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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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各朝各代选官制度

我国古代各朝各代选官制度

我国古代各朝各代选官制度我国古代各朝各代选官制度是我国历史上重要的政治制度之一。

自古以来,中国的选官制度在不同朝代都有所变革和发展,但其核心目标始终是选聘具备才干和德行的人才来担任重要职位,以实现国家的稳定和繁荣。

古代各朝各代的选官制度可以追溯到夏朝时期,当时的选官主要依据血缘关系,国君会任命自己的亲戚或重要臣属来担任重要职务。

随着封建制度的确立,周朝实行了分封制,国君会封授诸侯以及其他有功之臣,这也成为了后来选官制度的基础。

在秦朝,始皇帝采用了严格的封建制度,他废除了世卿世禄制度,推行了官爵和赏罚相结合的选官制度。

此后,汉朝时期,刘邦设立了太守、郡守等职位,通过考试选拔官员。

汉朝的选官制度为后来的朝代提供了参考。

随着时间的推移,隋唐时期的选官制度逐渐趋于完善。

唐朝建立了科举制度,通过文、武两科的考试选拔官员,并设立了明经和明法两科。

科举制度的推行使得选拔官员的过程更加公正和透明,大大提高了政府的运行效率。

宋代以后,科举制度成为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主要形式。

宋朝实行了进士科举制度,通过殿试、会试和乡试的考试选拔官员。

同时,宋朝还设立了监察机构,对官员进行监督,以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明朝时期,科举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明朝分为三次科举,分别是乡试、会试和殿试。

而且,明朝还设立了六部制,通过六部的选拔和考核来选拔官员。

这一制度一直延续到清朝。

总的来说,我国古代各朝各代选官制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所变迁,但其基本原则是选拔人才,尤其是具备才干和德行的人才来担任重要职位。

这些选官制度的实行,为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稳定和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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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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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概况
含义 • 选官制度,是一个国家或政权选拔官吏的
实体和程序规章,又可以称作仕进制度。 它与我们今天的人事制度中公务人员录用 大体相当。 • 选官制度是与国家同步出现于人类历史舞 台。苏东坡说:“三代以上出于学,战国 至秦出于客,汉以后出于郡县吏,魏晋以 来出于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于科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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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概况
1.世官制
发展 (1)夏、商时期,“世及以为礼”,公门有公,卿
门有卿,贱有常辱,贵有常荣,赏不能劝其努力, 罚亦不能戒其怠惰。
(2)西周世官制进入鼎盛时期,紧密结合宗法制、 分封制。受封的各级封君均遵照嫡长子继承制的原 则代代相袭,占有封地,所以也就世代垄断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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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概况
1.世官制
评价
(1)使王朝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维持了正常的统治局 面。
(2)“世官制”给贵族和官吏以充分共享政权的机 会,保证了他们代代矢志效忠王朝。
(3) “世官制”将可供选择的合适人选推进了各 级统治机构中。贵族官吏因垄断教育文化而垄断 了统治经验的积累和传承,这就决定了只有贵族 官吏才可能富于统治才干,才是当官为政合适人 选。
和进士经常举行。明经考试主要考背诵,易中;进士考诗赋,须
构思,故难考。进士虽难考,但考中后容易飞黄腾达, “缙绅
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为不美” 。后来进士科独盛,士子
更是趋之若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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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概况
3.科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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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概况
1.世官制
含义 (1)“世官制”就是指世代为官,官吏都具有世袭

我国古代的四种选官制度

我国古代的四种选官制度

我国古代的四种选官制度
我国古代有许多不同的选官制度,这些制度各有特点,为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本文将介绍四种较为重要的选官制度。

第一种是乡试制度。

乡试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的第一次考试,从唐
代开始逐渐发展并成为明清两代的选拔官吏的主要途径。

乡试的参加者是
通过各地县级考试选拔出来的士人,主要考察他们的文化水平和考试成绩。

乡试的目的是为了选拔有文化素养和才干的人才,以培养能够为国家服务
的官员。

第三种是殿试制度。

殿试是科举制度中最后一次的考试,也是最高级
别的选拔考试。

殿试是在皇帝的面前进行的,目的是让皇帝亲自考察选中
的士人,以确认他们是否有资格成为朝廷官员。

殿试主要考察士人的思想
水平、忠诚度和为官的操守。

殿试采取了一系列特殊的考试形式,如作文、答辩和辨论等,以评价候选人的综合能力。

第四种是举荐制度。

举荐制度是在唐代开始出现的一种选官方式,通
过地方官或知名士人推荐他们认为有才能的人担任官职。

举荐制度可以充
分发挥士人自己的判断力和推荐能力,减少了科举制度的局限性。

举荐制
度通过各级官员之间的关系网络,推动了官员选拔的广度和深度。

这四种选官制度在我国古代的历史上非常重要,它们各自具有特点,
不仅推动了官员的选拔制度发展,也为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
了重要贡献。

这些制度的存在和发展,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政权的巩固。

古代中国选官制度

古代中国选官制度

制度 察举制
九品中正制
朝代 两汉
魏晋南北朝
选官方法 地方举荐
中正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荐
选官标准
德、才——德—— 门第族望
才——门第
科举制
隋炀帝至清朝 (1905)
自由报考
考试成绩(才)
我国古代选官制度演变的趋势:(1)、选官标准由世家门第逐渐 发展到才学,选拔方式由推选逐渐发展到公开考试;(2)、人才 选拔逐渐趋向制度化,体现出相对公平、公开、客观的原则。
1、产生原因:
①、经济条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庶族地主的经济势力也得 以增强,形成了一种社会力量,要求在政治上得到应有地位。
②、政治条件:士族势力虽然渐趋衰落,但他们由于在政治经济 上的特权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隋唐统治者加强中央集权,隋 唐统治者为了进一步抑制士族势力,削弱地主割据势力而采取科举 制,以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
3、全面认识科举制
实质:维护封建专制统治。 积极作用:A、提高官员文化素养和行政效率,促进封建社会的发 展。B、为下层人士参政提供了机会,扩大统治基础。C、促成了 普遍持久的读书风尚。D、考试体现了一定的公平公正性。 消极作用:八股取士,选拔的人多是缺乏进取精神和创造意识,阻 碍社会进步。 三种选官制度的比较:
【会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 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 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 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大臣主管殿试,并 不亲自策问。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 第一名称状元(殿元、鼎元,为科名中最高荣誉),第二名称榜眼, 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 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lú] ,一、二、 三甲统称进士。

中国古代选官演变规律

中国古代选官演变规律

中国古代选官演变规律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规律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阶段:
1. 世卿世禄制:在先秦时期,选官主要采取世卿世禄制,即根据血缘关系来选拔官员。

这种制度下,官员的职位是世袭的,后代可以继承父辈的官职。

2. 军功爵制:到了战国时期,各国纷纷变法,实行军功爵制,即根据军功的大小来选拔官员。

这种制度在秦国得到了最好的实施,商鞅变法明确规定了按军功爵制选官的制度。

3. 察举制与征辟制:汉代实行察举制和征辟制,即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同时,皇帝也可以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

4. 九品中正制:三国时期,曹丕实行了九品中正制,即根据中正官的品评来选拔官员。

中正官负责品评和他同籍的士人,包括本州和散居其他各郡的士人。

5. 科举制:隋朝开始实行科举制,通过考试选拔官员。

科举制是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一大变革,它以考试成绩作为选拔官员的主要依据,加强了皇帝在选官中的权力。

科举制一直持续到清末,对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和文化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总体来说,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规律是从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世袭制逐渐转变为以才能和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的选拔制。

这种变化反映了社会的发展和皇权集中的趋势,也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中国的选官制度

中国的选官制度

中国的选官制度选官制度是中国古代重要的典章制度之一,是中央集权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

其主要包括奴隶社会的王位世袭制、两汉的察举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和隋唐的科举制。

1. 王位世袭制从禹的儿子启开场,禅让制的惯例被破坏,从此王位世袭制代替了禅让制。

王位世袭制确实立,是一次重大的历史变革,它标志着原始社会的“天下为公〞为奴隶社会的“家天下〞所取代。

从历史开展的角度看,它是历史的进步,其根源在于生产力的开展。

2. 察举制秦朝以后,封建的选官制度有了开展。

汉武帝时建立和开展了一整套选官制度用来选拔人才,其内容包括地方察举和皇帝征召等,其中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官的最主要途径之一。

各方面人才的涌现是汉武帝时期出现鼎盛局面的重要原因。

东汉时期继续实行察举制,但前后有所变化。

初期主要依据人才在地方上的声望,称为“乡举里选〞。

中期以后,豪强地主势力开场恶性膨胀,门第族望成为选举的主要依据。

在选官制度日趋腐朽的情况下,出现了一批世代为官、把持中央或地方政权的豪门大族,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并开展起来。

后期,宦官把持用人大权,选官制度更加腐朽,出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腐朽居面。

3. 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重要选官制度。

三国时开场实行,隋唐时被废除。

东汉末年的军阀混战打破了原有的统治秩序,使汉代的察举制度无法继续实行下去。

曹操为开展自己的势力,采用“唯才是举〞的用人政策,曹丕当政时创立了九品中正制。

具体做法是:中央选择“贤有识鉴〞的官员兼任本州的中正官,察访士人,评列九品,作为官吏除授的依据;中正评定士人,家世、才能并重。

曹魏后期,尤其到了晋朝,九品中正制发生了变化,不再是选拔人才的途径。

由于中正官一职为世家大族所垄断,选官任人唯看门第家世,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等级森严的局面。

九品中正制是东汉以来世家大族开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它加速了魏晋以来士族制度的形成和开展。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及选官标准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及选官标准

一、世卿世禄制(一)开始朝代世卿世禄制始于夏、商、西周(但夏商并无明确记载)。

(二)制度内容世卿世禄制又称“世官制”,即贵族世代为官的制度,官员选拔实行“亲亲尊尊”路线。

世卿:天子或诸侯国君之下的贵族,世世代代、父死子继,连任卿相这样的高官。

世禄:官吏们世世代代、父死子继,享有所封的土地及其赋税收入。

(三)基础世卿世禄制的基础是分封制和井田制。

(四)废除商鞅变法正式废除世卿世禄制。

二、军功爵制(一)产生魏国李悝“食有劳而禄有功”;秦国商鞅正式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了秦国的军功爵制。

(二)内容秦国军功爵制分为20个等级,每一个等级都与之在战场上所杀的人数直接挂钩,即“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

(三)基础军功爵制的基础是土地私有制。

(四)盛行军功爵制盛行于战国、秦代时期。

三、察举制和征辟制(一)朝代汉朝(开始于汉武帝时期)。

(二)察举制察举制是一种自下而上推举人才的制度。

刘邦求贤诏开察举制先河,汉武帝达到完备。

察举制标准为“四科取士”,《后汉书·百官志》注引应劭《汉官仪》说:“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按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

皆有孝弟廉公之行。

” 但考查名目繁多,分为岁举(常举)和特举。

岁举,即郡国每年都要向朝廷举荐人才,有孝廉、茂才(秀才)、察廉(廉吏)、光禄四行,其中又以孝廉一科为最重要。

特举:由诏令临时规定,如贤良方正、文学、明经、明法等,以“贤良方正” 为最重要。

(三)征辟制征辟制是汉武帝时开始推行的一种自上而下选拔官吏制度。

征,也称为“徵”,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

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再向朝廷推荐。

四、九品中正制(一)朝代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官制度,为曹丕采纳陈群建议而设立。

(二)内容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是两汉察举制度的一种延续和发展。

列举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列举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制度。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选官制度:
1. 世卿世禄制:盛行于夏、商、周时代。

它通过家族血缘关系来确定政府各级官员的任命,依血缘亲疏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

担任官员的大小贵族必须经国学教育,学习相关礼仪知识方可上任。

2. 军功爵制:秦国实行这一制度,按军功授爵,打破了奴隶主贵族世袭爵位的制度,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势力的增强。

3. 察举制:汉朝建立了一整套选举人才的选官制度,有察举和征辟两种方式。

察举即选举,是一种由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用官吏最主要的途径。

4. 九品中正制:魏晋时期,尚书令陈群向曹丕推荐九品中正制,后被采纳,选拔官员采用九品中正制(即九品官人法),由中央设立中正官,按家世、才华、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将人才分为九品,上报吏部,按品授官。

5. 科举制度:隋唐至清末,科举制度被采纳为选官的主要方式。

通过考试选拔官员,依据考试成绩决定是否录用。

这种制度打破了世家大族垄断官场的局面,使得有才能的人也有机会进入官场。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经历了多个阶段,从最早的世袭制到后来的察举制、九品中正制以及科举制度,这些制度都是为了选取出适合的官员来治理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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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制度,中国古代先后实行了一系列的选官制度。

其中比较有影响的选官制度主要包括世袭制、军功授爵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和科举制。

1、世袭制亦称世卿世禄制,盛行于夏、商、周时代。

原始社会末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禅让制破坏后,出现了“大人世及以为礼”的世袭制。

世袭制的特点是王权与族权统一。

它通过家族血缘关系来确定政府各级官员的任命,依血缘亲疏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

凡定爵位与官职者都世代享有采邑和封地。

对后世政权的好处:①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对祖国疆域的初步奠定和中华民族的形成,都起了重要作用;②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2、军功授爵制军功爵制是在春秋战国奴隶制走向崩溃,封建制逐渐产生和确立的形势下出现的新的军政制度。

如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中规定:按军功的大小授爵和赐给田宅。

可见,军功的大小是用人的标准,军功大的授给的爵位就高。

奴隶主贵族没有军功就没有爵位。

因此这种制度摧毁了奴隶制的上层建筑,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势力的增强,但豪强地主由此产生,经西汉的恢复,到东汉发展到高峰,成为东汉的显著政治特点。

豪强地主势力的恶性发展导致三国鼎立局面的出现和士族制度的形成,使封建政治更加腐败、黑暗。

3、察举制秦朝以后,封建的选官制度有了发展。

汉武帝时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官制度用来选拔人才,其内容包括地方察举和皇帝征召等,其中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官的最主要途径之一。

各方面人才的涌现是汉武帝时期出现鼎盛局面的重要原因。

东汉时期继续实行察举制,但前后有所变化。

初期主要依据人才在地方上的声望,称为“乡举里选”。

中期以后,豪强地主势力开始恶性膨胀,门第族望成为选举的主要依据。

在选官制度日趋腐朽的情况下,出现了一批世代为官、把持中央或地方政权的豪门大族,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并发展起来。

后期,宦官把持用人大权,选官制度更加腐朽,出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腐朽居面。

4、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重要选官制度。

三国时开始实行,隋唐时被废除。

东汉末年的军阀混战打破了原有的统治秩序,使汉代的察举制度无法继续实行下去。

曹操为发展自己的势力,采用“唯才是举”的用人政策,曹丕当政时创立了九品中正制。

具体做法是:中央选择“贤有识鉴”的官员兼任本州的中正官,察访士人,评列九品,作为官吏除授的依据;中正评定士人,家世、才能并重。

曹魏后期,尤其到了晋朝,九品中正制发生了变化,不再是选拔人才的途径。

由于中正官一职为世家大族所垄断,选官任人唯看门第家世,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等级森严的局面。

九品中正制是东汉以来世家大族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它加速了魏晋以来士族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5、科举制这是为了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而实行的用考试的办法选拔官吏的制度。

隋文帝废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办法选拔官吏;炀帝时,始设进士科,科举制形成;唐朝贞观年间增加了考试科目,进士和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创设武科和殿试;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地位;北宋科举试分为乡试、省试、殿试三级,考试科目逐渐减少,进士科成为主要科目,考试实行糊名法;王安石改革科举,废明经,进士考经义和时务策,设明法科;明朝、清朝由于八股取士的实行,科举制度走向衰落,到1905年废除了科举制度,设立学部。

详细: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明、清时期履行“科举制度”,凡考中“进士”的,须通过县试、府试、院试、乡试、会试,殿试的层层甄别考试,最后考中者才称为“进士”。

所以“进士”是科举制度的最高人才。

一般都是皇帝亲自主持的。

兹分别介绍如下:凡正式考试之前必须参加童试。

童试要经过三次考试:县考(考官为知县),府试(考官为知府),院考(考官为学政也称学院,俗称学台)。

(一)县试:由县官主考,合格者才得参加府试。

(二)府试:由知府主考,合格者称童生,得参加院试。

(三)院试:由省学政官主考,也可在府城举行,合格者称“生员”,俗称“秀才”。

生员分为三种,成绩最好的是廪生,有一定名额,由公家发给粮食;其次是增生,也有一定名额,新入学的称为附生。

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⑴乡试,⑵会试,⑶殿试。

(四)乡试:三年一次,在省举行,由生员(秀才)应考,合格者“举人”。

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城举行一次,又称为大比。

乡试有主考官(又分正副主考)和同考官。

主考官由皇帝钦命。

乡试共举行三场,由于是在秋季举行,所以又称秋闱。

参加考试的是秀才(廪生、增生、附生)、贡生、监生等。

但是在参加考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考试,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乡试考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第二名至第十名称亚元。

(五)会试:三年一次,在京礼部举行,由举人应考,合格者称“贡生”。

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会试又称为礼闱,又称春闱。

会试的正副考官称为总裁,以大学及翰林出身的一、二品官充任。

以上各种考试主要是考八股文和试贴诗等。

会试共试三场,每场三日,参加考试的举人,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

会试后一般要举行复试。

(六)殿试:皇帝主持,由贡士应考。

分三甲录取:一甲称“赐进士及第”,即一名状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

二甲称“赐进士出身”。

三甲称“同进士出身”(殿试4—6名称二甲,以下称三甲)。

是皇帝主持的考试,考策问。

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

殿试分三甲录取。

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

公布进士之榜谓之“金榜”(甲榜)。

说明:(1)“贡士”:清制会试考中者为贡士,殿试考中者为赐进士,但习惯上每于会试考中后即称进士。

(2)“贡生”:生员(秀才)一般是隶属本府、州、县的。

若考选升入京师国子监读书的,则不再是本府、州、县的生员,而称贡生,意思是已把人才贡献给皇帝。

明清两代贡生有不同名目。

明代有岁贡,选贡,恩贡和纳贡。

清代有因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和例贡(除“例贡”是通过捐纳取得的贡生外,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都是通过正途出身资格的)。

(3)监生:明清在国子监读书的或由学政考取的统称监生。

乾隆以前,并加以严格的考课。

监生有举监、贡监、恩监、荫监,优监等名目。

还有一般监生,指由捐纳而取得的,如未经府、州县应试,而欲入仕的,都必先捐监生,作为出身。

科举制度以考试成绩为用人标准,与其他的选官制度相比,是最有影响的制度。

它打击了士族制度,使很多有才能的人被吸收到政权中来,扩大了封建统治的基础,同时促进了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

但它也有一定的资格限制,所以仍是一种代表地主阶级利益的选官制度。

二、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变化规律1、古代选官和用人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社会兴衰。

因此,选官制度是保证和巩固统治者统治的重要举措。

2、历代选官制度在执行初期都主要起到巩固统治的积极作用,但这些制度在执行的后期,逐渐影响和阻碍社会的发展。

3、选官制度的主要标准由家世、财产、门第逐渐发展到才学,选拔方式渐趋严密科学,标准逐步趋向公开、公平、客观。

4、影响我国时间最长的选官制度是科举制度,也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选官方式。

明朝之前的科举制度推动了我国教育和文化事业的发展,积极性占主导地位;但明朝之后的科举制度消极作用占据主导地位,成为一项愚民政策,阻碍了社会进步和文化事业的发展。

三、对中国古代选拔人才制度的几点认识1、在我国封建社会长期发展的过程中,历代统治者为巩固其统治地位,都十分重视培养和选拔人才,并逐步建立了一套考试和选官的制度。

尽管在不同历史时期,统治者选拔人才的标准及方法途径不尽相同(主要有德才、门第之分),但它们有相同的历史作用,即对维护地主阶级的统治地位,促进封建社会发展有着巨大作用。

2、两汉时期,封建大一统局面的实现,迫切需要一种使中央集权正常运作的选官制度,两汉时察举制度应运而生。

但由于两汉时期尚处于封建社会的初步发展阶段,察举制作为选拔人才的制度是很不完备的。

在经历了长期的分裂以后,隋唐统治者为了统治的长治久安,推行科举制度,这一制度的核心在于选拔人才,并为以后历朝所沿袭。

3、科举制度在隋朝创立,唐朝完善;宋元时期得到发展;明清时各种弊端日益显露。

我们对其作用必须一分为二地评价。

积极方面主要体现在:它彻底打破了官僚贵族世家依仗门荫资历对选官的垄断,在较大的社会范围中开辟了一条入仕的途径,政权的社会基础更为扩大;它把选官制度和教育制度结合为一体,这对于从整体上提高官员的文化素质,更熟练和理智地履行管理国家的职能十分有利;它不仅在中国仍至世界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朝鲜和越南长期实行过科举制,英美等国建立的文官考试制度也受到科举制的影响,科举制西传欧美并影响世界,是我国对世界文明的一大贡献。

消极方面主要表现在:这一制度发展到明清,出现了八股取士后就走向了极端,极大地束缚了知识分子的创造性,压抑了科技的发展,阻碍了社会的进步。

4、人才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完善考试制度,有利于选拔人才,任用德才兼备的人则国兴,任人唯亲,姑息养奸则国衰。

我们应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尊重知识和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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