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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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制度

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制度

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制度篇一:司法所法律援助制度司法所法律援助制度(一)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1、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公民,可以获得法律援助:(1)住所在本地或者事由发生在本地;(2)有证据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服务;(3)经济困难或者发生突发性事件无能力支付或者无能力完全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前款所称经济困难的标准,按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2、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刑事诉讼中由法院指定刑事辩护的被告人。

(二)法律援助的范围1、刑事案件;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法律事项;3、除责任事故外,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4、盲、聋、哑人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5、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6、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7、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8、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三)申请法律援助需提交的材料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并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下列材料:1、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2、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服务的有关材料;3、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有关单位出具的本人以及其家庭经济状况证明;4、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法律援助实施程序1、申请人提出申请;2、接待人员初审;3、同意申请不同意申请;4、(填写《申请表》)(提供法律咨询);5、“中心”主任审批;6、批准不批准;7、(通知申请人);8、通知申请人通知承办人;9、结案归档。

篇二:司法所多举措做好法律援助工作鸣凤司法所多举措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为最大限度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的需求,维护好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20XX年以来,鸣凤司法所本着“贫者必援,弱者必助,残者必帮”的工作宗旨,采取多种措施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

司法所根据宜昌市司法局举行的“困难群众大走访、法律援助送到家”活动,在各村(社区)统一制作标语、宣传栏、放置宣传资料,并利用集镇人口较集中的优势,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并对群众提出的法律咨询进行解答,引导有需要、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积极寻求法律援助,截至目前已发放法律援助调查问卷3965份,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3965张。

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制度

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制度

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制度
(一)接待登记制度:法律援助工作站应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工作,受理群众的法律援助申请。

接待人员应耐心倾听当事人陈述,认真摘记主要内容,依据法律、政策予以解答办理。

来访记录应定期整理、录入归档。

(二)日常值班制度: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日常值班制度,安排人员负责接待群众的法律求助,解答法律咨询。

(三)信息上报制度:法律援助工作站应及时、准确地向县法律援助中心报送各种业务统计数据和典型案件。

(四)例会分析制度:法律援助站定期召开例会,对法律援助案件和事项进行讨论分析。

(五)业务学习制度:法律援助人员应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学习和培训考察活动,并积极开展自学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六)专人联系制度:法律援助工作站要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和联系。

(七)台帐、档案管理制度:对法律援助工作形成的
文件、材料建立台帐制度,健全台帐内容。

对法律援助人
员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和事项所形成的有关材料,按照档
案管理要求,立卷归档,由工作站暂时集中和妥善管理,结案一并将案卷交给县法律援助中心。

(八)限时初审制度:援助工作站按照县法律援助中心要求初审法律援助申请,并在2个工作日内报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批。

(九)公示制度:法律援助站应当将法律援助申请的条件、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和法律援助的工作流程等在显著位
置公示。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法律援助中心规章制度一、引言法律援助中心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机构。

为了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文将详细阐述法律援助中心的规章制度。

二、组织架构1. 法律援助中心的组织架构应包括中心主任、副主任、部门负责人等职位,以及相应的工作人员。

2. 中心主任负责整体工作的协调和决策,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自部门的运行管理。

3. 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严守职业操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援助范围1. 法律援助中心应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民事、刑事、行政等领域。

2. 当事人可以通过电话、邮件、面对面等方式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服务。

3. 法律援助范围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和标准。

四、法律援助申请与审批1. 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时,应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法律援助中心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当事人的资格和案件的性质。

3. 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当事人,明确是否赋予法律援助支持。

五、法律援助实施1. 一旦批准法律援助支持,法律援助中心应指派合适的律师或者相关专业人员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2. 律师或者专业人员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法律援助方案,并与当事人充分沟通。

3. 法律援助中心应监督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情况,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

六、法律援助费用支付1. 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且获得法律援助支持后,法律援助中心应承担相关费用,包括律师费、鉴定费、诉讼费等。

2. 法律援助中心应与律师事务所、鉴定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确保费用支付的合理性和及时性。

3. 支付费用的具体流程和标准应按照像关规定执行,确保公正、透明。

七、法律援助工作评估与监督1. 法律援助中心应定期进行工作评估,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绩效评价和改进。

2. 监督部门应对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制度

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制度

拟稿人:时间:
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各街道、镇的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责,整合全区法律援助资源,发挥法律援助工作职能,依据《法律援助条例》和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全区各街道、镇在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法律援助工作站应当有明确的负责人,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

法律援助工作站应在工作场所悬挂(张贴)法律援助的标识。

二、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对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指导和监督。

三、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职责是:
1、为社会提供法律咨询、代书等法律服务。

2、接受当事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经初审认为符合条件的,报区法律援助中心审批。

3、接受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办理各类法律援助事务。

4、参加由区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的各类活动.
法律援助工作站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四、法律援助工作站应当设立一名联络员,其工作职责是:
1、参加区法律援助中心召集的有关会议.
2、及时报送本工作站的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

3、定期向区法律援助中心报送统计表。

4、向区法律援助中心报送法律援助申请审批材料。

5、向区法律援助中心报结已结案的法律援助案卷.
6、完成区法律援助中心布置的其他工作.
五、区法律援助中心每季度召开一次联络员工作例会,沟通信息,交流工作。

六、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每年年底对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工作的情况,包括咨询人次、办案数量、办案质量、报表报送、信息工作和落实交办工作等方面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进行评比表彰.。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法律援助中心规章制度一、引言法律援助中心是为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而设立的机构。

为了规范中心的运作,确保公正、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组织架构1. 法律援助中心设立主任,由法律界知名专家或法律援助领域资深人士担任。

2. 法律援助中心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的协调和管理。

3. 法律援助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团队,由合格的律师和法律援助人员组成。

三、法律援助范围1. 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以解决涉及民事、刑事、行政等法律问题。

2. 法律援助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和案件的紧急程度,决定是否提供法律援助。

四、法律援助申请与审批1. 申请人需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 法律援助中心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包括经济状况的核实和案件的评估。

3. 审批结果将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如有需要,可进行补充材料或提出异议。

五、法律援助费用支付1. 经济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免除或减免法律援助费用。

2. 若申请人具备一定经济能力,需要支付部分法律援助费用,费用标准由法律援助中心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和工作量确定。

六、法律援助质量监督1. 法律援助中心将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和监督,确保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符合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要求。

2. 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服务不满意的,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诉,并由中心进行调查和处理。

七、法律援助中心的职责1. 提供法律援助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

2. 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公众法律意识。

3. 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政策的研究和制定,为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提供建议。

八、法律援助中心的权利1. 法律援助中心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和相关证明文件。

2. 法律援助中心有权拒绝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

3. 法律援助中心有权对律师和法律援助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九、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批准。

法律援助工作制度

法律援助工作制度

法律援助制度一、法律援助范围(一)下列事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7.因工伤和交通、医疗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受到人身损害的;8.因合法劳动权益受到损害的;9.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行为受到损害的;10. 因征地、拆迁使合法权益受到损害;11.因假劣种子、农药、化肥以及环境污染使权益受到损害的;12.其他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项。

(二)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二、法律援助形式(一)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二)刑事案件的辩护及其代理。

(三)民事、行政诉讼代理;(四)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五)办理公证证明;(六)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三、法律援助申请程序当事人提出申请→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或法律援助工作站)初审→局分管领导审批→符合条件的给予援助→办理援助手续→指派人员办理→办结归档。

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援助,告知其他解决途径→当事人有异议的,5日内向当地司法局申请重新审议→司法局15日内作出审议决定。

四、申请人应当提交的书面材料(一)法律援助申请书;(二)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证明;(三)申请人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

(四)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及相关的证明、证据材料。

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规章规章制度法律援助中心规章制度一、引言法律援助中心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机构。

为了规范法律援助中心的运作,确保援助工作的公正、高效,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法律援助中心的职责和任务1. 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包括法律咨询、法律代理等,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 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3. 开展法律援助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促进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4. 加强与相关机构的合作,建立法律援助资源共享机制,提高援助效率。

三、法律援助申请和受理1. 公民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2. 法律援助中心应当在收到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向申请人发放受理通知书。

3. 受理通知书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受理日期、受理人员的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法律援助评估和资格认定1. 法律援助中心应当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案件性质等进行评估,确定是否符合法律援助资格。

2. 评估结果应当在受理通知书发放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并向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发放法律援助证明。

五、法律援助代理和辅助人员1. 法律援助中心应当配备专业的律师和辅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代理服务。

2. 律师和辅助人员应当具备相关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保证代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六、法律援助费用支付1. 法律援助中心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经济状况,确定是否免除部分或全部法律援助费用。

2. 如需支付法律援助费用的申请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缴纳费用,并保存缴费凭证。

七、法律援助工作监督和评估1. 法律援助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援助工作的公正和规范。

2. 监督机构应当定期对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

八、法律援助中心的保密工作1. 法律援助中心应当建立保密制度,保护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和案件相关信息的安全。

2. 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对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和案件相关信息保密,不得泄露。

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工作制度

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工作制度

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工作制度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工作制度主要是指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建立起来的一套联络点工作制度,旨在为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提供便利,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协调与执行效果。

下面,将从联络点的设置与职责、工作流程与工作方法、评估与监督等方面详细说明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工作制度的内容。

一、联络点的设置与职责1.联络点的设置: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应设置在人口密集、就业创业等法律援助需求相对较高的地区,包括城市、农村及边远地区等。

联络点的设置可以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法律服务机构等单位共同协商确定。

2.联络点的职责: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主要负责协助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具体职责如下:(1)宣传法律援助政策和法律援助服务;(3)接受法律援助申请,审核申请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4)协助指导申请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书;(5)提供法律援助申请材料复印、寄送等服务;(7)定期向申请人反馈法律援助申请进展情况;(8)其他与法律援助工作相关的协助工作。

二、工作流程与工作方法1.工作流程: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的工作流程大致如下:(2)审核资格:联络点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3)协助填写申请书:联络点协助申请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书;(4)提交材料:联络点协助申请人将法律援助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提交给相关法律援助机构;(6)结果反馈:对于成功申请到法律援助的申请人,联络点协助安排律师与其进行沟通;(7)申请失败处理:对于未能成功申请到法律援助的申请人,联络点提供进一步帮助建议或引导。

2.工作方法:联络点在开展工作时应灵活运用各种工作方法,包括但不限于:(1)宣传活动:举办法律讲座、培训班等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法律援助的认知度;(3)材料复印、快递服务: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扫描、快递等服务,方便申请人提交材料;(4)合作伙伴协助:与相关单位、社会组织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共同解决法律援助需求。

三、评估与监督1.评估:定期对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进行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联络点的工作质量和效率;(2)联络点的资源配置和利用情况;(3)联络点的服务满意度;(4)联络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亟待改进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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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村法律援助联络点
工作制度
一、来访接待制度。

填写接待登记表,作谈话记录。

《法律援助须知》,并解答提供法律援助咨询。

发现重大紧急情况立即向报告文明礼貌、热情周到,规范服务。

不得收费。

二、援助初审制度。

认真审查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指导帮助当事人填写相关申请材料。

三、预警预报制度。

日常工作中如发现重大、紧急事项,应第一时间向镇工作站或县法律援助中心报告,并积极参与援助工作。

四、业务学习制度。

工作人员应加强自身业务学习,认真参加县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法律援助
工作水平。

马鞍村法律援助联络点
工作内容
一、初审经济状况。

根据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申报表说明的要求,实事求是审查其经济经济状况,签署意见并加盖申请人住所地村委员会印章。

二、初审申请事项。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对当事人的申请事项是否符合条例规定的要求进行初审。

三、接待群众来访。

认真解答群众法律咨询,重要情况及时向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报告。

1、法律援助联络员职责,受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领导、指导工作和培训。

2、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3、协助村、社区内的群众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4、协助中心、工作站调查受援人经济状况,配合开展调研工作。

5、承办中心、工作站交办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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