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供电综合自动化设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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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电网自动化系统及设备定版管理规定

江苏电网自动化系统及设备定版管理规定

江苏电网自动化系统及设备定版管理规定一、引言江苏电网是江苏省主要的供电系统,为了保证电网正常运行,提高电力系统运维效率和质量,对江苏电网自动化系统及设备进行定版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江苏电网自动化系统及设备的定版管理工作,确保系统及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二、定义和缩写•定版:指定制定版本并进行记录的过程。

•自动化系统:指江苏电网中用于监控、控制和管理电力系统的自动化设备和软件系统。

•设备:指江苏电网中的各类物理设备,如变电设备、开关设备、以及与自动化系统相连的服务器、终端设备等。

三、定版管理流程3.1 确定定版责任人江苏电网应指定一名专门负责自动化系统及设备定版管理的责任人,负责制定和执行定版管理规定,并对定版流程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估。

3.2 确定定版周期根据江苏电网自动化系统及设备的特性和运维需求,确定定版的周期。

一般建议定版周期为每年一次,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

3.3 收集和分析需求在每个定版周期开始前,通过与各级运维人员和系统使用人员的沟通,认真收集各方对自动化系统及设备改进的需求和建议,并进行分析和评估。

3.4 制定定版计划根据需求分析结果,制定定版计划,包括定版的具体内容、时间安排和人员指派等。

确保定版工作有序进行,并尽量减少对电网正常运行的影响。

3.5 定版实施按照定版计划进行实施,包括系统升级、设备更换等。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保证操作规范、安全可控,并及时记录相关操作和改动。

3.6 定版评估定版实施完成后,及时对定版的效果进行评估。

包括系统运行状况、安全性和效率等方面。

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改进和调整。

四、定版管理要求4.1 定版记录对每次定版进行准确的记录,包括定版日期、内容、人员和相关操作等。

定版记录应保存在可靠的存储介质中,便于随时查阅和溯源。

4.2 定版验证在定版完成后,进行相应的验证工作,确保系统运行稳定、设备互联正常。

验证结果应记录并及时报告相关责任人。

4.3 定版回滚在定版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或出现故障,需要及时回滚到前一版本。

供电设备日常管理制度

供电设备日常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作用为保障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和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提高供电设备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供电设备的日常管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供电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变电站、配电室、配电线路、电力变压器、电力电缆、开关设备、保护装置等。

三、管理职责1. 供电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2.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供电设备的日常管理。

3. 供电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供电设备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操作程序。

四、供电设备日常管理内容1. 安全运行工作制度(1)供电设备操作人员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上岗证,方可上岗作业。

(2)供电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供电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3)值班人员应密切留意供电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4)定期对供电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完好。

2. 设备预防性试验管理(1)对新安装、改造的供电设备,必须进行交接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2)对运行中的供电设备,应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检查设备的绝缘性能、导线接头质量及电气保护装置动作的可靠性。

3. 设备巡检制度(1)值班人员应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间对供电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2)巡检内容包括:设备外观、运行状态、温度、声音、气味等。

4.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1)供电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设备运行状况,制定维修保养计划。

(2)维修保养工作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维修保养质量。

(3)维修保养记录应详细记录设备名称、维修保养内容、时间、责任人等信息。

5. 应急预案制度(1)制定供电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流程和责任人。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处理能力。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供电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供电设备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供电公司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设备设施的管理,确保设备设施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提高供电服务质量,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设备设施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输电线路、变电设备、配电设备、自动化设备、通讯设备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设备设施管理工作,确保设备设施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第五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设施的全过程管理,包括规划、设计、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更新改造等。

第六条运行部门负责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第七条维护部门负责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所辖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

第三章设备设施管理内容第九条设备设施规划与设计: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制定设备设施发展规划,合理设计设备设施。

第十条设备设施采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设备设施采购,确保设备设施质量。

第十一条设备设施安装与调试: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设备设施安装,确保设备设施安装质量。

第十二条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加强设备设施运行监控,确保设备设施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第十三条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定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计划,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设备设施检修:根据设备设施运行状况,制定检修计划,确保设备设施及时修复。

第十五条设备设施更新改造:根据设备设施运行状况和公司发展需要,制定更新改造计划,提高设备设施性能。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设备设施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十八条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规程(5篇)

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规程(5篇)

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供电质量和安全,提高供电可靠性,保障用户用电需求,根据《电力法》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适用于所有供电单位,包括发电厂、变电站、配电站和用户用电设施。

第三条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应遵循安全、可靠、高效的原则,加强隐患排查和事故预防,提高供电服务水平。

第四条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应根据工作任务和需求,进行合理的承载和调度,确保各设备设施正常运转。

第五条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应注重技术更新,推动设备设施的现代化,提高供电业务的自动化水平。

第二章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计划第六条供电单位应按照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计划,明确各设备设施的运行任务和目标。

第七条供电单位应根据用户用电需求和供电负荷情况,合理调配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计划,确保供电负荷和设备设施的匹配度。

第八条供电单位应加强设备设施的巡检和维护,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预防故障的发生。

第九条供电单位应加强与用户的联系,了解用户用电需求和反馈意见,根据需求和反馈,及时调整设备设施的运行计划。

第十条供电单位应建立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台帐,记录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和维护记录,及时更新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

第三章供配电设备设施维护管理第十一条供配电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的原则,加强巡视、巡检和定期检修。

第十二条供电单位应定期对供配电设备设施进行巡视和巡检,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和修复,预防设备设施故障。

第十三条供电单位应根据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和使用年限,制定定期检修计划,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大修和检修。

第十四条供电单位应建立设备设施维修库,储备常用的维修材料和设备,确保设备设施维修的及时性。

第十五条供电单位应建立设备设施故障报修制度,用户及时报修设备设施故障,供电单位应及时响应和处理。

第四章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第十六条供配电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应加强,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供电公司供电设备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供电设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供电公司供电设备的管理,确保供电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提高供电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供电设备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2.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供电设备管理制度,持续改进供电设备管理水平。

3. 责任到人,奖罚分明。

明确供电设备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奖罚分明,提高员工责任心。

4. 依法依规,规范操作。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供电设备操作流程,确保供电设备安全运行。

三、管理职责1. 供电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供电设备的管理、维护、检修和更新改造工作。

2. 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各自职责,确保供电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

四、供电设备管理内容1. 供电设备选购与验收(1)选购2000元以上或重要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提出可行性报告,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报生产技术部。

(2)新设备购置到公司后,由检修、使用部门会同物资供应公司、档案信息中心(重要生产设备由生产技术部专工参加)一起开箱,对设备进行外观检查或按制造厂家检验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2. 供电设备运行维护(1)严格执行设备检修有关标准和规程以及文明生产管理规定。

(2)操作人员在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中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3)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处理。

3. 供电设备检修与更新改造(1)根据设备年度检修计划,进行设备检修和更新改造。

(2)对检修后的设备进行验收,确保设备性能达到要求。

4. 供电设备档案管理(1)建立健全供电设备档案,包括设备技术资料、操作规程、检修记录等。

(2)对设备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归档,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五、奖罚1. 对在供电设备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供电局配电自动化的运维管理分析

供电局配电自动化的运维管理分析

供电局配电自动化的运维管理分析引言概述: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供电局配电自动化系统在电力行业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然而,为了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供电局需要进行有效的运维管理。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分析供电局配电自动化的运维管理,包括设备维护、故障处理、数据分析和安全管理。

一、设备维护1.1 定期巡检:供电局应定期对配电自动化设备进行巡检,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性能表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1.2 清洁保养:设备在长期运行过程中会积累灰尘和杂质,供电局需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保养,确保设备的散热和通风效果良好。

1.3 预防性维护:供电局可以根据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历史数据,制定预防性维护计划,提前进行设备的维护和更换,降低设备故障率。

二、故障处理2.1 快速响应:供电局需要建立故障处理机制,一旦发生设备故障,能够迅速响应并派遣维修人员进行处理,以减少故障对供电系统的影响。

2.2 故障分析:在故障处理过程中,供电局应进行详细的故障分析,找出故障的原因和根源,以避免类似故障再次发生。

2.3 故障记录和报告:供电局应对每一次故障进行记录和报告,包括故障的发生时间、处理过程和结果,以便于后续的故障分析和改进。

三、数据分析3.1 数据采集和存储:供电局应建立完善的数据采集和存储系统,及时采集和保存配电自动化系统的运行数据,为后续的数据分析提供支持。

3.2 数据清洗和处理:采集到的数据可能存在噪声和异常值,供电局需要进行数据清洗和处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3 数据分析和优化:通过对配电自动化系统的数据进行分析,供电局可以发现系统的潜在问题和改进空间,进一步优化系统的运行效率和稳定性。

四、安全管理4.1 系统安全防护:供电局应加强对配电自动化系统的安全防护,采取措施防止系统被非法入侵、病毒攻击等安全威胁。

4.2 数据备份和恢复:供电局需要定期对配电自动化系统的数据进行备份,并建立完善的数据恢复机制,以防止数据丢失和系统崩溃。

用电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用电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用电设备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用电设备的管理,确保用电安全,提高用电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的用电设备管理工作。

第三条用电设备管理是指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测、维护、维修、更新、更新并对其合理使用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用电设备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和本单位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成立用电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用电设备的管理及检测。

第六条本单位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规章制度要求执行。

第七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八条本规章制度由本单位主管领导审定,经全体员工审议通过后开始执行。

第九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用电设备管理委员会。

第二章用电设备管理的组织体系第十条设立用电设备管理委员会,由本单位主管领导担任主任,由工程部、维修部、安全监督部、财务部、技术部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用电设备的管理及检测。

第十一条用电设备管理委员会设立管理员,由工程部门负责。

第十二条用电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用电设备的管理制度、检测标准和维修方案。

第十三条各部门应当按照用电设备管理委员会的要求,配合做好用电设备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用电设备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开会,总结用电设备管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用电设备管理中的问题。

第十五条用电设备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测,确保用电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章用电设备管理的具体要求第十六条用电设备检测应当每月进行一次,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十七条用电设备维护应当每季度进行一次,对用电设备进行清洁和保养,延长用电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十八条用电设备维修应当按照标准程序进行,由专业的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保证维修质量。

第十九条用电设备更新应当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进行,及时对旧的用电设备进行更新,确保用电设备安全可靠。

第二十条用电设备的使用应当按照技术要求进行,不得随意更改用电设备参数或使用方法。

第四章用电设备管理的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设立用电设备监督检查小组,由负责人员担任组长,对用电设备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供电设备的管理制度

公司供电设备的管理制度

公司供电设备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公司供电系统稳定、安全、经济和环保地运行,根据国家有关电力设施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公司设立专门的供电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供电设备的管理工作。

2. 供电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检查、维护和更新供电设备,确保其良好运行状态。

3.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供电设备配置和接线方式。

三、操作规程1. 所有供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 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应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开机操作。

3. 紧急停电或突发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按照规定程序迅速处理。

四、维护保养1. 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和厂家建议,制定详细的维护保养计划。

2. 定期对供电设备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和防腐等保养工作。

3. 对于老化、损坏的设备应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防止事故发生。

五、安全监督1. 加强对供电设备的安全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安全隐患。

2.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响应。

六、环境保护1. 优化供电系统设计,降低能耗,减少环境污染。

2. 废旧电器设备应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回收处理,禁止任意丢弃。

3. 推广使用节能型和环保型供电设备,提升绿色能源利用率。

七、监督检查1. 公司应定期组织对供电设备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供电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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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公司供电综合自动化设备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程》、《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规程》、《铁路电力管理规则》、《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某某集团、某某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某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合用于某某公司供电综合自动化设备的管理、运行、维护、升级改造等。

第三条本规程中供电自动化设备包括牵引变电所、配电所、分区所 (开闭所) 等综合监控系统及供电二次安全防护系统等自动化设备。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生产技术部负责监督、考核此规定的实施情况,必要时对此规定进行修改;
第五条维修监测中心负责供电综合自动化设备管理、运行、维护等工作,生产技术部负责相关技术管理、设备升级改造等工作。

第六条试验检测中心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和相关规程,负责对供电综合自动化设备进行定检。

第七条维修监测中心应制订相应的供电综合自动化运维管理规定,内容包括:值班和交接班、机房管理、设备和功能投退管理、安全管理、缺陷管理、设备故障处理、应急预案等,并建立相应运维管理记录。

第八条变配电工区负责保障自动化系统相关设备正常工作所需条件,保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对系统运行指标负责;负责组织对二次系统突发事故及安全隐患的处理。

负责各站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缺陷处理等维护、配合试验检测中心完成定检工作;负责保证自动化系统所属设备的工作状态的良好,性能的稳定,对系统各项运行指标负责;定期与调度主站核对自动化系统数据,保证采集数据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定期与调度主站核对信息,检测远动通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远动信息正确传送。

第三章运行管理
第九条供电综合自动化设备应严格按照设备生产厂家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上的要求进行使用和操作。

各变电所内应配齐各项综自设备、保护装置说明书。

第十条操作系统运行规定
综合自动化监控系统只能进行操作使用,不得进行与监控、操作无关的事;
综合自动化监控系统操作普通不得解锁操作,确需解锁时,
必须经当值调度员或者生产负责人允许;
严禁在监控系统死机时断电复归,以防程序丢失;
对于数据库的内容,运行人员只可查看,不得进行参数设置或者功能投退的操作;
严禁在 PC 机、交换机等设备上,插入第三方设备(例如: U 盘等) ,防范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电力二次系统的攻击侵害;
当计算机监控系统发生严重故障时,全站设备的监视与控制在就地进行。

限制管理员权限使用,普通操作中,尽量采用普通权限用户,仅在必要时切换至管理员账号进行操作。

及时删除多余的、过期的账户,避免共享账户的存在。

根据管理用户的角色分配权限,仅授予管理用户所需的最小权限。

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系统特权用户的权限必须分离,定期检查和调整用户访问数据库的权限。

第十一条测控保护装置的巡检:
有人值守变电所运维人员每天巡检装置,无人值守变电所在巡视时巡检装置,并做好记录。

巡检内容如下:
装置电源指示灯均应点亮;
模件指示灯应显示正确,没有异常信号;
液晶显示屏上显示的时间基本正确,电压、电流、功率及频率测量结果应正确;
装置通讯应正常。

发现装置异常,应即将处理。

必要时及时与生产厂家联系,以便尽快解决问题。

同时应及时上报供电调度,由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退出装置。

当发现装置判出的运行方式与实际运行方式不一致时,应立即向供电调度部门汇报,查明原因。

装置浮现异常情况,应严格安装装置说明书要求逐步检查,排除异常情况。

若无法排除,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反应并及时联系厂家予以解决。

第十二条综合自动化监控装置原则上每三个月进行重启复归,特殊情况下根据装置运行情况缩短重启复归时间间隔。

重启装置需经供电调度允许,重启先后做好各项记录。

第四章检修管理
第十三条供电综合自动化系统设备的检修分为计划检修、暂时检修和故障检修。

计划检修是指对其结构进行更改、软硬件升级、大修、定检以及其他不须即将进行检修的工作;
暂时检修是指对其运行中浮现的异常或者缺陷进行处理的工作;
故障检修是指对其运行中浮现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故障进行处理的工作。

第十四条变配电所供电自动化系统实行检修计划管理,年度检修计划和月度、周检修计划结合一次设备的检修计划编制,按照公司统一要求编写下一年度检修计划,同时将检修计划上报供电调度,供电调度审核和批复后执行。

第十五条供电综合自动化系统和设备的检修应由自动化变配电工区负责。

检修前应作充分准备,如图纸资料、备品备件、测试仪器、测试记录、检修工具等均应齐备,明确检修的内容和要求,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检修工作。

变配电所设备检修工作开始前,应与供电调度联系申请 ,得到审批后方可工作。

设备恢复运行后,应及时通知供电调度,并记录和报告设备处理情况,取得认可后方可离开现场。

变配电所一次设备退出运行或者处于备用、检修状态时,远动装置、测控单元、保护压板、供电调度网络设备、变配电所监控系统等均不得停电或者退出运行,有特殊情况确需停电或者退出运行时,需按规定办理设备停运申请。

第五章技术资料管理
第十六条变配电所初期自动化系统和设备需具备的技术资

1.设计单位提供已校正的设计资料:竣工原理图、竣工安装图、技术说明书、设备和电缆清册等。

2. 创造厂提供的技术资料:设备和软件的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软件备份、设备合格证明、质量检测证明、软件使用许可证和出厂试验报告等。

3.工程负责单位提供的工程资料:合同中的技术规范书、设计联络和工程协调会议记要、工厂验收报告、现场施工调试方案、调整试验报告、遥测信息准确度和遥信信息正确性及响应时间测试记录等。

第十七条变配电所运行的自动化系统和设备需具备下列图纸资料
1.设备投入试运行、正式运行、一次设备编号的信息名称的书面批准文件。

2.符合实际情况的现场安装接线图、原理图电压和电流互感器的变比和现场调试、测试记录。

3.设备的专用检验规程、相关的运行管理规定、办法。

4.更新或者技改的自动化系统设备应有经批准的技改方案
或者设备更新资料。

5.各类设备运行记录(如运行日志、现场检测记录、定检或

临检报告、技术监督文件等)。

6.设备故障、处理记录(如设备缺陷记录簿)、遥测遥信核对记录。

7.相关设计、安装单位的变更通知单和整定通知单、电压和电流互感器的变比。

8.软件资料,如程序框图、文本及说明书、软件介质及软件维护记录簿等。

9.运行资料、光盘和磁盘记录介质等应由专人管理,应保持齐全、准确,要建立技术资料目录及借阅制度。

10.变配电所调度数据网络接入设备和安全设备的 IP 地址和信息传输地址等。

向有关调度传输数据的方式、通信规约、数据序位表等参数。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
第十八条公司每月将对各维修检测的综合自动化设备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纳入五型考核。

第十九条生产技术部、站区(中心)、工区坚持长期抓好综合自动化运行管理工作,各级管理人员不定期对综合自动化设备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强化落实力度,未按规定进行的均纳入月度五型考核。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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