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档案管理办法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规范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及个人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使用和销毁等环节的管理活动。
3. 学校档案是指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二、档案分类与归档1. 档案分类应按照内容、形式和用途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教学档案、科研档案、行政管理档案、财务档案等。
2. 归档工作应遵循“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应在每年规定时间内完成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三、档案保管1.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确保档案的安全保管。
2. 档案室应实施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措施,定期检查档案的保存状态,并做好档案的维护工作。
四、档案使用1. 档案使用应遵循合法、合规、有序的原则,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知识产权得到尊重。
2. 档案的查阅、借阅和复制应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办理,并做好登记记录。
五、档案保密与安全1.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中的敏感信息。
2. 对于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特殊档案,应采取加密、访问控制等措施进行保护。
六、档案电子化1. 鼓励对档案进行电子化处理,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
2. 电子档案的存储、备份和安全保护应符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七、档案销毁1. 对于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销毁,确保不泄露任何信息。
2. 销毁档案前应进行彻底审查,并做好销毁记录。
八、监督与考核1. 学校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对于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或学校实际情况变化,本制度应及时修订。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档案局关于转发教育部、国家档案局制定的《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档案局关于转发教育部、国家档案局制定的《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档案局•【公布日期】2008.10.07•【字号】沪教委办[2008]70号•【施行日期】2008.10.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档案局关于转发教育部、国家档案局制定的《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办〔2008〕70号)各高等学校、各成人高等学校:现将教育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档案局第27号令,以下简称“27号令”)转发给你们。
结合本市高校工作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认真学习领会“27号令”精神,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27号令”是我国高校档案工作重要的政府部门规章,进一步明确了我国高校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强化了高校档案工作的条件保障机制,强调了高校档案资源建设,指明了高校档案工作服务的方向。
各高校要充分认识“27号令”的实施对推进我国高校规范化管理和科学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学习宣传活动,深刻领会其实质和内涵,把贯彻执行“27号令”列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并作为档案普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建立健全高校档案工作由高校校长领导的工作机制,把高校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纳入学校各部门工作职责,与其他各项工作同步、协调、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体制和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档案队伍建设各高校要对照“27号令”的要求,对学校档案工作实际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档案工作机构,落实档案库房、所需设备和经费。
要配备具备条件的档案机构负责人,落实专职档案工作人员的编制,保证他们在职称、职级和工资福利上享受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同等待遇。
高校档案工作机构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修订各项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保持高校档案队伍的相对稳定,确保高校档案事业不断向前推进。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模版如下:1. 目的和范围:- 确保学校档案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保护学校档案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促进学校档案的有效利用和管理。
2. 档案的分类和归档:- 将学校档案按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如行政档案、教师档案、学生档案等;- 对每个类别进行进一步的细分,设立相应的归档文件夹。
3. 档案的保管:- 建立档案保管室或专门的档案库,保证档案的安全存放;- 制定档案保管规定,明确档案保管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对档案进行定期巡查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完好无损。
4. 档案的整理和归还:- 对档案进行定期的整理和清理,保持档案的整齐和有序;- 档案的借出和归还应有相应的手续和记录。
5. 档案的借阅:- 设立档案借阅室或专门的档案借阅区域;- 借阅者需要填写借阅申请表,提供必要的身份证明;- 档案借阅应有相关的规定和限制,如借阅期限、借阅次数等。
6. 档案的销毁:- 档案保管期满或不再有保留价值的档案,应进行销毁;- 建立档案销毁程序,确保档案的合法销毁和不被滥用。
7. 档案管理责任:- 学校应指定专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管理和维护;- 档案管理员应接受相关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以上是一个学校档案管理制度的参考,具体实施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模版(二)(一)、要明确一位副校长分管档案工作,应建立综合档案室合和建综合室档案专柜。
配备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热爱档案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二)、要将档案工作和档案上等级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纳入分管领导和档案员工作职责;纳入教职工范围和考核奖惩制度。
(三)、档案人员的主要任务:1、负责单位文书、教学、教育、会计、后勤材料的收集、整理、保存、统计、利用和鉴定销毁工作。
文书档案:是指学校党、政、工、团(队)在实际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学档案:是指学校及教师个人在全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一、概述为了规范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加强档案保管和利用,促进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开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档案的构成学校档案包括学校的基本资料、组织机构和管理、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档案。
学校档案由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部分组成,其中纸质档案为主要形式。
三、档案管理职责1.学校档案馆为学校档案的管理机构,承担学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传承等职责。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档案的归档、整理和保管,并协助学校档案馆进行档案工作。
3.学校档案馆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制度、标准和规范,建立档案管理信息系统。
四、档案收集学校档案馆和各部门应按照规定的范围、周期和标准收集档案,并及时归档。
其中,学校档案馆应定期进行档案鉴定和筛选,将符合留存条件的档案留存,不符合留存条件的档案进行销毁。
五、档案保管学校档案馆应对档案进行安全、整齐、清洁和标识的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具体要求如下:1.纸质档案应按照文件格式、机关类别、年度顺序、编号等进行归档,并制定文件目录、档案清单和档案流转卡等档案管理用表。
2.学校档案馆应建立档案保管维护制度和档案保险制度,对重要档案实行定期备份和定期申请档案转移。
3.档案室应算清防火、防盗和防潮等安全标准,制订消防和灾害应急预案,并安装安保设施。
六、档案借阅档案借阅分为内部借阅和外部借阅两种情况。
1.内部借阅仅限于校内相关部门和教职工,需经过申请审核后方可借阅。
借阅期限根据借阅目的和档案重要性由学校档案馆制定。
2.外部借阅仅限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学术研究等合法需求,需经过学校档案馆审批和签署借阅协议后方可借阅。
借阅期限根据借阅目的和档案重要性由学校档案馆制定。
七、档案利用为了促进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开展,学校档案馆应积极推动档案利用,制定具体的档案利用计划和措施。
利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教学科研:为学科发展和研究提供支撑,如学科发展史、教材编写、精品课程建设等。
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制度(三篇)

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制度是指学校内部为了规范档案工作的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流程。
下面是一个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制度的内容:1.档案工作的组织机构:学校应设立档案管理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档案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2.档案保管责任人:确定具体的档案保管责任人,负责各类档案的归档、借阅、销毁等工作。
3.档案分类与登记:对学校的各类档案进行分类,制定标准分类和编码体系,并进行登记、装订、封存等工作。
4.档案的存放与保管:确定档案的存放位置,配备合适的保管设施和设备,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易于查找。
5.档案的归档与借阅:明确档案的归档流程、借阅申请流程和档案借阅规定,确保档案的及时归档和顺利借阅。
6.档案的销毁与整理:制定档案销毁的规定和程序,并定期进行档案整理和清理工作,保持档案的秩序和整洁。
7.档案安全与保密:加强档案的安全管理,建立档案保密制度和保密责任制,防止档案的泄露和损坏。
8.档案数字化管理:推进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
9.档案的培训与交流:定期组织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交流,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10.档案工作的评估与监督:建立档案工作的评估制度,定期对档案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以上是一个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的制度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制度(二)是为了规范学校内部档案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可靠性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个学校档案工作管理制度的示例:1. 档案归档:学校所有档案必须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目体系进行归档,包括学生档案、教师档案、行政档案等。
每个档案必须有相应的编号和标签,以便于查找和管理。
2. 档案保存:所有重要档案必须妥善保存,并定期整理。
电子档案应备份存储在安全的服务器上,避免数据丢失。
纸质档案应存放于专用的档案室,保持干燥、通风,避免火灾和损坏。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范本学校档案是学校的重要资产和重要信息资源,对于学校的管理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保障学校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档案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下面将介绍一份学校档案管理制度的范本,详细规定了学校档案的管理流程、责任、权限等内容。
一、总则(一)为规范学校档案管理工作,保护和有效利用学校档案,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涉及档案管理的一切行为、部门、人员。
(三)学校档案管理以依法、科学、规范、高效为原则,确保学校档案的安全、保密、完整、准确、及时。
二、档案管理责任(一)学校档案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负责制度的执行和档案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各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部门负责整个学校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流程(一)档案收集1.各部门、单位应及时将产生的档案交由档案部门负责收集并登记。
2.档案部门按照学校档案分类制度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和鉴定。
(二)档案存储1.档案部门负责将档案按照规定的存储条件进行存放,制定存储方案并做好标识。
2.对于重要的档案,应采取防火、防潮、防尘等措施保证其安全存储。
(三)档案利用1.档案利用需经过申请,应注明利用的目的和范围。
2.档案利用应在档案部门指导下进行,不得私自拆卸、损坏或复制档案。
3.档案利用结束后,应做好档案的归档、整理和登记。
(四)档案销毁1.档案保管期限届满的,应及时进行销毁。
2.档案销毁应经过审批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随意销毁。
3.对于本制度规定的保留期限内的档案,不得进行销毁。
四、档案管理权限(一)档案管理权限分为保管权限和利用权限。
(二)档案部门有权对档案进行管理、鉴定和整理,并负责档案的存储和出借。
(三)档案利用权限应根据需要进行授权,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审批。
五、档案保密(一)档案部门应加强档案保密意识教育,确保档案保密工作的严密性。
(二)档案保密级别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内部,对不同级别的档案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学校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整理、归档、保管的质量和效率,维护学校文献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做到档案管理规范、科学,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学校档案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类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第三条学校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经学校领导班子审查通过后正式实施。
第二章档案管理人员第四条档案管理员应具备档案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档案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第五条档案管理员应严守职业道德,保守档案机密,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不得私自篡改档案文件。
第六条档案管理员应合法使用档案管理软件和设备,保证档案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七条学校档案部门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档案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档案整理和归档第八条学校各部门应按照统一的档案整理标准和归档流程,及时整理、归档各类档案资料。
第九条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和编号规定,归档前应制作清单和目录,确保档案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第十条档案归档应根据档案存放期限和价值进行分类存放,对于保密档案应设立专门保管区域,实行严格的权限管理。
第十一条档案归档后应做好档案标签和密封工作,确保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档案保管和利用第十二条学校档案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保管环境的干燥、通风和安全。
第十三条档案保管区域应配备专门的防火、防水设备,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十四条档案借阅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填写借阅登记表,由档案管理员审核并监督借阅过程。
第十五条档案利用应在保证档案安全的前提下,提供必要的查询和复制服务,方便师生及相关人员的查阅和利用。
第五章档案销毁和转移第十六条档案销毁应经过审批程序,由档案管理员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销毁后需填写销毁报告和登记表。
第十七条档案转移应根据档案保管期限和价值进行,由档案部门负责制定转移计划和措施,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信息时代民办高校教学档案管理的思考

各个教学环节活动过程 中直接形成的 ,对学校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 种文字 、图表 、实物 、声像等不 同载体 的文件材料的总和,是不可再生 的宝贵历史资源 ,它反映了学校 的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 ,是学校档案的 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衡量学校教学质量和管理的重要标志。 ” 【 那 么,在高新科技泛滥的时代 ,我们 应该如何高效 高质地管理 民 办高校教学档案工作 。我觉得应该从 以下几 点入手 :
职 教 平 台
信 息 时代 民办 高校 教 学档 案 管理 的思 考
关友谊 (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
摘
广东
广州
5 1 1 3 6 3)
要 :针对教 学档案管理的重要性 ,对教 学档案管理形成现状进行分析 ,应从 各管理部 门领导 重视 、制 定档案管理机制 、加 强档案管理 管理措施 质量 教学秘书
、
做好 民办高校教学档案管理工作 。就要得到 学院各级领导 的
重视
民办高校 的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是贯穿着整个 院校各项工作 ,体 现 着大学校园生 活的多 姿多彩 的活力及 个性 的气 息 ,记 录着 “ 教 ” 与 “ 学 ” 的过程。是校园文化建设 的重 要基地 ,也 是社会 文化及 历史 的 部分缩影 。从学院对教学档案工作的管理措施也 能粗 略反映学 院各 级 领导对此项工作 的重视程度 。要做好此项工作首先学 院各级领导要 重 视 ,可以在各项会议 、活动 中倡导全校老师要认识教 学档案管理 内容 对教 师个人档 案管 理的 重要性 ,端正教 师对 教学档 案管 理工作 的 态 度 ,增 强老师们处处 、时时都要有建立档案 的意识 ;单 凭教学档案 管 理人员 收集 资料是不够全面 的,要提倡老 师们 养成事事关 已、时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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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学院档案管理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学校档案建设和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工作是维护学校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工作,也是衡量、评价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学校各部门的重要职责和主要工作之一。
第三条学校档案是指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管理、招生、外事、基础建设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校、学生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文件材料。
学校档案由学校档案室按照国家档案工作管理标准统一管理。
第二章管理人员职责
第四条档案工作实行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各部门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移交工作。
第五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具备档案业务知识和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以及现代化管理技能。
第六条档案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负责档案整理、编目、鉴定、统计、排列和检索工具编制等工作。
(二)负责库房档案的收进和移出工作,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准确掌握室内档案全宗、案卷数量及档案的保管期限。
(三)负责库房内部整理。
案卷排放整齐、科学、有序,保证库内整洁、无灰尘。
(四)及时检查档案安全保管情况,发现对档案有害因素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
做到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五)正确处理好利用和保密的关系,增强保密观念,严守党和国家机密,严格执行借阅、查阅登记制度。
(六)积极主动地做好使用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做到提供准确、及时主动。
用后及时清退,按时入库归位。
(七)应用电子计算机编目检索、贮存及调用档案;利用裱糊及复印技术,对纸张破损、字迹褪变、扩散的现行档案进行抢救。
(八)依法依规销毁无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第三章档案归档
第七条各部门要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时间及时、完整的办理
归档手续。
重大、重要档案要及时归档。
第八条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一)DQ 党群
主要包括学校党群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二)XZ 行政
主要包括行政职能部门(教务、科研、基建、外事、财务等部门除外)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三)JX 教学
主要包括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四)KY 科研
主要包括科研管理和科研实践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五)CP 产品生产与科技研发
主要包括产品生产、科技开发管理及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六)JJ 基建
主要包括基本建设管理和项目建设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七)SB 仪器设备
主要包括在仪器设备工作管理和仪器设备申购、开箱验收、安装调试、管理使用、维修改造、申请报废等环节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八)CB 出版
主要包括出版工作管理和出版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九)WS 外事
主要包括外事工作管理和外事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CK 财会
主要包括财务工作管理和会计核算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一)RW 人物
主要包括在学校或曾在本学校学习、工作过的党政领导及著名专家学者,在从事各种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学校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音像等历史记录。
第九条归档要求
(一)能正确反映学校在教学、科研、管理各项活动中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二)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系统。
(三)质地优良、书绘工整、声像清晰、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四)移交存档的文件材料,不能采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热敏纸、铅笔等)书写绘制,应符合耐久性要求(一般为碳素墨水或黑色水笔)。
(五)移交材料格式要求:打印文件统一采用A4纸,标题要求为黑体三号居中,正文字体为小四号仿宋_GB2312。
行间距20—26磅值,装订线设置为左(或上)30mm。
(六)凡是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移交原件(学籍审批材料除外)。
(七)各部门按自然年度归档的应在次年三月底前完成归档工作。
重要档案材料应随时归档。
(八)科研类档案应在项目结项后两个月内归档,基建类档案应在工程完成后三个月内归档。
(九)会计档案在财务部门保管三年,期满后次年六月底前转交档案室。
(十)职代会,党代会文件材料,应在会议结束后15天内归档。
(十一)归档材料移交应履行移交手续,填写移交登记表,一式两份,交接双方签名确认无误后方可移交。
纸质版归档材料移交时应由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部门印章(附带电子版),不履行移交手续的,档案管理员有权拒收。
第十条对学校规定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按要求向档案室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凡是不按规定要求移交的,档案室应及时报告校领导按本办法规定处理。
第四章档案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档案室根据《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和《河南省档案局<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细则》,在充分反映档案的形成规律和内容特点的前提下,保持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对档案进行分类、组合、排列、编号、编制目录、组织室藏。
第十二条档案鉴定和销毁
(一)根据国家档案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
保管期限规定》,确定档案材料的保管期限。
(二)对保管期限已满、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由主管校领导负责,办公室、教务处、人事处、基建办公室、学生处、招生就业办公室、财务处、评建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参加,成立档案保管期限鉴定小组。
对无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登记造册,经理事会批准后予以销毁。
未经鉴定和批准,不得销毁任何档案。
第十三条档案库房应坚固安全,应有防盗、防火、防光、防虫、防潮、防腐蚀等安全措施,防止档案破损、褪色、霉变和散失。
对已经破损或字迹褪色的档案应及时修复或复制。
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消除安全隐患。
遇有特殊情况,向校领导汇报并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档案统计制度。
对档案的接收、管理、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认真执行档案统计年报制度,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报表。
第十五条学校全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学校保密工作规定。
(一)档案在未公开前,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档案内容或擅自扩大利用范围。
(二)严禁将档案带出单位,不准将档案带到家里和公共场所;除政策规定外,档案一般不得邮寄;外出工作必须携带档案时应经过学校领导批准,并采取必要安保措施。
(三)不得在公共场所、电话和通信中以及在家属、子女、
亲友面前谈论档案的秘密问题。
第五章借阅管理
第十六条档案库房是机要重地,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便进入。
第十七条本校档案仅限于本校教职工及学生(含毕业生)利用。
凡到本校档案室查、借、阅档案(含查、借、阅自己产生的档案或移交档案),必须遵守本校各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借阅档案材料登记表》和《重要档案材料使用申请表》(见附件),如实填写查、借、阅案卷题名(内容)、目的和结果。
第十八条学校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凭有效证件可借(查)阅与工作有关的一般档案材料。
第十九条借(查)阅档案应在档案阅览室进行,如需摘录、复制须经主管领导同意,重要档案须经理事长同意。
第二十条档案借出、归还都应严格履行审查签字手续。
档案材料用毕后应及时归还档案室,由档案室工作人员核对检查完整无误后,如实登记归还相关情况。
第二十一条档案一经借出,档案使用者必须对档案的保密、安全和完整性负责,应妥善保管、爱护档案,不得转借、涂改、圈划、增删、勾画、抽页、剪裁、拆散等,更不允许丢失。
第二十二条学校毕业生或在校生需查阅与个人相关档案的,须持本人有效证件(毕业证、学生证、身份证等)或院(部)
证明方可借(查)阅。
委托他人办理的,受委托人须持其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书,并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或毕业证,方可借(查)阅档案。
第二十三条档案使用者离职或长时间因公外出,应在离校或外出前将借阅的档案资料归还档案室,办理借阅注销手续。
第二十四条外单位或个人来档案室借(查)阅档案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理事长批准同意。
第六章违纪处理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部门和责任人的全年评先资格;情况严重的给予降职或降级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违法的,追究法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时间移交归档材料、移交材料不完整或移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违反本条的,同时缓发部门负责人和档案管理人员当月工资;
(二)因个人人为因素档案材料丢失或损坏的;
(三)不设置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
(四)泄露机密档案信息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学校档案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XXXX学院重要档案材料使用申请表
2.XXXX学院移交材料登记表
3.XXXX学院档案管理工作评价标准
XXXX学院
发:各部门
XXXX学院办公室2013年7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