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件外观常规检验标准
太阳能光伏组件外观验标准

太阳能光伏组件外观验标准太阳电池组件外观检验规范______晶体硅太阳能组件RS—QJ—02—001B—JS1范围本检验规范适用于为本公司生产的所有的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
本检验规范对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的分类等级、外观要求等进行规定和对检验标准进行明确。
2.规范性引用文件IEC61215标准IEC61730标准UL1703标准3定义:CLASSA:从整体的外观角度看是较完美的,无任何的技术缺陷,外观质量状况在严格的规定范围内。
CLASSB:技术上无任何缺陷,即符合IEC61215;IEC61730;UL1703标准,但外观不是很完美。
不合格品:外观质量状况较差(视角上有较强的缺陷)。
一般来说,有可能影响组件安全性能,以及一些对产品寿命有影响的缺陷将作为不合格品处理。
4对CLASSA,CLASSB,不合格品的处理:对CLASSA组件视为合格品处理下面对CLASSA、CLASSB、不合格品的具体分级进行描述。
一、电池片处;以上缺口均不可过电极(主栅线、副栅线)每个组件缺口崩边数量≤3个。
,、有V型缺口判定为--不合格片3.印刷:CLASSA电极图形清晰、完整、无氧化、断栅、背铝背电极完整,无明显凸起的铝刺、铝包;无发黄、脱层、背铝主栅线银浆完全脱落判定----不合格4.裂片要求电池片表面无任何裂痕(含隐裂)判定为--不合格5.电池片崩边:电池片的崩边深度≤0.5片厚,面积≤1mm2,电池片每边不超过2处崩边。
、崩边大于1mm2,判定为—CLASSB6.EVA缺料判定为--不合格7.断栅细栅断线宽度不超过0.5mm,且少于3处!二、铝型材三、背板TPT背板1.CLASSBTPT无划伤,组件上鼓包高度不超过1mm,数量不超过10个;组件背面允许有凹陷面积不超过5mm²,深度不超过1mm,数量不超过2个。
无四、电池片间距1.太阳能电池组件间距要求:、串与串间距3.0mm±0.5。
判定为—CLASSA、片与片间距为2mm±0.1判定为--CLASSA2.电池片与周边有源器件之间的距离。
M版最新组件外观检验标准

线
2.接线盒6个卡点不能有硅胶残留;加强筋上残留的灌封胶,及溢出至溢胶槽的灌封胶应不影响接线盒盖盖;
盒 接线盒灌胶类 3.盖盖前灌封胶需已初步固化、不流动;固化后不得按压胶体,胶体无裂缝;
4.盖盖后,外部无明显诸如烙铁烫伤等可视瑕疵,内部烙铁烫伤应不破坏盒体结构;
5.正常情况,接线盒盖好后,裸手应不能开盖;
凹坑
不允许有尖锐物造成之穿刺性凹坑,无破损、孔洞及任何尺寸的带电体伸出背板(正常检验环境0.5m内不可见;D≤0.5mm )
标签位置
SN标签贴在接线盒下面第二排和第三排电池片居中位置;Label挨着SN标签下面居中位置;其他标签依生产工单要求执行,如无要求接着label位置依次向下等距居中 黏贴,所有标签尺寸水平倾斜差S≤1mm;无褶皱、无气泡无褶皱,无气泡,字体或标识清晰可辨,条码易于扫描铭牌标识等级与组件等级对应一致,
栅线不良
1* 栅线上的粗点(Finger knots)尺寸≤10*0.5mm,数量≤5个2* 主栅线与细栅线处断点长度≤1mm,断点总数≤栅线总条数的1/5 3* 细栅线断点长度≤2mm,断点总数≤栅线总条数的1/5(虚印视同断点)4* 粗栅 A≤1/3 cell area,Q≤1/3 cell quantity
层压气泡
1*I 区,允许有≤2mm2 的小气泡2个2* E 区域,允许有≤2mm2的小气泡3个 距玻璃边沿5mm,距电池片边缘0.3mm,电池片上,都不允许有气泡
分层鼓包划痕 1*分层:无脱层 2* 背板和EVA、玻璃没有移位(即无未覆盖到整个玻璃)3* 无鼓包 4* 划痕:不可有手感
脏污 水印 5* 脏污:无明显脏污,无硅胶、纸屑等残留 6* 水印:A≤1*3mm2 蓝印:A≤100mm2
光伏组件产品质量标准

光伏组件产品质量标准
一、外观质量
光伏组件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组件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明显划痕、凹陷、气泡等缺陷;
2.组件边缘应整齐,无毛刺;
3.组件上的商标、型号、功率等标识应清晰、完整。
二、性能参数
光伏组件的性能参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输出功率:组件的输出功率应符合产品规格书的要求,且在标准测试条件下(如AML5,25°C等)应保持稳定;
2.电压和电流:组件的电压和电流应满足设计要求,以保证组件的正常运行;
3.效率:组件的效率应不低于产品规格书中的规定值;
4.功率衰减:在长期运行过程中,组件的功率衰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5.温度系数:组件的温度系数应满足设计要求,以保证其在不同温度下的性能稳定性。
三、可靠性和耐久性
光伏组件应具有良好的可靠性和耐久性,能够承受各种恶劣环境和气候条件的影响,具体要求如下:
1.耐候性:组件应能够在高温、低温、潮湿、紫外线和沙尘等
恶劣环境下正常工作;
2.机械强度:组件应具有一定的机械强度,能够承受风、雪等自然灾害的冲击;
3.寿命:组件的使用寿命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保证其在长期运行过程中性能稳定。
四、环境适应性
光伏组件的环境适应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温度范围:组件应能够在不同的温度环境下正常工作,包括高温、低温等极端环境;
2.湿度范围:组件应能够在不同的湿度环境下正常工作,包括高湿度、低湿度等极端环境;
3.抗风压:组件应具有一定的抗风压能力,能够承受一定强度
的风力作用。
结构件外观检验标准

/
变形
不限
不允许
不允许
/
膜层疏松
不限
不允许
不允许
/
挂具印
不限
不允许
N≤3,且S≤2
/
氧化前划痕、毛刺
不限
不允许
不允许
/
5.3加工工艺原因导致的问题
5.3.1拉丝或压铆后,在拉丝、压铆区域出现纹理、光泽不完全一致的现象,除一级表面外可以接受。
5.3.2拉丝是一项工艺要求,研发在设计图纸中必须明确拉丝要求;有交调要求(默认镀银要求8μ的结构件不允许使用拉丝工艺。
撞伤(花):因电镀过程中运输过程中保护不当,导致产品互相碰撞或者和外界介质相碰撞而引起产品伤痕或花点。
花斑:电镀后表面形成的与周围材质表面不同光泽或粗糙的斑块花纹状外观。
凹坑:由于基体材料缺陷、或在加工过程中操作不当等原因而在材料表面留下的小坑状痕迹。
凹凸痕:从机加工到电镀,因基材受撞击或校形不良等异常因素造成呈现出的明显变形、凹凸不平整的现象,手摸时有不平感觉。
1.目的
本规定为了对外购来料、样品制作标准,从而达到以提前采取预防活动的目的。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对公司内部加工及外协加工所有产品等品质保证阶段的外观检查。
3.总则
3.1原则:产品外观应美观,单独零/部件的整体效果不能受到破坏,如果发现某一缺陷具有批量性问题,即便此缺陷属于“可接收”范围,也可以对该产品不予验收。
气泡:喷漆末尾表面底部有可识别的异物或喷漆表面内含有异物.
喷漆接触性:横竖交叉切割测试后,有脱开现象.喷
漆面外观色度不能无光泽。(基准:有光泽)
喷漆表面有凹凸不平的现象
6.3喷漆外观检查基准.
6.3.1气泡检查标准:
最新通用外观检验标准

最新通用外观检验标准1产品表面等级定义结构产品的表面外观等级划分为3个级别:1级、2级和3级,各表面等级的定义如下。
1.11级表面重要外观表面,体现产品外观形象的表面,产品正常工作状态下能直接正视的表面,以及打开前门就能看到的表面。
1.22级表面在特定角度才能看到的主要外表面,或半装饰性的经常被客户打开后可视的外观表面。
1.33级表面不是以装饰为目的的次要外观表面和内表面、客户不会看到的表面及除1、2级表面以外的表面。
表1、各等级面的划分:2.1检验原则2.1.1产品外观应美观,颜色均匀一致,单独一零/部件的整体视觉效果不能受到破坏,不会给人以劣质产品的印象。
生产者应认真操作、严格控制产品质量,避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对各种表面的损伤。
2.1.2 有签样或图纸上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其对应的缺陷优先按其样板或技术要求的标准进行判断。
2.1.3 所有结构件外观缺陷的判定是基于不影响产品功能前提下进行的判定,如果有影响产品使用功能的缺陷(如引起炸机、短路等),即使符合标准规格,也判定不合格。
2.1.4 所有外观判定都是在下述的检验条件下进行判定,看不到的外观缺陷都认可接受。
2.1.5 对外观判定操作存在争议的以结构物料SQE工程师判定为准,仍有严重分歧的,最终裁决权归技术部。
2.2目视检测条件在自然光或光照度在300-600LX的近似自然光下(如40W日光灯、距离500mm处),相距为650~750mm,观测时间按不同等级面而有不同,详见下表:表2、检测条件表面等级1级2级3级检视时间5s5s3s检视距离光源650~750mm自然光或光照度在300-600LX检查者位于被检查表面的正面、视线与被检表面呈45-90°进行正常检验(参见下图)。
要求检验者的校正视力不低于1.2 。
不能使用放大镜用于外观检验。
图1、“正视”位置示意图2.3检测面积划分被检表面按其面积或最大外形尺寸划分为不同大小类别,当有两个条件满足时、以大的一类为准。
组件外观标准

8、外观要求8.1组件清洁组件表编号页号/页数发布日期序号组件外观标准 检验作业指导书要求型号(标准系列组件)4/14作业类别最终检验品名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ET-01背面TPT 上不允许有残留EVA 。
玻璃表面的残留EVA,包括需要一定的角度,才可以看到的残留的EVA ,均不允许。
背面TPT 上不允许有残留的颗粒状硅胶。
边框棱角处不允许有硅胶。
TPT 上不允许有胶带纸残留的胶印。
边框边角处侧面不允许有硅胶溢出。
组件边框处不允许有硅胶残留。
组件正面边框硅胶溢出不均匀,不允许。
边框硅胶溢出不均匀,成锯齿状,不允许。
边框边角处玻璃面不允许有硅胶溢出。
8.2组件产品报废①A级组件图②降级为B级的组件编号页号/页数发布日期序号无注:1)包装组件时,不同颜色的组件应分开包装,不可混箱或混拖;2)所有组件在外箱上面都应贴上组件所对应的型号。
组件外观标准 检验作业指导书同一组件允许电池片跳色,同一电池片允许跳色色斑,不得超过5片。
项目颜色项目序号1序号要求级别及要求型号(标准系列组件)5/14作业类别最终检验级别及要求A级B 级不合格品品名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ET-01无组件电池颜色均匀一致,允许相近颜色,但不允许电池片跳色,如:从黑色到蓝色相邻颜色的色斑单晶相邻颜色多晶相邻颜色跳色的色斑多晶跳色的色差单晶跳色的色差① A级组件图② 降级为B 级组件图③ 降级为不编号页号/页数发布日期序号组件外观标准 检验作业指导书a) 电池片上,最多允许存在≤1mm²的气泡3 个,并且不在同一个电池片上;b) 不在电池片上,气泡面积小于1mm²的少于等于5个;或者最多允许存在小于8mm²总面积的气泡2个或者2组,2个或者2组气泡间距大于等于2mm;c) 气泡不得使边框与电池片之间形成连通;d) EVA不足或层压后EVA未融,面积≤4mm²。
组件正面不论是在互联条、汇流条等导电材料还是组件的其它地方允许最大直径为3mm的气泡最多10个。
太阳能电池组件检验标准

太阳能电池组件检验标准1.目的:为保证出厂太阳能电池组件合格率达到100%,满足用户的使用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2.引用标准:GB/T9535-1998国家标准(等同于IEC61215)。
3.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组件的出厂检验。
4.职责:品控部是本标准的制定和负责执行的部门,生产部负责配合品控部组件的检验。
5.检验标准:5.1组件外观检验标准:5.1.1外表面清洁干净。
、针孔的单体电池。
2的崩边,每片电池片不多于两处。
缺角: 每片电池片,深度小于1.5㎜,长度小于5㎜的缺角不得超过1处;深度小于1㎜,长度小于3㎜的缺角不得超过2处。
主栅与细栅线连处允许≤1mm的断点,细栅线允许≤2mm的脱落。
断点与栅线脱落的总数不大于栅线总条数的1/5。
5.1.7汇流条与焊带连接处,焊带超出汇流条、汇流条超出焊带1mm以下。
5.1.9电池片横排错位≤2mm;纵列间隙两端相差≤2mm;组件整体位移时两边电池片与玻璃边缘距离之差≤3mm。
杂物: 无毛发、虫子等杂物。
组件内气泡:电池片与电池片之间有气泡时,汽泡边缘与电池片之间的间距应大于0.3mm;距离玻璃边缘2mm内不允许有气泡,且每个组件上不能超过5个,所有气泡的总面积小于9mm2。
TPT或TPE背板剥离和EVA缺损应在距离玻璃边缘2mm以内。
背板折皱时受光面不能有折痕,不能有重叠,不能乱写,没有刮痕。
背面污垢,直径小于5mm,宽度小于1mm及长度小于50mm,每平方米允许有两处。
接线盒、商标的位置无歪斜,接线盒周边无缝隙并涂布硅胶,硅胶一定要溢出接线盒周边,并且范围在5mm以内。
接线盒内汇流带须平滑,无虚焊; 汇流带要求牢固地卡于接线端子的汇流带连接端。
商标检查:印刷、电性能参数值是否符合要求。
钢化玻璃检验标准》执行。
铝型材接口处无明显台阶和缝隙,缝隙由硅胶填满,螺丝拧紧无毛刺;铝型材与玻璃间缝隙用硅胶密封,硅胶需涂均匀,光滑无毛刺现象,如有缝隙其深度≤1mm;其他项目检验按《铝合金检验标准》执行。
太阳能组件出厂检验外观检查

14
助焊剂残留
助焊剂残留雾状部分面积≤3×3mm2,以相距组件1m垂直观察不明显为准。
助焊剂残留雾状部分面积≤10×10mm2,以相距组件1m垂直观察较明显。
15
边框间隙
长短边框接合处间隙宽度≤0.5mm,上下错位≤0.3mm,锉角后无毛刺,倒角平稳,光滑,
单个电池片细删线上的粗点尺寸≤0.4mm、细点尺寸≥0.1mm,细删线断点长度≤2mm的最多10条,轻微虚印面积小于电极总面积的10%。
5
氧化
单个氧化面积≤2 cm2,且可以看清删线,同一电池片只允许有一个,同一组件允许≤3个
单个氧化面积≤3 cm2,可以看清删线,同一电池片只允许有一个,同一组件允许≤5个。
2
裂纹
组件内不允许有任何隐裂。允许有轻微划痕,但是长度≤2cm,深度以不露出白色,
边角裂纹长度≤5mm,宽度≤0.3mm。划痕长度≤3cm,宽度≤0.2mm,有轻微白色露出,距离组件50m垂直观察不明显。
3
缺角、崩边
单片电池轻微崩边,尺寸<1..5 mm2,单片电池缺角,尺寸≤1mm×1.5mm但必须是u形缺角,不存在v形缺角,缺陷部分距离主删线>2mm,同一组件只允许两处。
6
焊锡
单片电池片表面允许存在面积1×1mm2以下残留焊锡且不能搭锡,≤2×1.5mm的锡珠且不尖锐,同一组件允许有两处.
允许残留焊锡面积≤1×5mm2,≤3×2mm的锡珠且不尖锐,一个组件内不能超过四处..
7
非生产用料杂物(如:毛发、小虫等)
允许面积≤1 mm2、长度<10mm,且毛发不能把两片电池片同一面相连或电池与边框相连且每块组件数量≤2,单片电池片最多1个:非电池片上可有毛发,纤维,不明残留物,小虫但每块组件数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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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1.1根据市场需求,规范组件外观常规检验标准以满足客户要求,为生产与质量检验判定提供标准依
据。
2. 范围
2.1适用于组件生产过程管理控制和质量部的检验判定。
3. 定义
3.1常规标准:指公司生产过程产出之正常合格标准外观的组件。
4. 职责
4.1 质量部:根据客户与市场的要求,制定本标准,并执行检验及判定。
4.2 生产部:依据此标准对生产过程进行管理控制。
5. 检验条件:
5.1 检验光源强度:600-1000 Lux,检测光源距离检测平台约为2M。
5.2 检验员有正常的视力(1.0及以上),无色盲。
检查时眼睛离样本距离:60-100CM(除特殊检验项
目外)。
5.3 检验工具:钢直尺、游标卡尺、塞尺、目镜、菲林尺、卷尺等。
5.4 目视检验时间:50-60s
5.5如出现本标准中未涉及到的其它外观现象,可通过召集相关部门评议确定及判定。
无针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