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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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工程技术档案是反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修、改造和扩建等全过程的原始记录,是工程管理和技术决策的重要依据。

为加强工程技术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技术档案的建立和管理1. 工程技术档案由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建立和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2. 工程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记录等;(2)施工文件:包括施工方案、施工图纸、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3)验收文件:包括验收申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证书等;(4)运行文件:包括运行日志、设备检维修记录、运行参数等;(5)改造和扩建文件:包括改造和扩建方案、改造和扩建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6)其他与工程技术管理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3. 工程技术档案应按照工程项目的时间顺序、类别和重要性进行分类、编号和归档。

4. 工程技术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及时性:工程技术档案应随工程进度及时建立和更新;(2)完整性:工程技术档案应包括所有相关文件和资料,不得遗漏;(3)准确性:工程技术档案应真实反映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4)可靠性:工程技术档案应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丢失、损坏和泄露。

三、工程技术档案的借阅和利用1. 工程技术档案的借阅应实行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借阅。

2. 借阅工程技术档案时,应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借阅单,并注明借阅时间和归还时间。

3. 借阅人应妥善保管工程技术档案,不得涂改、损坏或泄露档案内容。

4. 工程技术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保密原则,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

四、工程技术档案的移交和归档1. 工程技术档案的移交应按照工程项目的时间顺序和类别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2. 移交工程技术档案时,应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确认。

3. 工程技术档案的归档应按照编号顺序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存放。

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技术档案管理,提高工程技术档案利用效率,全面了解和掌握工程技术档案信息,保证工程技术档案的安全、完整、真实、可靠,本制度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员工及外包企业人员在工程技术档案管理中的行为。

三、档案基本要求1. 工程技术档案应当按照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全方面按照有关规定,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施工、检测、监理等有关单位的施工、检测、监理等活动。

2. 工程技术档案应具有可读性,各种记录应当是文字的和易于辨认的,且应当用永久性材料加以记录。

3. 工程技术档案不得涂改、挪用、私自销毁、塞缝、乱贴条子、涂改原数据或参数指标。

4. 工程技术档案文件及母版应加封装处理,装订之后的档案文件必须加盖档案封印。

5. 工程技术档案中的图纸、文字类材料,应当保持清晰、明了、真实、可靠。

6. 工程技术档案的保管要求对其权限做出明确规定,不得私自调取、查阅、借用、复制,对工程技术档案涉及的秘密、机密信息应当按有关规定管理。

四、档案存储1. 工程技术档案应当妥善保管在档案库房内,且每天各楼厂区每次检查台帐及设置月初和月末的仓库定时检查。

2. 档案库房要求要妥善保管,防灾、防盗火灾设施做好。

3. 对于个人员工应明确规定其档案由本单位统一保管,个人档案除相对完整外仅提供查阅权,不得私自取走。

4. 对于外包企业应明确规定其档案由本单位统一保管,严禁私自移交或毁坏。

五、档案利用1. 对于档案利用需要进行有关申请程序,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2. 专门人员或到档案室查阅档案都应有相关资质,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接班人。

3. 对于外部查阅档案需要有关单位人员到场协助,确保档案被妥善利用。

4. 对于档案复印的要求应按照有关规定操作,保护原始档案的安全。

六、档案整理1. 对于新档案的整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标准操作,确保新档案的清晰和完整。

2. 对于旧档案的整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标准操作,确保旧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工程技术部门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部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所有工程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资料、验收报告、变更记录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确保档案安全、高效地服务于工程技术工作。

第二章档案人员职责第四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1. 负责工程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2. 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编号,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3. 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防止档案的丢失、损毁和泄露;4. 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发现问题时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5.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档案的查阅、借阅和移交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五条档案收集:1. 档案收集应遵循“及时、全面、准确”的原则;2. 档案收集范围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资料、验收报告、变更记录等;3. 档案收集应涉及本部门所有工程项目,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六条档案整理:1. 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为文书档案、技术档案、图纸档案等;2. 档案整理应遵循“系统、有序、便于检索”的原则;3. 档案整理过程中,应对档案进行编号、编目,并建立档案目录。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档案保管:1. 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尘、防磁、防火的专用档案室;2. 档案保管应遵循“防潮、防霉、防蛀、防尘、防磁、防高温、防低温”的原则;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确保档案安全。

第八条档案利用:1. 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及时”的原则;2. 档案查阅、借阅应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记录;3. 档案利用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档案销毁第九条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遵循“合法、合规、环保”的原则;2. 档案销毁前,应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核批准;3. 档案销毁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管理

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管理

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引言概述: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管理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有效的组织、分类、存储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良好的档案资料管理可以提高工程项目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同时也为后续工程维护和改进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介绍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管理的重要性和具体做法。

一、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1.1 制定档案管理规定:制定明确的档案管理规定,包括档案管理的目标、职责和流程等,确保各个环节的档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1.2 建立档案管理组织机构:成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或者小组,负责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1.3 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档案的分类、命名、存储和借阅等具体细则,确保档案资料的有序管理和便捷使用。

二、规范档案资料的整理和归档2.1 档案资料整理:对工程项目的技术资料进行整理,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2 档案资料归档:按照事项、时间、地点等相关要素,对档案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建立档案目录和档案库,方便后续查阅和利用。

2.3 档案资料保管: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如设置防火、防潮设施,定期进行备份和维护等。

三、建立高效的档案查询和利用机制3.1 档案查询系统:建立档案查询系统,提供便捷的查询功能,包括按照项目名称、时间、地点等关键词进行查询,提高档案资料的检索效率。

3.2 档案利用规定:制定档案利用规定,明确档案借阅的程序和权限,确保档案资料的合理利用和保密性。

3.3 档案利用培训:开展档案利用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对档案查询和利用方法的掌握,提升档案利用的效果和价值。

四、档案资料的定期审查和更新4.1 定期审查档案资料: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审查,剔除过时、无用的资料,保持档案资料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4.2 档案资料更新:根据工程项目的发展和变更,及时更新档案资料,确保档案资料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

工程技术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工程技术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技术资料及档案管理,保证工程技术资料及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和机密性,提高其利用价值,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技术资料和档案管理应遵循安全、保密、实用和便于查询的原则。

第三条工程技术资料和档案管理应注重数字化和电子化建设,逐步实现自动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的技术资料和档案管理。

第二章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第五条工程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竣工、运营等各个阶段的技术文件、技术资料、技术图纸、技术记录等内容。

第六条工程技术资料应按照项目阶段和性质建立相应的文件目录、资料清单,制定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计划,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和审核。

第七条工程技术资料必须在完善的技术档案中进行保存,接受检索和使用。

第八条工程技术资料应按照规定格式书写、标注日期、签署人员,保证每一份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加盖公章、核章。

第九条工程技术资料的电子化管理应遵循信息化与知识管理原则,规范化地建立信息库、知识库等,并开发处理软件,建立数据备份、数据恢复机制,确保信息资料安全。

第三章工程技术档案管理第十条工程技术档案是记录工程项目从设计到竣工、验收、运营全过程的有关情况的一份综合性文献资料。

第十一条工程技术档案应做到密封、完整、真实、可靠和便于查阅,包括纸质版和数字化版两种形式。

第十二条工程技术档案的管理责任人应有明确的职责,进行分类、存储、归档、借阅、销毁等操作,确保其安全可控。

第十三条工程技术档案的存储场所应设置专门的档案库房,设有防火、防水、关锁等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防潮、除虫、检查、维护和保养等工作。

第十四条工程技术档案存储期限应适当延长,同时建立工程技术档案数字化管理体系,将纸质版转换成数字化版,便于长期保存和利用。

第十五条现有和新建项目的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应建立档案档号、档案分类、档案检索和档案借阅的相应管理制度,并进行审核、验收和备案等程序。

工程技术档案安全工作制度

工程技术档案安全工作制度

工程技术档案安全工作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技术档案的安全管理,保障档案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可用性,防止档案信息泄露、丢失或损坏。

2. 所有涉及工程技术档案管理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档案分类与归档1. 根据档案的性质和保密要求,将工程技术档案分为公开级、内部级、秘密级和机密级四个等级。

2. 归档的工程技术档案应清晰、完整,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形式。

3. 归档时,应详细记录档案的来源、内容摘要、归档日期等信息,并按照统一的分类编号系统进行编号。

三、档案存储与保管1. 设立专门的档案室,对不同等级的档案采取相应的保管措施。

2. 对于纸质档案,应使用防火、防潮的专用柜架存放,并定期检查其保存状态。

3. 对于电子档案,应采用加密存储,备份至少两份副本,分别存放在不同的安全位置。

4. 档案室应设有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并限制非相关人员的进入。

四、档案的使用与借阅1. 借阅档案需填写借阅申请,明确借阅目的、时间及归还日期。

2. 根据档案的等级,由相应权限的管理人员审批借阅申请。

3. 借阅者应在指定的地点阅读档案,不得随意携带外出或复制。

4. 借阅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档案,并由档案管理人员检查档案的完整性。

五、档案的转移与销毁1. 档案的转移应遵循严格的审批程序,确保转移过程的安全和保密。

2. 对于过期或不再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

3. 销毁档案应有专人负责,并做好销毁记录,以备查证。

六、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理1. 制定档案室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水灾、盗窃等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2. 发生档案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尽快采取措施保护档案安全,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3. 事故处理结束后,应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七、监督与考核1. 定期对档案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执行效果。

2. 对于违反档案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工程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工程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工程资料的编写、收集、整理、组卷、传递、借阅管理,确保满足工程施工和移交、归档要求.2.名词解释各专业指:锅炉专业、汽机专业、电气专业、热控专业、焊接专业.3.归口管理和划分3.1 工程部为项目部工程资料归口管理部门.项目部各部门为各自职能范围内的资料管理对口责任部门,负责职能范围内的工程资料分阶段或竣工时向资料管理人员提交归档,由资料管理人员统一向业主移交和向公司档案室归档.3.2工程资料的存档划分:3.2.1工程管理文件资料:1工程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租赁协议、工程概算结算、工程定额、索赔资料,归工程部合同专业;2图象、照片、录象,归综合管理部工程结束时归档资料管理人员;3行政文件,归综合管理部;4工程施工技术及管理资料音像资料等除外,归工程部;3.3 工程资料管理网络和人员网络工程项目中标后一个月内由项目总工组织,建立项目工程资料管理网络应包括各部、室、专业组、专业公司等,明确负责人负责人应为本现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各单位资料管理员.4.文件的编写文件资料的编写按以下规定执行业主无特殊要求时纸张,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黑色墨4.1文件的编写一律采用A4水书写亦可的打印件.规格要求参考作业指导书标准样式尺寸及页边距.4.2文件必需采用双钉装钉横向、竖向均可装钉尺寸要求如下:①横向装钉的,左侧留装订线2.5cm,上边距25cm,右边距、下边距1.5cm;②纵向装钉的,上下留出25cm的距离;③钉与纸张的边缘留出1cm的距离.对复印件A4纸竖向左侧装订线留2.5cm.4.3正文文字一律采用四号宋体、1.5倍行距,标题为小三号宋体.凡是正文应有页眉和页脚,页眉页脚均使用五号,页脚居中设置.页脚使用三位阿拉伯数字,从“第001号”开始,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及某一文件的附图无正文的部分,不编写页号,但应在文件目录中标明总页数.4.4文件中附图的幅面、构件代号均应符合我国国家或行业标准,图纸的尺寸一律以毫米为单位.4.5案卷封面宜采用外封面形式,内外封面的式样同作业指导书封面.4.6档号:项目代号+分类号+案卷号项目代号:是公司指定的,项目中标后由公司档案室给出.分类号:科技文件材料参考火电施工企业档案分类表中6--9大类的有关规定,其它部门采用0--5大类的有关分类规则.案卷号:即为案卷顺序号.移交资料的档号按业主要求编制填写.4.7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揭示卷内项目的名称、代字、代号及其组件、部件、阶段的代号和名称等.4.8编制单位栏填写卷内科技文件材料形成的单位或主要责任者.4.9编制日期填写案卷内科技文件材料的起止日期.4.10保管期限填写其划定的保管期限,将来移交时在资料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的统一指导下填写.4.11密级依据保密规定填写移交时业主给出,统一填写.4.12缩微号和档案馆号由竣工档案接收单位或部门填写.4.13卷内目录及卷内备考表各种表格的格式由资料料室统一提供.4.14竣工移交所使用的卷盒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档案室要求统一购置.4.15编写受控文件时均应标明文件编码.文件编码按质量部工程质量体系文件编码与受控编号方法进编写.5.工程中使用的表格工程中使用的各种表格包括:质保、过程控制、试验与检验、工程管理与技术管理、有条件发生的记录表格.各种表格的使用按以下规定执行:5.1国家、部或局已经下发现成表格或有要求的,使用其统一表格.5.2项目部管理制度已给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的表格,这些表格按类别存在专门的数据库中,如需使用可直接提取使用,签名为手写.5.3如上述表格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可根据需要自制表格,经专业部室领导批准按审批权限,方可使用.6.工程资料的收集工程项目的档案资料,是整个工程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设投产使用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纸、图表、计算书、声像资料等不同形式、不同载体的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查、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竣工、试生产等,项目部有责任尽量将资料收集齐全 .6.1工程项目开工后由总工组织编制XX项目部归档文件资料目录.其中应至少明确第一批开工项目应归档的文件资料目录.1 技术文件内容依据公司规定执行.各类文件资料的收集策划应以分项或分段工程为单位.2随工程进展对归档文件资料进行补充,待工程图纸80%或专业系统图100%到达项目部后15日内,对目录进行修改,分别报业主和公司各职能处室,作为正式文件执行.3各项资料在单位工程未完时,由划分的文件收集、整理部门保存,待阶段性检查之后,或单位工程施工结束,按资料管理人员要求的时间,将资料移交给资料管理人员,正式归档.6.2任何单位、部门和人员不管以何种渠道获得技术资料,均应交资料管理人员登记、备案,由有关领导核准后方可使用.6.3各部门收集的资料除归档资料外,还应根据上级单位监检大纲的有关条款,对其它工程资料进行收集整理.7.工程资料按以下要求进行整理和组卷7.1项目文件资料一般按其专业、单位工程项目和形成时间先后进行整理组卷.7.2有关设备的文件按依据性材料、设备开箱验收、设备安装调试、设备运行维修、随机图样等排列,随机图样也可单独组卷.7.3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序排列.7.4案卷内技术性文件材料排列要求文字材料在前、图样在后.7.5每一单位工程项目的卷内文件按管理、依据、施工安装记录、检测试实验评定、证明等排列.7.6文件材料组卷时,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一起立卷,不得分开.文件材料的排列: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转发文件在前,被转发文件在后;立卷人填写卷内目录,立卷人和有关负责人应在卷内备考表的签署栏签署姓名;卷内目录和卷内备考表格式由资料管理人员统一提供.7.7卷内备考表各种表格、卷内目录、卷内文件的装钉尺寸及页边距应一致.7.8存档文件材料应尽量使用原件,如没有应标明原件的存放地点.7.9资料管理人员编制工程管理案卷总目录及卷内目录,工程部长审核、总工批准.8. 文件资料的传递文件资料的传递包括发放与往来.8.1文件发放:文件资料在发放前,发放部门应填写文件发放审批表,根据审批权限审批文件确定资料发放的范围,并建立文件发放登记表台帐.从业主、监理方接收领取的文件资料两小时内在网上公布,24小时内发放到使用单位、部门8.2文件往来往来文件指与项目部以外单位的文件往来,一般包括与业主、监理、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设计院、设备厂家、调试部门、公司等的文件.1接收:资料管理人员建立文件接收登记表对接收的文件资料进行登记.任何人无论从何途径得到的与工程有关的文件资料,都应交到资料管理人员,由资料管理人员组织识别并登记 .对接收的文件资料,资料管理人员根据审批权限送交领导审批 .2项目部任何部门、任何人向项目部以外单位发出与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都应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在发出前在存档部门进行备案,对反馈信息及时归档.3项目部各部门、各专业公司也应建立文件接收登记表.9. 文件、资料审批权限9.1接受项目经理委托,由生产经理、商务经理、总工副总工发放传阅审批的范围:国家、行业有关本工程的文件、要求,业主、监理公司文件、会议纪要、工程联络单确认有效性和发放范围后下发、通知等,设计院文件,设备图纸、涉外技术文件资料,外单位交流信息,业主委托、工程变更根据确定的范围,公司有关本工程的文件和要求,项目部有关工程管理的文件、要求、通知,工程简报,上报业主、监理、公司的文件和材料,施工组织设计等.9.2各部门负责人的审批范围:本部门分管专业范围体系内的文件、资料、规程规范、标准、制度、规定,本部门编制的管理制度、规定、办法、计划、通知等,本部门所组织的专业会议纪要、总结、工作联系单,处罚通知等.9.3资料管理人员发放审批:施工图纸、图集,作业指导书、施工措施包括监理批复意见,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技术例会纪要、专业会议纪要、工程总结等.10.文件资料的更改和作废文件处理10.1文件更改由更改提出人或提出部门的负责人填写文件更改审批单,重要更改要附上文字依据,由该文件、资料的原审批人或部门进行审批.文件更改申请获批准后,由原文件发放部门单位按文件发放登记表的名单发放文件更改一览表,文件领用人按文件更改一览表对所持文件进行更改,如换页更改则进行换页.10.2文件的失效和作废文件经多次更改或文件需进行大幅度修改时应进行换版,原版本作废,换发新版本.文件发放部门资料管理人员应根据文件发放登记表把失效和作废的文件及时通知给各部门单位.作废文件应根据发文登记及时更换或撤回;收回的失效或作废文件由发放部门填写作废文件资料销毁申请及销毁记录,经总工批准后执行. 需要作为资料保存的作废文件应加盖“作废参考”标识.10.3文件中有关问题处理结果的反馈文件的接收部门单位或人员,接到工程文件后要对照文件中有关要求及领导的批示意见,及时处理有关问题,并将办理结果以文字形式反馈也可在网上反馈.11.工程资料管理办法11.1 工程图纸管理办法11.1.1工程图纸的收发统一由资料管理人员管理.11.1.2各个专业的图纸在工程开工前,由各专业工程师按施工进度计划编制专业图纸需求计划,递交资料管理人员,由资料管理人员编制项目工程图纸需求计划,工程部长审核,总工批准,提交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并在资料管理人员存档.资料员拟订工程图纸发放范围和文件发放审批表,正式施工图纸的发放范围由资料管理人员审批,设备图纸和非正式图纸由总工或副总工审批 ,资料员发放. 图纸发放时要特别注意留出用于移交和归档的图纸.11.1.3资料员统计图纸到位情况,按图纸交付计划向建设单位催交,接收的图纸进行登记文件接收登记表,接到图纸两小时内在网上公布,未按计划到的图纸及时向资料管理人员和专业工程师汇报.任何人员不论从何种渠道得到施工图纸,都要首先交资料管理人员,由资料管理组织确认.11.1.4施工过程中,各单位要注意保护图纸,施工结束立即交回资料管理人员.11.2 工程变更资料管理11.2.1工程变更由专业工程师及以上领导签字认可后生效<见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和工程委托管理制度.11.2.2资料员接收到生效的工程变更后按工程图纸发放的范围进行发放.11.2.3工程变更必须加盖设计变更章并在图纸中反映出.1资料管理人员在工程开工后确定工程变更盖章分工,根据分工,资料管理人员提供印章.2资料管理人员下发设计变更的同时下发设计变更标注通知单,图纸使用部门或单位接到设计变更及标注通知单后在通知栏签字,图纸使用部门或专业人员在被变更的图纸上用红笔标注相关方无特殊要求时变更内容,标注后在标注通知单确认栏签字,资料管理人员资料员核实变更确已标注后,收回设计变更标注通知单;存档图纸的设计变更由资料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标注.3同一项目有两次及以上变更,以最新版变更为准,原变更收回,盖“作废参考”章存档备查.4设计变更章加盖在相应图纸标题栏上方10mm处,当变更不是针对具体图纸时, 在本套图纸的目录页及总图上盖设计变更章.11.3 施工过程形成资料的管理办法每个单位工程按施工技术管理过程控制记录做详尽的记录.11.3.1每项记录由单位工程技术员、质检员、施工员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做出记录,分类建档,逐级审核后存于资料管理人员.11.3.2所有记录按要求填写标准表格,内容要真实.11.4 安装设备开箱资料的管理规定11.4.1工程施工安装设备的开箱资料,在设备到场后由物资办事处综合管理员向资料管理人员移交移交的内容包括:设备开箱检验记录、设备清单含专用工具、安装说明书等.由资料员登记存档,物资管理人员工作必须留用的资料,从资料管理人员复印.11.4.2所有开箱资料必须坚持先归档后复印使用的原则,各部门、专业公司如需要,到资料管理人员借阅或办理复印手续由资料员负责复印,使用复印件.11.4.3资料管理人员按与业主洽商的移交规定办理移交手续一般情况下,设备开箱检验记录单在工程进行中移交,其余资料竣工时移交.11.5 受控法规性文件管理规定11.5.1资料管理人员编制XX项目部受控法规性文件目录,经工程部部长、质量部部长、安监部部长审核、总工批准后,发至各部门、专业公司执行.11.5.2资料管理人员依据公司规定,拟订发放范围,依据规定发放.11.5.3法规性文件均应加盖持有单位的受控印章,并应有登记本单位及资料管理人员,无受控印章的视为无效文件,不得使用.11.5.4已经下发的文件,如不能满足工程需要,再次领用受控法规性文件,仍须填写文件领用申请单,经总工批准后,方可领取.11.5.5从资料管理人员领出的受控法规性文件,在工程结束时,按要求进行整理,及时交还资料管理人员.11.6文件的借阅和工具书的管理11.6.1文件的借阅资料管理人员存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只能查阅,不能借出.确需借出的,填写文件记录借阅申请表,借阅时间在15日以内的由资料管理人员审批,一个月内的由工程部长审批.资料管理员建立工程资料借出情况清单,在网上公布,并设定借出期限自动提示.资料员对逾期不还者下发催还通知单.11.6.2工具书的管理施工手册及技术规范由资料管理人员录入计算机,建立数据库,在网上共享,并制成光盘.技术人员一般情况不专门配工具书,使用时也可到资料管理人员处查阅,但原则上不能借出,如需借阅执行一审批规定.11.7 作业指导书编审项目中标后根据中标范围,参照质量部编制的XX工程项目质量计划,由资料管理人员编制XX项目部施工作业指导书总目录和XX项目部防护作业指导书总目录,工程部长审核,总工批准.作业指导书全部采用顶部、双钉装钉.12.表格12.1 文件记录借阅申请表12.2 文件资料发放登记表12.3文件资料发放审批表12.4 文件资料更改审批表12.5 文件资料领用申请表12.6 作废文件资料销毁申请及销毁记录表 12.7 设备开箱检验记录12.8 设计变更标注通知单12.9 XX项目部施工作业指导书总目录12.10 XX项目部防护作业指导书总目录13. 附件13.1作业指导书表样文件记录借阅申请单编号:编号:编号文件领用申请表编号:作废文件资料销毁申请及销毁记录作废文件资料销毁申请作废文件资料销毁记录XX项目部施工作业指导书总目录清单XX项目防护作业指导书总目录。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为规范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地方工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司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一)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对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详附件一)(二)归档文件的要求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2、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清晰、幅面整洁。

3、工程文件签字不得用铅笔、圆珠笔等不具耐久性的书写工具。

4、工程文件尺寸统一采用a4规格归档。

二、工程档案的管理机构各工程部设资料员,主要负责本部门工程项目从工程准备阶段到竣工备案验收过程中程建设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编目、装订、档案预验收及移交。

三、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编目、装订、归档、移交、索引、保管、统计(一)工程档案的收集文件形成后,文件形成责任人(经手人)必须于当天交一份原件给资料员,资料员收到文件后,当天登记入盒。

(二)工程档案的整理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及文件形成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分类排列。

(三)工程档案的立卷1、工程文件可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五部分。

2、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按建设程序组卷。

3、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组卷。

4、施工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组卷。

5、竣工图按专业组卷。

6、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组卷。

(四)工程档案的编目1、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案卷不宜超过____mm;页号编写在单页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2、卷内目录:"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责任者"填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有多个责任者的,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

"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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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文件的失效和作废
文件经多次更改或文件需进行大幅度修改时应进行换版,原版本作废,换发新版本。
文件发放部门(资料管理人员)应根据《文件发放登记表》把失效和作废的文件及时通知给各部门(单位)。作废文件应根据发文登记及时更换或撤回;收回的失效或作废文件由发放部门填写《作废文件资料销毁申请及销毁记录》,经总工批准后执行。 需要作为资料保存的作废文件应加盖“作废参考”标识。
7.2有关设备的文件按依据性材料、设备开箱验收、设备安装调试、设备运行维修、随机图样等排列,随机图样也可单独组卷。
7.3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序排列。
7.4案卷内技术性文件材料排列要求文字材料在前、图样在后。
7.5每一单位工程项目的卷内文件按管理、依据、施工安装记录、检测试(实)验评定、证明等排列。
(3)同一项目有两次及以上变更,以最新版变更为准,原变更收回,盖“作废参考”章存档备查。
(4)设计变更章加盖在相应图纸标题栏上方10mm处,当变更不是针对具体图纸时, 在本套图纸的目录页及总图上盖设计变更章。
11.3 施工过程形成资料的管理办法
每个单位工程按施工技术管理《过程控制记录》做详尽的记录。
4.2文件必需采用双钉装钉(横向、竖向均可)装钉尺寸要求如下:①横向装钉的,左侧留装订线2.5cm,上边距25cm,右边距、下边距1.5cm;②纵向装钉的,上下留出25cm的距离;③钉与纸张的边缘留出1cm的距离。对复印件A4纸竖向左侧装订线留2.5cm。
4.3正文文字一律采用四号宋体、1.5倍行距,标题为小三号宋体。
6.2任何单位、部门和人员不管以何种渠道获得技术资料,均应交资料管理人员登记、备案,由有关领导核准后方可使用。
6.3各部门收集的资料除归档资料外,还应根据上级单位监检大纲的有关条款,对其它工程资料进行收集整理。
7.工程资料按以下要求进行整理和组卷
7.1项目文件资料一般按其专业、单位工程项目和形成时间先后进行整理组卷。
4.6档号:项目代号+分类号+案卷号
项目代号:是公司指定的,项目中标后由公司档案室给出。
分类号:科技文件材料参考《火电施工企业档案分类表》中6--9大类的有关规定,其它部门采用0--5大类的有关分类规则。
案卷号:即为案卷顺序号。
移交资料的档号按业主要求编制填写。
4.7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揭示卷内项目的名称、代字、代号及其组件、部件、阶段的代号和名称等。
9.2各部门负责人的审批范围:
本部门分管专业范围体系内的文件、资料、规程规范、标准、制度、规定,本部门编制的管理制度、规定、办法、计划、通知等,本部门所组织的专业会议纪要、总结、工作联系单,处罚通知等。
9.3资料管理人员发放审批:施工图纸、图集,作业指导书、施工措施(包括监理批复意见),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技术例会纪要、专业会议纪要、工程总结等。
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工程资料的编写、收集、整理、组卷、传递、借阅管理,确保满足工程施工和移交、归档要求。
2.名词解释
各专业指:锅炉专业、汽机专业、电气专业、热控专业、焊接专业。
3.归口管理和划分
3.1 工程部为项目部工程资料归口管理部门。
项目部各部门为各自职能范围内的资料管理对口责任部门,负责职能范围内的工程资料分阶段或竣工时向资料管理人员提交归档,由资料管理人员统一向业主移交和向公司档案室归档。
11.4.2所有开箱资料必须坚持先归档后复印使用的原则,各部门、专业公司如需要,到资料管理人员借阅或办理复印手续(由资料员负责复印),使用复印件。
国家、行业有关本工程的文件、要求,业主、监理公司文件、会议纪要、工程联络单(确认有效性和发放范围后下发)、通知等,设计院文件,设备图纸、涉外技术文件资料,外单位交流信息,业主委托、工程变更(根据确定的范围),公司有关本工程的文件和要求,项目部有关工程管理的文件、要求、通知,工程简报,上报业主、监理、公司的文件和材料,施工组织设计等。
7.7卷内备考表(各种表格)、卷内目录、卷内文件的装钉尺寸及页边距应一致。
7.8存档文件材料应尽量使用原件,如没有应标明原件的存放地点。
7.9资料管理人员编制《工程管理案卷总目录及卷内目录》,工程部长审核、总工批准。
8. 文件资料的传递
文件资料的传递包括发放与往来。
8.1文件发放:
文件资料在发放前,发放部门应填写《文件发放审批表》,根据审批权限审批文件确定资料发放的范围,并建立《文件发放登记表》台帐。
5.1国家、部或局已经下发现成表格(或有要求)的,使用其统一表格。
5.2《项目部管理制度汇编》已给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的表格,这些表格按类别存在专门的数据库中,如需使用可直接提取使用,签名为手写。
5.3如上述表格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可根据需要自制表格,经专业部室领导批准(按审批权限),方可使用。
6.工程资料的收集
(1) 技术文件内容依据公司规定执行。各类文件资料的收集策划应以分项或分段工程为单位。
(2)随工程进展对归档文件资料进行补充,待工程图纸80%或专业系统图100%到达项目部后15日内,对目录进行修改,分别报业主和公司各职能处室,作为正式文件执行。
(3)各项资料在单位工程未完时,由划分的文件收集、整理部门保存,待阶段性检查之后,或单位工程施工结束,按资料管理人员要求的时间,将资料移交给资料管理人员,正式归档。
凡是正文应有页眉和页脚,页眉页脚均使用五号,页脚居中设置。
页脚使用三位阿拉伯数字,从“第001号”开始,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及某一文件的附图无正文的部分,不编写页号,但应在文件目录中标明总页数。
4.4文件中附图的幅面、构件代号均应符合我国国家或行业标准,图纸的尺寸一律以毫米为单位。
4.5案卷封面宜采用外封面形式,内外封面的式样同作业指导书封面。
11.3.1每项记录由单位工程技术员、质检员、施工员(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做出记录,分类建档,逐级审核后存于资料管理人员。
11.3.2所有记录按要求填写标准表格,内容要真实。
11.4 关于安装设备开箱资料的管理规定
11.4.1工程施工安装设备的开箱资料,在设备到场后由物资办事处综合管理员向资料管理人员移交(移交的内容包括:《设备开箱检验记录》、设备清单(含专用工具)、安装说明书等)。由资料员登记存档,物资管理人员工作必须留用的资料,从资料管理人员复印。
1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文件资料的更改和作废文件处理
10.1文件更改由更改提出人或提出部门的负责人填写《文件更改审批单》,重要更改要附上文字依据,由该文件、资料的原审批人或部门进行审批。
文件更改申请获批准后,由原文件发放部门(单位)按《文件发放登记表》的名单发放《文件更改一览表》,文件领用人按《文件更改一览表》对所持文件进行更改,如换页更改则进行换页。
11.2.3工程变更必须加盖设计变更章并在图纸中反映出。
(1)资料管理人员在工程开工后确定工程变更盖章分工,根据分工,资料管理人员提供印章。
(2)资料管理人员下发设计变更的同时下发 《设计变更标注通知单》,图纸使用部门或单位接到设计变更及标注通知单后在通知栏签字,图纸使用部门或专业人员在被变更的图纸上用红笔标注(相关方无特殊要求时)变更内容,标注后在标注通知单确认栏签字,资料管理人员资料员核实变更确已标注后,收回设计变更标注通知单;存档图纸的设计变更由资料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标注。
从业主、监理方接收领取的文件资料两小时内在网上公布,24小时内发放到使用单位、部门
8.2文件往来
往来文件指与项目部以外单位的文件往来,一般包括与业主、监理、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设计院、设备厂家、调试部门、公司等的文件。
(1)接收:资料管理人员建立《文件接收登记表》对接收的文件资料进行登记。任何人无论从何途径得到的与工程有关的文件资料,都应交到资料管理人员,由资料管理人员组织识别并登记 。对接收的文件资料,资料管理人员根据审批权限送交领导审批 。
10.3文件中有关问题处理结果的反馈
文件的接收部门(单位或人员),接到工程文件后要对照文件中有关要求及领导的批示意见,及时处理有关问题,并将办理结果以文字形式反馈(也可在网上反馈)。
11.工程资料管理办法
11.1 工程图纸管理办法
11.1.1工程图纸的收发统一由资料管理人员管理。
11.1.2各个专业的图纸在工程开工前,由各专业工程师按施工进度计划编制专业《图纸需求计划》,递交资料管理人员,由资料管理人员编制项目工程《图纸需求计划》,工程部长审核,总工批准,提交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并在资料管理人员存档。
3.2工程资料的存档划分:
3.2.1工程管理文件资料:
1)工程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租赁协议、工程概算结算、工程定额、索赔资料,归工程部合同专业;
2)图象、照片、录象,归综合管理部(工程结束时归档资料管理人员);
3)行政文件,归综合管理部;
4)工程施工技术及管理资料(音像资料等除外),归工程部;
3.3 工程资料管理网络和人员网络
7.6文件材料组卷时,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一起立卷,不得分开。文件材料的排列: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转发文件在前,被转发文件在后;立卷人填写卷内目录,立卷人和有关负责人应在卷内备考表的签署栏签署姓名;卷内目录和卷内备考表格式由资料管理人员统一提供。
工程项目中标后一个月内由项目总工组织,建立项目工程资料管理网络(应包括各部、室、专业组、专业公司等),明确负责人(负责人应为本现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各单位资料管理员。
4.文件的编写
文件资料的编写按以下规定执行(业主无特殊要求时)
4.1文件的编写一律采用A4纸张,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黑色墨水书写亦可)的打印件。规格要求参考作业指导书标准样式(尺寸及页边距)。
任何人员不论从何种渠道得到施工图纸,都要首先交资料管理人员,由资料管理组织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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