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医保单位增减业务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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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与缴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与缴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与缴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2.15•【字号】咸政办发[2007]223号•【施行日期】200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与缴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咸政办发〔2007〕2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咸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与缴费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10月30日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十五日咸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与缴费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总体规划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实行属地管理,由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第三条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参保与缴费原则。

参保单位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时,应同时参加大额医疗补助保险。

医疗保险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缴财政专户统一管理。

第四条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实施参保时,应积极帮助参保单位解决实际困难。

各参保单位应做好此项工作。

参保单位范围按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总体规划的通知》(陕政发〔1999〕9号)规定执行。

第五条参保单位办理医疗保险的程序为:(一)市、县市区财政拨款单位提供编制册、财政工资发放表;非财政拨款单位提供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登记证件;(二)填报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登记表》、《个人登记表》并报送电子版,同时提供本单位上年度劳资报表、财务报表、工资发放表、《养老保险缴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专用缴款书》、人员花名册、养老保险核定的退休人员退休费发放清单或退休人员退休审批文件等;(三)职工每人提供1张2寸彩色近期免冠证件照,并按规定缴纳医保IC卡工本费、医疗保险费;(四)领取医保IC卡。

咸阳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20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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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一、养老保险参保指南参保条件:具有咸阳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在本人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应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所需资料:新单位参保登记办理材料1.单位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法人联系、(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留存)2.单位参保人员明细(姓名、出生年月、联系号、参加工作时间,首次交费时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办理材料1、本人联系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三张。

4、居住社区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一份参保流程。

新单位参保登记办理材料1、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相关经办机构申请参保2、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调查审核,审核合格后,用人单位填写《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

3 、为符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办理材料1.城镇个体劳动者携带相关资料到相关经办机构申请参保2.个体参保人员按就近方便的原则到各县(市)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办理参保业务。

3.本人填写并递交《参保申请》、《陕西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

4.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相关资料和证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对参保人员进行人员参保登记。

领取指南领取条件: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自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1.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2.已年满45周岁的人员,按年缴纳保险费的。

3.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机关事业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所需资料:1.户口簿。

2.第二代居民联系。

3.《缴费证》领取流程。

1.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于到龄前一个月,持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陕西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试行)

陕西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试行)


不超过15个 工作日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 办结
1.与其他费用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

第649号)
2.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与相关部门联网
实时推送救助对象身份信息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3.符合救助条件但未经认定的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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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对象手 工(零星)报销
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
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建 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
立劳动关系的证明②外国人参加在职职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
2
职工参保登记
0020360 01002
1.在职职工: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表》(含增加、中断、终止、恢复、在职转退 休、统筹区内跨险种转移)(加盖单位公章) ②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灵活就业人员:①有效身份证件 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陕西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试行)
主项
主项 子项 编码 序号
子项
子项 编码
办理材料
办理 时限
办理环节
备注
设定依据
一、基本医 疗保险参保 和变更登记
0020360 0100Y
1.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查询市场监管部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的文
门“五证合一”数据获取信息并即时办
1
单位参保登记
0020360 08002
2.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结算单、定点 医疗机构处方底方或定点药店购药发票 3.《医疗救助申请卡》
不超过30个 工作日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 办结

延安市医疗保险经办处服务办事服务指南

延安市医疗保险经办处服务办事服务指南

6
城乡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 参保信息变
更登记
《延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实 施办法》(延政办发〔2012〕
183号)
7
参保单位缴 费基数申报
B
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
申报
公共 服务
8
个人缴费基 数申报
B
《延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经 办业务流程工作规范标准》 (延市医保发[2012]6号)
《延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经 办业务流程工作规范标准》 (延市医保发[2012]6号)
管理备案
险参保人员
《关于对城镇参保职工医疗保
17
享受规定 (特殊慢性
B
险慢性病管理有关规定的补充 通 知 》 ( 延 劳 社 发 [2008]96
病)病种待
号)
遇备案
《关于<印发延安市城镇职工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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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 险参保人员 转外就医备

B
疗保险参保缴费管理暂行办法> 等四个办法的通知》(延人社 发[2011]1号)、《2014—2015 年延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 险 实 施 办 法 》 ( 延 政 办 〔 2014
城乡居民基
《关于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
3
本医疗保险 BC 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参保登记
(延医保发[2020]33号)
基本医疗保
4
险单位参保 信息变更登

基本医疗
基本医疗保
5
保险参保 公共 险职工参保 信息变更 服务 信息变更登
B
登记

《延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经 办业务流程工作规范标准》 (延市医保发[2012]6号)
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办理材料明细
办理时限

西安市医保在哪里办理具体流程怎么操作

西安市医保在哪里办理具体流程怎么操作

西安市医保在哪里办理具体流程怎么操作西安的医保在哪里办理,办理西安医保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个人办理西安的医保有哪些具体的流程,办理西安医保需要准备好哪些自来。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西安市医保在哪里办理,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西安市医保在办理地点全市11个医保卡个人业务办理地址及电话1.西安市建工路28A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3楼大厅,电话:12333。

2.西安市桃园路1号沣惠大厦3楼大厅,电话:88651103。

3.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小寨东路168号区政府院内),电话:85382241、85382242。

4.西安市太华北路延伸线未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楼(团结四社公交站附近),电话:86119436。

5.阎良区康复巷中段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电话:86860885。

6.临潼区人民北路5号人力资源市场,电话:83812544。

7.长安区长兴北路280号社保大厦1楼大厅,电话:85289102。

8.高陵区南新街464号社保服务大厅,电话:86927023。

9.蓝田县文姬路城区信用社1楼县医疗保险管理处,电话:82720889。

10.周至县中心东街11号工商银行1楼县医保中心,电话:87114834。

11.户县南大街15号县医保中心,电话:84831600。

西安医保卡办理流程一、办理材料1、参保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两张,如参保人是学龄前少年儿童,则提供母子或父子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两张;2、参保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两份;3、参保人所在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两份,户口本上的每一页都要复印;4、户口本上除参保本人外,其他家庭成员参加医疗保险情况的有效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两份;比如,您的家庭成员有省、市的医保本,您只需携带医保本的原件,并复印医保本的第一页即可;5、农民工子女参保,还需提供父母的《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原籍户口本及复印件,外出务工证明以及父母所在单位提供的3年以上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陕西单位医保缴费流程

陕西单位医保缴费流程

陕西单位医保缴费流程1.前往当地医保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Go to the local medical insurance bureau to handle the social insurance registration procedures.2.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Present valid identification documents such as ID cards, household registers, and other relevant materials.3.填写医保缴费申请表格,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

Fill out the medical insurance payment application form, providing personal information and contact details.4.缴纳医保费用,根据个人收入情况确定缴费金额。

Pay the medical insurance fees, and the amount is determined based on individual income.5.申请人将缴费凭证和相关材料提交医保局进行审核。

The applicant submits the payment receipt and relevant materials to the medical insurance bureau for review.6.医保局审核通过后,核发医保缴费凭证。

After the review by the medical insurance bureau, a medical insurance payment voucher is issued.7.缴费凭证需妥善保存,作为日后使用的证明。

The payment voucher needs to be properly kept as proof for future use.8.定期按时缴纳医保费用,确保个人医保账户的正常运转。

陕西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

陕西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

陕西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陕西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为加强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全部参保职工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并核发《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卡》主要用于记载个人账户资金及医疗费用支出情况。

第三条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由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30%左右划入部分组成。

以本人缴费工资为基数,依据职工不同年龄段,按下列比例计入:30岁以下,计入2.7%;31—40岁,计入3%;41—50岁,计入3.6%;51岁以上,计入4.5%;退休人员按本人退休金的5.5%计入。

第四条参保单位和个人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后,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资金每月按以上比例,记入参保职工个人账户。

职工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所在单位按月代扣代缴,其中实行省级工资统一发放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个人缴纳部分由省财政部门按月代扣代缴。

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年度末对个人账户金额进行年度结转。

第五条个人账户主要用于:门诊发生的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住院治疗或门诊抢救中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住院或门诊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门诊特殊慢性病、家庭病床发生的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住院统筹基金付标准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第六条个人账户结余部分,按以下办法计息:当年结余额,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累计结余额,按3个月整存整取银行存款利率计息。

利息收入并入个人账户。

第七条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为参保职工个人所有,专项用于本人的医疗支出,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但不得提取现金或挪作他用。

第八条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未按时缴纳的,暂停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其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可继续使用。

第九条参保职工发生下列情况,参保单位应在每月底前到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医保各类业务办理所需资料和说明(1)

医保各类业务办理所需资料和说明(1)

一、医保开户(一)、企业开户手续:1、营业执照;2、银行开户行许可证(开户银行行号);3、财务报表(只需提供职工工资发放名册部分);4、法人身份证;5、参保人员增减变动表;6、养老申报表;7、上一年度退休职工有养老金发放表(无退休人员可以不提供);8、订立劳动合同职工名册(劳动部门盖章);(二)、机关事业开户手续:1、成立文件;2、法人资格证书;3、组织机构代码证;4、银行开户许可证(开户银行行号);5、人员编制卡;6、工资表;7、养老申报表;8、法人身份证复印件;9、上一年度退休职工养老金发放表(无退休人员可以不提供)。

备注:1、以上所提供资料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要求盖单位公章。

2、如参保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日期(按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不以劳动备案时间)和参保时间不一致,还需要提供“参保日期情况说明”(见附件一)、如需要对新参保人员需要做补缴的需要提供“补缴医疗保险情况说明”(见附件二);二、医保日常业务办理(一)、企业人员参保1、参保人员增减变动表;2、订立劳动合同职工名册(劳动部门盖章)或本单位系统内人员调动表;3、参保人员工资表;备注:如参保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日期和参保时间不一致,还需要提供“参保日期情况说明”,并单位法人在说明书上签定(见附件一)、如需要对新参保人员需要做补缴的需要提供“补缴医疗保险情况说明”(见附件二)。

(二)、企业人员停保1、参保人员增减变动表2、解除合同书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名册(劳动部门盖章,没有办理备案手续的,去劳动部门补办);3、停保情况说明(见附件四);(三)、企业人员退保:1、在职人员(单位代办理退保):(1)、参保人员增减变动表;(2)、解除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名册(劳动部门盖章,没有办理备案手续的,去劳动部门补办);(3)、单位出具“退保情况说明”(见附件五);(4)、退保人员本人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填写“自愿退保情况说明”(见附件三)。

2、死亡人员(单位代办理退保)(1)、参保人员增减变动表;(2)、死亡证明;(3)、单位出具“退保说明”(见附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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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人员增减变动办理流程
注:做增减变动时需填写纸质表格并上报相应电子报盘。

各参保单位于每月24日之前申报下月的职工增减变动情况,办理时需填报纸质材料《西安基本医疗情况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上报电子报盘格式并携带相关资料:
人员新参保[ 从未参加过西安市市本级的医疗保险的人员]
续保[ 已经参加过西安市市本级医疗保险的人员] 需提供该员工医疗保险个人编号(原参加市本级区县医疗需停保后按续保办理)新参保和续保人员需携带:劳动合同、调令、调函、行政介绍信、派遣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外省市、本省级、高新区、居民医保(大学生医保)需停保后按人员新参保办理)停保人员需携带:单位人员调出、辞职、解除、死亡等问题,携带该人员的解除劳工合同的手续、调令、调函、行政介绍信、死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上交员工医疗保险病历本首页。

(因故未办理或未收回病历需写情况说明)
在职转退休需携带:职工退休后在养老保险经办处办完养老审批手续后再申报医疗退休,携带养老保险职工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2010年7月1日以后退休参照2010市政办发【111】号执行)注:做增减变动时需填写纸质表格并上报相应电子报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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