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网络安全的政策介绍-广播电视论文-通信传播论文
广播电视传输业务的网络安全保护

广播电视传输业务的网络安全保护网络安全在广播电视传输业务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
随着新媒体技术的迅猛发展,广播电视传输业务的网络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广播电视传输业务的正常运行和信息安全,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保护网络安全。
一、加强网络基础设施的安全防护网络基础设施的安全防护是保障广播电视传输业务网络安全的首要任务。
首先,应建立健全网络设备的防火墙系统,筛查和阻止恶意攻击。
其次,确保网络运行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定期进行系统的维护和升级。
此外,还要建立合理的网络拓扑结构和安全管理机制,加密敏感信息的存储和传输,严格限制管理员权限。
二、加强对用户身份和数据的认证与保护广播电视传输业务中,用户身份和数据的认证与保护是确保网络安全的重要环节。
首先,服务提供商应要求用户进行身份认证,确保其合法性和安全性。
其次,对于用户上传的数据,需要进行有效的验证、过滤和加密,防止恶意代码和病毒的传播。
另外,数据的备份和灾备工作也应做好,以应对突发情况。
三、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广播电视传输业务涉及的网络安全问题繁多而复杂,相关从业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网络安全知识和技能。
因此,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是提高整个行业网络安全水平的重要手段。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网络安全意识和技能,能够减少由于员工疏忽带来的安全漏洞。
四、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测和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测和应急预案体系是广播电视传输业务网络安全保护的关键。
通过监测系统的日志和行为分析,发现潜在的安全威胁,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同时,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和预案,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快速反应和处理,减少损失和影响。
五、加强行业间的合作与信息共享广播电视传输业务网络安全的保护工作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加强行业间的合作与信息共享是必要的。
可以建立行业联盟或协会等组织,推动行业内部的合作与交流。
同时,加强与网络安全相关机构和专家的合作,共同研究和解决网络安全问题。
六、加大网络安全法规和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力度网络安全法规和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对于广播电视传输业务的网络安全保护至关重要。
广播电视行业网络安全的标准及政策介绍

例 共 六 章 55条 ,规 定 了对 广 播 电 台和 电 视 台 、广 播 电 视传 盖 等 业务 的单 位 )为 保障 安全 播 出开 展 的技 术维护 、运行 管 输 覆 盖 网 、广播 电 视节 目等方 面 的管 理要 求 ,是 我 国管 理广 理 、应急 处置 及 其他 相关 活动 进行 管理 。该规 定对 安 全播 出 、 播 电视活 动 的基 本 法律 依 据 ,对 于规 范广 播 电视 活动 的 秩序 , 技 术系 统 、紧 急状 态 作 了明确 界 定 。
2018年2月 月刊 总第310期
( I 1…(:I s
昌i 量
蓄 l 番
广播 电视行业 网络安全的标准及政策介绍冰
文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总 局 广 播 科 学 研 究 院 姚 颖 颖 王 晓 艳 宫 铭 豪 梁 晋 春
摘 要 :本 文 主要 介 绍 广播 电视 行 业 网络 安 全 相 关 的标 准及 政 策 , 包括 广 播 电视 行 业 信 息 安 全 相 关 规 章 、 广播 电视 行业 网络 安全 暂 行性 技 术 文件 和 广播 电视 行 业试 行 的 网络 安 全 相 关规 范 等 ,为 广播 电视 行 业 网络 安 全体 系研 究提 供 参 考 。
2 广 播 电视 行 业 网 络 安 全 卡n火 规 章
安全 播 出 管 理 规 定 》, 自 2010年 2月 6日起 施 行 。为 了加
我 国已 经正 式 发布 的 广播 电视行 业 网络 安全 法 规和 文 件 , 强广 播 电视 安全 播 出管 理 ,保 障广 播 电视信 号 安全 优质 播 出 ,
特别 是 涉及 广 播 电视 安全 播 出管 理方 面 ,主要包 括 如 下 。 维护 用户 收 听收 看 广播 电视 的权 益 ,依 据 《广播 电 视管 理条
对广播电视行业网络安全标准的相关探讨

对广播电视行业网络安全标准的相关探讨【摘要】这篇文章探讨了广播电视行业网络安全标准的重要性和现状。
首先介绍了背景信息,然后分析了当前广播电视行业面临的网络安全挑战,指出制定网络安全标准的迫切性。
接着对现有的网络安全标准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制定适合广播电视行业的网络安全标准的建议。
强调了执行和监督网络安全标准的重要性,并探讨了加强网络安全标准对广播电视行业的意义和未来发展趋势。
这篇文章呼吁广播电视行业加强对网络安全的重视,以确保信息安全和业务稳健发展。
【关键词】广播电视行业、网络安全、标准、网络安全现状、重要性、现有标准、制定、执行、监督、加强、意义、未来发展、趋势。
1. 引言1.1 背景介绍广播电视行业作为信息传播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数字化和网络化的快速发展,网络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进步,广播电视行业在内容生产、传播和存储方面都离不开网络,然而网络安全问题也愈发严峻。
网络攻击、数据泄露、恶意软件等安全威胁不断涌现,给广播电视行业带来了严重的损失和危机。
在这样的背景下,制定并执行网络安全标准成为保障广播电视行业稳定运行和信息安全的重要措施。
网络安全标准可以帮助广播电视行业建立起健全的网络安全体系,规范网络使用行为,防范各类安全风险,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制定适合广播电视行业的网络安全标准,还可以促进行业信息化的持续发展,为广播电视行业的未来发展提供保障。
本文将对广播电视行业网络安全标准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分析目前的网络安全现状、网络安全标准的重要性、现有标准的分析以及制定适合广播电视行业的网络安全标准等内容。
通过对网络安全标准的探讨,加强广播电视行业的网络安全防护意识,推动行业网络安全水平的提升,实现行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2. 正文2.1 广播电视行业网络安全现状广播电视行业在数字化和网络化的发展过程中,网络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广播电视行业的信息技术应用涉及内容的大量传输和存储,信息泄露的风险增加。
广播电视传输业的网络安全与信息保护

广播电视传输业的网络安全与信息保护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广播电视传输业也面临着日益复杂的网络安全威胁和信息保护挑战。
本文将探讨广播电视传输业在网络安全和信息保护方面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网络安全问题在广播电视传输业,网络安全问题涉及到网络设施、数据传输和内容保护等方面。
首先,广播电视传输业需要保护网络设施免受黑客攻击和病毒感染。
网络设施的安全漏洞可能导致数据泄露和服务中断,给广播电视传输业带来严重影响。
此外,数据传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拦截和篡改风险也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最后,内容保护是广播电视传输业的重要任务,包括保护节目版权、防止内容盗播和非法传播等。
针对以上问题,广播电视传输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加强网络安全保护。
1. 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体系:广播电视传输业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网络安全体系,包括网络设备安全配置、安全访问控制、入侵检测和防御系统等。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防范网络攻击和病毒感染。
2. 强化数据传输加密:广播电视传输业应采用强大的数据加密技术来保护数据传输的安全性。
通过加密,可以有效预防数据泄露和篡改风险,保护广播电视传输业的核心数据。
3. 加强内容版权保护:广播电视传输业需要与版权所有方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制定严格的内容版权保护措施,包括数字水印技术、数字版权管理系统等。
通过这些技术和系统,可以有效防止节目内容的盗播和传播。
二、信息保护问题广播电视传输业作为信息传播的重要领域,面临着大量的信息保护问题。
首先,个人隐私的保护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广播电视传输业必须确保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防止个人信息被泄露和滥用。
其次,广播电视传输业还需要保护商业机密和行业敏感信息,防止被恶意获取和利用。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广播电视传输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加强信息保护。
1. 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广播电视传输业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工作。
建立健全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组织措施来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
广播电视传输业的网络安全与防护策略

广播电视传输业的网络安全与防护策略网络安全与防护策略在广播电视传输业中的重要性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广播电视传输业的网络化程度不断提高,网络安全与防护策略也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广播电视传输业中的网络安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防护策略。
一、网络安全的现状随着广播电视传输业的数字化与网络化,网络攻击威胁也日益增加。
网络攻击主要表现为黑客攻击、恶意软件、病毒传播等形式。
这些攻击可能导致广播电视传输系统的瘫痪、信息泄露、版权侵权等问题,严重危及广播电视业务的正常运行。
二、网络安全的挑战1. 黑客攻击黑客攻击是广播电视传输业网络安全中最常见的问题之一。
黑客可以利用各种手段侵入系统,窃取重要的节目内容、用户数据等敏感信息。
2. 恶意软件恶意软件是指通过传播恶意程序进行攻击的软件,如计算机病毒、木马、钓鱼网站等。
如果广播电视传输业网络受到恶意软件的侵害,将导致系统运行异常,影响业务的正常展开。
3. 数据泄露广播电视传输业存储着大量用户数据和版权信息,一旦发生数据泄露,将对用户个人隐私和版权保护造成严重影响。
三、网络安全防护策略为了应对上述网络安全挑战,广播电视传输业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防护策略,以确保网络安全。
1. 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体系广播电视传输业应建立起完善的网络安全体系,包括网络入侵检测系统、漏洞扫描系统、访问控制系统等。
通过建立完善的安全防护体系,能够及时发现和阻止潜在的网络攻击。
2. 加强系统安全管理广播电视传输业应加强对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包括对服务器、终端设备的严格管控,设立专门责任单位进行监控和报警。
3. 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广播电视传输业应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演练,通过模拟真实攻击,测试网络系统的安全性,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
4. 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培训广播电视传输业应加强对员工的网络安全意识培训,提高员工对网络攻击的警觉性,减少人为因素对网络安全的影响。
5. 采用高效的加密技术广播电视传输业应采用先进的加密技术,对敏感信息进行加密保护,确保信息的安全传输。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网络安全法律与政策研究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网络安全法律与政策研究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在传媒行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网络安全问题逐渐浮出水面,愈发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本文将从法律与政策的角度,探讨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在网络安全方面需要遵守的法律要求以及政府部门对其提供的支持。
一、法律要求1. 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是保护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及其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要法律。
根据该法,广播电视事业单位需要明确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保护规则,并向用户提供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措施。
同时,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还需要保护用户个人信息不被非法获取、篡改或泄露,承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法明确规定了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在网络传播内容方面的规范。
根据该法,广播电视事业单位需要遵守相关内容的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相应的授权,确保转载、传播的内容合法、合规。
此外,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还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网络传播过程中出现盗版、侵权等情况,维护良好的网络传播秩序。
3. 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是保障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的重要法律基础。
根据该法,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应当制定并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业安全团队,加强网络安全防护与监测,及时应对网络安全事件。
同时,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还需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进行网络安全检查与评估,确保网络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政府支持和政策1. 鼓励研发网络安全技术政府鼓励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加强网络安全技术研发,提升网络安全保护能力。
相关部门可以提供经费支持和技术咨询服务,促进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建立起健全的网络安全技术体系。
2. 建立网络安全联盟政府可以组建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网络安全联盟,加强行业内单位间的网络安全合作与交流,共同应对网络安全挑战。
该联盟可以定期组织行业内网络安全培训、研讨等活动,提升行业整体的网络安全水平。
3. 加大网络安全监管力度政府加大对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
广播电视传输业务的网络安全保护

广播电视传输业务的网络安全保护网络安全是广播电视传输业务中的重要问题,需要保护和加强。
在现代社会中,广播电视传输业务利用网络进行信号传输和数据交换,但与此同时也面临着日益严重的网络安全威胁。
为了保护广播电视传输业务的网络安全,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
首先,加强网络设备的安全防护。
广播电视传输业务的网络设备包括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等,这些设备是网络传输的基础,也是网络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在安装和配置这些设备时,需要设置强密码、关闭不必要的服务并保持其固件更新。
同时,定期进行漏洞扫描和安全评估,及时修补漏洞和强化安全性。
其次,建立完善的权限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传输业务需要许多人员参与,包括管理员、操作员、监控员等。
每个人员都应该拥有明确的权限,只能访问其职责范围内的数据和系统功能。
管理员应该定期审查和更新权限,以避免权限滥用或泄露。
再次,加密传输数据。
广播电视传输业务中的数据包括电视信号、用户信息等,都需要进行保密传输。
可以使用SSL/TLS等加密协议来确保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同时,还应建立安全的VPN隧道,以保护数据在内部网络和外部网络之间的传输。
此外,加强安全监控和异常检测。
通过安装和配置安全监控系统,实时监测网络流量、入侵行为等安全事件。
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阻断、追踪和修复。
同时,将网络安全日志进行定期备份和存储,以便事后追溯和审计。
最后,定期进行网络安全培训和演练。
广播电视传输业务涉及的人员应定期接受网络安全培训,了解网络安全的基本知识、安全策略和应急处理措施。
此外,还应组织网络安全演练,模拟各种网络攻击情况,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理能力。
综上所述,广播电视传输业务的网络安全保护是一项重要任务。
只有通过加强网络设备的安全防护、建立完善的权限管理制度、加密传输数据、加强安全监控和异常检测、定期进行网络安全培训和演练等措施,才能确保广播电视传输业务的网络安全,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和发展。
对广播电视行业网络安全标准的相关探讨

对广播电视行业网络安全标准的相关探讨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播电视行业的数字化转型,网络安全问题逐渐成为了行业发展的重要障碍和挑战。
广播电视行业作为传统媒体与信息技术的结合体,其网络安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行业信息安全、维护社会文化秩序和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广播电视行业网络安全标准进行相关探讨,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广播电视行业网络安全现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广播电视行业的网络化、智能化程度不断提升,数字化技术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传输和播出中得到广泛应用。
而这也使得广播电视行业的网络安全面临着新的挑战。
网络攻击风险不断增加。
由于广播电视行业是信息传播的主要平台之一,一旦遭受网络攻击,不仅可能导致重要信息泄露,还可能对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构成威胁。
网络安全意识薄弱。
相对于互联网行业,广播电视行业在网络安全意识和技术设备上的投入相对较少,导致了广播电视行业在网络安全方面的薄弱环节。
缺乏统一的网络安全标准。
由于广播电视行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目前尚缺乏统一的网络安全标准,这对于广播电视行业整体的网络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广播电视行业网络安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安全、维护社会文化秩序、推动广播电视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对行业信息安全具有保障作用。
制定和实施广播电视行业网络安全标准,能够加强对广播电视行业关键信息的保护,防范网络攻击、数据泄露等事件的发生。
有利于维护社会文化秩序。
广播电视行业网络安全标准的建立可以有效规范广播电视内容的生产、传播和播出过程,杜绝非法信息的传播,维护社会文化秩序。
1. 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制定行业网络安全标准。
各级广播电视行业协会及相关机构应共同制定广播电视行业网络安全标准,规范广播电视行业的网络安全行为。
2. 提升网络安全意识,加强人员培训。
广播电视行业的从业人员应加强网络安全意识的培养,提高网络安全技术水平,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能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播电视网络安全的政策介绍-广播电视论文-通信传播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摘要:本文主要介绍广播电视行业网络安全相关的标准及政策,包括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安全相关规章、广播电视行业网络安全暂行性技术文件和广播电视行业试行的网络安全相关规范等,为广播电视行业网络安全体系研究提供参考。
关键词:广播电视;网络安全;信息安全1引言按照同志关于加快构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的指示以及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关于网络安全的最新要求,本文主要介绍广播电视行业网络安全有关政策、标准。
完备的信息安全标准体系,是构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实现规范化管理的重要保证。
2广播电视行业网络安全相关规章我国已经正式发布的广播电视行业网络安全法规和文件,特别是涉及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方面,主要包括如下。
(1)1997年8月1日第61次常务会议通过令第228号《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自1997年9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广播电视管理,发展广播电视事业,促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制定了该条例。
该条例共六章55条,规定了对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节目等方面的管理要求,是我国管理广播电视活动的基本法律依据,对于规范广播电视活动的秩序,促进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加强广播电视领域的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2000年11月5日公布并执行令第295号《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
为了维护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确保广播电视信号顺利优质地播放和接收,制定该条例。
该条例共四章27条,规定了我国广播电视台、站(包括有线广播电视台、站)和广播电视传输网设施的保护措施,是国家为保护广播电视设施(包括广播电视信号发射设施、广播电视信号专用传输设施、广播电视信号监测设施的保护),保障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法规。
它的发布实施,对进一步保护好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发挥广播电视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3)2009年12月4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2号《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自2010年2月6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保障广播电视信号安全优质播出,维护用户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权益,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制定该规定。
该规定共八章45条,提出了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基本保障、日常管理、重要保障期管理、应急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对安全播出责任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等业务的单位)为保障安全播出开展的技术维护、运行管理、应急处置及其他相关活动进行管理。
该规定对安全播出、技术系统、紧急状态作了明确界定。
(4)2014年10月,针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面临的新情况和新形势,广电总局组织制定并修订了《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总局令第62号)的10个专业实施细则。
其中,修订和完善了电视中心、广播中心等7个专业实施细则,重点强化了信息安全管理,并制定了事故管理、IPTV集成播管平台和网络广播电视台等3个专业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安全播出事故管理,加强了对新媒体领域的安全播出管理。
各专业实施细则如下。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事故管理实施细则是为指导和规范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故管理工作,适用于各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广播电视监测监管部门和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开展安全播出事故的信息记录、调查和报告、通报和整改、汇总分析等工作。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电视中心实施细则是为指导和规范电视台、节目集成平台、付费电视频道播出机构(以下统称电视中心)安全播出管理工作,适用于电视中心的技术系统配置及运行、维护、技术管理工作。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广播中心实施细则是为指导和规范广播电台、付费广播频率播出机构(以下统称广播中心)安全播出管理工作,适用于广播中心的技术系统配置及运行、维护、技术管理工作。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无线发射转播台实施细则是为指导和规范无线发射转播台(以下简称发射台)安全播出管理工作,适用于发射台的技术系统配置及运行、维护、技术管理工作。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卫星广播电视地球站实施细则是为指导和规范卫星广播电视地球站安全播出管理工作,适用于卫星广播电视地球站的技术系统配置及运行、维护、技术管理工作。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光缆传输干线网实施细则是为指导和规范光缆传输干线网(以下简称为光缆干线网)安全播出管理工作,适用于光缆干线网技术系统配置及运行、维护、技术管理工作。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有线广播电视网实施细则是为指导和规范有线广播电视网安全播出管理工作,适用于有线广播电视网的技术系统配置及运行、维护、技术管理工作。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微波传输电路实施细则是为指导和规范微波传输电路安全播出管理工作,适用于广播电视微波传输电路的技术系统配置及运行、维护、技术管理工作。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IPTV集成播控平台实施细则是为指导和规范IPTV集成播控平台安全播出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适用于IPTV集成播控平台的技术系统配置及运行、维护、技术管理工作。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网络广播电视台实施细则是为指导和规范网络广播电视台安全播出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适用于网络广播电视台的技术系统配置及运行、维护、技术管理工作。
本细则中的网络广播电视台是指以宽带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络为节目传播载体的电台、电视台。
(5)2014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加强了对有线数字电视系统安全播出管理工作的指导,专门制定并印发了《有线数字电视系统安全指导意见》(新广电发[2014]283号),以应对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后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
本指导意见对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运营机构的组织管理、有线数字电视系统的安全框架、安全配置和应急处置等方面提出要求,各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运营机构应参照执行,并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保障安全播出。
3广播电视行业网络安全暂行技术文件我国目前还没有正式发布广播电视行业网络安全标准,只是有以下三个暂行技术文件,主要包括如下。
(1)2011年国家广电总局发布了《GD/J037-2011广播电视相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该技术文件规定了广播电视相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的定级方法。
该技术文件适用于为广电行业制作、播出、传输、覆盖等生产业务相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提供指导。
该技术文件不包含办公系统、网站发布系统以及其他与广播电视生产业务无关的信息系统。
该文中的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网络构成的对广播电视业务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系统。
(2)2011年国家广电总局发布了《GD/J038-2011广播电视相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对广播电视相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进行规范。
该技术文件规定了不同安全等级的广播电视相关信息系统的基本保护要求,包括技术要求、物理要求和管理要求三部分。
该技术文件适用于指导广电行业开展广播电视相关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规划、建设和自查,也可作为信息安全职能部门对广播电视相关信息系统信息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的依据。
办公系统、网站发布系统以及其他与广播电视生产业务无关的信息系统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本文中的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网络构成的对广播电视业务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系统。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应按照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保护。
对于涉及密码的使用和管理,应按照国家密码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实施。
(3)2012年国家广电总局于发布了《GD/J044-2012广播电视相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
该技术文件规定了对广播电视相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状况进行安全测试评估的要求,包括对第一级信息系统、第二级信息系统、第三级信息系统和第四级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测试评估的单元测评要求和信息系统整体测评要求。
该技术文件指导测评单位人员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角度对信息系统进行测试评估,指导广播电视相关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状况进行安全等级测试评估,信息职能部门进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监督检查。
4广播电视行业试行的信息安全相关规范我国近期试行或待发布的广播电视行业网络安全法规和文件,主要包括如下。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监督与管理,落实网络安全责任,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和用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以及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主要内容包括监督管理和安全运行等,适用于各单位为保障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所开展的相关工作。
信息系统包括: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采集、制作、播出、放映、媒资、集成、传输、覆盖、生产控制、生产管理、业务调度、运营支撑、监测监管等生产业务相关的信息系统;与新媒体(含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互联网电视、手机电视、网络出版等)集成播控平台,网络广播电视台,网络出版平台(网站),移动客户端等相关的信息系统;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内政府网站、所属单位的机构网站以及与公网连接的业务系统等。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安全应急预案(试行)》。
为建立健全新闻出版广电行业信息系统网络安全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网络安全能力,预防和减少网络安全造成的损害和危害,保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党和国家的舆论宣传,维护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分类分级、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保障措施等内容,适用于新闻出版广电行业内信息系统相关的网络安全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络安全检测工作规范》。
为提高总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总局组织监管中心、广科院、规划院等检测机构,对总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与互联网连接的业务系统开展网络安全技术检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突发公共总体应急预案》、《突发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网络安全应急预案》、《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分类分级指南》(GB/Z20986-2007)、《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62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本工作规范明确了技术检测、检测对象、检测任务、检测流程、检测方式、整改规定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