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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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停泊值班的注意事项

船舶停泊值班的注意事项

船舶停泊值班的注意事项
1. 嘿,一定要时刻注意天气变化呀!就像出门得看天气预报决定穿啥一样,如果不注意天气,当狂风暴雨突然来的时候,你怎么保护好船舶呀!比如上次那艘船,就是因为值班的人没关注天气,结果遭受了很大损失,这多冤啊!
2. 千万别小瞧船舶的系泊设备啊!这就好比人必须要有强壮的腿脚才能站得稳,系泊设备要是出问题,船舶能安全停泊吗?我可听说有个船就是系泊设备没检查好,在停泊的时候出了大乱子呢!
3. 值班的时候可不能走神发呆啊!你想想,要是你在工作时心不在焉,就像开车时打瞌睡一样,能不出事吗?有次一个值班的家伙就因为走神,差点让船舶出危险,吓死个人!
4. 要和其他值班人员保持良好沟通呀!这不就像是打篮球要相互配合一样嘛。

要是大家都各顾各的,那怎么能行?我就遇到过因为沟通不畅导致混乱的情况,那场面,哎呀!
5. 随时检查船舶的位置有没有变化呀!就好比在家要时不时看看门锁好了没。

有一回一艘船没注意位置变化,慢慢就漂走了,多吓人呐!
6. 对于周围船舶的动态得清楚啊!这和在路上开车要注意旁边的车是一个道理呀。

上次有艘船没留意旁边船的动向,差点就撞上去了,好险好险!总之,船舶停泊值班可绝对不能马虎,一定要认真认真再认真啊!。

船舶航行值班规章制度

船舶航行值班规章制度

船舶航行值班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船舶航行值班工作,保障船舶航行安全,有效防范船舶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危险事件,制定本规章。

第二章船舶航行值班制度1.船舶航行值班由船长、大副、二副、值班轮机长及其他相应岗位人员组成,按照船舶管理体制和船员编制要求确定。

2.船舶航行值班按照船舶的运行特点和航区的实际情况划分为日班、中班和夜班。

3.船舶航行期间所有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确保每个岗位有人24小时值班。

第三章船舶航行值班工作内容1.船长负责全面指挥船舶航行工作,大副、二副等高级航海人员负责具体指挥实施。

2.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保证船舶航行安全,做到认真负责、主动积极。

3.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认真执行船舶航行指令,做到听从指挥、不擅自变更航线。

4.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航行情况,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船舶航行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第四章船舶航行值班工作流程1.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在交接班时详细了解船舶当前的航行情况,包括航向、航速、气象、潮汐等信息。

2.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船舶航行情况,并按照上级指令调整航向、航速等参数。

3.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每小时对船舶航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航行安全。

4.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定期进行航行记录,对航线、船速、航向、气象等信息进行及时整理、分析。

第五章船舶航行应急处置1.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在发生突发事故时,应按照船舶应急处置程序进行处理,保障船舶航行安全。

2.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理能力,能迅速解决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不影响船舶航行安全。

3.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在处理应急情况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同时积极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船舶航行安全。

第六章船舶航行值班纪律1.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船舶航行纪律,不得擅自离岗,不得违反航行规定。

2.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服从船长、大副、二副等领导的指挥,不得违抗命令。

3.船舶航行值班人员应保持工作状态,不得在值班期间打瞌睡、喝酒等影响工作的行为。

船舶值班制度

船舶值班制度

船舶值班制度1工作职责1.1驾驶员、轮机员、水手、服务员负责执行各项值班规定。

1.2船长负责支配值班和值班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

1.2.1港内停靠时,护船人员不得少于全体船员的1/3。

1.2.2必需在工作岗位上交接班并按规定交接清晰。

任何状况下,交接班不得在接班人员未达到岗位或未曾确认接班前离开岗位,也不得通过第三者代为交接1.2.3值班人员在当值期间应遵守劳动纪律,仔细履行值班职责,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若因故不能值班时,驾驶员必需得到船长同意,其他船员必需得到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指定适应人员代替1.2.4全体船员严禁酗酒和酒后值班1.2.5开航前全体船员应按船长规定的时间返船,由于船员未按时返船延误船舶开航时间或漏船时,船长应向公司和主管机关报告.1.2.6船长应实行有效措施防止疲惫操作,保证全部参与值班的船员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2工作流程2.1甲板部航行值班、交接班2.1.1一般要求2.1.1.1航行值班人员必需严厉仔细,忠于职守,坚守岗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用心致志地完成航行值班的各项任务,保证船舶平安航行。

2.1.1.2值班人员应在下班前30分钟叫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驾驶台。

交接班必須做到交接清晰,未交接清晰,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2.1.2驾驶员航行值班的职责2.1.2.1应集中精力,仔细眺望,亲密留意湖面状况,如有疑难,马上报告船长。

2.1.2.2在任何状况下,如无船长或其他驾驶员正式接替,值班驾驶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值班时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2.1.2.3保证正规了望,准时把握航道、航标、航行信号、水文、气象、来往船舶动态和四周环境,结合本船操纵性能,实行一切有效措施,保证航行平安。

2.1.2.4船长在驾驶室接替指挥航行时,值班驾驶员仍负有帮助了望及其他有关职责。

2.1.2.5正确使用操纵设备和助航仪器,并把握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时的应急措施。

2.1.2.6亲自或督促水手检查号灯、号型、旗号、操纵设备和助航仪器,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船舶驾驶部航行值班制度

船舶驾驶部航行值班制度

船舶驾驶部航行值班制度1、船长1.1、船舶进出起讫港,靠离泊位,系解浮筒,抛起锚,编解队,过船闸、大桥(未在航道中建立桥墩的除外)、险要航段、滩漕,进出黄埔江亲自指挥操作。

1.2、天气恶劣或情况复杂时,根据驾驶员的要求船长必须到驾驶台引航或监航。

1.3、应经常观察掌握船舶航行情况,遇特殊情况及规定由船长引航或监航的航段,应进驾驶室协助或接替操作。

2、大副2.1、严格执行各航段引航分工规定,属于船长引航或监航航段,提前通知并主动请船长接替工作。

2.2、遇特殊情况或威协航行安全时,应积极采取应变安全措施,并立即报告船长,船长未发出接替操作指令,不得放弃履行本岗位职责。

船长亲自操作后,仍应主动协助,不得擅离驾驶室。

2.3、上级批准学习人员操作,必须监航,并对其操作安全负责。

2.4、靠离码头,系解浮筒,抛起锚及通过船闸时,根据船长指令在船首指挥,帮拖和助拖时到现场指挥操作。

2.5、督促值班人员严格履行值班职责,对值班记录负管理责任。

3、二三副3.1、协助船长、大副担负引航和驾驶操作的辅助工作,在船长、大副指导下学习一般航道的引航。

3.2、负责了望,按船长、大副指令掌握车速变动,主动采取防浪损措施。

3.3、负责滩漕、船闸、大桥和船舶发生险情时执舵。

3.4、负责记载航行日志和其它航行记录。

3.5、靠离码头,系解浮筒,抛起锚及通过船闸时,在船尾负责指挥。

起讫港或船舶遇险,救助时,三副应在驾驶室协助船长指挥。

4、舵工4.1、服从船长、驾驶员指令正确操舵,当二三副执舵时,代理二三副值班工作。

4.2、按规定显示灯号、信号、悬挂型号、旗号,正确使用助航和通讯设备,按时收听天气预报。

4.3、负责记载航行日志和其他航行记录。

4.4、担负其他航行辅助工作,完成船长、驾驶员交待的工作。

5、值班要求5.1、值班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坚守岗位,谨慎操作,严格执行《内河避碰规则》、《内河船舶驾驶员值班规则》、《加强驾驶室业务管理的若干规定》、《约法三章》等安全航行规章制度。

船舶夜间值班制度范本

船舶夜间值班制度范本

船舶夜间值班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船舶夜间航行安全,提高船舶值班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规范夜间值班工作程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所有船舶(包括沿海和内河船舶),以及从事国际航行的我国船舶。

三、值班要求1. 值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船舶航行设备、仪器和应急预案。

2. 值班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确保夜间值班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3. 值班人员应密切注意船舶航行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影响航行安全的问题。

四、值班程序1. 夜间值班开始前,值班人员应进行设备检查,确保船舶航行设备、仪器正常运行。

2. 值班人员应按照值班安排表,准时接班和交班,做好接班和交班记录。

3.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定期对船舶航行设备、仪器进行巡检,确保其正常工作。

4. 值班人员应密切关注船舶周围环境,发现危险因素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5.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保持与船长、驾驶员和其他值班人员的密切沟通,共同处理船舶航行中遇到的问题。

6. 值班人员应按照应急预案,处理船舶发生的突发事件,并及时向船长报告。

7. 值班结束时,值班人员应做好工作总结,将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事项和处理情况报告船长。

五、应急预案1. 船舶发生火灾、爆炸、碰撞等突发事件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紧急救援。

2. 船舶遇到恶劣天气、海况时,值班人员应根据船长指示,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船舶安全。

3. 船舶航行设备、仪器发生故障时,值班人员应立即进行检查和维修,并及时向船长报告。

4. 船舶在夜间航行过程中,如遇其他船舶发出求救信号,值班人员应立即进行救援,并报告船长。

六、培训和考核1. 船舶值班人员应定期参加专业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应急能力。

2. 船舶应定期组织夜间值班演练,检验值班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3. 船舶应对值班人员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其具备胜任工作的能力。

船舶管理值班制度范本

船舶管理值班制度范本

船舶管理值班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船舶安全、高效地运行,维护公司利益,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所有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谨慎、果断地操作,确保船舶安全航行。

二、值班人员职责1.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值班任务。

2. 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船舶运行状况及周围环境,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影响船舶安全的问题。

3. 准确、清晰地传达和执行船长、轮机长的指令,确保船舶运行秩序的正常进行。

4. 做好值班记录,及时报告异常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5. 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三、值班安排1. 船舶应当设立船长、大副、二副、轮机长、电机员等值班岗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他必要的值班人员。

2. 值班人员实行轮班制,确保24小时有值班人员坚守岗位。

3. 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应进行详细的信息交流和任务交接,确保接班人了解船舶运行状况和当前工作任务。

四、值班纪律1. 值班人员应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及时响应各种呼叫。

2. 值班期间,不得闲谈、看阅书报、擅离岗位,确保随时准备应对突发情况。

3. 值班人员不得酒后上岗,不得在岗位上打牌、喝酒、睡觉。

4. 值班期间,不得私自离岗,如需离岗,应向船长或轮机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五、安全防护1. 值班人员应掌握船舶安全设备的使用方法,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正确地使用。

2. 值班期间,应定期检查船舶安全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值班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遇有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船舶和人员安全。

六、考核与奖惩1. 船舶公司应定期对值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安全意识等。

2. 对表现优秀的值班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值班纪律的,应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依法予以处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船舶修船期间值班制度范本

船舶修船期间值班制度范本

船舶修船期间值班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修船期间船舶的安全和正常维修工作,提高修船效率,明确岗位职责,特制定本值班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修船项目的值班管理工作。

二、值班人员职责1.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确保修船期间船舶安全。

2. 负责船舶维修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确保维修质量。

3. 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及时发现并制止违章操作。

4. 做好值班记录,及时报告异常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5. 协助船东、船检部门完成船舶验收工作。

三、值班安排1. 船舶修船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 值班人员分为白班和夜班,每班不少于1人。

3. 值班人员根据修船项目的重要性、复杂性和安全风险,可适当增减值班人数。

四、值班要求1. 值班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实际操作经验。

2. 掌握船舶的基本情况和维修项目,熟悉维修施工图纸。

3. 熟练使用通讯、报警、灭火等设备,具备应急处置能力。

4. 保持值班岗位整洁,遵守值班纪律,不得擅离职守。

5. 值班期间,不得饮酒、赌博、睡觉,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五、交接班制度1. 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值班岗位,了解上一班次工作情况。

2. 交班人员应将当班工作情况、维修进度、安全隐患等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3. 接班人员对交班内容进行确认,如有疑问,应及时向交班人员询问。

4. 交班人员应在接班人员到岗后离开值班岗位,不得空岗。

六、应急处理1. 值班人员发现火灾、爆炸、中毒、触电等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及时报告上级。

2. 遇有船舶设备故障、施工质量问题等,应及时报告维修负责人,并协助处理。

3. 值班人员应熟知遇险信号和报警方法,遇有紧急情况,立即发出警报,组织人员撤离。

七、考核与奖惩1. 对违反值班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对表现优秀的值班人员,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船舶轮机部航行值班制度

船舶轮机部航行值班制度

船舶轮机部航行值班制度
一、值班轮机员要带领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严肃认真,集中精力操作、管理,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规范管理,确保各项设备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三、准确及时地执行驾驶室指令。

紧急用车时,应尽最大可能安全开出。

要防止启动、换向故障,及时排除和采取措施,保证船舶安全。

四、加强巡回检查,勤看、勤听、勤摸、勤嗅,不断查看仪表及电器设备注意压力、温度水位、油拉,发现不正常现象及时排除。

五、对机舱正在运行的设备,间隔检查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对中间轴承、尾轴套筒、冷藏机等间隔检查时间不超过2小时;对舵机每隔壁1—2小时检查一次;锅炉每班检查一次。

六、做好设备应急转换工作的准备,当发生故障时,要积极采取措施排除。

遇特殊情况需要慢车或停车时,一般由值班轮机员决定,并取得值班驾驶员同意。

当危及人身及机器设备安全的特殊情况时,可先停车并立即报告驾驶室和轮机长。

七、进出港口、过闸、过桥及打滩过漕时,轮机长应亲自下机舱指挥操作。

八、及时做好油、水、气、电的供应以及油、水的调拨。

九、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及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油污水及生活污水的处理,认真填写油污记录。

十、机舱出现火灾、进水、爆炸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查清情况,
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及时报告轮机长和值班驾驶员。

十一、认真记载轮机日志和车钟记录。

十二、保持机舱整洁,不准穿拖鞋下机舱,不准在航行中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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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船舶值班目的:通过学习明确《STCW》公约对船舶驾驶人员值班的要求、强制性标准和建议性指南,为今后的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同时能顺利地通过海事局的考试。

重点:《STCW》公约与《值班规则》对值班驾驶员的要求、强制性标准和建议性的指南。

难点:利用本课题的知识准确地解答有关考题。

方法:讲授法主讲:zhangweixin教材:船舶值班与避碰(大连海大)及参考资料《STCW》公约和《值班规则》。

步骤:一、适于值班二、值班安排和应遵循的原则三、驾驶台程序指南四、航行值班五、布置作业教学内容:本课题主要阐述《STCW》公约有关船舶驾驶人员值班的法定要求,强制性标准和建议性指南。

介绍驾驶台工作的组织及工作程序。

一、适于值班1、保持安全值班的重要性(1)、避免船舶发生海难事故;(2)、保证船舶随时处于适航状态;(3)、保证船舶所装货物得到妥善保管;2、适于值班的规定(1)、适于值班(STCW)公约附则第Ⅷ章“值班规则”规定)各主管机关为了防止疲劳应:1)、制定和实施值班人员的休息时间;2)、值班制度的安排能使所有值班人员的效率不致因疲劳而削弱,班次的组织能使航行开始各班次人员均已充分休息,或用其他办法使其适于值班。

(2)、强制性标准1)、所有分派负责值班的高级船员或组成值班的普通船员应在24h内至少有10h的休息时间;2)、10h休息时间可分为至多不超过二段,其中一段至少有6h;3)、有紧急、演习或其他超常工作情况下不必保持第1和第2规定的休息时间要求;4)、10h休息时间可降低到不少于连续6h,条件是这种降低不超过2天,并7天时间内的休息时间不少于70h;5)、一定时间内的平均工作小时最长每天不应超过12h;6)、严禁酗酒,值班人员值班前4h内禁止喝酒,值班期间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不得超过0.08%;7)、严禁服用可能导致不能安全值班的药物,严禁吸毒、贩毒;8)、主管机关应要求将值班安排表张贴在显而易见处每6个月检查一次。

(3)、建议和指导在《STCW》公约B部分,关于适于值班的指导中对防止疲劳作出如下规定。

1)、在遵守休息时间的要求时,“压倒其他工作条件”(超常工作情况)需解释为仅指由于安全或防止污染原因不能延误的或在航次开始时不能合理预料的重要的船上工作。

2)、虽然疲劳尚没有普遍接受的技术性定义,但每一个参与船舶操作的人员需警惕能导致疲劳的因素,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那些本组织已明确的因素,并应在决定船舶工作时加以考虑。

3)、在运用规则Ⅷ/1时,应考虑以下各项:A、所确定的防止疲劳的规定需保证不采取过多的和不合理整段工作时间,特别是第A Ⅷ/1节规定的最少休息时间不应解释为暗示所有其他时间可用于值班或履行其他职责。

B、下岗时段的次数和长短以及准予的补休是一段时间内防止疲劳的关键因素。

C、对短航次的船舶,只要作出特殊的安全方面的安排可以有不同的规定。

4)、主管机关需以海事调查结果所获得的资料为基础对其防止疲劳的规定进行审查。

3、疲劳因素对安全的影响疲劳:是人们在经过体力或脑力劳动后,全身机能下降的一种现象。

疲劳的表现:身体劳累感;工作能力下降;注意力和记忆力减弱;听觉、视觉及思维迟钝;动作不灵活;对外界事态的变化和发展判断不准确。

后果:工作能力下降;导致事故发生。

(1)、疲劳产生的原因及影响因素:1)、原因:A、睡眠不足;(成人昼夜宜保持7—8h睡眠)B、过分的体力消耗;C、人体内潜伏的疾病;D、心理因素:情绪不佳;精神抑郁、忧虑。

2)、影响的因素:A、体脑力劳动的速度、强度和持续时间;B、心理紧张、情绪不良;C、体弱、技术不熟练;D、工作环境:噪音高、振动大、温度高、摇摆激烈。

(2)、为保证安全值班应采取的措施防止疲劳值班,是确保安全值班,防止事故发生的重要环节。

1)、船长和大副应合理组织安排值班人员的工作和休息,避免值班人员在未得到足够的休息的情况下,继续直下一个班,造成连续疲劳,以保证值班人员在值班时具有充足的体力和精力。

2)、当值班与正常的工作规律因某些原因被破坏时,船长应对值班者的疲劳程度进行观察。

3)、当发现负责值班的高级船员有疲劳症状,但仍能任其职时,应考虑精力充沛的其他人配合其值班。

4)、当值班的高级船员由于疲劳难于保证安全值班时,应毫无犹豫地进行调整。

5)、高级船员值航行班时,由于工作强度大,疲劳致难于安全值班时,应毫不犹豫地告知船长。

6)、为了保证安全值班,保证船舶安全航行,必要时船长应亲自到驾驶台。

二、值班安排和应遵守的原则航行值班的安排可分为三个阶段:其一为船员配备和补充,其二为值班编组,其三为编组的运用。

三者互为因果,并随船舶营运时间的持续循环不已,在时间上,每一程序都各有限制,责任划分也很分明。

《STCW》公约附则在规则Ⅷ/2中对值班安排和应遵循的原则提了总体要求:1、总体要求1)、主管机关应使公司、船长、轮机长和全体值班人员注意到《STCW规则》中的要求、原则和指南,以确保在所有海船上始终保持安全、持续并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值班。

2)、船长应考虑当时环境和条件的情况变化,确保值班安排能保持安全值班。

并且在船长全面领导和监督下:A、高级船员值航行班时,始终身在驾驶台或与之连同的场所,对航行安全负责。

B、当船舶锚泊、系泊时,为安全起见,应保持适当和有效的值班。

2、基本规定1)、人员适任A、每一艘船舶,不得以低于主管机关颁布的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所列数目和级别的数额配备船员。

B、负责航行或甲板值班的高级船员的资格应完全符合《STCW》公约中所规定的强制性最低要求或可供选择的发证标准,使负责航行和甲板值班的高级船员的资格与其担任的职责相适应。

2)、航次计划要达到航行的两大要素——安全与效率,就必须事先做出周密的航次计划。

(1)、航次计划的一般要求A、船长应根据航次任务及时通知各部门有关负责人做好各项开航前准备工作;B、对预定的航次,船长和驾驶员应在研究有关资料后事先做好航次计划;C、大副、轮机长应在与船长协商后,预先确定并落实本航次所需各种燃料、淡水以及备品的数量;D、船长应检查工人船舶证书和船员证件是否齐全、有无逾期,检查运输单证及港口文件是否齐全,保证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2)、每一航次前的计划每一航次前,船长应保证充分并恰当地运用本航次所必需的海图和其他航海出版物,对自出发港至第一停靠港的预定航线做出计划,所述海图和航海出版物应包含航行限制和涉及船舶航行安全的永久或可预测到危险物在内的准确、完整和最新资料。

指定航行计划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A、航线的总里程和预计航行的总时间;B、预计航线上的气象情况和海况;C、各转向点的经纬度;D、各段航线的航程和预计到达各转向点的时间;E、复杂航段的航法以及对航线附近的危险物的避险手段;F、特殊航区的注意事项。

(3)、计划航线的核实和标绘在考虑了所有有关信息并核实了航线计划后,计划航线应清晰地标绘在有关海图上,并在航行期间供值班高级船员随时使用,但他应在使用之前核实将采取的每一航向。

(4)、偏离计划航线若在航行期间决定改变计划航线的下一个停靠港,或因其他原因船舶需要大幅度地偏离计划航线,那么,应在大幅度地偏离计划航线前计划出修正航线。

3)、海上值班(1)、船长和值班人员注意遵守航行和在港值班中应遵循的原则,确保在任何时候均能保持安全值班。

(2)、船长必须确保值班安排足以保持安全航行值班。

(3)、轮机长必须与船长商量,确保值班的安排足以保持轮机安全值班。

4)、保护海洋环境船长、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应了解操作性或事故性的海洋环境污染的严重后果,并应采取一切可能的预防措施防止这类污染,特别是有关国际规则和港口规章规定范围内的污染。

3、值班安排应考虑的因素决定驾驶台值班组成时,应特别考虑的因素:(1)、值班人员应明确职责的合格船员;(2)、值班安排应确保船舶安全航行;(3)、轮机长有责任与船长商量确保机舱安全值班;(4)、在任何时候,驾驶台不许无人值守;(5)、天气情况、能见度以及是否白天或黑夜;(6)、邻近航行危险物的程度;(7)、助航仪器的使用及工作状态;(8)、是否装有自动操舵仪;(9)、是否要履行无线电职责;(10)、装备在驾驶台上的无人机舱(UMS)控制装置、报警和指示器及其使用程序和局限性;(11)、特殊的操作环境可能导致对航行值班的出乎寻常的任何要求。

三、驾驶台值班驾驶员承担的责任《STCW规则》指出: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是船长的代表,主要负责船舶的安全航行和遵照《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行事。

《STCW规则》对履行航行值班的规定如下:1、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应做到:A、在驾驶台保持值班;B、正式交班之前,任何情况下不得离开驾驶台;C、即使船长在驾驶台,继续对航行安全负责,直至船长明确告知为止;D、对为安全而采取的某种行动产生怀疑时应告知船长。

2、值班期间,应核对航向、航速、位置,确保沿计划航线航行。

3、应熟悉安全和航行设备的地点、操作方法及局限性。

4、不应被分派或担任妨碍航行安全的职责。

5、应使用所有助航仪器。

6、使用雷达时,任何时候应遵守《避规》中的有关规定。

7、需要时,毫不犹豫地使用舵、主机和音响信号装置。

8、知晓本船的操纵性能,意识到他船不同的操纵性能。

9、做好有关航行的记录。

10、随时确保正规了望。

11、条件允许,应对船上的航行设备进行经常的操作性测试。

12、做好定期检查,以确保:A、舵的操作在正确的航向上;B、每班测试一次标准罗经误差,经常核对标准罗经与陀螺罗经,罗经复试仪应与主罗经同步;C、放自动舵时,每班至少手动测试一次;D、航行灯、信号灯、航行设备正常;E、无线电设备正常;F、无人机舱控制装置、报警器和指示器正常工作。

13、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应切记,遵守《1974SOLAS》公约,并应考虑到:A、舵工就位并及时改为手操舵以使潜在的危险局面转危为安;B、使用自动舵时,局面发展到负责值班的高级船员的不到帮助以致不得不中断了望而采取紧急措施,那是非常危险的;14、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应完全熟悉所装备的所有助航仪器的使用方法;15、遇到或预料到能见度不良或拥挤水域的全部时间里,应使用雷达,并注意其局限性;16、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应确保所使用的量程以足够频率的时间间隔进行转换,以便能及时发现回波,切记小的或微弱的回波可能探测不到;17、使用雷达时,应选择合适的量程,仔细观察,并进行标绘或系统分析;18、下列情况立即通知船长:A、遇到或预料到能见度不良时;B、通航状况或他船动态发生疑虑时;C、对保持航向感到困难时;D、预定时间未能看到陆地、航标或测不到水深时;E、意外地看到陆地、航标或水深突然发生变化时;F、主机、推进机械的遥控、舵机或任何重要的航行设备、报警或指示仪发生故障时;G、无线电设备发生故障时;H、在恶劣天气中,怀疑可能有天气危害时;I、遇到任何航海危险物时,如冰或弃船等;J、其他紧急情况或感到疑虑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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