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灌溉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水资源管理统招分签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水资源管理统招分签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24.04.21•【字号】•【施行日期】2024.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水资源管理统招分签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水利(水务)局、雄安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水资源管理项目省级统一采购的通知》(冀水财〔2024〕9号)有关要求,省水利厅已于近日完成了“(灌溉用水量监控措施)-深层井管控项目”“(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用水统计和水资源监管预警服务”“(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流域地表水管控指标体系建设”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取水许可审批预审核技术服务”(以下简称项目)项目招采工作,为做好后续项目建设,保障项目实施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快完成合同签订有关工作截至4月8日,省水利厅已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完成了项目集中采购和中标公示,并向各采购中标服务单位(以下简称“服务单位”)发放了中标通知书,各相关市县要按照有关规定,于4月28日前与服务单位签订合同,并将正式合同扫描件报送省水利厅,由省水利厅统一在河北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2.0版)平台(简称“一体化系统平台”)进行合同公示,合同公示满7个工作日后,各相关市县应按照同级财政部门要求完成合同备案等资金支付前序工作。
二、严格落实资金支付进度节点各项目要提高政治站位,从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全省水利投资年度任务和强化资金绩效管理等工作部署的角度,高度重视项目投资落地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严格落实资金支付关键进度节点要求。
各相关市县应在完成合同签订、年度建设任务验收等项目建设关键节点达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比例支付项目款,确保6月30日前项目总体支付进度达60%以上,10月30日前完成2024年度项目建设任务,资金支付进度达到100%。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4.02.01•【文号】办农水〔2024〕30号•【施行日期】2024.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的通知办农水〔2024〕30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扎实做好2024年度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特制定《2024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水利部办公厅2024年2月1日2024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2024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真抓实干、久久为功,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
深刻认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标志,坚持城乡统筹,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强化规划引领,全面落实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深入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大力推进灌区现代化建设改造,夯实粮食安全水利基础;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推进小水电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夯实农村水利水电高质量发展基础。
一、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1.加快编制完善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
各省份要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为目标,以完善“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县域统一管理和专业化管护)为重点,强化目标指标管理,抓紧组织编制、完善省级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力争6月底前完成省级规划编制工作。
杭州市林业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林业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林业水利局•【公布日期】2017.04.24•【字号】杭林水〔2017〕56号•【施行日期】2017.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杭州市林业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的通知杭林水〔2017〕56号各区、县(市)水利(水电)局,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是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三条红线”控制、“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之一。
杭州市林业水利局关于下达2020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意见的函(杭林水函〔2016〕53 号)明确了杭州市各地区 2020 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控制指标。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十三五”期间系数测算分析工作,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水办农〔2017〕7号)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负责机制“十三五”期间,我市继续采用市、县(市、区)两级工作责任机制,市级负责对各区、县(市)技术指导、编制全市成果报告,区、县(市)负责辖区内系数测算工作。
钱塘江灌区系数测算具体要求按照杭州市林业水利局关于印发钱塘江灌区十三五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林水201726 号)执行。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工作网络体系建设,建立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科室、技术支撑单位、乡镇政府、灌区管理单位等工作体系,若有人员变动应及时调整。
要充分发挥杭州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领导小组和联络协调工作组的作用,采用“互查互评”方式对全市系数工作进行检查。
二、进一步提高样点数量及代表性为进一步提高系数测算准确性和代表性,在 2016 年度基础上,根据我市小型灌区数量和中型灌区分布情况,各区、县(市)要对典型田块作进一步提高和完善。
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关于印发有关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管理文件的函

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关于印发有关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管理文件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03.07.01•【文号】[2003]农水灌函字第22号•【施行日期】2003.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关于印发有关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管理文件的函([2003]农水灌函字第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进一步做好节水灌溉示范项目的前期、建设管理和验收等工作,确保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并指导和带动全国节水灌溉的健康发展,根据《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我司修订了《节水灌溉示范项目验收办法》,编制了《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和《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经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司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2、《节水灌溉示范项目验收办法》3、《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4、《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二OO三年七月一日附件1: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合理利用水资源,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引导和推动我国节水灌溉事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决定从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引导资金,专项用于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建设。
为确保资金充分发挥效益和示范项目建设按计划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示范项目要重点安排在水资源短缺、发展节水灌溉效益显著、配套资金落实、灌溉水源有保证、面积相对集中连片、农业生产条件和作物种植结构在当地具有代表性的地区。
第二章目标和要求第三条示范项目要以增加农业灌溉技术科技含量,提高水的利用率和水分生产率,建设“优质、高效、高产”农业为目标,因地制宜地选择节水灌溉发展模式,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并为实现流域与区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合理的技术和管理经验。
水利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灌溉机井“以电折水”取水计量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灌溉机井“以电折水”取水计量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国家电网公司•【公布日期】2024.07.10•【文号】水资管〔2024〕176号•【施行日期】2024.07.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水利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灌溉机井“以电折水”取水计量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水资管〔2024〕176号部机关有关司局,部直属有关单位,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取水计量是取用水管理不可或缺的手段,是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重要基础,也是贯彻落实《节约用水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的关键措施。
农业是我国用水大户,农业用水既是强化取水计量的关键所在,也是当前取水计量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农业灌溉机井取水点多面广量大,取水计量覆盖比例低、数据质量差、监管难度大,与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的要求不相适应。
近年来,河北、内蒙古、山东等部分省份积极推进农业灌溉机井“以电折水”取水计量,有效解决了农业灌溉机井取水计量设施安装成本高、运行维护难等问题。
为进一步扩大农业灌溉机井取水计量覆盖面,切实提高取用水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水利部联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加快推进农业灌溉机井“以电折水”取水计量和管理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要求,坚持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在全面摸清农业灌溉机井底数和计量现状的基础上,明确“以电折水”工作范围,加快推进“水—电”信息关联建档,规范开展典型监测站网建设,科学进行“以电折水”系数测算,不断深化农业灌溉机井水电数据融合应用,有效扩大农业灌溉机井取水计量覆盖面,切实提高取水计量管理水平,为严格取用水监督管理,强化地下水保护治理,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供有力支撑。
灌溉进度情况汇报材料模板

灌溉进度情况汇报材料模板尊敬的领导:
根据我部门的工作安排,现将灌溉进度情况进行汇报如下:
一、灌溉区域。
本次灌溉工作主要覆盖了我部门所辖的XX县、XX镇和XX村的农田,总面积约XXX亩。
二、灌溉设施检修情况。
针对本次灌溉工作,我们对灌溉设施进行了全面检修。
具体包括水泵、输水管道、喷灌设备等。
经过检修,设施运行正常,保障了灌溉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灌溉进度。
自灌溉工作启动以来,我们已经完成了XX%的灌溉工作。
具体包括了对农田的浇灌和喷灌工作,确保了农作物的正常生长。
同时,我们也对灌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保障了灌溉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灌溉效果。
经过我们的努力,农田的作物长势良好,长势均匀,没有出现干旱、水浸等现象。
农作物的生长状况良好,为后期的丰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下阶段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灌溉工作,确保农作物的正常生长。
同时,我们也将加强对灌溉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及时处理设施出现的问题,保障灌溉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工作建议。
针对下一步的工作,我们建议加强对农田的实时监测,及时了解农作物的生长状况,做好灌溉工作的精细化管理。
同时,也建议加强对灌溉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以上就是本次灌溉进度情况的汇报,希望领导能够审阅并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继续努力,确保灌溉工作的顺利进行。
谢谢!。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水利基础设施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有关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水利基础设施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1.05.24•【文号】办规计函〔2021〕435号•【施行日期】2021.05.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水利基础设施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有关工作的通知办规计函〔2021〕4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有关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农办、水利部等9个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意见》(发改振兴〔2020〕1675号,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要求,现就在农村水利基础设施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谋划推动相关工作水利是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对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作出重要部署,各地水利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中央有关部署和《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充分借鉴各地各领域的好做法好经验,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水利成果和夯实乡村振兴水利基础的需要,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水利项目,做好相关项目谋划、方案编制、资金落实和组织实施等工作,确保就近就地吸纳更多农村脱贫人口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劳动力参与水利建设、管理与管护,为农村人口就业增收创造条件。
各地要以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维修养护,小型水库、堤防维修养护,农村河湖管理、巡护和保洁,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和维修养护,灌区建设与改造,水土保持等领域为重点,结合“十四五”相关水利规划和方案编制,适当拓展实施范围,积极谋划以工代赈水利项目,加大资金支持,有序推进实施。
对全部或部分建设内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水利项目,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优化前期工作和招投标等程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取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就业较多的单位和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产品认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水农牧[2007]63号
![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产品认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水农牧[2007]63号](https://img.taocdn.com/s3/m/c8226301f78a6529647d53e6.png)
力争 经过 3 年的时间,使用 于农业节水 灌溉 和农村供 水工程 建设 的材 料设备 通过 认证 的 比 —5
例达到 7 %以上 ,逐步将产品认证作为农业 节水 灌溉和农村供水工程 建设 采购材 料的必备条件。 0 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 水产 品认 证 的范 围为喷灌 专用设 备、微 灌专用设 备 、输 配水 管材 及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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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新疆水利 XN IN WA E R  ̄ L C S IJ G A T R E r E R
20 0 8年 第 3期
关于转发水 利部 《 关于加 强农业 节水 灌溉 和 农村供水 产品认证工作 的通知》 的通知
新水 农牧 [0 7 3号 20 ]6
伊犁哈萨克 自治州、各地 ( 州、市 )水利 ( )局 : 务 随着各级政府对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投入 的不断增加,农业节 水灌溉和农村 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发展迅速,相关产 品需求数量 巨大,为确保产 品的质量安全 ,水 利厅 已经下发 了 < 关于 开展农业节水产品认证工作的通知> ( 新水农 牧 [0 7 号 ) 2 0 ]8 ,并成 立了北京 中水 润科认 证 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驻新疆联 络处 ( 点设在水 利厅水科 院) 地 ,认证工
号) < 和 关于开展农业节水产品认证工作的通知> ( 水农牧 [07 号 )文件 的有关 要求,做好 新 20 ]8 各级政府部 门、相 关产品生产企业、产品使用单位的宣传工作,积极组织推荐有关企业参加产 品认
证。
二 、在 2 年时间 内,全 区用于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 供水工程建设 产 品通过认 证 比例 要达到 —3 9 %以上,产品认证将作为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工 程建设采购相关产品的必备条件 。 0 三 、通过产品认证的企业及产品要在 自治区水利厅登记备案,水利厅将定期发布获得认证 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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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灌溉工作的通知
处属各水管单位:
进入6月份以来,灌区持续高温,无有效降雨,旱情严重,虽然各干渠均处于满负荷、高水位、大流量运行状态,但供用水矛盾依然突出,供水形势严峻。
同时,在灌溉管理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个别泵站调度指令执行不及时,交水断面水位保持不到位;二是个别泵站供水不均衡,泵站领导对灌区灌溉情况不了解,协调解决灌溉矛盾的主动性差,导致灌区群众多次上访;三是个别泵站水费拖欠时间长、数额大。
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强灌溉管理,抓好制度和责任落实,严明工作纪律,积极主动化解矛盾,扎扎实实做好灌溉工作。
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
针对当前严峻的灌溉用水形势,各水管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以大局为重,积极应对,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抗旱保灌。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实行“干渠配水流量和用水总量”双控制,严格执行管理处调度指令,服从调度大局。
要深入灌区调查作物灌溉情况,按照先急后缓的供水原则,适时调节斗口配水流量,及时化解灌溉矛盾,保证灌溉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强化指标供水管理,保障灌区同进度均衡灌溉。
各水管单位要认真按照下达的供水指标供水,及时认真核算灌季配水进度,按照“同比例增减”和“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合理调节斗口配水量,切实保障灌区同进度均衡灌溉。
三、强化水量调度管理,严肃供水纪律。
各水管单位要严
格执行管理处下达的月、旬水量控制指标,加强用水管理,严肃供水纪律。
一是实行“水权集中、统一调配”的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调度指令,保障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灌区作物的适时灌溉。
二是严格遵循“先交后用,交够再用”的调度原则,保证上下游均衡灌溉。
三是加强沟通,建立市县水务局与管理处、乡镇府、乡村群管组织与水管单位协调解决灌溉矛盾的机制,按照“总量控制、内部调整”的原则,适时调节所辖斗口的水量的措施。
四是要协同乡镇府、乡村群管组织开展有效节水灌溉的宣传工作,杜绝田面灌水层较深的浪水灌溉方式,提高灌水效率,加快灌溉进度。
对于不及时执行调度指令、断面按规定交水不够、斗口间配水严重失衡、纵容灌区群众上访等现象,将按制度严肃处理单位领导及责任人。
五是要严格执行调度配水命令,坚决杜绝多配少计、少配多计,私开斗口,吃、拿、卡、要,谎报水情等现象。
管理处值班领导要加大查岗力度,严厉查处违纪违章配水行为,绝不能姑息迁就。
四、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灌区稳定。
要深入灌区田间地头,准确掌握灌溉情况,加强与灌区政府部门的协调,集中解决灌溉矛盾突出的难点问题,及时化解灌溉矛盾,做好灌区维稳工作。
对于因工作不主动、管理不到位、群众工作不扎实,使矛盾激化,造成灌区群众到泵站直至自治区政府上访或无理取闹者,视情节给予500-2000元的经济处罚。
五、正确处理灌溉与防汛的关系,保证系统的平稳安全运行。
当前已进入主汛期,必须坚决服从“灌溉服从安全、灌溉服从防汛”的防汛抗旱供水方针,正确处理好灌溉与防汛的关系,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和防汛值班制度。
要牢固树立“防
大讯、抗大洪”的思想意识,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强化渠道巡护责任落实,严格执行管理处下达的调度指令,加强水情、雨情信息采集和报送,及时调控干渠水位,确保有效处置突发险情。
六、加大水费征收力度,强化配水管理,提高商品水率。
要严格执行“预购水票,凭票供水”的供配水制度,强化配水管理,加大斗口配水检查、监督、自查力度,切实提高商品水率,确保全年商品水率指标的完成。
要加大水费征收力度,责任到人,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水费及时收缴。
七、强化服务意识,做好水务公开工作。
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做好优质服务和水务公开工作,及时将水指标、水量、水费、灌溉进度等向灌区群众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