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摘要】要求和格式要求等。
谢谢!本文从完善城乡规划体系、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城乡产业融合发展机制以及加强城乡土地制度改革等五个方面探讨了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城乡融合发展是当前我国发展的重要课题,需要通过制度机制和政策体系的创新来推动。
文章指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城乡共同富裕是当前的目标和方向。
通过建立更加完善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可以实现城乡资源的有机整合,提高城乡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为实现城乡共同富裕奠定基础。
【关键词】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政策体系、城乡规划、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融合、土地制度改革、城乡一体化发展、共同富裕。
1. 引言1.1 背景介绍。
在当今中国,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愈发凸显,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差距日益扩大。
一方面,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城市规划建设进步明显,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农村地区面临着人口外流、基础设施滞后、公共服务不均等等困境。
城乡发展不平衡、城乡差距拉大已成为阻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障碍。
城乡融合发展成为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
这不仅是促进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城乡融合发展不仅是经济发展的问题,更是社会稳定、民生改善的问题。
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城乡共同富裕的目标。
1.2 问题意识当今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城乡差距持续扩大的问题日益凸显。
城市和农村之间存在着资源配置不均衡、公共服务供给不充分、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产业发展不协调等诸多矛盾和问题,给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带来一定的挑战和阻碍。
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已成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当务之急。
当前,农业转移人口大量进入城市,城市人口和规模持续增长,城市与农村之间的联系和互动日益加强。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改革方案和政策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改革方案和政策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改革方案和政策一、引言如何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是当前我国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城乡差距广泛存在,不仅在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而且在社会保障、人口流动和资源配置等方面也存在一系列问题。
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体制机制不完善,需要通过改革方案和政策来加以解决。
二、问题分析1.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在我国,城乡发展存在明显的不平衡。
城市发展迅速,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水平较高。
另农村地区基础设施滞后,公共服务水平不足,经济发展相对滞缓。
这种差距导致了城乡居民的收入差异,农村地区的人口出现大规模流失,造成了农村社会问题的加剧。
2.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是城乡融合发展中的瓶颈问题之一。
当前,农村土地的产权制度存在不明晰、不稳定的问题,这使得农民在流转土地上面临很多困扰和不确定性。
农村土地流转的制度机制不健全,制约了农村发展和城乡融合的进程。
3.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当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特别是在农村地区。
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待遇相对较低,缺乏全面的保障。
农村地区的医疗保障、养老保障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这导致了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不高,难以享受到城市居民同样的社会保障福利。
三、改革方案和政策为了解决城乡融合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健全相关的体制机制,推出一系列改革方案和政策,以促进城乡间的均衡发展。
1.优化城乡发展规划要加强城乡发展规划的统筹协调,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促进城乡资源、要素的合理配置。
在城市规划中,要注重提升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公共服务条件。
在农村规划中,要注重发展特色产业,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2.完善土地制度要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建立健全的流转机制。
要加强土地流转的法制化管理,确保流转土地的产权明晰、权益得到保护。
要注重保护农民的基本权益,确保他们在土地流转中的合法利益。
健全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

健全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健全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是指通过建立一套合理、稳定、可持续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目标。
它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关键和基础,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水平、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健全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应建立一个协调城乡发展的决策和规划体系。
这意味着要制定城乡统筹发展的长远规划,明确城乡发展的目标和方向,并将其融入到国家发展的总体规划中。
同时,要加强城乡规划的协同和统一,使城乡发展的各项政策和措施相互衔接,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协同性。
其次,健全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应建立一个高效的资金管理和支持机制。
要加大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投入力度,提高财政支出效益,确保农村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同时,要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拓宽农村金融渠道,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满足农村发展的资金需求。
第四,健全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应建立一个促进农村社会事务发展和民生保障的机制。
要加大对农村社会事务发展的支持力度,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农民基本生活需求。
同时,要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政府社会管理和服务能力,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第五,健全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应建立一个多元化的资源整合和利益协调机制。
要加强城乡资源整合管理,推动农村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城乡资源的有机结合。
同时,要加强利益主体的沟通协调,实现城乡利益的平衡和共赢。
要加强对农民的权益保护,促进农民与城市居民之间的融合,实现城乡利益的共同富裕。
综上所述,健全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是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关键和基础。
唯有建立一个合理、稳定、可持续的管理和运行机制,才能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目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水平,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只有通过不断完善和创新,才能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可持续发展。
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对策与措施

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对策与措施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逐渐引起了广泛关注。
为了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解决城乡差距,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我们应采取一系列对策与措施。
措施一:完善城市规划和城乡规划体系首先,我们应完善城市规划和城乡规划体系,制定全面、系统的规划方案。
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市和乡村的基础设施、产业和公共服务资源,促进城市和乡村的互利共赢。
措施二:加强农业现代化建设农业是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基础。
我们应加大对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投入力度,提高农业产出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
推动农村农业转型升级,发展特色农产品和生态农业,培育新型农民主体,促进农业与农村经济的发展。
措施三: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关键因素。
应加大对农村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
措施四:推动农村产业发展通过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加大对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扶持力度,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同时,鼓励农村发展特色产业和乡村旅游,培育乡村经济新的增长点。
措施五:加强农村人才培养培养和引进优秀的农村人才对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至关重要。
我们应加大对农村人才的培训、引导和支持,提高农村的人才素质和创新能力,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活力。
措施六: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增加对农村金融需求的支持。
鼓励银行机构在农村设立支行和服务点,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帮助农民解决融资难题,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措施七:促进城乡人口流动为了缩小城乡差距,促进资源要素的有效流动,应加大城乡人口流动的引导和支持。
建立健全城乡人口流动政策体系,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机会,吸引农民进城就业,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措施八:加强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提供均等的公共服务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保障。
我们应加大对农村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投入,在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城乡融合发展是指城市和农村之间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的协同发展,达到城乡资源共享、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社会文化一体化,进而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为了实现城乡融合发展,需要建立健全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一、加强对城乡发展的统筹规划建立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需要加强对城乡发展的统筹规划。
在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等方面,建立城乡统筹的规划制度。
同时,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的政策体系,制定有针对性的城乡发展政策,更好地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二、加强城乡投资合作城乡投资合作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途径。
加大政府对农业现代化的投资力度,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生态旅游等产业,吸引城市居民前往农村休闲度假,增加农民收入。
同时,鼓励城市企业、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产业的投资,推动城乡资源协同发展。
三、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农村土地制度,实现农村土地的集约化、规模化和流转化,进一步解决农民土地流转难等问题,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融合发展。
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托管、租赁等制度,支持建立农村土地市场化机制,鼓励城市居民在农村地区建立自己的农业产业园,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是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在道路、桥梁、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中,注重实现城乡统筹,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建设连接城乡的交通、通信、能源、水利等综合基础设施,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五、促进城乡人才交流和培养城乡融合发展需要加强城乡人才的交流和培养,发挥人才在城乡融合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鼓励城市人才到农村地区创业创新并提供相关支持政策。
同时,加强农村人才培养和教育,提高农民的科技水平和知识素质,使农民能够更好地适应城乡融合发展的需要。
综上所述,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需要加强对城乡发展的统筹规划、加强城乡投资合作、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强城乡基础设施投资、促进城乡人才交流和培养等方面的措施,并在政策的制定、宣传和实施中,尊重和保障城乡居民的利益和权益,进一步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城乡融合是中国特色的发展模式,是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手段。
城乡发展的差异和不平衡已经成为中国面临的重要问题,城乡融合发展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为了建立健全的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政策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有力工具。
要加强城乡融合发展的政策纲领研究,制定全面的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为城乡一体化发展奠定基础。
1.加强城乡融合发展政策的研究和制定。
明确城乡融合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明确政府和市场的角色和定位,制定适合各地实际的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加强政策配套、整合和协同。
2.积极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以提高城乡服务均等化水平。
加大财政投入,推动城市和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协调发展。
3.鼓励和支持产业转移和就业创业。
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鼓励农民参与合作社、农村电商等新业态,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鼓励企业向农村转移,发展农村产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城乡互动。
4.优化城乡规划和建设,着力增加城市和农村的互联系统。
加强城乡规划,强化城市与农村之间的物质联系和人文联系,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二、完善城乡融合的制度机制制度机制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有力保障。
要完善城乡融合的制度机制,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的建立。
1.加强城乡融合发展的组织领导机制。
完善城乡融合领导小组的机制,明确城乡融合发展的工作职责和指导思想,协调城乡融合发展的各项工作。
2.完善城乡土地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
优化土地利用效益,加强农业用地和非农用地的管理和规划,促进土地产权流转和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保证土地利用的公平和合理。
3.加强城乡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和管理。
完善城乡公路交通体系,提高道路安全和交通效率,加强城乡交通运输的管理,推广先进技术,提高运输效率。
4.建立城乡融合的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推进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质机制具体措施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质机制具体措施城乡融合发展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实现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质机制,需要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这些措施,旨在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指导意义。
首先,要建立健全统一的城乡规划体系。
城乡规划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基础。
应该制定统一的城乡规划标准和规范,确保城乡发展的协调性和一体化。
同时,要加强对城乡规划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规划意识,积极参与城乡规划,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可持续性。
其次,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基础设施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应该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农村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的质量和效益。
同时,要推动农村信息化建设,促进农村电商、农村金融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为农民增收提供支持。
第三,要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
农村是城乡融合发展的重点和短板。
应该加大对农民收入的保障力度,加强农民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农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第四,要加强城乡要素流动和人才引进。
要推动人口、资金等要素在城乡之间的自由流动,降低城乡之间的制度性壁垒。
同时,要引导优秀的人才向乡村流动,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和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要素的协调发展。
第五,要加强政府的引导和服务。
政府在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中起着重要的引导和服务作用。
应该加大对农村发展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鼓励农村企业、合作社等农村组织的发展壮大。
同时,要加强政府的监管和服务职能,为农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
总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质机制涉及多个方面,需要在城乡规划体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生活水平改善、城乡要素流动和人才引进、政府引导和服务等方面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
只有加强这些工作的推进,才能够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迈上新台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是我国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
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建立,可以促进城乡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推动城乡居民的公平参与和共同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目标。
下面,将以1000字的篇幅介绍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重要性、具体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城乡发展规划。
要加强城乡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协调,确保城乡居民共享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和资源。
二是要创新城乡一体化管理体制。
要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管理、统筹协调的体制机制,提高城乡发展的整体协调性和综合效益。
三是要完善城乡土地制度。
要推动城乡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土地集约利用、征收补偿和土地托管等政策措施,促进城市扩张和农村建设的有序进行。
四是要加强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要加大对农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推动城乡公共服务体系的均衡发展。
五是要促进城乡人口流动和就业创业。
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扩大农民工城镇化。
六是要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是制度设计不完善。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城市和乡村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存在差别,制约了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是资源配置不均衡。
城市和乡村在资源要素的分配上存在差距,城乡发展水平差异明显。
三是农村振兴力度不够。
城乡融合发展的目标是实现城乡共同发展,但当前农村发展仍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农业现代化和农村产业发展亟待加强。
四是交通和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由于历史因素和投资不足,一些农村地区的交通和基础设施存在滞后问题,制约了城乡融合发展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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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九谈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光明日报》(2013年12月09日01 版)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这是对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作出的顶层设计,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确立了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产业格局城乡发展一体化,首先要推进产业布局一体化,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提升农业对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支撑能力,促进城乡各个产业互动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同步发展。
改革开放后我国确立了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农业基本经营体制,农业生产成就举世瞩目。
进入新世纪,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连续出台,我国粮食产量实现了“十连增”,农民收入增长实现了“十连快”。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随着农业不断发展,农村人多地少矛盾加剧,农业发展方式粗放、农业比较效益偏低、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动、村庄空心化、人口老龄化、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凸显。
特别是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不高,一家一户经营难以采用先进科学技术、难以吸纳现代生产要素,影响了农业生产效益和种地农民收入。
因此,推进农业经营方式创新,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势在必行。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尊重和保障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同时强调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实现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充分激发农业生产潜能,并对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提出了新的改革思路。
在农村土地经营管理上,要求坚持土地产权集体所有,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要求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
要求坚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允许农民以承包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强调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化,鼓励承包土地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
这些决策,明确了土地产权、承包权和使用权分离的界限,澄清了人们对土地权益的模糊认识,有利于克服土地产权虚化的弊端,有利于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的权利,有利于提高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效益。
在农业经营方式上,一是鼓励发展合作经济,扶持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
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的同时,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
这就为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政策环境。
农民合作社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可以抓住机遇、培育经营活力、增强发展能力、壮大经济实力。
二是鼓励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
这表明支持工商资本进入现代农业,但同时要求工商资本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大力培育农产品品牌,促进农业产业集群发展,努力提高现代农业的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经营水平。
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利益格局城乡发展一体化,核心是城乡主体权利,构建全体居民共享发展成果的体制机制,形成造福百姓、富裕农民的利益格局。
重点是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来源,尽快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越拉越大的局面。
改革开放后,随着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推行、农产品流通体制的改革、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跨地区跨行业的转移就业,城乡二元体制逐步被打破。
新世纪以来,取消农业税、实行农业补贴政策、推进新农村建设,使工农城乡逐步走向协调发展。
但是,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农民进城就业空间狭窄,收入难以稳定;农业生产资源束缚趋紧,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频发,增收难度加大;农民的转移性收入增长缓慢,财产性收入增长乏力,一直是农民增收的薄弱环节。
总体上看,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近年来高于城市居民,但从绝对数看,农村和城市居民人均收入差距拉大。
目前,部分进城农民的身份尚未得到确认,不能充分享受城市的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公共服务。
如何让广大农民分享现代化发展成果?十八届三中全会不仅强调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改革农业补贴制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让农民增加种地收入,而且强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性权利,明确提出“两个保障”:一是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
要求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继承的权利,分享集体资源和经营性资产的收益。
二是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
要求通过试点,改革完善宅基地制度,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和转让。
同时,明确提出允许进城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还提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产权、林权、股权等各种产权公开、公正流转交易,促进农业农村资源资本化,让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
这些规定不仅从体制机制上提出了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途径,而且从工作部署上提出了有操作性的具体措施,拓宽了农民增加收入的渠道,有助于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共享发展成果。
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城乡发展一体化,重点是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
在二元体制下,城市发展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
十六大以来,随着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不断加强,全民义务教育制度基本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
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滞后,城乡公共服务不均等,农村发展资源短缺、动力不足。
这已成为制约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的体制机制,引导更多的现代生产要素流向农村,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向农村倾斜,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方面要求维护农民生产要素权利,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
另一方面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允许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要加快建立土地、资金和人才资源城乡平等交换机制和补偿机制。
在土地方面,切实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进一步改革征地制度,调整土地出让收益分配关系,提高对农民的征地补偿标准和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比重,保护农民土地权益。
在资金方面,既要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性金融投入力度,又要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创新金融产品,同时要引导企业和社会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
在劳动力流动方面,要加快形成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推进城乡劳动力同工同酬同保障,逐步实现同城同待遇。
此外,要建立以城带乡联动机制,推动城市优质资源向农村延伸,构建统筹城乡的基础设施建设体系。
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框架,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和保障水平,形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
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建设和管理体系城乡发展一体化,关键是城乡建设和管理一体化。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改革开放35年来,我国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城镇化率已经超过53%,但城镇化水平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城镇化发展中存在一些误区和隐患。
如有的地方土地城市化快于人口城市化;有的地方不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搞城市化“大跃进”;有的地方农民“被城市化”,没有真正享受城市居民的权利。
我们既要看到城镇化的巨大潜力和美好前景,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正视和化解“城市病”,又要从国情出发,看到我国农村大量人口要进城,但不可能都进城,更不可能都进大城市,必须在城镇化过程中同步推进新农村建设。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创新,要求建立透明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展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并要求完善设市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对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县可有序改市,对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可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
这个重大决策提出了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新思路,也提出了城镇管理体制改革的新路径,打破了制约城镇化建设的投资瓶颈,破解了城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难题。
全会还决定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要求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同时要求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把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
这个重要决策提出了户籍制度改革和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具体路径,破解了农民进城遇到的两个最大难题,既提出了很高的改革目标,也体现出改革思路的科学性、可行性。
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实现城乡一体化,是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的伟大壮举,也是长期艰巨的历史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将有助于我们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
(中央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执笔:曾业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