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收——消费税-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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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讲义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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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
税款的制度,因此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 水平要求较高,要求能够准确核算销项 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但实际情 况是有众多的纳税人达不到这一要求, 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 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 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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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税收管理权和税收支配权分类
中央地方共享税
国内增值税(中央75%,地方25%) 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资源税 城市建设维护税 印花税(对证券交易征收的94%归中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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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义务人
我国对纳税义务人的确定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 管辖权 地域管辖权:一国政府只对纳税人来自或被认为来自
方法一:按课税对象不同,我国现行税制分五类共24种 税。 流转税(4):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 所得税(5):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资源税(4):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 耕地占用税 财产税(6):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契税、车船使 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车辆购置税 行为税(5):(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宴席税)、 城市建设维护税、印花税、屠宰税
本国境内的全部所得或存于本国境内的财产行使征税
权力,而不考虑所有者是否为本国居民或公民。
居民管辖权:一国政府只对属于本国居民的全部所得 和财产征税,而不考虑其所得来自境内或境外,以及 财产座落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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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制构成要素
1)、纳税人:课税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与之相关的概念:纳税人、 负税人 代扣代缴义务人和代收代缴义务人 2)、课税对象:课税客体,据以征税的依据。是税制的 基础性要素,也是区分税种的标志。按照课税对象的 不同,我国税制中税种主要有:流转税、收益税、行 为税、财产税、资源税五大税种。 相关的概念:税源、税基、税目 税源:税款的最终来源,表现为各种收入。 税基:计税依据,课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征收标准。 税目:针对课税对象规定的具体征税的类别和项目。
第四章 消费税 《国家税收》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1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第二节 消费税计算
一、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计算方法 (三)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计税的规定
包装物押金流转税征收的法律规定
流转税 增值税
消费税
包装产品种类
收到押 逾期 收到押 逾期 金时征 征收
黄酒、啤酒
(五)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经机 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缴纳的消 费税税款。
第二节 消费税计算
二、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计算方法
从量定额办法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定额税率
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量;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量;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销售量;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量。
一般规定
等于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即纳税人当月销售的同类 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无销售或当月未完结,则应按同类消费品上 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作为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上述“同类消费品的 销售价格”,是指纳税人或代收代缴义务人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 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的,应按销售数量加权 平均计算。但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果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或 无销售价格的,不得加权平均计算)
考点:消费税的特点 【答案:A】
□□某化妆品生产企业,销售化妆品的同时,向购买方收取的以下款项
属于价外费用性质的收入有( )。
A.手续费
B.返还利润
C.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由销售方转交的运费
消费税概述PPT课件

子
、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实5木地板
独板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 合地板,及未涂饰地板和漆饰地板
第二节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及纳税人
二、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 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n (1)从事应税消费税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n (2)从事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单位和个人,由受托方 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 n (3)从事应税消费品进口的单位和个人。 n (4)从事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零售业务的单位 和个人。 n 自2009年5月1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 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征收范围 包括纳税人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
税消费品; 11) 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
滑油。 12)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石脑油为原料生产乙烯或其他
化工产品(特殊)
(第2)四计算节方法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从量定额 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 从价定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 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 的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2009.5.1
2、酒及酒精 1)粮食白酒 0.5元/每斤 2)薯类白酒 20%
3)黄酒 240元/吨 4)啤酒 250元/吨(3000元/吨及以上)
220元/吨(3000元/吨以下) 5)其他酒 10% 6)酒精 5%
3、化妆品 包括成套化妆品:30%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包括各种金、银、珠 宝首饰及珠宝玉石: 5%或10%
消费税会计讲义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 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3.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 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4.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 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二)纳税期限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和税款2002年1月1日起)后,其消费税税率由 10%改为5%。
五、消费税纳税环节
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 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 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 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二)以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 资料或抵偿债务、支付代购手续费的会计处理
企业以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或抵偿债 务、支付代购手续费的,在税法上均应视同销售征税,在会 计处理上均应作销售处理。以自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 资料时,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账户(需取得对方开具的专用发 票);换取消费资料时,借记“应付福利费”账户;支付代 购手续费时,借记“物资采购”或“应付账款”账户;抵偿 债务时,借记“应付账款”或“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等账户。同时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账户, 按规定计算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账户;以企业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售价作为 计税依据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账户,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账户;并结转销售 成本。
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 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回纳税人 核算地或所在地缴纳税款。
财政与税收教学讲义消费税

消费税这一章的内容并不多,也不复杂,学习中应注 意对基本知识点的把握,
3 本章提要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介绍消费税及其征收目的,我国消费税的特点, 重点掌握消费税的性质和基本特点,
第二节 消费税基本制度
其内容包括: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消费税税 率的确定,
第三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了解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税目、税率、纳税义务的发生 时间及纳税地点等内容,掌握消费税的计算方法,以及 消费税的税务处理;难点是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判别 及其应纳税额的计算,重点是应纳税额的计算;自产自 用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和出口应税消费品退 免 税等内 容,
1
92、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用于其他方面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纳税人用于生产非 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 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 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
上述行为脱离了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过程而进入最终 消费环节,如果不纳税就会使税款流失,出现税负 不平的现象,所以应税消费品只要用于其他方面 的,都要视用销售纳税,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 补贴、违约金 延期付款利息 、手续费、包装费、 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 款项以及其他中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承远部门 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 转交给购货方的代垫运费不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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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二 销售数量的确定,
1 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
21例1每.箱某不卷含烟增厂值3月税份售向价一为经35销10商元供,并乙收类取卷装烟车2费00箱, 3000元 乙类卷烟消费税税率为40% ,回答以下 问题: 1 该厂应纳消费税额是多少 2 如该厂同 时还提供木箱包装,且木箱单独计价,30元/个,则其 应纳消费税额是多少 3 如该厂除按上述条件提 供木箱包装外,每个木箱还加收押金10元,且经销 商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未退回木箱,但该厂收取 押金期限并未到1年,则该押金是否应计纳消费税 如需计纳则该押金应纳消费税额多少
3 本章提要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介绍消费税及其征收目的,我国消费税的特点, 重点掌握消费税的性质和基本特点,
第二节 消费税基本制度
其内容包括: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消费税税 率的确定,
第三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了解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税目、税率、纳税义务的发生 时间及纳税地点等内容,掌握消费税的计算方法,以及 消费税的税务处理;难点是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判别 及其应纳税额的计算,重点是应纳税额的计算;自产自 用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和出口应税消费品退 免 税等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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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用于其他方面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纳税人用于生产非 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 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 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
上述行为脱离了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过程而进入最终 消费环节,如果不纳税就会使税款流失,出现税负 不平的现象,所以应税消费品只要用于其他方面 的,都要视用销售纳税,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 补贴、违约金 延期付款利息 、手续费、包装费、 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 款项以及其他中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承远部门 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 转交给购货方的代垫运费不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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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二 销售数量的确定,
1 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
21例1每.箱某不卷含烟增厂值3月税份售向价一为经35销10商元供,并乙收类取卷装烟车2费00箱, 3000元 乙类卷烟消费税税率为40% ,回答以下 问题: 1 该厂应纳消费税额是多少 2 如该厂同 时还提供木箱包装,且木箱单独计价,30元/个,则其 应纳消费税额是多少 3 如该厂除按上述条件提 供木箱包装外,每个木箱还加收押金10元,且经销 商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未退回木箱,但该厂收取 押金期限并未到1年,则该押金是否应计纳消费税 如需计纳则该押金应纳消费税额多少
消费税概述PPT50页ht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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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
例3-1.某鞭炮厂2009年1月不含增值税销售收 入94 000元,附设非独立核算门市 包装物押金4 600元转入“营业外收入”,已 知鞭炮消费税税率为15%,计算当月应纳消费 税税额。
解:应纳税额=〔94 000+(14 000+4 600 )÷(1+17%)〕×15%=16 484.62(元)
第四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
某摩托车厂将本厂自产的一批摩托车(排气量 超过250毫升的)用于一家电视台节目赞助, 这批摩托车的成本为80 000元,计算这批摩托 车应纳消费税税额。
解:组成计税价格=80 000×(1+6%)÷ (1-10%) =94 222.22(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94 222.22×10% =9 422.22(元)
合税率。 4、特殊规定: 纳税人兼营两种以上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
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 未分别核算或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 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10
税目
每标准箱 (50000支)
一、烟
09.5.1 执行
每标准条(200支) 调拨价格≥70元 卷烟 (不含增值税)
2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二、消费税的特点:
1、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
主要是税目税率表中列示的商品
2、实行单一环节计征。
一般选择生产经营的起始环节(如生产、委托 加工、进口)或零售环节。一般不在中间环节 征税。
3、从价和从量征税并存。
4、实行差别税率。
5、属于中央税。
3
第二节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征收目的
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的流转 额为征收对象的非中性税收,因而,消费 税的征收就包含着特定的目的:
第四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
例3-1.某鞭炮厂2009年1月不含增值税销售收 入94 000元,附设非独立核算门市 包装物押金4 600元转入“营业外收入”,已 知鞭炮消费税税率为15%,计算当月应纳消费 税税额。
解:应纳税额=〔94 000+(14 000+4 600 )÷(1+17%)〕×15%=16 484.62(元)
第四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
某摩托车厂将本厂自产的一批摩托车(排气量 超过250毫升的)用于一家电视台节目赞助, 这批摩托车的成本为80 000元,计算这批摩托 车应纳消费税税额。
解:组成计税价格=80 000×(1+6%)÷ (1-10%) =94 222.22(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94 222.22×10% =9 422.22(元)
合税率。 4、特殊规定: 纳税人兼营两种以上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
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 未分别核算或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 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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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目
每标准箱 (50000支)
一、烟
09.5.1 执行
每标准条(200支) 调拨价格≥70元 卷烟 (不含增值税)
2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二、消费税的特点:
1、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
主要是税目税率表中列示的商品
2、实行单一环节计征。
一般选择生产经营的起始环节(如生产、委托 加工、进口)或零售环节。一般不在中间环节 征税。
3、从价和从量征税并存。
4、实行差别税率。
5、属于中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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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征收目的
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的流转 额为征收对象的非中性税收,因而,消费 税的征收就包含着特定的目的:
第三章税法消费税课件
组成计 材 税 料 价 加 成 1 格 工 比 本 委 费 例 托税 加 定 率 工 额 数 税 量 率
例12
某鞭炮厂受托加工一批鞭炮,委托单位提供的原材料金 额为30万元,收取委托单位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4万元, 鞭炮企业当地无加工鞭炮的同类产品市场价格。计算鞭 炮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 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 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 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1)从价定率 (2)从量定额 (3)复合征收
第二节 消费税基本法律内容
一、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1、生产应税消费品;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3、进口应税消费品; 4、零售应税消费品;
二、消费税的纳税人
组成 4计 0 40 0 税 5 % 0 0 1 2 0 价 0 0 .5 0 格 6 0 元 500 1 2 % 0
应纳 6消 5 2 % 0 0 1 费 0 20 税 0 .5 0 2 0元 300
应纳 ( 4 0 增 40 0 5 % 值 0 0 20 ) 3 税 1 % 0 7 1 0 元 105
(2)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 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 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例7
某厂A牌化妆品平均销价20000元/箱,最高销价 22000元/箱,以上价格均不含增值税,当月将1箱A 牌化妆品用于换取一批生产资料,求此项业务应缴纳 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例11 某制药厂1月生产医用酒精20吨,成本16000元,将5 吨投入车间连续生产跌打正骨水,10吨对外销售,取 得不含税收入10000元,企业当期销售跌打正骨水取 得不含税收入200000元,当期发生可抵扣增值税进项 税额30000元,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分别 是多少。
例12
某鞭炮厂受托加工一批鞭炮,委托单位提供的原材料金 额为30万元,收取委托单位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4万元, 鞭炮企业当地无加工鞭炮的同类产品市场价格。计算鞭 炮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 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 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 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1)从价定率 (2)从量定额 (3)复合征收
第二节 消费税基本法律内容
一、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1、生产应税消费品;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3、进口应税消费品; 4、零售应税消费品;
二、消费税的纳税人
组成 4计 0 40 0 税 5 % 0 0 1 2 0 价 0 0 .5 0 格 6 0 元 500 1 2 % 0
应纳 6消 5 2 % 0 0 1 费 0 20 税 0 .5 0 2 0元 300
应纳 ( 4 0 增 40 0 5 % 值 0 0 20 ) 3 税 1 % 0 7 1 0 元 105
(2)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 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 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例7
某厂A牌化妆品平均销价20000元/箱,最高销价 22000元/箱,以上价格均不含增值税,当月将1箱A 牌化妆品用于换取一批生产资料,求此项业务应缴纳 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例11 某制药厂1月生产医用酒精20吨,成本16000元,将5 吨投入车间连续生产跌打正骨水,10吨对外销售,取 得不含税收入10000元,企业当期销售跌打正骨水取 得不含税收入200000元,当期发生可抵扣增值税进项 税额30000元,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分别 是多少。
消费税的基础知识
定额税率:每标准箱(50 000支)150元。即0.003/支
定率税率: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 (含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卷烟,税率为由45%调整为 56%;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 税率由30%调整为36%。
下列卷烟一律适用56%的税率: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 工卷烟,自产自用没有同牌号、规格调拨价格的卷烟,委 托加工没有同牌号、规格调拨价格的卷烟,未经国务院批 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和个人生产的卷烟。
2、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除连续生产应税 消费品外的其他方面,应于移送使用环节计算纳税。
用于其他方面是指:
①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这种情况下 消费税缴,增值税不缴
②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 构;这种情况下消费税及增值税视同销售
③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 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这种情况下消费 税及增值税视同销售,这属于外部移送。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
按照税法规定, 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 用于其他方面的,应按照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按照 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
(1)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 税税率)
(2) 复合计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 +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
1、纳税环节----零售环节
2、计税依据----金银首饰的销售额 P126
第三节 消费税的计算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P124
1、从价定率: 应纳税额=销售额(计税依据)×税率
2、从量定额: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计税依据)×单位税额
3、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销售额×适用税率
定率税率: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 (含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卷烟,税率为由45%调整为 56%;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 税率由30%调整为36%。
下列卷烟一律适用56%的税率: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 工卷烟,自产自用没有同牌号、规格调拨价格的卷烟,委 托加工没有同牌号、规格调拨价格的卷烟,未经国务院批 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和个人生产的卷烟。
2、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除连续生产应税 消费品外的其他方面,应于移送使用环节计算纳税。
用于其他方面是指:
①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这种情况下 消费税缴,增值税不缴
②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 构;这种情况下消费税及增值税视同销售
③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 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这种情况下消费 税及增值税视同销售,这属于外部移送。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
按照税法规定, 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 用于其他方面的,应按照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按照 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
(1)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 税税率)
(2) 复合计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 +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
1、纳税环节----零售环节
2、计税依据----金银首饰的销售额 P126
第三节 消费税的计算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P124
1、从价定率: 应纳税额=销售额(计税依据)×税率
2、从量定额: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计税依据)×单位税额
3、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销售额×适用税率
税法消费税专题知识讲座
第五节 应纳税额旳计算
一、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旳计算 二、委托加工环节应纳消费税旳计算 三、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旳计算 四、已纳消费税扣除旳计算
一、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旳计算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旳计算
1、从价定率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额×百分比税率 2、从量定额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p110例3-2) 3、 复合计税 应纳税额=销售额×百分比税率+销售数量×单
扣除
(一)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旳扣除 用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后再销
售,为防止出现反复征税,税法要求对外购已税消 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可按当期生产领 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旳消费税 税款。
1、扣税范围P114 (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旳卷烟; (2)外购已税化装品生产旳化装品; (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旳珍贵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旳鞭炮焰火; (5)外购已税汽车轮胎(内胎和外胎)生产旳汽车
50 ×2000 ×0. 5 ÷10000+200 ×20%
=45(万元)
(二)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旳计算 所谓自产自用,是指纳税人生产应税消费
品后,不是用于直接对外销售,而是用于自 己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或用于其他方面。
Hale Waihona Puke 自产应税消费品用途税务处理
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 不缴纳消费税 品
2、用于其他方面 ①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②在建工程; ③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
二、征税范围 1、生产应税消费品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3、进口应税消费品 4、零售应税消费品
零售环节合用税率为5%,在纳税人销售金银 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时征收。
国家税收--第九章消费税(PPT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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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消费税的计算
㈢应纳税额的从量定额计算
应税销售量的确定 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销售数量; 自产自用的,为移送使用数量; 委托加工的,为纳税人收回的数量; 进口的,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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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消费税的基本要素 ㈠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为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 和进口 “应税消费品”。
应税消费品包括:
有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和酒精、鞭炮、焰火等。 非生活必需品、奢侈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
妆品等。 高能耗及高档次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等 不可再生的资源性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
对卷烟首先征收一道从量定额税,单位税额为每大箱 (5万支)150元(0.6元/条);然后按照调拨价格再从价征 税:每条(200支)调拨价格在50元以下的卷烟(不含50元), 税率30%;50元(含50元)以上的和进口卷烟,税率45%。
对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按出厂价依25%和15%的税率 从价征收消费税后,再对每斤白酒按0.5元从量征税。
三、消费税的计算
㈡应税销售额的确定
例:某酿酒厂为小规模纳税人,该企业销 售自产的粮食白酒一批,普通发票注明的 销售价款为12720元(含增值税),增值税的 征收率为6%,消费税率为25%。计算该企 业应纳消费税和增值税。
解: 应税销售额=12720÷(1+6%) =12000元
应纳消费税额=12000×25%=3000元 应纳增值税额=12000×6%=720元
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 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 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
三、消费税的计算
㈢应纳税额的从量定额计算
应税销售量的确定 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销售数量; 自产自用的,为移送使用数量; 委托加工的,为纳税人收回的数量; 进口的,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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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消费税的基本要素 ㈠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为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 和进口 “应税消费品”。
应税消费品包括:
有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和酒精、鞭炮、焰火等。 非生活必需品、奢侈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
妆品等。 高能耗及高档次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等 不可再生的资源性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
对卷烟首先征收一道从量定额税,单位税额为每大箱 (5万支)150元(0.6元/条);然后按照调拨价格再从价征 税:每条(200支)调拨价格在50元以下的卷烟(不含50元), 税率30%;50元(含50元)以上的和进口卷烟,税率45%。
对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按出厂价依25%和15%的税率 从价征收消费税后,再对每斤白酒按0.5元从量征税。
三、消费税的计算
㈡应税销售额的确定
例:某酿酒厂为小规模纳税人,该企业销 售自产的粮食白酒一批,普通发票注明的 销售价款为12720元(含增值税),增值税的 征收率为6%,消费税率为25%。计算该企 业应纳消费税和增值税。
解: 应税销售额=12720÷(1+6%) =12000元
应纳消费税额=12000×25%=3000元 应纳增值税额=12000×6%=720元
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 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 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