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图管理
地图安全管理制度

地图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地图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和保密性,规范地图数据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地图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地图行业的健康发展,制订本地图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地图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接触、使用和管理地图数据的组织和个人,包括地图生产单位、地图管理部门、地图使用单位、地图服务提供商等。
三、地图数据的分类根据地图数据的敏感程度和使用范围划分地图数据的安全性级别,分为机密级、秘密级、内部级和一般级四个级别。
1. 机密级地图数据:指国家安全、国防建设等重要领域的地图数据,使用范围较窄,需严格控制和管理。
2. 秘密级地图数据:指涉及国家行政区划、国土资源利用等重要领域的地图数据,使用范围有限,需加强保护和管理。
3. 内部级地图数据:指企事业单位内部使用的地图数据,涉及企业业务和项目进展等重要信息,需合理控制和管理。
4. 一般级地图数据:指公共服务、科研学术等领域使用的地图数据,信息共享程度高,较为开放和自由。
四、地图数据的安全管理程序1. 地图数据的采集和生产:地图生产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地图数据的采集、处理和生产工作,确保生产的地图数据质量和准确性。
2. 地图数据的存储和传输:地图数据的存储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确保数据完整性和保密性;地图数据的传输应采取加密和身份验证等措施,防止数据泄露和篡改。
3. 地图数据的使用和管理:地图使用单位应制定明确的地图数据使用规范,保障数据的合法使用和安全管理,禁止未经授权的复制、传播和修改。
4. 地图数据的更新和维护:地图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地图数据进行更新和维护,确保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及时修复数据错误和漏洞。
五、地图数据的安全保护措施1. 加强人员管理:对接触地图数据的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背景审查和安全培训,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确保数据的安全使用。
2. 加强设备管理:对存储地图数据的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保护,防止遭受病毒、攻击和损坏。
【规划办法】地图管理办法

【规划办法】地图管理办法地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图管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的编制、审核、出版和互联网地图服务以及监督检查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地图工作应当遵循维护国家主权、保障地理信息安全、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
地图的编制、审核、出版和互联网地图服务应当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图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地图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行政部门(以下称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图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地图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国家版图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
国家版图意识教育应当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使用正确表示国家版图的地图。
第六条国家鼓励编制和出版符合标准和规定的各类地图产品,支持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加快地理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地理信息深层次应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部门间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获取、处理、更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通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实现地理信息数据开放共享。
第二章地图编制第七条从事地图编制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测绘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地图编制工作。
第八条编制地图,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地图编制标准,遵守国家有关地图内容表示的规定。
地图上不得表示下列内容:(一)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二)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三)属于国家秘密的;(四)影响民族团结、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表示的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图管理,保证地图质量,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从事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的编制、审核、出版和互联网地图服务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图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图出版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有关的地图工作。
第四条地图工作应当遵循维护国家主权、保障地理信息安全、服务社会发展的原则,并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中小学应当将国家版图意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使用正确表示国家版图的地图。
第二章地图编制第六条从事地图编制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测绘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地图编制工作。
第七条编制地图,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地图编制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一)选用最新的地图资料,并及时补充或者更新;(二)正确反映各要素的地理位置、形态、名称及相互关系;(三)内容符合地图使用目的。
编制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界的世界地图、全国地图,应当完整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疆域。
第八条编制地图,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地图内容表示的规定。
地图上不得表示下列内容:(一)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二)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三)属于国家秘密的;(四)影响民族团结、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五)法律、法规禁止表示的其他有关内容。
第九条在地图上绘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界、中国历史疆界、世界各国国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的国界线标准样图绘制;(二)中国历史疆界,1840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期间的,按照中国历史疆界标准样图绘制;1840年以前的,依据有关历史资料,按照实际历史疆界绘制;(三)世界各国国界,按照世界各国间边界标准样图绘制;世界各国间的历史疆界,依据有关历史资料,按照实际历史疆界绘制。
地图管理规定

2016地图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地图管理,维护国家主权,我国出台了2016地图管理,希望大家喜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图管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制定本。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的编制、审核、出版和互联网地图服务以及监督检查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地图工作应当遵循维护国家主权、保障地理信息安全、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
地图的编制、审核、出版和互联网地图服务应当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图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地图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行政部门(以下称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图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地图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国家版图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
国家版图意识教育应当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使用正确表示国家版图的地图。
第六条国家鼓励编制和出版符合标准和规定的各类地图产品,支持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加快地理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地理信息深层次应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部门间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获取、处理、更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通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实现地理信息数据开放共享。
第二章地图编制第七条从事地图编制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测绘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地图编制工作。
第八条编制地图,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地图编制标准,遵守国家有关地图内容表示的规定。
地图上不得表示下列内容:(一)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二)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三)属于国家秘密的;(四)影响民族团结、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表示的其他内容。
第九章 数字地图管理

第九章数字地图管理图纸管理是数字化成图工作结束后将要面临的另一项重要工作。
没有一个好的管理软件就不可能更好地发挥数字化电子地图的优越性,CASS 成图系统可以使成图单位和用图单位都可以非常方便查找和显示任一测区的任一图幅。
本章的内容包括:如何建立图幅信息库、宗地图纸信息库、如何进行数字地图的查找、显示和管理。
9.1 数字地图管理概述数字地图管理使得CASS由单一的图形系统具有了信息管理功能,特别适合于中、小城市测绘部门对数字地图的管理。
数字地图的管理包括图幅信息库操作、图幅显示、图幅列表三大部分。
信息库的操作还包括插入(添加)、删除、查找、编辑等。
信息库可理解成档案室的图纸档案,信息库的操作就是给图纸建立档案;图纸显示的操作就相当于从信息库(图纸档案室)查找(显示)图纸。
9.2 图幅管理用鼠标点取“图纸管理\图幅信息操作”项,如图9-1所示。
图 9-1 图纸管理菜单1.图幅信息操作图幅信息操作是建立地名库,图形库,宗地图库的过程,对地名,图幅,宗地图的相关信息进行操作。
鼠标点取本菜单,在对话框中进行操作。
如图 9-2 所示。
(1) 地名库管理图 9-2 地名库管理添加”按扭:当您想要输入新的地名时,用鼠标单击“添加”按扭,在记录里就增加一条与最后一条记录相同的记录,然后用鼠标右键点击该记录修改成要添加的地名及左下角的 X 值和 Y 值、右下角的 X 值和 Y 值,用鼠标单击“确定”按扭将输入的地名自动记录到地名库中,如果取消操作则按“取消”按扭;②❽删除❾按扭:当您想要删除已有地名时,用鼠标选中要删除的对象,点击删除按钮,则选中的对象就被删除掉.③❽查找”按扭:当地名比较多时(为了查找的方便),在地名文本框中输入要查找的地名后单击“确定”按扭,否则单击“取消”按扭;则查找到对象以高亮显示, 否则提示未找到.图 9-3 未找到对象时的提示(2) 图形库管理鼠标点取图形库标签,在对话框中进行操作。
如图 9-4 所示。
地图 安全管理制度

地图安全管理制度一、地图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 法律依据原则。
地图安全管理制度应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地图信息的合法权益。
2. 保密原则。
地图安全管理制度应依法对地图信息进行保密管理,确保地图数据的机密性不受侵犯。
3. 责任追究原则。
地图安全管理责任应当明确,各级单位和个人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履行地图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地图信息的安全。
4. 完整性原则。
地图安全管理制度应对地图信息的采集、处理、存储和传输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地图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5. 教育培训原则。
地图安全管理制度应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地图信息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6. 技术保障原则。
地图安全管理制度应不断引入先进的安全技术手段,提高地图数据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确保地图信息不受恶意攻击和破坏。
二、地图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1. 地图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地图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是地图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包括地图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组织结构、地图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地图信息安全技术手段和设备等。
(1) 机构设置地图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应制定明确的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地图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各级单位和个人的地图信息安全管理责任。
(2) 制度规程制定地图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明确地图信息的保密等级、安全审查程序、安全使用要求等内容,规范地图信息的采集、处理、存储和传输等工作流程,确保地图数据的安全和可靠。
(3) 技术手段和设备引入先进的地图信息安全技术手段和设备,建立完善的地图信息安全管理系统,提高地图数据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防范各种安全威胁和风险。
2. 地图信息安全管理流程地图信息安全管理流程是地图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操作规范,包括地图信息的采集、处理、存储、传输和使用等环节,确保地图数据的安全和可靠。
(1) 采集流程制定明确的地图信息采集标准和程序,建立有效的地图信息采集机制,确保地图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防止虚假信息和错误信息的传播。
地图管理条例
地图管理条例地图管理条例。
《地图管理条例》为了加强地图管理。
维护国家主权。
安全和利益。
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
为经济建设。
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制定。
2015年11月11日国务院第111次常务会议通过。
2015年1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4号公布。
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文名,地图管理条例。
发布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1日。
实施时间,2016年1月1日。
当前版本,2016年。
内容解读。
现行《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发布已有20年。
地图的编制方式。
承载内容和传播手段等有许多新变化:一是地图的编制和经营多样化。
市场化。
原来各部门所属。
主要从事专题地图编制工作的测绘队伍已变为市场主体。
出版社也转企改制。
现行条例的管理体制亟须调整。
二是地理信息产业迅速发展。
手机地图。
三维地图。
街景地图等层出不穷。
广泛承载天文地理。
政经文化。
衣食住行等多种信息。
与国家安全。
经济发展及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
需要扩大调整范围。
推进公共服务。
三是近年来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
侵犯个人信息的地图违法事件时有发生。
地图错绘。
漏绘以及在互联网地图上标注涉密地理信息。
泄露用户个人信息等问题大量存在。
亟须加强安全监管。
为了切实解决上述问题。
有必要制定《地图管理条例》。
条例遵循推进地理信息规范监管和广泛应用的总要求。
坚持维护国家主权。
保障地理信息安全。
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
思路包括:一是放管结合。
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鼓励地图产品编制和出版。
推动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加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将部分地图审核权下放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测绘地信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编制标准。
加强重点环节监管。
通过地图审核。
保密技术处理。
数据安全监管等方式保障地理信息安全。
二是重点加强互联网地图管理。
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专设一章规定互联网地图服务基本制度。
加强对互联网地图服务行业的政策扶持和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4号——地图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4号——地图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5.11.26•【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4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测绘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4号《地图管理条例》已经2015年11月11日国务院第11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15年11月26日地图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图管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的编制、审核、出版和互联网地图服务以及监督检查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地图工作应当遵循维护国家主权、保障地理信息安全、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
地图的编制、审核、出版和互联网地图服务应当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图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地图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行政部门(以下称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图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地图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国家版图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
国家版图意识教育应当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使用正确表示国家版图的地图。
第六条国家鼓励编制和出版符合标准和规定的各类地图产品,支持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加快地理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地理信息深层次应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部门间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获取、处理、更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通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实现地理信息数据开放共享。
地图管理条例大全
地图管理条例大全 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管理条例 (征求意见 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图管理,保证地图质量,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从事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的编制、审核、出版和互联网地图服务以及 监督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图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图出版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 的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有关的地图工作。
第四条 地图工作应当遵循维护国家主权、保障地理信息安全、服务社会发 展的原则,并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国 家版图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 中小学应当将国家版图意 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
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使用正确表示国家版图的地图。
第二章 地图编制 第六条 从事地图编制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测绘资质证书,并在 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地图编制工作。
第七条 编制地图, 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地图编制标准, 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选用最新的地图资料,并及时补充或者更新; (二)正确反映各要素的地理位置、形态、名称及相互关系; (三)内容符合地图使用目的。
编制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界的世界地图、 全国地图,应当完整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疆域。
第八条 编制地图,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地图内容表示的规定。
地图上不得表 示下列内容:1 / 11(一)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三)属于国家秘密的; (四)影响民族团结、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法律、法规禁止表示的其他有关内容。
第九条 在地图上绘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界、 中国历史疆界、 世界各国国界, 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的国界线标准样图绘 制; (二)中国历史疆界,1840 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期间的,按照中国历 史疆界标准样图绘制;1840 年以前的,依据有关历史资料,按照实际历史疆界 绘制; (三)世界各国国界,按照世界各国间边界标准样图绘制;世界各国间的历 史疆界,依据有关历史资料,按照实际历史疆界绘制。
管理条例-地图管理条例
管理条例-地图管理条例地图管理条例。
《地图管理条例》为了加强地图管理。
维护国家主权。
安全和利益。
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
为经济建设。
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制定。
2016年11月11日国务院第111次常务会议通过。
2016年1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4号公布。
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文名,地图管理条例。
发布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1日。
实施时间,2016年1月1日。
当前版本,2016年。
内容解读。
现行《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发布已有20年。
地图的编制方式。
承载内容和传播手段等有许多新变化:一是地图的编制和经营多样化。
市场化。
原来各部门所属。
主要从事专题地图编制工作的测绘队伍已变为市场主体。
出版社也转企改制。
现行条例的管理体制亟须调整。
二是地理信息产业迅速发展。
手机地图。
三维地图。
街景地图等层出不穷。
广泛承载天文地理。
政经文化。
衣食住行等多种信息。
与国家安全。
经济发展及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
需要扩大调整范围。
推进公共服务。
三是近年来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
侵犯个人信息的地图违法事件时有发生。
地图错绘。
漏绘以及在互联网地图上标注涉密地理信息。
泄露用户个人信息等问题大量存在。
亟须加强安全监管。
为了切实解决上述问题。
有必要制定《地图管理条例》。
条例遵循“推进地理信息规范监管和广泛应用”的总要求。
坚持维护国家主权。
保障地理信息安全。
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
思路包括:一是放管结合。
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鼓励地图产品编制和出版。
推动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加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将部分地图审核权下放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测绘地信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编制标准。
加强重点环节监管。
通过地图审核。
保密技术处理。
数据安全监管等方式保障地理信息安全。
二是重点加强互联网地图管理。
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专设一章规定互联网地图服务基本制度。
加强对互联网地图服务行业的政策扶持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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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图管理
测绘法第三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编制、印刷、出版、展示、登载地图的管理,保证地图质量,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
【释义】本条是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对地图管理的规定。
一、本条第一款做出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编制、印刷、出版、展示、登载地图的管理,保证地图质量,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的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编制、印刷、出版、展示、登载地图的管理。
地图是根据特定的数学法则,将地球上的自然和社会经济现象,通过制图综合,并以符号和注记缩绘在平面或者曲面上的图像。
地图在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人民生活中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绘有完整国界线的地图是国家版图的主要表现形式,体现着一个国家的主权方面的意志和在国际社会中的政治外交立场,具有鲜明的政治性、严密的科学性和严格的法定性。
本条所称“编制地图”是指编制地图的作业过程,包括编辑准备、原图编绘和出版准备三个阶段。
“印刷地图”是指用光化学方法或电子出版技术将地图转印到纸张或其他介质上的过程。
“出版地图”是指将编制的地图作品编辑加工,经过复制向公众发行。
地图出版物包括专门的地图(集、册或幅)、地球仪图片,数字、多媒体、网络等电子地图,报纸、期刊、图书、宣传画、光盘等出版物上附有的地图插图,等等。
“展示地图”是指以地图为载体在公开场合展出或使用的地图图形。
如影视、广告、标牌、橱窗、壁画、宣传背景、票证,以及文化用品、工艺品(含工艺地球仪)、纪念品、玩具等上展示和使用的地图图形。
“地图登载”是指利用数字地图,经可视化处理,通过网络传输的屏幕地图。
如因特网上地图、车载导航地图、掌上电脑地图等。
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地图的管理,加强对地图编制、出版、展示、登载和地图产品生产、销售、出口等环节的管理,杜绝有政治问题的地图产品,打击侵权
盗版、假冒伪劣地图,规范地图市场秩序。
为了有效地依法进行地图管理,国务院应当制定具体办法。
二、本条第二款做出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的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
国家版图是表示一个国家领土疆域的地图,它应当准确地绘制一个国家国界线(包括陆地界线和海岸线)的走向,国界线的表示有严格的法定性。
本法第十六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界线的测绘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的国界线的标准样图的拟定和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绘制有我国国界线的地图编制出版前须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针对一些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不强,不少公开展示、登载,生产、销售、出口有国家版图的地图和地图产品错绘我国国界线,漏绘属于我国领土的台湾岛、南海诸岛、钓鱼岛、赤尾屿等重要岛屿或南海范围线,引起外交纠纷的情况,本条第二款规定通过加强对国家版图的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从源头和根本上杜绝有政治问题的错误的地图和地图产品。
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对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起到了重要作用。
2001年10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测绘局、工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外经贸部(现商务部)、海关总署、外交部六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意见》。
各有关主管部门围绕地图市场整顿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密切配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地图市场整顿阶段性成果。
在整顿过程中,全国共查处地图违法案件5000余件,没收各类违法地图制品150余万件。
经过集中整治,使带有政治问题的地图已基本杜绝,地图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但是“问题地图”依然存在。
为了巩固地图市场治理整顿的成果,从根本上实现地图市场的全面好转,2003年9月,国家测绘局、工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海关总署、外交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对集中整治后的日常监管提出了要求,把这项工作转入了日常监管,建立了地图市场治理整顿的长效机制。
(摘自由法律出版社出版,曹康泰、陈邦柱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