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规定合同GF-1999-0201-通用条款(精确排版)
建设工程施工规定合同GF-1999-0201-通用条款(精确排版)

发包人编号承包人编号备案编号鉴证编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中华人民某某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某某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某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印编制说明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某某国合同法》、《中华人民某某国建筑法》、《中华人民某某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借鉴国际通用的FIDIC条件和有关省市的经验,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X》,对现行的施工合同〔GF-1999-0201〕文本做局部修订而形成。
本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局部组成。
《协议书》作为合同文本的第一局部,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合同内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相互承诺履行合同而签署的协议。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制订,同时考虑了工程施工中的惯例和管理的通常做法,具有较强的普遍性和通用性,是通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施工的根底性合同条款。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约定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与承包人通过招标投标的工程应当依据中标价订立合同。
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在承包方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的根底上,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订立合同。
本合同文本条款的标题和旁注只起提示作用,不视为合同条款组成局部。
依据《中华人民某某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本合同签订后发包和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当事人应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
第二局部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与合同文件1 词语定义词语定义如下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与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通用条款)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通用条款)1. 合同方1.1 委托人:[请在此处填写委托人的名称/公司名称]1.2 承包人:[请在此处填写承包人的名称/公司名称]2. 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确保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并明确双方的权责义务。
3. 施工范围3.1 工程名称:[请在此处填写工程的名称]3.2 工程地点:[请在此处填写工程的具体地址]3.3 工程内容:[请在此处详细描述工程的具体内容] 4. 工期4.1 开工日期:[请在此处填写工程的开始日期]4.2 竣工日期:[请在此处填写工程的完成日期] 5. 工程价款5.1 总价款:[请在此处填写工程的总价款金额]5.2 付款方式:[请在此处描述付款方式和时间节点]6. 合同变更6.1 变更申请:[请在此处描述变更申请的具体流程和条件]6.2 变更费用:[请在此处详细说明变更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7. 材料与设备7.1 材料供应:[请在此处描述材料供应的安排和责任方]7.2 设备配备:[请在此处描述设备配备的要求和责任方]8. 保证金8.1 委托方保证金:[请在此处填写委托方保证金的金额和支付方式]8.2 承包方保证金:[请在此处填写承包方保证金的金额和支付方式] 9. 合同解除9.1 解除条件:[请在此处描述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9.2 解除后责任:[请在此处描述合同解除后各方的责任和权益] 10. 争议解决10.1 协商解决:[请在此处描述争议解决的协商程序和方式]10.2 仲裁解决:[请在此处描述争议解决的仲裁程序和方式]以上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的通用条款,具体条款内容请参阅正式合同文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1. 合同概述本合同是由甲方(施工单位)与乙方(业主)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为GF-1999-0201。
2. 合同背景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并规范甲、乙双方之间的权益和责任,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本合同。
3. 合同条款3.1 工程描述根据乙方要求,甲方将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对位于X地区的建设工程进行施工。
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结构施工、设备安装等。
3.2 工程进度甲方将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施工队伍和资源,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乙方将配合提供必要的工程信息和协助甲方进行施工。
3.3 工程质量甲方承诺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
甲方将组织相关质量检验,并及时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
3.4 工程费用乙方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节点,向甲方支付工程款项。
工程款项包括工程材料购置费、施工人工费、设备租赁费等。
3.5 变更和索赔如需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变更协议。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进度延误或产生额外费用,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3.6 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按照合同金额的10%计算。
4. 合同生效和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共同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合同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终止。
5. 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 其他1. 本合同内容不得转让或转让给第三方;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或签订补充协议;3. 本合同采用中文书写,以中文内容为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合同编号: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证意见:经办人:签证机关(章)年月日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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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通用条款(精确排版)一、总则1.1 劳动法律双方应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双方委托人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1.2 合同书面形式该合同书面形式应由委托人和承包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二、保证金2.1 保证金比例在工程承包签订之前,承包人须缴纳建设工程总价款5%的保证金。
2.2 保证金用途保证金作为承包人履行该项目时的证明,如承包人未履行合同规定的规定,将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2.3 保证金退还承包人在项目完结并经委托人验收达到了合同规定的标准后,保证金应当及时退还。
三、工作范围3.1 工作内容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规定,完成工程的建设、安装、调试等一系列施工任务,并按照标准规定完成建设工程。
3.2 工程期限该工程项目建设期限为1年。
届时,承包人应按照合同要求提前预警。
3.3 工程材料承包人应负责采购和使用符合标准的工程材料。
如发现材料不符合工程要求,应立即更换。
3.4 交付时间承包人应在协议签订之后的1年内,按合同规定的交付时间完成建筑物的基本主体结构和内部装修。
四、工程变更4.1 工程变更条件如果双方有不同意见,可以根据合同条款提供更改意见。
所有更改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对方,并双方加盖公章。
4.2 工程变更影响如工程变更后对于合同规定的预算有负面影响,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进行协商和确定预算。
五、工程验收5.1 工程验收的标准由委托方工程监理机构负责完成的工程验收,验收时按照设计要求,合理检验工程原件与策划文件,确保工程概念和设计一致。
5.2 工程质量如果验收工程损失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则由承包人负责更换材料,修补工程损失,直至达到验收合格标准为止。
六、违约责任6.1 违约责任双方如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工程协议规定的标准完成协议,则需对违约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6.2 违约处理如发生违约,双方应妥善处理,并在协商一致下解决有关争议。
如果最终不能达成解决方案,则可以就有关争议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合同编号: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天。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发包方):[甲方全称]乙方(承包方):[乙方全称]鉴于甲方拟建设[工程名称]工程,并接受了乙方对该项目的投标,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工程的施工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具体地点]3. 工程内容:[具体施工内容]4. 工程规模:[工程规模描述]5. 工程质量标准:[具体质量标准]第二条合同价款1. 合同总价:[具体金额]2. 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3. 付款时间:[具体付款时间点]第三条工程期限1. 开工日期:[具体日期]2. 竣工日期:[具体日期]3. 工期:[具体工期]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权利与义务:- 负责提供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
- 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 协调施工现场的相关工作。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施工。
- 保证工程质量符合约定标准。
-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程变更1. 任何工程变更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工程变更导致的工期和费用调整,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执行。
第六条工程验收1.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
2. 甲方应在收到竣工报告后[具体天数]天内组织验收。
3.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
第七条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违约责任的具体条款应根据违约情况和损失程度协商确定。
第八条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约定的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仲裁或诉讼。
第九条其他约定[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其他必要条款]第二部分合同附件1. 施工图纸2. 技术规范3. 工程量清单4. 其他相关文件第三部分签字盖章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签订日期:1999年2月1日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实际合同应根据具体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具体协商结果来制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一条合同的签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就本次建设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协议,签订本施工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3.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4.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5. 施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6. 施工进度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工程款项1. 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2. 施工进度款及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3. 完工结算款及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4. 工程质保金及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施工要求1. 施工单位资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2. 施工工艺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3. 施工期间的安全与质量控制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4. 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5. 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的使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项,应承担违约责任:(1)逾期支付违约金:按照欠款金额的0.05%每天计算;(2)乙方有权中止施工并要求甲方支付全部工程款项。
2. 若乙方未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1)逾期完工违约金:按照逾期天数和工程造价的比例计算;(2)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和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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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编号承包人编号备案编号鉴证编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中华人民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印编制说明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借鉴国际通用的FIDIC条件和有关省市的经验,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对现行的施工合同(GF-1999-0201)文本做部分修订而形成。
本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
《协议书》作为合同文本的第一部分,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合同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相互承诺履行合同而签署的协议。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制订,同时考虑了工程施工中的惯例和管理的通常做法,具有较强的普遍性和通用性,是通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的基础性合同条款。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约定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与承包人通过招标投标的工程应当依据中标价订立合同。
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在承包方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的基础上,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订立合同。
本合同文本条款的标题和旁注只起提示作用,不视为合同条款组成部分。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本合同签订后发包和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容的其他协议。
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当事人应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 词语定义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全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放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合同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和发包人认可的具有分包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设计人: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7 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工程监理并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8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人委派的具有相应监理资质证书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并取得相应资格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合同的代表。
1.10造价工程师:是指经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书,并经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1.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2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围的工程。
1.13单项工程:指本工程围,合同约定或能单独发挥效益的某一独立的单项工程。
1.14分包工程:指在本合同中经发包人认可,由承包人分包的承包工程中非主体结构的专业工程和劳务作业。
1.15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本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的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6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围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和缺陷保修责任的款项。
1.17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8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9工期: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从开工日期至竣工日期的天数。
1.20开工日期: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1竣工日期: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围工程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22实际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承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的日期。
1.23实际工期:指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从开工日期至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
1.24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25工程量清单:是指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1.26书面形式:指合同书、协议、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容的形式。
1.27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不责任。
1.28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9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0小时或天:本合同中约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约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天始计算。
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
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 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组成及解文件及解释如下: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招标工程);(4)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预算书(适用非招标工程);(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工程师做 2.2 当合同文件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情况如下,由发包人承包出解释人协商解决。
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
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40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法规语言文字 3.1 本合同文件适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如专用条款约定适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适用法律 3.2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
需要明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由双方在和法规专用条款中约定。
4 适用标准、规适用标准 4.1 本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的要求。
及规发、承包根据标准、规的适用围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在专用条示中约定选用的标准、规名称。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
国没有 4.2 国没有相应标准、规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相应标准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规准、规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明示国外标准、规名称,并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费用承担 4.3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 图纸图纸的提 5.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套数和日期,向承包人提供图纸。
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供和使用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提供给第三人。
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要求 5.2 发包人对工程有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要求和期限,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在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
图纸提供 5.3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承包人应向工程师发出通知,提出所需的图纸、需要的时间延误和理由,说明由于图纸提供延误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因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致使调整工程施工计划,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或)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承包人未 5.4 如果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是因为承包人未能提交合同约定应由其提交的图纸或提提交图纸供有误所致,承包人无权要求发包人赔偿损失、顺延工期。
补充图纸 5.5 发包人或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满足本工程的正确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复所需技术资料的补充图纸和技术资料,承包人应予执行。
6 通知致承包人 6.1 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一切通知或指令均应发送或派专人送达承包人在本合同专用的通知条款中指定的地址。
致发包人 6.2 承包人发给发包人或工程师的一切通知均应发送或派专人送达发包人或工程师在本合同专的通知用条款中指定的地址。
二、工程管理人员7 工程师工程师的 7.1 实施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开工前将委托监理人的名称、监理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确定及更换式通知承包人。
总监理工程师的、职务、职权应在专用条款写明。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职务、职权应在专用条款写明。
发包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指令必须通过工程师发出。
发包人如需更换工程师,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通知承包人。
工程师职 7.2 工程师应当按合同的约定行使职权。
除合同明确说明外,工程师无权修改合同,亦无权免权除承包人在合同的任何职责和义务。
工程师在履行和行其职权时,其任何行为或遗漏,不免除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任何职责和义务。
工程师职 7.3 发包人代表与总监理工程师职权不得相互交叉。
工程师行使下列权利时,应先取得发包人权的限制的批准:(1)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2)向设计人或承包人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误工期;(3)对本工程任何形式、数量、质量、价款和容上的变动;(4)对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职责和义务进行减轻或者免除;(5)提出或批准索赔;(6)签发工程款支付人凭证;(7)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应取得发包人批准的其他权利。
但是,当工程师行使上述需经发包人批准的权利时,应当视为发包人已予批准。
紧急情况 7.4 当工程师认为出现了危及人身安全、财产威胁和立即影响工程安危的紧急情况,且不可能时工程师在事前把情况报告给发包人时,在不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职责和义务的情况下,的权利工程师可先行行使7.3款中的权利,并应在事后24小时向发包人做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