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绩效评估

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绩效评估一、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含义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是指政府在原有社会福利预算下,划拨经费,向提供养老服务的社会各类服务机构或民间组织直接购买社会养老服务,且这些服务的提供者以社区或居委会为核心,以老年人的家庭为依托,能充分实现专业化服务和非专业化服务的有机结合。
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绩效包括服务质量和效率两方面,其中,服务质量由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消费者的满意度衡量,而采购效率则由政府的投入和产出比来衡量。
以购买的方式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不仅能满足多样化的服务需求,而且有利于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实现供给主体多元化的发展。
二、政府在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的绩效问题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绩效评估应是一个全面的评估,要有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规范绩效评估体系,发挥多元主体作用,完善绩效评估指标和评估程序,让评估结果得到合理运用。
但是从目前的现状看到,政府在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绩效评估过程中存在多元评估主体难以发挥作用、评估指标体系不统一、评估程序运用不合理等问题。
(一)多元评估主体的作用未充分发挥。
虽然我国目前已呈现出多元主体参与的趋势,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多元评估主体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政府在绩效评估中的主导地位难以保证社会效益。
目前在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一般是民政部门负责服务项目的日常管理,财政部门负责评估和监督。
但是养老服务的购买资金主要是注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往往容易忽视了社会效益和对社会公众在绩效评估中的参与。
社会组织作为承接机构,其资金来源也大部分依赖政府,所以社会组织在参与评估时难以客观参与。
第三方评估机构一般被定义为“专业评估机构”,他们一般是高校的研究部门或是专门的评估机构,虽然在专业性方面比较有优势。
但是,高校的研究部门是属于事业单位,与政府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参与绩效评估时,可能会首先考虑政府的价值态度,由于自身的权威性不强,在参与绩效评估时困难重重。
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绩效评估

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绩效评估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居家养老服务成为了一项重要的社会工作。
为了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政府不断加大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支持力度,大力推动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评估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绩效,本文将从各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讨论。
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通过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包括家庭护理、日间照料、社区康复等在内的一系列养老服务。
这种方式不仅可以有效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还可以有效减轻家庭的负担,提高社区养老服务的覆盖率和质量。
特别是在大城市和发达地区,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已经成为了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重要方式。
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为了提高社区养老服务质量,但是在具体实施中,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一方面,由于各种原因,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落实并不到位,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监管不够到位,导致一些服务机构存在乱收费、服务质量低下等问题。
对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进行绩效评估是非常必要的,只有通过绩效评估,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绩效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服务效果、服务质量、服务成本等多个方面。
要评估老年人的满意度和生活质量,包括老年人对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态度等方面的评价,以此来了解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否真正满足了老年人的需求。
要对服务机构的资质、设施、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等进行评估,以此来了解服务机构是否具有提供高质量养老服务的能力。
要对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成本进行评估,包括政府的投入和服务机构的收费,以此来了解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经济效益。
对于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绩效评估方法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在定性评估方面,可以采用问卷调查、访谈等方法来收集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在定量评估方面,可以采用统计数据、财务报表等方法来对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效果进行综合评估。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问题研究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关系问题
法律关系不明确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法律关系复杂,包括政府、服务提供者 、服务使用者等,需要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服务提供者的资质和责任
服务提供者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并对其提供的服务承担责 任。
服务使用者的权益保障
服务使用者是老年人,应保障其权益,如服务质量、服务时间、 服务费用等方面。
业和经济发展。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有利于 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
服务效率和质量。
02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 法律规定
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概述
国外相关法律法规
包括美国、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的居家养老服务法律法规,以及我国*、* 等地区的居家养老服务法律法规。
国内相关法律法规
包括《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涉及居家养老服 务的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政府各部门的职责。
制定《非营利组织法》,明确社会组织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中的法 律地位和职责。
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1
制定《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管理办法》 ,明确资金来源、使用范围、核算方式、监督 与考核等。
2
建立独立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核算机 制,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3
加强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督,对违规使用资金的 行为进行严厉惩处。
建立服务质量评估机制,规范服务提供标准
01
制定《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质量评估管理办法》,明确评 估标准、评估周期、评估流程 等。
02
建立由专家组成的评估委员会 ,对各地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 服务进行定期评估。
03
将评估结果与政府部门的绩效 考核挂钩,激励政府部门提高 服务质量。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法律问题研究

01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概 述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概念与特点
概念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为了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通过财政投入 和政策支持,向社会力量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由专业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生活 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的养老模式。
特点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强调的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通过多元 化的服务供给方式,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服务提供者的权利与义务
服务提供者的权利是获得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其主要义务 是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确保服务的安全 性和有效性。
合同的形式与内容
合同的形式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服务的内容和标准 。
合同的内容
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服务对象、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服务费用、付款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 决方式等。
监管主体与监管对象
监管主体
政府部门,包括民政、财政、卫生等部门。
监管对象
居家养老服务提供者,包括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等。
监管内容与监管方式
要点一
监管内容
服务质量、服务安全、服务价格等。
要点二
监管方式
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满意度调查等。
监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
虚假宣传、价格欺诈、服务不到位等。
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建立健全的资金使用监管制度,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 期审计和公示,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加强监管力度
建立多层次的监管体系
建立政府内部监管、社会监督和司法监督等多层次的监管体系,实现对政府 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全面监管。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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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引言 • 评估指标体系构建 • 评估方法与实施步骤 •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现状分
析
目录
•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 估结果分析
• 提升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质 量的建议措施
01
引言
背景与意义
老龄化社会挑战
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
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养老服务 需求日益增长,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 务成为应对老龄化问题的重要措施。
结果呈现
将评估结果以图表、报告等形式呈现出来,便于理解和使用。
04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现状分 析
服务规模与覆盖范围
服务规模
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规模不 断扩大,服务人数和服务项目逐 年增加。
覆盖范围
服务覆盖范围越来越广,从城市 到农村,从一般老年人到特殊困 难老年人,逐步实现全覆盖。
服务内容与质量水平
通过评估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质量 ,有助于推动养老服务业的规范化、 专业化发展,提高老年人福祉水平。
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当前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亟 需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体系,以提升 服务质量和效率。
评估目的和原则
评估目的
通过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进行评估,旨在发现服务 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服务质量 的提升。
评估原则
评估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可操作性的原则,确保评 估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应注重评估的参与性和透 明度,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确保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
02
评估指标体系构建
指标选取原则
全面性原则
可操作性原则
评估指标应涵盖居家养老服务的各个方面 ,包括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效果等 ,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全面。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模式及其优化研究的开题报告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模式及其优化研究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我国是一个老龄化社会,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居家养老成为老年人的首选。
但是,目前我国居家养老服务还存在诸多问题,如服务质量不稳定、服务供给不足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已成为重要的途径。
二、选题意义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模式,可以有效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优化资源配置。
针对现有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如市场竞争不充分、服务质量难以保障等,进行优化研究,对于完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三、研究目标本文旨在通过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及其优化的研究,探讨如何优化现有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
四、研究内容本文主要研究内容包括:1.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概念及其形式;2.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优势和不足;3.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优化的方向和策略;4.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应用与实践。
五、研究方法本文主要采用文献资料法、调研法和案例分析法等研究方法。
通过收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资料,了解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的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探索如何优化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促进服务供给的持续发展。
六、预期成果本文预期可以得出如下结论:1.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可行且具有很大潜力;2.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市场竞争不充分、服务质量不稳定、服务供给不足等方面;3.优化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可以采取鼓励竞争、加强监管等策略;4.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应用与实践需要在政策制定、服务评估等方面进一步完善。
七、研究计划本文的具体研究计划如下:第一阶段:文献调研和资料收集,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进行梳理和整理,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优势。
第二阶段:实地调研和案例分析,深入探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应用和不足,结合实际案例分析政策实施情况。
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合同

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合同2022年12月1日合同正文甲方:住址:______________ _________法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_________法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_________根据甲方委托实施的市(区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外包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政办(2021)3 号文)、《市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采购书编号为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甲方以政府采购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内容包括:1、生活照料类:为老年人提供托老、做饭、保洁、洗衣、助浴、家政服务等照料服务。
2、康复保健类。
为老年人提供疾病防治、康复护理、陪诊就医、临终关怀、健康教育等服务。
3、法律维权类。
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维权及维护老年人的赡养、财产、婚姻等合法权益的服务。
4、文化娱乐类。
为老年人提供教育场所和健身设施,开展文艺、体育、棋牌、健身、知识讲座等服务。
5、精神慰藉类。
为老年人提供亲情慰藉、聊天谈心,协助交友、节假日或纪念日关怀、日常心理疏导等服务。
6、紧急援助类。
老年人发生意外或遇到紧急状况,可拨打社区服务信息中心公益电话,社区服务信息中心免费通知亲属及110、120、119或社会服务公司(社会组织),采取相关的援助服务。
7、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其它类服务。
(-)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济南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研究

济南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研究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居家养老服务成为越来越多老年人和家庭关注的焦点。
济南市政府一直以来都非常注重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问题,积极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并且不断完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帮助老年人享受更好的养老生活。
一、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是什么?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通过向服务提供者购买一定的服务,来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的需求。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以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为导向,通过向有资质的机构购买养老服务,可以为老年人提供更为专业、便捷的服务。
1. 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可以引导更多专业服务机构进入市场,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养老服务行业的发展。
2. 缓解老年人居家养老负担。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可以减轻老年人及其家庭的居家养老负担,为他们提供更加便捷、专业的养老服务。
济南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已经开展多年,经过一系列政策的支持和规范,已经初步建立了一套成熟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济南市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心理疏导、健康监测等多样化的服务,覆盖了老年人的生活、健康、心理等多个方面。
在服务范围上,济南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已经逐步扩大到全市范围,涵盖城乡老年人。
涉及的服务对象主要是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以及孤寡老人、失能老人等特殊群体。
3.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运行机制济南市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建立了一套严格的评估标准和服务质量监督机制,保障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公开、透明和规范。
济南市政府将养老服务作为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增加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投入,提高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覆盖面和质量。
1. 服务供给不足虽然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已经初步建立了一套成熟的体系,但是服务供给依然存在一定的不足,特别是在一些偏远地区和贫困地区,服务供给相对匮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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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探析
摘要:本文结合北京市老年人口现状及养老需求,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进行了分析,认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可以提高服务效率,有利于保障弱势群体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实现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转变。
最后,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政府购买;居家养老
中图分类号:ts976.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 (2013)08-0-01
人口老龄化是当前众多国家面临的共同课题,“未富先老”的中国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
居家养老服务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老年群体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以及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
现如今,北京市正面临着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种种社会经济问题,居家养老建立在传统家庭养老的基础上,以社区为依托,较为符合老年人的现实需求。
通过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解决老年群体的养老问题,对于老年人以及国家、社会都至关重要。
一、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背景
(一)北京市老龄人口现状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2010年北京市常住人口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70.8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7%。
按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抚养60岁及以上人口来计算,每100个劳动力需要赡养24名老人。
目前来看,人口老龄化将导致一系列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问题。
更为显著的一点,就是人口比例模型将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这意味着政府在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上的投入以及个人在养老方面
的支出将会大大增加。
(二)北京市老龄人口需求分析
老年人口的快速增加,导致了为老年人社会服务的需求迅速膨胀。
在2007年4月,北京市老龄委对北京市老年群体生活现状及需求进行了一系列相关调查。
调查显示:从老年人的居住方式上看,70%的老年人与子女生活在一起;近三分之二的老年人享有离退休待遇;老年人的总体就业比例较低;老年人的经济来源主要为离退休金;80%以上的老年人的生活能够自理;老年人的公费医疗比例达到60%;老年人的日常娱乐活动较为单一。
从老人的意愿及态度来看,老年人大多愿意同子女住在一起;三分之一的老年人对于自身的经济状况表示满意;绝大多数老年人愿意选择家庭养老;60%的老年人肯定了自己的社会价值。
从老年人最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来看,老年人提到最多的问题是“生活有人照料”,其次是希望“有宽敞的住房”,第三则是“经济上有人帮助”以及“看病就医方便”。
此外,还有一定比例的老年人提出希望“增加社区服务”。
(三)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
居家养老建立在传统家庭养老的基础之上,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的服务满足老人的照护需求。
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来提供相应的居
家养老服务,是解决民生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2013年5月,北京市海淀区启动了“社区养老助残服务体制创新试点”。
这一试点的内容有:首先由政府在社区出资建立“养老助残管理服务中心”,配备相应的日间照护、康复治疗设施。
之后,政府通过招标选择专业机构进驻养老服务中心。
专业服务机构进驻之后,将首先与居委会合作,对社区老人的状况进行评估。
基于评估的结果,服务机构将针对每位老人的实际情况制定服务方案。
对于没有支付能力的那部分老人,民政部门将为其购买一部分的服务。
目前,试点社区内已基本建立了包括老年人饮食、医疗、文体娱乐、心灵抚慰等服务项目,同时也建立起以街道、社区居委会、服务机构、居民代表所组成的服务监督、投诉机构,通过沟通、反馈、监督检查等方式,对服务机构进行监管。
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分析
中国自古以来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家庭观念较重。
儒家思想主张尊重老人,“家庭”成为中国社会中的重要结构,是影响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因此,相对于机构养老而言,老年人普遍更愿意采用居家养老,希望晚年与子女共同生活,共享天伦之乐。
从整个社会服务体系来看,养老服务应是由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特别是对于部分高龄、独居及生活困难的老人,政府的帮助显得更为重要。
在北京市此次政府购买服务的试点中,政府通过确定老人享受补贴的条件和标准,由专业机构来为老人提供服务;同时制定对机构的评估方案和监管制度,为达标的服务机构提供相应的
补贴。
在此过程中,并未对公共服务大包大揽,而是放权给企业,依托社区来实施服务和管理,从服务效率、情感沟通、政府职能等方面具有优势。
首先,购买服务的效率高于政府提供服务的效率。
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这一过程中,政府扮演着公共服务的购买者和监督者的双重角色,可以促使企业及社区为老人提供更加灵活的服务,以更好地满足老人的多样化需求。
同时,企业参与提供公共服务,社区参与制定政策并且对公共服务的提供进行管理和监督,如此一来,提供的公共服务可以成为以公民需求为中心的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
其次,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不仅提供了物质形式的服务,还包括精神、感情上的沟通,其意义超越了服务本身。
居家养老的从业人员在服务的同时,对老人进行人文关怀,特别是对于高龄独居的老人,政府为其购买服务就显得更为重要。
从社会发展角度看,这也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也解决了部分社区内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
最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可帮助政府实现自身社会管理职能的转变。
社会管理是我国政府维护政治统治、促进经济增长、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手段。
随着社会发展、民主政治进步、公民素质提高及国际竞争的加剧,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更需要依托良好的政府服务来实现。
因此,政府以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为契机,由社会控制者转变为社会服务者,塑造具有公共服务精神的政府,对强化其
社会管理职能具有重要作用。
综上所述,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效率要高于政府直接提供服务的效率,有利于保障弱势群体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同时实现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转变。
三、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建议
(一)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
居家养老服务是一项“人对人的服务”,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服务本身的特殊性。
在这一过程中,标准的设定至关重要。
为保证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应制定较为统一的服务标准和管理制度,实行规范的服务管理。
因此,应规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中的申请、评估和审批工作,既要对购买服务的范围、等级进行合理的设定,又要对补贴标准进行规范,使补贴标准与居民生活水平、物价指数变化联动。
更为重要的是,要对服务标准进行规范及细化,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
目前,香港、台湾等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老年康复护理机构标准及评价体系,包括资质认证、营业场地建设、设备标准及经营评价指标等。
我们可借鉴这些已成型的标准体系,进而创建自己的评价标准和体系,以实现公共服务体制的创新,更好地满足老人的多样化需求。
(二)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保障从业人员待遇
现如今,我国养老行业的从业人员人数匮乏,素质良莠不齐,尤其是护理人员流失严重,极大地制约了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
对此,为满足社会养老产业发展的人才需求,可通过进行公开招考、招聘、
定向培养等方式,招收高素质的养老专业人才,并吸收具有一定素质技能的下岗职工到社区养老服务岗位中;建立起养老从业人员的定期培训制度,确保从业人员能够掌握基本的护理、保健、康复知识及技能;提高从业人员的地位和薪资待遇,依据平均工资标准及物价水平设置补贴额度。
(三)加大资金透明度,完善监督和评估机制
由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主要面对的是社会弱势群体,为保证服务质量,减少信息不对称,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应明确规定社区居家养老资金的预算编制状况,定期检查执行情况,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进而制定量化的综合考核标准,定期进行考核验收。
针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中的资金的使用效果,以及服务机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方面,实施全过程监督。
通过社会监督,强化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规范运作。
从而在“未富先老”的严峻形势下,依照现今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走出一条符合我国老年人需求的养老道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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