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指标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唐政办字〔2017〕60号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正文:----------------------------------------------------------------------------------------------------------------------------------------------------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唐政办字〔2017〕6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按照《唐山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实施方案》(唐政办字〔2016〕179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布唐山市市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共406项),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
《唐山市市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共406项)》涉及46个部门和单位,共406项,主要包括:事项名称、实施部门、设定依据、服务对象、承办处室、联系方式、收费标准及依据等(见附件)。
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10日内,在各自门户网站上公开本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市电子政务办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编委办在唐山市机构编制网公开汇总清单。
各县(市)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0日内完成县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公开工作。
二、编制完善办事指南。
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要按照规范运行和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编制本部门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减少环节,优化流程,并及时在门户网站、市民中心政务公开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动态管理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唐山市市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共406项)》公开后,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任务变化情况,对本部门、本单位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报市编委办(市审改办)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
唐山十三五规划方案

唐山十三五规划方案一、引言唐山是河北省的一个重要城市,也是中国北方的重要经济中心之一。
为了推动唐山市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唐山市政府制定了唐山市“十三五”规划方案。
本文档将对该规划方案进行详细介绍。
二、总体目标与发展定位1.总体目标:通过“十三五”规划,实现唐山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提高城市竞争力,使唐山成为现代化、开放型的宜居之都。
2.发展定位: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积极推进转型升级,加强城市功能,推动经济结构优化,提升城市品质,加强社会事业建设。
三、重点任务及项目1.城市发展重点任务–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加快建设交通、水、气、电、热等公共设施。
–发展现代服务业,支持金融、文化、旅游等产业发展,培育新兴业态。
–优化产业布局,加大对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
–发展数字经济,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广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
–加强生态环境治理,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
2.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唐山地铁,完善城市轨道交通网络。
–修建新的水库和水厂,提升城市供水能力。
–扩大天然气供应网络,提高居民用气的便利性。
–升级电网,提高供电质量和供电能力。
–实施城市综合管廊工程,优化城市地下空间利用。
3.经济发展项目–建设唐山产业园区,吸引国内外高端制造企业入驻。
–打造唐山文化旅游示范区,发展旅游业。
–兴建科技创新中心和企业孵化器,促进创新创业。
–支持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发展新能源产业,降低能源消耗和污染。
四、政策措施和支持政策1.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产业支撑体系,支持优势产业发展,培育新兴产业。
–深化改革开放,优化营商环境,吸引外资和国内投资。
–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打造人才高地。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环境保护。
–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提高城市规划质量。
2.支持政策–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提供土地和劳动力资源支持。
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第一次修订目录一、总则二、建设用地分类与适建范围三、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四、建筑间距与建筑物退让五、建筑物的高度和景观控制六、城市绿地七、停车场及出入口设置八、市政公用设施九、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十、特定区域补充规定十一、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唐山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确定的市区城市规划区中的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
凡在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工程设施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其他各区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按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按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各类专业性用地建设项目应符合已颁布的专业技术规范及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建设用地分类与适建范围第五条本市城市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一、居住用地(R)二、公共设施用地(C)三、工业用地(M)四、仓储用地(W)五、对外交通用地(T)六、道路广场用地(S)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八、绿地(G)九、特殊用地(D)十、水域和其它用地(E)第六条居住用地,指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
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绿地。
(一)一类居住用地,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二)二类居住用地,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三)三类居住用地,指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混合交叉的用地。
唐山和平新城规划方案

唐山和平新城规划方案唐山和平新城位于唐山市中心区域,是唐山市重点规划项目。
该项目旨在打造现代化、智能化的城市生态区域,以推进唐山市城市化进程。
唐山和平新城规划方案正在制定当中,下面是规划方案的预测和建议。
区域概述和平新城规划区位于唐山市内环线以内,东临长江路,西至唐柳高速,南起芦台路,北至鹰角路。
规划面积约为50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区域包括政务中心、文化中心、商务中心、科技中心、住宅区和绿地等主体区域,将成为唐山市的中心城区和城市生态示范区。
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规划区会建立废弃物处理设施,以保护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
交通规划唐山和平新城位于唐山市中心区域,其交通规划相当重要。
规划建议高速公路和城市主干道交汇,形成类似“Y型”的交通网络。
城市主干道将衔接周边城市以及整个唐山市的道路网。
此外,还规划了大量城市绿地和步行道,以创造更加生态环境,同时吸引更多人们步行、骑车、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减少个人用车,提升交通效率。
建筑组成为了使唐山和平新城更加现代化、智能化,规划方案提出了建设一批具有高度智能化、绿色环保、低碳经济、高质量的城市建筑。
为了避免单调和庸俗,建筑设计将采用先进的现代化设计理念和技术,给人以舒适、温馨的感觉。
建筑物内部将采用多样化和绿色化的空间设计,以增加居住的生活质量。
唐山和平新城还将加强“美丽新城”建设,让这里成为一个生态环境优美、气候宜人的城市。
公共服务唐山和平新城将建设一系列公共服务设施。
例如,文化中心包括博物馆、图书馆、艺术中心、电影院等,将成为唐山市人民文化和艺术交流的中心。
以及医疗卫生设施、教育设施、体育设施、森林公园等公共基础设施,以人民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拓展和更新。
总结唐山和平新城的规划方案是整个唐山市的一个标志性项目。
随着唐山市城市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唐山和平新城将成为唐山市前进朝气蓬勃、极具魅力的新城区。
唐山和平新城未来的发展将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科技城市,也是人民生活幸福的乐土。
唐山市总体规划

河北省唐山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未旭曦一城镇概况唐山是一座具有百年历史的沿海重工业城市。
地处环渤海湾中心地带,南临渤海,北依燕山,东与秦皇岛市接壤,西与北京、天津毗邻,是联接华北、东北两大地区的咽喉要地和走廊。
唐山市市域中心城市由中心区、古冶区、丰润区组成。
二规划背景2002年,唐山市进行了行政区划调整,将丰润县和丰南市划入唐山市区,原为丰南市改为丰南区,原丰润县与新区合并为丰润区;同时随着曹妃甸的发展拟成立曹妃甸新区。
行政区划的调整拓展了城市发展空间,为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城市合理布局,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创造了有利条件。
国家“十一五”明确提出“京津冀城镇群”作为国家增长极,标志着国家区域发展重点从南高北低向南北均衡发展的转变;京津冀城镇群经济职能强化,推动城镇格局进一步调整;河北省大力推出向沿海发展战略,全力打造沿海经济隆起带;区域之间的联系迅速加强,京津唐秦之间的城际铁路建设在即。
唐山的发展必须呼应区域格局变化,谋求在区域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规划依据与总体目标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4)建设部《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1994年)(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1996年18号文)(6)建设部《关于改进和完善城市总体规划上报材料的通知》(建规[1999]135号)(7)《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8)《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建设部、中央编办、国家计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国家文物局文件)(9)建设部《关于印发〈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规[2002]218号)(10)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建办规函[2002]571号)(11)《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1994—2010年)》(12)河北省、唐山市“十一五”计划(13)《河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年)(14)国家其他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15)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工作的意见(冀政[2001]65号)(16)河北省关于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相关技术要求总体目标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塑造城市特色,构建与区域经济布局和城市安全目标相契合的优良城市空间形态。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居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绿地、学校、医疗卫生设施、商业设施等。
这些设施的良好运行和适当的配套能够提供方便的交通、健康的生活环境以及便利的生活购物等服务。
因此,居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需要综合考虑居民的需求、城市的发展规划和经济实力等因素。
首先,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指标需要根据居民的需求来确定。
例如,学校是居住区必不可少的设施之一,应根据居民的人口规模和年龄结构来确定学校的数量和规模。
此外,医疗卫生设施的配套也是十分重要的,需要考虑居民的医疗需求和健康水平等因素。
商业设施的配套指标也需要根据居民的购物需求和消费水平来确定。
其次,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指标还需要考虑城市的发展规划和经济实力。
城市规划和发展的目标是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便利的公共服务设施。
因此,配套指标应根据城市的规划目标和发展计划来确定。
同时,经济实力也是影响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的重要因素。
城市发展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资源,因此需要根据经济实力来确定合理的配套指标。
除了居民的需求和城市的发展规划,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指标还需要考虑空间布局和环境容量等因素。
居住区的空间布局需要合理规划,以确保公共服务设施的均衡分布和便利访问。
而环境容量则需要根据居住区的人口密度和环境质量等因素来确定,以提供适宜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综上所述,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指标需要综合考虑居民的需求、城市的发展规划和经济实力以及空间布局和环境容量等因素。
合理的配套指标能够提高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政府和城市规划部门应该积极参与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确保合理的配套指标的实施,并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设施,以满足居民的需求,并提高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对于一个居住区来说,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指标不仅关乎城市的发展,也直接影响着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在确定合理的配套指标时,除了考虑居民需求、城市规划和经济实力等因素,还应该综合考虑人口流动性、社会资源分配、社区发展需求等方面。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居住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居住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唐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1.05•【字号】唐政办字〔2021〕121号•【施行日期】2021.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福利其他规定正文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居住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唐政办字〔2021〕1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关于加强城市居住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1月5日关于加强城市居住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居住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管理工作,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城市居住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冀政办字〔2021〕96号)精神,科学合理配置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功能,提升城市人居环境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33458”工作思路不动摇,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统筹规划、科学配置城市居住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立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和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联审联验、移交使用和监督管理机制,完善既有城市居住社区公共服务配套,实现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配套齐全、管理有序,为群众提供宜居舒适、安全便捷的居住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顶层设计,规范建设标准。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标准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标准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是指为了满足社区居民日常生活、学习、休闲等需求而设置的公共设施。
它们的建设和管理直接关系到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因此,制定并执行一套科学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应当满足基本需求。
这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的覆盖和保障。
社区应当有足够的供水、供电和供气能力,保证每个居民在日常生活中都能够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
同时,通讯和网络设施也应当完善,方便居民进行信息交流和获取。
其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具备便捷性和易用性。
这就要求设施的布局合理,便于居民使用。
例如,公共交通设施的设置应当便利居民出行;公共厕所的设置应当符合卫生标准,且位置分布合理;公共娱乐设施的设置应当满足不同年龄层次的需求,让居民能够在社区内享受到便捷的休闲娱乐服务。
再者,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具备安全性和舒适性。
这就要求设施的建设和维护需要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范。
例如,公共场所的安全出口应当设置完善,紧急疏散通道应当畅通;公园、广场等休闲场所的绿化和环境卫生应当得到保障,让居民能够在安全、舒适的环境中享受公共服务设施带来的便利。
最后,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具备可持续性和环保性。
这就要求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例如,公共照明设施应当采用节能灯具,减少能源消耗;公共垃圾处理设施应当做到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总之,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社区建设和居民生活质量至关重要。
只有科学合理地制定和执行标准,才能够让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更好地为居民服务,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幸福感和满意度。
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供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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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小学
403-441
510-568
“九年一贯制”学校
18班800
27班12000
36班15000
“九年一贯制”学校
18班11000
27班16000
36班21000
小学学龄7-12岁,占居住区总人口3.6%,入学率100%,并考虑10%的外来人口因素,合40座/千人;建筑10.08-11.03平方米/座,用地12.76-14.20平方米/座,每班40座。初中学龄13-15岁,占居住区总人口1.8%,入学率100%,并考虑10%的外来人口因素,合20座/千人;建筑12.71-13.82平方米/座,用地16.70-19.12平方米/座,每班40座。“九年一贯制”学校学龄7-15岁,占居住区总人口5.4%,入学率100%,并考虑10%的外来人口因素,合60座/千人;建筑10.89-12.67平方米/座,用地14-16平方米/座。(千人指标:建筑面积653-760平方米,用地面积840-960平方米)
“九年一贯制”学校设置200米环形跑道和100米直跑道,有条件的应设置400米环形跑道,同时应保证设置足够的蓝、排球场地。
中学:30班规模建筑16000平方米,用地22000平方米;服务规模3万人/处。高中应设不低于400米的环形跑道和100米的直跑道,
3
初中
254-276
334-382
4
高中
217-233
0.7-2
可与有关项目组合或设于住宅底层。
小计
125-165
86-100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千人指标
一般规模
配置规定
服务规模
(万人/处)
备注
建筑面积(平方米)
用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用地面积
(平方米)
社会福利
17
养老院
90
130
2700
3900
老年人口占居住区总人口20%,百名老人设置床位2.5张,合5床/千人。按建筑15-20平方米/床,用地25-30平方米/床标准设置。设置床位及相应娱乐康复健身设施(包含不少于30张床位的日间照料护理中心)
0.7-1
宜设于公共绿地附近,兼有避难场所的功能。
小计
220
400-450
商业服务
9
菜市场
20
1000-2000
1500-2000
3-5
10
其他商业服务
680
可包括便利店、餐饮、综合超市、再生资源回收点、银行储蓄所等
3-5
再生资源回收点可与密闭式清洁站结合布置,其它可设于沿城市支路的住宅底层。
小计
700
317-363
24班13000
30班16000
36班19000
24班19000
30班23000
36班28000
高中学龄16-18岁,占居住区总人口1.8%入学率98%,并考虑10%的外来人口因素,合19座/千人;建筑11.42-12.28平方米/座,用地16.70-19.12平方米/座,每班45座。
小计
74
75
文化体育
7
室内文体活动中心
200
可包括文化娱乐(多功能影视厅、文娱艺术等),图书阅览,科技活动,青少年活动,康乐(健身房、旗牌室、室内体育活动等)等设施。
0.7-1
可结合商业服务设施或社区管理服务设施综合设置。
8
室外文体活动场
20
400-450
可包括户外娱乐、集会、露天表演、儿童游戏、综合健身、篮球、门球等场地。
附表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指标(居住人口3-5万人)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千人指标
一般规模
配置规定
服务规模
(万人/处)
备注
建筑面积(平方米)
用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用地面积
(平方米)
教育
1
幼儿园
281-310
420-450
8班2100
12班2800
8班3000
12班4200
招收2-6岁儿童,占居住区总人口3.0%,就近入园率90%,并考虑10%的外来人口因素,合30座/千人;建筑9.38-10.32平方米/座,用地14-15平方米/座,每班25座。
6-8.5
小计
1155-1260
1581-1763
一般小校(园)采用高限,大校(园)采用低限,标准较高大校(园)可采用高限。
医疗卫生
5
社区卫生服务站
24
300
0.7-2
含卫生服务中心的居住区不再设置卫生服务站。
6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0
75
2500
一般以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为范围设置,可设综合病床。
3-5
社区管理服务
11
社区服务中心
20-30
1000
可包括优抚服务、社会福利、咨询服务、婚姻服务、计生宣传咨询、家庭劳务服务等及相应管理用房和社区服务信息网络中心。
3-5
可与有关项目组合或集中布置。
12
街道办事处
30-40
50
1200-1500
1500
含工商、税务
3-5
可与有关项目组合。
13
派出所及巡察
30-40
5
100床位左右,含教学训练、康复娱乐门诊设施等,可结合养老院设置。
小计
140-150
205-215
交通
20
公交首末站
30
170-200
36-50
1200-1500
1500-1800
3-5
14
社区居民委员会
20-30
1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0
还可包括其他便民服务项目
0.3-0.9
可与有关项目组合或设于住宅底层。
15
社区卫生监督所
5
3-5
可与有关项目组合或设于住宅底层。
16
物业管理用房
20
200
可包括房管、维修、绿化、环卫、保安、家政服务、市政管理、社区治安管理自动化监控等。
3-5
宜独立设置,可与幼儿园相邻设置。最低规模120床/所。
18
老年活动场站
20
25
140-200
175-250
娱乐康复健身设施及活动场所
0.7-1
19
残疾人康复托养所
30-40
50-60
1500-2000
2500-4000
残疾人口居住区总人口5%,百名残疾人设置床位4张,合2床/千人。按建筑15-20平方米/床,用地25-30平方米/床标准设置。设置床位及相应娱乐康复健身设施。
1.2-2.4
小学:18班规模建筑7500平方米,用地9500平方米;服务规模1.8万人/处。24班规模建筑10000平方米,用地12500平方米;服务规模2.4万人/处。24班以下学校应设不低于200米的环形跑道和60米的直跑道。
初中:18班规模建筑9500平方米,用地1300平方米;服务规模3.6万人/处。24班规模建筑12500平方米,用地17000平方米;服务规模4.8万人/处。30班规模建筑15600平方米,用地21000平方米;服务规模6万人/处。24班以下学校应设不低于200米的环形跑道和100米的直跑道,25班以上学校应设不低于200米的环形跑道和100米的直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