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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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四篇)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四篇)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____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一、背景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加剧,自然灾害频发的趋势日益明显。

为了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应对自然灾害的冲击,我市制定并实施了____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高效地组织救助工作。

二、指挥机构与职责1.市级指挥机构:设立市级自然灾害救助指挥中心,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市的救助工作。

中心由市政府牵头,涵盖多个部门的代表共同组成,并设立临时指挥部,负责具体的救助行动。

2.区级指挥机构:各区政府设立区级自然灾害救助指挥中心,负责各区的救助工作。

中心由区政府牵头,涵盖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并设立临时指挥部,负责具体的救助行动。

三、预警与应急响应1.预警系统:完善灾害预警系统,建立与国家气象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及时准确地掌握灾情信息。

2.应急响应级别:制定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级别,根据灾情的严重程度,划分为不同的应急响应级别。

市级指挥中心根据相关规定和预案,及时发布应急响应通知。

四、救助队伍与装备1.救援队伍储备:建立自然灾害救助队伍储备制度,培养专业的救援人员,确保在灾情发生时能够迅速投入到救助工作中。

2.救助装备准备:建立完善的自然灾害救助装备库,包括救生器材、通讯设备、运输工具等,以满足不同灾情的救助需求。

五、灾害应对措施1.洪水灾害:对于洪水灾害,设立专门的防汛指挥部,全力做好防汛抢险工作,包括加强对堤防、水库、河道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及时疏通排水系统,组织人员转移和提供临时避难所等。

2.地震灾害:对于地震灾害,加强对易受地震影响的建筑物的巡查和安全评估,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组织地震应急演练,提高民众的自救互救意识。

3.台风灾害:对于台风灾害,建立完善的应对措施,及时发布台风路径和强度预报,组织人员和船只的转移,做好水库、堤防等防台准备,加强对易受台风影响的建筑物的检查和加固。

4.雪灾和寒潮:对于雪灾和寒潮等极端天气灾害,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调度,加强对公共交通、供暖等关键设施的保障,组织人员转移和提供临时避难所等。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引言自然灾害是指由于地球自身变化或其他自然因素引起的、对人类以及人类活动造成严重破坏和危害的自然现象。

面对自然灾害的威胁和影响,制定有效的救助应急预案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旨在提高社会应急响应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背景灾害是不可预测的,然而对于自然灾害的准备却是可以事先做好的。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指在灾害发生前,通过事先制定的措施和方法,及时、有效地进行抢险救援和灾后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制定应急预案能够提高救援的效率,并帮助人们在灾难中更好地保护自己。

二、制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重要性1. 保障人身安全在自然灾害发生时,人们的生命安全是最重要的。

制定救助应急预案可以提前预判可能发生的情况,合理安排救援人员和资源,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

2. 降低经济损失自然灾害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合理规划和调度资源,制定救助应急预案可以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抢险工作,降低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

3. 提高社会凝聚力在灾难面前,社会的团结和凝聚力是非常重要的。

制定救助应急预案可以组织和调动社会资源,让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到灾害救助工作中,提高社会凝聚力。

三、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1. 制定阶段在制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时,需要进行灾害风险评估和预测,以便了解潜在的风险和可能面临的灾害情况。

同时,还需要收集和整理相关的救援资料和资源,为应急预案提供基础数据。

2. 内容概述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应包含以下内容:(1)灾害预警与监测制定灾害预警和监测措施,及时掌握灾害发生的情况,提前采取应急措施,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2)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和救援机构的职责和任务,形成有序的应急救援体系。

(3)抢险救援措施制定抢险救援的具体措施和方法,包括人员调配、物资配置、救援队伍组织等,确保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一、总则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2、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3、编制依据依据《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制定本预案。

4、适用范围在我乡区域内发生的洪涝、台风、暴雨、干旱、冰雹、雪、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二、启动条件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1、发生水旱灾害,台风、暴雨、干旱、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乡行政区域内,紧急转移安置1千人以上;倒塌房屋100间以上,或者在全乡行政区域内死亡3人以上。

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乡行政区域内,死亡3人以上;紧急转移安置2千人以上;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0间以上。

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4、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贫困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5、乡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自然灾害救助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1、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机构及职责乡相关专项指挥机构是乡自然灾害教助工作的领导机构,乡长任总指挥,乡政府分管民政、国土的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对应灾害神类乡直主管单位是成昆单位乡民政办是乡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机构,在乡相关专项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各类灾害的救助、救济工作,指导灾区开展灾后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参与乡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一、前言自然灾害是人类最大的敌人之一,如地震、洪水、台风、暴雨等灾害一旦发生,就会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针对自然灾害,各级政府和部门必须制定科学的救助应急预案,以最快速度、最完善的方式做好灾后救助工作,为灾区人民提供安全保障和生活救助。

本文就如何制定一份有效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行探讨。

二、应急预案的组织架构1. 组织机构为科学有效地开展救助工作,必须建立一个完整的组织架构体系,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建立救助工作的指挥部、行动部、支援部、保障部等部门,将所有工具人员、物资资源串联起来,实现互相协调、互相配合的工作模式。

2. 人员设置一份完整的救助应急预案必然涉及到借调人员、志愿者、军队、警察等多个单位的协同合作,因此要及时调整资源,合理安排人员的工作职责,确定各个单位的工作负责人和协调人,实现全员参与,共同合作的目的。

3. 筹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发生之前,必须加强对所有救援力量的筹备工作。

搜集物资,储备物资,调整人员,建立志愿者队伍,以及其他筹备工作,旨在保证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展开救援行动,保障受灾群众的生命安全。

三、应急预案的内容1.指挥部灾区地方政府应当设立统一的指挥部,由政府领导负责,承担指挥、调度、协调和决策等工作,统筹全局,形成一条指挥链。

2. 组织协调协调各级政府、工作单位的行动,发挥各方面的政策和资源优势,携手共同抗洪、抗震、抗灾。

在救援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应优先调派外地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

3.灾区安全安全稳定是救助灾区人员的首要问题。

为此,应根据灾情开展安全稳定工作,做好地质灾害、水土流失、险情等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理和监测等工作。

4. 生命救援在救援工作中,保护生命需优先考虑。

应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施救,如使用救援船、直升机等工具消除灾害,组织派遣医疗队和护理人员到各灾区,建立临时医疗站和临时医院等,积极救治和救援伤员,确保生命安全。

5. 物资支援物资保障体系是救助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根据灾情有偿向社会各界调拨物资。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是指自然界因地质、气候、水系等因素引起的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干旱等。

在面对自然灾害时,及时采取救助措施,有效预防和减轻灾害的损失是至关重要的。

因此,制定一份全面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将帮助我们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而有力地做出反应,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下面就是一份2000字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一、地震救助应急预案地震是一种极为猛烈的自然灾害,常容易造成房屋倒塌、道路破损、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

在地震发生后,我们应采取以下救助措施:1.迅速评估灾情,确认损失范围与人员伤亡情况。

2.启动应急救援机制,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前往灾区,进行搜索和救援,确保被困人员的生命安全。

3.及时通知医院、消防部门、警察等相关部门,协调各方面资源,共同应对灾情。

4.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关注伤员的心理健康,并对受灾地区的人员进行心理支持和援助。

5.对于严重受损的建筑物,应立即进行安全评估,确保人员撤离。

二、台风救助应急预案台风是一种猛烈的气象灾害,常带来强风和暴雨,容易引发洪水、泥石流等次生灾害。

在台风来临时,我们应采取以下救助措施:1.提前预警,确保人员能够得到足够的防护和准备。

2.关闭危险区域的道路和交通工具,确保交通的安全畅通。

3.组织人员到有救助能力的地方,避免受到台风影响。

4.启动应急救援机制,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前往受灾地区。

5.强化抢险救灾工作,清理道路、排水雨水、疏散人员等。

6.落实救助物资的调度与分发,确保灾区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三、洪水救助应急预案洪水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灾害,常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在洪水发生后,我们应采取以下救助措施:1.提前预警,通知受灾地区的人员及时转移,确保安全撤离。

2.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前往受灾地区,协助人员疏散和救助。

3.确保生命安全优先,寻找被困人员,进行救援。

4.清理道路、排水雨水、修复被损坏的建筑物,恢复正常生活秩序。

5.开展灾后防疫工作,防止疾病传播。

自然灾害灾后救助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灾后救助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灾后救助应急预案一、确定编写应急预案的目的和范围自然灾害是世界各地普遍存在的重大风险,对人类的生命财产造成极大威胁。

为了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的紧急情况和灾后救助工作,制定一份详细的应急预案至关重要。

本文将以自然灾害灾后救助应急预案为主题,对应急预案的编写进行阐述。

二、建立应急预案编写团队组建应急预案编写团队是编写应急预案的第一步。

该团队应包含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员,如灾害管理专家、应急救援人员、法律顾问等。

团队成员应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并能够有效协调合作。

三、进行风险评估和分析在编写应急预案之前,必须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进行风险评估和分析。

通过对历史灾害事件、气候变化趋势等进行研究,确定可能面临的自然灾害类型、频率和潜在影响。

同时,对区域内的社会经济状况、基础设施情况等进行评估,为制定应急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四、制定应急响应流程应急响应流程是应急预案的核心内容,它规范了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各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行动步骤。

应急响应流程应包括灾情确认、警报发布、人员疏散、医疗救助、物资供应、紧急救援等方面的内容。

制定应急响应流程时,需充分考虑灾害类型、灾情严重程度和应对地区特点等因素。

五、制定资源调配计划资源调配计划是确保各类救援资源能够迅速有效地投入到救助工作中的重要保障。

应急预案需要明确各类救援资源的来源、储备和调配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物资设备、通信网络等方面。

同时,还需要建立资源调度指挥系统,确保资源能够得到合理调配和优先使用。

六、制定沟通和协调机制沟通和协调机制是应急预案中一个关键环节。

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组织和个人之间的沟通与协调至关重要。

应急预案应明确沟通渠道和协调流程,建立定期会商、信息交流和协同行动的机制。

此外,应急预案还需要考虑与公众、媒体的信息传递和互动。

七、制定培训和演练计划培训和演练是提高灾害应急响应能力的重要手段。

应急预案应制定相应培训计划,培训各类救援和应急人员。

诸城市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

诸城市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

诸城市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为更好地履行地震行政主管部门职能,提高地震应急能力,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地震应急工作,使地震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有效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以及《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地震应急,是指对破坏性或有重要影响的地震、与地震有关并影响社会稳定及减灾效果事件的紧急处置。

地震应急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破坏性地震(包括一般、严重和造成重大损失的破坏性地震)应急、有感地震应急、震情应急、临震应急、平息地震谣言和应急戒备。

上述事件发生后,市地震局所有成员都应根据事件的影响程度及各自职责,积极、主动地作出反应并采取相应应急行动。

一、地震应急工作机构及个人岗位职责市地震局地震应急工作机构以震情应急总指挥部为核心,下设地震现场指挥部、总指挥部办公室、地震监测预报组、震灾调查组、宣传报道组、综合保障组。

各项工作按人员分工具体分解如下:脱炳春:岗位:总指挥主要职责:、主持应急总指挥部应急指挥工作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视地震大小,根据潍坊市地震局的意见决定启动《诸城市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组织召开紧急会商会;、派出地震现场工作队,调查震情、灾情;、组织召开地震应急工作会议,部署各项应急工作;、向潍坊市地震局、诸城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汇报震情、灾情;、视地震大小,建议市政府启动《诸城市地震应急预案》。

赵海:岗位:副总指挥(兼地震现场指挥)主要职责:、总指挥不在岗时,接替总指挥主持应急总指挥部指挥工作;、协助总指挥安排地震应急期全面工作;、组建地震应急现场工作队,部署各项应急工作;、协助总指挥指导震区相关部门的应急工作;、编写地震应急工作总结报告;、负责组织评审地震现场损失评估报告;、协调震区各级政府支持并参与地震现场工作,处理地震现场突发事件;、向震区政府提出抗震救灾应急注意事项,通报地震现场工作情况和评估结果、重建建议。

自然灾害救助专项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专项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洪水、台风、干旱、山体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2.1 成立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下设办公室、应急小组等。

2.2 办公室职责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应急响应、灾情调查、物资调配、资金管理等工作。

2.3 应急小组职责根据自然灾害类型,成立相应应急小组,负责具体灾害的应急处置、灾后重建等工作。

三、预警响应3.1 预警发布根据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群众做好防范措施。

3.2 应急响应根据自然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四、灾情调查与评估4.1 灾情调查灾情发生后,立即组织力量开展灾情调查,了解受灾情况。

4.2 灾情评估对灾情进行调查评估,确定受灾范围、受灾程度和损失情况。

五、应急救助5.1 救援力量调配根据灾情,调配救援力量,包括消防、公安、医疗、志愿者等。

5.2 灾民安置对受灾群众进行临时安置,确保基本生活。

5.3 物资保障调配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六、灾后重建6.1 重建规划根据灾情评估结果,制定灾后重建规划。

6.2 重建实施组织力量实施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七、保障措施7.1 资金保障确保自然灾害救助专项资金及时到位,用于灾后重建和救助工作。

7.2 人员保障加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3 装备保障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八、附则8.1 本预案由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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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组织指挥体系2.1 市减灾委员会2.2 市专家委员会2.3 市减灾委办公室2.4 市减灾委成员单位职责3 灾害预警响应4 信息报告和发布4.1 信息报告4.2 信息发布5 应急响应5.1 Ⅰ级响应5.2 Ⅱ级响应5.3 Ⅲ级响应5.4 Ⅳ级响应5.5 启动条件调整6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6.1 过渡期生活救助6.2 冬春救助6.3 倒损住房恢复重建7 保障措施7.1 资金保障7.2 物资保障7.3 通信和信息保障7.4 医疗卫生保障7.5 交通运输保障和治安维护7.6 装备和公用设施保障7.7 人力资源保障7.8 社会动员保障7.9 科技保障7.10 宣传教育8 监督管理8.1 预案演练8.2 培训8.3 考核奖惩9 附则9.1 预案管理9.2 预案解释9.3 发布实施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救助应急行为,提高救助应急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自然灾害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潍坊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凡在我市范围内发生的干旱、洪涝灾害,台风、冰雹、低温冷冻、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或市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根据需要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1.4 工作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

(二)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以分级管理、属地管理为主。

(三)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群众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2 组织指挥体系2.1 市减灾委员会市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减灾委”)为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全市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开展特别重大和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

市减灾委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市的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的抗灾救灾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2.2 市专家委员会市减灾委设立专家委员会,对全市减灾救灾重大决策、规划和重大自然灾害的灾情评估、灾害救助、恢复重建等工作提供决策建议、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

2.3 市减灾委办公室市减灾委办公室具体承担市减灾委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职责,负责与相关部门、镇街(园区)的沟通联络,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害救助等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措施。

具体职责是:(1)配合上级工作组开展工作,协调市减灾委成员单位听取灾区关于灾情和灾害救助情况的汇报;(2)收集、汇总、评估、报告灾害信息、灾区需求和灾害救助工作情况;(3)召开会商会议,分析、评估灾区形势,提出对策;(4)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赴灾区联合工作组,落实对灾区的支持措施,协助、指导全市开展灾害救助工作。

2.4 市减灾委成员单位职责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灾害应急管理的总体协调。

市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单位进行抗灾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市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核查、评估、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指导灾区实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组织、指导灾区开展救助应急和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储备、调拨救灾物资;承担市减灾委办公室工作。

市发改局:争取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保障灾区口粮供应;组织搞好灾区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

市经信局:协调电信、煤炭、电力、医药等骨干企业的抢险救灾工作;指导通信运营企业抢修恢复通信设施;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相关应急指挥通信保障;组织协调灾区应急通讯保障。

市教育局:收集、汇总学校校舍损毁情况;协助灾区政府转移被困师生、组建临时校舍,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协助灾区政府组织指导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市科技局:安排减灾和抗灾救灾科研项目。

市公安局:参与灾区紧急救援;负责灾区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指导做好灾区党政机关、重点要害部位、救灾物资等安全保卫工作。

市财政局: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会同市民政局申请救灾应急资金,管理、分配、拨付救灾资金;对救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对重大地质灾害进行应急调查处理;积极争取灾后重建用地指标。

市住建局:参与震区建筑物的抗震性能评估和工程震害调查;指导灾区重建工程严格按照抗震设防标准实施工程设计和建筑施工。

市规划局:参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组织灾区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市市政局:负责城市被毁坏供水、供气、道路、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抢险、排险和恢复。

市交通运输局:对灾区被毁损农村公路及其设施的修复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保障灾区交通运输畅通;协调、组织营运车辆,运送抢险救援人员、伤病员和救灾物资;提供灾民转移、疏散所需交通工具。

市公路局:组织被毁损国省干线公路及其设施的修复工作,保障灾区交通运输畅通。

市水利水产局:组织、协调抗旱和防汛抢险;参与旱灾、洪涝灾害的灾情评估;对主要河流、水库进行调度,配置水资源;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市农业局:负责组织重大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参与农作物灾害的灾情评估;指导灾区开展农业生产自救;配合财政部门落实灾害减免政策。

市商务局:组织监测分析灾区市场运行及商品供求状况,组织搞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市文广新局:协助开展抗灾救灾宣传工作,播报灾害预警信息、灾情及救灾工作信息;宣传防灾抗灾和避灾自救知识;宣传抗灾救灾先进事迹;负责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工作。

市卫计局:组织专家对灾区基本卫生状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处置建议;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根据需要组织防疫队伍进入灾区,做好防疫工作,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置,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组建灾区临时医疗队,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实施饮用水卫生监督;必要时组织心理卫生专家对灾区群众进行心理干预。

市环保局:负责灾区的环境监测。

市外侨办:协调做好抗灾救灾的涉外工作;负责与国际组织进行救灾联络,协调落实救灾及灾后重建的国际合作项目。

市统计局:协助分析灾情统计数据及对经济社会产生的主要影响。

市林业局:参与相关灾害评估;指导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的治理。

市安监局:根据需要,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抢险救援;指导灾区企业做好恢复生产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市人防办:充分发挥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应急指挥通信系统和人防工程等人防资源优势,参与城市防灾和灾害紧急救援;根据市减灾委办公室授权发布灾害警报信号,提供人员紧急疏散避难场所和信息保障等;利用人民防空宣传教育体系,普及防灾减灾知识。

市地震局:对地震灾害进行监测和预报;参与地震灾害现场救援,组织地震现场监视,提供震情发展趋势分析会商情况;组织地震现场灾害调查、损失评估和科学考察等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预警和预报,做好灾害气象保障服务;发布天气预报;对干旱、台风、洪涝等灾害进行动态跟踪监测;参与气象灾害灾情评估;对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气象灾害进行预测、预报和监测。

电力部门、电信部门:指导和组织灾区抢修和恢复电力、通讯设施,保障灾区电力供应和通讯畅通。

市人武部:组织协调驻诸部队、指挥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必要时,协助灾区政府进行灾后恢复重建。

市公安消防大队:参与灾害救助紧急救援。

市红十字会:参加灾区救灾工作。

各镇街(园区):负责组织本辖区干部群众开展抗灾救灾,负责辖区灾情统计上报,负责调查核实辖区内受灾群众冬春生活困难情况,负责辖区内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负责辖区内因灾被损毁农村公路及其设施的恢复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相关工作。

其他部门视救灾工作需要做好相关工作。

3 灾害预警响应气象、水利、国土资源、农业、林业、地震等部门及时向市减灾委办公室和履行救灾职责的市减灾委成员单位通报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国土资源部门根据需要及时组织提供地理信息数据。

市减灾委办公室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当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措施时,启动预警响应,视情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1)向可能受到影响的镇街园区和市减灾委成员单位通报预警信息,提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求。

(2)加强应急值守,密切跟踪灾害风险变化和发展趋势,对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动态评估,及时调整相关措施。

(3)通知市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调拨准备工作,紧急情况下提前调拨。

启动与交通、铁路等部门和单位的应急联动机制,做好救灾物资调运准备。

(4)派出预警响应工作组,实地了解灾害风险,检查指导各项救灾准备工作。

(5)向市政府、市减灾委和市减灾委成员单位报告预警响应工作情况。

(6)向社会发布预警响应启动情况。

灾害风险解除或演变为灾害后,市减灾委办公室终止预警响应。

4 信息报告和发布市民政局及各镇街(园区)按照民政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制度》,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部门间共享工作。

4.1 信息报告4.1.1 对于突发性自然灾害,各镇街(园区)应在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内将本行政区域的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市民政局报告;市民政局接各镇街(园区)报送的灾情信息后,2小时内审核、汇总,并向市政府和潍坊市民政局报告。

对造成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房屋大量倒塌、农田大面积受灾等严重损失的突发性自然灾害,各镇街(园区)应立即核实并上报市政府、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应在1小时内上报潍坊市民政局、省民政厅和民政部。

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4.1.2 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后,灾情稳定前,灾害发生的镇街(园区)执行灾情24小时零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市民政局;灾情发生重大变化时,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重点园区管委会)立即向市政府和市民政局报告。

灾情稳定后,市民政局应在5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上报潍坊市民政局。

4.1.3 对干旱灾害,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重点园区管委会)应在旱情初显、群众生产和生活受到一定影响时,初报灾情;在旱情发展过程中,每10日续报一次灾情,直至灾情解除;灾情解除后,及时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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