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制度
消防维保管理制度(4篇)

消防维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做好本单位消防设施维修养护、消防设施文化宣传、消防安全预案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消防职责,提高消防设施管理水平,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建筑物、建筑构筑物等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职责分工本单位各部门、岗位的人员在工作中要明确消防职责和责任,各级管理人员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和具体岗位责任,确保消防工作工作无缝对接,参与巡查、检测、处置等消防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和监督。
第五条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的消防专职人员(或消防值班人员),由单位设立或委托专业消防维保公司进行管理。
第三章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第六条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系统、消防报警系统、灭火器材、疏散通道等。
第七条消防设施维护消防设施维护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测、维修保养和消防设施更新改造等工作。
第八条日常检查1.定期巡查各消防设施和设备,检查是否完好、灵活可用。
2.制定巡查记录表,每日填写巡查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上报。
第九条定期检测1.根据国家消防要求,制定相应的设备检测周期,及时进行检测。
2.委托专业消防维保公司进行设备的定期检测,确保设备的有效性。
第十条维修保养1.消防设施发现问题时,应及时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2.制定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计划,并委托专业维保公司进行维修。
第十一条更新改造根据国家消防法、要求及时进行设备的更新改造,确保设备的完好可用。
第四章消防设施文化宣传第十二条消防宣传1.定期开展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技能。
2.制作宣传材料,展示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灭火演习定期组织员工参加灭火演习,提高员工在火灾发生时的应对能力。
第十四条宣传活动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或参与社区、单位组织的消防宣传活动。
消防系统维护和保养计划模板

消防系统维护和保养计划模板
1.消防值班人员应每日对消防机柜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维护人员处理。
2.维护人员每三个月应对联动系统进行测试,检查联动模块是否运行正常,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应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
3.检查联动模块的同时,应对正压风口、防火阀等阀体进行检查,观察机械机构的转动是否灵活,检查电动控制部分的动作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对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应不定期进行检查。
发现常报警、误报警和不报警的探头,应及时更换,保证报警系统运行正常。
5.维护人员应每月检查消火栓、楼层显示器、消防电话、手动报警器等是否有异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护人员应每月对气体灭火室的气瓶进行检查,观察气瓶的气压是否正常;对灭火器进行检查,发现压力不足的应立即更换。
7.应定期进行消防演习,让每一位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火场逃生技能,同时应对各联动设备进行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应不定期对疏散指示灯进行检查,是否运行正常,检查各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火门是否损坏,发现问题及时问题处理。
9.每年应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
10.每两年应对消防储水设备进行检查、修补,外表重新油漆。
11.消防水泵结合器的接口及附件应每月检查,应保证接口完好,无渗漏,闷盖齐全。
12.每两个月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检验。
13.应每月启动消防水泵一次,分别在手动与自动的条件下,点动启动消防泵。
14.每月应对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发现有损坏的喷头应及时更换,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应及时清除。
更换或安装喷头均应使用专用工具。
消防维保管理制度(6篇)

消防维保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的建筑消防设施,是预防火灾,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的有效措施。
对建筑消防设施实施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是单位的法定职责。
建筑消防设施投人使用后即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工作。
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消防主管具体实施。
一、维护管理范围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机械排烟系统;4、室内消火栓系统;5、灭火器材;6、安全疏散辅助设施(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二、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分为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三种方式。
(一)建筑消防设施巡查1、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每日开展一次。
2、建筑消防设施巡查的内容(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电源工作状态。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探测器外观,火灾报警控制器运行状况,消防联动控制器外观和运行状况,手动报警按钮外观,火灾警报装置外观。
(3)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外观,消防水箱外观,消防水泵及控制柜工作状态,水泵结合器外观、标识,管网控制阀门启闭状态,泵房工作环境。
(4)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外观、室外消火栓外观。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外观,报警阀组外观,末端试水装置压力值。
(6)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阀外观,自然排烟窗外观,排烟机工作状态。
(7)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外观,应急灯工作状态,疏散指示标志外观,疏散指示标志工作状态。
(8)灭火器:灭火器外观,设置位置状况。
3、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由巡查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名。
4、对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1、建筑消防设施的单项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表》,检查人员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在《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表》上签名。
消防维保规章制度

消防维保规章制度一、维保范围根据《消防法》,本单位的消防维保范围包括建筑物内部消防设施、器材、设备等的维修、养护与更新,以及灭火器、灭火器具的检验、维护和预防性试验等。
二、消防设施的维保标准1. 系统设备的维保(1)每年对消防报警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维修,确保设备运行稳定,并能够正常发出报警信号。
(2)每半年对喷淋系统进行一次维护,包括对水泵、阀门、水源供应等设备的检查与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
(3)每季度对疏散控制系统进行一次维护,包括排烟设备、疏散门、疏散楼梯等的检修和保养,保证其可靠性。
(4)每月对消火栓系统进行一次维护,包括检查消火栓是否完好,喷头是否能正常喷水等。
(5)每周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一次维护,包括检查喷头、阀门、压力控制器等设备是否运行正常。
(6)每日对灭火器具的位置、状态进行检查,保证其及时有效。
2. 灭火器具的维保(1)消防器材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维护与保养。
(2)消防器材的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的领用、检查、使用、保养、维修、报废和更新台账,确保器材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3)每月对灭火器具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检查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损坏、压力是否正常等。
三、维保管理1. 维保记录与报告(1)对每次维保的情况,需填写详细的维修记录,包括维修时间、内容、人员等。
(2)维保人员应及时向主管部门上报维修报告,报告必须真实、准确,并保留相关维修记录。
2. 维保培训(1)新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维保专业知识的培训。
(2)维保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考核,提高其维保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3. 隐患排查与整改(1)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隐患,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2)制定整改计划,将隐患消除的过程与结果进行记录,确保整改有效。
四、维保责任1. 主管部门的责任(1)建立和完善消防维保制度,并组织人员负责执行。
(2)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监督,确保维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消防维保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的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条消防维保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第四条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维保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消防维保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单位应设立消防维保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消防维保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消防维保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消防维保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二)组织实施消防维保工作;(三)监督消防维保工作的执行情况;(四)对消防维保工作进行考核;(五)组织开展消防维保培训;(六)协调解决消防维保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消防维保管理部门职责:(一)负责消防维保工作的日常管理;(二)组织实施消防维保计划;(三)监督消防维保作业过程;(四)负责消防维保记录的整理、归档;(五)对消防维保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消防维保人员职责:(一)按照消防维保计划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二)发现消防设施设备故障及时上报;(三)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四)参加消防维保培训;(五)执行消防维保管理制度。
第三章维保计划与实施第九条单位应根据消防设施设备的种类、数量、使用年限等因素,制定消防维保计划。
第十条消防维保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消防设施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二)维护保养周期;(三)维护保养项目;(四)维保责任人;(五)维保时间;(六)维保费用。
第十一条消防维保管理部门应根据消防维保计划,组织实施消防维保工作。
第十二条消防维保人员应按照消防维保计划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三条消防维保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润滑、紧固;(二)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的性能、参数;(三)更换损坏的零部件;(四)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测、试验;(五)记录维保过程。
消防维保管理制度(四篇)

消防维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目的:为规范我司消防维修保养工作,提高消防维保的工作质量,防止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依照国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等规范,以使整个维保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整个系统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为目的,结合实际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司消防维保服务。
第二章维修人员行为规范1员工形象:1.1在工作岗位上要着工作服,并且工作服应干净、整齐、笔挺。
1.2不得着工作服进行非维修作业。
1.3注意个人卫生,勤刷牙,保持口腔清洁;勤洗澡,避免产生异味。
1.4保持头发清洁整齐,不作怪异发型;1.5不准光脚或穿拖鞋进入公共场所。
2员工态度:2.1主动热情,服务礼貌,举止文雅。
服务时应面带笑容,热情饱满、和蔼可亲、精力旺盛。
2.2对工作应耐心,不急躁、不厌烦,操作要快速、敏捷,程序要准确无误。
2.3谦虚、和悦的接受评价,对接到的投诉应耐心倾听,并及时整改。
3员工纪律:3.1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服从公司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业操作规程。
3.2服从部门经理的安排,完成其交给的其它工作。
3.3严禁酒后工作。
4员工要求:4.1政治清白,无不良记录及嗜好。
年龄不超过____岁,有一定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持有相关工种的职业资格证。
4.2特种设备操作员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上岗证,从事消防维修保养工作半年以上。
4.3爱岗敬业、工作勤快、礼貌待人、和蔼处事,相貌端正、身材适中。
第三章消防系统维护1设备维护保养范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火灾自动报警主机、联动柜、消防广播、消防电梯联动、非消防电源切换的联动)、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含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水泵的电控柜、水泵的双回路供电控制箱)、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含水泵的电控柜、水泵的双电源供电控制箱)、防排烟系统(含风机的电控柜、风机的双电源供电控制箱)、气体灭火系统(含空调、排气管道的防火阀)、防火卷帘、应急灯、疏散指示灯、防火门。
消防设施定期巡检、维护保养管理制度(三篇)

消防设施定期巡检、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本单位所有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内的消防设施。
第三条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源、消防给排水系统、消防报警系统、消防控制室、消防通道、消防通风系统、消防设备、消防器材等。
第四条本制度的目的是保证消防设施的可用性和安全性,提高消防设施的保护能力。
第五条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健全消防设施定期巡检维护保养制度,使消防设施能够持久发挥作用。
第二章制度要求第六条消防设施的巡检、维护保养工作由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消防设施的巡检、维护保养工作应当明确部门职责,划分具体任务,做到责任落实。
第八条消防设施巡检、维护保养工作应按照计划进行,确保按时完成。
第九条消防设施巡检、维护保养工作应按照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确保工作质量。
第十条每次巡检、维护保养完成后应做好相应的记录,记录包括巡检、维护保养情况、存在问题和处理措施等内容。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拆卸、损坏、阻碍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和处理。
第十二条消防设施巡检、维护保养工作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第三章巡检工作第十三条消防设施巡检工作应定期实施,巡检周期一般为每季度一次,在特殊时期或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增加巡检次数。
第十四条消防设施巡检工作应包括对消防设施的外观、功能和性能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消防设施巡检工作应全面、系统地检查消防水源、消防给排水系统、消防报警系统、消防控制室、消防通道、消防通风系统、消防设备、消防器材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消防设施巡检工作应做好工作记录,记录包括巡检时间、巡检内容、存在问题以及处理措施等,保留备查。
第四章维护保养工作第十七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应定期实施,维护保养周期一般为每半年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缩短维护保养周期。
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规程制度(6篇范文)_3

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规程制度(6篇范文)【第1篇】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规程制度1.0目的规范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工作,确保消防系统设备各项性能良好,安全运行。
2.0 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集团在管楼盘的消防系统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3.0职责3.1 消防监控中心的设备日常维修保养由值班员负责。
3.2 保安部负责楼宇及室外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查。
3.3 工程维护部负责设备房消防设备设施的巡查、维修、保养,对消防设备故障进行处理。
3.4 消防主管负责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3.5 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负责消防设备年度维修保养计划的审批。
3.6 业务总部负责对消防设备维修保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支持。
3.7 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对设备维修保养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0工作程序4.1 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计划的制定。
4.1.1 每年12月26日前,由工程维护部消防主管(下同)组织制定下一年度的《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年度计划表》,经部门经理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
4.1.2 消防主管根据系统的运行情况拟定大修、中修、小修计划并报批。
4.1.3 消防主管根据批准后的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在每月26日前拟定《月份设备维修保养计划》,报部门经理审核并组织实施。
保安部消防工作的管理参照《消防工作规范》执行。
4.1.4 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年度计划必须具备下列要求:a.有明确安排设备大、中、小修的计划;b.有具体组织实施维修保养的时间;c.有明确的维修保养周期;d.有具体的维修保养经费预算。
4.2 对消防系统进行维修保养时,应严格遵守《消防系统操作规程》,并按计划进行。
4.3 检查。
4.3.1 日检。
每班次在消防主管的指导下由值班员对火灾报警系统进行下列检查。
a.每班次均应进行系统设备的外观检查。
b.火警功能。
误报火警应勘察误报的火灾探测器探头现场有无蒸气、烟雾、粉尘等影响探头正常工作的环境干扰存在,如有其他干扰存在,应设法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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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制度
1、定期检查:对使用单位的消防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出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使用单位的消防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2、季度试验和检查:每季度对使用单位的消防系统进行下列功能的检测和试验,并填写季度登记表。
(1)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2)试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上的火灾报警装置的声光显示是否正常;
(3)试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上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是否正常;
(4)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5)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①防排烟设备(可半年检查一次)、电动防火阀、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等的控制设备;
②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
③二氧化碳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
④火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
(6)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
(7)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
(8)检查所有转换开关;
(9)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3、年度检查与试验:每年度对使用单位的消防系统进行下列功能的检测和试验,并填写年检登记表。
(1)按生产厂家说明书的要求。
用专用加烟(或加温)试验器对安装的所有探测器分期分批的检查试验,至少全部检查试验一遍;
(2)对前述季度试验和检查中(3)、(4)、(5)①、②、④、(6)、(7)、(8)、(9)各项所列的检查和试验项目进行动作试验;
(3)对前述季度试验和检查中第(5)项进行模拟试验;
(4)试验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功能是否正常。
在试验中不论扬声器当时处于何种工作状态,都应能紧急切换到火灾事故广播上,音响清晰。
(5)检查所有接线端子是否松动、破损和脱落。
4、消火栓、自动喷水及气体灭火系统维护
(1)系统必须有日常监督、检测、维护制度,保证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
(2)负责系统维护的专职人员安排熟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原理、性能和操作维护规程的人员。
负责系统维护的专职人员定期必须巡检责任区内所有供水总控制阀、报警控制阀及其附属组件,进行外观检查,并观察压力表指针所指是否正确的压力,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
供水水源必须保证供给设计所需的水量和水压,每年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
(3)消防用的蓄水池、高位水箱、气压水罐每月应检查核对其消防水位及气压水罐的气体压力,并对保证消防储备水不被他用的措施进行检查,发现有故障,应及时进行修理。
消防专用蓄水池或水箱、水罐的水应根据当地环境、气候条件不定期更换,避免腐败。
寒冷季节,储水设备的任何部位都不允许结冰。
设置储水设别的房间应每天检查。
保持室温不低于5°C。
每两年应对储水设备结构材料进行检查、修补。
钢板水箱的玻璃水位计,两端的角阀在不观察时应关闭。
(4)消防水泵应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内燃机驱动的消防泵应每星期启动运转一次。
如消防水泵设计为自动控制启动运行时,应模拟自动控制的参数使其启动运转。
(5)每个季度应利用报警控制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一次供水水流试验,以验证系统的供水能力。
(6)系统上所有控制阀门均应用铅封或锁链固定在开启或规定的状态。
阀门应编号,并挂上标牌,标明阀门在系统中所控制的部位和应处于正确的状态。
(7)每月应对铅封和锁链进行一次检查,如有破坏或损坏应及时修理更换,保证控制阀门不被误关闭,保证供水管路畅通。
(8)建筑物室外阀门井中,进水管上的控制阀门应每季度检查一次,以核实处于全开状态。
(9)室外水泵接合器的接口与配套附件应每月检查一次,保证接口完好、无渗漏、焖盖齐全。
(10)每两个月应对管道上的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利用末端试
水装置排水,检查其是否能及时报警。
(11)每月应对喷头进行外观检查,发现不正常的喷头应及时更换。
(12)各种不同规格的喷头均应分别存储一定数量的备品,其数量不小于总数的1%,且每种备用喷头不应小于10只。
喷头的更换或安装均需使用专用喷头扳手。
扳手应保存在消防值班室里。
发现故障,需停水进行修理前,均应向主管值班人员报告,取得责任系统维护专职人员同意,并现场监督,方能动工。
(13)建筑物、构筑物使用性质的改变,其中贮存安放位置或堆放高度的改变,采暖、采光设备的改变,需要进行修改时应对系统作相应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