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线诊断中受检者放射防护原则教学提纲
X线诊断中受检者放射防护原则

X线诊断中受检者放射防护原则一、总则1、受检者在X线诊断中所受的医疗照射,必须遵循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以使受检者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接受的照射,保持在可以合理达到的最低水平。
2、必须积极开展并认真搞好X线诊断的质量保证工作,不断提高X线诊断水平,减少受检者所受照射剂量。
3、开展X线诊断服务的有关临床医师、X线工作者等都直接对受检者防护负有重要责任。
二、工作原则要求1、必须配备各性能合格的医用诊断X线机与相应防护设备、辅助设备等。
所有设备 (包括受检者防护用品)必须定期进行质量检测和检查。
2、合理设置X线工作区,必须有相应防护设施和管理措施确保候检与陪伴人员得到有效的防护。
3、操作X线诊断设备和施行X线诊断检查人员,必须具备足够专业技能和放射卫生防护知识。
4、受检者需要转科或转院就诊时,应提供方便使得能够利用已有的X线检查结果,避免受检者受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5、加强受检者剂量监测,及时发现问题,提高防护水平。
三、X线诊断的正当性判断1、有关临床医师必须掌握各种医学影像诊断技术的特点及适应证。
在医学实践中,应根据患者的病史、体格检查、临床化验等进行正确的临床判断,在比较可供选择的各种检查技术之后,方可根据患者的实际需要确定是否提出X线检查申请。
2、对任何患者均不得盲目申请X线检查。
同时必须注意防止提出价值不大的重复性X线检查申请。
3、有关临床医师必须在X线检查申请单中写明患者的主要病史和己有的检查结果,指出X线检查目的和检查部位等,以便X线工作者复核并正确施行检查。
4、X线工作者对所有X线检查申请,均应认真复核。
对不符合正当性判断的申请,有权退回。
5、群体X线检查,必须根据地区性有关疾病的流行情况、预期检查效果和X线检查远期效应的危险度等进行正当性判断,以确定群检是否值得进行及应进行的范围。
6、以医学监护为目的的群体X线检查,必须针对不同群体实际,恰当控制X线检查人数、部位和频率。
少年儿童的群体X线检查尤须谨慎。
X射线受检者防护制度

X射线受检者防护制度
人体受到放射线照射后,可能产生潜在危害。
产生有害的躯体效应和遗传效应。
其中最敏感器官或组织为:淋巴组织、胸腺、骨髓、性腺及胚胎组织。
一、应重视受检者的防护工作,减少一切不必要的照射,预防或减少由X线检查给予患者及后代带来的潜在性危害。
二、受检者的医疗照射,必须遵循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的最优化原则,影像科工作人员有权退回不符合正当化判断的申请单。
三、必须根据受检者的具体情况选择最佳的工作条件。
在不影响获得诊断信息的前提下,一般应采取"高电压、低电流、厚过滤"的原则。
四、根据投照方向选择恰当的体位,尽量避免非检查部位受到有用射线的照射。
五、必须注意对受检者的非投照部位进行屏蔽防护,特别应注意保护辐射敏感器官。
六、进行透视检查,必须十分注意缩短曝光时间。
七、科室配备能满足受检者使用的屏蔽防护用品,如铅防护帽、铅围领、铅防护衣、铅防护巾(方巾)等,工作中要合理使用。
八、X射线检查时每次只允许1名患者进入机房,无关人不得在机房内停留。
若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检时,应当对陪检者采取屏蔽防护措施。
九、孕妇原则上禁止X射线照射。
对受检者(特别是育龄妇女、
孕妇、儿童)在受照射检查之前应告知其本人或监护人放射诊断的适应症,电离辐射的危害性及面合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必要性。
十、医院成立辐射防护管理小组,负责督导本制度的执行。
放射科X线防护操作规程

放射防护操作规程
一、放射科人员必须配合临床医师,注意掌握X线检查的适应范围,正确、合理地使用X 线诊断。
二、除了临床必需的透视检查外,应尽量采用摄影检查,以减少受检者和工作人员的受照剂量。
三、进行各类特殊检查时,要特别注意控制照射条件,避免重复照射,对受检者和工作人员都应进行必要的防护。
四、摄影时应严格按所需的投照部位调节照射野,并对受检者的非投照部位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五、摄影时必须在隔室防护措施内进行曝光,除正在接受的受检者外,其他人员不得留在检查房间内。
六、进行X线摄影检查时,应注意合理选择胶片,并重视暗室操作技术,以保证摄影质量,避免重复照射。
七、进行X线摄影检查时,对受检者的性腺部位要特别注意防护。
孕妇一般不宜做X线检查,以减少对胎儿的照射。
八、在X线检查中,当受检者需要携扶时,对携扶者也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九、在放射科临床教学中,对学员必须进行射线防护知识的教育,并注意对他们的防护;对示教病例严禁随意增加曝光时间。
医用诊断X线防护操作规程

医用诊断X线防护操作规程第一章绪论1.1目的1.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的所有依法执业的医师、技师和工作人员,以及参与医用诊断X线操作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基本原则2.1最低辐射剂量原则在保证图像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辐射剂量,确保医务人员的辐射暴露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极限范围内。
2.2个体防护原则医务人员应定期接受辐射监测,了解个人的辐射暴露情况。
同时,医务人员应戴上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用品,如铅胸衣、铅手套、铅眼镜等,以减少辐射的接触。
2.3安全区域原则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诊断X线操作室,并设置专门的X射线防护设施。
在工作期间,医务人员应尽量待在安全区域内,避免不必要的接触和辐射暴露。
第三章测量和监测3.1辐射剂量的测量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各个影像科室的X射线机器进行辐射剂量的测量,确保X射线机器的辐射剂量在规定范围内。
3.2辐射暴露监测医务人员应接受定期的辐射暴露监测,监测包括手部、头部和全身辐射剂量的测量。
第四章个体防护4.1防护用品的佩戴医务人员在进行任何与X射线相关的操作时,应戴上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用品,如铅胸衣、铅手套、铅眼镜等。
同时,应确保这些防护用品没有损坏。
4.2防护用品的存储和保养防护用品应存放在专门的防护柜中,避免受潮、挤压或受到其他物品的损坏。
每次使用后,防护用品应及时清洗和消毒。
第五章场所防护5.1诊断X线操作室的防护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诊断X线操作室,并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X射线防护设施,如铅墙、铅玻璃窗等。
操作室内应有明显的辐射警示标志。
医务人员应在操作室内进行工作,尽量减少在操作室外的停留时间。
5.2辐射源的防护X射线机器应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辐射剂量在规定范围内。
同时,对于老化或损坏的设备,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第六章应急措施6.1辐射事故的处理对于发生辐射事故的操作室和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做好事故处理和辐射清理工作。
6.2辐射事故的救护对于发生辐射事故的医务人员,应立即撤离危险区域,并进行适当的急救措施,如用清水冲洗、及时服用碘盐等。
X线受检者及群体体检防护制度与措施

X线受检者及群体体检防护制度与措施
1.放射科X线机机房面积应符合防辐射要求,墙壁、门窗施工安装后应检测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2.机房外应安装有醒目的防辐射警示标志及工作灯。
3.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各种防辐射屏蔽隔离设备应齐全、充足,并保持完好、清洁,随时可以使用。
4.对患者射线敏感部位进行有效的防护遮挡。
5.对患者应注意防护,尽量缩小照射野,减少曝光量和曝光次数,对敏感部位应做屏蔽防护。
6.注意周围人员的防护,曝光前应注意关好门窗,防止漏射线对他人的损伤。
7.群体人员进行体检时,需要单人单次进行检查,尽量缩小视野,间断给射线。
8.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内,确有必要者应作好周密的防护并尽可能远离辐射源。
9.操作技术人员发现机器有异常辐射应立即关机,切断电源,并立即向科主任汇报。
X线防护制度

X射线防护制度
一、工作人员防护
1、操作技术要熟练:无论透视或摄片检查,熟练的操作技术,有助于缩短检查时间,从而减少x线对人体的照射。
2、缩小透视光圈:透视时应尽量缩小光圈,有序的观察受检部位,减少病人X线照射。
3 、严格遵守防护规定:做介入诊疗及其他近台操作应穿戴铅维裙和铅手套,尽量缩短照射时间。
二、受检者的防护
对于受检者应尽量缩短照射时间,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特别对婴幼儿,照射时间不宜过长,并且对生殖器等对射线较敏感的部位在做其他检查时,应用铅皮遮盖;对妇女及儿童施行放射学检查的正当性更应慎重进行判断;周密安排和计划对孕妇施行的放射诊断和放射治疗,以使胚胎或胎儿受到的照射剂量减少至最小;除有明显临床指征外,避免对孕妇或可能怀孕的妇女施行腹部或骨盆受照射的放射治疗。
三、防护措施
从事放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以便早期发现问题,及时治疗。
同时配带个人X线计量监测器,定期总结,以便及时发现问题,给以纠正解决。
大街乡卫生院
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管理制度
单位威宁县大街乡卫生院(盖章)日期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X线诊断中受检者放射防护原则

X线诊断中受检者放射防护原则一、总则1、受检者在X线诊断中所受的医疗照射,必须遵循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以使受检者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接受的照射,保持在可以合理达到的最低水平。
2、必须积极开展并认真搞好X线诊断的质量保证工作,不断提高X线诊断水平,减少受检者所受照射剂量。
3、开展X线诊断服务的有关临床医师、X线工作者等都直接对受检者防护负有重要责任。
二、工作原则要求1、必须配备各性能合格的医用诊断X线机与相应防护设备、辅助设备等。
所有设备 (包括受检者防护用品)必须定期进行质量检测和检查。
2、合理设置X线工作区,必须有相应防护设施和管理措施确保候检与陪伴人员得到有效的防护。
3、操作X线诊断设备和施行X线诊断检查人员,必须具备足够专业技能和放射卫生防护知识。
4、受检者需要转科或转院就诊时,应提供方便使得能够利用已有的X线检查结果,避免受检者受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5、加强受检者剂量监测,及时发现问题,提高防护水平。
三、X线诊断的正当性判断1、有关临床医师必须掌握各种医学影像诊断技术的特点及适应证。
在医学实践中,应根据患者的病史、体格检查、临床化验等进行正确的临床判断,在比较可供选择的各种检查技术之后,方可根据患者的实际需要确定是否提出X线检查申请。
2、对任何患者均不得盲目申请X线检查。
同时必须注意防止提出价值不大的重复性X线检查申请。
3、有关临床医师必须在X线检查申请单中写明患者的主要病史和己有的检查结果,指出X线检查目的和检查部位等,以便X线工作者复核并正确施行检查。
4、X线工作者对所有X线检查申请,均应认真复核。
对不符合正当性判断的申请,有权退回。
5、群体X线检查,必须根据地区性有关疾病的流行情况、预期检查效果和X线检查远期效应的危险度等进行正当性判断,以确定群检是否值得进行及应进行的范围。
6、以医学监护为目的的群体X线检查,必须针对不同群体实际,恰当控制X线检查人数、部位和频率。
少年儿童的群体X线检查尤须谨慎。
放射卫生学重点第七章医用X射线诊断中对患者的防护

2020/10/19
本章目的要求
1. 了解X射线检查的防护要点、检查 频次与受照剂量的关系。
2. 熟悉对患者进行X射线检查防护时 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
2020/10/19
第七章 医用X射线诊断 中对患者的防护
第一节 对患者防护应遵循的基本原 则
具体的年龄、性别、国家、不同器官等 见表7.7-7.11
全球医用X射线CT检查对患者所致的剂量 占年集体有效剂量的34%
2020/10/19第三来自 诊断检查中对患者的 防护一、医生的职责 二、保证X射线发生器的基本条件 三、减少患者受照剂量的基本措施
2020/10/19
一、医生的职责
X射线检查的正当化是第一考虑 其次是最优化分析(利益与代价) 所有的检查治疗必须按照程序进行 没有精湛的技术不做放射检查
鉴于X射线诊断对患者有电离辐射的 危险,所以应进行利益与代价的分 析
约有20%的X射线摄影是没有临床价 值的
2020/10/19
二、X射线诊断检查的最优化
放射医师的业务技术素质应当得到 充分的保证
对患者防护的主动性应当得到提高 采用的x射线发生器的质量需要得到
保证 相关的参数应当得到规范化的控制 选择的诊断检查程序应当最佳
医疗照射指导水平
医疗照射指导水平是由医疗业务部 门选定并取得放射防护审管部门认 可的剂量、剂量率或活度值。
表7.2、7.3、7.4、7.5有不同的医疗 照射指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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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自学)
(一)X射线摄影致器官剂量的估算 (二)X射线胸部透视时器官剂量的估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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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X射线诊断检查频次和 患者的受照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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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线诊断中受检者放射防护原则X线诊断中受检者放射防护原则一、总则1、受检者在X线诊断中所受的医疗照射,必须遵循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以使受检者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接受的照射,保持在可以合理达到的最低水平。
2、必须积极开展并认真搞好X线诊断的质量保证工作,不断提高X线诊断水平,减少受检者所受照射剂量。
3、开展X线诊断服务的有关临床医师、X线工作者等都直接对受检者防护负有重要责任。
二、工作原则要求1、必须配备各性能合格的医用诊断X线机与相应防护设备、辅助设备等。
所有设备 (包括受检者防护用品)必须定期进行质量检测和检查。
2、合理设置X线工作区,必须有相应防护设施和管理措施确保候检与陪伴人员得到有效的防护。
3、操作X线诊断设备和施行X线诊断检查人员,必须具备足够专业技能和放射卫生防护知识。
4、受检者需要转科或转院就诊时,应提供方便使得能够利用已有的X线检查结果,避免受检者受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5、加强受检者剂量监测,及时发现问题,提高防护水平。
三、X线诊断的正当性判断1、有关临床医师必须掌握各种医学影像诊断技术的特点及适应证。
在医学实践中,应根据患者的病史、体格检查、临床化验等进行正确的临床判断,在比较可供选择的各种检查技术之后,方可根据患者的实际需要确定是否提出X线检查申请。
2、对任何患者均不得盲目申请X线检查。
同时必须注意防止提出价值不大的重复性X线检查申请。
3、有关临床医师必须在X线检查申请单中写明患者的主要病史和己有的检查结果,指出X线检查目的和检查部位等,以便X线工作者复核并正确施行检查。
4、X线工作者对所有X线检查申请,均应认真复核。
对不符合正当性判断的申请,有权退回。
5、群体X线检查,必须根据地区性有关疾病的流行情况、预期检查效果和X线检查远期效应的危险度等进行正当性判断,以确定群检是否值得进行及应进行的范围。
6、以医学监护为目的的群体X线检查,必须针对不同群体实际,恰当控制X线检查人数、部位和频率。
少年儿童的群体X线检查尤须谨慎。
7、对育龄妇女和孕妇申请X线检查,必须符合GB16349的要求。
8、对婴幼儿申请X线检查必须从严控制。
9、用于科学研究目的的X线检查的正当性判断,应在放射卫生防护部门指导下进行。
针对每项研究计划必须制定适当的管理限值。
用于科学研究X线检查,必须坚持受检者自愿的原则。
让受检者明了所估计的照射危险。
此类照射需有关单位负责人批准方可由训练有素的人员施行。
四、受检者防护的主要技术因素1、各种医用诊断X线机的防护性能、工作场所防护设施及安全操作,均必须符合GB 8279的要求。
2、决定施行X线检查时,应通过最优化分析选择合适的检查方法,制定最佳的检查程序。
力求在能够获得满意的诊断信息的同时,又使受检者所受照射减少至最低限度。
3、确定需要进行的X线检查,除了专科需要以外,宜尽量采用X线摄影检查。
4、必须根据检查对象和目的选择最佳工作条件。
在不影响获得诊断信息的前提下,一般应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厚过滤”原则进行工作。
5、X线摄影应使用能够调节有用线束矩形照射野的准直系统并恰当调节,同时注意准确对位,控制使用最小照射野。
照射野面积一般不应超过FDP或IP板面积10%。
6、必须根据投照方向恰当选择受检者体位,尽量避免非检查部位受到有用线束的照射。
7、必须注意对受检者的非投照部位进行屏蔽防护,特别应注意保护性腺、活性骨髓、女性乳腺、胎儿及儿童骨骺等辐射敏感器官。
8、必须根据具体诊断要求尽可能选用新的数字化检查技术,并配合使用合适的滤线栅及移动缝隙技术。
9、施行X线透视检查,必须十分注意缩短曝光时间。
10、需要借助X线透视进行骨科整复和取异物时,不得连续曝光,并要尽可能缩短累计曝光时间。
1l、行X线检查前,X线工作者必须认真检查各种设备和用品性能,仔细复核检查方案和工作条件,注意受检者的正确定位和固定等,避免发生错误的照射。
同时必须十分注意胶片处理技术,避免重复摄片。
引用标准GB4792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GB8279医用诊断X线卫生防护标准。
GBl6349育龄妇女和孕妇的X线检查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育龄妇女和孕妇的X线检查放射卫生防护原则一、总则1、保障育龄妇女、孕妇及其后代的健康和安全,必须使受检者的照射剂量降低到合理的最低水平,避免不必要的照射。
2、限制对育龄妇女进行X线普查,如X线透环、乳腺X线摄影等,降低集体受照剂量。
严格控制对孕妇进行腹部X线检查,以减少胚胎、胎儿的受照危害。
3、临床医师、放射科工作人员和计划生育透环员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使其充分认识贯彻本标准的必要性。
本表准的贯彻执行由各地放射卫生防护部门负责监督。
二、临床医师及有关人员应遵守的原则1、临床医师对就诊的育龄妇女、孕妇必须考虑选用非X线的检查方法,根据临床指征确实认为X线检查是合适的检查方法时方可申请X线检查,并应尽量采用X线摄影代替X线透视检查。
2、对有生育计划的育龄妇女进行腹部或骨盆部位的X 线检查时,应首先问明是否己经怀孕,了解月经情况,严格使检查限制在月经来潮后的十天内进行,对月经过期的妇女,除有证据表明没有怀孕的以外,均应当作孕妇看待。
3、妇女妊娠早期,特别是在妊娠8~15周时,非急需不得实施腹部尤其是骨盆部位的X线检查,原则上不对孕妇进行X线骨盆测量检查,如确实需要也应限制在妊娠末三个月内进行,并在医嘱单上记录申请此项检查的特殊理由,经有资格的放射科专家认同后方可实施。
4、孕妇分娩前,不应进行常规的胸部X线检查。
5、避免对育龄妇女、孕妇的重复X线检查。
三、放射科工作人员(医师和技师)应遵守的原则l、放射科工作大员接到育龄妇女、孕妇的X线检查申请单时,首先要进行审查,对末次月经、妊娠情况填写不清的应询问清楚并根据患者病情主动与临床医师磋商决定是否进行下腹部X线检查。
如确认没有必要做X线检查时,有权退回X线检查申请单。
2、必须熟练掌握业务技术、放射防护知识,并针对育龄妇女、孕妇生理特点制备足够铅当量的各种适用的屏蔽物。
3、应用于育龄妇女、孕妇检查X线机必须符合GB8279的要求。
4、制定出最佳X线检查方案,迸择最佳的投照条件或摄影条件组合,以减少受检者的受照剂量。
5、根据诊断需要,严格进行射线束的准直,限制照射野范围,并对非受检部位(特别是孕妇的下腹部)采取有效的屏蔽防护,以减少不必要的照射。
6、透视检查,缩短曝光时间,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选用高电压、低电流、厚滤过、小射野的透视条件。
7、在进行X线检查时,应使受检者采取正片的体位,以减少眼睛、甲状腺、乳腺、卵巢等放射敏感器官的受照。
8、尽量采用先进的数字技术和设备,如DR、DF等。
9、做好X线检查的质量保证工作,避免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三、特别X线检查l、宫内节育器的X线检查(1)带节育器(简称带环)的妇女,在有出血、感染、腰疼等异常情况或怀疑节育器脱落时,应首先进行妇科、超声波检查,在上述检查不能确诊时,方可进行X线检查,避免无临床指征的X线检查。
(2)对妇女节育器的X线透视(简称X线透环)检查,应逐渐过渡到腹部X线平片检查,并应用铅屏蔽物将曝光范围局限于盆腔部位。
(3)严格限制对带环妇女进行X线透环检查的频率,在带环后第一年不得超过两次,以后每1~2年不得超过1次。
(4) X线透环检查时,禁止育龄妇女在X线机房内排队等候检查。
2、乳腺X线检查(1)避免对无临床症状的育龄妇女进行乳腺X线健康检查,对50岁以下妇女除有乳腺癌个人史、家族史或其它高危险因子适应证外,不宜作定期乳腺X线普查。
(2)严格掌握乳腺X线检查的适应证,对年轻妇女特别是20岁以下的妇女,更应慎重使用乳腺X线检查,妇女怀孕期间不宜进行乳腺X线检查。
(3)应避免对乳腺进行重复X线检查。
(4)在进行乳腺X线检查时,应注意对育龄妇女眼睛和甲状腺的防护。
(5)乳腺X线诊断必须由受过专门训练的放射科医师承担。
(6)不应使用一般医用诊断X线机进行乳腺X线检查,应使用专用软X线装置如钼靶X线机等并配合CR检查,使一次检查乳腺中心部位的最大剂虽当量不高于lOmSv。
3、子宫输卵管造影(1)严格掌握子宫输卵管造影检查的适应证,减少不必要的照射。
(2)该项检查要限制在月经净后5~10天内进行。
(3)尽量避免重复X线检查。
(4)在子宫输卵管造影检查后三个月内应避免妊娠。
引用标准GB4792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8279医用诊断X线卫生防护标准儿童X线诊断放射卫生防护原则一、总则1、童X线检查所受的医疗照射,必须遵循X线检查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在获得必要诊断信息的同时使受检儿童受照剂量保持在可以合理达到的最低水平。
2、对儿童施行X线诊断检查,必须注意到儿童对射线敏感、其身躯较小又不易控制体位等特点,采取相应有效防护措施。
儿童X线群检必须加以控制。
3、必须建立并执行X线诊断的质量保证计划,提高X 线诊断水平,减少儿童受检者所受照射剂量。
4、各种用于儿童的医用诊断X线机防护性能、工作场所防护设施及安全操作均须符合GB8279的要求。
二、专用于儿童X线诊断设备的防护要求1、透视用使用DF系统。
2、摄影用X线机必须具备能调节有用线束矩形照射野并带光野指示的装置。
3、X线机应配各种不同检查类型、不同儿童年龄使用的固定体位的辅助设备。
4、非专用于儿童的X线机,用于儿童X线检查时应参照本章要求执行。
三、X线防护设备和用品的防护要求l、X线机房必须具备为候诊儿童提供可靠防护的设施。
2、专供儿童X线检查用机房内要合理布局,并应按儿童喜欢的形式装修,以减少儿童恐惧心理。
大限度地争取儿童合作。
3、使用单位必须为不同年龄儿童的不同检查配备有保护相应组织和器官的具有不小于0.5mm铅当量的防护用品。
四、对临床医师的要求1、应严格掌握儿童X线诊断适应证。
对患儿是否进行X线检查应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和防护原则进行分析判断,确有正当理由方可申请X线检查。
2、在对患儿进行诊断时,应优先考虑采用非电离辐射检查法。
3、X线透视下进行骨科整复和取异物时,不得连续曝光,并注意尽量缩短时间。
五、对X线工作者的要求1、必须熟练掌握儿科放射学业务技术和射线防护知识,仔细复查每项儿童X线检查的申请是否合理,有权拒绝没有正当理由的X线检查。
2、除临床必需的X线透视检查外,应对儿童采用X线摄影检查。
3、透视前必须做好充分的暗适应,透视中应采用小照射野透视技术。
4、对儿童进行X线摄影检查时,应严格控制照射野,将有用线束限制在临床实际需要的范围内。
照射野面积一般不得超过胶片面积的10%。
5、对儿童进行X线摄影检查时,应采用短时间曝光的摄影技术。
6、对婴幼儿进行X线摄影时,一般不应使用滤线栅。
7、对儿童进行X线检查时,必须注意非检查部位的防护,特别应加强对性腺及眼晶体的屏蔽防护。
8、使用移动式设备在病房或婴儿室内做X线检查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减少对周围儿童的照射,不允许将有用线束朝向其它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