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心得: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存在的问题
法院案件评查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法院案件评查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在法院案件评查中,存在着一系列问题,主要包括案件评查标准不统一、评查结果欠缺公正、评查程序不规范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可以采取一系列对策,包括明确评查标准、建立评查机构、强化评查程序等。
首先,针对案件评查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可以通过明确评查标准来解决。
当前的案件评查中,评查标准缺乏统一,导致评查结果难以公正准确。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制定统一的案件评查标准,明确各种案件类型的评查指标和评判标准。
各级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落实,确保评查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其次,为了解决评查结果欠缺公正的问题,可以建立独立的评查机构,确保评查结果的客观公正。
当前的案件评查主要由法院自身进行,难以避免内外因素的干扰,容易引发评查结果的偏颇。
因此,可以建立独立的评查机构,由专门人员负责评查工作,确保评查结果的客观公正。
同时,也要对评查机构的权责范围和评查标准进行明确,避免评查结果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
此外,评查程序不规范也是一个重要问题。
评查程序不规范会导致评查结果的无效性和可信度不高。
因此,可以制定评查程序的详细规定,包括评查的时间节点、程序要求、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还可以建立评查结果的复核机制,确保评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评查程序的规范化将有助于提高评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此外,还可以通过加强技术支持来解决案件评查存在的问题。
当前,法院案件评查中存在信息收集不全、评查数据分析不准确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引入先进的技术手段,例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提高评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同时,还可以加强评查数据的共享和交流,促进各地法院之间的学习和借鉴,提高评查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总之,在解决法院案件评查存在的问题时,需要采取一系列综合对策。
明确评查标准、建立评查机构、规范评查程序、加强技术支持等,将有助于提高案件评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加强司法公正,确保正义的实现。
案件评查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案件评查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案件评查的存在问题以及原因可以归纳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评查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未能全面覆盖案件评查的各个环节。
有时案件评查只关注了是否出现了程序性错误,而忽视了案情事实的准确性和适用法律的正确性,这是案件评查存在问题的一方面。
其次,对于案件评查的执行力建设还不够完善。
现行的案件评查制度主要是由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自行开展,缺乏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这使得案件评查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大打折扣。
再者,目前案件评查的标准和具体操作规定还不够明确,严重影响了案件评查的效果。
不同的评查员对于同一标准的理解和运用可能存在偏差,导致案件评查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受到质疑。
此外,案件评查的反馈机制存在问题,案件评查的结果并未形成对审判工作的有效监督和约束,对审判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未能进行有效的遏制。
从原因上看,案件评查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有:对案件评查的认识存在误区,评查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评查制度的设计存在缺陷,评查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力度不够等。
综上所述,要想解决案件评查存在的问题,必须从加强法制建设,提高评查员素质,科学制定评查标准和规定,完善评查反馈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完善。
检察院案件评查存在的问题整改简报

检察院案件评查存在的问题整改简报一、问题概述根据最近对我检察院案件评查工作的全面检查,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现将问题进行整理,以便及时整改和改进。
二、问题分析1.评查流程不规范案件评查的流程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情况,没有明确的操作指南和评查标准,导致评查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不足。
2.评查人员素质不高部分评查人员在法律专业知识和判断能力上存在缺陷,缺乏深入的案件调查和分析能力,影响了评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评查结果反馈不完善评查结果反馈缺乏针对性和细化的要求,没有为相关部门提供有效的案件处理建议,限制了案件质量的提升。
4.宣传和培训不够充分案件评查的重要性和意义没有得到足够的宣传和培训,导致一些工作人员对于案件评查的积极性和参与程度不高。
三、整改措施1.建立评查流程和标准制定案件评查操作指南,明确整个评查流程和评查标准,规范评查工作的操作步骤和质量要求。
2.加强评查人员培训加强对评查人员的培训,提升其法律专业知识和判断能力,增强他们的案件调查和分析能力,确保评查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3.完善评查结果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评查结果反馈机制,为相关部门提供有针对性和细化的案件处理建议,帮助他们改进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
4.加强宣传力度加强对案件评查工作的宣传,提高工作人员对案件评查重要性和意义的认识,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参与度,推动评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验收标准1.评查流程和标准的建立是否规范和有效。
2.评查人员的培训效果是否明显。
3.评查结果反馈机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4.宣传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效果。
六、整改计划根据问题的整改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如下:1.建立评查流程和标准:在下个季度完成。
2.加强评查人员培训:在一个月内完成。
3.完善评查结果反馈机制:在下个月完成。
4.加强宣传力度:在下个季度完成。
整改计划按时落实,并保证整改效果的可持续性。
七、结论通过对我检察院案件评查存在的问题的整改分析和对应的整改措施的制定,相信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和改进。
案件质量评查出来的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案件质量评查出来的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近年来,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司法实践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在司法工作中,案件质量评查仍然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深入分析和总结,制定相应的建议,进一步完善司法工作,保障司法公正,为人民裙众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
1.存在的问题:1.1 案件审理时间过长:在一些地区和法院,案件的审理时间过长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特别是在一些繁忙的法院和地区,一些简单的案件也需要花费数月甚至数年的时间才能得到审理结果,给当事人造成了极大的困扰。
1.2 法官和人员素质不高:一些法官和司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参差不齐,可能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的情况,严重影响了案件的审理效率和质量。
1.3 判决结果不公正:部分案件的判决结果存在不公正的情况,可能是由于司法人员的主观意识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的,这给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带来了极大的不满和负面影响。
2.解决建议:2.1 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对法官和司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司法能力,确保他们能够胜任各种复杂的案件审理工作。
对于素质低下或者不符合职业要求的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整和补充,保障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2.2 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的案件审理和评查机制,对于时间过长的案件,要督促相关人员加快审理进度,确保案件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对于判决结果不公正的案件,要进行复核和重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3 加强司法透明度:对于案件的审理情况和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司法活动的公正和透明。
以上是笔者对于案件质量评查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的一些深入思考和总结,希望相关部门和人员能够认真对待这些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完善司法工作,提高司法效率和公正性,为社会稳定和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2.4 提高司法技术应用水平: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司法技术的应用已经成为提高司法工作效率和质量的重要手段。
加强对于司法技术的培训和推广,推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在案件审理中的应用,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为错误,提高判决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案卷评查工作总结范文_评工程师工作总结范文

案卷评查工作总结范文_评工程师工作总结范文案卷评查工作总结一、工作回顾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作为案卷评查工作组的成员,参与了多批次的案卷评查工作。
通过对案卷的细致审查和整理,我对工作的重要性和相关规定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掌握。
在工作中,我积极主动地与其他工作组成员进行合作,并且认真对待每一份案卷,确保评查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案卷评查工作中,我发现自己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缺乏经验。
由于对案卷评查工作的经验不足,我在初期的评查工作中出现了一些错误。
在对案卷进行整理时,我没有按照规定的格式整理,导致后期的查阅困难。
2.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
在完成案卷评查工作时,我在一些细节上考虑不够周全,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导致评查结果的准确性有所降低。
3.对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够充分。
案卷评查工作与法律法规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但是我发现自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不够充分,导致在评查过程中无法全面准确地评价案卷。
三、解决问题的措施为了改进自己在案卷评查工作中的不足,我制定了以下解决问题的措施:1.加强学习。
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加强对案卷评查工作的理解和把握。
2.与他人合作。
在案卷评查工作中,我将积极与其他工作组成员进行交流,并且向他们请教经验,互相学习和提高。
3.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案卷整理。
在评查过程中,我将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案卷整理,确保案卷的完整和易查。
四、工作中的收获在案卷评查工作中,我不仅加深了对案卷评查工作的理解,还提高了自己的工作效率和专业素养,收获了许多宝贵的经验。
通过多次案卷评查工作的实践,我也逐渐发现自己在专业知识和能力方面的不足之处,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了改进的方向和动力。
五、展望未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学习和提高自己,在案卷评查工作中精益求精,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我也将加强与其他工作组成员的合作,互相学习和支持,共同提高案卷评查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案件质量评查反思心得

案件质量评查反思心得
案件质量评查是对司法案件进行全面评估和反思的重要环节。
在参与案件质量评查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评查的重要性,也收获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案件质量评查是提高司法办案质量的有力手段。
通过对案件进行全面评估和反思,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评查的结果不仅可以检验和监督办案人员的工作质量,也可以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办理提供经验教训。
其次,案件质量评查需要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态度。
评查不仅仅是检查案件材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更需要审视案件当中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问题。
作为评查人员,我们需要抱着公正、客观、深入的态度去查找问题,不能因为人际关系或其他原因而对案件进行偏袒或忽略。
再次,案件质量评查需要与办案人员紧密配合。
评查工作不是简单地发现问题,更重要的是为办案人员提供意见和建议。
在评查过程中,我们应主动与办案人员进行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并予以尊重。
同时,评查工作也是对办案人员的一种支持和鼓励,我们要客观公正地评价并及时肯定他们办案中的优点和成绩。
最后,案件质量评查需要及时总结和反馈。
评查结果应及时向案件办理人员反馈,以便他们能够及时改进和提高工作质量。
同时,评查结果也应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以便上级机关能够做出相应的决策和措施,提高司法办案质量。
综上所述,案件质量评查是提高司法办案质量的重要环节。
通过评查工作,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中的问题和不足,提高办案人员的工作水平和素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强化责任心和严谨态度,与办案人员紧密配合,努力为司法案件的质量评查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案件质量评查自查自纠报告

案件质量评查自查自纠报告为了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内部监督,根据相关要求,我部门对近期办理的案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质量评查自查自纠工作。
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一、自查自纠工作的基本情况本次自查自纠工作覆盖了我部门自具体时间段以来办理的各类案件,包括列举主要案件类型等。
我们成立了专门的自查自纠工作小组,由负责人姓名担任组长,小组成员包括成员姓名。
工作小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对每一起案件进行了细致的审查和评估。
二、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一)证据收集方面1、部分案件中证据的收集不够全面,未能充分涵盖与案件事实相关的各个方面。
例如,在具体案件名称中,对于关键证人的证言收集不完整,导致案件事实的认定存在一定的模糊性。
2、证据的固定和保存存在瑕疵。
一些证据材料的形式不符合法定要求,如举例说明,如某些书证没有加盖公章、物证的提取记录不完整等,影响了证据的法律效力。
3、对证据的关联性和合法性审查不够严格。
在部分案件中,存在采纳了与案件无关或者来源不合法的证据的情况,削弱了案件的证据支撑。
(二)法律适用方面1、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适用存在偏差。
在处理一些复杂案件时,未能准确把握法律条文的含义和适用条件,导致法律适用不当。
例如,在具体案件名称中,对于相关法律条款的理解错误,导致案件处理结果出现偏差。
2、未能及时关注法律法规的更新和变化,导致在一些案件中仍然适用了已经废止或者修改的法律规定。
(三)程序规范方面1、立案环节存在不规范的情况。
个别案件的立案审批手续不完备,立案时间超过了法定时限,影响了案件的及时处理。
2、调查取证程序存在瑕疵。
在一些案件中,调查人员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取证,如未出示执法证件、未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等。
3、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期限管理不够严格。
存在案件超期办理的情况,未能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处理决定。
(四)文书制作方面1、法律文书的格式不够规范,存在错别字、标点符号使用错误等问题。
案件质量评查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案件质量评查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案件质量评查是司法机关对已结案件进行审查和评价的过程,旨在发现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来提高案件质量和司法公正性。
然而,在实际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来解决。
存在的问题1. 评查标准不明确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可以保证评查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些评查标准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导致评查结果可能不准确。
此外,有些评查标准过于笼统,无法具体衡量案件的质量。
因此,需要对评查标准进行梳理和完善,确保评查过程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 评查对象选择不合理案件质量评查应该是对各类案件进行全面、公正的评估,以提高司法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评查对象的选择可能存在一定的倾向性,比如只评查某一类案件或者只评查涉及特定职务的案件。
这种选择不合理导致评查结果的客观性受到质疑。
因此,评查对象的选择应更加公正和全面,涵盖各类案件和各个职务层级。
3. 评查程序不规范评查程序是确保评查工作进行顺利的关键因素,而不规范的评查程序可能导致评查结果的片面性和不准确性。
在实际工作中,评查程序可能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评查人员的组成不合理、评查材料的获取渠道不畅通、评查结果的统计分析不科学等。
因此,需要进一步规范评查程序,确保评查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4. 评查结果运用不合理案件质量评查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改进司法办案的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然而,在一些情况下,评查结果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应用,或者应用不合理,导致改进措施无法有效落实。
因此,需要将评查结果与实际的司法办案工作相结合,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确保其落地实施。
整改措施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改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可以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 完善评查标准评查标准是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基础,应当明确、具体且可操作。
相关部门应组织专家团队对评查标准进行全面梳理和修订,根据不同类型的案件和实际需要,制定出更加明确和可操作的评查标准,确保评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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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心得: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存在的问题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办理高质量的案件,让人民群众从每个案件的公正执法中汲取法治的正能量,实现“三个效果”协调统一,做到既坚持以法律标准来检验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又用政治标准和社会评价来衡量检察工作,是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关乎到司法的权威与社会的和谐稳定。
案件质量评查作为规范执法办案、提高案件质量的有效手段,对于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减少冤假错案,防止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鉴于此,当前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在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开展得比较普遍,但是由于案件质量评查本身的复杂性、系统性,在评查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研究和解决,通过对XX市院案件质量评查专项活动实施情况的分析,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我市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提出一些见解与思考。
一、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的价值属性案件质量评查是检察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监督权不仅包括对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权、对刑事案件的公诉权、对民刑案件的抗诉权等外部监督,还应当包括对检察机关内部的监督,即检察机关监察机构的监督和对办案质量评查的全程监督。
(一)案件质量评查是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的主题,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就是要注重每一起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案件质量评查是案件质量管控的关口环节,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可以使办案过程中的不文明执法、不规范执法,甚至非法执法、选择性执法等情形得到及时纠正,让人民群众从每一起检察案件的办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从每一起检察案件的公正执法中汲取法治的正能量。
(二)案件质量评查是检察机关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必然要求。
当前,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正在探索构建系统内部监督制约新机制,特别是曹建明检察长在201X年7月召开的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改革案件分散管理模式,规范案件的来源渠道、立案环节和办案程序,建立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新机制,逐渐形成保证案件质量、规范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内部监督制约新机制。
”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重要环节,其本身是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案件质量评查不仅能够获取案件质量信息,全面掌握执法办案情况,而且能够统一案件质量标准和执法办案尺度,进而不断调整案件管理思路,完善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
(三)案件质量评查是检察机关预防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
在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过程中,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司法腐败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严重影响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和司法的权威。
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对执法办案的过程进行监督,能有效的防止司法腐败现象的发生,给腐败行为有力的打击。
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能够迅速广泛的开展起来,展现出强劲的生命力,正是因为其适应了当前对司法工作进行监督的大环境的需要,因而在我国目前的司法环境和体制下,伴随着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步伐,将有着广阔的探索、发展空间。
二、XX市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专项活动的简要情况为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加强案件管理,XX市院案管办根据市院201X年6月20日第11届检委会第11次会议的决定,结合本院工作实际,于今年6月至10月组织开展了案件质量评查专项活动,此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总体情况如下:(一)案件质量评查的指导思想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关于案件质量评查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及全省检察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检信访问题和执法司法案件,认真地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从中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督促整改,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公信力,促进检察机关整体执法水平的提高,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得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二)案件质量评查的范围按照市院党组关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市院检察工作实际,此次评查的案件主要是各业务部门办理的程序已经终结的案件,对于各业务部门尚在办理中的案件,不进行评查。
具体包括:自侦案件、扣押涉案款物案件、不批捕案件、不起诉案件、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复核、刑事抗诉案件、民事抗诉案件、作撤案处理案件、提起公诉后判决无罪案件、当事人申诉案件。
(三)案件质量评查的总体要求加强案件质量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对于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有着重要而深刻的意义。
各业务部门要统一思想,认真配合,自觉接受监督,评查、复查公开透明,通过评查,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研究执法办案质量的现状及发展态势,确保案件质量评查取得实效,使案件管理目标更加明确。
(四)案件质量评查的结果根据XX市院党组对此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要求,市院成立了由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会委员、业务骨干组成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案件质量评查规定(试行)》和《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实施方案》,并明确了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共对6个业务处(局)室的15件案件进行了评查,其中公诉处4件,民行处3件,控申处3件,侦监处2件,反贪局2件,反渎局1件。
1、评查的案件应予肯定的良好质量在此次案件质量评查中,评查工作领导小组严格依照案件质量评查实施方案及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重点围绕所评查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程序规范、法律文书制作、涉案款物处理、执法作风及办案效果进行综合评定。
通过评查反映出各业务部门在办案过程中执法水平较为规范,办案质量较高。
其中,被评为优秀的案件共9件,评查为合格的案件6件,无不合格案件,总优秀率为60%。
(1)、案件实体审查总体认定事实清楚,证据采信说理充分。
此次评查的大多数案件,承办人在实体审查方面,案件事实认定清楚,案件性质定性准确无误,证据审查严谨、采信说理比较充分,法律法规适用准确。
案件承办人通过认真阅读卷宗、调阅证据材料、听取案件当事人、申诉人意见,在事实认定、证据采纳方面基本做到了于法有据、合情合理。
例如,王某某、王某、赵某等9人故意杀人案,该案系一起恶性杀人案件,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影响重大,被害人家属多次来检察机关反映案件情况,并提交了260余人署名、捺手印的“万民书”,要求严惩罪犯,而且该案中部分犯罪嫌疑人对被指控的罪行不认罪,部分犯罪嫌疑人对被指控的罪名存有疑义,且在案件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王某的亲属坚持称嫌疑人王赵在案发过程中精神病发作,无犯罪辨认能力。
面对如此复杂重大的刑事案件,该案承办人通过认真仔细阅读卷宗,讯问犯罪嫌疑人,并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通过对全案事实、证据的综合分析,排除了犯罪嫌疑人罪轻或无罪的虚假供述,并提出有力证据证明王某在案发过程中动机明确、对象特定、过程清晰,其在作案时无精神病态可能,遂对全部犯罪事实予以指控。
同时承办人通过证据采信的充分说理,准确地区分出主犯与从犯,在法庭审理中有力驳斥了犯罪嫌疑人的狡辩及辩护人的辩解。
最终,该案经法院判决依法确认了指控犯罪的事实全部成立,各罪犯都得到了应用的惩罚,充分体现了该案承办人扎实的业务水平与良好的庭审风貌。
(2)、执法办案程序基本做到规范。
评查的案件,承办人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期间内办结,无超期办案情形;需延长审查期限的案件,延期程序合法、规范,比如王某某、赵某等人故意杀人案件的两次延期审查,严格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刑事诉讼规则办理,程序合法、规范;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申诉人、服判息诉时均由两名办案人员进行,且笔录制作较为规范、标准,做到了程序合法、行为规范。
公诉案件均能做到及时换押,及时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出庭支持公诉的程序规范、标准,对法院的判决书及时监督审查;审查逮捕案件,对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讯问;民行、控申案件均能在立案后法定期间通知当事人,息诉、息访工作规范到位,并将涉及的法律文书及时送达当事人。
(3)、案件处理结果良好,体现了“三个效果”的协调统一。
从案件评查的情况看,案件承办人在案件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方面恰当准确,各种法律文书制作基本规范,审查起诉、批捕审查、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抗诉、息诉服判的理由充分、依据确凿,案件的处理结果得当,体现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例如,关于XX某某公司与某某运输公司煤炭经营代办处运输合同纠纷申诉案,该案情比较复杂且案件标的额较大,双方经过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再次二审后,XX某某公司败诉申诉至我院。
该案承办人通过认真阅读卷宗、调阅证据材料、询问案件双方当事人,最终认为法院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应该依法提请省院抗诉,但是为了提高诉讼效率、强化监督实效、节约司法成本,承办人建议该案依法提请检委会讨论决定向XX市中院发再审检察建议。
后检委会讨论认为,该案承办人审查事实定性准确、证据采信确实充分,可以依法定程序向市中院发再审检察建议,并建议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双方矛盾纠纷。
最终市中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同时案件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法庭围绕检察机关再审检察建议的理由,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及委托人的意见,并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的基础上以调解方式结案,实现了“案结事了、事了人和”,不仅体现了同级法律监督的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而且取得了良好的法律监督实效,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三个效果”的协调统一。
(4)、案件承办人纪律严明、作风端正。
在被评查的案件中,承办人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审理案件,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规则审查案件,不办关系案、不办人情案,拒腐防变、廉洁自律,没有发现执法办案过程中违法违纪违规的情形。
2、评查发现的案件问题和不足此次案件质量评查发现部分案件在程序规范、法律文书制作、卷宗装订等方面存在一些共性问题或者瑕疵:一是个别案件的办案程序存在瑕疵。
规范的法律文书送达应当填写送达回证,但评查中发现个别案件的送达回证填写不够规范、不完够整;个别案件出现讯问笔录、出庭笔录书写潦草,页码错标等问题。
二是部分法律文书制作存在问题。
评查过程中发现部分的法律文书填写不够完整、不够规范,如有的法律文书缺少单位名称,有的法律文书出现笔误严重、排版错误等问题。
三是个别案件卷宗装订不够规范。
评查反映的主要问题表现在没有严格按照法定要求装订,卷宗填写不完整、错装、漏装问题突出,如个别案件卷宗页码标注不规范、卷宗封面书写不完整。
三、当前我市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案件质量评查认识不统一一是被评查人员对案件质量评查存在抵触情绪。
当前,我市两级检察机关不同程度的存在案多人少、工作繁忙的现状,检察干警又务必按照法定期限办结案件,加之业务干警的办案能力、业务素质有高有低,这样就容易导致部分案件可能存在执法不规范问题或程序性、实体性瑕疵或错误,因此在评查案件时不可避免的会发现这些问题,对此,部分干警思想上对案件质量评查存在抵触情绪,不能积极配合案件质量评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