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设置一票否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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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股东一票否决权条款

原始股东一票否决权条款

原始股东一票否决权条款在公司治理中,股东一票否决权是一项重要的权力,它可以确保股东在公司决策中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

原始股东一票否决权条款是指在公司章程或合同中约定的一项规定,赋予原始股东特殊的权力,使其能够单方面否决某些重大决策,保证其在公司中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

一票否决权的设立是为了保护原始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公司成立初期,创始人和初创团队通常会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资源,承担了创业风险。

为了保证他们的投资和努力能够得到应有的回报,原始股东一票否决权条款被引入。

这项权力使得原始股东能够在公司重大决策中发挥决定性的作用,保护其在公司中的利益。

原始股东一票否决权的范围通常会在公司章程或合同中明确规定。

这些重大决策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战略调整、重大资产转让、重组或合并、增发股份、重大财务决策等。

只有在原始股东同意的情况下,这些决策才能够被通过。

这种设计确保了原始股东在公司决策中的话语权,避免了他们被边缘化或排挤的可能性。

原始股东一票否决权的设立也有助于维护公司的稳定和长期发展。

由于原始股东通常是公司的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他们对公司的发展具有深入的了解和长远的眼光。

通过一票否决权,原始股东可以阻止某些可能对公司发展产生负面影响的决策,保证公司在正确的方向上稳步前进。

然而,原始股东一票否决权也存在一定的争议。

一方面,这种权力可能导致原始股东滥用权力,阻碍公司决策的高效运作。

另一方面,它可能对其他股东的权益产生不利影响,降低公司治理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因此,在设立原始股东一票否决权条款时,需要平衡各方利益,确保权力的合理行使。

原始股东一票否决权条款是一项重要的公司治理机制。

它确保了原始股东在公司决策中的决定性影响力,保护了他们的权益。

然而,这项权力也需要被合理地行使,避免对公司决策产生负面影响。

在制定和执行一票否决权条款时,需要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确保公司治理的公平、透明和高效。

公司安全一票否决制度

公司安全一票否决制度

公司安全一票否决制度1. 背景公司安全是企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护员工和公司财产,制定一套严格的一票否决制度是必要的。

2. 目的公司安全一票否决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任何对公司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的决策都必须经过审慎的考虑和批准。

通过引入一票否决机制,可以提高公司对安全问题的警觉性,并减少潜在的风险。

3. 制度内容3.1 安全评估在制定决策时,必须对决策的安全影响进行评估。

这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安全、设施安全和数据安全等方面。

3.2 安全团队公司应设立安全团队,负责制定和执行公司安全一票否决制度。

安全团队应包括来自各个部门的成员,确保各个方面的安全问题能够得到充分的考虑。

3.3 一票否决权任何决策相关方都可以行使一票否决权。

如果一票否决权被行使,相关决策将无效,需要重新审议或调整。

3.4 通知和沟通相关决策的制定和执行必须及时通知所有相关方,并与相关方进行充分的沟通。

这样可以确保大家对决策的安全性有充分的理解和共识。

4. 实施和执行公司安全一票否决制度的实施和执行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建立安全团队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制定决策安全评估流程,包括明确安全评估指标和关键风险因素;- 每个决策相关方都必须了解并认同一票否决权的存在和使用;- 在决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及时通知和沟通相关方;- 定期评估和改进公司安全一票否决制度的实施效果。

5. 风险和挑战公司安全一票否决制度的实施可能会面临一些风险和挑战,包括但不限于:- 一票否决权的滥用;- 达成共识的困难;- 决策时间的延长。

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这些风险和挑战,公司应充分培训相关人员,并加强沟通和协调。

6. 总结公司安全一票否决制度是保障公司安全的一种重要制度。

通过严格执行此制度,可以提高公司对安全风险的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和公司财产的安全。

公司应该充分认识制度的重要性,并确保其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

公司章程一票否决权模板

公司章程一票否决权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一票否决权,是指在公司重大决策过程中,特定股东或董事享有的单独否决权,即该股东或董事的反对票足以阻止该决策的通过。

第三条本章程中一票否决权的适用范围、行使条件和具体操作程序,均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设置。

第二章一票否决权的适用范围第四条本章程规定的一票否决权适用于以下重大事项:1.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2. 公司增减注册资本;3. 公司转让主要资产或对外投资;4. 公司变更公司章程;5. 公司选举或更换董事、监事;6. 公司聘用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7. 公司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8. 公司决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9. 公司决定公司重大损失赔偿;10. 公司决定公司对外担保事项;11. 公司决定公司破产清算;12. 公司认为需要一票否决权的事项。

第三章一票否决权的行使条件第五条以下股东或董事享有本章程规定的一票否决权:1. 持有公司20%以上股份的股东;2. 董事会全体董事中的半数以上董事;3.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一票否决权的行使条件如下:1. 被表决事项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审议;2. 被表决事项的通过需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董事的过半数同意;3. 一票否决权持有者有权对被表决事项提出反对意见,并在会议记录中予以记载。

第四章一票否决权的行使程序第七条一票否决权的行使程序如下:1. 一票否决权持有者在会议召开前,向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提出书面反对意见;2. 会议主持人应将一票否决权持有者的反对意见在会议记录中予以记载;3. 如有其他股东或董事反对,应重新进行表决;4. 如重新表决后,一票否决权持有者的反对意见仍被采纳,则该被表决事项不得通过。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章程中一票否决权的设置,不影响公司依法履行其他决策程序。

公司章程董事长一票否决权范文

公司章程董事长一票否决权范文

公司章程董事长一票否决权范文一、总则。

咱们这公司啊,就像一艘大船在商海里航行,为了让船开得稳、方向准,有些特殊的权力设置是很有必要的。

这就说到咱们董事长的一票否决权啦。

二、董事会决策中的一票否决权。

1. 重大决策事项。

在董事会讨论那些超级重要的事儿的时候,比如说公司要进行大规模的战略转型,这就好比大船要突然改变航线,风险可不小。

如果董事长觉得这个转型计划漏洞百出,可能会把公司带沟里去,那董事长就有一票否决权。

不管其他董事怎么投票赞成这个转型计划,只要董事长投出否决票,这个事儿就不能按照原计划进行。

这就像是船长在发现前方有暗礁时,坚决制止船员们朝着错误的方向继续航行一样。

2. 重大投资项目。

公司要是打算投资一个大项目,像那种要把公司一半积蓄都扔进去的项目。

在董事会对这个投资项目进行表决的时候,如果董事长经过深思熟虑,觉得这个项目风险太大,回报又不靠谱,那董事长就可以一票否决这个投资决策。

这就好比家里要花大钱买个东西,当家的觉得这东西不划算,就可以直接说“不行,这钱不能这么花”。

3. 关联交易。

要是涉及到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交易,这事儿可复杂了,就像家里人和亲戚做生意,很容易有说不清道不明的事儿。

当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的时候,如果董事长觉得这个关联交易可能会损害公司利益,哪怕其他董事都觉得可以做,董事长也能一票否决这个关联交易的提案。

这就像是防止家里的钱被一些不太靠谱的亲戚关系给拐跑了。

4.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

公司的高管就像大船的大副、二副等重要船员,他们的任免可是大事。

在董事会讨论任免高级管理人员的时候,如果董事长觉得某个候选人根本就不适合这个职位,或者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董事长就可以一票否决对这个候选人的任免提议。

这就好比船长要确保船上的重要岗位都是靠谱的人来担任,不能让那些不靠谱的人来瞎指挥。

三、一票否决权的限制。

当然啦,董事长的这个一票否决权也不是毫无限制的。

要是董事长滥用这个权力,那公司可就乱套了。

创始人一票否决权章程范本

创始人一票否决权章程范本

创始人一票否决权章程范本创始人一票否决权章程范本一、前言创业公司在创立初期,创始人对公司的发展方向、经营策略等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但随着公司逐渐壮大,股东结构也逐渐复杂化,领导层中可能会出现不同的看法和分歧,导致公司的管理和发展受到影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创业公司可以设置创始人一票否决权,以保障创始人对公司的决策权。

二、创始人一票否决权的定义创始人一票否决权是指在公司重大决策上,如果创始人持有的股份占总股份的一定比例,例如占总股本的10%以上,其可以行使否决权,直接否决该决策。

三、创始人一票否决权的适用范围1.公司战略重大调整的决策,例如收购、合并、分立等。

2.选举公司领导层成员的决策。

3.公司股份转让的决策。

4.其他影响公司长远发展和生命力的重大决策。

四、创始人一票否决权的执行条件1.创始人持有股份达到一定比例,例如占总股本的10%以上。

2.否决权的行使必须书面通知所有董事,并要求董事会就该决策提出正式决议。

3.董事会必须在行使否决权后的30天内召开股东大会,讨论该项决策,并采取决定性行动。

4.创始人不行使否决权不代表其同意该项决策,他仍有权在股东大会上行使其反对该项决策的投票权。

五、创始人一票否决权的保障措施为了保障创始人行使一票否决权的权益,公司章程通常会规定以下条款:1.如果有股东加入公司,该股东必须签署同意创始人一票否决权的协议,否则不得加入公司。

2.创始人和董事会必须签署同意创始人一票否决权的协议,保障创始人行使权利的顺畅。

3.股东大会必须在一定时间内召开,并且必须就重大决策向所有股东提前通知,以保障创始人行使一票否决权的时间和机会。

六、总结创始人一票否决权在创业公司的股东决策中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需要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其使用范围和条件,并加强保障措施,以确保创始人的决策权能够得到充分保障,从而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一票否决管理制度

公司一票否决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参与公司决策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民主集中制原则;(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三)集体决策与个人负责相结合原则;(四)合法合规原则。

第二章一票否决权第四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以下事项实行一票否决制:(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决策;(二)损害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决策;(三)可能导致公司重大风险、损失或声誉受损的决策;(四)公司章程规定的一票否决事项。

第五条具备一票否决权的人员:(一)公司董事长;(二)公司监事会主席;(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章一票否决程序第六条一票否决事项的提出:(一)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提出;(二)由董事会、监事会提议;(三)由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

第七条一票否决事项的审议:(一)一票否决事项经提议后,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二)审议时,具备一票否决权的人员应出席;(三)审议过程中,具备一票否决权的人员可提出反对意见,并陈述理由。

第八条一票否决事项的表决:(一)具备一票否决权的人员在审议过程中,如对一票否决事项表示反对意见,应立即提出;(二)表决时,具备一票否决权的人员的反对意见具有决定性;(三)如表决结果达到一票否决条件,则该事项不得通过。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章一票否决权的行使第十一条具备一票否决权的人员在行使一票否决权时,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依法行使一票否决权,不得滥用职权;(二)在审议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其他人员的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三)对一票否决事项的反对意见,应予以记录并存档。

第十二条一票否决权的行使情况应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报告。

学校_一票否决_管理制度

一、概述为加强学校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学生及在校期间的各类活动。

三、一票否决权的内容1. 教职工一票否决权:(1)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损害师生利益的行为,教职工有权提出一票否决。

(2)对学校决策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损害师生利益的行为,教职工有权提出一票否决。

2. 学生一票否决权:(1)对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学生有权提出一票否决。

(2)对学校决策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损害学生利益的行为,学生有权提出一票否决。

四、一票否决权的行使1. 教职工一票否决权的行使:(1)教职工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损害师生利益的行为,应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

(2)学校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进行调查核实,对确有违法行为的行为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 学生一票否决权的行使:(1)学生发现侵犯自身合法权益、损害身心健康的行为,应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

(2)学校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进行调查核实,对确有违法行为的行为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一票否决权的监督1. 学校设立一票否决权监督委员会,负责对一票否决权的行使进行监督。

2. 监督委员会成员由学校领导、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定期召开会议,对一票否决权的行使情况进行审查。

3. 监督委员会对一票否决权的行使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提出建议或要求重新调查。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通过实施一票否决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保障师生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发展。

全体师生应积极参与,共同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公司法一票否决权的7种情形

公司法一票否决权的7种情形中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有7种情况下享有一票否决权。

一票否决权的重要性,不仅体现在公司股东的权利上,更是公司有效实施决策的保障措施之一。

因此,企业可以获得更多的成功,否则可能会产生灾难性的后果。

一票否决权的7种情况,主要包括:1、变更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法定文件,其由一票否决权实施修改,具有极大的重要性。

因此,公司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一票否决权的同意。

2、选举董事会:公司股东有权选举董事会,以代表公司的利益进行决策。

但是,董事会的决策必须经过一票否决权的同意,才能有效实施。

3、公司增资:公司增资是公司发展的重要手段,但是公司增资必须经过一票否决权的同意,才能有效实施。

4、合并或分立:公司合并或分立是公司发展的重要手段。

但是,公司合并或分立必须经过一票否决权的同意,才能有效实施。

5、公司收购:公司收购是公司发展的重要手段。

但是,公司收购必须经过一票否决权的同意,才能有效实施。

6、设立控股子公司: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是公司发展的重要手段。

但是,设立控股子公司必须经过一票否决权的同意,才能有效实施。

7、公司改制:公司改制是公司发展的重要手段,但是公司改制必须经过一票否决权的同意,才能有效实施。

从以上7种情况可以看出,公司股东一票否决权对公司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力。

因此,企业在实施决策时,需要尊重股东一票否决权,维护公司正常运行。

首先,企业应当尊重和保护股东一票否决权,营造良好的公司治理氛围。

其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有效的决策机制,合理利用股东一票否决权,促进公司发展。

此外,企业还应当加强股东参与,营造良好的治理环境,让股东能够发挥自身的作用。

总之,企业必须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尊重和保护股东一票否决权,使公司的决策能够有效实施,以达到企业的目标。

因此,公司股东一票否决权对公司发展不可替代,是企业实施决策的保障措施之一。

一票否决权的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一票否决权的行使,保障公司(或组织)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维护公司(或组织)和股东(或成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一票否决权,是指在公司(或组织)决策过程中,拥有特定权利的股东(或成员)对某项决策拥有最终决定权,该权利人的一票可以阻止该项决策的通过。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公司(或组织)的所有重大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举、任命、罢免、投资、融资、合并、分立、解散等。

第二章一票否决权的行使条件第四条拥有一票否决权的股东(或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持有公司(或组织)一定比例的股份(或表决权);2.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或组织)章程规定的资格;3. 能够充分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或组织)和股东(或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一票否决权的比例应当由公司(或组织)章程明确规定,一般不得低于以下比例:1. 对于公司重大决策,一票否决权比例不得低于10%;2. 对于选举、任命、罢免等涉及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决策,一票否决权比例不得低于20%。

第三章一票否决权的行使程序第六条一票否决权的行使程序如下:1. 提出决议:在决策前,拥有或代表一票否决权的股东(或成员)应当向公司(或组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出书面决议。

2. 公示:公司(或组织)应当将决议内容公示于公司(或组织)内部,并给予其他股东(或成员)一定的异议期。

3. 表决: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会议上,对决议进行表决。

拥有或代表一票否决权的股东(或成员)在表决时,可以行使一票否决权。

4. 记录:公司(或组织)应当将表决结果及一票否决权的行使情况记录于会议纪要中。

第七条拥有一票否决权的股东(或成员)在行使一票否决权时,应当提供充分的理由和依据,并保证其行使权利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四章一票否决权的限制与监督第八条一票否决权的行使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或组织)章程的规定。

第九条一票否决权的行使应当接受公司(或组织)内部监督,如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监督。

章程一票否决权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本组织(以下简称“组织”)章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维护组织内部治理的稳定和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章程一票否决权制度。

第二条本章程一票否决权制度适用于组织章程的修改、重大决策事项以及涉及组织长远发展和利益的相关议题。

第三条本章程一票否决权行使的主体为组织章程中明确规定的具有一票否决权的人员(以下简称“否决权人”)。

第二章否决权人第四条否决权人的产生:1. 否决权人由组织最高权力机构选举产生,其资格应符合以下条件:a. 拥有组织章程规定的相应职务;b. 在组织中有较高的威望和影响力;c. 能够代表组织利益,维护组织稳定。

2. 否决权人任期与组织最高权力机构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

第五条否决权人的权利:1. 在组织章程修改、重大决策事项以及涉及组织长远发展和利益的相关议题上,享有否决权;2. 对组织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3. 参与组织重大决策的讨论和审议。

第六条否决权人的义务:1. 严格遵守组织章程,维护组织利益;2. 积极履行职责,参与组织决策;3. 保守组织秘密,不得泄露组织内部信息。

第三章否决权的行使第七条否决权的行使方式:1. 在组织最高权力机构会议或相关会议上,对议题进行表决;2. 否决权人可在表决前提出否决意见,并陈述理由;3. 否决权人需在表决时明确表示“否决”或“弃权”。

第八条否决权的效力:1. 在组织章程修改、重大决策事项以及涉及组织长远发展和利益的相关议题上,否决权人的“否决”票具有决定性;2. 否决权人的“弃权”票不影响议题的表决结果。

第九条否决权的限制:1. 否决权人不得滥用否决权,影响组织正常运营;2. 否决权人行使否决权时,应充分考虑组织利益和长远发展。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章程一票否决权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本章程一票否决权制度由组织最高权力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章程一票否决权制度的修改,需经组织最高权力机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

第十三条本章程一票否决权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组织最高权力机构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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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设置“董事会一票否决权”?
不管是在PE、VC或是其他形式的投资中,投资人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往往都会想方设法的降低投资风险。

投资人为了避免信息不对称以及出于资金安全考虑,一般会在投资协议中设定若干“保护性条款”,其中之一就是要求自己委派的董事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对某些重大事项的决策拥有“一票否决权”。

“董事会一票否决权”一般是指股东在公司章程中约定,某一个或者数个董事对董事会决议的事项享有一票否决权,其本质是强调董事会决议必须经过某一个或者数个董事的一致同意,方可有效通过。

“董事会一票否决权”对于董事会传统的“一人一票”的表决机制产生了极大的冲击,使得拥有较少股权比例的投资人在公司重大事项的表决方面拥有了“黄金一票”,极大的掌握了公司决策的“主动权”。

他们通过委派董事实现对目标公司董事会的控制,进而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董事会一票否决权”在日常投资协议条款中可谓司空见惯,作为一项重要的投资人“保护性条款”,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一、能否在董事会表决机制中设置“一票否决权”
《公司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和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款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表决均规定为:“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显然,“一票否决权”将对于董事会传统的“一人一票”的表决机制产生极大的冲击。

能否在董事会表决机制中设置“一票否决权”成为研究的首要问题。

而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又存在着截然不同的情况。

1、有限责任公司可在董事会表决机制中设置“一票否决权”
首先,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表决机制中设置“一票否决权”具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根据其中“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交由股东在章程中自主约定。

据此,我们认为,有限责任公司可在章程中自主约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而通过公司章程赋予投资人委派的董事在董事会上享有“一票否决权”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其次,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表决机制中设置“一票否决权”符合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特征。

众所周知,有限责任公司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其人合性和资合性的统一,特别是人合性。

我国公司法除对董事会会议记录和董事会决议表决票数分配的规定外,其他均留给公司股东就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通过公司章程加以约定。

我们认为,有限责任公司是封闭性公司,高度的人合性赋予了股东更多的自治权,允许股东在公司的议事规则和表决程序上做出自主约定符合有限公司的特征。

赋予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一票否决权”是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应有之义。

2、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在董事会表决机制中设置“一票否决权”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与有限责任公司相比较,《公司法》此处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中并未出现“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字样。

显然,在董事会表决机制方面《公司法》对于两者有着不同的理论基础和规范限制。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所作出的有效决议,应满足董事会有过半数的董事参加,且必须经全体董事(非与会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才能形成,可见,《公司法》并不允许股东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表决方式自主约定。

据此,我们认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是开放式公司,需要更注重保护公众利益,对于组织机构的表决权机制的运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允许股东自由约定。

因此,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中设置“一票否决权”缺乏相应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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