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
新旅游法全文和解读

新旅游法全文及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旅游者第三章旅游规划和促进第四章旅游经营第五章旅游服务合同第六章旅游安全第七章旅游监督管理第八章旅游纠纷处理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发展旅游事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权利。
第四条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国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资源。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游览场所应当体现公益性质。
第五条国家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开展旅游公益宣传,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六条国家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和市场规则,禁止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
旅游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承担社会责任,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健康、卫生、方便的旅游服务。
第七条国务院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对旅游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旅游行业组织,实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旅游者第九条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解读】:明确旅游者有权知悉、或旅行社有义务告知旅游活动的详细内容,如路线、景点、住宿地点等。
第十条旅游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得到尊重。
旅游法的主要内容

旅游法的主要内容一、旅游法的基本概念和目的旅游法是指国家为了规范旅游市场,保护旅游者权益,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旅游法的目的是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的秩序,推动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旅游者权益保护旅游法明确规定了旅游者的权益,包括旅游信息的真实、合法、准确,旅游合同的履行,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保障等。
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享有与旅游费用相适应的服务质量,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必要的旅游保险,有权了解和选择旅游费用等。
三、旅游经营者责任和义务旅游经营者必须履行旅游合同,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信息,确保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旅游服务,并承担由于服务不符合约定而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
旅游经营者还应当保障旅游者的知情权,提供旅游线路、行程、费用等详细信息。
四、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法规定了旅游市场各主体的行为规范,包括旅游经营者的经营许可、从业人员的资质要求、旅游广告的真实性等。
旅游经营者不得发布虚假旅游广告,不得以低价游、零团费等方式欺骗旅游者。
旅游执法部门有权对旅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五、旅游投诉处理旅游法规定了旅游投诉的程序和机构,为旅游者提供了有效的投诉渠道。
旅游者可以向旅游经营者投诉,也可以向旅游行政部门投诉。
旅游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处理旅游投诉,并依法进行调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旅游行政部门还应当建立旅游投诉信息公示制度,提高投诉处理的透明度。
六、旅游法的监督和实施旅游法明确了旅游执法部门的职责和权力,并规定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旅游执法部门可以对旅游经营者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旅游执法部门还可以协助旅游行政部门进行调查,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旅游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旅游者权益保护、旅游经营者责任和义务、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投诉处理等。
旅游法的出台为旅游市场的规范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为旅游者提供了更好的旅游体验和保障。
旅游法全文与解读

中华人民国旅游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旅游者第三章旅游规划和促进第四章旅游经营第五章旅游服务合同第六章旅游安全第七章旅游监督管理第八章旅游纠纷处理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国境的和在中华人民国境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发展旅游事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权利。
第四条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国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资源。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游览场所应当体现公益性质。
第五条国家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开展旅游公益宣传,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六条国家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和市场规则,禁止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
旅游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承担社会责任,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健康、卫生、方便的旅游服务。
第七条国务院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对旅游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旅游行业组织,实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旅游者第九条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解读】:明确旅游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或旅行社有义务告知旅游活动的详细容,如路线、景点、住宿地点等。
第十条旅游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信仰应当得到尊重。
第十一条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
新旅游法全文及解读

新旅游法全文及解读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已成为人们休闲娱乐和文化交流的主要方式之一。
为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对旅游行业进行了全面管理和规范。
今年5月28日,国家旅游局发布了《旅游法》,并于10月1日正式实施。
本文将对《旅游法》进行全文解读。
第一章总则本章规定了旅游的基本概念、旅游的重要地位、旅游的发展方向和保障措施等。
通过本章的规定,可以了解到旅游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政府对旅游业的态度和措施。
第二章旅游市场主体本章主要规定了旅游市场主体的类型、权利和义务等方面。
旅游市场主体包括旅行社、旅游景区、饭店、导游、游客等,本章旨在保障旅游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和规范市场秩序。
第三章旅游交通运输本章规定了旅游交通运输的管理和监管制度,保障游客的安全和权益。
同时,本章还规定了旅游交通运输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加强了对旅游交通运输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章旅游行程与合同本章规定了旅游行程和合同的规范,保障游客的权益。
主要包括旅行社提供旅游服务的内容、时间、费用,以及游客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
第五章旅游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本章规定了旅游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标准和措施。
旅游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是旅游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对于旅游服务质量和安全的标准和措施需要加强制定和实施。
第六章吸烟与文明旅游本章规定了旅游活动中的吸烟规定和文明旅游的要求。
吸烟和文明旅游是旅游行业中的重要问题,需要加强规范和宣传。
第七章法律责任本章规定了旅游行业中各市场主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这对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和保障游客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新颁布的《旅游法》具有较为全面的覆盖面,其中包括旅游市场主体、旅游交通运输、旅游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等方面。
《旅游法》的正式实施,将为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重要的法律保障和监管措施。
同时,它也提醒广大游客在旅游中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13年
6月28日通过,于2013年9月1日施行。
该法实施的目的是促进我国
旅游业的发展,根据法律规范开展旅游活动,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参与者行为,建立完善的旅游行政管理制度,加强旅游
安全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共分五章三十六条,第一章总则,主
要就是调整我国旅游发展的总体方针、主要原则以及旅游行为的性质
等进行规定;第二章是对旅游者和旅游安全的相关规定,主要是对旅
游者的基本权利、义务、安全要求以及旅游安全相关技术标准等进行
规定;第三、四章的内容则涉及旅游企业的经营管理及行业秩序方面
的规定;第五章关于旅游行政管理的规定,将旅游行政管理的用具、
范围以及行政处罚等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旨在规范开展旅游活动,促进旅游业
发展,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加强旅游行政管理,保障旅游安全。
依
据法律的要求,在未来的旅游开发、服务活动中,必须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旅游法》,有助于构建一个良好的旅游文化氛围,提高全社
会对旅游文化的重视及普及程度,实现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旅游法规案例

旅游法规案例旅游法规案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于2013年10月26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规定了旅游机构、旅行社、旅行者在旅行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旅游有关行政部门和社会公众对旅游市场的管理。
旅游法规定了旅游机构、旅行社和旅行者之间从属关系的认定,并规定旅行者可以就旅游服务向旅行社提出合理的要求。
此外,旅游法还明确了旅游服务机构和旅行社的责任,并规范了旅游机构的备案程序。
它还规定,旅行社须在交易开始前向旅行者提供充分的信息,包括旅行活动的内容、报价、组织方式及服务规则。
在旅游法中,旅行者也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旅行者有权在出行前充分了解旅行服务的内容、报价、组织方式以及旅行社的服务规则等,并与旅行社订立书面的旅行合同;旅行者可以就购买的旅游服务向旅行社提出合理的要求;旅行者应按照旅行社规定的时间、方式、金额和其他装备等支付旅游费用,以及按照旅行社规定的办法参加旅游活动。
同时,旅游法给予了旅行者更多的保障,包括但不限于抗议,旅行社不提供约定服务、安全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重大事故等极端情况下伤害旅行者人身或财产的损失报销、折扣等。
旅游法为中国的旅游业发展打造的基石,为中国的旅游业提供了一个合理的法律框架,并有助于解决旅游行业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保障了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2020年继续实施“游学日等活动的紧急通知》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原定于2020年6月16日在全国各地开展“游学日”活动必须暂停,国家旅游局在2020年6月16日发布《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2020年继续实施“游学日”的活动。
旅游法律法规 旅游法律法规有哪些
旅游法律法规旅游法律法规有哪些范本【1】:旅游法律法规一:国内旅游法规1.1 旅游法律基础1.1.1 旅游法的定义1.1.2 旅游法的目的和原则1.2 旅行社管理法规1.2.1 旅行社的注册与管理1.2.2 旅行社经营合同管理1.3 旅游合同法规1.3.1 旅游合同的定义和要素1.3.2 旅游合同的签订和解除1.4 旅游投诉处理法规1.4.1 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和投诉处理机构 1.4.2 旅游投诉处理程序和效果1.5 旅游人身安全保障法规1.5.1 旅游交通安全法规1.5.2 旅游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1.6 旅游环境保护法规1.6.1 旅游景区环境保护法规1.6.2 旅游交通和住宿环境保护法规二:国际旅游法规2.1 签证与边境管理法规2.1.1 签证类型和申请程序2.1.2 边境入境管理法规2.2 海外旅游安全指南2.2.1 海外旅游安全警示和预防措施 2.2.2 海外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法规 2.3 景区和旅游设施管理法规2.3.1 国际旅游景区规划与管理法规 2.3.2 公共旅游设施管理法规三:本文档涉及附件:[附件1]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样本[附件2] 旅游合同示范文本[附件3] 旅游投诉处理流程图四:法律名词及注释:- 旅游法:指规范旅游行为和维护旅游权益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 旅行社:指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组织、安排和销售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经营者。
- 旅游合同:指旅游者与旅行社之间订立的旅游服务合同。
-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指由旅游主管部门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接受和处理旅游投诉。
- 旅游环境保护:指对旅游景区和旅游交通、住宿等环境进行保护和管理的行为。
范本【2】:旅游法律法规一:国内旅游法规1.1 旅行社管理法规1.1.1 旅行社的注册与管理1.1.2 旅行社经营合同管理1.2 旅游合同法规1.2.1 旅游合同的定义和要素1.2.2 旅游合同的签订和解除1.3 旅游质量监督法规1.3.1 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1.3.2 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的程序和效果1.4 旅游人身安全保障法规1.4.1 旅游交通安全法规1.4.2 旅游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二:国际旅游法规2.1 签证与边境管理法规2.1.1 签证类型和申请程序2.1.2 边境入境管理法规2.2 海外旅游安全指南2.2.1 海外旅游安全警示和预防措施2.2.2 海外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法规2.3 景区和旅游设施管理法规2.3.1 国际旅游景区规划与管理法规2.3.2 公共旅游设施管理法规三:本文档涉及附件:[附件1]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样本[附件2] 旅游合同示范文本[附件3] 海外旅游安全指南四:法律名词及注释:- 旅行社:指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组织、安排和销售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经营者。
旅游法全文及解读
旅游法全文及解读旅游法全文及解读一、前言旅游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不仅是人们放松身心,增长见闻的重要方式,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为了保障旅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我国于2013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
以下是对旅游法全文的介绍和解读。
二、旅游法全文分析1. 旅游条例总则(第1-5条)旅游法第一条提出了旅游的基本定义和旅游市场管理的宗旨,第二条规定了旅游市场管理的基本原则,强调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的重要性,第三条明确了旅游市场主体的身份和权利义务,第四条规定了旅游市场开展的基本方式,第五条提出了旅游市场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
2. 旅游条例的旅游服务者有关规定(第6-15条)旅游法第六条规定了旅游服务者的身份和范围,第七条规定了旅游服务的基本要求,包括提供具体、准确、完整的旅游信息,提供每个旅游产品的来龙去脉、参团人数、成团人数、费用等详细信息,维护团队的集体利益,提供安全的旅游服务等。
此外,第八条到第十一条详细规定了旅游服务者的责任、义务和约束,主要包括:旅游服务者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安全、有序的旅游服务,保证旅游服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为消费者提供有关旅游服务的信息和咨询,规范其行为,在旅游行为中不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3. 旅游条例消费者有关规定(第16-24条)旅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使得消费者在旅游活动中拥有了商家的保护,使得市场发展更加健康。
第十七条规定了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包括消费者有权知情、选择、平等、有序参与旅游活动等。
除此之外,第十八条到第二十四条规定了消费者的保护和权利,包括消费者对旅游服务质量和费用的监督、现场报警和求助、旅游行为中的安全等。
4. 旅游条例旅行社有关规定(第25-33条)旅游法第25条规定了旅行社的主体资格和业务范围,第26条到第31条规定了旅行社的业务所涉及的保险、合同、责任等问题,规定服务的质量、安全和保险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6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6.11.07•【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施行日期】2016.11.07•【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旅游者第三章旅游规划和促进第四章旅游经营第五章旅游服务合同第六章旅游安全第七章旅游监督管理第八章旅游纠纷处理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发展旅游事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权利。
第四条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国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资源。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游览场所应当体现公益性质。
第五条国家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开展旅游公益宣传,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六条国家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和市场规则,禁止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
旅游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承担社会责任,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健康、卫生、方便的旅游服务。
第七条国务院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对旅游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
旅游法介绍
旅游法介绍
旅游法是一部规范和管理旅游行业的法律。
它规定了旅游服务提供者和旅游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并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以下是旅游法常见的内容和要点:
1. 旅游合同:旅游法规定了旅游合同的内容和签订方式。
旅游者和旅游服务提供者在旅游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旅游项目、价格、服务标准、责任限制等重要条款。
2. 旅游安全:旅游法强调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旅游服务提供者有责任提供安全可靠的旅游服务,包括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告知旅游者有关安全事项、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等。
3. 旅游质量:旅游法规定旅游服务提供者应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高质量旅游服务。
如果旅游者对旅游服务质量不满意,可以要求退款或索赔,并有权向旅游主管部门投诉。
4. 价格透明:旅游法要求旅游服务提供者在旅游合同中明示服务价格和费用,并不得擅自增加或变相收费。
旅游者在选择旅游项目时,
应明确了解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5. 旅游广告:旅游法对旅游广告做出了规定,禁止虚假宣传、误导信息等不良行为,保护旅游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6. 投诉与赔偿:旅游法设立了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旅游者可以向该机构投诉旅游服务提供者的违法行为。
同时,旅游法明确了旅游服务提供者因违约或过失造成旅游者损失的赔偿责任。
总之,旅游法的主要目的是保护旅游者的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旅游者在选择旅游服务时,应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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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权益损害赔偿和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 时紧急救助的费用。 2、不得低价组织旅游活动 3、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 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 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 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 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 目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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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团社 是指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旅行社。 4、地接社 是指接受组团社委托,在目的地接待旅游者的旅 行社。 5、履行辅助人 是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包价旅游 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或者自然人。
• 二、有关旅行社的规定 • 1、交纳质量保证金 • 旅行社应当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用于旅游 • •
• 经协调,由组团社先行赔偿袁小姐购物款
91100元(除1900元的刷卡费2%和汇款费), 组团社再向云南地接社和商场索赔。经组 团社所在地旅游质监部门与云南旅游执法 部门协调,将袁小姐购买的玉器退还给商 场,商场将购买玉器款额如数退还给了组 团社。
• 案例二: • 消费者戴先生夫妇低价报名参加某旅行社
• 案情: • 刘先生一家报名参加美国阿拉斯加、夏威夷、西
海岸豪华十五日旅游团,本想豪华旅游团肯定会 享受到高水平的服务,可是整个行程的服务质量 却让刘先生觉得配不上“豪华”。行程开始后第 二天,按照约定在拉斯维加斯的住宿应该是威尼 斯人酒店或者蒙特卡洛酒店,结果一行人被安排 到美高梅酒店。不仅住宿未按照约定执行,餐饮 更是让大家气愤,十人一桌六菜一汤,别说承诺 的海鲜大餐无法兑现,就连最起码的饱腹都达不 到。
• 3、合同的解除、转让 • (1)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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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 (2)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委托其他旅行 社履行合同。 (3)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 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4)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包价旅游合 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 《旅游法》规定: • 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招徕、组织、
接待旅游者。旅行社违反规定的,由旅游行 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 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 案例:旅游购物质价不符 • 袁小姐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云南旅游,由当地导
游带到商场,刷卡消费93000元购买了一块玉佩。 第二天,袁小姐向商场提出因价格太高,要求退 货的请求,但被商场拒绝。回来后,袁小姐向技 术鉴定部门申请对玉器进行鉴定,经鉴定玉佩属A 货,并非假冒伪劣商品,但93000元的价格是虚 高了。袁小姐坚持因玉佩价格过高而向旅游质监 部门和组团社提出要求,请求支持其退货,并跟 进组团社的退货处理。
• 根据《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 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发生违 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 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 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 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 4、在出、入境旅游中应安排领队或者导游
• 五、旅游安全 • 1、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 应当依法将旅游应急管理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
•
制定应急预案,建立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机制。 突发事件发生后,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 机构应当采取措施开展救援,并协助旅游者返回 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 2、有关旅游经营者 • 应当就旅游活动中的下列事项,以明示的方式事先向旅游
• 四、发生不可抗力的规定 •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
• •
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可以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 合同。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 取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 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 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 变化二、自费项目全部取消 • 《旅游法》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
者,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 旧版旅游合同:单独列出所有的自费项目, 并且自费项目占用行程时脆取消。
• 变化三:不可抗力损失双方买单 • 《旅游法》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游客滞
• 案例: • 赵女士夫妇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张家界4天
游旅游团,因赵女士夫妇参团1天后出现身 体不适,自愿签署了离团协议,后3天的行 程均未参加。旅行社承诺退还游客每人100 元的费用。返程后赵女士夫妇不满旅行社 的处理,向当地旅游质监管理部门提出投 诉请求,要求旅行社退还每人600元费用。
• 点评: • 根据《旅游法》第65条规定“旅游行程结
• 2、合同中应载明地接社的基本信息。 • 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违约的,由 •
组团社承担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 社、履行辅助人追偿。 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造成旅游者 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游者可以要求地接社、 履行辅助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组团社承 担赔偿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 履行辅助人追偿。但是,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 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 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 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 分析:《旅游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旅行
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本案中,旅 行社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按照 《旅游法》七十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旅 行社未征得旅游者同意安排购物违反《旅 游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应该按照《旅 游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旅游法
新旅游法的几个重要变化
• 变化一:以自由活动代替购物 • 《 旅游法》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 •
•
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旅游者购物。 旧版旅游合同:行程表中会将每一日的进店购物 数量、名称、进行标注。 新版旅游合同:完全取消了进店购物项目,行程 表里仅有每日旅行线路、景点、交通、住宿。此 外,旅行社在行程中都会留出半天或者一天自由 活动时间,方便游客购物。
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 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增加 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 旧版旅游合同:并没有单独列出因不可抗 力因素应该如何分担责任。
• 一、相关概念 • 1、旅游经营者 • 是指旅行社、景区以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
• •
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 2、包价旅游合同 是指旅行社预先安排行程,提供或者通过履行辅 助人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导游或者领 队等两项以上旅游服务,旅游者以总价支付旅游 费用的合同。
(5)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6)自由活动时间安排; (7)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 (8)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 (9)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详细说明前款第二项至第八 项所载内容。并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向旅游者 提供旅游行程单。旅游行程单是包价旅游合同的 组成部分。
组织的海南岛五日游,到达宾馆后导游向 每一位游客分发一张自费景点价格表,并 鼓动说游客如果不参加这些自费景点等于 没来过海南岛,当时,戴先生明确表示自 己年龄大了不愿意参加自费项目。但导游 没有向消费者说明原因仍然带领游客参加 自费项目,并在回程的前一晚告知消费者 已参加了四个自费项目,必须支付费用共 计1290元。
• 案例一:
今年7月份,安徽游客姚远缴1650元的 团费参加海南旅游,回来后,他向相关部 门反映,其在海南旅游期间,导游存在擅自 减少服务项目,增加行程外消费项目等问题。 据分析,该游客所缴1650元的费用,除去合 肥往返海口机票(1400元)以及组团社正常利 润外,所剩无几,这是一起典型的“零负团费” 案件。
• 案例:旅行社未尽说明义务引发纠纷 • 案情:王先生报名参加某旅行社的西藏双卧
12日旅游团,在咨询报名事宜时旅行社提供给王 先生一张宣传单,由于知道西藏的住宿条件不及 内地而自己对住宿的要求比较高,所以当王先生 看到宣传单上写明住宿标准为三星级饭店时放下 心来。随后旅行社拿出合同请王先生签字,王先 生没有仔细阅读合同就签了字。到达拉萨后,王 先生有轻度的高原反应,心想入住饭店休息后就 会缓解。谁知到了饭店后,王先生发现其入住的 并不是三星级饭店,而是普通的经济型饭店。
• 三、旅游服务合同 • 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 •
• • • •
合同。 1、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下列内 容: (1)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 (2)旅游行程安排; (3)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 (4)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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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大家的强烈要求下,餐饮才改为中式自助餐。
行程开始后的第三天,约定应该参观夏威夷的珍 珠港和亚利桑那纪念堂。可是旅游团队参观完珍 珠港后,领队说亚利桑那纪念堂参观项目取消。 刘先生问原因,领队支支吾吾搪塞着。随后参观 的几个景点,每个景点只留十五分钟的照相时间。 最后,领队带领大家来到一个珊瑚购物店,这回 刘先生明白为什么要压缩景点、压缩时间了。由 于合同中没有此购物店,刘先生表示要到大巴车 上休息,可是大巴车却被安排在较远的位置等候, 刘先生不得不在购物店站了一个小时。回国后, 刘先生向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投诉。
• 王先生遂电话至旅行社理论,旅行社回复
称,合同上写明该团住宿标准为经济型饭 店,旅行社没有违反合同约定。王先生认 为,在签订合同前,旅行社给的宣传单中 写明三星级饭店,在签订合同时旅行社并 未告知住宿标准与宣传单不一致。在旅游 行程结束后,王先生投诉至旅游质监执法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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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本案中,王先生在签订旅游合同之前应 该对合同条款,特别是合同的主要条款仔细阅读, 在确定无误后再签字。《旅游法》第五十八条第 一款规定了签订包价旅游合同应该包括九项内容; 第二款规定了在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 当向旅游者详细说明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八项所载 内容。本案中涉及的住宿服务安排和标准属于 《旅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应当载明并应当详 细说明的内容,旅行社未尽到详细说明的义务。 经质监执法机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旅行社退还给旅游者部分旅游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