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熟人社会到陌生人社会

合集下载

适应由熟人社会到陌生社会的转变

适应由熟人社会到陌生社会的转变

适应由熟人社会到陌生社会的转变中国传统社会,无论城乡,本质上都是熟人社会,亲属、邻里和同事等成为人们社会交往的主要路径。

然而随着经济发展,城市的社会结构正发生着深刻变迁。

邻里之间原本那种温情脉脉、其乐融融的关系,因冰冷的钢筋混凝土森林的矗立而逐步瓦解,成为记忆。

“隔着一扇门,两个世界人”的景观,对于头脑中依然残存着邻里温情记忆的中国人来说,无疑会构成一种比较强烈的心理触动,甚至很多人还将此与人们的道德滑坡联系起来而痛心不已。

应该说,熟人社会逐步为陌生人社会所代替,是迅速发展的城市建设的一种必然。

新的城市社区替代了旧的街坊,原有的邻里关系被拆解、重组。

老街坊规划拆迁了,老邻居各散东西了。

传统邻里关系虽令人怀想,但并不是说这种人际交往方式就值得人们无条件推崇。

在某种程度上,以熟悉程度为评判尺度、以交情深浅为处事标准,与现代社会更注重契约与法制的精神是背道而驰的。

在市场意识深入人心的当下,人们的权益意识不断提高,对个人隐私的呵护也日益加强。

用一扇门来阻隔外界的纷扰、他人的窥探,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客观地说,适应陌生人社会的行事规则,是一个现代城市人必备的素质。

当然,陌生人社会并不等同于人情冷漠甚至麻木不仁的社会。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的素质不断提升,尽管互相没有了直接交往,但“一人有难、八方支援”的场景不断出现,当素不相识的人遭遇不幸的时候,已经有无数人去救助;即使没有相助的机缘,也会默默地祈祷。

这是近年来出现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它向人们昭示:尽管我们是陌生人,但心是相通的!熟人社会已经或者即将远离身边的时候,我们应当怀念;虽然面对的是更多陌生人,但那是一种社会的进步。

从熟人社会到陌生人社会--社会信用体系新思考(改)_

从熟人社会到陌生人社会--社会信用体系新思考(改)_

从熟人社会到陌生人社会--社会信用体系新思考(改)从熟人社会到陌生人社会--社会信用体系新思考“走在大街上,陌生人保护我们,如警察;陌生人也威胁我们,如罪犯。

陌生人教育我们的孩子,建造我们的房子,用我们的钱投资……”这是美国知学者弗里德曼关于“陌生人社会”的经典描述。

“老人摔倒我来扶一下。

”本来简单的事情近年来却让国人普遍感到困惑:人与人之间怎么可以如此冷漠?社会学家说,中国已进入“陌生人社会”。

从过去的“熟人社会”走向“陌生人社会”,首先是一种进步。

这意味着经济规模扩大、人员流动性增强、公共服务的社会化程度提高。

但是,刚刚离开“鸡犬相闻”的村落,难免要面对种种不适应。

首当其冲的就是:适应社会转型的新常态,重构并建立新的社会信用体系。

一、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1.熟人社会的概述20世纪40年代,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一书中通过比较中国与西方国家的社会结构,提出了“熟人社会”这一概念。

费先生对于熟人社会是这样定义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由于中国人生活范围狭窄、封闭且缺乏社会流动性,所以人们大多在某一地方“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这就形成了人与人相互熟悉的相对稳定的社会结构。

在熟人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存在着一种私人关系,人与人通过这种私人关系联系起来构成一张张关系网。

“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什么?”“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

”在熟人社会中,人们天天生活在熟人的生活圈中,很少与陌生人打交道。

人们的社会地位及其行为规范都被打上了宗法血缘关系的烙印,人们之间讲的是亲情、交情。

人们的行为主要靠道德伦理来调节和规范,人际关系依赖熟人间的人情来维系,是一种伦理型的人际关系。

“熟人社会”生活秩序更多地通过道德规范实现自律与他律,那么,在“陌生人社会”中,彼此不熟悉,人员流动性强等因素则势必削弱道德的他律作用。

中国式社交从熟人走向陌生人.

中国式社交从熟人走向陌生人.

中国式社交从熟人走向陌生人《中国式社交》的作者梁唐认为,中国人是不大愿意也不太擅长与陌生人交往的。

在他看来,我们喜欢在亲戚和同事的圈子里打转,而且餐桌是我们交流情感的主要工具和场所。

他把这样一种中国特色鲜明的社交方式概括为“熟人社交”。

事实上,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进行社会交往的习惯和方式也在发生变化。

从“不和陌生人说话”到“合作伙伴”,从“相逢是朋友”到“网络情人”,短短几十年时间,“中国式社交”的概念已经增加了太多内涵。

你喜欢和陌生人打交道吗?你是通过什么方式认识他们的?他们在你的生活中又占据着怎样的地位?面对这些问题,也许很多人有话要说。

传统并快乐着罗玉莹(女56岁某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没错,中国人确实喜欢在熟人圈子里交往,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比如说,逢年过节都会去亲戚、同事、同学家串门,家里有婚丧嫁娶之类的事情也会首先通知这些熟人。

我不觉得自己害怕和陌生人打交道啊。

其实,大部分借钱不还的都是熟人,现在不是流行“杀熟”吗(笑)?我想主要还是因为受到父母一辈的影响,我小时候就很少看到陌生人到家里做客,父母也总是告诫不要和不认识的人随便说话。

另一方面,我觉得这也是客观环境造成的。

中国人的亲戚太多了,外国人喜欢和陌生人打交道,我看一定程度上也是不得已,谁叫他们没什么亲戚呢。

去年退休以后,老伴怕我一个人在家孤独,帮我报名参加了老年自行车协会。

车协的活动很多,有远途或近郊的旅游,还有定期的聚会。

通过参加这些活动,我认识了很多有共同爱好的同龄人,现在不仅感到身体比以前好了,而且精神生活也很充实。

我现在最大的愿望,一是趁自己身体还允许的时候,能骑车到全国所有省份看一看;二是希望老伴退休以后也加入这个协会,既锻炼了身体,也能结交很多老年朋友。

罗女士的看法代表了相当一部分中国人的观点:传统,是影响我们形成“熟人社交”习惯的主要因素。

陌生人并不危险,但是父母没有教会我们怎样和陌生人打交道。

其实每个人内心都有结识陌生人的愿望,只是往往缺少一个良好的沟通渠道。

关于熟人社会和陌生人社会

关于熟人社会和陌生人社会

关于熟人社会和陌生人社会——再答牙齿晒太阳朱永嘉读了你的第二次回贴,对你文章中的观点深表同感,对你目前处境我也能感受得到,也许这是第二代农民工进城过程中共同遭遇的一种表达。

我老了,没有办法直接来处理你们所遭遇的艰难,只能谈一点个人对此问题的认识。

我是学历史专业的,许多问题也只能从历史的角度表达我的认识,或许对你如果进一步认识和思考你们目前的境遇,可能有利。

有许多机会是可遇而不可求的,问题是如何认识它,认识清楚了,才能正确地应对它。

我们面临的社会是一个转型期的社会,是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传统社会是一个建立在熟人关系上的社会,任何事都凭人际关系来处理,一是靠血缘关系,也就是家族和姻亲关系建立的,从夏、商、周三代起便都是如此,权力结构也是靠这个传承的,帝王制度便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

朝廷管理国家的权力也往往带有世袭的性质,如魏、晋、南北朝的世家大族,如东晋时王、谢这二个大族,可以垄断东晋南朝好几个朝代的朝政大权。

曹魏时,有一个叫陈群的,他搞了一套九品中正的制度,这就涉及到另一个关系,那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地缘关系,现在叫作同乡关系。

那时有地方上的官员叫中正的,由他来品评地方的人才,分为上下九品,朝廷用人时,便以此来任命官员,这就除了家族的世袭关系外,还有一个地望。

东晋以王导为首的王家大族,是山东琅琊人,所以不是姓王的门第就高,要出身于琅琊王氏的门第才是第一位,这就是世家大族的由来。

在春秋战国时即便是世卿制度,现在不是有一个电影叫“赵氏孤儿”,讲的就是世卿制度,韩、赵、魏三家便是晋国的世卿。

但这种世家大族制度不可能是永恒的,在历史的演化过程中,渲赫一时的世家大族也有衰落的时候。

唐人刘禹锡有一首很著名的题为《乌衣巷》的七言诗:“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乌衣巷和朱雀桥所指的是原来王谢二个大家的居所,那时金陵(现在叫南京)的秦淮河上有一座桥便叫朱雀桥,从朱雀桥至秦淮河南去不远便有乌衣巷,东晋的王导自卜宅于乌衣巷,谢灵运我们都知道他是南朝刘宋时的著名诗人,他们在居处宴游谓之“乌衣游”。

熟人作文之800字作文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

熟人作文之800字作文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

800字作文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篇一:熟人社会和陌生人社会的利弊】熟人社会肯定是相对独立的,也肯定只有也只能有一个中心。

大一统的社会有一个大中心,小圈子、小社会有一个小中心。

但,不管大小是什么中心,在这个中心的四周由近而远贵贱强弱、富贫多寡已经确定。

这种确定不像陌生人社会那样是依据开放、效率、公平、竞争等规则,是动态的。

它的确定是封闭的、静止的,有的甚至是可以世袭的。

也就是说,一旦主要是权力介入而不是规则介入,人们主要受权力有形和无形的支配而不是受规则有形和无形的支配,那么,这个熟人社会就已经形成。

人治重于法治、权力大于法律的特征势必难以动摇。

这样的熟人社会显然是缺少活力、创造力、发展的动力的,发展便很缓慢、甚至倒退。

但,人们可以活得安逸、没有风险,可以做到大家一起穷,可以做到穷大方、穷有理、穷讲究、穷折腾,可以让大家穷得一起有志气、穷得夜郎自大、穷得还虚荣心很强。

当然,不管甚么,都各有利弊。

关键在于这种社会对甚么人、什么事有利,保护什么人、什么事的利益;对什么人、什么事不利,不保护什么人、什么事的利益。

熟人社会保护的是维护现状、满足现状的既得利益者,因为干和不干、干多和干少都一样,保护的当然是懒惰和不思进取、不求上进的人,维护的也是平庸之人的利益。

陌生人社会鼓励平等竞争,当然有利于强者、有本领的人,也有利于勤奋、勇敢、能吃苦耐劳的人。

我们可以做两样社会的比较:陌生人社会需要的是自己努力、需要自强、需要自己不断超越自己。

主要是自己在跟自己较劲、自我完善,与别人的成功不排斥,反而能相互得到鼓励。

对别人的成功多的是一份尊重和由衷的祝贺,而很少心生嫉妒和邪念。

对那些兢兢业业、塌实肯干的人也会心怀理解和感谢之情。

熟人社会需要的是别人,主要需要人帮,尤其需要贵人(有钱有权之人)相助,需要七大姑八大姨的亲戚或好友,所谓“朝里有人好做官”。

由于主要不是自己去努力,对别人的成功多生不屑、不满和嫉妒之心。

对别人又骂又恨,轮到自己照干不误。

“熟人”与“陌生人”的人际关系比较解读

“熟人”与“陌生人”的人际关系比较解读

“熟人”与“陌生人”的人际关系比较农业社会属于熟人社会,工业社会属于陌生人社会。

从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的转化是在工业化、城市化的过程中完成的。

在工业化、城市化的过程中,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往往会混杂、重叠和胶合在一起,从而在社会治理上出现政策和行为选择上的困难。

因为,在熟人社会中发挥社会整合作用的主要是习俗、习惯和道德,而陌生人社会则需要通过健全法制和民主的途径去获得理性秩序。

就近代法律制度是在熟人社会解体的废墟中产生的而言,它本身就是由于存在于熟人社会中习俗型信任的消失而用来填补空白的制度设置,随着法制的健全,信任变得越来越无关紧要了,法制的完善往往潜在地包含着这样一重含义:一个社会即使没有信任也可以良好地运行。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由于信任的消解,在日常生活的层面,人们之间的交往付出越来越高的成本代价。

正是这一点,为改革开放后的中国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从总的历史进程来看,中国的改革开放也就是中国社会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在整个改革开放的过程中,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交叉重叠在一起。

由于单位身份终身制的疏松化,以同事为特征的熟人开始朝着陌生化的方向转变。

在农业人口大量涌入城市的过程中,又把农村中固有的那种熟人社会中的习俗、习惯等带入到城市这一陌生的环境中来。

从而在社会治理方面造成了这样一种局面:一方面,习俗、习惯以及道德无法对社会治理提供有效的支持,也就是说,在社会治理的过程中是不能够寄托于对习俗、习惯和道德力量的依托的;另一方面,当我们要求去建立、健全民主和法制的时候,又受到习俗、习惯等因素的抵制,使民主和法制建设的进程无法有效地达到预期的目标。

在这种情况下,考察熟人与陌生人的人际关系特征是有意义的。

一、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托夫勒在谈到农业社会时,准确地指出了这个社会的基本特征:“小规模的地方性生产,培养人们非常狭隘的浓厚的地方观念。

他们大多数人只关心自己,而和他们的邻居和村庄一起排外。

”[1] 他们的世界只属于熟人,陌生人任何时候以及在任何地点,都是可疑的和受到排斥的。

论从“熟人社会”走向“陌生人社会”

论从“熟人社会”走向“陌生人社会”

论从“熟人社会”走向“陌生人社会”作者:翟玉晓来源:《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1年第02期摘要:从分析中国传统社会关系逐渐由“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的转变入手,阐述法治在社会秩序重构中的核心作用,得出必须重视发挥法治的基础性作用重构社会秩序的结论,即健全社会治理相关的法律制度,实现有法可依;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打造契约型社会;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效力;培育公民法治意识,打造法治社会;在法治框架下积极推动乡贤治理,促进社群黏合,以期顺利实现从“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的过渡。

关键词:法治;熟人社会;陌生人社会;公平公正;秩序中图分类号:D90-05;C9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原4496(2021)02原112-03基金项目:山东省反邪教协会2020年度研究项目野社会转型期农村反邪教工作对策研究冶渊2020SDFXJ26冤遥新时代的社会治理既强调稳定有序又要兼顾自由活力,这正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题中应有之意。

由此要求我们加强制度建设、培育制度自信,建设以陌生人间的互信互助为特征的现代社会,顺利实现从“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的过渡。

一、由“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过渡———社会走向现代化的必然结果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提出了“熟人社会”的概念,他认为在中国传统乡土社会中,人们的活动范围和交往广度有限,人际交往有着很强的地域性,血缘组织和地缘组织构成了传统社会组织的主体。

一个人从出生开始就无法摆脱宗族和家乡对他的影响,“生于斯、长于斯、终老是乡”是普通人一生的写照。

乡土社会中的人际交往广度受限,但频度却被无限放大。

因此,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一书中提出了“熟人社会”的概念,在这种社会关系下,亲情、交情成为人们行为的准则和关系调解的工具。

在“熟人社会”中,个人事务很少诉诸法律,凭借族长、里长的调节和制衡就几乎可以实现管辖、治理的效果,在这种背景下,现代法律文化缺少滋生的土壤。

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社会结构和社会交往方式产生急剧变化,特别是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城鄉二元体制被打破,人们不再受地域限制而可以自由流动,中国社会从大中城市开始,逐渐向“陌生人社会”过渡。

冷漠是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型的阵痛

冷漠是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型的阵痛

10级刘雅洁冷漠——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型的阵痛费孝通先生在其著作《乡土中国》中提出了“熟人社会”的概念,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人与人之间有着一种私人关系,人们通过这种关系联系起来,构成一张张关系网。

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教授贺雪峰在《新乡土中国》中,提出了“半熟人社会”的概念。

依据这一理论,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正在由“熟人社会”向“半熟人社会”转型,基本上处于“半陌生人社会”;广大城市则正由“半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型,基本上处于“陌生人社会”。

美国学者弗里德曼有一段关于“陌生人社会”的经典描述:“走在大街上,陌生人保护我们,如警察;陌生人也威胁我们,如罪犯。

陌生人教育我们的孩子,建筑我们的房子,用我们的钱投资……”从“熟人社会”走向“陌生人社会”,这首先是一种进步。

”。

“熟人社会”强调的是人治而不是法治,它弱化了“法制”的功能,淡化了“竞争”的激励,导致社会管理丧失积极性和创造性,更为严重的是,它还可能引发社会腐败泛滥,导致整个社会风气败坏。

费孝通先生认为,只有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社会变迁,在越来越大的社会空间里,人们成为陌生人,由此法律才有产生的必要。

因为只有当一个社会成为一个“陌生人社会”的时候,社会的发展才能依赖于契约和制度,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才能通过制度和规则,建立起彼此的关系与信任。

契约、制度和规则的逐步发育,法律就自然地成长起来。

“陌生人社会”意味着经济规模扩大、人员流动性增强、公共服务的社会化程度提高。

在转型的过程中,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们周围的人越来越多,但令人叹息的是人情却越来越淡薄,社会越来越冷漠。

以至于有人说,我们每个人不过是活在情谊虚假繁荣的“扮熟人社会”中。

2011年7月23日,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在几度宣布“没有生命迹象,停止搜救”之后,小伊伊被从废墟中救出。

铁道部发言人王勇平用“奇迹”来推诿和掩饰,暴露了政府的冷漠和道德的缺失。

2011年10月13日,广东佛山,小悦悦相继被两车碾压,18名路人视而不见,堪比鲁迅笔下的看客,最后一位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从熟人社会到陌生人社会
——对重庆踩踏事件的反思
□蔡永飞
据新华社重庆专电,2009年3月22日,重庆市涪陵区发生一起踩踏事件,造成2人死亡,11人受伤。

因为涪陵廖峰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以免费发放礼品的方式促销一种天然药材产品,许多人争抢礼品,导致踩踏事件。

同样的事件2007年11月10日在重庆市已经发生过一次。

那次是家乐福超市重庆沙坪坝店店庆促销,一桶菜子油引发踩踏事故,造成3人死,31人伤,其中重伤7人。

虽然商家在促销活动的组织上缺乏合理有序安排是踩踏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但参与争抢礼品的公众的无规则意识、无规则行为,应当是惨剧发生的更重要的原因。

应当说,后一方面的原因是更值得我们作出深刻的反思。

争抢事件只发生在陌生人中间
其实,无序争抢某些有形或者无形的利益的现象,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罕见。

在一群人过马路的时候,只要左右没有车辆,就会有人争先恐后地抢着闯红灯。

乘坐公交车的时候,即使排了队也会有人抢上前去。

但是,生活中也有相反的场景:一群朋友要进门或者出门的时候,他们不但不抢,反而会在那里没完没了地谦让,无论如何自己决不先走,而要让别人先走。

跟熟人在一起,我们得让;跟陌生人在一起,对不起,我们得抢了。

抢,只针对陌生人。

很明显,我们有两套“规则”,一套是费孝通所谓的“熟人社会”的规则,一套是陌生人社会的规则。

在熟人社会,我们有一整套、一系列的规则。

比如说,在官方场合,有官衔级别的规则;在私人场合,有长幼辈份的规则。

尤其是,这些规则使我们都成了温良恭俭让的君子,因为它们不仅仅是规则,而且是伦理道德:不遵守规则,我们就要受到道德的调整,不仅会别人会指责,自己的面子上也过不去。

中国传统的熟人社会是小农社会,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使我们基本上不与他人交往,因而我们的文化基本上就是“熟人社会”的文化。

古代那些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家讲道德伦理,只讲了五种关系: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朋友,人们的交往关系基本上局限于熟人社会,陌生人社会的关系如何规范,我们所信奉的圣人们没有多讲,我们没有被引导和鼓励进入陌生人社会,因而在陌生人社会,我们会有另一种面孔。

恰恰是熟人社会的规则导致了陌生人社会的问题
所谓规则,是人与人交往中形成的行为规范、秩序,那是人们之间互信的基础,也是交往的基础。

没有互信的规则,人
类社会就不能形成。

在古代,人们相信,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着一种“天理”,不仅在熟人社会,而且在陌生人中间也都以“天理”为秩序。

那些戎蛮夷狄不懂得“天理”也没有关系,我们可以“以夏化夷”。

事实上,大家都生活在小农社会,生产和生活基本上与陌生人社会无关,即使改朝换代也改变不了“天理”。

从理论上说,我们在社会上遇到的任何陌生人,都应该是和我们平等的人。

我不认识他,他和我没有血缘关系,既不是我的叔叔,也不是我的侄子,我应该平等地对待他,他也应该平等地对待我。

然而,正如毛泽东所说的,人总是按照自己的面貌改造世界,熟人社会中人们的行为模式对进入陌生人社会时的行为具有决定作用。

也就是说,恰恰是熟人社会的规则,导致了陌生人社会的问题。

这是为什么呢?其实原因很简单。

中国传统的熟人社会和家庭生活中,包括“三纲五常”在内的人际规则和伦理道德规定的都是人们不平等的关系,我们习惯于生活在不平等的关系中,所以要用不平等方式去规范和改造陌生人社会。

因此,人与人之间从生人开始到熟人结束,必定是一个界定和确认高低贵贱等级身份的过程。

值得注意的是,在跟陌生人打交道的时候,我们的第一本能通常是找熟人、找关系。

但是,“拉关系”只是通过血缘、地缘等关系来化陌生人为熟人,把熟人社会扩大,而并不是进入陌生人社会。

虽然“有四海之内皆兄弟”(所谓“兄弟”实际上并不平等,“大哥”对于“小弟”几乎拥有生杀予夺的权力)的说法,但这只是圣人的一种理想,即把整个社会化为熟人社会,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

对于每一个扩大了的“熟人社会”(往往就是所谓的“圈子”)而言,陌生人社会还是陌生人社会,熟人社会再怎么扩大,也不会改变进入陌生人社会的方式。

而且在那种扩大了的熟人社会中,熟人社会往往也只是表面的。

有一个多少有一些奇怪的现象可能也是司空见惯的:在单位里评选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的时候,如果是开会公开推选的话,大家就互相谦让,而如果无记名投票,基本上就只选自己了,至少跟公开推选时所选的人是会有很大不同的。

也就是说,面对面讲,运用的是熟人社会的规则;无记名投票,运用的就是陌生人社会的规则。

要害在于让熟人社会平等起来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从传统的熟人社会所要进入的,并不是传统的陌生人社会,而是一种全新的陌生人社会。

近代以来,人类社会中出现了市场经济,作为一种交往方式,成熟的市场经济交往方式是以“天生的平等派”商品开路的,是以对人类自身的信心为基础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它已经完成了人类对血缘关系的情感依赖的超越,至少在工具性的意义上它具有普世的价值,所以发展市场经济成了中国人的自觉选择。

作为一种具有全新的交往方式,市场经济使我们不但无法生存于传统的熟人社会,也无法生存于传统的陌生人社会,我们不得不面临一场真正的革命性的社会变革。

或许问题并不复杂,我们只要将“传统熟人社会”改造成为“现代熟人社会”就可以了:“传统熟人社会”的主要特征就是不平等的人际关系,它是与市场经济社会的人际交往方式相对立最突出的方面。

只要扬弃了中国传统式熟人社会的不平等特性,让我们的熟人社会平等起来,就可能让我们培养起以平等方式对待陌生人的习惯了。

比如说,如果在熟人中间不需要按照某些等级原则来“让”,而是平等地鱼贯出入的时候,我们就可能跟陌生人也不用“抢”了。

对照小农社会和市场经济社会人际交往方式的差别,最重要的可能在于有无个人利益的基础。

小农社会人与人的不平等
来源于个人利益的缺乏。

在没有普遍存在需要保护的个人利益的时候,人们在社会交往中是不会太在意交往规则对于个人的意义的,而在有了一定的个人利益的条件下,人们就会认识到维护个人利益同时也是维护公共利益,只有尊重和保护他人的利益,才能够让他人尊重自己的利益,因而同等地尊重和保护每一个人的利益是人们的共同利益所在。

一定的个人利益是人们形成独立人格、个人尊严和权利意识的基础。

正如有学者所指出,在现阶段人们的个人利益尚未普遍形成、人们的社会交往尚不发达的时候,民间出现的反腐败和维权行为,也只是出于规则意识,只是认识到规则遭到了破坏,乃至侵犯了我们自己的利益,而不是出于权利意识。

发展个人利益和扩展个人政治参与相辅相成
当然,并非只有在普遍的个人利益充分成熟的条件下人们才会有参与意识。

相反,参与制定规则的愿望和要求满足个人利益的要求是可以并行不悖、相辅相成的。

用今天的眼光来看,社会交往规则是一种“公共产品”,制定规则应当是一种“公共生活”。

在传统社会中,我们没有什么个人利益,也没有公共利益,国家是皇帝的“家天下”,当然也就没有公共生活。

规则虽然是皇帝制定的,但往往要说成是按照“圣人”制定原则来的,因而总会成为人们普遍认同的“天理”,但毕竟不是自己制定或者参与制定的。

至少从理论上说,真正要让人们遵守规则,一个重要的前提应当是,由人们根据自身利益和共同利益共同制定规则,才可能形成自觉遵守规则的内在动力。

对制定社会交往规则的普遍参与,使这些规则具有足够的合法性,是这些规则顺利并且持续运行的重要前提。

因此,在对传统的物质生产方式进行革命性变革的时候,在对与小农社会生产方式相适应的人际交往方式和伦理观念进行革命性变革的时候,我们也需要对传统的交往规则的制定方式进行革命性变革,让这些变革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社会交往规则是逐步“养”成的
公众普遍参与社会交往规则的制定,是这些规则形成合法性的重要方面,但并不是全部。

“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则并不完全是因为缺乏合法性才不被遵守。

事实上,要让具有合法性的社会交往规则真正具有公认的权威性,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来培养。

“养”需要正向的引导,也需要反向的矫治。

合法的规则要顺利持续地运行,必须以严密的体制机制来监督规则执行的过程,让不遵守规则的行为受到相应的惩罚。

事实上,如果说不遵守规则却逍遥法外是一种腐败现象的话,那么许多人倾向于或者不反对“闯红灯”,可以看作是对腐败现象的一种消极抗议;而这样的行为则消蚀着各种社会规则的权威性,并预示着更加严重的社会危机。

现阶段,“怕吃亏”是怕遵守规则吃亏,而人们的共同利益需要的是让不遵守规则的人吃亏。

所以首先必须守住这一规则,就是要对那些违背、不遵守规则的人进行相应的甚至是十分严厉的惩罚,让他们为不遵守规则的行为付出代价。

这是我们拥有平等权利和公正秩序的条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