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时光艺术培训中心规章制度(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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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培训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艺术培训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艺术培训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教育,保障艺术培训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艺术培训学校的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师生员工,必须认真严格执行,不得违反或规避。

第三条艺术培训学校所有师生员工都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第四条艺术培训学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师生员工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艺术培训学校将不定期或定期进行规章制度的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

第二章学生管理第六条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旷课、迟到或早退。

第七条学生应当尊重老师和同学,保持良好的习惯和行为,不得打架斗殴,欺负同学。

第八条学生在校内如需离开,必须向班主任或者教导处请假,不得擅自离校。

第九条学生不得在校园内吸烟、酗酒,也不得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第十条学生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也不得传播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爱护学校财产,不得恶意破坏、盗窃或涂鸦。

第三章师资管理第十二条教师应当尽职尽责,认真备课,按时上课,不得擅自请假。

第十三条教师应当遵守学校的教学计划和安排,不得私自改变课程内容或安排。

第十四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关心学生,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第十五条教师应当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准则,不得与学生发生不正当的关系。

第十六条教师不得辱骂、体罚学生,更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侮辱或歧视。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消防设施,确保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

第十八条学校要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第十九条学校要定期检查校园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校园的安全。

第二十条学校要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管理,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五章纪律管理第二十一条学校要制定严格的纪律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师生员工进行相应处罚。

第二十二条学生不得在校园内进行违法乱纪的活动,不得传播虚假信息或造谣。

艺考培训规章制度范本

艺考培训规章制度范本

艺考培训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艺考培训管理,规范艺考培训行为,保障学生和家长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艺考培训机构。

第三条艺考培训机构应当遵循合法、合规、诚信、公正的原则,为学生提供优质、专业的培训服务。

第二章培训机构资质与准入第四条艺考培训机构应当依法取得艺术类校外培训资质,具备相应的办学条件。

第五条艺考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有固定的教学场所,设施设备齐全,满足培训需求;(二)有符合条件的教师队伍,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职业(专业)能力;(三)有完善的培训课程体系,保证培训质量;(四)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保障学生和教师权益;(五)有稳定的财务状况,合理定价,明码标价。

第六条艺考培训机构应当向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统一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

第三章培训行为规范第七条艺考培训机构应当遵守国家关于艺考培训的相关规定,不得违规办学。

第八条艺考培训机构不得聘用有性侵、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从事培训工作。

第九条艺考培训机构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学生和家长。

第十条艺考培训机构应当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建立健全应急预案,预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收费与管理第十一条艺考培训机构应当合理制定培训收费标准,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艺考培训机构应当实施培训预收费全额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三条艺考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档案,详细记录学生的培训过程和成绩。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四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艺考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艺考培训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可以采取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第十六条艺考培训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制度,造成学生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后果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艺术培训中心管理制度

艺术培训中心管理制度

艺术培训中心管理制度艺术培训中心管理制度一课堂教学管理1 、全部任课教师应在课前课后做好签到签退工作。

2 、全部任课教师要严格根据功课表上课,每次上课需提前10分钟到校。

无故迟到(5分钟以内)扣除本课时费10%,(5分钟以上)扣除本课时费20%。

无故旷课不享受本课时费,并倒扣本课时费100%。

3 、全部任课教师要维持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如出现课堂教学混乱,或教师无故离开教室,学生反映剧烈者每次扣本课时费10%。

4 、任课教师要保证一学期的教学进度。

为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后两周内简洁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

交由学校教务处。

5、成果每学期考核一次。

成果考核每学期末对学生的考核成果应记录在案,并作为教学档案长期保存。

6、任课教师要保证教室卫生,上课前必需清扫卫生。

下班离开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并关闭各种电器开关。

7、教师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穿戴干净,发式适合,端庄大方,上班不化浓妆,佩带首饰适度,女教师不穿时装和短裙,男教师不穿背心和短裤,符合职业身份。

8、上进入课堂要精神饱满;未经教学主管允许不能随便调课、停课;不能在校外兼职;不能默许或随便带外来人员旁听课程。

上课时发觉没有请假又未到的学生,课后必需准时联系家长询问缘由。

对缺课的学生要主动联系家长支配时间给予补课。

严格上课纪律,做到上课时不迟到,不会客,不接电话(特别状况例外)。

9、老师不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留意爱护学生自尊心;学生回答下列问题错误不许笑话学生;对不确定的答案不许随便说其回答不正确;课上课下要保证学生的安全;要擅长发觉安全隐患并马上行动予以排除或寻求解决方法。

10、学生到校后要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心情,发觉心情不稳定的要准时询问缘由并给予引导;课上要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发觉上课不仔细的要准时给予提示,严重者课下要和学生沟通,有必要时要和家长取得联系,共同催促学生改正缺乏。

艺术培训中心管理制度

艺术培训中心管理制度

艺术培训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艺术培训中心的管理行为,提高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生权益,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艺术培训中心是学校为提供专业的音乐、舞蹈、美术、表演等艺术专业培训服务而设立的机构,是学校教学科研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艺术培训中心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依法独立承担独立承办开展的教学活动。

第四条艺术培训中心设有领导班子,由所属学校校长负总责,中心主任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艺术培训中心管理制度是中心内部管理行为的法规和准则,具有约束力。

第六条艺术培训中心管理制度经中心领导班子审议通过,并报所属学校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艺术培训中心管理制度规定以本管理制度为依据,具体细则由本中心领导班子拟订,报学校批准后施行。

第八条艺术培训中心管理制度对所有师生员工适用,无论职务与身份。

第二章师资力量第九条招聘(一)中心按照实际教学需要,合理配置师资力量,确保教学质量。

(二)中心通过公开招聘、内部选拔等形式,择优聘用专业素质优秀、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

(三)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学历、职称,并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四)教师的招聘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搞非法招生、侵占学生利益。

第十条培训(一)中心定期组织教师培训活动,提高师资队伍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方法、教学理念、教学技能等,要针对性强,实效明显。

(三)教师培训应根据教师的实际需求和发展方向进行,注重培养教师的学习主动性和创新能力。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一条课程设置(一)中心按照专业要求和学生需求,制定合理的课程设置,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二)课程设置要符合学校教学大纲和相关教学要求,不能擅自增减课程内容。

(三)课程设置要保证教学内容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完整性,对学生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十二条教学计划(一)中心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和学习需求,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艺术培训班规章管理制度

艺术培训班规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艺术培训班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学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管理制度适用于本艺术培训班的全体学员、教师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规章管理制度旨在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培养学员的艺术素养,提高学员的艺术技能。

第二章学员管理第四条报名与入学1. 学员需持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填写报名表,并缴纳相应费用。

2. 报名成功后,学员需按时参加入学测试,合格者方可入学。

第五条出勤与请假1. 学员应按时参加培训课程,不得无故缺课。

2. 学员因故需请假,需提前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请假。

3. 请假超过规定次数或未经批准缺课者,将影响学员的学习进度和成绩。

第六条课堂纪律1. 学员应保持课堂安静,不得喧哗、打闹。

2. 学员应尊重教师,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活动。

3. 学员不得在课堂上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如需使用,需经教师同意。

第七条作业与考试1. 学员需按时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并保证作业质量。

2. 学员应认真对待每一次考试,遵守考试纪律。

第三章教师管理第八条教师选拔与培训1. 教师需具备相应的艺术专业背景和教学能力。

2. 教师应定期参加专业培训,提升自身教学水平。

第九条教学纪律1. 教师应遵守教学计划,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2. 教师应尊重学员,关心学员的成长,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员。

第十条教学质量监控1. 学院将定期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2. 教师需积极配合学院进行教学质量监控。

第四章管理人员第十一条管理人员职责1. 管理人员负责培训班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培训班正常运行。

2. 管理人员应维护学员、教师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工作纪律1. 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

2. 管理人员应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财务制度1. 学院设立专门的财务账户,所有财务收支需按照规定进行。

2. 学员缴纳的费用应明确用途,并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艺术培训学校规章制度(范文)

艺术培训学校规章制度(范文)

艺术培训学校规章制度‎艺术培训学校规章制‎度‎篇一:‎艺术培训中心管理制‎度艺彩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一课堂教学‎管理 1 、所有任课‎教师应在课前课后做好‎签到签退工作。

2 ‎、所有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功课表上课,每次‎上课需提前10分钟到‎校。

无故迟到(5分钟‎以内)扣除本课时费1‎0%,(5分钟以上)‎扣除本课时费20%。

‎无故旷课不享受本课时‎费,并倒扣本课时费1‎00%。

3 、所有‎任课教师要维持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如出‎现课堂教学混乱,或教‎师无故离开教室,学生‎反映强烈者每次扣本课‎时费10%。

4 、‎任课教师要保证一学期‎的教学进度。

为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后‎两周内简单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

交由‎学校教务处。

‎5、成绩每学期考核一‎次。

成绩考核每学期末‎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应记‎录在案,并作为教学档‎案长期保存。

‎6、任课教师要保证教‎室卫生,上课前必须打‎扫卫生。

下班离开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并关闭‎各种电器开关。

‎7、教师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穿戴整洁‎,发式适合,端庄大方‎,上班不化浓妆,佩带‎首饰适度,女教师不穿‎时装和短裙,男教师不‎穿背心和短裤,符合职‎业身份。

8、‎上进入课堂要精神饱满‎;未经教学主管允许不‎能随意调课、停课;不‎能在校外兼职;不能默‎许或随意带外来人员旁‎听课程。

上课时发现没‎有请假又未到的学生,‎课后必须及时联系家长‎询问原因。

对缺课的学‎生要主动联系家长安排‎时间给予补课。

严格上‎课纪律,做到上课时不‎迟到,不会客,不接电‎话(特殊情况例外)。

‎9、老师不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注意保护学生自尊心‎;学生回答问题错误不‎许笑话学生;对不确定‎的答案不许随意说其回‎答不正确;课上课下要‎保证学生的安全;要善‎于发现安全隐患并立即‎行动予以排除或寻求解‎决办法。

艺术培训中心管理制度(总1页)

艺术培训中心管理制度(总1页)

艺术培训中心管理制度(总1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一课堂教学管理1 、所有任课教师应在上下课做好签到签退工作。

2 、所有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功课表上课,每次上课需提前10分钟到校。

无故迟到(5分钟以内)扣除本课时费10%5分钟以上扣除本课时费20%。

迟到15分钟以上(包含15分钟)或无故旷课不享受本课时费,并倒扣本课时费100%。

3 、所有任课教师要维持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如出现课堂教学混乱,或教师无故离开教室,学生反映强烈者本中心将视情况给予警告或扣本课时费10%。

4 、任课教师要保证一学期的教学进度,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

5、任课教师要保证教室卫生,下班离开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并关闭各种电器开关。

6、教师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穿戴整洁,发式适合,端庄大方,上班不化浓妆,佩带首饰适度,男教师不穿背心和短裤,应符合职业身份。

(特殊情况除外)7、上进入课堂要精神饱满;未经本中心相关负责人允许不能随意调课、停课;不能默许或随意带外来人员旁听课程。

上课时发现没有请假又未到的学生,课间必须及时告知客服人员。

严格上课纪律,做到上课时不迟到,不会客,不接电话(特殊情况例外)。

8、老师不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注意保护学生自尊心;课上课下要保证学生的安全;要善于发现安全隐患并立即行动予以排除或寻求解决办法。

9、课上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现上课不认真的要及时给予提醒。

教学思路要清晰,10、不接受家长馈赠,不得向家长索取物品,不得在任何节假日暗示学生送礼。

全职员工在本职工作之外,若有从事其他相关工作应及时告知本中心。

二请假制度1、调课应提前一天告知本中心安排调课,每超过一次扣本课时费10%,具体调课时间由本中心决定,教师应无条件配合。

2、请假分公假、事假和病假。

事假和病假不享受课时费。

三学生安全工作1、课堂中,如遇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必须第一时间通知本中心负责人,由负责人告知家长以便处理。

艺校培训班规章制度

艺校培训班规章制度

艺校培训班规章制度为了保障艺术学校培训班的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同时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以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自身素质的提高,提升学生的艺术才能,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本培训班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艺术学校培训班学习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由校领导及教师代表共同监督执行,校领导负责规章制度的宣传和执行。

第二章管理制度第四条学生入学前必须进行入学测试,根据测试成绩进行分班。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应按照培训班的时间表和教学计划参加学习,不得擅自缺席。

第六条每节课开始前,学生要准时到达教室,缺席者要提前请假并得到批准。

第七条学生在校期间要保持教室及周围环境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垃圾或损坏公共设施。

第八条学生不得在校园内大声喧哗,或者做出不雅行为,尊重师长和同学。

第九条学生不得私自携带危险品或者违法物品进入校园。

第十条学生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或违法活动。

第十一条学生不得擅自离开校园,若有事需离校者,需提前请假并得到批准。

第十二条学生不得私自离校外出,若有特殊情况需要离校外出,需提前向校领导请假并得到批准。

第十三条学生在班级活动中需遵守班级纪律,服从班主任和教师的管理。

第十四条学生在课间休息时,要保持安静,不得在教室内大声喧哗,不得在教室内吃东西。

第十五条学生在校期间要保管好自己的财产,不得私自借用他人物品。

第十六条学生在课堂上应认真听讲,积极发言,不得打扰教学秩序。

第十七条学生在完成作业时应独立完成,不得抄袭他人作品,如有发现作弊现象将取消成绩并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八条学生应尊重教师,遵守校规校纪,服从教师的管理。

第十九条学生应珍惜学习机会,努力学习,提高学习成绩,争取荣誉。

第二十条学生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者,校领导及教师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批评教育等。

第二十一条学生如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将立即报警并配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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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时光艺术培训中心规章制度
为加强艺时光艺术培训中心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使教师能够顺利的实施教学计划,让孩子能够在学习的过程中保持持续性和连贯性,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教学管理制度
1、所有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功课表上课,每次上课需提前10分钟进入课堂。

无故迟到(5分钟以内)扣除本课时费10%,(5分钟以上)扣除本课时费20%。

无故旷课不享受本课时费,并倒扣本课时费100%。

2、所有任课教师要维持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如出现课堂教学混乱,或教师无故离开教室,学生反映强烈者每次扣本课时费10%。

3、任课教师要保证一学期的教学进度。

为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后两周内简单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交由教务处。

4、课堂中如遇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培训中心负责人,以便告知家长。

5、任课教师要保证教学点的卫生,上课前、下课后必须打扫卫生。

离开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并关闭各种电器开关。

6、教师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穿戴整洁,发式适合,端庄大方,上班不化浓妆,佩带首饰适度,女教师不穿时装和超短裙,男教师不穿背心和短裤,符合职业身份。

7、进入课堂要精神饱满;未经教学主管允许不能随意调课、停课;不能默许或随意带外来人员旁听课程。

上课时发现没有请假又未到的学生,课后及时联系家长询问原因。

严格上课纪律,做到上课时不迟到,不会客,不接电话(特殊情况例外)。

8、老师不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注意保护学生自尊心;学生回答问题错误或动作不到位不许笑话学生;课上课下要保证学生的安全;要善于发现安全隐患并立即行动予以排除或寻求解决办法。

9、学生到校后要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情绪,发现情绪不稳定的要及时询问原因并给予引导;课上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现上课不认真的要及时给予提醒,严重者课下要和学生沟通,有必要时要和家长取得联系,共同督促学生改正不足。

10、教学思路要清晰,注意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学习习惯、学习品质;课堂教学要轻松有序,活而不乱;要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风。

课堂上不忽略任何学生,要“面面俱到”,不冷落后进生;要灵活处理突发事件。

11、不接受家长馈赠、不得向家长索取物品、不得在任何节假日暗示学生送礼、不得对学生有亲疏远近的表示。

12、全职老师不能在校外兼职,兼职老师在其它单位兼职或从事与本培训机构存在同业竞争的工作时,不得说不利于本单位的话、做有损于本单位的事。

二请假制度
学生请假制度
1、请务必至少提前一天向本培训机构以及本学科老师提前告知请假原因,则不扣除课时费。

2、如果到了上课时间,未和学校作出任何请假说明,视为正常上课,将扣除本节课学费。

3、在三个月内正常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三次,三个月内必须上满十二节课时,如三个月内十二节课时没上完培训机构将按上完十二节课时计算。

4、如果一段时间由于个人特殊原因,可以和培训机构协商申请暂停学习,但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学习内容,三个月后学费将一并扣除,不予退还。

教师请假制度
(一)假别规定
1、假别分类:病假、事假等
2、病假: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必须写清请假时间,如到期没有康复的,必须续假,没有请假手续不到岗者,视为旷工。

3、事假: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超过天数按照旷工自动退出年终奖处理。

(婚假准假天数为三天;丧假准假天数为:直系亲属3天,非直系亲属2天。

)(二)请假扣除
1、教师因事请假半天,扣除半天基本工资;超过4小时按一天计算,扣除全天基本工资。

2、教师因病请假的,需出具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病假每月不超过两天的,不扣除工资;超过两天的扣除超过部分全天基本工资;
未办任何手续而缺勤者,作旷工处理。

3病假和事假视为缺勤,取消全勤奖。

4教师及其他员工按艺时光的规定休假,休假期间视同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三)其他
1所有请假必须不能影响培训机构课程正常运转。

请假须至少提前一天写请假单,经负责人批准后,报总教务备查,如遇特殊情况,需及时向负责人联系说明情况,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凡未按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的或无故不到岗者,均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扣发当日基本工资。

2教师一切请假,任课教师需提前在班级里告知学生,做好调课时间安排。

调课需提前向助教备案,以便助教及时做好和家长的沟通工作。

谨防落掉一个学生,引起家长不必要的不满。

三上下班考勤制度
(一)培训中心每月根据上下班打卡情况进行考勤监督,为鼓励所有员工积极工作,奖励工作勤恳表现积极的员工,培训中心设立全勤奖:一个月全勤的奖励200元;连续半年全勤的奖励500元;连续一年全勤的奖励1000元。

(二)考勤规定
1、负责人每月月底最后一天,核对上月考勤,根据考勤机信息数据和报的请假单、缺勤汇总说明等考勤资料进行汇总,并将考勤表、汇总表报薪酬处作为计发工资的凭证,每月一日至本月月底为一个考
勤周期。

2、遇到考勤机故障不能正常考勤时,由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员工上下班情况。

3、员工因当日不能及时考勤和员工不小心忘记考勤的,写明外出原因(包括员工上班前直接在外公干或上班后临时外出公干),由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请假或休假自行手写注明;无签名或注明的,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4、考勤记录要真实准确,杜绝营私舞弊,一经发现违规考勤情况,公司将对舞弊双方处以100—500元不等的处罚。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

迟到30分钟以上的每次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内按旷工半天处理。

超过30分钟根据培训机构实际情况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6、上班期间需要外出的,到教务处写好外出理由及情况说明。

私自外出和非业务外出的视为旷工处理。

本规章制度于年月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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