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2)
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医院考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员工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正式员工。
二、考勤管理1. 考勤方式:采用指纹考勤机或人脸识别考勤机进行考勤。
2. 考勤时间:(1)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值班、加班、轮休等,员工应按照医院安排的时间上下班。
3. 考勤记录:(1)员工上下班时应按时进行指纹或人脸识别考勤,考勤记录将作为工资、奖金、年假等计算的依据。
(2)员工考勤记录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和维护,员工有权查询自己的考勤记录。
三、请假制度1. 请假类型:病假、事假、年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
2. 请假程序:(1)员工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类型、时间、原因等。
(2)科室负责人审批请假申请后,将请假单送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3)员工请假期间,应将工作交接给同事,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3. 请假时间:(1)病假:员工因病需要休息,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病假时间根据医院证明和实际情况确定。
(2)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事假最长不超过3天。
(3)年假:员工根据工作年限和医院规定享受年假,年假时间根据医院规定确定。
(4)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计划生育假: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考勤监督与奖惩1. 考勤监督: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考勤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2. 奖惩:(1)对遵守考勤制度的员工,医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医院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警告、罚款、扣分等处罚,严重者将予以辞退。
五、其他规定1. 员工离职时,应提前一个月向医院提出离职申请,办理离职手续。
2. 员工在试用期内,按照医院规定享受试用期工资和福利待遇。
3. 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对考勤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员工应予以遵守。
医院人员考勤与值班管理制度

医院人员考勤与值班管理制度一、考勤管理1.1 考勤规定1.全部医院员工必需依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进行考勤。
2.考勤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点至下午5点,中午12点至下午1点为午休时间。
3.员工必需按时上班,不得早退、迟到或擅离职守。
4.考勤记录以员工签到记录和值班表为准。
5.加班情况需提前报备,并由部门经理或主管审批。
1.2 员工签到1.每位员工在进入医院时,必需在指定地方签到,包含上班签到和下班签退。
2.员工需使用工作证或员工工牌进行签到,并在签到记录上填写本身的姓名和所在部门。
3.员工签到记录将由管理员进行保管和管理,员工需确保签到记录的准确性。
1.3 迟到和早退处理1.迟到和早退是对医院工作纪律的严重违反,必需予以严厉处理。
2.员工迟到超出15分钟的,将被视为一次迟到,连续3次迟到将面对相应的惩罚。
3.员工早退超出15分钟的,将视为一次早退,连续3次早退将被认定为旷工。
1.4 请假管理1.员工请假需提前向上级主管或部门经理提出申请,并注明请假事由和时间。
2.事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等各类假期申请需供应相应的证明料子。
3.请假时间超出3天的,员工需要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请假申请并填写《假期申请表》。
二、值班管理2.1 值班制度1.医院实行24小时轮班制度,每个科室必需保证至少有一名医生进行值班。
2.值班时间为每天晚上6点至第二天早上8点,具体排班由科室主任负责布置。
3.值班医生必需保持移动电话畅通,随时待命,确保能在最短时间内赶到医院。
2.2 值班医生的权责1.值班医生必需定时到岗,不得早退、迟到或擅离职守。
2.值班医生需全程负责患者的急救、抢救工作,确保患者安全。
3.值班医生需做好值班记录,认真记录每位患者的病情和处理情况。
4.值班医生需要与其他科室进行良好的沟通,确保病人的全面治疗。
2.3 加班管理1.值班医生在值班期间需要依据实际情况适当加班,确保患者的需求得到及时满足。
2.加班需提前报备,并由主管或科室主任审批,同时需要记录加班时长和事由。
医院每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员工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医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临床、医技、行政、后勤等各个岗位。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考勤管理第四条考勤管理实行打卡制度,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打卡。
第五条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第六条倒班人员根据科室排班表执行相应班次,确保各科室工作正常运转。
第七条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八条请假类型:(一)事假:因个人原因需请假,经批准后按实际请假天数扣除工资。
(二)病假:因病需请假,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批准后按实际请假天数扣除工资。
(三)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等,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执行。
第九条迟到、早退、旷工等违纪行为,将按以下规定处理:(一)迟到:上班时间超过5分钟,视为迟到。
迟到3次以内,给予口头警告;迟到3次以上,按迟到1天处理。
(二)早退:下班时间提前离开,视为早退。
早退3次以内,给予口头警告;早退3次以上,按早退1天处理。
(三)旷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视为旷工。
旷工1天,按3倍工资扣除;连续旷工3天,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员工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由所在部门负责人记录在考勤登记表上,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章考勤统计与公示第十一条各部门每月底将考勤登记表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统计考勤情况。
第十二条考勤结果每月在院内公告栏公示,接受员工监督。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医院管理层讨论决定,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医院员工上班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内部管理,确保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维护医院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行政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员工的考勤进行严格管理。
第二章考勤时间与制度第四条医院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具体如下:1.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2. 休息时间:每周五天,周六、周日休息。
第五条员工应按照医院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三章请假制度第六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七条请假类型包括:1. 事假:因个人原因需请假,如婚丧嫁娶、探亲访友等。
2. 病假:因疾病需要休息治疗。
3. 产假、陪产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 事假:因工作需要或医院安排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请假审批流程:1. 事假:部门负责人审批,经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 病假:由医生出具病假证明,部门负责人审批,经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 产假、陪产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经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章考勤记录与考核第九条医院设立考勤记录本,由专人负责记录员工考勤情况。
第十条考勤记录应真实、准确,不得伪造、篡改。
第十一条考勤考核分为:1. 定时打卡:员工上下班需通过考勤机打卡,打卡记录作为考勤依据。
2. 手动记录:特殊情况无法打卡时,需手动记录考勤情况,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评定的依据之一。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员工违反本制度,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 迟到、早退:每次迟到、早退扣款50元,累计三次按旷工处理。
2. 旷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每次旷工扣款100元,累计三次解除劳动合同。
3. 请假手续不齐全:每次扣款50元,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医院人员考勤与工作时间管理制度

医院人员考勤与工作时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医院人员的考勤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医院服务质量,特订立本《医院人员考勤与工作时间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在医院工作的医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二章考勤管理第一节上班考勤1.医院全部职工须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按时开始工作,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2.全部职工应依照医院规定的考勤方式进行上班考勤打卡,包含使用指纹考勤机或刷工作卡等方式。
3.上班考勤打卡应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不得提前或延迟打卡。
4.上班考勤记录将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将会影响职工的绩效评定和奖惩。
第二节加班管理1.加班是指职工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连续工作的行为。
职工在有加班需求时,应向所属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2.加班时长不得超出每天2小时,每周累计不得超出10小时。
3.加班应有明确的工作计划和目标,部门负责人应对加班工作进度进行管理和监督。
4.加班期间,职工享受相应的加班津贴,具体标准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订立并公布。
第三节请假管理1.职工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所属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表。
2.请假申请需包含请假原因、请假时间、估计请假天数等必需信息。
3.请假申请需提前提交,依据请假天数的长短,不同的请假期限为:–请假1天以内,需提前2小时申请;–请假1天以上7天以下,需提前1天申请;–请假7天以上,需提前3天申请;4.请假期间,职工需保持良好的移动电话通讯畅通,并及时回应工作相关的沟通和协调。
第三章工作时间管理第一节核心工作时间1.医院核心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早上8:00至下午17:00(含午休时间)。
2.医院各部门负责人应依据工作特点和需要,订立科学合理的工作时间布置。
3.在核心工作时间内,职工应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务。
第二节弹性工作制度1.为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和职工个人情况,医院实行弹性工作制度。
医院考勤制度

医院考勤制度医院考勤制度「篇一」为了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对本院的`考勤与各种休假等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考勤1、员工必须自己签到上班,不得代理签到。
因工作需要,无法签到,必须由主管领导签到。
2、员工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串岗,如有发生,除绩效考核规定处理外,并按以下规定再处理。
(1)迟到或早退、脱岗、串岗超过5分钟(包括5分钟)者,发现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发现二次,给予书面警告处分,扣发一天基本工资,累计三次者,扣发一天基本工资。
(2)迟到或早退、脱岗、串岗超过30分钟(包括30分钟),按旷工半天论处。
3、员工如因急事不能按时上班,需在第一时间报请科室主任或部门主任以上领导,经批准后方可以病、事假处理,否则以旷工论处。
(1)每月旷工半天,扣除当月10%的基本工资。
(2)每月旷工壹-两天,扣除当月20%-30%的基本工资。
(3)每月旷工达三天以上(包括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二)病假、事假、休假1、病假:需提交病情证明书,(必须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医保医院提供)。
对于普通疾病(如感冒发烧、肠胃炎)须于上班后15分钟内与办公室联系申请病假,并在病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交请假条及有关证明。
病假四天以内者,先按医院规定抵销每人每月4天的休息日。
第五天起,扣发相应的工资的40%(按天计算)。
工伤视具体情况(有无责任或自负责任程度),由院领导研究决定。
2、事假:职工请事假需填写请假条,事假一天,科主任批准并报院办备案;两天以上需经院领导审批。
未经批准而离岗休息者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事假不享受任何工资待遇。
也可先抵销每人每月4天的休息日,第五天起按天扣发相应的工资。
3、休假:实行每周休息一天和年休假制。
3.1每周休息一天,具体休息时间由医院统一安排。
3.2年休假:(1)连续工作满壹年以上,省内人员(不含梅州市及其各县市)和外省人员可享受年休假。
除院方因工作需要,要求员工放弃休假,可补助相应加班工资以外,其他情况一律安排休假。
医院医护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医院医护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医护人员的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从事临床、护理、医技等工作的医务人员。
第三条医院医护人员应依照规定的考勤制度进行工作时间的记录和管理,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擅离职守,违反规定者将依照相应规定进行惩罚。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四条医务部门设立考勤岗位,负责医护人员的考勤登记和统计工作。
第五条医护人员每天上班前,必需凭员工工作卡进行刷卡签到,迟到、早退的时间将作为考勤记录。
第六条医护人员离岗时,必需凭员工工作卡进行刷卡签退,旷工、擅离职守的时间将作为考勤记录。
第七条医护人员在加班、请假、调休等情况下,应提前向所在科室或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医护人员在完成每一次加班、请假、调休后,必需在第一时间向所在科室或部门报备。
第九条医护人员每月应定时完成加班、请假、调休的弥补申报手续,并将相关申请表交至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十条医护人员的加班,当月申请当月使用,不得预支或延期。
加班弥补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医护人员请假的事宜,应提前1天向所在科室或部门提交申请,病假需供应医生证明。
第十二条医护人员请假不得超出连续3天,超出3天需要供应更认真的请假事由及相关证明。
第十三条医护人员离岗期间的工作布置,由所在科室或部门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布置。
第十四条医护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定时上班的,必需提前与所在科室或部门进行沟通并请假及时报备。
第三章考勤记录和奖惩制度第十五条医院将对医护人员的考勤进行记录统计,并按月份进行归档管理。
医务部门负责每月对医护人员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和核对,将结果报送给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医护人员的考勤记录将作为绩效考核的紧要依据,对迟到、早退、旷工、擅离职守等行为将进行相应惩罚。
第十八条医护人员在一个工作月内,累计迟到超出3次、早退超出3次或旷工累计超出2天者将被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10%。
医院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在编、聘用及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考勤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
第二章考勤时间及打卡规定第四条医院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具体如下:(一)上午工作时间:8:00-12:00(二)下午工作时间:13:00-17:00(三)特殊情况需加班者,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五条全体员工须在规定时间内打卡,具体打卡时间为:(一)上班打卡:8:00-8:30(二)下班打卡:12:00-12:30,17:00-17:30第六条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打卡者,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
第三章考勤统计及处理第七条考勤统计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每月底汇总各部门考勤情况,并向医院管理层报告。
第八条对考勤异常情况,人力资源部应及时与员工沟通,了解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
第九条考勤异常情况包括:(一)迟到、早退:迟到、早退超过规定时间,按实际工作时间扣除相应工资。
(二)旷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按实际工作时间扣除相应工资。
(三)事假、病假、产假等特殊情况,按国家及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对考勤异常员工,医院将视情况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章考勤打卡设备与操作第十三条医院设立专门的考勤打卡设备,包括指纹识别机、IC卡识别机等。
第十四条员工需按照规定携带指纹或IC卡,进行打卡操作。
第十五条考勤打卡设备出现故障时,员工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告,由相关部门进行维修。
第十六条员工因个人原因导致指纹或IC卡无法识别时,需及时更换或补办。
第十七条考勤打卡记录作为员工工资、奖金及奖惩的依据。
第十八条严禁任何员工恶意破坏、损坏考勤打卡设备。
通过以上医院打卡考勤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医院考勤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确保医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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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考勤管理制度(修正)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建立医院良好的工作秩序,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一项医院行政后勤和临床行政班人员上班时间为每周6天、每天7小时工作制,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周休和国定假日的休息。
行政班时间原则上8:00-11:30;14:00-17:30,因工作需要的特殊行政班为8:00-15:00。
临床各科室倒班人员,由科主任或护士长根据科室需要,参考其它同类医院安排工作,确定上下班时间。
第二项实行全院员工考勤机打指纹管理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内,严格按排班表上下班。
(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考勤监督工作)。
第三项鼓励员工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第四项员工调班、补休、请假、加班或因工出差,凭《调班、补休、请假、加班单》到院办公室核实考勤情况。
第六项员工考勤指纹由院办公室统一登记办理,若不好打或打不上,应及时向院办公室说明情况,并到办公室办理重新录入指纹手续;
第七项各科室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将本科室下星期排班
表报院办公室;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在次月1号将《考勤表》上报办公室。
第八项院办公室妥善保管各种调班、补休、请假、加班凭证,每周检查一次员工的打考勤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考勤处罚管理
第一项迟到、早退、无故离岗、串岗超过5分钟每次扣工资20元;
影响病人就诊的扣50元。
第二项迟到、早退、无故离岗、串岗超过30分钟扣工资50元,影
响病人就诊的扣工资100元;超过2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三项忘记打考勤指纹者,应写出书面说明经科主任签字后交院办
公室登记,每次扣罚50元。
第四项科主任随时督查,院办不定时抽查,员工上班期间未经批准
离开医院的每发现一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五项旷工一天,扣除当日基本工资,扣除当月奖励工资;
全年累
计旷工1周开除。
第三条假期管理
第一项各种假必须写请假条审批(病假必须有县级以上
医院疾病证
明书)。
第二项严格上下班制度,严禁科室出现脱班和脱岗现象。
未经请假、请假未获批准(霸王假)不上班、不服从工作安排等按旷工处理,
第三项职工请假、调班一天内的由科主任批准,请假、调班三天的院长批准,请假、调班超过三天的由院办公会决定,请假、调班均不得影响工作的正常运行,每月调班、请假不得超过两次;并报院办备案,在未批准前离岗者,按旷工处理;事假1天扣当天工资,扣当月7天奖励工资,员工生病住院期间医院酌情发放生活补贴,住院累计2月以上的原则上停发生活补贴;
第四项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和及时到医院上班,应提前电话征得科负责人的批准,回院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项员工请假后,因特殊情况需申请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未满前向本科室提出续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续假。
若无法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应先口头征得科负责人批准。
回院后,立即补办续假手续,若逾期不归,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六项各种补休必须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安排(需经科负责人同意,累计补休一周以上经院长同意),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补休的发加班工资。
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工作时间
不计加班,延长工作时间超过1小时或下班离院后专程到医院加班的如实计加班,因加班误餐可免费在食堂就餐(具体详见误餐规定),下班休息期间因工作安排加班的报出租车费,夜间加班超过2小时以上计夜班1次。
第七项婚、丧假:员工结婚或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三天假期,休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不享受效益工资。
第八项产假:员工政策内分娩,产假为90天;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30天产假。
产假时间内单位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效益工资。
第四条加班管理
第一项加班种类。
1、节日加班;2、周日加班;3、夜班(含总值班);4、临时加班。
第二项加班调休和工资的补贴
1、因工作需要,凡需加班,由科负责人安排并如实填写《调班、补休、请假、加班单》,每天报办公室汇总,特殊情况及夜间加班次日报。
调班、补休、请假等由科主任签字后亲自将审批单交院办公室登记备查;(注:院行政工作人员加班需提前报告马所长,经同意后方可加班)
2、加班人员的补休原则上在当月休完,特殊情况需跨月调休的需经科室负责人、院长同意签字生效,否则跨月做清零处理。
3、行政后勤工作人员原则上不予集假休息,特殊情况需需集假休息的经科室负责人、院长同意签字生效。
(注:补休必须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安排,科主任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安排补休,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补休的发加班工资)
本规定从2016年6月1日起实施。
******医院
2016年6月1日。