此,工地上的指挥必须合法合规。

三、不准不按规定操作和使用设备设备的正确操作和使用对于确保工人的安全至关重要。

工人应严格按照设备的规定进行操作,并且不得私自进行维修或修改。

四、不准混凝土、脚手架和模板未验收就使用混凝土、脚手架和模板是工地上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如果未经验收就使用,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因此,在使用前必须进行验收,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五、不准违章、违规作业违章和违规作业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工地上,工人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作业。

六、不准违反动火安全操作规程动火作业的风险极高,如果不按照规程进行操作,容易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

因此,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确保严格执行。

七、不准不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是工人在工地上保护自身安全的重要工具。

工人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防护装备,以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八、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工地易燃、易爆物品是工地上潜在的危险源,携带这些物品进入工地会增加火灾和爆炸事故的风险。

因此,工人必须在进入工地前检查自己的物品,确保没有违禁物品。

九、不准无证上岗、无证操作工地上的工种需要特定的技能和资格。

没有相应证书的工人不得上岗和操作相关设备,以确保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十、不准盗窃、滋事和损坏工地财物所有工人都应以诚信为本,不得盗窃、滋事和损坏工地财物。

项目管理人员“八条不准”工作纪律

项目管理人员“八条不准”工作纪律

项目管理人员
“八条不准”工作纪律
为了规范项目管理,创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确保建设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特制定以下“八条不准”工作纪律。

一、“八条不准”的内容
(一)不准索取或接受投标商、供货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各种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及其他钱物。

(二)不准索取或接受投标商、供货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供的打高尔夫球、长途旅游、星级酒店聚餐等消费活动。

(三)不准接受或变相参与施工单位组织的与工程建设无关的大型文体活动。

(四)不准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违反规定向施工单位推销推荐或要求、暗示与工程建设有关的物资、材料、设备。

(五)不准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违反规定向施工单位指派高报酬的劳务用工人员。

(六)不准本人或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及特定关系人承接高于现行施工单价的工程建设业务。

(七)不准要求或暗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报销应由本人或配偶、子女、亲属及特定关系人承担的各种费用。

(八)不准占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车辆、设备材料、人工,无偿为本人、配偶、子女、亲属及特定关系人提供服务。

二、以上“八条不准”工作纪律,请项目管理人员自觉遵守,违规违纪者将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从严查处;违法者将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三、职工在办理扩建项目业务过程中,违反以上“八条不准”工作纪律的,同样按照有关规定查处;情节较重的,报请处理。

四、本工作纪律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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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科技有限公司文件
总【行】字【2016】第1号
项目管理人员十二不准
1、工作时间非公离岗、脱岗或办理个人事务。

2、不能准时、按时工作或工作表现懈怠。

3、以办理公差为由或借公差之机办理私事。

4、未经请假擅自外出离开工作范围或请假期满后不能按时到岗。

5、利用职务为工程来往单位及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6、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损公肥私及贪污等行为。

7、利用公司资源为个人谋取私利的行为。

8、制造、散播公司负面言论。

9、挑拨、制造事端影响公司及团队团结。

10、泄露或散布公司与项目商业机密信息。

11、在公司或团队中拉帮结伙行不利于公司集体利益之事。

12、在工作业务往来中作出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注:
项目管理人员一旦出现以上情况,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诫勉谈话(个人请谅、检讨)、降职降薪、留用察看、开除辞退等处理。

附:《项目管理人员十二不准》实施细则
二0一六年五月十三日主题词:项目管理人员十二不准
抄送:各公司部门
XXX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6年5月13日印
共印5份
《项目管理人员十二不准》实施细则
1、工作时间非公离岗、脱岗或办理个人事务:初次违规个人书面检讨,
2次以上违规留用查看处理,3次以上违规开除辞退处理。

同时罚款将在年终奖金中予以扣除。

2、迟到:每月迟到5分钟以上超过2次,个人书面检讨;每年迟到5
分钟以上超过10次,公司留用查看或开除辞退。

同时,迟到5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扣发奖金30-50元;迟到1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3、以办理公差为由或借公差之机办理私事:初次违规个人书面检讨,
2次以上违规留用查看处理,3次以上违规开除辞退处理。

同时罚款将在年终奖金中予以扣除。

4、未经请假擅自外出离开工作范围或请假期满后不能按时到岗:初次
违规个人书面检讨,2次以上违规留用查看处理,3次以上违规开除辞退处理。

同时罚款将在年终奖金中予以扣除。

5、利用职务为工程来往单位及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视违规情节轻重,
分别执行个人检讨、经公司研究后降职降薪、留用察看、开除辞退。

6、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损公肥私及贪污等行为:视违规情节轻重,分
别执行个人检讨、经公司研究后降职降薪、留用察看、开除辞退。

7、利用公司资源为个人谋取私利的行为:视违规情节轻重,分别执行
个人检讨、经公司研究后降职降薪、留用察看、开除辞退。

8、制造、散播公司负面言论:视违规情节轻重,分别执行个人检讨、
经公司研究后降职降薪、留用察看、开除辞退。

9、挑拨、制造事端影响公司及团队团结:视违规情节轻重,分别执行
个人检讨、经公司研究后降职降薪、留用察看、开除辞退。

10、泄露或散布公司与项目商业机密信息:视违规情节轻重,分别执
行个人检讨、经公司研究后降职降薪、留用察看、开除辞退。

11、在公司或团队中拉帮结伙行不利于公司集体利益之事:视违规情
节轻重,分别执行个人检讨、经公司研究后降职降薪、留用察看、开除辞退。

12、在工作业务往来中作出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视违规情节轻重,
分别执行个人检讨、经公司研究后降职降薪、留用察看、开除辞退。

XXX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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