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番禺暂缓垃圾焚烧项目 启动全民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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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番禺垃圾焚烧厂的看法

关于番禺垃圾焚烧厂的看法

南方日报讯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五选一”的消息公布之后,一石激起千层浪。

记者昨日走访备选地址周边小区,发现居民中弥漫着一股情绪,担心“自己的声音得不到重视,征求民意会成为走过场”,不少番禺业主还在论坛上拉票,呼吁邻居们上网投票支持垃圾焚烧厂建在别处,一场“暗战”悄然拉开。

有政协委员呼吁,政府应尽快明晰决策机制,公开决策程序和流程。

其中民主方面的讨论有:1、市民拉票之余担心征求民意“走过场”2、政协委员呼吁政府尽快明晰决策机制一、对于征求民意来自中国青年报的消息,对民意征集的一些数据和民众对民意征集的一些看法:1、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新浪网,对1655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96.9%的人认为,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时应征集民意,其中66.5%的人表示“非常有必要”。

2、调查中,84.5%的人首选“存在走过场现象”,其次是“有的征集缺乏对公众的及时反馈”(70.3%),“民意征集与政策制定脱节”排在第三位(69.8%)。

63.7%的人认为部分民意征集“随意性大,缺乏统计和分析”。

3、八成人支持公共政策的民意征集应由第三方实施4、民意征集应贯穿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和评估英、美两国的网络征求民意制度1.英国政府网上咨询活动的行为准则英国公众参与立法体现在四个阶段:政府咨询阶段、立法前审查阶段、议会审议阶段以及立法后审查阶段。

其中,政府咨询是公众参与立法的重要阶段,同时也是政府保证公众参与法律制定程序最经常使用的方法。

政府咨询是有关法案提交议会审议之前的一个程序,通常是由政府有关部门就某个事项拟制定法律的初步考虑以白皮书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征询有关行业协会、商会、研究机构、非政府组织和公众个人的意见和建议。

如果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该有关部门会在公众意见的基础上,撰写绿皮书。

绿皮书是政府就某个事项进行立法已经基本定型的意见,其封面是绿色。

绿皮书仍然要向社会公众征询意见和建议,以为议会立法提供依据。

从番禺垃圾焚烧厂事件看公民媒介素养构建-2019年精选文档

从番禺垃圾焚烧厂事件看公民媒介素养构建-2019年精选文档

从番禺垃圾焚烧厂事件看公民媒介素养构建2009 年 9 月, 广州市市容环卫局对外宣布 ,2006 年立项的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将在环评完成后动工开建 , 番禺市民遂表示强烈反对 ,通过各种签名行动、宣传单、口罩秀等 ,联系当地及外地新闻媒体 , 对相关部门进行了为期近 3个月的干涉 , 最后达成了该项目的选址再议、建设日程延迟的结果。

此次事件是一次政府与市民之间顺利对话的成功案例 , 体现了高度的公民媒介素养 , 改变着决策部门隔绝公众单方面决策的政治习惯。

公民媒介素养对社会良性健康发展是有不可或缺的正面的效益的,因此, 媒介素养的构建也越来越不容忽视。

事件冲突方通过新闻媒体的沟通作用取得既竞争又制衡的结果。

媒介素养, 是大众正确理解、建设性地享用大众传播资源的能力 , 它的内涵包括认识、参与和使用大众传媒三个部分。

从更广的意义上讲 , 包括受众、传播者以及传受系统之外的社会宏观大系统的媒介能力。

公民媒介素养表现为 : 了解媒介、应对媒介、不为媒介所左右;积极使用媒介表达对公共事务的关心 ; 积极介入媒介参与社会生活的自主意识 ;通过分辨、选择、评估媒介及其内容 ,进而通过理性的思考与对话 , 影响、促进媒体维护信息透明与公正 , 促进公共事件的解决。

公民媒介素养的高低 ,从内因上决定了公民政治的水平 ,成为社会健康良性发展的重要指标。

番禺垃圾焚烧厂事件体现了番禺市民高度的媒介素养 :维权意识该项目开建的消息公布后 , 周边居民敏锐地感觉到这个项目将对他们的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有步骤地开展各种维权活动 ; 并非被动等待结论 , 而是通过各种途径了解项目的进展 ; 质疑专家的独立性;将反对意见付诸行动一一签名行动、宣传单、印制T 恤、车贴、口罩秀等 , 通过大量专业的调查分析项目的不可行性积极揭露有关官员与项目之间的利益关系 ; 继续关注其他地区垃圾焚烧厂项目的情况 , 以进一步监督番禺垃圾焚烧厂的进展 ; 等等。

番禺垃圾焚烧厂引发群访

番禺垃圾焚烧厂引发群访

番禺垃圾焚烧厂引发群访
张旻;饶智
【期刊名称】《财经》
【年(卷),期】2009(000)025
【摘要】因担心拟建的垃圾焚烧厂会危害附近30万居民,广州市番禺区上千居民先后聚集城管委、市政府门口,要求与主管官员对话。

这被视为广州近年来最大规模的一次群访。

【总页数】2页(P134-135)
【作者】张旻;饶智
【作者单位】《财经》编辑部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26.7
【相关文献】
1.城市管理决策中的公民参与:从缺席到回归--以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厂选址决策事件前后变化为例 [J], 肖生福;肖扬飞
2.垃圾围城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厂再上日程 [J],
3.公共决策事件中引发的政治沟通问题探讨--以“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厂选址事件”为例 [J], 周丽
4.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公众、专家作用的研究--以番禺垃圾焚烧厂事件为例 [J], 李猷
5.变废为宝发展循环经济供销系统大有作为——对广州番禺拟建垃圾焚烧厂引发争议的一点思考 [J], 黄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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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学案例分析2-马勇

行政管理学案例分析2-马勇

第二,从决策过程来看,决策权力基本掌握在政 府及其部门手中,决策场所局限在行政系统中, 决策是在一个封闭的行政程序中自主运行。在发 电厂的选址、焚烧炉及焚烧技术的选用、产生气 体的控制、发电厂与周边环境的安全间距等问题 的抉择上,更多地强调部门、专家的意见,依赖 专业技术人员的分析,决策中的问题分析、方案 评价和选择几乎完全借助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分 析结果和行政首长的决定,在这些问题上未能开 放给公众进行参与,没有与公众进行协商取得共 识。因此,在决策过程中,相关公众的利益和声 音是被忽略的。
案例分析:
案例中政府决策的结局折射出当前我国 政府及其部门在进行行政决策时面临的共同 困境:如何将积极广泛的公众参与和有效的 高质量决策结合起来。单纯的拒斥公众参与 不符合时代的价值和潮流,也不符合决策民主 化的要求。然而,完全随波逐流听任公众意 见决定行动方向,又可能失去科学性,甚至 是危险的。从本案例来看,番禹区政府在决 策出台后遭遇公众参与的激烈抵制,折射出 我们在理论认知和实践操作上的一些缺陷。
一、从决策方案看,行政决策的方案应该符合三个基 本要求,一是方案要具体、明确;二是方案必须多样化; 三是方案应该有选择余地。从本案例来看,番禹区政府的 决策方案出现了一些问题: 1、在因土地资源短缺,无法找到大型卫生填埋厂地方 的情况下,决定采取焚烧的方式,方案相对单一,可否考 虑在实行垃圾分类回收的基础上,对不同性质的垃圾分类 处理?如适宜填埋的填埋,适宜回收利用的回收加工再利 用,适宜焚烧的才予以焚烧。 2、确定的方案除了要说明客观环境条件及其可能发生 的变化,说明为适应这些变化应采取的措施和办法,而且 还应该说明方案在不同环境条件下取得的效果,实施方案 所付出的代价,各种约束条件及如何尽可能地克服实施过 程中可能产生的副作用等。就本案例来说,焚烧垃圾会不 会产生臭气造成空气污染?如果产生有害气体如何进行处 理?采用何种监控、处理技术?由谁来进行监控、处理、 效果如何?处理后能否达到环保要求?等等,并没有具体 明确的说明,造成了公众对焚烧垃圾的认识误区,认为焚 烧垃圾不安全。

论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以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为个案

论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以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为个案

担心 臭味 、 灰尘等外 , 最主要 的是担心 焚烧 垃圾时 产生 的二恶英 , 对身 体健 康造 成影 响 。在 民众 和媒 体 的质疑 下 ,随着 事态 的发
现 代政 府 行政决 策在 本质 上是 政府代 表 社会公 众意 思对 社
展, 此事 现 已经成 为 了一 个全 国瞩 目的 公共 决策事件 , 甚至 被看 会 发展 做 出的分 析和 抉择 。根据 美 国学者 查 尔斯 ・ 林德 布罗姆
们 的质 疑 ?这些 问题 的本 质就 是公 众参 与 。所 以对于 行政 决策 术 过程 。 也就 是说 , ” 行政 决策 的过程 是一 个利益 抉择 的过程 。 中 和 公众 参 与的 关系 , 我们 认 为有 以下几个 问题 : 行政 决策何 以需 国 3 年 来 的改革 开放 , 成 了社会利 益 的 日益 分化 , 利益驱 0 促 受 要 公众 参 与 ?行 政 决策如 何运 用公 众参 与 ?如 何 改善 与加 强行 动 , 同的利益主 体为 了追 求有 利于 自己利益 的结果而展 开激励 不
出 , 刻引来 了公众 强烈 的讨 论 , 别是住 在选址 附近 的居 民, 立 特 强 够解释 的 , 是理论 界提 出 了公众 参与模 式 , 于 希望 能够帮 助行 政
烈 反对这 个项 目的上 马 。 民之 所 以反对 建垃圾 焚烧 发 电厂 , 居 除 法治走 出所 谓 的“ 合法性 困境” 。 ( ) 三 本质 原 因
二、 行政 决策 何 以需要公 众参 与 在 行政法 学视野 下 , 行政 决策是指 行政机 关作 出重要 、 重大 决定 的行为 。 具体来说 , 具有 普遍 约束 力 的决定 以及 行政机 关在 行 政管 理过 程中
针 对特 定对象 、 定事件 、 定 问题所作 出 的具 有重要 意义 的决 相 关或者涉及 公共利益 的重 大问题 , 特 特 以提供信 息、 表达 意 见、 发表 阐述利益 诉求等方式参 与决策过程 , 并进而提 升行政 决策 的 定 。行政 决策作 为政府实 现其耳 能的新 的行政 方式 的代表 , j J 理应 评论 、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番禺垃圾焚烧厂选址事件2006年8月25日,历经三年多调研和选址论证的广州市番禺区垃圾焚烧厂取得广州市规划局下发的项目选址意见书。

2009年2月4 日,广州市政府通告,决定在番禺区大石街会江村与钟村镇谢村交界处建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计划于2010年建成并投入运营。

该公告表示:“违反本通告,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月1 日,番禺区市政园林局获得国土部门批准的土地预审报告。

10月25日下午,番禺大石数百名业主发起签名反对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抗议活动。

11月5日,广东省情中心对垃圾焚烧厂8公里内的12个小区调查证明,97.1%受访居民反对建垃圾焚烧发电厂。

11月14日,广州规划局表示06年便批准了番禺垃圾焚烧厂的选址工作,正在配合环卫部门进行环评。

强调如果通不过环评,规划局才不会发出规划许可证。

11月22日,广州市政府召开新闻通报会,表示“要坚定不移推动垃圾焚烧”。

11月23日,番禺区长召开了与约30多名业主谈话,称“环评不通过不动工,绝大多数群众反映强烈不动工”。

同日,番禺大石镇近300名居民因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问题到市城管委上访之后,又来到市信访局上访。

但因上访群众没有按照《信访条例》选派5位代表与市领导直接对话,表示不愿意“被代表”,导致副市长苏泽群空等五个小时,最终也没有群众交流。

12月1日,网友爆料坚决要求垃圾焚烧的广州市副秘书长吕志毅和垃圾焚烧利益集团存在密切关联:他的儿子和弟弟都在垃圾焚烧厂供职。

吕志毅回应说“这是胡说八道”。

12月2日,网友质疑四位环评专家身份:为做垃圾焚烧生意。

12月10日,番禺区表示,暂缓“垃圾发电厂”项目选址及建设工作,并启动选址全民讨论。

三大疑问1.根据《番禺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的选址意见书》,建设单位必须在一年有效期内领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但番禺区市政园林局直到2009年4月才获得国土部门批准的土地预审报告。

关于番禺垃圾焚烧厂选址事件的分析

关于番禺垃圾焚烧厂选址事件的分析

关于番禺垃圾焚烧厂选址事件的分析敬爱的党组织:我是番禺人,从小生活在番禺.垃圾焚烧厂事件始于番禺区政府宣布垃圾焚烧厂定于番禺区大石街会江村兴建. 此事引起了市民的巨大反响. 市民普遍反映垃圾焚烧厂的建设会有害于附近居民的健康,并对附近的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

以下是关于此垃圾焚烧发电厂的一系列报道。

2010年1月,为回应民众质疑,广州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以“广州垃圾处理,政府问计于民”为主题的公众意见网络征询活动。

2010年2月底,广州邀请全国32名权威专家做客广州就垃圾处理方式面向社会公开讨论,经过两天讨论定稿并形成《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专家咨询意见书》。

2011年3月7日,广州市长万庆良在城管大会上透露,为了缓解“垃圾围城”危机,广州会加快建设兴丰填埋场六区、李坑焚烧发电二厂,完成兴丰填埋二场、番禺焚烧发电厂和南沙焚烧发电厂前期工作,确保这些项目在2014年前建成投产。

2011年3月23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2011年4月12日,番禺公布广受关注的垃圾焚烧厂5个备选厂址。

在我看来,政府为这垃圾焚烧厂所做的事情,既有恰当之处,也有可以有所改善的地方。

恰当之处表现在:政府愿意听从民意,问计于民,在市民提出反对意见之时暂缓了焚烧厂的建设工程,并就垃圾厂的选址向广大群众征询意见。

这体现了政府有尊重民意,体恤民情的心.但是,仅有这份心是不足的,政府在这方面的行动还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市民的要求.在大众一致反对焚烧垃圾的怒声中,政府出台了一套”三选一”方案---垃圾焚烧、垃圾填埋、垃圾堆肥。

但是,民众并不认为政府的“处理方式的意见征集”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民众要达到的目的不是“暂缓”,而是“反烧”。

另一方面,政府在推行垃圾分类的过程中更显有点办事能力不足。

广州的垃圾分类至今,即使是在多个先行实施垃圾分类的街道以及推广区域都没有做好准备,不少试点小区垃圾桶配置不到位,很多市民甚至是环卫工人对垃圾分类的操作不大清楚,个别部门似乎也没有做好准备,显得有些仓促。

论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_以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为个案

论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_以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为个案
廖智德广东商学院法学院2008级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究中心民意调查的显示在对1550例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地周边环境及民众生活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从2004年确定地址2006年通过审批2009年开始征地5年中没有情况通报没
2 0 10 年 5 月(上)
・政法论坛・
论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
——以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为个案
参考文献: [1]刘峰, 舒绍福. 中外行政决策体制比较. 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2008. [2]王锡锌编. 公众参与和中国新公共运动的兴起.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8. [3]王锡锌编. 行政过程中公众参与的制度实践.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8.
第一, 确定目标阶段的公众参与。 这个阶段的公众参与属于 直接的、 事前的参与。行政机关在确定目标时, 必须要做到目标 信息的充分收集。其中, 民意的调查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环。一个 真实的民意调查可以反映公众的基本意见, 从而为行政决策的其 他步骤奠定民意的基础。如果调查显示公民对该决策持否定的 意见较多时, 行政机关就要思考是否需要调整目标, 以迎合公众 的需求。 在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事件中, 根据广东省省情调查研 究中心民意调查的显示, 在对 1550 例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地周 边民众的抽样中,知道该项目的达到 100%,表示反对的高达 97.1%。说明这个项目是不受公众欢迎的。 第二, 拟定方案阶段中的公众参与。 拟定方案就是要在一系 列的备选方案中, 选出一个最终的方案。 方案的选择涉及到两大 方面的问题, 一是技术的问题, 该问题有专家负责论证; 另一个就 是价值的问题, 这就要经过公众的认可, 听证会就是这样的一个 最适合、 最常用的认可方式。 由于行政决策一般都会涉及到公众 整体性利益或部分公民的群体利益, 在方案的选择上, 必须要考 虑到各个方面的利益, 那么就需要有一个供各个利益团体相互交 流和对话的平台。这个平台就是听证会。在听证会上, 参与者将 自身对行政决策方案的意见表达出来, 期望能够通过听证会寻求 自身利益被行政决策所吸收, 即都是从自身角度出发来对行政决 策做出评论。在番禺垃圾焚烧发电站事件中, 据报道, 这一对周 边环境及民众生活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 2004 年确定地 从 址、 2006 年通过审批、 2009 年开始征地, 年中没有情况通报, 5 没 有经过一次听证, 这种将公众蒙在鼓里的做法, 事实上就是漠视 公众对于利益的抉择。 第三, 确定方案阶段中的公众参与。 方案的确定要经过充分 的论证, 政府并不是万能的, 同样存在不可克服的缺陷, 一旦决策 涉及到一些专业知识时, 必须要有相应专家的参与。一方面, 从 上文的分析可以得知, 专家也是属于广义的 “公众” 的内涵, 也可 以说是公众参与的一部分。另一方面, 在我国, 专家是由行政机 关指定的, 专家论证最主要的就是涉及决策的事实问题, 专家所 做的就是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对行政决策的技术性和科学性做出 论证。所以,公众可以通过质疑等必要的方式来实践公众的参 与, 即监督这些专家是否保持必要的中立地位, 这种监督从专家 的产生一直到专家论证的结束。 在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事件中, 就体现了公众监督的力量。政府请来的几位专家, 都被网民 “人 肉搜索” 出还身兼 “商家” 的身份。 与这个项目有利益关联的嫌疑 的专家, 其作出的论证到底有多大的说服力?他们能够保证其立 场的中立吗?种种问题导致公众对该决策的科学性产生了质疑。 第四, 实施阶段中的公众参与。行政决策进入实施阶段, 大 规模的、 直接的公众参与就基本退出舞台, 但公众仍然需要其他 的方式来监督行政决策的执行情况,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这样 的一种方式。 人民代表制度是一种代议制民主, 是一种间接的民 主。 在这个阶段中, 主要是通过人大代表与政府进行有效的沟通 与协商,来达到对行政决策的有效监督。但这些都是表面的情 况, 问题的实质仍然需要公众的有效参与。 须知人大代表是由广 大的选民投票产生的, 其代表的利益就是广大选民的利益。 人大 代表是否充分地代表、 反映和维护选民的利益?都需要经过选民 的长期监督。从这个意义上讲, 实施阶段仍然需要公众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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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番禺暂缓垃圾焚烧项目启动全民讨论
2009-12-11 03:26:16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北京)跟贴13 条手机看新闻
人民日报12月11日报道12月10日,广州市番禺区表示,暂缓“垃圾发电厂”项目选址及建设工作,并启动有关垃圾处理设施选址的全民讨论。

近期广受关注的广州番禺“兴建垃圾焚烧发电厂”风波终于暂告一段落。

番禺区接受居民和专家的建议,着手推进“垃圾分类”和垃圾减排,以破解“垃圾围城”困局。

选址工作推迟到2011年1月后进行,重点听取三类人群意见
12月10日下午,广州市番禺区主要领导与居民代表围坐一桌,针对近日闹得沸沸扬扬的“兴建垃圾焚烧发电厂”事件进行了坦诚的对话。

番禺区表示,鉴于居民对兴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不同意见,番禺区决定在广泛征求民意、科学调研的基础上,重新修编垃圾处理的系统规划,暂缓“垃圾发电厂”项目选址及建设工作。

据介绍,今后番禺区在建设新的垃圾处理设施方面,将重点听取三类人群意见:一类是规划、国土、环保等政府部门,一类是专家学者,一类是市民代表的意见。

据了解,选址工作将推迟到2011年1月后进行。

初步的设想是:政府与居民选定垃圾处理设施的类型后,选出若干个点,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估计整个选址过程要到2012年底才能完成。

此外,番禺垃圾处理的标准也不再是环卫部门“说了算”。

对于不少市民担心的项目运行过程中的管理问题,具体到每一个步骤如何监测,都将深入进行讨论研究。

很多居民担心,政府会不会以“全区投票”的方式决定选址问题。

对此,番禺区委书记谭应华说,“全区投票”不能真正体现选址地大多数人的意见,因此并不可行。

他说,在“垃圾焚烧发电厂”问题上,番禺区要积极动员“全民参与”,垃圾处理设施必须是真正得到大多数人拥护才能开工。

政府的表态及工作安排得到了与会的居民代表的支持。

接受居民和专家的建议,着手推进“垃圾分类”和垃圾减排
在过去长达一个多月的垃圾处理问题的讨论中,有学者和市民提出,“垃圾分类”和垃圾减量是目前政府应该推进的工作。

如果将“垃圾分类”和垃圾减量的工作做好了,“垃圾围城”的压力将得到极大的缓解。

对此,番禺区接受居民和专家的建议,立即着手推进“垃圾分类”和垃圾减排工作,首先将选择洛浦街海龙湾小区、桥南街华景新城小区和市桥实验小学等试点,增设垃圾分类设备和器材,落实末端处理设施,并进行广泛的社会动员,以此逐步扩大垃圾分类的收集范围,在全区范围内建立完善垃圾分类处理机制与流程。

此外,番禺区将试验推广使用厨房垃圾粉碎机等餐厨设备,分流餐厨垃圾。

有居民代表提出,厨房垃圾粉碎机等餐厨设备目前售价达3000多元,价格太高。

番禺区表示,他们可以通过与厂家合作的方式,让企业通过增加销量来大幅度降低价格,如果厨房垃圾粉碎机售价降到数百元,番禺就可普及这类设备了。

还有参加座谈会的代表说,如果“垃圾分类”和垃圾减排做得好,达到预期效果,“垃圾围城”可以缓解5年时间,但应切实防止垃圾分类回收行动因配套措施不完善变成“纸上谈兵”,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同时,政府将建立垃圾减排奖励机制,进一步规范垃圾回收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的数量。

政府与居民双方共同寻找相对合适的垃圾处理方式
在过去的10年时间里,广州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翻了一番,目前,全市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已高达12000多吨。

由于受容量所限,预计广州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将于2011年填满封场,番禺日处理1200吨的火烧岗生活垃圾填埋场也将于2012年填满封场。

如果不尽快兴建新的垃圾处理设施,再过两年,广州就要出现“垃圾围城”的窘境。

“我们从头开始,发动全体番禺居民展开大讨论,集民意、深论证。

”谭应华说,新建垃圾处理设施,原本是一个“民心工程”,既然现在有这么多反对意见,就应该考虑重新修编垃圾处理的系统规划,并与居民进行充分的沟通和探讨,双方共同寻找相对合适的垃圾处理方式。

新闻背景
近期,广州市选址番禺区大石街会江村,准备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消息传出,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丽江花园、广州碧桂园、海龙湾等众多楼盘小区居民发起了反对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活动。

这些社区的居民对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污染表示出极大的担心,认为垃圾焚烧将产生致癌物质二恶英,强烈要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迁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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