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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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履行与交付义务

合同的履行与交付义务

合同的履行与交付义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为了明确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履行与交付义务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本文将就合同的履行与交付义务展开论述。

一、履行义务履行义务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履行其应尽的权利义务。

在合同履行中,履行义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履行期限:合同一般规定了履行的期限,当事人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履行义务。

如果没有约定期限,则根据合同性质和交易习惯确定合理的履行时间。

2.履行方式:合同约定了履行的方式,当事人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履行义务。

例如,货物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交付货物的方式,当事人应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交付。

3.履行内容:合同约定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履行义务的内容应符合合同约定。

例如,租赁合同约定了租金支付的金额和时间,当事人应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4.履行地点:合同约定了履行的地点,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在约定地点履行义务。

如果没有约定地点,则根据合同性质和交易习惯确定合理的履行地点。

二、交付义务交付义务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将合同标的物或提供合同服务的行为。

在合同交付过程中,交付义务的要点如下:1.交付标的物: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应按照约定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应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

交付的标的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2.交付时间:合同约定了交付的时间,当事人应按照约定的时间进行交付。

如果没有约定时间,则根据合同性质和交易习惯确定合理的交付时间。

3.交付地点:合同约定了交付的地点,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在约定地点进行交付。

如果没有约定地点,则根据合同性质和交易习惯确定合理的交付地点。

4.交付方式:合同约定了交付的方式,当事人应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交付。

例如,货物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交付货物的方式,当事人应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交付。

三、履行与交付义务的重要性履行与交付义务是合同的核心内容,对于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1.保障合同权益: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与交付义务,可以保障其合同权益得到有效实现。

合同的重要意义

合同的重要意义

合同的重要意义摘要:一、引言二、合同的定义和作用1.明确双方权利义务2.保障交易公平性3.降低纠纷风险三、合同的重要意义1.维护双方合法权益2.促进社会信用体系构建3.推动经济健康发展四、合同管理的建议1.完善合同条款2.注重合同履行3.提高合同法律意识五、结论正文:一、引言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书,在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从古至今,合同在各种交易、合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合同的重要意义,以及如何加强合同管理,以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的定义和作用1.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依法订立的,约定各方在特定条件下履行一定义务,享有相应权利的法律文件。

通过合同,各方可以将双方的权益明确下来,有利于避免纠纷,确保交易顺利进行。

2.保障交易公平性合同作为一种法律约束力,可以确保交易双方的权益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得到保障。

尤其在商业活动中,合同可以帮助当事人规避风险,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降低纠纷风险签订合同有助于减少纠纷发生的可能性。

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合同可以作为解决问题的依据。

通过合同条款的约定,可以有效降低纠纷风险,为双方提供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案。

三、合同的重要意义1.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合同是保障当事人权益的重要手段。

签订合同有利于明确各方责任,确保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2.促进社会信用体系构建合同履行是评价当事人信用的重要依据。

诚信履行合同,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信用等级,从而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

3.推动经济健康发展合同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制度。

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有助于规范经济活动,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从而推动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合同管理的建议1.完善合同条款签订合同时,务必详细、明确地规定各方权利义务。

避免使用模糊、歧义的表述,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

2.注重合同履行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合同履行的概述

合同履行的概述

合同履行的概述一、合同履行的涵义、特征1、合同履行的涵义: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完成各自的义务,完全实现各自合同权利的过程和结果。

注意,合同履行的前提是合同的有效,合同无效则履行亦无效。

2、合同履行的法律特征:(1)它是当事人实现合同内容的行为(2)是一个行为的过程(3)是合同效力的具体体现合同履行的原则一、实际履行原则实际履行是指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标的履行合同义务。

就是说,合同的标的是什么,当事人就应当履行什么,不能任意用其他标的代替。

在合同法中,实际履行通常有两种含义:一是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不得任意以其他标的代替;二是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时,也不得以承担违约责任来代替合同的履行,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实际履行的例外:1、迟延履行,标的物交付对权利人已无意义;2、标的物为特定物已灭失;3、法律或合同已有特别规定。

二、适当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

因此, 适当履行原则又称为正确履行或全面履行原。

我国《合同法》第 60 条规定: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这是适当履行原则在法律上的表述。

根据适当履行原则,当事人除按合同的标的履行外, 还应按照合同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履行合同。

适当履行原则要求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 履行合同的各种要素,如履行标的、履行主体、履行期限、履行地点等都应当是正确的或者适当的。

当事人是否适当履行了合同, 是决定当事人是否承担违约责任的界限。

三、协助履行原则如前所述,合同的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不仅应履行自己的义务,而且还应当协助对方履行义务。

履行虽然是债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 但因债权与债务是相互对应的, 因此, 债务人在履行义务时, 就需要债权人予以协助。

如果只有债务人履行债务, 而没有债权人的接受履行,则合同的履行目的就难以达到。

合同履约检查的意义

合同履约检查的意义

合同履约检查的意义
合同履约检查的意义
一、双方的基本信息
合同履约检查的意义是为了明确合同各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营业执照等信息,以便双方能够及时准确地联系和沟通。

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
合同履约检查的意义还在于明确合同各方的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以确保各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能够依据合法权益进行协商和保障。

三、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合同履约检查的意义还在于明确各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遵守的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合同的合法合规性,避免合同违法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

四、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
合同履约检查的意义还在于明确各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力和义务,以便合同各方在遇到分歧和问题时能够依据合同条款合法维权和解决。

五、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合同履约检查的意义还在于明确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避免因合同条款模糊、不明确或不符合法律规定而导致的合同纠纷和法律风险。

合同履行的名词解释

合同履行的名词解释

合同履行的名词解释合同履行是指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按照合同的内容和要求,履行自己在合同中所承担的义务,实现合同目标的过程和结果。

合同履行是商业活动和经济交往中的重要环节,对维护市场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自愿达成协议,保障双方的平等地位,并且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按照公平原则行事,始终保持诚实信用的态度。

只有当事人共同遵守合同条款,才能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合同履行的内容包括履行义务的品质、履行方式、交货时间、履行地点等。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品质要求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商品或服务,确保合同的实现目标。

同时,履行方式应当符合合同的约定,确保履行过程的合规性和顺利进行。

另外,交货时间和履行地点也是合同履行中需要注意的要素,确保按时交付和履行地点的准确性。

合同履行的方式有多种形式,包括人工履行、物质交付、支付货款等。

人工履行是指当事人亲自履行合同义务,例如提供劳务、传授知识等。

物质交付是指当事人向对方提供货物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完成履行义务,例如交付商品、提供设备等。

支付货款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对方支付货款,完成付款义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保持良好的商业道德。

如果出现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另一方可以依法采取相应的合法措施维护自身权益,例如要求履行、请求解除合同、要求赔偿等。

同时,合同履行过程中还需要注意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

法律法规是对合同履行提供的基本保障,当事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合同的约定则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根据约定履行合同。

总之,合同履行是商业活动中的关键环节,对维护市场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合同履行需要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保持诚实信用的态度,同时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实现合同目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的繁荣与发展。

合同的意义是什么

合同的意义是什么

合同的意义是什么
合同在商业和法律领域中具有重要意义。

它是一种法律文件,
规定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约束双方按照约定的内容和
方式履行合同。

合同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约束力和保障性,合同是法律的约束力,一旦签订并生效,
双方都必须按照合同的内容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将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的存在和履行能够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合同交易的安全和可靠性。

2. 确定权利和义务,合同明确规定了双方当事人在交易中的权
利和义务,包括交易的对象、数量、质量、价格、交付方式、履行
期限等内容,为双方提供了明确的交易框架和依据。

合同的签订能
够减少交易中的不确定性,降低交易风险。

3. 保障合法权益,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意见的证明,能
够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合
同可以作为法律依据,用于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解决纠纷。

4. 规范交易行为,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件,规范了交易双方的
行为,约束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交易活动。

合同的存在能够促使双方遵守合同条款,维护交易秩序,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

总之,合同在商业和法律领域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不仅是交易的依据和保障,也是规范交易行为的重要工具,能够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事实合同履行参照原合同条款

事实合同履行参照原合同条款

事实合同履行参照原合同条款摘要:一、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1.依法履行2.诚实信用3.公平公正二、参照原合同条款的具体实施1.合同条款的解释2.合同条款的变更与补充3.合同条款的适用与执行三、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1.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2.违约责任的承担3.解决争议的方式与途径四、合同履行对双方当事人的意义1.保障权益2.规范行为3.促进合作与发展正文:合同是民事活动中不可或缺的法律文件,对于保障双方当事人的权益、规范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合同的履行是实现合同目的的关键环节,因此,合同的履行应当严格按照原合同条款进行。

一、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合同的履行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依法履行,即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履行;诚实信用,即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如实履行合同义务;公平公正,即合同的履行过程应当公平、公正,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损害对方当事人的权益。

二、参照原合同条款的具体实施合同的履行需要参照原合同条款进行,具体包括以下方面:合同条款的解释,即在履行过程中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应当以合同签订时的意愿为准,遵循合同条款的文义解释和整体解释原则;合同条款的变更与补充,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原合同条款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应当遵循公平、自愿、合法的原则;合同条款的适用与执行,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三、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问题,如履行过程中的争议、违约责任的承担等。

对于这些问题,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进行解决,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合同履行对双方当事人的意义合同的履行对于双方当事人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合同的履行可以保障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使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其次,合同的履行可以规范双方当事人的行为,促使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

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意义范文

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意义范文

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意义范文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意义一、引言合同是商业和法律交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双方之间的权益和责任。

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起着关键作用。

本文将探讨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的意义,并介绍其具体内容。

二、合同管理制度的意义1. 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合同管理制度规范了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流程,有效减少合同风险,为企业防范和化解风险提供支持。

2. 保障合同权益:合同管理制度明确了各方在合同中的权益和义务,规范了权益的保障和维护机制,确保各方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3. 提升业务执行效率:合同管理制度规范了组织内合同审批、签订、履行等流程,减少了沟通和协调成本,提高了业务执行效率。

4. 提高企业形象和信誉度: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可以体现企业的规范化和专业化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的信誉度和竞争力。

三、合同管理流程的意义1. 签订阶段:(1)明确签约对象和签约主体;(2)明确合同的权益和义务;(3)确定合同期限和效力;(4)明确合同的签订流程和审批程序。

2. 履行阶段:(1)明确合同履行的责任和义务;(2)建立履行监督机制,确保各方履行合同;(3)定期评估合同履行情况,及时调整进度和资源。

3. 变更阶段:(1)确立变更流程和审批机制;(2)明确变更的条件和限制;(3)及时通知和协商受影响方,达成一致意见。

4. 解除阶段:(1)明确解除的条件和程序;(2)协助解除双方进行合同违约责任的判定;(3)保证解除后的权益和义务得到妥善处理。

四、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1. 合同管理的组织和职责:(1)明确合同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2)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合同管理职责。

2. 合同的管理流程:(1)明确合同的起草、审批、签订、归档等流程;(2)明确各个环节的审批权限和责任。

3. 合同管理的工具和系统:(1)建立合同管理数据库和文件档案;(2)使用合同管理软件和工具,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4. 合同管理的培训和考核:(1)组织合同管理的培训和教育;(2)建立合同管理绩效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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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的概念合同的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

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

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

执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一般情况下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

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一般情况下都表现为当事人的积极行为,如执行合同规定的交付,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等。

但在特殊情况下,消极的不作为也是合同的履行,如保密义务的执行即是。

执行合同的义务,按合同订立的要求,须是全部合同义务都应执行,这是合同的完全履行。

但是,合同义务的执行有时间上的先后顺序,允许一项一项地执行,这是合同的部分履行;合同存在的客观环境不同,有可能合同的部分义务无法执行,这是合同的不履行;合同当事人的主观认识并非一致,实际中有的当事人不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这也是合同的不履行。

对于合同履行的概念,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均规定为完成合同的行为,或当事人实现合同内容的行为。

从合同成立的目的来看,任何当事人订立合同,都是为了能够实现合同的内容。

而合同内容的实现,有赖于合同义务的执行。

当合同规定的义务被执行时,就是合同当事人正在履行合同;当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都被执行完毕时,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也就得以实现,合同也就因目的实现而消灭。

因此,合同的履行是合同目的实现的根本条件,也是合同关系消灭的最正常的原因。

由此可见,合同的履行是合同制度的中心内容,是合同法及其他一切制度的最终归宿或延伸。

[编辑]合同履行的内容1.合同履行是当事人的履约行为。

由于合同的类型不同,履行的表现形式也不尽一致。

但任何合同的履行,都必须有当事人的履约行为,这是合同债权得以实现的一般条件,也是债权与所有权在实现方式上的基本区别。

合同的履行通常表现为义务人的作为,由于合同大多是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一般均须为一定的积极作为,以实现对方的权利。

但在极少数情况下,合同的履行也表现为义务人的不作为。

无论是作为还是不作为,都是义务人的履约行为。

2.合同履行是当事人全面、正确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

履行合同,就其本质而言,是指合同的全部履行。

只有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全面、正确地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才能使合同债权得以实现,也才使合同法律关系归于消灭。

因而,当事人全面、正确地完成合同义务,是对当事人履约行为的基本要求。

只完成合同规定的部分义务,就是没有完全履行;任何一方或双方均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则属于完全没有履行。

无论是完全没有履行,或是没有完全履行,均与合同履行的要求相悖,当事人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合同履行是当事人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过程。

当事人完成合同义务的整个行为过程,不仅包括当事人的依约交付行为,而且还应包括当事人为完成最终交付行为所实施的一系列准备行为。

尽管在通常情况下,准备行为并非合同义务,但绝不能因此得出准备行为不是合同履行行为的结论。

准备行为是最终履行行为的基础或前提,甚至可以说没有准备行为即没有最终的履行行为。

合同的履行是一个过程,这其中包括执行合同义务的准备、具体合同义务的执行、义务执行的善后等。

在这一过程中,具体合同义务的执行是合同履行的核心内容,传统意义上的合同履行,指的就是这一阶段的合同履行。

然而,为执行合同义务所作的准备和义务执行完毕后的善后义务,固然不是合同规定的义务,但因其与第二阶段意义上的合同履行具有密切的联系,也是合同履行的内容。

这同时也是现代合同法发展的趋势所在。

[编辑]合同履行的过程具体合同义务的执行是要进行必要的准备的,没有必要的准备行为,往往就无法执行合同的具体义务。

现代合同法的发展已充分注意到准备行为在合同履行中的地位,并赋予合同当事人中止合同的权利。

理论上通常将这一表述称为英美法上的先期违约制度,但其从另一方面却表明了立法者对合同履行的动态过程的重视。

因此,执行合同义务的准备行为,也是合同履行制度的当然内容,了解合同履行制度,不能忽视这一阶段。

合同的履行过程就是由以上三个阶段组成的,这三个阶段中任一行为的发生,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

合同的履行制度,就是规范在这三个阶段中有关合同当事人行为的制度。

它应包括合同履行在法律效力上的总体要求,确保合同履行的一般法律制度,合同履行中的具体规则等等。

具体表现为:合同履行的保全制度、合同履行的规则、合同履行中的抗辩等,由此构成我国合同法完整的合同履行制度。

我国合同法是将合同履行单独作为一章的,这主要是强调合同履行制度的重要性,更有利于人们重视合同的履行。

同时,也承认合同的履行是合同终止的最主要、最正常的原因。

合同的履行就是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是一个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每一个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结合在一起,构成了合同的履行的完整过程,这是合同的完全履行。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合同的履行与合同的完全履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履行强调的是行为的过程,完全履行强调的是行为的结果。

虽然,法律对合同履行的要求是完全履行,但我们却不能把对履行的要求当作履行本身,因为,合同的部分履行也是合同的履行。

[编辑]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履行的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所有种类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一般准则。

根据我国合同立法及司法实践,合同的履行除应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外,还应遵循以下合同履行的特有原则,即适当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原则和情势变更原则。

以下就这些合同履行的特有原则加以介绍。

一、适当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依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主体在适当的期限、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第一,履行主体适当。

即当事人必须亲自履行合同义务或接受履行,不得擅自转让合同义务或合同权利让其他人代为履行或接受履行。

第二,履行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适当。

即当事人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履行义务,而且还应依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来给付标的物。

第三,履行期限适当。

即当事人必须依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来履行合同,债务人不得迟延履行,债权人不得迟延受领;如果合同未约定履行时间,则双方当事人可随时提出或要求履行,但必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四,履行地点适当。

即当事人必须严格依照合同约定的地点来履行合同。

第五,履行方式适当。

履行方式包括标的物的履行方式以及价款或酬金的履行方式,当事人必须严格依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履行合同。

二、协作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互助合作共同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

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不仅仅是债务人一方的事情,债务人实施给付,需要债权人积极配合受领给付,才能达到合同目的。

由于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债务人比债权人更多地应受诚实信用、适当履行等原则的约束,协作履行往往是对债权人的要求。

协作履行原则也是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履行方面的具体体现。

协作履行原则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第一,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时,债权人应适当受领给付。

第二,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时,债权人应创造必要条件、提供方便。

第三,债务人因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债权人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自负其责。

三、经济合理原则经济合理原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讲求经济效益,以最少的成本取得最佳的合同效益。

在市场经济社会中,交易主体都是理性地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主体,因此,如何以最少的履约成本完成交易过程,一直都是合同当事人所追求的目标。

由此,交易主体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应遵守经济合理原则是必然的要求。

该原则一直为我国的立法所认可,如《纺织品、针织品、服装购销合同暂行办法》规定,供需双方应商定选择最快、最合理的运输方法。

四、情势变更原则所谓情势,是指合同成立后出现的不可预见的情况,即“影响及于社会全体或局部之情势,并不考虑原来法律行为成立时,‘为其基础或环境之情势’”。

所谓变更,是指“合同赖以成立的环境或基础发生异常变动。

”我国学者一般认为,变更指的是构成合同基础的情势发生根本的变化。

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履行之前,如果出现某种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原因的客观变化会直接影响合同履行结果时,若仍然要求当事人按原来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往往会给一方当事人造成显失公平的结果,这时,法律允许当事人变更或解除合同而免除违约责任的承担。

这种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情势发生变化的法律规定,就是情势变更原则。

情势变更原则实质上是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履行中的具体运用,其目的在于消除合同因情势变更所产生的不公平后果。

自上世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战争的破坏,战后物价暴涨,通货膨胀十分严重。

为了解决战前订立的合同在战后的纠纷,各国学者特别是德国学者借鉴历史上的“情势不变条款”理论,提出了情势变更原则,并经法院采为裁判的理由,直接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经过长期的发展,这一原则已成为当代合同法中的一个极富特色的法律原则,为各国法所普遍采用。

我国法律虽然没有规定情势变更原则,但在司法实践中,这一原则已为司法裁判所采用。

因此,情势变更原则,既是合同变更或解除的一个法定原因,更是解决合同履行中情势发生变化的一项具体规则。

[编辑]合同履行的规则对于依法生效的合同而言,在其履行期限届满以后,债务人应当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和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实施履行行为。

债务人在履行的过程中,应当遵守一些合同履行的基本规则。

一、履行主体合同履行主体不仅包括债务人,也包括债权人。

因为,合同全面适当地履行的实现,不仅主要依赖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同时还要依赖于债权人受领履行的行为。

因此,合同履行的主体是指债务人和债权人。

除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性质上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履行的债务以外,履行也可以由债务人的代理人进行,但是代理只有在履行行为是法律行为时方可适用。

同样,在上述情况下,债权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代为受领。

此外,必须注意的是,在某些情况下,合同也可以由第三人代替履行,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或者符合合同的性质,第三人也是正确的履行主体。

不过,由第三人代替履行时,该第三人并不取得合同当事人的地位,第三人仅仅只是居于债务人的履行辅助人的地位。

二、履行标的合同的标的是合同债务人必须实施的特定行为,是合同的核心内容,是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所在。

合同标的不同,合同的类型也就不同。

如果当事人不按照合同的标的履行合同,合同利益就无法实现。

因此,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标的履行合同就成为了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规则。

合同标的的质量和数量是衡量合同标的的基本指标,因此,按照合同标的履行合同,在标的的质量和数量上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履行。

如果合同对标的的质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协议不成的,按照合同的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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