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案例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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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谈判案例分析9篇

国际贸易谈判案例分析9篇

国际贸易谈判案例分析9篇国际贸易谈判案例分析 (1) 本一家著名的汽车公司在美国刚刚“登陆”时,急需找一家美国代理商来为其销售产品,以弥补他们不了解美国市场的缺陷。

当日本汽车公司准备与美国的一家公司就此问题进行谈判时,日本公司的谈判代表路上塞车迟到了。

美国公司的代表抓住这件事紧紧不放,想要以此为手段获取更多的优惠条件。

日本公司的代表发现无路可退,于是站起来说:“我们十分抱歉耽误了你的时间,但是这绝非我们的本意,我们对美国的交通状况了解不足,所以导致了这个不愉快的结果,我希望我们不要再为这个无所谓的问题耽误宝贵的时间了,如果因为这件事怀疑到我们合作的诚意,那么,我们只好结束这次谈判。

我认为,我们所提出的优惠代理条件是不会在美国找不到合作伙伴的。

”日本代表的一席话说得美国代理商哑口无言,美国人也不想失去这次赚钱的机会,于是谈判顺利地进行下去。

案例分析:进攻式开局策略是指通过语言或行为来表达己方强硬的姿态,从而获得对方必要的尊重,并借以制造心理优势,使得谈判顺利地进行下去。

采用进攻式开局策略一定要谨慎,因为,在谈判开局阶段就设法显示自己的实力,使谈判开局就处于剑拔弩张的气氛中,对谈判进一步发展极为不利。

进攻式开局策略通常只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发现谈判对手在刻意制造低调气氛,这种气氛对己方的讨价还价十分不利,如果不把这种气氛扭转过来,将损害己方的切身利益。

本案例中,日本谈判代表采取进攻式的开局策略,阻止了美方谋求营造低调气氛的企图。

进攻式开局策略可以扭转不利于己方的低调气氛,使之走向自然气氛或高调气氛。

但是,进攻式开局策略也可能使谈判一开始就陷入僵局。

国际贸易谈判案例分析 (2) 赞美是拉近你和客户间距离的最有效手段,你认为如何赞美最有效及赞美时应注意哪些关键呢?赞美要真诚,抓住客户闪光点,并运用具体、间接、及时的原则。

1.要发自内心的、真诚地去赞美他。

2.赞美对方的闪光点(任何人身上都有闪光点)。

3.赞美他某一个比较具体的地方。

国际外贸法律案例分析(3篇)

国际外贸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国际贸易合同纠纷案涉及我国某外贸公司与外国某贸易公司之间的贸易往来。

我国某外贸公司(以下简称“外贸公司”)与外国某贸易公司(以下简称“外方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出口合同,约定由外贸公司向外方公司出口一批货物。

合同签订后,外贸公司按照约定生产并完成了货物出口。

然而,在外贸公司收到外方公司支付的货款后,外方公司以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尾款。

双方就尾款支付问题产生纠纷,并诉至我国某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1. 2019年5月,外贸公司与外方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出口合同,约定外贸公司向外方公司出口一批货物,货物单价为每件1000美元,共计1000件,总金额为100万美元。

2. 2019年6月,外贸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货物生产,并通过海运将货物运至外方公司指定的港口。

3. 2019年7月,外方公司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遂要求外贸公司承担退货责任。

4. 2019年8月,外贸公司同意退货,并与外方公司达成退货协议。

5. 2019年9月,外贸公司完成退货,并要求外方公司支付尾款。

6. 2019年10月,外方公司以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尾款。

7. 2019年11月,外贸公司向我国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外方公司支付尾款。

三、法律问题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货物质量责任的认定及承担。

2. 退货条件的确定。

3. 尾款支付的依据及责任。

四、案例分析1. 货物质量责任的认定及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的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在本案中,外贸公司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违反了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根据法律规定,外贸公司应当承担货物质量责任。

2. 退货条件的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买受人可以依照下列规定退货:(一)出卖人提供的有关标的物的质量说明与实际不符的;(二)出卖人提供的标的物存在隐蔽瑕疵,买受人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出卖人未告知的;(三)出卖人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买受人要求退货的。

十大经典贸易案例分析

十大经典贸易案例分析

引言概述:贸易案例分析是对历史上十大经典贸易案例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以探讨这些案例在全球贸易发展和国际关系中的重要性和影响。

这些案例涉及不同国家、不同行业和不同时代,从中可以学习到许多有价值的经验和教训。

本文将对这十大经典贸易案例进行分析,并就每个案例分别阐述其背景、影响以及对贸易发展的启示。

正文内容:一、法国与英国的红酒贸易战1.1背景:法国和英国在19世纪末发生了一场以红酒贸易为起因的贸易战。

1.2影响:这场贸易战导致了双方经济损失,并最终以签署贸易协议解决。

1.3启示:国家之间的贸易战对经济都是有害的,通过协商和合作可以解决贸易争端。

二、美国与中国的贸易战2.1背景:美国和中国在2018年爆发了一场以贸易关税为核心的贸易战。

2.2影响:这场贸易战对全球经济产生了严重影响,两国经济损失巨大。

2.3启示:贸易战不仅对参与方有害,也对全球经济和市场稳定造成危害,应当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贸易争端。

三、美国与欧盟的钢铝关税争端3.1背景:美国在2018年对进口钢铝征收关税,引发了与欧盟之间的贸易争端。

3.2影响:这场关税争端对全球钢铝行业产生了冲击,也对美欧关系造成了紧张。

3.3启示:贸易保护主义不利于全球经济的发展,各国应加强合作,推动贸易自由化和开放化。

四、对美国汽车的出口限制4.1背景:上世纪80年代,对美国汽车实施了一系列出口限制措施。

4.2影响:这些出口限制措施导致了美国对汽车市场的贸易不平衡。

4.3启示:贸易保护主义不仅会引发贸易争端,也会对双方造成损失,应提倡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

五、WTO与巴西在大豆争端中的角色5.1背景:WTO在1994年成立后,巴西与美国在大豆贸易上发生贸易争端。

5.2影响:WTO裁决了这起争端,并为巴西获得了在美国市场上销售大豆的权利。

5.3启示:国际组织的存在和作用能够为贸易争端提供公正的解决机制,维护全球贸易的稳定。

总结:经典贸易案例分析对我们了解全球贸易史以及国际关系发展至关重要。

国际贸易谈判案例分析6篇

国际贸易谈判案例分析6篇

国际贸易谈判案例分析6篇国际贸易谈判案例分析 (1) 这个世界的人孤独得不得了,许多人蓄意保持距离,却希望别人先行靠近;许多人预计是否能够收获,再酌量付出;许多人渴望被人理解,却又将沟通束之高阁;许多人想要被爱却又不肯主动去爱,仿佛爱已经成了不合时代的事……你呢?是不是已经很久没有同朋友联系了?反正我是,而且还总是习惯去罗列一些似是而非的借口为自己的疏忽开脱。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其结果自然是“风萧萧兮易水寒,‘朋友’一去兮不复还”了。

我曾寄希望于自己的人际关系永远保持“牛势”,如今看来,可能只能算是觊觎了。

我曾做过无数的梦,我梦见过层峦叠嶂中袅袅腾腾的烽火狼烟,我梦见过古城栈道外馨香醉眼的驿路梨花,我梦见过一个身影,借着昏暗的烛光,小心翼翼地展开一封飘洋而来的瓶中信。

当然,我也梦到过现实生活中的自己,在虚与委蛇的应酬下,在纸醉金迷的漩涡里,在口水与广告纸的杂糅中,在灯红酒绿的觥筹交错间……也许是我落伍,跟不上时代,才感觉生活中网上冲浪的人越来越多,他们自由进出各种国际互联网的速度远要比中国加人世贸组织(WTO)的速度“奔腾”多了,据说其中不少人还成了线上的“猎情高手”。

然而问网上情为何物?真叫我浑身麻木。

因为想要在那里赚取一句真实性超过 70 %的话可能比减肥更让人痛苦。

于是面对尔虞我诈的网络天空,我也只好抱持一种“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态度了。

长期以来,我一直迷恋作水粉画,究其原因,竟是因为涮笔,因为每每看到几种单调的颜色在杯中与水调和幻化成另一种颜色,我都感到欣喜。

同时这又让我想到了我们人本身,其实也只是代表一种颜色罢了,然而通过沟通与交融又可以创造出许多奇妙的组合,丰富我们生活中的色彩。

我读过一篇名为《沙漠里的爱情》的小说,讲的是一个置身沙漠孤立无援的法国士兵,几乎奄奄一息,昏倒在岩洞里,待他醒来时却发现一只野兽躺在他的身边,原来是一头嘴上还沾着血迹的豹子。

所幸花豹吃饱了,对他并无恶意。

国际贸易争端案例纠纷案例

国际贸易争端案例纠纷案例

国际贸易争端案例纠纷案例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环境中,国际贸易争端时有发生,这些争端不仅对涉及的企业和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还可能对全球贸易格局产生深远影响。

以下将为您介绍几个典型的国际贸易争端案例纠纷。

案例一:中美贸易摩擦中的关税争端在过去几年,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引起了全球的关注。

其中,美国对从中国进口的大量商品加征高额关税,引发了一系列的纠纷。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货物贸易国和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对美出口的众多产品受到了关税冲击,包括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纺织品等。

这不仅使得中国相关出口企业面临成本上升、订单减少的困境,也导致美国消费者不得不为购买中国商品支付更高的价格。

对于中国企业而言,为了应对这一局面,一些企业不得不调整出口策略,寻找新的市场,或者加强在国内市场的拓展。

而对于美国企业,依赖中国供应链的部分企业面临着原材料短缺和成本上涨的压力,影响了其生产和经营。

这一争端也引发了全球产业链的重新调整,一些企业开始考虑将生产基地从中国转移到其他国家,以规避关税风险。

然而,这种转移并非一蹴而就,需要面临新的成本和市场挑战。

案例二:欧盟与美国的航空补贴争端欧盟和美国之间长期存在的航空补贴争端也是国际贸易中的一个典型案例。

美国指责欧盟向空中客车公司提供非法补贴,而欧盟则反指美国向波音公司提供不公平的支持。

双方为此展开了一系列的贸易报复措施。

美国对来自欧盟的民用飞机加征关税,同时对一系列欧盟的农产品和工业产品采取限制措施。

欧盟也不甘示弱,对美国的部分商品加征关税作为回应。

这一争端不仅对航空业造成了巨大冲击,导致飞机订单减少、生产计划调整,还波及了相关的上下游产业。

例如,飞机零部件制造商面临订单下滑,航空公司因飞机采购成本上升而调整航线和票价。

此外,这一争端也影响了跨大西洋贸易的稳定,损害了双方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

案例三:日本与韩国的半导体材料贸易争端日本和韩国在半导体产业方面都具有重要地位。

然而,由于历史和政治等原因,两国之间爆发了半导体材料贸易争端。

国际贸易实务有关案例解析

国际贸易实务有关案例解析

国际贸易实务有关案例分析案例一:1996年某出口公司,对加拿大魁北克某进口商出口500吨三路核桃仁,合同规定价格为每吨4800加元CIF魁北克,装运期不得晚于10月31日,不得分批和转运并规定货物应于11月30日前到达目的地,否则买方有权拒收,支付方式为9天远期信用证。

加方于9月25日开来信用证。

我方于10月5日装船完毕,但船到加拿大东岸时已是11月25日,此时魁北克已开始结冰。

承运人担心船舶驶往魁北克后出不来,便根据自由转船条款指示船长将货物全部卸在哈利法克斯,然后从该港改装火车运往魁北克。

待这批核桃仁运到魁北克已是12月2日。

于是进口商以货物晚到为由拒绝提货,提出除非降价20%以弥补其损失。

几经交涉,最终以我方降价15%结案,我公司共损失36万加元。

参考分析:本案中的合同已非真正的CIF合同。

CIF合同是装运合同,卖方只负责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本案在合同中规定了货物到达目的港的时限条款,改变了合同的性质,使装运合同变成了到达合同,即卖方须承担货物不能按期到达目的港的风险。

在CIF合同中添加到货期等限制性条款将改变合同性质。

像核桃仁等季节性很强的商品,进口方往往要求限定到货时间,卖方应采取措施减少风险。

对货轮在途时间估算不足;对魁北克冰冻期的情况不了解。

案例二:中国A公司(买方)与澳大利亚B公司(卖方)于某年3月20日订立了5000公斤羊毛的买卖合同,单价为314美元/KG,CFR张家港,规格为型号T56FNF,信用证付款,装运期为当年6月,我公司于5月3I日开出信用证。

7月9日卖方传真我方称,货已装船,但要在香港转船,香港的船名为Safety,预计到达张家港的时间为8月10日。

但直到8月18日Safety轮才到港,我方去办理提货手续时发现船上根本没有合同项下的货物,后经多方查找,才发现合同项下的货物已在7月20日由另一条船运抵张家港。

但此时已造成我方迟报关和迟提货,被海关征收滞报金人民币16000元。

国贸法律案件案例分析(3篇)

国贸法律案件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外贸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某外商(以下简称“被告”)于2018年5月签订了一份贸易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出口一批货物,总价为100万美元。

合同约定了货物质量、数量、交货时间、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将货物运至被告指定地点。

然而,被告在收到货物后,以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支付货款。

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无果,遂将被告诉至法院。

二、案件争议焦点1. 货物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2. 被告是否构成违约;3. 原告是否可以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

三、案件分析1. 货物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根据合同约定,货物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提供了货物质量检验报告,证明所供货物符合国家标准。

被告则提供了一份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证明货物质量存在问题。

对于这两份检验报告,法院认为,双方均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货物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因此,法院决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货物进行重新检测。

2. 被告是否构成违约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支付货款。

然而,被告在收到货物后并未按约定支付货款。

法院认为,被告的行为已构成违约。

3. 原告是否可以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根据合同约定,如被告未按约定支付货款,应向原告支付相当于货款10%的违约金。

法院认为,由于被告违约,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

四、法院判决1. 货物质量重新检测。

若检测结果显示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则被告应支付货款及违约金;若检测结果显示货物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则原告应退还被告货款,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 被告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被告应向原告支付100万美元的货款及10万美元的违约金。

五、案例分析本案涉及国际贸易法律纠纷,具有以下特点:1. 证据问题。

在国际贸易中,证据是解决纠纷的关键。

本案中,双方均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货物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导致法院无法作出明确的判决。

国贸法律案件案例分析(3篇)

国贸法律案件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外贸公司(以下简称“我方”)与某国际供应商(以下简称“对方”)于2019年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我方购买对方的一批货物,总价为100万美元。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货物的质量、数量、交货时间、支付方式等条款。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货物质量、交货时间等问题产生了纠纷。

二、案件事实1. 货物质量纠纷根据合同约定,我方要求对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然而,在货物到港后,经检验发现,部分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

具体表现为:部分货物存在尺寸偏差、表面划痕、材质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2. 交货时间纠纷合同约定,对方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将货物全部运抵我国港口。

然而,对方实际于2020年1月10日才将货物运抵我国港口。

这导致我方无法按时将货物销售给客户,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三、法律分析1. 货物质量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本案中,对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已构成违约。

2. 交货时间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履行期限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

当事人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可以随时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本案中,对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已构成违约。

四、案件处理1. 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我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1)退还部分货款,以弥补我方经济损失;(2)承担我方因对方违约而发生的合理费用;(3)赔偿我方因对方违约而遭受的其他损失。

2. 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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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征收“碳关税”对中美贸易的影响及对策一、案例展示美国“碳关税”提出背景:2009年6月,美国众议院通过了《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

依据该法案,从2020年起美国将对包括中国在内的未实施碳减排限额国家的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碳关税。

事实上,当前奥巴马政府极力推进碳关税计划有着重要的背景。

2001年3月,布什政府以“影响美国经济发展”和“发展中国家也应履行义务”为由,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

然而,美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占世界总排放量的25%,人均排放量居世界之首,长期以来一直受到国际社会的不满。

奥巴马政府迫于国际社会的压力,承诺解决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问题。

但在目前技术条件下,减排1吨二氧化碳就必须减少60美元的GDP增长,严格执行减排要求可能给美国经济造成巨大的负担。

同时《京都议定书》对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并没有具体的二氧化碳减排指标。

因此,美国认为减排措施实施以后,必然会带来国内同类产品较发展中国家成本提高而引起的市场竞争力的削弱,导致贸易的“不公平”,这样,奥巴马政府一方面为对国际社会关于美国不履行《京都议定书》减排规定的指责做出回应;另一方面受金融危机影响,国内经济和贸易放缓的局势下,发展低碳经济的同时实现国际贸易的“公平”原则,提出了碳关税计划。

什么是“碳关税”“碳关税”是指对高耗能进口产品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

纵观历史,当代全球气候变化80%的“贡献”是由工业化国家上百年过度排放造成的,但他们目前基本渡过了高消耗资源、高污染排放阶段,进入后工业化社会。

此时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产品征收“碳关税”,究其实质,就是一种绿色贸易壁垒的新形式。

它以环境保护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

在WTO构架内,传统的贸易保护方式已经失灵,当前,以社会责任名义构筑贸易壁垒,已成为发达国家限制发展中国家出口贸易的一种新型贸易保护手段。

美国希望借保护环境、发展低碳经济的名义,对发展中国家进行所谓环境“责任督促”,以此增加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出口成本,限制中国、印度等国对美国的出口贸易。

二、我国产品对美国的出口情况我国传统对外贸易发展模式是出口导向型,出口商品以劳动密集型为主,具有“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益”的特点。

目前中国对美国出口的商品不仅量大,而且集中于高能耗、高碳密集型产品,以2007 年为例,中国对美国出口的前十大商品集中于通讯和影视设备、纺织品和金属制品等,这些产品大多是高耗能、高二氧化碳强度而低附加值的产品,这十类产品占到中国对美出口的80%。

我国目前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中,大约有7%--14%是为生产出口美国的产品而产生的。

在中国对美国出口商品中,机电、建材、化工、钢铁、塑料制品等传统高碳产品占据了中国出口市场一半以上的比重。

例如,2008年中国对美国出口机电产品1528.6亿美元,约占中国对美国出口总额的61%。

三、征收“碳关税”对中美经济的影响征收“碳关税”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一)短期影响如果发达国家的“碳关税”开始实施,损失最大的就是我国的高碳产业(又称能源密集产业,包括石油、化工、钢铁、水泥、机电、交通、电力和建材等) 目前,机电、建材、化工、钢铁等高碳产业占我国出口市场一半以上的比重,“碳关税”的开征,短期内必然会对上述产业造成严重冲击,具体表现为:1、出口产品成本将大幅提高发达国家迫使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支付“碳关税”,无疑会增加这些国家高碳企业出口的成本。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以“碳关税”10 美元/吨计算,我国电力、钢铁、有色、石化、建材、化工、轻工和纺织等八大高碳产业的税负共计108. 5 亿元(以2002 年贸易为基准),占贸易额的1. 28% .从现在大多数认可的研究结果看,“碳关税”在15 ~60美元/吨之间,我国高碳产业的出口成本将增加5%左右的碳成本,并且这种成本会随着时间的推进,长期温室气体累计目标的变化而增加。

产业成本的提高意味着该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在国际贸易中的获利能力将会削弱,毫无疑问会影响到整个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2、出口产品的市场份额会降低我国高碳产业的产品如被发达国家增收高额的“碳关税”,会使我国高碳产品出口成本增加,竞争力削弱,造成我国高碳产品出口到发达国家的数量受到限制,出口产品市场被迫缩小,最终产生“碳关税”的贸易限制效应。

关于发达国家的“碳关税”对我国高碳产业的出口影响会有多大,相关研究成果表明:如,按照30 美元/吨碳和60美元/吨碳二个等级的“碳关税”税率,运用可计算一般均衡(CGE)模型,可初步分析美国“碳关税”对我国高碳产业出口流量的影响程度。

征收30 美元/吨碳的关税,将导致我国高碳产业出口总额下降0. 715% 以上,如税率提高到60 美元/吨碳,出口总额将下降1. 244%以上。

可见,“碳关税”税率与我国高碳产业的出口额呈正相关关系,税率的上升对我国高碳产业的影响逐渐加大。

因此,必须重视“碳关税”对我国高碳产业的负面影响。

3、高碳产业的产值会下降,就业困境加剧由于征收“碳关税”,一方面,使能源作为生产要素价格变得更昂贵,这将导致企业生产成本大幅增加,企业将会采取减少生产的措施;另一方面,国际市场份额的减少,将导致企业失去规模经济优势,对企业的产值产生明显的抑制作用。

根据研究:按照10 美元/吨碳的标准征收碳税,征税后国内生产总值短期将下降0. 9% 其中玻璃制造业和化肥业下降的比例较大,在30 美元/吨碳的情况下,国内生产总值下降3. 65% 和3. 29%,在60 美元/吨碳的情况下,国内生产总值下降6. 35%和5. 89% 其他高碳产业的产出下降程度也较大,平均降幅近3%和6%,而造纸和玻璃业将进入“增长衰退期”(该产业的增值率分别将为-9%和-5.7%)。

,在高碳产业就业方面,“碳关税”将使能源密集型行业的失业率普遍上升1 ~2 个百分点。

4、高碳产业遭遇的国际贸易摩擦将日渐增多,出口环境趋于恶化对我国高碳产业的出口贸易来说,“碳关税”的征收将会导致贸易摩擦数量不断上升,贸易摩擦种类不断增多,贸易摩擦金额不断增大。

自《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通过以后,2009 年10月27 日~11 月6 日的短短11 天时间内,美国连续对我国钢格栅板、钢绞线、无缝管、金属丝网托盘、油井管、铜版纸、焦磷酸钾、磷酸二氢钾和磷酸氢二钾等9 种高碳排放产品发起贸易救济调查和征惩罚性关税。

因此,在发达国家大力宣扬“环境保护主义”的背景下,我国高碳产业将成为贸易摩擦的靶子。

并且发达国家对我国“碳关税”征收的易得性,将产生“碳关税”征收的数量、产品和地区的扩散效应,使我国高碳产业成为世界各国实行“碳关税”征收的主攻目标,进而国际贸易摩擦愈演愈烈,出口环境趋于恶化,严重影响我国高碳产业主要产品的出口和主导产业的发展。

(二)长期影响从长期来看,征收碳关税将促使我国提升技术开发能力,寻找新能源以适应碳关税的要求。

同时,也将孕育并不断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目前,我国的许多企业也在努力寻求低碳经济下企业新的增长方式。

比如,在2009工博会的七大专业展中,有“环保技术与设备展”、“新能源与电力电工展”、“世博科技展”这三项展会都体现了低碳技术的创新,而在最后颁出的奖项中,荣获金奖的北华锐风电3MW海上风力发电机组、荣获银奖的上汽荣威牌混合动力轿车和纳杰智能化配电站、荣获铜奖的上海雷博纯电动汽车和上海四方秸秆发电锅炉,一举覆盖了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电网等热门低碳产业板块,其阵容之完整强大,令人印象深刻。

对美国经济的影响美国刚刚经历了金融危机的洗礼,奥巴马致力于降低美国对中国的贸易逆差,目的在于美国政府为了使美国经济尽快恢复。

根据贸易乘数理论,贸易逆差是对国内产出的一种排挤。

逆差将通过乘数效应减少本国产出并增加失业,据此于贸易赤字委员会民主党委员为代表的部分美国学者与官员认为进口与贸易逆差损害了美国经济,如失业率上升,贫富差距扩大,贫困人口增加,实际工资增长放慢,美国竞争力受到损害,并使经济增长放缓。

于是美国政府利用碳关税这个壁垒限制中国对美国的出口。

然而经过调查,碳关税壁垒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两国的贸易问题,也无法使美国经济因碳关税的征收而恢复。

贸易赤字委员会共和党委员以及其他学者如Griswold等认为贸易逆差对美国是有利的,周念林认为中国的贸易对美国失业率影响有限。

美国的失业主要是由其国内原因造成的,刘志梅则以1980-2004年美国贸易逆差和相关数据作为基本分析依据。

通过分析,认为美国净进口的扩张与经济增长速度成正比例关系,贸易逆差变动与失业率之间存在明显的负相关关系,Oxford Economics 和Signal Group(2006)的报告认为,短期内从中国的进口会对美国就业和GDP产生负面冲击,但是从长期来看,由于这种冲击并不会影响美国的劳动供给,就业率会逐渐恢复到原来的水平。

(一)对美国人民生活福利的影响。

从短期看,对中国的贸易逆差会降低美国的总需求水平,但是从长期来看,与中国的贸易促进了美国需求水平的提高。

原因在于来自中国的大量商品抑制了美国消费品价格的上涨,使1990年以来美国物价上涨维持在较低水平,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中国出口到美国的产品自身价格较低;另一方面,其他国家为了与中国争夺美国市场而降低出口商品的价格。

低物价水平提高了美国人民的生活福利,提升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从下表也可以看出美国的个人消费支出占个人可支配收入随着净进口的增加而增加,这意味着美国人民的消费需求的提高很大程度上依赖进口。

而美国征收碳关税显然会抑制进口,加速了美国物价增长的速度,从而也抑制了美国国内需求,这样不但不能使美国经济较快恢复,反而降低了人民生活水平的同时也使美国经济恢复放缓。

(资料来源:据《2008年美国总统经济报告》226、227、263页数据整理而得)(二)从保持贸易优势的角度来讲。

假如美国对华出口产品征收碳关税,那么,中国同样对美国输华农产品、波音飞机、汽车等征收更高的碳关税,这些都是生产或消费中碳排放较高的产品。

因此,中国将很快发展起来汽车、飞机等制造业。

美国想留住的一些制造业和服务业,可能由于生产成本高,也会没有竞争力而流失。

即使在美国关境设臵碳关税也无济于事,美国制造业甚至服务业等也会由于劳工成本高、环境成本高而缺乏竞争力,向低成本的发展中国家转移。

美国碳关税不能够起到有效阻止美国产业失去优势而进行国际产业转移的作用。

(三)微小的利益所在。

征收碳关税,也并非对美国毫无益处。

首先《清洁能源法案》的提出彰显了美国的大国地位,并且缓解了奥巴马政府的国际压力。

同时也使美国有了新的经济增长点,让美国在新能源产业上占据领先地位。

由于减排需更换设备,会使美国的出口增加,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贸易逆差的压力。

美国国会预算局日前公布报告指出,旨在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一旦落实,将在今后10年帮助政府减少赤字19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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