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4期(总第34期)莆田市教育局2009年第四季度政务公开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2009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2009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27•【字号】莆政综[2009]37号•【施行日期】2009.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2009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单位,各直属机构、各高等院校:经研究,现将《莆田市2009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七日莆田市2009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2009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2009年工作总体部署,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主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使政府法制工作更好地为我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服务,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提升政府法制工作水平(一)自觉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政府法制工作。
深刻认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政府法制建设提出的新要求的重大意义,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政府法制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政府法制工作更好地为科学发展服务的良好机制。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决定》和《实施意见》的精神和主要内容,教育行政执法人员自觉依法行政,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努力营造贯彻《决定》和《实施意见》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不断创新政府法制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积极探索政府法制建设新路子,促进政府法制建设与时俱进。
(四)建立健全学法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9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的通知-闽教高[2009]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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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9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的通知正文:----------------------------------------------------------------------------------------------------------------------------------------------------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9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的通知(闽教高〔2009〕88号)各本科高等学校:根据我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09〕53号),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经2009年福建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工作委员会议评审、实地考察、公示,评选出2009年福建省高等学校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5个,现将名单公布如下:一.物理类物理实验教学中心(三明学院)二.化学化工类1.基础化学化工实验中心(华侨大学)2.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闽江学院)3.化学实验教学中心(龙岩学院)三.生物类生物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福州大学)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莆田学院)四.电子电气信息类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福州大学)五.机械类机械基础实验中心(集美大学)六.计算机类1.软件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厦门大学)2.计算机实验教学中心(厦门理工学院)七.环境类环境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福建工程学院)八.轻工纺织食品类食品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福建农林大学)九.农林工程类植物纤维材料工程实验教学中心(福建农林大学)十.临床技能类1.口腔医学实验教学中心(福建医科大学)2.医学技术实验教学中心(福建医科大学)3.中西医护理技能实践教学中心(福建中医学院)十一.医学基础类药学实验教学中心(厦门大学)十二.经济管理类工商信息实验教学中心(泉州师范学院)十三.传媒类1.数字传媒技术实验教学中心(福建师范大学)2.现代传播技术实验教学中心(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十四.艺术类1.艺术设计实验教学中心(华侨大学)2.艺术综合训练中心(集美大学)十五.综合性工程训练中心机电工程训练中心(厦门大学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十六.其它类1.健康体适能实验教学中心(福建师范大学)2.心理学实验中心(漳州师范学院)各有关高校要加强领导,集中力量,认真组织开展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不断推进实验教学内容、方法、技术、手段、队伍、管理及实验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莆田市涵江区教育系统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汇报

莆田市涵江区教育系统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汇报按照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在市、区和市教育局行评办的直接指导下,2009年度全区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坚持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要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规范教育收费为关键,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组织实施一是充实领导机构。
根据今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特点,我局及时调整了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充实了行评办人员,落实工作责任。
各校也相应调整充实行评办的组成人员,确保领导责任到位。
二是细化实施方案。
根据市、区有关行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教育系统的实际,我局制定了《莆田市涵江区教育系统2009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每个阶段的工作要求。
三是全面动员部署。
7月22日召开了全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动员大会,对全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广泛动员和全面部署。
四是加强业务培训。
9月30日,召开各校行评办主任培训会议,以会代训,布置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今年政风行风评议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是突出整改工作。
整改是整个行评工作的关键。
我局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整改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强化领导责任,圆满完成了各项整改工作,整改率达100%。
六是注重标本兼治。
今年,我局领导深入基层解决一些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行风问题,同时开展自查自纠。
全区教育系统共聘请158位行风监督员,组织明查暗访78次,发放调查问卷840份。
行评期间各校共设点68次,走访群众500多人,召开座谈会20多场,共自查到问题192条,各校都已办结。
我局对市纠风办、市教育局、区纠风办下发的10个问题以及自查的19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建档完毕,办结率达到10 0%。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30•【字号】莆政办[2009]48号•【施行日期】2009.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莆政办[2009]4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单位、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莆田市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莆田市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我市的深入贯彻落实,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结合起来,提高政府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市实际,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条例》全面实施(一)强化组织建设。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明确工作任务、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未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职机构的部门及单位要按照《条例》要求,比照市级组织形式,尽快设立或指定相应的工作机构、稳定工作人员、落实办公条件、保障办公经费。
(二)制定工作计划。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结合本机关工作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本单位一项正常化、规范化的工作重点,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不断充实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南》和《目录》,规定时限,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健全工作制度。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严格按照省市“两个规定,五项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运作体系,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要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准确区分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凡属应当公开的信息必须按照规定纳入目录,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公开,今年年底前要完成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的内容梳理、界定和发布工作。
莆田市教育局

莆田市教育局莆田市人民政府纠风办莆田市监察局莆田市物价局文件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审计局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莆教…2009‟监7号关于做好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办)、纠风办、监察局、物价局、财政局、审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现将福建省教育厅等七个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等国家七部委关于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9年,我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要围绕上级的部署,认真开展治理工作,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发展,严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
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切实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建立和完善县(区)城内义务教育师资(校长)校际交流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借读生接收工作,取消借读费,严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
(二)扎实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除收取作业本费外,不得向学生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除课本费和作业本费,以及确需寄宿的学生收取住宿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城市中小学服装和社会实践的食宿两项代办费用按照“即收即取、按时结算、事毕结清、多退少补、不得盈利”的原则进行处理,严禁强行统一收取。
(三)加强教辅材料的使用管理,严禁学校向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
在全市推选“设区市审读推荐,县(区)责任管理,学校确定版本,学生自行购买、发行单位上门服务”的运行新模式,制订下发《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发行管理工作的通知》,严禁学校为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并收取教辅材料费。
(四)继续做好改制学校清理整顿工作,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
做好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的申报工作,并按批准的标准和规定进行收、退费。
继续坚持全面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已改制的,要立即统计上报市教育局。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2009—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2009—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1.24•【字号】莆政综〔2009〕129号•【施行日期】2009.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2009—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综〔2009〕12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单位,各直属机构、高等院校: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和省政府批转的《福建省2009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莆田市2009-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莆田市2009-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和《福建省2009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有序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09-2011年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根据国务院部署的五项重点改革要求,至2011年,莆田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体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合计保持在90%以上,农民参合率达到95%以上。
认真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简化药品流通环节,提高基本药品报销比例,推进基本药物合理使用。
加强列入年度计划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以街道和城区为单位覆盖面基本达到100%。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到201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普及,城乡和地区间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明显缩小,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低于20元。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09年福建省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09年福建省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05.04•【字号】闽教监[2009]2号•【施行日期】2009.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09年福建省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教监〔2009〕2号)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属学校:现将《2009年福建省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二〇〇九年五月四日2009年福建省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和全国、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部署和《福建省2009年推行办事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2009年校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办事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基层民主、有效预防腐败的要求,以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为重点,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全面提升校务公开工作水平,为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务公开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修订校务公开暂行办法,理顺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明确主动公开的途径和要求、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和要求,完善监督和保障措施。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福建省教育系统预防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福建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切实把校务公开工作列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公开的源头治理作用,有效预防腐败,推动学校反腐倡廉建设。
莆教[2009]综7号
![莆教[2009]综7号](https://img.taocdn.com/s3/m/76f0e6bec77da26925c5b03c.png)
莆教[2009]综7号关于公布莆田市2009年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通知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办),市直有关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06]48号)和《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审读推荐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08]88号)的文件要求,我局于3月11-12日召开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审读推荐工作,由36位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审读推荐成员,对400多种参选教辅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读。
根据审读结果,各年级每个学科各推荐两套教辅材料,一至二年级生字本、各年级的寒暑假作业本、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报告册、初中总复习辅导用书等推荐1套教辅材料。
审读推荐结果已于3月13日-20日在莆田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任何投诉。
现将2009年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予以公布(见附件),供学生和家长自愿选用。
各中、小学(含民办学校)可根据学生需要,向学生推荐公布目录内的、符合本校教学实际的教辅材料,每个学科学生只能自愿选用一套教辅材料。
学校和教师不得指定或强行统一组织学生购买,不得指定教辅材料的内容作为考试内容,不得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行要求学校订购或随教材搭售任何形式的教辅材料。
学生自愿选用的教辅材料,学校要教育引导学生向合法的教育图书发行部门如各地新华书店选购,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通过非法渠道或采取商业贿赂的手段订购、印制、发行教辅材料,坚决杜绝不配套或非法盗版的教辅材料进入校园。
对违反教辅材料选用、发行等有关规定的,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应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莆田市200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二00九年三月二十三日附件:莆田市200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审读推荐目录主题词:教育义务教育教辅通知抄送:省教育厅。
莆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3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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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4期
(总第34期)
莆田市教育局2009年第四季度政务公开
一、2009年秋季免费教科书发放情况
2009年秋季我市享受免费教科书的普通中小学校学生共计279115人,全市共提供免费教科书2609256册,总价值14026958.25元。
其中:农村小学生175100人,提供免费教科书1193577册,总价值5189592.09元;农村初中学生93869人,提供免费教科书1306587册,总价值8280812.32元;城镇小学生7138人,提供免费教科书61947册,总价值267917.85元;城镇初中学生3008人,提供免费教科书47145册,总价值288635.99元。
二、2009年国家助学金发放情况
1、普通高中助学金。
我市从2009年春季起,对在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就读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发放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学年补助1500元。
2009年春季,全市共落实普通高中助学金57.98万元,受益学生773人。
2009年秋季,全市共拨付普通高中助学金60.38万元,受益学生805人。
2、中职国家助学金。
2009年全市共拨付市级以上中职国家助学金1955.50万元,其中:2009年春季拨付市级以上资金1043.50万元,受益学生15007人;2009年秋季拨付市级以上资金912万元,受益学生13113人。
3、落实中职涉农专业学生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教育政策。
2009年全市共免除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农村低保家庭及涉农专业学生学费共计223.51万元,其中:2009年春季,中职农村低保家庭学生231人、涉农专业学生235人,共免除学费52.45万元;2009年秋季,中职农村低保家庭学生220人、涉农专业学生1233人,共免除学费171.06万元。
三、2010年普通高考报名情况
全市共有30783名考生报名参加2010年普通高考(含高职单招),其中普通高考29821人,高职单招962人。
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中,文史类考生9000人,理工类考生18370人,体艺类文科1803人,体艺类理科648人。
四、莆田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
2009-2011年我市中小学校舍规划改造面积256.53万平方米,其中加固校舍899幢,校舍面积114.07万平方米,新建校舍1045幢,校舍面积142.46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23.01亿元。
五、2009年批准确认的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名单(246人)
陈明香(莆田一中),李碧莺(市少体校),翁素媛(擢英中学),林爱斌(仙游一中),余明娟、张和顺、李春莺、钱世莲、林丽红、严秀兰(仙游二中),傅孙莺、黄国富(仙游二侨),骆素英、张丽清、林志杰、郑梅生、郭建民(道德一中),陈爱华、林志芬、林志敏(道德四中),余美容((竹庄中学)、谢玉鹤、林其刘(钟山中学),卢宗顺、吴飞远(园庄中学),郭玉志(游洋中学),黄国荣(斜尾中学),刘春水(现代中学),庄盛超、黄海磊、陈朝阳(溪口学校),陈福枝、杨金池、林雪英、黄义昭、张向阳(仙游私立一中),郑建华、吴建珊(仙游石马中学),陈瑞期、郑章斌(山
立学校),郑国章(沙溪中学),温明水、黄开义、陈家雄(仙游三侨),程玉太(仙游三会),王丽仙(泉山中学),林开盛(龙华中学),郑丽朋(赖店中学),张德彪(坑北中学),黄伟干(锦溪中学),陈庆斌、蔡丽芳(郊尾中学),傅美淑、肖俊英、陈国松、林建清、邱卫东(仙游侨中),黄玉瑞(湖宅中学),朱国梁(海平中学),陈合攀、张丽金、阮朝阳、陈碧娜(盖尾中学),陈志岳、蔡文荣(枫亭中学),徐志雄(枫亭二中),郑黎桥(仙游二道),林玉桂、姚振强、刘元庆、杨学鹏、严琥(度尾中学),黄智辉、王明进、杨奇频(度尾二中),郑潇峰(度峰中学),陈美福(东宅中学),杨成香、陈炳阳、傅金标(东屏中学),张朝晖、陈义英(大济中学),黄心、林雪华(城东中学),黄建才、陈开禄、黄建派(仙游承二学校),严木海、杨志涛(昌山中学),陈建芬、郑明胜、王爱萍(榜头中学),郑志宁、李宗相(榜头二中),陈文发、范金柱(坝下中学),许黎晖、林秀萍、陈岩梅、纪国新、林秀琴、蔡丽双、许玉叶、陈向阳(莆田四中),陈玉琼、翁图盛、吴玉澄、宋国廉、林宗勇、王飞龙、陈碧清(莆田八中),刘爱萍、卓少娟、黄光武、林丽英、吴大洋、吴建辉、柯雪峰、方智雄(莆田九中),陈扬、蔡仁风、许金泉、杨美燕、方瑞文、许丽梅、郑献武、林国宪、游飞龙、许建辉(莆田十五中),沈国新(莆田十六中),周丽红、黄雅红、方建华、顾素香、郑思良(莆田二十四中),姚美香、李金雄、朱一霞、许丽钦、陈慧华、曾金闪、林秀玉、陈素敏、陈梅青、吴应棋(中山中学),徐玉萍、何碧英(郑坂中学),吴春山、陈秀英、张祖杰、吴文瑞、曾素英、林碧英、陈志民(新度中学),陈精伟、王海玲、林哲馨、吴元春、杨国辉、张云龙(荔城田家炳中学),吴建成(沙堤中学),陈静(渠
桥二中),朱玉华、黄素霞、宋智勇(清江中学),林国钦(埕头中学),陈建成(沙堤中学),郑剑晖、陈克明、吴兰青、陈志萍、官荔颖、吴荔飞、许文东、黄智跃、洪清娟、傅锦国、陈莉莉(莆田五中),朱燕珠、林美琼、李丽阳、宋宇晨、陈少腾(莆田三中),王美钦、许建章、杨清松(莆田十二中),陈平、翁思英、许萍香(莆田十八中),詹玉霞、林荔彬(文献中学),李明、陈秀清(青山中学),刘丽华(西许中学),黄金森、朱进航(西厝中学),蔡黎华、林少媛、李馨馨、刘素文、林志昕(南门学校),洪荔辉(常太中学),李志廉、梁震、王启星、陈朝晖、王丽英(莆田六中),康秋兰、李志伟(莆田七中),林长雄(新县中学),关喜红(锦江中学),陈绍群(莆田侨中),卓霖伟(白沙中学),彭少真、姚天武、黄伟明(塘头学校),许华辉(蒲坂中学),胡震锋(白塘中学),林志宏、蔡金武(莆田十中),沈国仁、许银河、任国廉、陈智振、陈超群(莆田十一中),安秀兰(莆田二十五中),郑禹文、郑福金、林丽萍(莆田二十八中),翁国裕(秀山中学),陈玉新(下屿中学),江建先(土头中学),黄金文(山星中学),杨建明(沙洋中学),骆美高(湖东中学),陈金荣(东峤中学),谢金城(石城附中),许文清(丙仑中学),陈元模、林金勇(莆田十三中),黄丽钦(莆田二十六中),黄瑞宗、陈秀珍、刘素贞(山亭中学),李仁珊(湄洲二中),蔡得其(莆田二十二中)
负责人:姚志平经办人:潘志华电话:2684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