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镇发展规划
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总则一、编制背景1.《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以来,对武汉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主要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
为落实新时期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施“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经建设部批准,武汉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规划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2.总体规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国际国内制造业加快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和区域城市化加速发展的战略机遇,全面落实“五个统筹”和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武汉城市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城乡统筹,建设最适宜创业和居住的城市。
3.总体规划本着延续历史,面向未来,立足武汉城市发展的新形势、新格局和新挑战,突出按照“战略性、科学性、协调性、法制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划原则,确定规划的主要任务是:(1)突出城市发展重点和方向,拉开城市空间发展框架,调整优化主城区空间布局,建立开放式城市空间结构体系。
(2)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积极促进工业化发展,提高城市综合实力。
(3)培育和提升金融商贸、科教文化、交通物流和通信信息产业功能,形成系统完整、特色突出、集聚力强、辐射面广的现代服务功能体系,增强中心城市多元化服务能力。
(4)建设城市快速道路系统和轨道交通系统,构建现代化的城市交通体系和高效便捷的区域一体化交通网络,进一步提高市政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
(5)严格控制城市规模,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水资源和绿化等重要的生态资源,建立空间管制体系,构建科学安全的生态格局。
城市规划-东西湖区暨吴家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

第
一 规划背景、战略定位及发展策略
一 部 分
1.1、 东西湖战略定位和发展策略
一是自主创新、强化集聚,打造武汉市制造业发展的引擎。充分利用台商投资和临空经济两大优
势,突出产业的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强化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形成“2+2+3”的产业发展模式,即, 继续做强食品、机电两个主导产业,大力发展通讯信息、航空航天产业等2个临空产业,积极培育新能源、 节能环保、生物等3个战略新兴产业,成为武汉市四大工业板块之一。2015年,工业总产值占到全市的 13%。
拉动作用,加大引进国际国内知名的企业总部,积极强化保税物流的区域聚散,全面提升高端商务服务功 能,大力发展马彩和文化旅游产业,实现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的融合互动发展,着力打造集聚城镇 发展的城市副中心,加快促进武汉市“一主四副多中心”现代服务中心体系的形成。
第
一 规划背景、战略定位及发展策略
一 部 分
东西 湖区
东西 湖区
总体规划结构图
都市发展区规划图
2010年3月,国务院批复了《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确定武汉的城市性 质为:武汉市是湖北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国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工 业基地、科教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都市发展区形成“以主城区为核、多轴多心”的开放式 城市空间结构,整合新城和与之联动发展的新城组团轴向延展、组团式布局,形成东部、东 南、南部、西南、西部和北部等六大新城组群。
本本次次工汇作报汇的报主的要主内要容内容
一、规划背景、战略定位及发展策略 二、现状基本情况 三、东西湖区远景规划研究 四、东西湖区“十二五”计划简要 五、东西湖区工业倍增计划概况
1
一、规划背景、定位及目标
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2019修正)

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2013年11月27日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14年1月9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根据2019年6月21日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19年7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制定和严格实施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全部为规划区。
本市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实施、监督检查以及相关城乡建设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市城乡规划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
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市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区人民政府(包括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下同)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辖区内城乡规划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定职责负责本辖区内的规划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设立市规划委员会。
市规划委员会为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审议和协调城乡规划制定和实施中的重大事项,为市人民政府进行规划决策提供依据。
市规划委员会的组成、议事规则等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新城区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应当设立区规划委员会,负责审议、协调本区规定权限内的城乡规划制定和实施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包括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下同)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辖区内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乡规划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配备与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人员。
第七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改善城市交通和市容景观。
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

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总则1.《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80─2000年)》于1982年由国务院批准,修订于1988年,经过十多年的实施,武汉的城市面貌显著改观,旧城改建和新区建设取得了较大的进展,规划的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和主要目标已基本实现,城市功能和整体环境得到了相应的改善。
进入九十年代以后,武汉相继被批准为对外开放城市、开放港口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党和国家提出进一步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以三峡水利枢纽建设和浦东开发开放为代表的长江沿岸经济走廊加速开发,都标志着武汉进入了新的重要发展阶段。
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改革开放步伐、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建设二十一世纪的现代化国际性城市的战略决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要求,以《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1996—2020年)》为指导,特制定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2.总体规划本着尊重历史,面向未来,立足武汉跨世纪发展的新形势、新格局和新挑战,顺应我国现代化建设总体战略的指导思想,突出“战略性、超前性、适应性、延续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划原则,确定规划的重点内容为:(1)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完善市域城镇体系布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2)合理引导城市发展空间,优化城市产业和人口的分布,提高用地集约性;(3)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优化主城功能分区,强化主城服务功能;(4)丰富城市文化内涵,保护历史遗存,继承和发扬独特的历史文化名城风貌;(5)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构筑生态框架,保障城市的可持续发展;(6)完善基础设施系统,提高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实现基础设施的现代化。
3.总体规划期限为1996年至2020年,对若干重大问题展望到下世纪中叶。
近期规划期限为2000年。
中期规划期限为2010年。
4.总体规划范围分为市域、城镇地区和主城三个层次。
《武汉新城规划》全文及解读(一)

《武汉新城规划》全文及解读(一)《武汉新城规划》是一份详细而全面的城市规划方案,旨在指导武汉市东部地区的城镇化进程。
该规划基于全面的情况分析和未来展望,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和方案,以促进城市化和可持续的发展。
以下是该规划的主要内容及其解析。
一、总体规划思路该规划的总体思路是“以人为本,城市为家”,旨在打造一个具有现代城市化特征的、高品质、和谐、宜居的发展方向。
该规划以“城市发展、生态保护、资源优化、文化传承”为主线,致力于将武汉市东部地区打造成为现代化的城市新区。
二、规划范围该规划覆盖了武汉市洪山区、江夏区、黄陂区和新洲区,其中江夏区东南部和新洲区西北部是本次规划的核心区域。
三、发展目标该规划提出了全面的发展目标,包括提高城市化水平、优化城市发展结构、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生态保护和修复、推进文化传承和发展等。
四、城市空间布局该规划提出了全面的城市空间布局,在城市发展规划、交通规划、土地用途规划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
其中提到了要注重城市景观和绿化、优化城市交通网络、挖掘历史文化遗产等等。
五、城市发展重点该规划明确了城市发展的重点,包括支持优质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集聚、扶持现代化服务业的发展、建设高新技术企业等。
六、生态保护该规划特别强调生态保护和修复,提出了保护自然资源、增加城市绿化、生态廊道等措施。
同时,该规划还提倡低碳经济和节能环保。
七、城市治理该规划还涉及了城市治理,提出了要把城市管理和城市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优化城市治理结构和体制,建立完善的城市管理服务体系。
综上所述,《武汉新城规划》是一份全面且有益的城市发展方案。
该规划提出了具有前瞻性的城市化思路和方向,充分考虑了城市发展的各种因素,为武汉市东部地区的城市化和可持续发展指引了明确的方向。
武汉智慧城市发展战略及规划

武汉智慧城市发展战略及规划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智慧城市已经成为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
作为中国中部重要的城市,武汉也在积极探索智慧城市建设之路。
本文将就武汉智慧城市发展的战略规划进行探讨,分析其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
一、武汉智慧城市建设现状武汉作为湖北省省会,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人力资源。
近年来,武汉市政府高度重视智慧城市建设,不断加大投入,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首先,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武汉加快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信息网络覆盖,提升了城市信息化水平。
其次,在公共服务领域,武汉推动政务服务“互联网+”,实现了政务服务的在线化、便民化,提升了政府效能。
再者,在交通出行方面,武汉推广智能交通系统,优化交通组织,缓解了城市交通拥堵问题。
此外,在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方面,武汉也不断引入智能化技术,提升了城市管理水平。
总体来看,武汉智慧城市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比如,城市各部门信息孤岛问题突出,信息共享不畅;智慧城市建设缺乏整体规划,各项措施缺乏协同性;智慧城市建设投入较大,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也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武汉智慧城市发展战略为了更好地推动智慧城市建设,武汉市政府提出了一系列发展战略,以引领智慧城市建设向纵深发展。
首先,加强顶层设计,健全智慧城市规划。
武汉将建立健全智慧城市建设规划体系,明确发展目标和路径,统筹规划城市各项建设,确保各项措施有序推进。
其次,推动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打破信息孤岛。
武汉将加强各部门信息系统的整合,建立统一的数据平台,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提升城市信息化水平。
再者,加强智慧交通建设,优化城市交通组织。
武汉将进一步推广智能交通系统,引入智能交通信号控制、智能停车等技术,提升城市交通运行效率,改善市民出行体验。
此外,加强智慧环保和城市管理建设。
武汉将引入智能环保监测技术,加强对环境数据的监测和分析,推动环境保护工作。
武汉市新城区区域城镇体系规划

《武汉市新城区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技术导则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武汉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武汉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0一二年七月十六日目录前言 (1)一、规划期限与规划范围 (2)二、规划主要依据 (2)三、基础资料收集 (4)四、规划编制内容 (13)五、主要技术要点 (15)六、成果要求 (21)七、附件(仅供参考) (23)前言1、工作背景全面贯彻落实武汉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十三届人代会的会议精神,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6个新城区构筑中心区域明确、中心镇和特色镇为支撑、中心村为基础的现代城镇体系”要求,科学指导和有序推进6个新城区的城乡统筹建设,积极促进新城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努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市政府要求开展《全市新城区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
2、工作目的以《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和《武汉都市发展区“1+6”空间发展战略实施规划》为指导,参考《武汉市城乡建设统筹规划》研究成果,结合各新城区发展战略规划等相关规划,落实市、区“十二五”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以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村体系、建立系统完善的城乡基础设施网络、打造特色鲜明的重点镇和中心镇、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推进措施为重点,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3、工作思路根据《关于做好全市新城区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以下为《通知》),本项工作分为三个步骤:首先,由市新城办会同市新农办和市国土规划局组织编制《<武汉市新城区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编制完成后由市新城办组织市新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讨论通过后印发各区;然后,各新城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本区《区域城镇体系规划》;最后,由市新城办会同新农办和市国土规划局组织编制完成《全市新城区城镇体系规划》。
4、适用范围本技术导则主要用于指导各新城区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
各新城区在编制规划时应遵循本技术导则的相关要求,在此基础之上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扩充规划内容。
武汉市城乡建设统筹规划

《武汉市城乡建设统筹规划》征集文件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2008年7月01 前言为进一步加强武汉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统筹安排空间资源和土地配臵,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和城乡建设全面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与构建“两型社会”试验区和“推进城市圈建设”的要求,武汉市规划管理局诚邀国内具有丰富经验和技术实力的规划设计机构,参加《武汉市城乡建设统筹规划》征集活动。
02 项目概况2.1规划范围与规划期限本次规划征集的研究范围为武汉市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约8494平方公里;规划研究的重点为农业生态区,约5233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为2020年。
2.2工作目标以《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为指导,研究武汉城乡统筹发展模式,确定人口、用地、环境容量;合理构建城乡体系结构,确定城乡空间发展布局;提出城乡各类资源综合利用与产业分区,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框架;做好远城区与中心城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对接,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指导城乡建设与管理。
2.3 工作内容与深度要求(1)分析研究武汉城乡统筹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全面分析武汉市城乡建设状况,综合评价资源条件、生态环境等保护与利用情况,深入剖析城乡建设存在的主要矛盾与问题。
(2)制定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根据构建“两型社会”试验区和“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的要求,以《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为指导,充分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研究武汉市城镇化发展阶段、特点,工业化及城镇化发展趋势、路径,制定城乡经济及产业、社会、生态、人口及城镇化发展战略,提出城乡统筹的发展模式与指标体系。
(3)制定城乡空间统筹规划。
合理确定城乡体系结构、功能分区、城乡空间发展结构,提出农村居民点发展策略,合理分配人口与用地指标。
(4)制定区域空间管治政策。
合理划定适禁限建分区,明确市域空间发展分区指引,初步划定红线、黄线、蓝线、绿线、紫线等“五线”,并提出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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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城市的发展规划3.1城市规划性质根据国务院对武汉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武汉市是我国中部重要的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和交通、通信枢纽。
武汉市的城市建设与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城市功能,发挥中心城市作用,把武汉市建设成为经济实力雄厚、科学教育发达、服务体系完备、城市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良好、社会高度文明并具有滨江、滨湖城市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3.2 城市发展目标1、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是:建立起一个第三产业发达,第二产业主导优势明显,第一产业结构合理,与我国中部地区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的现代化经济体系,逐步形成以主城为核心,由内向外的第三、二、一产业圈层式布局结构。
2、城市建设发展目标是:加快城市建设现代化进程;普遍提高人民居住水平,创造高质量的居住生活环境;合理布局各类功能用地,保障城市协调发展;建立层次多样、网点均衡的现代化商业、文化、游憩设施体系;建成现代化城市交通体系,增强城市交通辐射能力;加强城市综合防灾体系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绿化水平,严格保护自然环境,改善城市生态,构成合理的生态框架,逐步把武汉建设成为富有滨水城市特色的现代化生态城市。
3.3 城市规模根据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预计武汉市城市人口规模如下:3.4 城市用地布局规划根据武汉市总体规划,至2020年,武汉市将逐步形成以主城为基础,以阳逻、常福、蔡甸、纸坊、宋家岗、金口、北湖七个新城为支柱,由内向外的第三、二、一产业圈层式布局,实现生态平衡、城乡一体化的城市格局。
武汉主城被长江、汉水分隔成汉口、汉阳、武昌相对独立的三镇。
利用江、河、湖、山等自然条件分隔,建设江北、江南两个核心区,在核心区周围布局10个中心区片,在主城边缘布局10个综合组团,核心区、中心区片、综合组团之间以轨道交通线、快速路及主次干道相联系,形成“多中心组团式”的布局结构。
核心区要集中体现现代化国际性城市和中国中部地区中心城市的职能,重点布局以商业、金融、贸易、办公、信息咨询服务为主的第三产业用地。
其中江北(汉口)核心区规划范围为东至大智路、兰陵路,南至长江、汉水,西至武胜路,北至京汉大道,面积6.35km2;江南(武昌)核心区规划范围为东至武青三干道,南至中山路,西至长江,北至规划的武车路过江隧道,面积3.50km2。
各中心区片重点布局行政、文化、娱乐、体育、商业等公共设施及居住用地。
各综合组团重点布局大中型工业区、居住区、大型对外交通设施、市级商业副中心、教育科研设施、博览中心、体育中心和全国性、区域性大型市场用地。
主城三镇规划结构、职能分工和人口分布为:汉口地区包括江北核心区,二七、三阳、新华、宝丰4个中心区片,古田、常青、后湖3个综合组团,总用地118.27km2。
主要承担金融贸易、商业服务和市级行政中心等职能。
规划常住总人口为170万人,其中核心区15万人,中心区片58万人,综合组团97万人。
汉阳地区包括晴川片和十升、四新、沌口3个综合组团及墨水湖、龙阳湖风景区,总用地88.55km2,重点发展汽车工业、港口和旅游等职能。
规划常住总人口为76万人,其中中心区片14万人,综合组团62万人。
武昌地区包括江南核心区,首义、晒湖、中南、徐东、杨园5个中心区片,青山、关山、白沙、南湖4个综合组团和东湖、南湖风景区,总用地205.25km2,重点发展金融贸易、省级行政中心、教育科研、钢铁、机电、高科技产业及旅游等职能。
规划常住总人口为204万人,其中核心区为4万人,中心区片为80万人,综合组团为120万人。
3.5 城市道路路网规划2010年主城路网密度达到7.0km/km2,道路面积率达到12%,人均道路面积9m2。
2020年主城路网密度达到7.3km/km2,道路面积率达到17%,人均道路面积16m2。
1、路网主骨架道路主城区规划布置了三条环线、十条主要放射线,组成“环形加放射”的骨干交通网络。
内环线(亦称一环路)为联系主城三镇中心区的主干道。
由解放大道中段、黄浦路、武汉长江公路桥、徐东路、中北路、中南路、武珞路西段、武汉武汉长江大桥、长江二桥、江汉一桥、武胜路组成,全长约28km,主要服务于武汉市的金融、商业中心区。
二环线为减少中心区过江交通压力,减少车辆穿越中心区而布置,平均距一环约3km,全长52km,主要为城市博览中心、高速铁路客运站、体育中心及城市新的商住区服务。
中环线(亦称三环路),为联系各大工业组团及中小型经济开发区、新发展区服务,同时将作为三镇货运主通道和入城的环路,减少中心区直穿车流,全长88.5km。
?2、过江通道规划布置7条过长江通道(含现状),6条过汉江通道(含现状)。
7条过长江通道即:武汉长江大桥、武汉长江公路桥、武汉白沙洲长江大桥、武汉天兴洲长江大桥、青岛路隧道、鹦鹉洲隧道、余家头隧道。
6条过汉江通道为:江汉一桥、江汉二桥、晴川桥、月湖桥、古田桥、长丰桥。
3、三镇内部路网武汉市主城规划路网以江河为天然轴线,道路基本上平行和垂直江河布置,组成三镇相对独立的路网骨架。
①汉口地区:主要由平行江河的沿江大道、沿河大道、中山大道、解放大道、建设大道、发展大道、长丰大道、幸福大道等和垂直江河的黄浦路、三阳路、香港路、黄石路、台北路、友谊路、新华路、武胜路、青年路、桥口路、宝丰一路、古田一路、古田二路等构成干道网。
②汉阳地区:主要由平行长江的鹦鹉大道、梅子路,平行汉水的汉阳大道、四新大道、沌阳大道、加上沌口地区的环路构成干道网。
③武昌地区:由临江大道、和平大道、武青三干道、武青四干道、丁字桥路、中南路、中北路、关山一路等和垂直长江的武珞路、南湖南路、雄楚大街、中山北路、武车路、武重路、铁机路、园林路、建一路、建六路等构成该地区的干道网。
4、中心区路网进一步完善中心区干道网系统。
为适应未来城市用地开发和机动化发展趋势,满足交通流组织和公交线网布设的要求,需对既有规划的干道网做必要的调整和完善,主次干道至少要分别满足双向6车道和4车道的要求,尽可能机非分离,预留港湾式公交车停靠站,在内环线及其它客流量大的路段上设置公交专用通道,实施公交优先政策。
利用支路形成自行车系统。
武汉市内非机动车量大,路口路段上机非矛盾日益激烈,进一步降低了道路的使用效率,加重了交通管理的难度。
内环线以内区域路网密度相对较高,但因占道经营、占道停车现象突出,致使道路使用效率较低,许多街巷道路未被充分利用。
规划在中心区内利用部分支路,尤其是平行于主干道的连通性较好的支路作为自行车专用通道,简化机非路口相互冲突点,提高交通安全性。
在商业区结合过街人行天桥(或人行地下通道)建立独立的步行道系统。
武汉市已有江汉路步行商业街,武昌水果湖鹰台路步行为主的通道,在交通流量较大的内环线建立了多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保障了行人安全,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
增加停车场容量。
中心区停车位严重不足,致使大量机动车侵占道路空间,沿路乱停乱靠现象严重,既影响交通,又影响城市景观。
规划充分利用现有停车设施,同时严格落实规划控制的停车场,加强大型商业中心、金融中心的停车配套建设力度。
5、机动车拥有量预测武汉市的机动车拥有量预测是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采用增长率法、经济回归法、弹性系数法、类比分析等方法进行的。
在上述预测方法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宏观产业政策、武汉市交通发展战略及专家建议,综合平衡,得到2010年武汉市机动车拥有量为75~90万辆。
3.6 城市排水规划1、雨水规划⑴规划指标:①城市排水管网密度达到:? 2010年为11.5—12.5Km/Km2? 2020年为14.5—15.5Km/Km2②抽排能力:2010年在现有的抽排能力的基础之上翻一番。
⑵排水体制主城区合流区有:①汉口东部—汉西路、张公堤与铁路线所夹的城区。
②汉口西部—汉西路与南泥湾大道所夹的旧城区。
③汉阳地区—月湖、钟家村地区的汉阳旧城区④武昌沿江—秦园路至武泰闸,和平大道、中山路以西的武昌旧城区以上合流区面积为61平方公里,城区其它地区均为分流制区域,面积为337.8平方公里。
⑶主城区雨水系统依据武汉市主城区用地规划及自然地形特点,规划分为38片雨水系统,总汇水面积397.0 km2(不含武钢工业区),其中,汉口7片,汇水总面积125.3km2;汉阳11片,汇水面积86.2 km2;武昌20片,汇水面积185.5 km2。
规划由城区雨水泵站抽排出江的汇水面积为170.7 km2,占总汇水面积43%。
分为汉口95.1 km2、汉阳17.1 km2和武昌58.5km2。
其他汇水面积226.3 km2的雨水分区自排入湖,由郊区排灌站抽排出江。
各雨水系统如下:汉口:长丰南北垸系统、沿河系统、常青花园系统、机场河系统、黄孝河系统、沿江系统、谌家矶系统。
汉阳:琴断口系统、龙阳湖系统、兔子嘴系统、墨水湖北系统、月湖系统、龟山北系统、莲花湖系统、鹦鹉湖系统、四新农场系统、三角湖系统、沌口开发区系统。
武昌:白沙洲系统、蛇山南系统、沙湖系统、罗家港系统、港西系统、港东系统、青山镇系统、武钢厂前系统、白玉山系统、武东系统、东亭梨园系统、水果湖系统、晒湖系统、南湖花园系统、野芷湖系统、南湖系统、茶港系统、东湖南系统、喻家湖系统、庙山系统。
2、污水规划⑴规划指标:①城市污水管普及率达到:2010年为66.4%,2020年为88%②污水处理率:2010年为70%,2020年为90%⑵主城区污水处理厂及收集系统规划加快市政污水处理厂和收集系统建设步伐,提高污水处理率,是减少水体污染的重要手段。
根据武汉市总体规划,主城区共有13座污水处理厂及其管网收集系统,分别对主城区各地区城市污水进行收集和集中处理。
在现有沙湖、黄浦路、二廊庙、龙王嘴、汤逊湖等5座和在建的南太子湖、汉西、沌口3座污水处理厂的基础上,还规划新建三金潭、黄家湖、落步咀、黄家大湾、北湖等5座污水处理厂。
主城区13座污水处理厂2020年规划服务面积为514.9km2,服务人口为505万人(包含东西湖部分地区),其中主城区服务面积为410.2km2,占主城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27.5km2的96%。
至2010年主城区污水收集率为66.4%,污水处理率为70%;2020年污水收集率为86.7%,污水处理率为90%。
各污水处理厂规划服务人口的分配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组团人口分布及生活区用地布局确定。
各处理厂服务面积及人口见下表:⑶污泥处置规划结合武汉市主城区污水系统布局,污泥处置集约化,处理分散化,近远期结合,分期、分步实施,污泥处置的方向朝无害化、减量化发展。
近期填埋将是武汉市污泥处理、处置的重要方法之一,中期以堆肥为主,远期考虑污泥焚烧。
中、远期汉口三金潭污水处理厂污泥运往岱山垃圾复合肥厂处理,汉西和黄浦路两厂污泥运往塔子湖堆肥厂处理;中期规划考虑分别在汉阳区、洪山区新建一座堆肥厂,以处置龙王嘴、汤逊湖、黄家湖、黄家大湾、南太子湖、沌口等污水处理厂污泥,汉阳区厂选在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内,占地1ha,处理量近期为21t/d,远期35t/d,远期将污泥运至锅顶山垃圾处理厂焚烧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