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科委技术合同范本

上海科委技术合同范本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技术合同范本本技术合同范本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制定,旨在规范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交易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
一、定义和解释1. "技术合同":指当事人之间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活动所订立的合同。
2. "技术":指人类在生产实践和科学实验中所获得的,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3. "技术成果":指通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活动所获得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等。
4. "技术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5. "技术服务":指为满足对方的需求,以技术知识和经验为对方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指导等。
二、合同的订立和效力1. 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技术合同。
2. 技术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3.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的效力自特定条件成就时或者特定事件发生时起生效。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1. 项目名称:应当准确、具体地描述技术合同的项目内容。
2. 标的:应当明确技术合同的标的,包括技术成果的范围、内容和要求等。
3.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应当明确技术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活动的时间安排、地点选择和实施方式等。
4.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当事人应当约定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事项,包括保密的范围、期限和责任等。
5. 风险责任的承担:当事人应当约定技术风险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风险的范围、责任的分担和风险的防范等。
6. 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当事人应当约定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方式,包括技术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公布2024年上海市优秀科普作品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公布2024年上海市优秀科
普作品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4.07.01
•【字号】沪科〔2024〕168号
•【施行日期】2024.07.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
正文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公布2024年上海市优秀科普作品
名单的通知
沪科〔2024〕16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上海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公民科学素养的提高,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开展了2024年上海市优秀科普作品评选活动,共收到参评视频109部、图书141部(套)。
经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评选出优秀科普微视频20部(名单见附件1)、优秀科普图书20部(名单见附件2),经公示无异议。
现将《“植为你说”植物科普视频》等20部视频、《“多样的生命世界·悦读自然”系列(共6册)》等20部图书向社会推荐,并颁发荣誉证书。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7月1日。
上海科委技术合同范本

上海科委技术合同范本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技术合同范本一、定义本合同范本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 “技术合同”系指当事人之间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所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2.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3. “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及技术引进所订立的合同。
4. “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
5.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二、技术合同的主要条款(一)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应使用简明、准确的词句和语言反映出合同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项目名称一定要与内容相一致,尽量使用规范化的表述,如××产品研制开发合同、技术改造合同等。
(二)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1. 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应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包括开发目标、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技术参数及实施效果。
2. 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
3. 技术咨询合同的标的是为委托方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
4. 技术服务合同的标的是为特定技术项目提供的技术服务,包括技术服务的目标、内容、方式、要求等。
(三)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1. 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应与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并合理安排各阶段的工作。
2. 履行合同的地点和方式应根据不同的合同内容和要求确定,一般包括在合同履行地完成、在委托方所在地完成或在第三方所在地完成等。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当事人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保密范围和期限,对属于保密的技术情报和资料应采取保密措施,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公开。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7.05•【字号】沪科〔2022〕157号•【施行日期】2022.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沪科〔2022〕157号各有关单位和专家:为进一步激励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沪府令18号),现就2022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类别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包括科技功臣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学技术普及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等七个类别。
二、奖励导向坚持“四个面向”,发挥科技奖励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鼓励原始创新,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企业牵头的自主创新,鼓励产学研结合的协同创新,奖励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
坚持科技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
全面准确反映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着力强化成果高质量供给与转化应用。
坚持科学分类、多维度评价。
针对科技成果具有多元价值的特点,开展多层次差别化评价,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
三、提名要求(一)提名资格及要求1、具备提名资格的专家,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上海市科技功臣获奖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2000年(含)以后的上海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学技术普及奖特等奖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获得诺贝尔奖、图灵奖等全球性知名科技奖项且与本市单位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外籍专家;本市外资研发中心的知名外籍专家。
提名专家年龄不超过70岁(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上海市科技功臣获奖人年龄不受限制。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3.28•【字号】沪科〔2022〕95号•【施行日期】2022.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沪科〔2022〕95号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大对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根据《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管理办法》(沪科规〔2021〕2号),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开展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为进一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新生态环境,更大范围、更深程度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2022年度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将与本年度“创?在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对接。
申报条件:1.在本市注册,财务和管理制度健全,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等业务,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一般无知识产权纠纷的非上市企业。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已完成的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50万元,且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其中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3.企业申报时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评价网址:)。
4.同一企业获得创新资金资助的次数未满3次。
支持方式:采取后补助的方式。
根据评审结果,创新资金支持项目分为A、B 两档。
A档给予不超过20万元/项的资助,B档给予不超过10万元/项的资助。
各区政府应对本辖区立项项目予以配套资助,且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不低于市拨付B档项目的经费额度。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要职能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4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退休人员经费、死亡抚恤金 。
3. “卫生健康支出”科目1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要职能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是主管全市科技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包括:贯彻执行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 策;研究起草科技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本市科技发展战略和重大问 题;研究确定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拟订本市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 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本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科技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 筹协调职责,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进本市创新体系建设。编制基础性、应用性和开发性科研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和实施本市 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基地的建设计划;制定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部下放的有关管理职 责,推进科技部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等工作。协调推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项目的实施;推进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 服务企业的认定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共同拟订本市高新技术产业、科技企业发展的相关 政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科技企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推进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科技产业工程的组织实施;推动农村科技工作, 指导农业重大科技产业的示范工程;负责推动现代生物与医药产业发展。指导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 究拟订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实行政策引导,推动科普工作发展;负责本市实 验动物管理工作。负责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预算、决算和监督管理;研究建立科技投入产出绩效后评估机制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科技人才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负责管理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并组织实施,实施科技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国 内合作,推进与长三角地区科技合作和对口科技支援等工作。负责科技外事和国际科技合作工作;负责审批科技系统所属人员考察、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科技合作等出国(出境)事宜;负责与港澳台有关的科技工作。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 场和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科技档案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进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工作。研究制定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 相关政策。协调和服务中央在沪科学研究机构的有关业务工作;指导协调各区县的科技管理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 应诉科学技术支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展研究处主要先进事迹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展研究处主要先进事迹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展研究处是上海市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研究的主要牵头承担团队。
多年来,该团队始终按照中央精神和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聚焦中心工作,秉承“勤学为本、善谋为根、策行为乐、正诚为心”的工作作风,坚持“勤调研、出思路、重成果”工作思路,深入开展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和决策服务,为上海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了智力支持。
五年来,该集体先后5次获得市级荣誉表彰。
1、坚持服务大局,做改革创新的参与者。
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上海市科委研究处全过程参与了上海市委1号调研课题——“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调研”的组织和研究工作,全程参与了上海市委1号课题调研报告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若干意见》(简称“22条”)的研究起草工作,该团队在科创中心基本内涵、战略目标、建设思路、国际经验、政策举措等战略研究上形成的一系列重要成果,为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的目标思路和改革发展建议的提出提供了重要支撑。
此外,该团队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起草并向国家上报了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方案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并于2016年2月和3月先后获批,奠定了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顶层设计。
2、坚持需求导向,做政府决策的支撑者。
精心绘制科技创新发展设计图,主动对接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部署,牵头参与上海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战略研究,明确“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的方法、思路、原则和发展路径,为上海“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编制提供了重要支持。
用心制定科技创新发展施工图,主导参与制定张江实验室、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等的建设方案,积极探索在理事会领导下的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自主管理、科学家决策等运行机制。
与此同时,该团队还稳步推进上海科技进步报告、科技年鉴和科技志的编纂工作。
其中,近五年间《上海科技年鉴》在全国评比中共荣获各种综合类或专项类奖项8次,其中国家级特等奖1次、一等奖4次、二等奖1次、三等奖2次。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7.06.09•【字号】沪科合〔2017〕11号•【施行日期】2017.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科合〔2017〕11号各有关单位: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本市加强财政科技投入联动与统筹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市科委会同财政局制定了《上海市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2017年6月9日附件上海市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和《本市加强财政科技投入联动与统筹管理实施方案》(沪府发〔2016〕29号),将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纳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部门预算管理的科技创新相关资金优化整合为“上海市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使用和管理原则)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及本市科技发展的政策导向,符合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
具体使用原则如下:(一)聚焦重点,合理配置。
按照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总体部署和有关要求,聚焦科技发展需求,完善创新创业体系,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科学合理配置资源。
(二)统筹投入、加强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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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组建上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
(V1.0版)
项目名称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承担单位(盖章)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项目责任人
手机电子邮件
20 年月日订
填写说明
一、本提纲供编写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组建上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使用。
二、在“申请市科委科技计划类型”中请选择第14项:“环境条件计划”。
三、项目责任人应根据本提纲要求,逐项认真编写,表达要明确严谨,字迹要清楚易辨。
外来语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
四、申请市科委科研计划项目资助经费在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时,毋须填写表2至表3。
五、项目可行性方案编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请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请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六、报送市科委书面材料一式三份(特殊情况,另定)和电子文本一份。
电子文本通过网络递交。
项目申请人必须确保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的一致性。
七、本提纲制订单位是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计划类别:
(完整的计划类别名称)
项目可行性方案提纲:
一、组建背景和意义
1、本技术领域的确切含义,技术发展趋势和国内外研究开发、产业化发展现状;
2、重要性(中心所在行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中心所处技术领域在行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等);
3、必要性(组建中心的需求和意义);
4、可行性(本行业、本技术领域组建中心的时机和条件是否成熟)。
二、组建内容和实施方案
1、组建目标;
2、工程技术开发的主要内容;
3、中心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管理机构、部门设置、管理制度、与承担单位的关系、中心负责人等);
4、
三、执行年限和计划进度
四、工作条件和环境保障
主要说明承担单位的技术优势和现有基础条件,包括:1、已有工程技术人才队伍;2、已经具备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基础设施和设备;3、研究开发活动状况及效益;4、科研成果、专利发明及获奖;5、与其他企业、科研院所、
五、成果形式和考核指标
从以下几方面对“中心”的组建任务提出量化或明确的考核指标:1、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能力和水平;2、培训人员及开放服务;3、内部运行管理、经济效
六、预期效果和风险分析
1、中心组建后的预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包括对行业进步的带动作用,工程技术应用及对外公共服务等;
2、对环境影响程度及资源综合利用情况;
3、
七、主要承担人员情况
项目责任人和主要成员简历(学历、工作经历、论著、近三年重要成果及
八、经费预算
请按《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表》填写。
九、申请者目前承担其他研究项目资助情况
任务来源、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起止年月、在项目中的责任(项目责任人或参加者)、进展或完成情况。
十、国内合作形式和合作单位意见
合作单位对合作内容、形式、参加人员数、投入资金数、保证工作条件签署具体意见并盖公章。
十一、国际合作内容和合作形式
合作国别,合作内容,合作方式、与国外合作伙伴协议复印件,预期目标。
十二、实验动物使用情况(表5)
所有项目在可行性方案阶段无须填报。
十三、国际合作基本情况(表6)
确定本项目是否涉及国际合作,若选择是,则必须填报国际合作基本情况表。
十四、知识产权情况(表7)
了解项目承担单位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管理现有情况,以及项目完成后预计达到的指标情况,申报项目必须填写知识产权情况表。
十五、附件
包含查新报告、证明文件等。
电子文本略附件。
十六、承担单位意见
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对项目人员配备及承担单位条件保障、具体自筹经费数的承诺、承诺本项目研究项目内容将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进行审查并签字,盖单位公章。
表1 项目预算表
金额单位:千元
注:1、与本项目有关的前期研究(包括阶段性成果)支出的各项经费不得列入本预算;
2、申请市科委科研计划项目资助经费在200千元人民币以下时,请在“计算依据”栏中直接作出有关说明;
表2 设备费——购置/试制设备预算明细表
金额单位:千元
表3 测试化验加工费预算明细表
金额单位:千元
表4 劳务费预算明细表
金额单位:千元
表6 国际合作基本信息表
(申请市科委科研计划项目无国际合作内容的,毋须填写本表)
表7 项目承担单位知识产权情况表
项目计划类别:
注:1、所有项目必须填写此表,以便于审核与统计;
2、项目承担前累计数:指本项目承担前承担单位现有的知识产权情况;
3、项目完成后新增数:指本项目完成后承担单位预计新增的知识产权情况,不含项目承担前现有的知识产权情况;
该栏目是本表的主要部分,请认真填写;
4、知识产权表中以数字填写(无知识产权填零)。
表8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基本信息表
(300千元及以上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和设施,必须填写本表)承担单位:
填表说明:
1. 下述数据取自申报资料的《表2》相关的资料:
1)仪器设施的中文名称:必须使用规范的名称,请勿使用简称;
2)仪器型号规格:必须正确填写型号规格,请勿使用简称;
3)预算经费:含附件价格;外汇购买的按购入时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值填写。
2. 分类编码:参考《科学仪器设备设施分类编码表》选择填写。
3. 生产国别与地区:参考《生产国别与地区代码表》选择填写。
4. 制造商:请提供三家制造商的名称及相关询价信息。
1) 500千元以下的只须填写“方案一”
2) 500千元(含)以上的,只提供一家产品报价的,请附唯一性的理由说明。
5.服务接待时间:对外提供服务的具体时间段,如:9:00-16: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6. 300千元(含)以上的仪器设施信息届时需导入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
表9 预算说明书
预算说明书附件1 材料费预算明细表
金额单位:千元
预算说明书附件2 设备费--设备改造与租赁费预算明细表
金额单位: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