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机构信息变更证明
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系统及备案流程介绍

目 录CONCENTS备案系统主要流程分为用户注册、备案认证、备案申请和备案公示四个环节,其中用户注册、备案认证和备案申请主要由备案机构自主完成,待系统和人工审核后,系统将公示备案成功的名单。
系统各个环节均有短信提示,请在用户注册环节准确填报备案专员的手机号,防止因信息接收不畅导致备案效率降低。
用户注册备案认证备案申请备案公示备案通过用户注册备案认证备案认证 机审/ 人工抽检备案申请备案申请 机审/ 人工抽检备案公示 审核/复核备案回执 生成备案系统机构端主要包括:备案认证、备案申请、备案公示、备案回执、备案信息变更、重新备案申请、异议申请、取消备案、从业人员信息维护、进度查询中心、备案评分查询、重大事项报告、评级信息报送、特约商户信息报送15个功能点。
用户体系(机构/从业人员)备案认证备案申请备案公示备案回执备案信息变更重新备案申请异议申请取消备案从业人员信息维护进度查询中心备案评分查询待办事宜重大事项报告评级信息特约商户信息报送机构端核心功能实名认证系统外包机构登记及风险信息共享系统收单外包机构评级系统特约商户信息管理系统1、“姓名”:输入负责备案工作的专员姓名2、“手机号”:输入未在备案系统注册过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备案进度相关通知及验证码;3、输入8-16位、包含英文及数字的登录密码;4、“确认密码”:再次输入密码,注意区分大小写;机构端用户单位备案用户备案管理员普通用户个人登记用户备案申请所需填写信息分类总分机构及合作机构信息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备案工作专办员及业务信息其他备案信息基本信息股权信息机构证件信息机构经营信息!若总、分机构分别与同一家收单机构合作,均需在系统中对应填报!。
注意!01020304合作机构名称合作机构证件类型(下拉框选择)合作合作机构类型(下拉框选择)机构证件编号合作机构合作地域(下拉框选择)首先选择是否为电子协议电子协议:需要下载打印后加盖外包机构公章上传纸质协议:首末页单独上传(出于保护商业秘密等因素考虑,无需上传合作协议其他部分)业务合作内容(下拉框选择)合作开始时间合作结束时间备案专员同时作为日后同协会沟通业务的桥梁和纽带,非常重要!(备案成功后可修改)备案预览-提交后,系统会开启OCR系统识别接口对提交的证照资料进行系统审核,调取组织机构代码中心、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登记及风险信息共享系统、收单外包服务机构评级系统等数据对部分备案信息进行校验。
【最新文档】分支机构证明文件-优秀word范文 (4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分支机构证明文件篇一:分支机构证明分支机构证明(总、分机构全部省内)南京市建邺地方税务局:我公司未在江苏省外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分公司为我公司(二级/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由我公司在(国税或地税局名称)汇总申报缴纳。
特此证明!单位名称(盖章):日期: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盖章):日期:篇二:二级分支机构证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X]156号) )规定:建筑企业所属二级或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包括与项目部性质相同的工程指挥部、合同段等,下同)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汇总纳税企业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且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机构。
总机构只设二级分支机构的,按照国税发〔201X〕28号文件规定: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其中25%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或退库。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X年第57号)规定:“第三十条 201X年底之前已成立的汇总纳税企业,201X年起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的征管部门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部门一致;201X年起新增汇总纳税企业,其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管理部门也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一致。
”总机构应及时将其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报送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并向其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及时出具有效证明(支持证明的材料包括总机构拨款证明、总分机构协议或合同、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等)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二级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分支机构证明(总、分机构全部省内)地方税务局:我公司未在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分公司为我公司(二级/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由我公司在(国税或地税局名称)汇总申报缴纳。
【热荐】公司变更函怎么写

【热荐】公司变更函怎么写我们知道公司是可以进行名称的变更的,而这个时候为了防止出现一些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同时也为了能够让交易伙伴都知道自己已经更改了名称,往往会写一份公司变更函。
那么这个公司变更函怎么写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公司名称变更后,需要写一份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以告知公司的合作伙伴,这样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一、公司名称变更说明由于公司发展需要,现将“XXXX公司”名称从20XX年XX月XX日变更登记为“XXXX 公司”。
二、公司业务说明公司更名后,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届时原公司的所有业务由名称变更后新名称公司统一经营,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三、公司的其他说明即日起,公司所有对内及对外文件、资料、开据发票,账号,税号等全部使用新公司名称。
格式如下:公司更名通知函致:__________有限公司由于会司发展需要,“XXXX公司”名称从20XX年XX月XX日变更登记为“XXXX公司”,届时原公司“XXXX公司”的____业务由XXXX有限公司统一经营,原公司鉴订的合同继续有效。
即日起,公司所有对内及对外文件、资料、开据发票,账号,税号等全部使用新公司名称。
公司更名后,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因公司名称变更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献意!衷心感谢您一贯的支持和关怀,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和您保持愉快的合作关系,并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特此通知!公司名称:XXXXXXX公司日期:20XX年XX月XX日公司进行名称、法人等的变更,并不是必须要求要写一份变更函的,写这个变更函的目的是为了告知公司的合作伙伴,这样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咨询。
总分机构所得税政策及业务操作分析资料

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政策及业务操作培训一、几个基本概念:(一)分公司与总公司分公司:持非法人营业执照(负责人执照),无独立资产,营业成果直接并入总公司子公司:持法人营业执照(负责人执照),独立资产,营业成果通过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形式间接并入母公司2、跨地区属性的判断:先判定总公司——以总公司与其区划跨度最大的分支机构之间的地域关系判定再判定分公司——跨地区属性与总公司保持一致例:甲公司总机构位于昆明西山区,在昆明盘龙区设有分公司A,在大理设有分公司B,在贵阳设有分公司C,则分公司A的跨地区属性为?跨省二、总分机构管理模式(一)管理模式变化08年前,以“独立核算”标准区分分支机构是否就地纳税08年起,法人所得税制度(二)总分机构管理方式分类中央固定收入企业:税款由总机构统一汇总缴纳,二级分支机构就地申报(实际利润)但不就地缴纳税款,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经营成果并入二级分支申报(例外:中石油、中石化的分支机构按50%就地预缴)跨省总分机构:“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即总机构按“三因素”权重统一计算分配比例,二级分支机构按分配比例就地申报和缴纳(包括月/季度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经营成果并入二级分支计算、申报跨地州总分机构:有财政分配比例:“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即总机构按“三因素”权重统一计算分配比例,分支机构按分配比例就地申报和缴纳(包括月/季度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经营成果并入二级分支计算、申报无财政分配比例:总机构统一汇总计算缴纳,分支机构不就地缴纳税款跨县区总分机构:总机构统一汇总计算缴纳,分支机构不就地申报和缴纳税款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项目部按实际经营收入的0.2%就地预缴,总机构统一汇算清缴三、中央固定收入企业的总分机构管理范围:(截至2014年1月1日)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云南省分行(我局所管均为二级分支)石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销售分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石油分公司(我局所管为二级分支)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我局所管为二级分支)邮政:云南省邮政公司(我局所管为总机构),昆明市邮政局(我局所管为二级分支),各地州邮政局(二级分支)云南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我局所管为总机构),云南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我局所管为二级分支),云南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邮件处理中心(我局所管为二级分支),云南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我局所管为二级分支)、云南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各地州公司(二级分支)铁路:我局目前暂无相关法规:不适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管理办法》(2012年57号公告)石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211号)邮政:《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云南省邮政公司等企业所属二级及二级以下分支机构名单及相关问题的公告》(省局2013年第13号公告)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250号)其余比照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号)主要涉税事宜:1、总机构和各级分支机构分别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2、确认中央固定收入企业身份、层级提供相关文件依据以便税收管理员确认身份、层级3、进行纳税申报二级分支机构:月(季)度申报:填报《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第1-9行(而非第31-32行),据实反映本级(包括以下)分支机构的收入、成本、利润等,不产生应补退税额(例外:中石油、中石化的分支机构按50%就地预缴)年度申报:填报《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的第1-25行(而非《2013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第31、32行),据实反映本级(包括以下)分支机构的收入、成本、利润等,不产生应补退税额(例外:中石油、中石化的分支机构按50%就地预缴)总机构:正常填报《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和《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据实反映本部及下级所有分支机构的收入、成本、利润等,统一汇总缴纳税款,税款为中央收入,全额上缴中央国库4、资产损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除应按专项申报和清单申报的有关规定,各自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外,各分支机构同时还应上报其上一级机构;上一级机构对所属各分支机构上报的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企业在发生法定事项变更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以便更新登记信息。
其中,企业名称
变更是一项重要的法定事项变更,因此需要办理变更证明手续。
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是企业在完成名称变更登记后,由有关主管部门
出具的证明文件。
该证明文件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首先,证明文件的抬头应明确列明企业的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注册号,以及变更后的新名称。
这样可以确保证明文件的准确性和
权威性。
其次,证明文件需要说明变更名称的原因,可以是企业发展需要、
经营范围调整等。
企业在进行名称变更时,通常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以证实名称变更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再次,证明文件应包括变更名称的具体时间,以及变更登记的承办
机构和承办人员的信息。
这样可以使证明文件更具可追溯性和综合性。
最后,证明文件需要加盖有关主管部门的公章,并由主管部门负责
人亲笔签字确认,确保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是企业在进行名称变更后的重要法定凭证,对企
业的经营活动和商务往来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在进行名称变更时,务
必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获得名称变更证明,以确保企业的合法
合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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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分支机构证明文件篇一:分支机构证明分支机构证明(总、分机构全部省内)南京市建邺地方税务局:我公司未在江苏省外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分公司为我公司(二级/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由我公司在(国税或地税局名称)汇总申报缴纳。
特此证明!单位名称(盖章):日期: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盖章):日期:篇二:二级分支机构证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X]156号) )规定:建筑企业所属二级或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包括与项目部性质相同的工程指挥部、合同段等,下同)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汇总纳税企业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且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机构。
总机构只设二级分支机构的,按照国税发〔201X〕28号文件规定: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其中25%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或退库。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X年第57号)规定:“第三十条 201X年底之前已成立的汇总纳税企业,201X年起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的征管部门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部门一致;201X年起新增汇总纳税企业,其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管理部门也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一致。
”总机构应及时将其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报送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并向其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及时出具有效证明(支持证明的材料包括总机构拨款证明、总分机构协议或合同、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等)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二级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分支机构证明(总、分机构全部省内)地方税务局:我公司未在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分公司为我公司(二级/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由我公司在(国税或地税局名称)汇总申报缴纳。
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操作手册

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操作手册(纳税人端)温馨提示:1.新办纳税人是指未在税务机关完成登记信息采集或已在税务机关完成登记信息采集但尚未办理税(费)种认定等事项的纳税人。
2.“套餐式”服务申请人必须是已完成实名认证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者办税员其中一员;个体工商户新办“套餐式”服务的申请人必须是已实名认证的业主。
在“一照一码登记信息确认”(或“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确认”)审核通过之后,此申请人自动绑定企业,另外两员需按照实名认证流程绑定。
3.如办理银行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未能上传银行开户相关证明材料或账户账号开立证明原件(电子版),应准备上述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如办理票种核定业务,请在“套餐式”服务审核通过后,携带单位公章和发票专用章至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确认;如已申购税控设备,请在“套餐式”服务审核通过后,携带税控设备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控设备初始发行。
4.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办理期限为两个工作日(包括当日),是指从纳税人成功提交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申请到所有子事项在税务机关受理完成的时间。
企业(个体工商户)完成工商登记,到申请新办套餐服务前的时间不算在办理时限内,两个工作日不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待补正资料、领取文书、到第三方服务公司购买防伪税控设备、发行防伪税控设备的时间。
5.个体工商户暂不支持通过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单位纳税人每月最后三个工作日不允许通过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申请为一般纳税人。
6.为顺利发行您的税控设备,请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的实名认证。
具体操作: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用户注册和实名认证流程:(一)注册登录1.扫描二维码下载广东税务APP 或进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申请人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进入注册界面进行身份注册。
2.按照页面提示设置用户名和密码,并勾选同意电子税务局用户协议注册。
3.注册成功后,输入设置的用户名密码,点击登录,进入电子税务局。
总分机构变更备案流程

总分机构变更备案流程一、啥是总分机构变更备案呀。
总分机构变更备案呢,就是当总公司或者分公司的一些重要信息发生改变的时候,得跟相关部门报备一下的这么个事儿。
比如说总公司换了地址啦,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变了之类的情况。
这就像是你换了新发型,得跟好朋友们说一声一样,让相关部门也知道公司的新情况。
二、变更备案前的准备。
变更备案之前呀,可得把东西都准备好。
这就像出门旅行要收拾好行李一样重要呢。
1. 相关文件的收集。
要把涉及到变更内容的文件都找出来。
如果是地址变更,就得有新地址的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明啥的。
要是经营范围变了,那就得有相关的业务许可证明或者是内部决议文件。
这些文件就像是我们玩游戏的装备一样,没有可不行哦。
2. 填写申请表。
还有那个申请表呀,得好好填。
表格上的每一项都要写清楚,可不能马虎。
就像我们写作业一样,认真对待才能不出错。
如果有不确定的地方,就打电话问问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他们可都是很热心的呢。
三、备案的提交。
东西都准备好了,就可以提交备案啦。
1. 提交方式。
一般可以线上提交或者线下提交。
线上提交呢,就比较方便啦,坐在电脑前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就行。
不过要注意网络环境,可别提交到一半掉线了。
线下提交呢,就得带上所有的材料跑到相关部门的办公地点去。
这时候要穿得得体一点,给工作人员留个好印象哦。
2. 审核时间。
提交之后呀,就等着审核啦。
这个审核时间可长可短呢。
有时候可能很快就审核通过了,有时候可能会因为材料有点小问题需要补充或者修改,就会慢一些。
这时候不要着急,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去做就好啦。
就像我们排队买东西,有时候前面的人办理事情慢一点,我们就耐心等一等。
四、备案后的注意事项。
备案通过之后,也还有些事情要注意哦。
1. 资料留存。
要把所有跟变更备案有关的资料都好好保存起来。
说不定以后还会用到呢。
这就像我们小时候收集的小卡片一样,要放在一个安全的地方。
2. 相关系统信息更新。
如果有涉及到一些系统信息的更新,要及时去查看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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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总分支机构信息变更证明
填表单位(公章):
填表时间:
所属区县
分支机构名称
地址
开办时间
停办时间
纳税人识别号
是否确定为纳税申报点
企业信息变更说明
变更地主管税务机关意见
市局处室意见
下列打“√”为门店变化情况:
1、所列门店为企业新增分支机构□
2、所列门店为企业新减分支机构□
3、所列门店为跨区县地址变化□
:(公章)
年月日
说明:本表一式四份,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一份,跨区连锁经营门点所属主管税务机关一份,市税务局一份,企业留存一份。
4、所列门店为纳税识别号变化□
5、所列门店为申报店调整变化□
财务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经核实,下列打“√”情况变化属实。
1、所列门店为企业新增分支机构□
2、所列门店为企业新减分支机构□
3、所列门店为地址变化□
4、所列门店为纳税识别号变化□
5、所列门店为申Biblioteka 店调整变化□6、其他□(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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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经研究,请表内所列机构按照《重庆市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