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共图书馆理事会守则建设的各种保障.doc
我国图书馆公共信息服务保障制度研究

我国图书馆公共信息服务保障制度研究刘进军;文庭孝【摘要】图书馆是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的信息中心,是国家和政府为了保障公民的信息获取权利而设立的专门机构。
从制度角度剖析我国图书馆公共信息服务制度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尝试构建我国图书馆公共信息服务制度体系,以保障图书馆公共信息服务,保障社会公众的信息获取权。
%Library is a public information center to the public and a special organization that countries and the government set up in order to guarantee citizens' right to access information. The article analyzes the problems of library public information serv- ice system from a system perspective, and the author tries to establish a set of system of library information services in order to safe- guard the quality of library public information services, to safeguard citizens' right to access information.【期刊名称】《图书馆》【年(卷),期】2012(000)006【总页数】3页(P33-35)【关键词】图书馆;公共信息服务;图书馆制度;信息获取【作者】刘进军;文庭孝【作者单位】湘潭大学图书馆,湖南湘潭411105;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南湘潭411105【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250我国图书馆历经几千年,从古代藏书楼演变为现代图书馆,发展成为社会公共信息服务中心,是国家和政府为了保障公民的信息获取权利而设立的专门信息服务机构。
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管理制度

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管理制度一、引言公共图书馆是社会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广大读者提供知识和信息的获取渠道。
为了规范公共图书馆的服务质量,提升读者满意度,制定本《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管理制度》。
二、服务准则1. 平等公正:公共图书馆应以平等和公正的原则对待所有读者,不论其身份、年龄、性别、种族、宗教或政治信仰。
2. 尊重隐私:公共图书馆应尊重读者的个人隐私权,不得泄露其借阅记录和个人信息。
3. 服务友好:公共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应友善和蔼,有耐心地解答读者的问题,并提供专业的参考咨询服务。
4. 敬业负责:公共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应具备丰富的知识储备和专业技能,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
5. 安全维护:公共图书馆应保障读者和馆内财产的安全,提供安全的阅读环境。
三、服务内容1. 图书借阅:公共图书馆应提供多样化的图书资源,并建立高效的借阅管理系统,便利读者的借阅需求。
2. 图书馆藏:公共图书馆的图书馆藏应覆盖广泛的学科领域,涵盖不同读者的兴趣和需求。
3. 阅览服务:公共图书馆应提供安静、舒适的阅览环境,并提供阅览辅助设施,如桌椅、照明设备等。
4. 电子资源服务:公共图书馆应提供电子图书、数据库、期刊等电子资源,满足读者的在线学习和研究需求。
5. 咨询服务:公共图书馆应提供参考咨询服务,帮助读者解答疑问,引导读者进行学术研究或获取所需信息。
6. 学习活动:公共图书馆应定期举办学习活动,如讲座、培训班、展览等,促进读者的知识共享和学术交流。
四、服务流程1. 注册办卡:读者在使用公共图书馆服务前,需办理借阅卡并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
2. 借还图书:读者可通过自助借还书机或服务台完成借书、还书等相关手续。
3. 借阅期限:公共图书馆应设定合理的借阅期限,并提供图书续借、预约等服务,方便读者的阅读需求。
4. 罚款管理:公共图书馆应建立适当的罚款制度,以激励读者按时归还图书,同时保障图书馆资源的公平利用。
五、服务评估1. 读者满意度调查:公共图书馆应定期进行读者满意度调查,掌握读者对服务质量的评价和需求反馈。
图书馆规章制度公约

图书馆规章制度公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图书馆管理,维护图书馆秩序,保障读者权益,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图书馆是一座兴旺文化事业的殿堂,是知识智慧的宝库。
进入图书馆,应保持安静,尊重图书馆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图书馆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1:00。
节假日另行通知。
第四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凡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均可办理借阅证。
第五条读者应爱护图书馆财产,文明用书,自觉遵守本公约。
第六条本公约由图书馆管理部门负责执行,读者有义务配合执行。
第二章借阅规定第七条读者到图书馆借阅书籍需出示有效借阅证,并按照图书馆规定的借阅数量借阅。
第八条读者办理借书手续时,应对所借书籍的数量、品种和品质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第九条借书期限为30天,逾期未还者,每延期一天需缴纳延期费用。
第十条读者借阅的书籍如有丢失或损坏,需按照图书馆规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读者借书时应遵守规定的借书流程和时间,不能擅自将图书转借他人。
第三章阅览规定第十二条图书馆提供阅览服务,每人进馆需出示有效借阅证。
第十三条阅览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注意保持卫生和环境整洁。
第十四条阅览者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和书柜,不得擅自拉开窗帘或关闭窗户。
第十五条阅览者不得在阅览室内吸烟、喝酒,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第十六条阅览者不得在图书馆内从事违法活动、赌博活动,不得使用手机接打电话或进行大声通话。
第十七条阅览者应按照规定的时间结束阅览,保持图书馆秩序。
第四章规章制度第十八条图书馆禁止携带宠物进馆,禁止携带食品饮料进入阅览室。
第十九条图书馆内禁止有针对性的政治宣传、商业活动或传销行为。
第二十条图书馆门口设有安检,携带可燃、易爆物品、酒精类物品等不得进入。
第二十一条图书馆内禁止吸烟,如有闺蜜情况,应立即向监护人报告。
第二十二条图书馆内禁止带有异味的物品进入,如有违反,可能被劝离或禁止入馆。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二十三条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读者,图书馆管理部门有权采取口头批评、书面警告、暂停使用馆内设施等措施。
图书馆公约

图书馆公约1、守图书馆管理规定:遵守图书馆管理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室内行为准则;2、切实保护图书馆文物资料:尊重图书及其他文物资料,禁止损坏、偷盗、污损文物资料;3、德育观念要提高:不文明的语言操作,严格禁止;4、积极参与图书馆社会活动:积极参加图书馆组织的文化活动,及时反馈教育宣传部门相关信息;5、重视图书馆资源:尊重阅读者的权利,有序使用图书及阅览图书资源;6、爱护图书馆记录:在图书馆使用进程中,要妥善安置文具,并及时清理、提交记录;7、保护卫生生:凡进入图书馆的人员,要确保佩戴口罩、勤洗手及定期消毒;8、珍惜图书馆资源:禁止滥用图书资源,禁止翻阅、拍摄图书内容;9、依法使用图书馆资源:使用图书馆资源要充分遵守国家及本地相关法律管理规定;10、尊重他人权益:尊重他人,珍惜他人电子物品,不得破坏他人用户系统;11、真诚服务阅读者:真诚服务阅读者,愿意为阅读者提供帮助,尊重阅读者意见及反馈;12、做好日常管理:落实图书馆日常管理,维护图书馆秩序,提高图书馆服务质量。
二、图书馆服务指南1、严格的入馆审核:在入馆注册时,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及相关资料;2、了解使用规定:了解、遵守图书馆使用规定,合理利用图书及其他资料资源;3、联系客服服务:有问题可及时与图书馆客服联系,客服人员有义务统一处理任何问题;4、公共区域秩序:供大家一起使用的公共区域须保持安静的秩序,不得擅自改变图书馆布局;5、提高文明素质:在图书馆内应提高文明素质,不应出现任何影响其他人的行为;6、禁止非法操作:禁止使用不合理、不文明等非法操作,严重者将移送法律处理;7、整洁清洁环境:为保持图书馆内清洁环境,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垃圾;8、图书馆个人管理:图书馆个人管理会定期发布有关文件,包括活动管理、物资使用等;9、管理软件的安装:禁止非法安装可能损坏图书馆网络安全的软件,包括病毒、木马、间谍软件等;10、确保图书馆安全:确保图书馆全面安全,禁止进出图书馆的人员携带明显危险品;11、注意图书馆秩序:确保图书馆内秩序,不得发生暴力、斗殴、言语攻击等行为;12、尊重劳动者权益:尊重劳动者权益,不得以任何促价、恐吓,扰乱图书馆服务秩序。
(完整版)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标108-2008)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促进公共图书馆设施建设,加强公共图书馆建设决策科学化与管理规范化,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05﹞19号)编制《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党和国家有关发展图书馆事业和加强公共建筑工程管理的方针政策,立足中国现实,参考国际标准,功能优先,经济适用,使图书馆建筑能够满足体现现代图书馆理念的图书馆服务活动的开展。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确定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的规模分级和项目构成,给出了公共图书馆的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控制指标,提出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选址、总体布局的原则要求,明确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基本要求。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的主编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邮编:100020),主编单位是中国图书馆学会,批准部门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加强和规范公共图书馆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建设项目的决策水平,加速公共图书馆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以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用图书馆的权利,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知识、信息和文化需求,依据法律、法规及国家现行政策,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投资水平的全国性统一标准;是审批核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的依据;是有关部门审查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检查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图书馆。
街道、乡镇、新建居民区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四条公共图书馆建设属于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应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城市建设规划。
第五条公共图书馆建设应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文化事业和加强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以人为本,科学规划,规模适当,功能优先,经济适用,环保节约,以大型图书馆为骨干,以中小型图书馆为基础,立足于构建覆盖全社会的普遍均等、惠及全民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
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与规范

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与规范第一章总则 (4)1.1 制定目的与依据 (4)1.2 适用范围 (4)1.3 服务原则 (4)第二章图书馆设施与环境 (5)2.1 设施配置 (5)2.1.1 基本设施 (5)2.1.2 辅助设施 (5)2.1.3 技术设施 (5)2.2 环境优化 (5)2.2.1 室内环境 (5)2.2.2 室外环境 (6)2.3 安全保障 (6)2.3.1 人身安全 (6)2.3.2 财产安全 (6)第三章图书资源建设 (6)3.1 资源采购 (6)3.1.1 采购原则 (6)3.1.2 采购方式 (7)3.1.3 采购流程 (7)3.2 资源分类与编目 (7)3.2.1 分类原则 (7)3.2.2 分类方法 (7)3.2.3 编目要求 (8)3.3 资源维护与更新 (8)3.3.1 维护措施 (8)3.3.2 更新策略 (8)第四章读者服务 (8)4.1 读者权益保障 (8)4.1.1 读者权益保障原则 (8)4.1.2 读者权益保障内容 (8)4.2 读者咨询与指导 (9)4.2.1 读者咨询服务 (9)4.2.2 读者咨询内容 (9)4.2.3 读者指导服务 (9)4.3 读者活动与培训 (9)4.3.1 读者活动 (9)4.3.2 读者培训 (9)4.3.3 培训方式 (9)第五章借阅服务 (10)5.1 借阅规则 (10)5.1.2 借阅数量 (10)5.1.3 借阅期限 (10)5.1.4 借阅费用 (10)5.1.5 借阅范围 (10)5.2 借阅流程 (10)5.2.1 读者注册 (10)5.2.2 查询图书 (10)5.2.3 借阅图书 (10)5.2.4 还书手续 (10)5.3 借阅管理与监督 (10)5.3.1 借阅数据管理 (10)5.3.2 借阅环境管理 (11)5.3.3 借阅秩序管理 (11)5.3.4 借阅服务监督 (11)第六章信息咨询服务 (11)6.1 咨询服务内容 (11)6.1.1 信息咨询服务主要包括文献检索、知识咨询、专题调研、情报分析、读者指导等服务内容。
图书馆政策法规和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加强和规范公共图书馆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建设项目的决策水平,加速公共图书馆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以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用图书馆的权利,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知识、信息和文化需求,依据法律、法规及国家现行政策,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投资水平的全国性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是有关部门审查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检查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图书馆。
街道、乡镇、新建居民区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四条公共图书馆事业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公共图书馆建设属于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应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纳入政府投资计划。
第五条公共图书馆建设应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文化事业和加强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以人为本,科学规划,规模适当,功能优先,经济适用,环保节约,以大型图书馆为骨干,以中小型图书馆为基础,立足于构建覆盖全社会的普遍均等、惠及全民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
第六条公共图书馆应按照统筹兼顾,量力而行,逐步改善的原则进行建设。
第七条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宜一次规划建成。
投资确有困难的可分期实施,并留有发展余地。
第八条公共图书馆的改建或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场地和设施。
第九条公共图书馆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其他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
0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第二章规模分级、项目构成与选址第十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图书馆规模,应以服务人口数量和相应的人均藏书量、千人阅览座席指标为基本依据,兼顾服务功能、文献资源数量与品种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确定。
服务人口是指公共图书馆服务范围内的常住人口。
第十一条公共图书馆分为大型馆、中型馆、小型馆。
图书馆公约

图书馆公约
为了保证图书馆为广大读者提供安全、舒适、绿色的环境,促进教育和文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馆法》,制定本公约。
一、读者权利
(一)入馆权:持有效读者证的读者可以自由进入图书馆,并享受读者权利。
(二)阅览权:读者可以阅览图书馆内的馆藏图书,参加研习活动。
(三)借阅权:读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借阅图书馆内的馆藏图书。
(四)宣传权:读者享有在图书馆内宣传其活动的权利。
(五)言论自由:读者享有在图书馆内发表自己观点的言论自由,但不得有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
二、读者义务
(一)遵守图书馆规章:读者须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不得任意损坏馆内设施、资源。
(二)尊重设施:读者要尊重图书馆设施,不得将自己携带的东西放置在阶梯和座位上,并遵守图书馆内的公共秩序。
(三)遵守诚信原则:读者有义务遵守诚信原则,不得以任何手段私自借阅他人图书。
(四)尊重他人:在图书馆,读者有义务尊重他人,不得影响他人的学习和阅读,维护图书馆的安静、文明秩序。
(五)维护图书馆的环境:读者有义务维护图书馆的环境,不得擅自向馆内投放废弃物,也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其他人的学习和阅读。
三、本公约最终解释权归图书馆所有。
图书馆公约,此刻起生效。
特此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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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共图书馆理事会制度建设的各种保
障-
新公共管理的职能已经突破了传统的公共管理职能狭隘的缺陷,它的职能已经广泛化,从管理公共设施到公共科教文卫事业,公共图书馆也属于国家的资源,它也属于国家公共管理职能的管理范围,那么,公用图书馆的管理要靠什么保障呢?
1. 法律保障
先看看国外,美国从联邦到州,几乎都有相关的法律或运营标准来引导图书馆的理事会制度建设。
韩国也有规定制定了关于调整图书馆政策的重要法律内容。
在我国早期也有关于图书馆管理的法律的颁布,公共图书馆理事会制度也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出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的条款之中,这也是对公共图书馆理事会制度建设的保障。
2. 经费保障
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对于国家的公共图书馆,要努力保护。
并且要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团。
但是,建立图书馆理事会制度不是让政府放弃对公共图书馆的经费支持,将图书馆经费来源交予大众,是想让图书馆在政府经费支持的基础上,有更多的经费来源渠道,能有更多的经费去购买新书,吸纳更多的爱书之人来阅读。
3. 内部管理制度保障
在公共图书馆理事会制度的建设中,决策层、管理层、监督层是最基本的架构,所以,在图书馆的建设中,要完善绩效管理机制和人力资源管理机制,使图书馆形成很强的竞争性,创
造性,吸纳更多的人进入图书馆工作。
提高国家公共图书馆的社会上的地位。
我国公路工程监理制度浅析1 四川农业大学网络教育毕业实习报告
我国公路工程监理制度浅析
网络教育学院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吕路
摘要:随着我国监理行业从无到有的发展进程,我们发现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现在,现有的监理体制已经越来越不适应这种竞争环境,体制老旧,人员素质不高,人才储备量低等问题的出现,虽然大力推行工程监理制度,对于提高施工企业素质是极为有利的,也可以在很大长度上帮助他们尽快走入世界市场,同时,这一制度的推行也促进了公路行业的合理整顿,但是由于我国的监理行业在相关制度的制定上还不够完善,人们对监理行业认识不够充分,而监理与建设单位、承包商之间在施工技术控制
等方面存在着矛盾,这些问题制约了监理行业的长足发展。
当市场中出现了不平等竞争,就会直接影响到监理公司的正常发展,在短期内监理公司依靠可能这样的模式为还有自身发展空间。
但我们应当清醒的认识到随着我国加入WTO组织,国外监理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只是时间问题,到那时,如果按照我国目前监理公司的发展状况,无论是人员、设备、管理体系还是适应市场竞争的能力都将是无法与国外监理公司相竞争的,而这一现象使我们不想看到的。
因此,我们要不断的找出监理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解决,建立一支稳定的监理队伍,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储备人才,这样企业发展才有后劲,才能经受起激烈市场竞争冲击。
关键词:公路工程建设;工程建设监理;市场竞争力;发展现状;合同管理
1、关于工程监理的概述
我国的工程监理如果从其主要属性来说,大体上可作如下表述:所谓工程监理,是对工程建设有关活动的“监理”,这是一项目标性很明确的具体行为,它包括视察、检查、评价、控制等从旁纠偏,督促目标实现等一系列活动;它不同于一般性监督管理,而是一个以严密的制度构成为显著特征的综合管理行为。
工程监理的性质具有以下几方面:
1.1服务性
工程监理具有服务性,是从它的业务性质方面定性的。
工程监理的主要是对工程施工进行组织、规划、控制、协调,主要任
务是控制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投资、进度、和质量,保证工程施工合同的顺利实施,最终达到建设单位的建设意图。
在此我们应当确定的是监理的服务对象是业主,而非工程项目承包人。
1.2科学性
科学性是由工程监理要达到的基本目的决定的。
工程监理必须具有能发现与解决工程建设中所存在的基石和管理方面的问题,能够提供高水平业务的专业服务,所以必须具有科学性。
现代社会工程建设的规模逐渐扩大,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对建设项目的功能性和要求标准也逐渐提高,目前由于许多的新型施工工艺,新材料、先进的施工方法不断产生,参与竞争的建设单位也在不断增加,使得市场竞争的风险不断加剧,在这种情况下,要想适应新环境的不断变化,就只能用科学的理论思想做指导,在不断地改进方法的基础上,运用合理的手段,才能科学的、理性的适应环境变化。
1.3独立性
我国现行的《公路法》中明确指出,承担公路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和合同约定进行监理,保证公路工程质量。
而现行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和《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也对监理工作进行了限定,要求所有的监理企业必须在“公正、独立、自主”条件下进行监理工作。
依照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严格地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监理工作,例如必须遵循有关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建
设工程委托合同等;在接受委托承担监理工作的工程中,监理单位与承建单位不能存在任何利害关系;在工程监理工作开展的全过程中,必须建立独立的组织,按照自己设定的工作计划、工作流程、运用一定的方法和手段,独立进行判断并开展监理工作。
1.4公正性
在社会上公认的职业道德准则就是公正性,它是关系到监理行业是否能够长期生存并逐步发展的一项基本职业道德准则。
在建设工程监理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每个工程监理企业都应该排除外界的各种干扰,用客观地、公正地态度对待
监理的每一个委托单位和承建单位。
这样的话即便委托单位和承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发生一些利益冲突,产生矛盾时,也可以做到运用法律和相关合同条款,在事实的基础上,合理的维护二者的合法权益。
也只有这样才能在工程中体现公正性。
2、国际上的监理实践
建设监理(在国际上的统称)是由许多学科、众多专业共同架构而成的一个技术密集且智能化的组织。
在此基础上,可以将国外的监理咨询机构看作为一个具有高智能人才或者有着智能型服务性的企业。
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里,特别是在英国和美国,监理咨询业的发展有着百年的悠久历史,立法也比较完善,在实践中也积累了许多科学的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化,技术标准完善,科学管理和组织方式也比较现代化。
按照FIDIC条款,已经在国际上形成了一套固有的监理模式。
2.1监理业务范围与权限
在国外,特别是英美日德等发达国家业务发展均达宽阔深长的高水准程度,真正担当起全方位的监理咨询任务,对于工程项目的建设,业主通常实施的是全过程监理,这就包括从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开始直至项目的最终建成,即整个工程建设全过程都会委托给监理咨询公司,由他们进行全方位的监理咨询工作。
这样在整个工程建设实施的过程中,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责任是监督业主与承包商执行合同的情况,做好投资控制,防止索赔现象的发生或为反索赔提供依据,以此来维护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各自的利益。
而业主一般情况下是不与承包商直接发生关系的,由监理工程师来传送或发布所有信息。
如今他们的服务的业务范围已逐步扩展到为业主提供投资规划、投资估算、价值分析,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提供费用控制。
2.2国外监理公司对人才的要求
国外监理公司对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在学历方面要求比较高,大部分都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
如在德国的监理咨询公司中,具有博士学位的监理咨询人员就占到总人数的50%。
又如美国著名的兰德公司,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的人员几乎占到人员总数的70%。
同时,在国外,监理公司招收监理咨询工程师的时侯,
对个人的实践工作经验的要求也很高。
例如新加坡的监理公司就必须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经验的人员来从事工程结构方面的监理工程师,而这些人员的工作经验又必须在8年以上;而在英国,咨询工程师协会也会规定想要入会的会员年龄必须要在38岁以上,同时实践经验丰富。
除此之外,国外监理公司每年都要投入大笔的费用用于人员培训,因为在职监理人员的理论教学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只要理论知识提高了,那么监理人员业务水平
就会有很大幅度的提高。
2.3监理取费
一般在国际上,监理咨询公司的费用额度和价位相对较高,基本上可以占到工程总造价款的3%左右,加上不同地区建设工程项目在服务内容深度、监理种类、服务特点有所不同,监理费用也略有差异,如果将工程总造价做为基数的话,那么像在德国包含工程设计方案费用在内,将收取总造价的5%作为费用;而美国则只收取3%左右;在日本则收取4%左右的设计监理费;东南亚的大多数国家也收取2%左右的费用,我国台湾省的费用收取标准也在2.3%左右,当然在这些收费标准中,也会因为监理公司的资质等级不同而略有变化。
结论
近几年由于监理制度的引入,开始改变了多年以来一些公路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管理松懈、质量低劣、工期没有保证、投资一超再超的放任自流的局面。
交通部也在积极推行公路工程监理制度的同时,继续加强法规制度的建设,完善质量监督机制,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对监理工作和监理市场的管理;并极为重视监理工程师的培训工作,并打开了试验检测管理工作的局面;积极组织工程质量大检查,推进对外技术交流活动。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监理作为智能性的管理行业,继续过去陈旧的检查方式是行不通的,须运用现代化设备和手段,在科技上创新,提高工程监理的服务水平及工程质量。
如运用新一代无损检测技术超声波技术,可测定钢筋位置、钢筋直径、钢筋间距及钢筋砼强度等,有效、简便、
快捷地提供科学、真实、有效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