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章程股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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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公司股东合作协议(通用3篇)

装饰公司股东合作协议(通用3篇)

装饰公司股东合作协议(通用3篇)装饰公司股东合作协议(通用3篇)装饰公司股东合作协议篇1甲方:住址:法人代表:身份证号:乙方:住址:法人代表:身份证号:丙方:住址:法人代表:身份证号:一、总则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依据公平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二、股东各方本合同的各方为: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三、公司名称及性质1、公司名称为:_________。

2、公司住宅为:_________。

3、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4、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担当责任。

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共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四、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1、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2、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五、经营宗旨和范围1、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__。

2、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

六、股东和股东会(一)股东1、各方根据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

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担当义务。

2、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安排。

(2)参与或者推选代表参与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3)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4)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装饰公司股东合作协议范本6篇

装饰公司股东合作协议范本6篇

装饰公司股东合作协议范本6篇篇1甲方(股东一):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股东二):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股东三):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设立一家装饰公司,为明确各方权益,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一、公司名称及性质1.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装饰有限公司2.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二、合作宗旨各股东之间互相协作,共谋发展,实现共赢。

三、公司注册地址及经营场所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

四、股东出资情况1. 甲方出资情况:现金出资__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

2. 乙方出资情况:现金出资__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

3. 丙方出资情况:现金出资__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

五、公司经营范围及业务分工经营范围:室内外装饰设计与施工,环境艺术设计,园林景观设计与施工等。

具体业务分工详见公司章程。

六、股东的权利与义务1. 股东享有公司利润分配权、公司运营管理权等权益。

2. 股东应履行出资义务,按照约定比例承担公司亏损。

3. 股东应遵守公司章程及合作协议的约定,不得擅自转让股权或损害公司利益。

4. 股东应积极参与公司管理,为公司发展提出建议和意见。

七、公司治理结构1.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甲、乙、丙三方共同选举产生董事长一名。

篇2一、协议前言鉴于各方共同致力于装饰行业的共同发展,本着公平、公正、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作协议。

本协议旨在明确各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益、职责和义务,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二、协议主体及合作内容1. 协议主体:本协议由以下各方签订:(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以及(以下简称“丙方”)。

2. 合作内容:共同出资成立一家装饰公司,开展室内外装饰设计与施工业务。

装修公司公司股份合作协议书3篇

装修公司公司股份合作协议书3篇

装修公司公司股份合作协议书3篇篇1本协议于XXXX年XX月XX日在_____(地点)由以下各方签订:甲方:_________装修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乙双方均有意共同合作经营装修业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一、合作宗旨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充分利用各自资源和优势,共同合作经营装修业务,实现共赢。

二、合作内容1.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设立一家装修公司,公司名称为“_________装修公司”。

2. 双方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3. 具体的业务范围包括家居装修、商业空间装修、公共设施装修等。

三、股份分配1. 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持有公司股份的______%。

2. 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持有公司股份的______%。

四、经营管理1.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会由甲乙双方在平等基础上组成。

2. 总经理由双方共同推选,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3. 重大决策(如公司年度预算、重要人事任免等)需经董事会讨论决定。

4. 公司财务实行公开透明原则,双方均有权查阅公司财务报表。

五、利益分配1.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股权比例进行。

2. 除利润分配外,双方还可根据业绩表现另行约定奖励机制。

六、风险承担1. 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亏损等由双方按股权比例共同承担。

2. 若因一方违约导致公司遭受损失,违约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作期限1. 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______年。

2. 合作期限届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或根据彼时情况决定终止合作。

八、协议解除与终止1. 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可解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2. 协议终止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清算。

九、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约定出资、擅自挪用公司资金等。

装修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8篇

装修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8篇

装修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8篇篇1本协议于XXXX年XX月XX日在_____(地点)由以下各方签订:甲方(全称):_________装修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全称):_________装修公司股东合作联盟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全称):_________装修公司股东合伙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丙三方均系从事装修行业的公司或股东合作实体,为了共同拓展业务,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共赢发展,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一、合作宗旨三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优化资源整合,共同拓展装修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合作期限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

期满后,经各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本协议。

三、合作内容及分工1. 合作内容:共同开展装修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空间、公共设施等领域的装修工程。

2. 分工:甲方负责提供优质的施工技术和项目管理;乙方负责市场拓展和客户关系维护;丙方负责资金筹措和财务管理。

四、合作机制及股权分配1. 股权分配:甲方占_____%,乙方占_____%,丙方占_____%。

2. 决策机制:重大事项需经三方协商一致决定,日常经营由甲方负责。

3. 利益分配: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利润,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4. 入股、退股机制:合作期间,如需入股或退股,需经三方协商一致。

五、合作模式及流程1. 资源共享:三方共享客户信息、技术资料和市场信息。

2. 项目合作:共同商讨项目方案,签订项目合同,共同实施项目。

装修公司公司股份合作协议书5篇

装修公司公司股份合作协议书5篇

装修公司公司股份合作协议书5篇篇1本协议于XXXX年XX月XX日在___________(地点)由以下各方签订:甲方:__________装修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均有意共同合作经营装修业务,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合作目的双方本着诚信合作、资源共享、优势共享的原则,共同开拓装修市场,实现共赢发展。

二、公司基本情况双方合作的公司为一家专业从事装修业务的企业,拥有专业的设计、施工团队和丰富的客户资源。

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万元。

三、股份分配1. 甲方出资比例为XX%,持有公司XX%的股份;2. 乙方出资比例为XX%,持有公司XX%的股份。

四、合作期限及经营目标1. 合作期限为XX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作协议。

2. 双方共同制定并努力实现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

具体目标为每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XX%,利润增长不低于XX%。

五、经营范围及业务模式双方合作的业务范围包括室内装修、室外装修及配套服务。

业务模式为承揽项目、设计、施工及后期服务。

双方共同拓展市场,发掘客户需求,实现业务增长。

六、管理结构1.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甲乙双方共同选举产生。

董事长由甲方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担任。

2. 公司设立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监事由双方共同选举产生。

装修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5篇

装修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5篇

装修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5篇篇1装修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甲方:(股东姓名)乙方:(股东姓名)丙方:(公司名称)为明确各方在公司合作中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目的甲方、乙方作为公司的股东,愿意共同合作,共同经营公司,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

第二条股权份额1.甲方出资(金额),占公司股份的(%);2.乙方出资(金额),占公司股份的(%)。

第三条权益分配1.公司盈利后,按照甲方、乙方股权份额的比例分配利润;2.公司亏损时,按照甲方、乙方股权份额的比例分担亏损。

第四条管理方式1.公司经营决策由双方共同商议决定;2.公司的日常事务由丙方负责具体落实,甲方、乙方有权监督公司的运营情况;3.公司发生重大事项时,需经过甲方、乙方双方同意。

第五条退出机制1.甲方、乙方在公司运营中发生不可调和的分歧,任意一方有权提出退出公司的申请;2.退出时,甲方、乙方应当自愿将其持有的股权以同等价格出售给另一方或第三方;3.退出时,甲方、乙方对公司的债务负有连带担保责任。

第六条保密约定1.甲方、乙方在公司经营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信息,应当严格保密;2.公司的商业计划、经营方针等重要资料不得向外泄露。

第七条紧急情况1.如公司出现紧急情况,造成重大损失时,甲方、乙方应当共同商议解决;2.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征求第三方专家意见,最终确定解决方案。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1.本协议任何条款的修改、补充应当经过甲方、乙方双方的书面同意;2.协议的变更必须经过公司股东大会的通过并进行相应的注册。

第九条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任何争议,甲方、乙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则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第十条附加条款1.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双方股权发生变动、公司终止等情况发生时终止;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日期:年月日丙方(公司名称)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本协议经双方共同签署后生效,双方应当履行本协议各项约定。

装饰公司股东合作协议范本6篇

装饰公司股东合作协议范本6篇

装饰公司股东合作协议范本6篇篇1装饰公司股东合作协议范本甲方:(个人或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个人姓名)(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金额)地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乙方:(个人或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个人姓名)(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金额)地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鉴于,为了共同开办一家装饰公司,甲方和乙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股东出资经营装饰公司,特拟定如下股东合作协议:第一条合作事项甲方和乙方共同出资组建装饰公司,合作经营装饰行业相关业务。

第二条出资额度1.甲方出资额度为(金额)元,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2.乙方出资额度为(金额)元,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3.各方应按照约定的出资额度,分别向公司出资。

第三条股权变更1.甲方和乙方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出资额度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2.如一方在公司经营中出现严重失误或违反合作协议的情况,另一方有权提出增加或减少对方股份的建议;3.经过友好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可对对方的股份进行增减变更。

第四条财务管理1.甲方和乙方应当共同承担公司的债务及风险,各自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2.公司盈余利润按照出资额度分配,盈余分配比例与股权比例相同;3.公司的财务收支需由双方共同管理和监督,确保财务情况的透明和公正。

第五条公司管理1.公司经营管理由甲方和乙方共同负责,每年组织召开股东会议,共同商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2.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由双方共同指导和监督,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第六条保密义务1.甲方和乙方在合作过程中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重要机密,不能泄露给他人;2.在解除合作关系或退出公司时,双方应当彻底销毁公司资料和机密信息,保证公司的安全和稳定。

第七条合作期限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可继续合作。

装饰公司股份合作协议范本最新5篇

装饰公司股份合作协议范本最新5篇

装饰公司股份合作协议范本最新5篇篇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乙双方均具备丰富的装饰行业经验和资源,共同合作能够更好地实现装饰业务的发展和市场拓展,经友好协商,双方决定共同出资成立一家装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宗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和资源,通过合作实现装饰公司的快速稳健发展。

二、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装饰有限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注册资本及出资比例1. 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2. 出资比例:甲方出资_________万元,占股比例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万元,占股比例_________%。

四、业务范围装饰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装饰设计与施工、园林景观设计与施工、照明设计与施工等。

五、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______年,自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计算。

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作协议。

六、股东权利与义务(一)股东权利1. 参与公司管理,行使表决权;2. 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高管人员;3. 按照出资比例获取分红;4. 公司解散时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资产。

(二)股东义务1. 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2. 承担公司运营过程中的风险和亏损;3. 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商业秘密;4. 不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七、公司治理结构1. 设立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 设立董事会,由若干名董事组成,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

3. 设立监事会,由若干名监事组成,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

八、利润分配及财务管理1.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股东会审议决定。

2. 公司实行独立核算,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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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兰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宜昌兰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公司章程。

第二章股东各方第二条本合同的各方为:甲方:王华清身份证:-------------------------------乙方:张长锋身份证:--------------------------------第三章公司名称及性质第三条公司名称为:宜昌兰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第四条公司住所为:第五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王华清_第六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以甲方王华清的名义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两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该独资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

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本公司为以甲方王华清的名义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甲方即成为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其他各方以其出资为限承担相对应的民事责任。

第八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第九条该独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____叁拾____万。

(¥ 300000RMB);而各股东实际出资为人民币: ____叁拾_____万。

(¥ 300000RMB);公司共有初始资金30万元。

第十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出资___拾伍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50 _ %;乙方:出资__ _拾伍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 50_ %;第五章经营范围第十一条公司经营范围是:室内外装修、装饰设计和建设施工,以及相关建材销售。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第一节股东第十二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

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2)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购公司新增资本及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3)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股东会会议决议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4)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5)参加制定公司章程。

(6)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8)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9)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11)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公司合同;(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股金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4)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5)公司登记注册后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抽逃其出资。

(6)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7)有义务为公司的各种经营提供必要的方便。

第十五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七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依照《公司法》第三章)(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4)受让人必须认同并遵守本公司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

第二节股东会第十八条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利机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十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总经理等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工作报告;(4)审议批准总经理的工作计划及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其他与公司有关的重要事项。

第二十一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1)股东会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原则上定为每年2月份召开一次,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2)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将会议日期、地点和内容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3)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主持召开,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执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其他股东代表主持;(4)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5)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6)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7)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七章执行董事第二十二条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总经理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主持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部门的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任期每届三年。

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因特殊原因要解除的,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八章总经理第二十五条公司设立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工作,总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第二十六条总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诀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其它需要明确的职权。

第九章公司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第二十七条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二十八条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从事上述营业活动的,当事人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同时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当事人为公司股东的则其所持有的股份自动强制充公,由其余股东均分其股份,该股东不得有异议。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第三十条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偿责任。

当事人为公司股东的则其所持有的股份自动强制充公,由其余股东均分其股份,该股东不得有异议。

第十章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第三十一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二条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每一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后明细表:1、资产负债表;2、损益表;3、财务状况变动表;4、财务情况说明书;5、利润分配表。

第三十三条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十五天内,应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第三十四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将另立会计账簿。

第二节利润分配第三十五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条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诀议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股东会或执行董事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第三十六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七条提取的任意公积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三十八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执行董事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如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利润分配时,应当先从该股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第三十九条公司当年有盈利时,分红可以一年一次,如分红,则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如果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可以暂不分配。

但经执行董事提议、股东会决议,公司可进行中期分红,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分配股利。

公司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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