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要盖什么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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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合同盖业务专用章有效

销售合同盖业务专用章有效

销售合同盖业务专用章有效咱们做生意,最怕的就是签合同的时候出现问题,因为合同可是咱们双方的“法律”保障啊!别担心今天我就来教大家一个小技巧,让咱们的合同更加有“法律效力”!首先你得明白,合同是咱们双方的意思表示,所以得由咱们双方都同意才行。

那怎么证明双方都同意呢?这时候业务专用章就派上用场了。

业务专用章,顾名思义就是专门用于处理业务相关事务的印章。

在合同中盖了业务专用章,就相当于咱们双方都认可了这个合同,因为这是公司内部的一种确认方式。

而且业务专用章一般都有一些特定的格式和规定,所以它在合同中的作用就是确保合同的正式性和合法性。

这样一来一旦发生纠纷,咱们就可以依据合同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当然了我们在使用业务专用章的时候也要注意一点,那就是不能滥用。

比如不能在空白合同上盖业务专用章,这样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所以在使用业务专用章的时候,一定要确保合同的内容是合法的,且已经得到了双方的同意。

总之合同是咱们做生意的“规矩”,而业务专用章则是这个规矩的重要一环。

只有按照规矩办事,才能让咱们的生意更加顺畅,合作更加愉快!销售合同盖业务专用章有效(1)咱们做生意,最怕的就是签合同的时候出现问题,因为合同可是咱们双方的“法律保障”。

有一次我去谈一个生意,就因为合同上没盖业务专用章,结果对方公司不认,白白浪费了我好多时间和精力。

所以啊咱们在签销售合同时,一定要记得盖业务专用章。

这样既能证明咱们的身份,也能让对方觉得咱们是认真做事的。

就像你去修车,你得拿出修车的工具,别人一看你拿工具来了,就知道你是来修车的,不会怀疑你的能力。

再说了业务专用章,那可是公司内部的一种认可。

你在合同上盖了业务专用章,就相当于告诉对方,这个合同是公司同意的,是有效的。

这样也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比如说对方到时候说合同无效,那可就是双方都麻烦了。

当然啦我们在盖业务专用章的时候,也要注意一点,就是要确保印章的清晰度,不要因为印章模糊不清,导致对方误解。

销售合同要盖法人章吗

销售合同要盖法人章吗

一、什么是法人章?法人章,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组织在法律上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证明,也是法人组织在办理相关事务时,证明其法人身份的一种凭证。

在我国,法人章一般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组织在工商登记、银行开户、签订合同等活动中,证明其法人身份的重要标志。

二、销售合同是否需要盖法人章?1.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由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由此可见,销售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2. 实务操作在实际操作中,销售合同是否需要盖法人章,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1)合同金额:对于金额较大的销售合同,一般要求盖法人章,以体现合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合同性质:对于涉及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组织核心利益的合同,如股权转让、重大投资等,要求盖法人章。

(3)交易对方要求:如果交易对方要求盖法人章,为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应当满足对方的要求。

3. 盖法人章的好处(1)证明合同主体:盖法人章可以证明合同主体为法人组织,避免合同纠纷。

(2)增强合同效力:盖法人章可以增强合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有利于合同的履行。

(3)便于查询:盖法人章的合同,在发生纠纷时,便于查询合同主体信息,便于维权。

三、总结综上所述,销售合同是否需要盖法人章,主要取决于合同金额、合同性质和交易对方要求。

在实际操作中,为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建议在签订销售合同时,尽量盖法人章。

当然,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是否盖法人章。

销售签合同盖什么章好呢

销售签合同盖什么章好呢

在销售签合同的过程中,盖章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盖章不仅能够证明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还能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

那么,销售签合同盖什么章好呢?以下将从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公章公章是公司或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在销售签合同过程中,使用公章可以充分体现公司的权威性和合同的正式性。

因此,一般情况下,销售签合同应该盖公章。

二、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是专门用于签订合同的章,具有与公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在销售签合同过程中,使用合同专用章可以简化盖章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此外,合同专用章还可以防止公章滥用,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除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也是必不可少的。

签字可以证明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

在销售签合同过程中,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四、财务专用章在某些情况下,销售合同涉及财务事项,如付款、结算等。

此时,可以在合同上加盖财务专用章,以证明合同中涉及财务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五、发票专用章在销售合同中,如果涉及到发票开具,可以在合同上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可以证明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便于税务部门核查。

六、其他相关印章根据销售合同的具体内容,可能还需要加盖其他相关印章,如:1. 代理人章:如果合同是通过代理人签订的,可以在合同上加盖代理人章。

2. 部门章:如果合同涉及到特定部门,可以在合同上加盖该部门章。

3. 证明章:如果合同需要提供某些证明材料,可以在合同上加盖证明章。

总结:销售签合同盖什么章好,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应使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同时,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加盖其他相关印章。

总之,盖章和签字要规范、严谨,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销售合同盖哪种章

销售合同盖哪种章

销售合同盖哪种章在商业交易中,销售合同是确保交易双方权益的法律文件。

为了确保其法律效力,正确的盖章行为至关重要。

一份标准且有效的销售合同应该盖有哪种章?本文将对销售合同的印章使用进行详细解读,以帮助商家和消费者了解并正确运用。

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销售合同。

销售合同是买卖双方就转移商品所有权和支付价款等事项达成的书面协议。

它是法律认可和保护的,具有约束力的契约文本。

我们来探讨销售合同上应盖有哪些印章。

通常而言,销售合同至少需要以下几种印章:1. 公司公章:公司公章是企业法人身份的象征,任何代表公司对外签署的正式文件都应当加盖公司公章。

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书、协议书等,它证明了该文件得到了公司正式的认可和执行。

2. 法定代表人章(私章):在一些情况下,除了公司公章外,还需要有法定代表人的私章,用以证明法定代表人对文件内容的同意和承诺。

3. 财务专用章:涉及款项往来的销售合同,往往需要财务部门的确认,因此财务专用章也是不可或缺的。

它主要用于证明合同中关于付款条款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4. 合同专用章:部分企业设有合同专用章,专门用于标识合同类文件。

这有助于企业内部管理和外部识别。

5. 发票专用章:如果合同涉及到发票开具,那么发票专用章也是必要的。

它用以证明发票的真实性,并且与税务机关备案的印模一致。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行业对于合同印章的要求可能有所差异。

例如,房地产销售合同可能需要更多的专业图章如规划图章、测绘图章等。

因此,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应咨询当地的法律顾问或律师,确保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

电子印章的使用也日渐普及,与传统物理印章相比,电子印章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且更加便捷和安全。

但无论是传统印章还是电子印章,其核心在于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及可追溯性。

要提醒各位,在盖章时务必确保印章清晰、位置正确,避免因印章问题导致合同效力受到影响。

同时,保管好印章,防止遗失或被非法使用,以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销售合同上可以盖的章

销售合同上可以盖的章

一、公司公章公司公章是公司对外进行法律行为时使用的正式印章,具有法律效力。

在销售合同上盖章,可以证明合同的签订方是合法的公司,合同的签订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公章应加盖在合同的首部或尾部,具体位置根据合同格式要求而定。

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用于证明合同签订人的身份,具有法律效力。

在销售合同上盖章,可以证明合同签订人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其签订的合同对公司具有约束力。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应加盖在合同的首部或尾部,与公司公章并列。

三、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是公司为方便管理合同而设立的一种印章,主要用于证明合同的签订。

在销售合同上盖章,可以表明该合同是经过公司内部审批,具有合法性。

合同专用章应加盖在合同的首部或尾部,具体位置根据合同格式要求而定。

四、财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是公司财务部门在处理财务事项时使用的印章,用于证明财务事项的真实性。

在销售合同上盖章,可以证明合同中的付款事项已经公司财务部门审核确认。

财务专用章应加盖在合同的相关付款条款附近,具体位置根据合同格式要求而定。

五、发票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是税务机关指定的,用于证明发票真实性的印章。

在销售合同上盖章,可以表明合同中的商品或服务已经开具发票。

发票专用章应加盖在合同的首部或尾部,与公司公章并列。

六、合同审批专用章合同审批专用章是公司内部用于证明合同已经经过审批的印章。

在销售合同上盖章,可以表明该合同已经经过公司内部审批,具有合法性。

合同审批专用章应加盖在合同的首部或尾部,具体位置根据合同格式要求而定。

七、部门印章部门印章是公司内部各部门在处理本部门业务时使用的印章,用于证明业务的真实性。

在销售合同上盖章,可以表明该合同是经过相关业务部门的审核和确认。

部门印章应加盖在合同的相关业务条款附近,具体位置根据合同格式要求而定。

八、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签字章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签字章用于证明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在合同中的职责和权利。

签销售合同盖什么章

签销售合同盖什么章

签订销售合同盖什么章销售合同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既是保障企业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规范双方行为的重要依据。

在签订销售合同过程中,盖章环节尤为重要,因为它关系到合同的法律效力和企业的信誉问题。

那么,在签订销售合同过程中,应该盖什么章?这些章的性质和作用是什么?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销售合同盖章的种类1. 公章:公章是企业法人的象征,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在销售合同中,企业需要加盖公章以证明合同的合法性和企业对该合同的认可。

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企业内部的审批流程进行,确保合法合规。

2. 财务章:财务章主要用于证明销售合同中的财务事项已经得到企业财务部门的认可。

财务章的盖章人员通常是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或财务部门的工作人员。

3. 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是企业专门为签订合同而设立的章,主要用于证明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合同专用章的盖章人员通常是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或授权代表。

4. 部门章:部门章是指企业内部各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和权限,对销售合同中涉及本部门的事项进行确认的章。

例如,销售部门章、采购部门章等。

部门章的使用必须符合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盖章人员通常是部门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5. 个人名章:个人名章是指企业内部合同经办人或授权代表在销售合同上加盖的个人印章。

个人名章的使用必须符合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盖章人员通常是具有合同签订权限的员工。

二、销售合同盖章的性质和作用1. 法律效力:销售合同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

公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等都是企业法人的象征,代表了企业的意志和承诺。

盖章后的合同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信誉保障:销售合同盖章是企业信誉的体现。

盖章后的合同,表明企业对该合同的内容和履行承担责任。

一旦企业违约,将损害其信誉和形象,可能导致后续合作的破裂。

3. 管理规范:销售合同盖章有利于企业内部管理。

各种章的使用有利于明确各部门和个人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合规性。

销售合同上需要盖哪些章

销售合同上需要盖哪些章

一、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是合同签订双方在合同上使用的专用印章,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专用章需加盖在合同标题下方,并在合同最后一页的落款处加盖。

合同专用章的内容应包括公司名称、合同专用字样、印章编号等。

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是合同签订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上签字的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章加盖在合同最后一页的落款处,并注明法定代表人姓名。

授权代表签字章加盖在合同最后一页的落款处,并注明授权代表姓名及授权日期。

三、公章公章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的最高权力机关的印章,具有法律效力。

在销售合同中,公章需加盖在合同最后一页的落款处,并注明公司名称。

公章的使用需严格按照公司内部规定进行。

四、财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在财务事项上使用的印章,具有法律效力。

在销售合同中,财务专用章需加盖在合同最后一页的落款处,并注明公司名称及财务部门名称。

五、合同专用章(税务)合同专用章(税务)是税务机关为加强税收征管而设立的一种专用印章,具有法律效力。

在销售合同中,合同专用章(税务)需加盖在合同最后一页的落款处,并注明税务机关名称。

六、其他印章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可能还需加盖以下印章:1.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在合同最后一页的落款处,并注明姓名及日期。

2. 盖章单位公章:加盖在合同最后一页的落款处,并注明单位名称。

3. 附件公章:如合同附件涉及其他单位或部门,需加盖相应单位或部门的公章。

4. 验资报告章:如合同涉及验资事项,需加盖验资报告章。

5. 信用等级章:如合同涉及信用等级评定,需加盖信用等级章。

综上所述,销售合同上需要加盖的印章主要包括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税务)以及其他相关印章。

在签订销售合同时,合同双方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确保合同印章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销售合同盖哪种章好

销售合同盖哪种章好

销售合同盖哪种章好引言在商业交易中,销售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用于约定买卖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在签署销售合同时,盖章是一种常见的方式,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然而,有不同种类的章可供选择,如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法人印章等。

在选择哪种章盖在销售合同上时,需要考虑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方需求、行业惯例等多方面因素。

1. 公司公章公司公章是公司注册时办理的,具备法律效力和代表公司的权威性。

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公章是公开认可的法定章印。

为了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和国际商业信任度,许多公司通常使用公司公章在合同上进行盖章。

盖公司公章在销售合同上具有以下优势:•法定效力:公章具有法律效力,被公认为公司的正式认可。

•公司代表性:公章作为公司的象征,显示出公司的稳定性和信任度。

•一致性:公司公章仅由授权人士使用,可以确保章印的一致性和合同的真实性。

然而,盖公司公章也存在一些注意事项:•授权限制:公司公章的使用受到公司内部的授权和限制。

•风险管理:公章的使用应受到严格的控制和管理,以防止滥用和盗用。

2. 法定代表人章法定代表人章是指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和印章。

在某些法律体系中,法定代表人章被认为是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行为的授权表达。

在某些情况下,为了证明合同是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盖上法定代表人章可以起到一定的证明作用。

使用法定代表人章在销售合同上具有以下优势:•签署授权:法定代表人章证明合同是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增加合同的法律效力。

•可追溯性:法定代表人章往往带有个人签名,便于追溯签署人的身份。

然而,使用法定代表人章也需要注意以下事项:•双重转换:企业法定代表人需要将个人签名转换为章样,增加了签署的复杂性。

•法律要求:某些国家和地区可能有特定的法律要求,规定了盖章的具体方式和限制。

3. 法人印章法人印章是公司或组织所属法人实体的印章。

它代表着法人实体的权威和行使权力的能力。

在一些需要确保合同真实性和法律效力的场合,使用法人印章可以起到一定的证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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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合同要盖什么章篇一:合同盖章签字的注意事项合同签字盖章应注意的事项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签字盖章的重要性是众所周知的。

1、谁能在合同上签字?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肯定能在合同上签字,但对于较大一些的公司,除非这个合同重大,一般来说很难见到法定代表人。

大量的合同都是由销售人员洽谈,这就存在一个问题:销售人员签字的合同对公司生效吗?是否对公司生效就看销售人员有没有得到公司的授权,授权应当有公司出具该的有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并且该委托书我方应留存原件。

授权委托书上的授权应明确具体。

如果没有授权委托书,销售人员签字的合同,其内容对公司是不具有约束力的。

2、盖什么章?公司一般都有一个行政章就是公章,一个财务章,一个合同专用章,签订合同可用公章或合同章。

3、签字和盖章都要有吗?合同法规定的是签字或盖章,及只具其一即可,但合同可约定签字并盖章合同生效。

—1—合同盖章、签字的注意事项合同的条款并不要求当事人自行书写,但必需要亲自签字或盖章。

签字人应当是当事人本人,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授权的部门机构的负责人、代理人。

对于后者,较为谨慎的方法是由签字人交书面法人授权书。

法人授权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被授权人的基本情况,明确的授权范围包括授权的时间范围,对象等,授权人或授权单位的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授权日期。

盖章要与订立合同的主体相符。

通常会出现,合同当事人一栏与盖章主体不同。

这将给合同的履行,主体的确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分公司可以以自己名义订立合同,但单位的内设机构则不尽然。

签字时最谨慎的方法,是页签。

签字时最好用蓝黑色的墨水,易于分辩是否是原件。

有当事人习惯用炭素墨水,以为利于长年保存。

对于一般的合同而言,不存在这样的问题。

当原件与复印件发生分辩困难时,才是真正的麻烦。

盖章时要加盖骑缝。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时起成立。

因此,并非必须签字同时盖章合同才成立,只需其一即可。

一般订立合同时当事人都要同时签字并盖章,虽不必要,但应当说是有利而无害的。

在签字人无权代表或无权代理时,有盖章便不会影响合同的成立。

盖章和签字的注意事项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都属常规错误,文件封装之前一定要认真检查。

合同盖章注意事项尽管不是所有的合同上都加盖印章,但盖章合同毕竟是多见的,特别是在书面合同中,盖章问题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所谓盖章,是指合同当事人经过协商,在达成的书面合同上各自加盖本单位的印章。

合同盖章具有重要的作用: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印章,表明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2 —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标志合同经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2条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

既然盖章是合同成立的标志,那么,对受诉法院而言,各方当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盖章是人民法院判定该合同是否已经有效成立的重要证据,一般说来,某个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加盖印章,当事人将不必另行举证证明合同已经成立,由此产生的后果便是法官将不对合同是否成立进行审理,法官将基于这一法定事实直接判定当事人义务的履行情况,而且,法官断定是非、分清责任也将主要依据盖有印章的合同,反之,合同未盖章,法官将要对合同是否成立展开调查。

由此可见,合同盖章问题是一个关涉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大问题。

实事求是地讲,在合同法理论中,合同盖章问题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2条、第35条、第37条对此做了明确规定,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理论上看似简单的问题,在实践中却引发了许多纠纷,在审判实践中,一方当事人基于种种原因在草拟好的合同上拒绝盖章的事例是屡见不鲜的,同时,将盖有印章的空白合同随意交由他人使用的情况也并非少见,对于出现在众多合同上的盖章问题,我国最高审判机关已经给予了慎重的注意,并做出了相应的司法解释。

由于合同盖章问题与当事人关系甚大,因此,本文拟对审判实践中经常发生的合同盖章纠纷进行类型化研究,并对每类纠纷的处理发表些浅见。

现实生活中,因合同盖章而引发的纠纷主要表现为下列见种:一、当事人一方在合同上加盖印章,而对方当事人并未加盖印章这种情况是指当事人经过协商对合同的全部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定了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盖章而对方当事人却因种种原因未在合同上盖章。

具体表现为:1、异地订立的合同,因一方当事人未随身携带印章,无法在合同订立之时盖章,于是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盖好了自己一方的印章后将合同文本交给对方当事人带回单位盖章,而对方当事人回到单位后,因各种原因迟迟不盖章,也不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2、洽谈、签定合同的人并非是订约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而仅仅一般工作人员,合同条款约定后,一方当事人加盖了印章,而对方当事人要将合同文本带回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审阅同意后方能盖章,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同意合同条款进而拒绝在合同上盖章;3、一方当事人盖章后,对方当事人盖章前,交易条件发生变化(如价格上涨或下跌等),未盖章一方不想日后履行合同,于是拒绝在合同上盖章。

二、一方当事人在空白合同书上预先盖章这种情况在生活中经常发生,具体表现为:1、商品定单,例如,书店为了推销图书,将图书的书名、定价、版本、出版社、书店的开户行等合同条款预先制定成合同,仅将购买册数一项空置,加盖印章后将定—3—单广为寄送;2、商品销售广告。

三、委托代理人代签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实践中,基于减少订约成本、快捷交易的考虑,被代理人常委托代理人以自己名义代签合同,一旦发生纠纷,被代理人往往以代理人无代理权为由推脱自己的责任。

四、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订立合同并加盖自己的印章这种情况在生活中并非少见,许多银行的储蓄所、代办所,保险公司的支公司与客户订立的合同上均加盖自己的印章;而有的公司分支机构对外订立合同也加盖分支机构的印章。

五、私盖印章这种情况表现为某些单位主管印章的人员或业务人员,利用本单位印章管理不严。

六、盗盖印章这种情况表现为非本单位的人员采用非法手段秘密盗窃或盗盖印章,与他人签定合同。

七、私刻印章这种情况表现为有的人非法私刻印章,并用这枚印章与他人订立合同。

八、借盖印章这种情况表现为甲单位借用乙单位的印章与丙单位订立合同,但合同的履行人却是甲和丙。

凡此种种,乃是生活中经常发生的合同盖章纠纷,合同盖章纠纷类型不同,将直接导致合同当事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的不同和人民法院对其处理的不同:一、一方盖章,对方未盖章。

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则该合同不成立。

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2条做了明确规定。

在合同不成立的情况下,已盖章的一方当事人,如果依赖此合同能够履行并为合同的履行做了财力和物力的准备,从而使自己在经济上遭受了损失,那么,已盖章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令未盖章的一方当事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并赔偿损失。

当然,追究未盖章当事人的—4 —缔约过失责任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条件之一,即: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例如,在中外合作经营项目中,常发生这样的纠纷,外商以投资为名同中方草签了合作合同,约定由中方负责征用土地、招用工人及“三通一平”,外商负责投入资金。

合同签定并由中方盖章、外商携带合同回国后,提出苛刻条件迫使中方就范,否则就拒绝在合同上盖章,于此情形,中方如果接受这一条件,那么合同的履行对中方将明显的不公平;相反,中方如果不接受这一条件,中方为了履行合同,已经征用了土地,招用了工人,为此支付了大笔费用。

这就是典型的恶意磋商。

在恶意磋商的情况下,善意方有权追究对方的缔约过失责任。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例如,甲乙双方订立钢材买卖合同后,乙以合同须经经理同意后方能盖章为由将合同带走,但通知甲可以为履行合同作准备,后来,乙看市场上钢材行情下跌,此时履行合同自己将获利较少,于是便拒绝在合同上盖章。

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未盖章的当事人将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在这种情形下,盖章方的当事人为订立合同所支出的费用和所遭受的损失,将被视为交易风险而由自己承担。

应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一方虽未在合同上盖章,但对方当事人已实际履行了合同,且对方已接受了履行,则应当认为合同已经成立,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7条做出了如下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二、一方预先在空白合同上盖章。

这种情况与第一种情况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种情况双方当事人实际上就合同条款进行了仔细磋商,并经过了讨价还价的过程,并且合同当事人是特定的,而第二种情况则往往是一方当事人自己事先拟定合同条款,并加盖公章后向对方当事人寄送,对方当事人是不特定的。

于此情形,首先要确定这种空白合同条款的性质,如果该空白合同的内容具体确定,包含了一个合同所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并且表明一旦对方当事人承诺,盖章方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则该合同条款因符合合同法关于要约的规定,构成有效要约,对方一旦在合同上盖章或实际履行了合同,则视为合同成立。

如果该空白合同不符合要约的规定,则仅仅是一个要约邀请,对方盖章,则视为要约,而不视为合同成立。

三、委托代理人代签合同。

通常,委托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订立的合同,加盖被代理人印章,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但实际生活中的情况较为复杂,许多单位将盖有印章的空白合同书连同加盖印章的授权委托书交给第三人,在委托代理事项完成后,未及时收回盖有印章的空白合同书或授权委托书,致使委托人以此再同第三人订立合同,例如,甲公司因业务需要,委托乙到丙地寻找客户联系购买煤炭200吨,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理人王某将盖有本单位印章的两份空白合同书及授权委托书交给乙,乙到丙地后,同丁公司订立了购买200吨煤炭的合同,煤炭运抵甲公司后,经验收,甲公司向丁公司支付了购煤款。

两个月后,丁公司派人到甲公司索要煤款,甲公司则称其已于收到煤炭后7日内丁公司支付了煤款。

丁公司则称甲公司仅—5—篇二:合同加盖财务专用章有效吗合同加盖财务专用章有效吗我要与乙方签订合同,乙方同意,但是合同公司盖章的位置加盖的是财务专用章。

如果万一出现纠纷,这个合同有效吗?合同盖章是合同当事人在经过协商确定权利义务内容的合同书上加盖印章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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